Self-reliance爱默生的自力更生中文版
前子我读了一位著名画家的诗作。
这是些独且俗套的作品。
在这种诗句中论其主题是什么,心灵总能听到某种告诫。
诗句中所注入的感情比它们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更可贵。
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凡是对你心灵来说是真实的,对所有其它人也是真实的——这就是天才。
披露蛰伏在你内心的信念,它便具有普遍的意义;因为最内在的终将成为最外在的——我们最初的想法终将在上帝最后审判日的喇叭声中得到响应。
尽管心灵的声音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熟悉的,但是我们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最了不起的功绩是他们蔑视书本和传统,他们论及的不是人们想到的,而是他们自己的思想。
人应当学会的是捕捉、观察发自内心的闪光,而不是诗人和伟人们的圣光。
但是,人们却不假思索地抛弃自己的思想,就因为那是自己的思想。
在每一部天才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找到我们自己抛弃了的那些思想:它们带着某种陌生的尊严回到我们这儿来。
伟大的艺术作品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诲就是,要以最平和而又最执着的态度遵从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即使与其相应的看法正甚嚣尘上。
否则,明天某个人便将俨然以一位权威的口吻高谈那些同我们曾经想到、感受到的一模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却只好惭愧地从他人手中接受我们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在受教育过程中,总有一天会认识到:妒忌是无知,模仿是自杀。
不论好歹,每个人都必须接受属于他的那一份,广阔的世界里虽然充满了珍馐美味,但是只有从给予他去耕耘的那一片土地里,通过辛勤劳动收获的谷物才富有营养。
富于他体内的力量,实质上是新生的力量。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能干什么,而且他也只有在尝试之后才能知晓。
一张面孔、一个人物、一桩事情在他心中留下了印象,而其它的则不然。
这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这记忆中的塑像并非全无先验的和谐。
眼睛被置于某束光线将射到的地方,这样它才可能感知到那束光线。
大胆让他直扦自己的全部信念吧。
我们对自己总是遮遮掩掩,对我们每个人所代表的神圣意念感到羞愧。
我们完全可以视这意念为与我们相称、而又有益的意念,所以,应当忠实地宣扬它。
不过,上帝是不会向懦夫揭示他的杰作的,只有神圣的人,才能展示神圣的事物。
当一个人将身心倾注到工作中,并且竭尽了全力的时候,他就得到了解脱和欢乐。
否则,他将为自己的言行忐忑不安,得到的是没有解脱的解脱。
在其问,他为自己的天赋所抛弃,没有灵感与他为友,没有发明,也没有希望。
相信你自己吧:每颗心都随着那弦跳动,接受上苍为你找到的位置——同代人组成的社会和世网。
伟大的人物总是像孩子似地将自己托付给时代的精神,披露他们所感知到的上帝正在他们内心引起骚动,正假他们之手在运作,并驾驭着他们整个身心。
我们是人,必须在我们最高尚的心灵中接受同样先验的命运。
我们不能畏缩在墙角里,不能像懦夫一样在革命关头逃脱;我们必须是赎罪者和捐助者,是虔诚的有志者,是全能上帝所造之物,让我们向着混沌乱世,向着黑暗冲锋吧…这些话语当我们独处时可以听到,可是当我们迈进这世界时,话音就减弱了、听不到了。
社会到处都是防患各社会成员成熟起来的阴谋。
社会是一个股份公司。
在这公司里,成员们为了让各个股东更好地保住自己的那份面包,同意放弃吃面包者的自由和文化。
它最需要的美德是随众随俗,它厌恶的是自力更生,它钟爱的不是现实和创造者,而是名份和习俗。
任何名副其实的真正的人,都必须是不落俗套的人。
任何采集圣地棕搁叶的人,都不应当拘泥于名义上的善,而应当发掘善之本身。
除了我们心灵的真诚之外,其它的一切归根结蒂都不是神圣的。
解脱自己,皈依自我,也就必然得到世人的认可。
记得,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有位颇受人尊重的师长。
他习惯不厌其烦地向我灌输宗教的古老教条。
有一回,我禁不住回了他一句。
听到我说,如果我完全靠内心的指点来生活,那么我拿那些神圣的传统干嘛呢;我的这位朋友提出说:“可是,内心的冲动可能是低下的,而不是高尚的。
”我回答说:“在我看来,却不是如此。
不过,倘若我是魔鬼的孩子,那么我就要照魔鬼的指点来生活。
”除了天性的法则之外,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法则是神圣的。
好与坏,只不过是个名声而已,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以将它从这人身上移到那人身上。
唯一正确的,是顺从自身结构的事物;唯一错误的,是逆自身结构的事物。
一个人面对反对意见,其举措应当像除了他自己之外,其它的一切都是有名无实的过眼烟云。
使我惭愧的是,我们如此易于成为招牌、名份的俘虏,成为庞大的社团和毫无生气的习俗的俘虏。
任何一个正派、谈吐优雅之士都比一位无懈可击的人更能影响我、左右我。
我应当正直坦诚、生气勃勃,以各种方式直抒未加粉饰的真理……我必须做的是一切与我有关的事,而不是别人想要我做的事。
这条法则,在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都是同样艰巨困难的,它是伟大与低贱的整个区别。
它将变得更加艰巨,如果你总是碰到一些自以为比你自己更懂得什么是你的责任的人。
按照世人的观念在这世界上生活是件容易的事;按照你自己的观念,离群索居也不难;但若置身在世人之间,却能尽善尽美地怕然保持着个人独立性,却只有伟人才能办得到。
抵制在你看来已是毫无生气的习俗,是因为这些习俗耗尽你的精力。
它消耗你的时光,隐翳你的性格。
如果你上毫无生气的教堂,为毫无生气的圣经会捐款,投大党的票拥护或反对政府,摆餐桌同粗俗的管家没什么两样——那么在所有这些屏障下,我就很难准确看出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当然,这样做也将从你生活本身中耗去相应的精力。
然而,如果你所做的是你所要做的事,那么我就能看出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做你自己的事,你也就从中增强了自身。
一个人必须要想到,随众随俗无异于蒙住你的眼睛。
假如我知道你属于哪个教派,我就能预见到你会使用的论据。
我曾经听一位传教士宣称,他的讲稿和主题都取材自他的教会的某一规定。
难道我不是早就知道他根本不可能即兴说一句话吗?……算了,大部分人都用这样或那样的手帕蒙住自己的眼睛,使自己依附于某个社团观点。
保持这种一致性,迫使他们不仅仅在一些细节上弄虚作假,说一些假话,而是在所有的细节上都弄虚作假。
他们所有的真理都不太真。
他们的二并不是真正的二,他们的四也不是真正的四: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使我们失望,而我们又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去纠正它。
同时,自然却利落地在我们身上套上我们所效忠的政党的囚犯号衣。
我们都板着同样的面孔,摆着同样的架式,逐渐习得最有绅士风度而又愚蠢得像驴一样的表达方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种丢人的、并且也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印记的经历。
我指的是“傻乎乎的恭维”——我们浑身不自在地同一些人相处时,脸上便堆起这种假笑;我们就毫无兴趣的话题搭腔时,脸上便堆起这种微笑。
其面部肌肉不是自然地运作,而是为一种低下的、处心积虑的抽搐所牵引,肌肉在面庞外围绷得紧紧的,给人一种最不愉快的感觉:一种受责备和警告的感觉。
这种感觉,任何勇敢的年轻人都绝不会愿意体验第二次。
世人用不快来鞭挞不落俗套的人……对于一位坚强的探谙世事的人来说,容忍有教养的绅士们的愤怒不是件难事。
他们的愤怒是正派得体,谨慎稳重的。
因为他们本身就非常容易招来责难,所以他们胆小怕事。
但是,若引起他们那女性特有的愤怒,其愤慨便有所升级;倘若无知和贫穷的人们被唆使,倘若处于社会底层的非理性的野蛮力量被怂勇狂吼发难,那就需要养成宽宏大量和宗教的习惯,像神一样把它当作无关紧要的琐事。
另一个使我们不敢自信的恐惧是我们想要随众随俗。
这是我们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的敬畏之情,因为在别人眼里能够藉以评判我们行为轨迹的依据,除了我们的所作所为之外别无他物,而我们又不愿意使他们失望。
但是,你为什么要往回看呢?为什么你老要抱着回忆的僵尸,唯恐说出与你曾经在这个或那个公开场合说的话有点儿矛盾的话来呢?倘若你说了些自相矛盾的话,那又怎么样呢?愚蠢地坚持随众随俗是心胸狭小的幽灵的表现,是低级的政客,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崇拜的物件。
伟大的人物根本就不会随众随俗。
他也许倒更关心自己落在墙上的影子。
嘿
把好你的那张嘴
用包装线把双唇缝起来
否则,你若要做一个真正的人的话,今天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像放连珠炮一样;明天你想说什么,照样斩钉截铁地说什么,哪怕跟你今天说的一切都是相互予盾的。
哈哈
老妇人,你就嚷嚷去吧
你肯定会被人误解的
误解,恰恰是个傻瓜的字眼。
被人误解就那么不好吗?毕达哥拉斯被人误解,苏格拉底、耶稣、路德、哥白尼、伽利略和牛顿,每一位纯粹而又聪明、曾经生活过的人都曾被人误解过。
要做个伟人,就一定会被人误解……雪凌发(转载的)
在哪里能找到富兰克林或爱默生的教育观点?
这些就是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教导我们的话。
费迪南德·古恩伯格Ferdinand Kurnberger 在其《美国文化览胜》Picture of AmericanCulture一书中认为,这些话是美国佬的一份自白,因而予以尖刻的讽刺。
毫无疑问,这些话所表现的正是典型的资本主义精神,但我们很难说资本主义精神已全部包含在这些话里了,我们不妨停下来玩味一下富兰克林的这一席话。
古恩伯格把美国佬的哲学概括为这么两句话:“从牛身上刮油,从人身上刮钱。
”期在必得的宗旨之所以奇特,就在于它竟成为具有公认信誉的诚实人的理想,而且成为一种观念:认为个人有增加自己的资本的责任,而增加资本本身就是目的。
的确,富兰克林所宣扬的,不单是发迹的方法,他宣扬的是一种奇特的伦理。
违犯其规范被认为是忘记责任,而不是愚蠢的表现。
这就是它的实质。
它不仅仅是从商的精明精明是世间再普遍不过的事,它是一种精神气质。
这正是我们所感兴趣的。
雅各布·福格Jacob Fugger 曾与一个已退休的商业界同事谈话。
这位同事想劝福格也退休,因为他赚钱赚得够多的了,该让别人也得到些机会。
福格断然拒绝了他的劝告,说那么做是卑怯,“他福格另有想法。
钱,在他来说。
只要能赚,他就想赚”。
福格的话所表现的精神显然与富兰克林的大相径庭。
前者表现的是商人的大胆和在道德上不具褒贬色彩的个人嗜好,后者则是具有伦理色彩的劝世格言。
本文的资本主义精神这一概念,就是指后一种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精神,亦即近代资本主义精神。
从问题讨论的方式上便可明显地看出,我们这里所论述的只是西欧和美国的资本主义。
资本主义在中国、印度、巴比伦,在古代的希腊和罗马、在中世纪都曾存在过。
但我们将会看到,那里的资本主义缺乏这种独特的精神气质。
富兰克林所有的道德观念都带有功利主义的色彩。
诚实有用,因为诚实能带来信誉;守时、勤奋、节俭都有用,所以都是美德。
按逻辑往下推理,人们或许可以得出这样的印象:在富兰克林看来,假如诚实的外表能达到相同的目的,那么,有个诚实的外表就够了,过多的这种美德只能是不必要的浪费。
事实上,富兰克林在其自传中讲述他如何皈依这些美德,或者关于严格保守自己节制的形象如何有价值的讨论、以及如何努力自谦尔后得到众人赏识,所有这些都证实了上述的印象。
按照富兰克林的观点,这些美德如同其他一切美德一样,只是因为对个人有实际的用处,才得以成其为美德;假如能同样达到预期目的,仅仅换个外表也就够了。
这就是极端的功利主义的必然结论。
在许多德国人的印象中,美国人所声言的那套美德纯系虚伪,他们的印象看来在这一典型事例中得到了证实。
但实际上,事情远非如此简单。
本杰明·富兰克林本人的品格就与这种印象不符,这一点有他自传里那种非凡的坦率可资佐证。
富兰克林把他之得知美德的功用归因于一种旨在引导他走正路的神的启示。
这种情况表明,他说的话里所包含的,不仅仅是劝人为了纯粹利己的动机而进行伪装,其中还有更多的东西。
事实上,这种伦理所宣扬的至善——尽可能地多挣钱,是和那种严格避免任凭本能冲动享受生活结合在一起的,因而首先就是完全没有幸福主义的更不必说享乐主义的成分搀在其中。
这种至善被如此单纯地认为是目的本身,以致从对于个人的幸福或功利的角度来看,它显得是完全先验的和绝对非理性的。
人竟被赚钱动机所左右,把获利作为人生的最终目的。
在经济上获利不再从属于人满足自己物质需要的手段了。
这种对我们所认为的自然关系的颠倒,从一种素朴的观点来看是极其非理性的,但它却显然是资本主义的一条首要原则,正如对于没有受到资本主义影响的诸民族来说这条原则是闻所未闻的一样确定无疑。
与此同时,它又表达了一种与某些宗教观念密切相关的情绪。
富兰克林虽是一个无特殊色彩的泛神论者,但他那加尔文教派的严父却在他幼小的时候就反复向他灌输一条来自圣经的古训。
因此,如果我们问为什么“要在人身上赚钱”,他在其自传中所做的回答用上了这条古训:“你看见办事殷勤的人么,他必站在君王面前”圣经·箴言·二十二章二十九节。
在现代经济制度下能挣钱,只要挣得合法,就是长于、精于某种天职Calling的结果和表现;而这种美德和能力,正如在上面那段引文中以及在富兰克林的其它所有著作中都不难看出的,正是富兰克林伦理观的全部内容。
详见(主要讲富兰克林的观点)爱默森的作品即使在今日看,也仍旧没有失去时效,这一点最使我们感到惊异。
他有许多见解都适用于当前的政局,或是对于我们个人有切身之感。
他不是单纯的急进派,更不是单独的保守主义者;而同时他决不是一个冲淡、中庸、妥协性的人。
他有强烈的爱憎,对于现实社会的罪恶感到极度愤怒,但是他相信过去是未来的母亲,是未来的基础;要改造必须先了解。
而他深信改造应当从个人着手。
他并不希望有信徒,因为他的目的并非领导人们走向他,而是领导人们走向他们自己,发现他们自己。
每一个人都是伟大的,每一个人都应当自己思想。
他不信任团体,因为在团体中,思想是一致的。
如果他抱有任何主义的话,那是一种健康的个人主义,以此为基础,更进一层向上发展。
他是乐观的,然而绝对不是一个专事空想的理想主义者。
他爱事实——但是必须是“纯粹的事实”。
他对法国名作家蒙泰恩的喜爱,也是因为那伟大的怀疑者代表他的个性的另一面。
他的警句极多,大都是他在日记中几十年来积蓄下来的,也有是从他的演辞中摘出来的。
他的书像珊瑚一样,在地底缓慢地形成。
他自己的进展也非常迟缓,经过许多年的暗中摸索。
他出身于清教徒气息极浓的家庭,先代累世都是牧师,他早年也是讲道的牧师,三十岁后方才改业,成为一个职业演说家,兼事写作。
那时候的美国正在成长中,所以他的国家观念非常强烈。
然而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知识孤立主义者”,他主张充分吸收欧洲文化,然后忘记;古希腊与印度文化也予他很大的影响。
他的诗名为文名所掩,但是他的诗也独创一格,造诣极高。
我们读到他的情书与他追悼幼子的长诗,可以从他的私生活中看出他的为人。
他对那夭折的孩子的感情,是超过了寻常的亲子之爱,由于他对于一切青年的关怀,他对于未来的信念,与无限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明白了这一层,我们可以更深地体验到他的悲恸。
爱默森在一八○三年生于波士顿。
他早年是一个严肃的青年。
他的青春与他的天才一样,都是晚熟的。
他的姑母玛丽是一个不平凡的人,他很受她的影响。
无疑地,她对于他的成功有很大的帮助。
他自从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时候起,就开始写他那部著名的日记,五十年如一日。
记载的大都偏于理论方面。
他在一八二九年第一次结婚,只记了短短的一行。
在一八三五年第二次结婚——对象是丽蒂亚·杰克生——也只记了一行。
他三十岁那年,辞去了波士顿第二礼拜堂的牧师职位,随即到欧洲旅行。
他在苏格兰会见了卡莱尔。
他发现了卡莱尔的天才,同时卡莱尔也发现了他的天才。
这两个人个性完全相反,然而建立了悠久的友谊,在四十年间继续不断地通着信。
回国后他在各地巡行演说。
这种生活是艰苦的,因为当时的旅行设备相当简陋,而且他也舍不得离开他的家庭。
但是他相信这职业是有意义的,所以能够有毅力继续下去。
他的第一部书《大自然》(Nature)在一八三六年出版,此后陆续有著作发表。
他在一八四七年再度赴欧的时候,他的散文集已经驰名于大西洋东西岸。
爱默森的写作生活很长。
但是在晚年他尝到美国内战时期的痛苦,内战结束后不久,他就渐渐丧失了记忆力,思想也不能集中了。
他在一八八二年逝世,有许多重要的遗作,经过整理后陆续出版。
英国名作家麦修·亚诺德曾经说:在十九世纪,没有任何散文比爱默森的影响更大。
本书各篇,是从马克·范·道伦(MarkVanDoren)编辑的《爱默森集》(ThePortableEmerson)中选择出来的,共分“计划”,“生活方式”,“诗”,“人物”,“书信”五章,每章前面都有节译的“编辑者言”,以为介绍。
详见(主要讲爱默森的观点)
谁能帮我翻译一下,不要百度,大神请赐教,小白请绕道。
。
。
我教书是因为教学是一个建立在改变基础上的职业。
虽然教材还是原来的不变,但我自身却变了,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变了。
我教学因为我喜欢自由的犯错,从中汲取教训,鼓舞自己 以及自己的学生。
作为一名老师,我无须听命他人。
如果我想新生让通过创造自己的课本来学会写作,谁会反对我呢
像这样的课程或许会失败,但是我们还是能从中学到一点东西。
我教学是因为我想喜欢问一些必须让学生绞尽脑汁回答的问题。
世界充满了对错误问题的正确解答。
在教学的过程中,我可以发现好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享受想方设法使自己和我的学生从象牙塔里走出来,步入现实世界的这个过程。
我曾经上过一门课叫做“在信息社会中自力更生”我的15个学生读了艾默生,梭罗,赫胥黎的故事。
他们写了日记还有 学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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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子我读了一位著名画家的诗作。
这是些独且俗套的作品。
在这种诗句中论其主题是什么,心灵总能听到某种告诫。
诗句中所注入的感情比它们所包含的思想内容更可贵。
相信你自己的思想,相信凡是对你心灵来说是真实的,对所有其它人也是真实的——这就是天才。
披露蛰伏在你内心的信念,它便具有普遍的意义;因为最内在的终将成为最外在的——我们最初的想法终将在上帝最后审判日的喇叭声中得到响应。
尽管心灵的声音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熟悉的,但是我们认为,摩西、柏拉图和弥尔顿最了不起的功绩是他们蔑视书本和传统,他们论及的不是人们想到的,而是他们自己的思想。
人应当学会的是捕捉、观察发自内心的闪光,而不是诗人和伟人们的圣光。
但是,人们却不假思索地抛弃自己的思想,就因为那是自己的思想。
在每一部天才的作品中,我们都可以找到我们自己抛弃了的那些思想:它们带着某种陌生的尊严回到我们这儿来。
伟大的艺术作品给我们最深刻的教诲就是,要以最平和而又最执着的态度遵从内心自然而然产生的念头,即使与其相应的看法正甚嚣尘上。
否则,明天某个人便将俨然以一位权威的口吻高谈那些同我们曾经想到、感受到的一模一样的想法,而我们却只好惭愧地从他人手中接受我们自己的想法。
每个人在受教育过程中,总有一天会认识到:妒忌是无知,模仿是自杀。
不论好歹,每个人都必须接受属于他的那一份,广阔的世界里虽然充满了珍馐美味,但是只有从给予他去耕耘的那一片土地里,通过辛勤劳动收获的谷物才富有营养。
富于他体内的力量,实质上是新生的力量。
只有他自己才知道他能干什么,而且他也只有在尝试之后才能知晓。
一张面孔、一个人物、一桩事情在他心中留下了印象,而其它的则不然。
这并不是无缘无故的。
这记忆中的塑像并非全无先验的和谐。
眼睛被置于某束光线将射到的地方,这样它才可能感知到那束光线。
大胆让他直扦自己的全部信念吧。
我们对自己总是遮遮掩掩,对我们每个人所代表的神圣意念感到羞愧。
我们完全可以视这意念为与我们相称、而又有益的意念,所以,应当忠实地宣扬它。
不过,上帝是不会向懦夫揭示他的杰作的,只有神圣的人,才能展示神圣的事物。
当一个人将身心倾注到工作中,并且竭尽了全力的时候,他就得到了解脱和欢乐。
否则,他将为自己的言行忐忑不安,得到的是没有解脱的解脱。
在其问,他为自己的天赋所抛弃,没有灵感与他为友,没有发明,也没有希望。
相信你自己吧:每颗心都随着那弦跳动,接受上苍为你找到的位置——同代人组成的社会和世网。
伟大的人物总是像孩子似地将自己托付给时代的精神,披露他们所感知到的上帝正在他们内心引起骚动,正假他们之手在运作,并驾驭着他们整个身心。
我们是人,必须在我们最高尚的心灵中接受同样先验的命运。
我们不能畏缩在墙角里,不能像懦夫一样在革命关头逃脱;我们必须是赎罪者和捐助者,是虔诚的有志者,是全能上帝所造之物,让我们向着混沌乱世,向着黑暗冲锋吧…这些话语当我们独处时可以听到,可是当我们迈进这世界时,话音就减弱了、听不到了。
社会到处都是防患各社会成员成熟起来的阴谋。
社会是一个股份公司。
在这公司里,成员们为了让各个股东更好地保住自己的那份面包,同意放弃吃面包者的自由和文化。
它最需要的美德是随众随俗,它厌恶的是自力更生,它钟爱的不是现实和创造者,而是名份和习俗。
任何名副其实的真正的人,都必须是不落俗套的人。
任何采集圣地棕搁叶的人,都不应当拘泥于名义上的善,而应当发掘善之本身。
除了我们心灵的真诚之外,其它的一切归根结蒂都不是神圣的。
解脱自己,皈依自我,也就必然得到世人的认可。
记得,当我还很小的时候,有位颇受人尊重的师长。
他习惯不厌其烦地向我灌输宗教的古老教条。
有一回,我禁不住回了他一句。
听到我说,如果我完全靠内心的指点来生活,那么我拿那些神圣的传统干嘛呢;我的这位朋友提出说:“可是,内心的冲动可能是低下的,而不是高尚的。
”我回答说:“在我看来,却不是如此。
不过,倘若我是魔鬼的孩子,那么我就要照魔鬼的指点来生活。
”除了天性的法则之外,在我看来,没有任何法则是神圣的。
好与坏,只不过是个名声而已,不费吹灰之力,便可以将它从这人身上移到那人身上。
唯一正确的,是顺从自身结构的事物;唯一错误的,是逆自身结构的事物。
一个人面对反对意见,其举措应当像除了他自己之外,其它的一切都是有名无实的过眼烟云。
使我惭愧的是,我们如此易于成为招牌、名份的俘虏,成为庞大的社团和毫无生气的习俗的俘虏。
任何一个正派、谈吐优雅之士都比一位无懈可击的人更能影响我、左右我。
我应当正直坦诚、生气勃勃,以各种方式直抒未加粉饰的真理……我必须做的是一切与我有关的事,而不是别人想要我做的事。
这条法则,在现实生活和精神生活中都是同样艰巨困难的,它是伟大与低贱的整个区别。
它将变得更加艰巨,如果你总是碰到一些自以为比你自己更懂得什么是你的责任的人。
按照世人的观念在这世界上生活是件容易的事;按照你自己的观念,离群索居也不难;但若置身在世人之间,却能尽善尽美地怕然保持着个人独立性,却只有伟人才能办得到。
抵制在你看来已是毫无生气的习俗,是因为这些习俗耗尽你的精力。
它消耗你的时光,隐翳你的性格。
如果你上毫无生气的教堂,为毫无生气的圣经会捐款,投大党的票拥护或反对政府,摆餐桌同粗俗的管家没什么两样——那么在所有这些屏障下,我就很难准确看出你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当然,这样做也将从你生活本身中耗去相应的精力。
然而,如果你所做的是你所要做的事,那么我就能看出你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做你自己的事,你也就从中增强了自身。
一个人必须要想到,随众随俗无异于蒙住你的眼睛。
假如我知道你属于哪个教派,我就能预见到你会使用的论据。
我曾经听一位传教士宣称,他的讲稿和主题都取材自他的教会的某一规定。
难道我不是早就知道他根本不可能即兴说一句话吗?……算了,大部分人都用这样或那样的手帕蒙住自己的眼睛,使自己依附于某个社团观点。
保持这种一致性,迫使他们不仅仅在一些细节上弄虚作假,说一些假话,而是在所有的细节上都弄虚作假。
他们所有的真理都不太真。
他们的二并不是真正的二,他们的四也不是真正的四:他们说的每一个字都使我们失望,而我们又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去纠正它。
同时,自然却利落地在我们身上套上我们所效忠的政党的囚犯号衣。
我们都板着同样的面孔,摆着同样的架式,逐渐习得最有绅士风度而又愚蠢得像驴一样的表达方式。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一种丢人的、并且也在历史上留下了自己印记的经历。
我指的是“傻乎乎的恭维”——我们浑身不自在地同一些人相处时,脸上便堆起这种假笑;我们就毫无兴趣的话题搭腔时,脸上便堆起这种微笑。
其面部肌肉不是自然地运作,而是为一种低下的、处心积虑的抽搐所牵引,肌肉在面庞外围绷得紧紧的,给人一种最不愉快的感觉:一种受责备和警告的感觉。
这种感觉,任何勇敢的年轻人都绝不会愿意体验第二次。
世人用不快来鞭挞不落俗套的人……对于一位坚强的探谙世事的人来说,容忍有教养的绅士们的愤怒不是件难事。
他们的愤怒是正派得体,谨慎稳重的。
因为他们本身就非常容易招来责难,所以他们胆小怕事。
但是,若引起他们那女性特有的愤怒,其愤慨便有所升级;倘若无知和贫穷的人们被唆使,倘若处于社会底层的非理性的野蛮力量被怂勇狂吼发难,那就需要养成宽宏大量和宗教的习惯,像神一样把它当作无关紧要的琐事。
另一个使我们不敢自信的恐惧是我们想要随众随俗。
这是我们对自己过去的所作所为的敬畏之情,因为在别人眼里能够藉以评判我们行为轨迹的依据,除了我们的所作所为之外别无他物,而我们又不愿意使他们失望。
但是,你为什么要往回看呢?为什么你老要抱着回忆的僵尸,唯恐说出与你曾经在这个或那个公开场合说的话有点儿矛盾的话来呢?倘若你说了些自相矛盾的话,那又怎么样呢?愚蠢地坚持随众随俗是心胸狭小的幽灵的表现,是低级的政客,哲学家和神学家们崇拜的物件。
伟大的人物根本就不会随众随俗。
他也许倒更关心自己落在墙上的影子。
嘿
把好你的那张嘴
用包装线把双唇缝起来
否则,你若要做一个真正的人的话,今天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像放连珠炮一样;明天你想说什么,照样斩钉截铁地说什么,哪怕跟你今天说的一切都是相互予盾的。
哈哈
老妇人,你就嚷嚷去吧
你肯定会被人误解的
误解,恰恰是个傻瓜的字眼。
被人误解就那么不好吗?毕达哥拉斯被人误解,苏格拉底、耶稣、路德、哥白尼、伽利略和牛顿,每一位纯粹而又聪明、曾经生活过的人都曾被人误解过。
要做个伟人,就一定会被人误解……雪凌发(转载的)
像高手请教
随着时间的推移排列和普通的视觉不可能连接与令人惊讶的快速性的空间和约束名字和事一起,爱默生电话也过去目击自力的需要和坚定不移的守纪到直觉。
这样独立的需要,他认为,为学生是特别伟大的,那么容易地变得威慑由过去的了不起的名字并且读“to相信并且理当如此。
”This不应该是,亦不可能是,如果我们记得什么我们是。
当我们恳切地发现时,因此,然后,我们不可能同意过去爱默生说,我们必须打破与它,无论伟大它的信使声望。
但是过去经常不辜负我们; 经常它协助我们我们的搜寻的适合我们的最高的自已。
对于从前有天才的许多人; 并且,由于天才的人来了更近到是不断地神志清楚的对他的联系对在灵魂,它跟随天才比我们实际上是更多我们自己。
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后退在更加有天赋的灵魂为我们解释什么我们意味,但是不可能说。
表示的所有至尊胜利,因此,在我们应该激起不是谦卑,仍然较少挫折,但是“one自然写的更新的知觉和同样reads.”So它在旅行或以联络的其他形式与过去的: 我们不可能获得任何赢利或看所有新的事物,除了我们记得:世界是什么,男人就是全部
大学英语第第三册课后题英译汉怎么说
一个年轻人发现,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也会带来涉及法律问题的麻烦。
一种误解导致另一种误解,直到最终他必须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法律小冲突我生平只有一次陷入与法律的冲突。
被捕与被带上法庭的整个经过在当时是一种令人极不愉快的经历,但现在这却成为一个好故事的素材。
尤其令我恼怒的是我被捕及随后在法庭上受审时的种种武断情形。
事情大约发生在十二年前的二月,那是我中学毕业已经几个月了,但要等到十月份才能上大学,所以当时我仍在家中。
一天上午,我来到离我住地不远的、位于伦敦郊区的里士满。
那是我正在找一份临时的工作,以便赚点钱去旅游。
由于天气晴朗,又没什么急事,我便悠然自得得看着商店橱窗,逛逛公园,有时干脆停下来四处观望,一定是这种无所事事的样子使我倒了霉。
事情发生在十一点半左右,我在当地图书馆谋职未成,刚从那出发,就看到一个人从马路对面走过来,显然是想跟我说话。
我原以为他要问我时间,想不到,他说他是警官,要逮捕我,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个玩笑,但接着又来了身穿警服的警察,这下我无可置疑了。
“为什么要抓我
”我问。
“四处游荡,有作案嫌疑。
”他说。
“做什么案
”我又问。
“偷东西。
”他说。
“偷什么
”我追问。
“牛奶瓶。
”他说,表情十分严肃。
“哦。
”我说。
事情后来是这样的,这一带经常发生小偷小摸案件,尤其是从门前台阶上偷走牛奶瓶。
接着,我犯了个大错。
那时我才十九岁,留着一头凌乱的长发,自认为是六十年代“青年反主流文化”的一员。
因此,我想对此表现出一种冷漠,满不在乎的态度,于是用一种很随便无所谓的腔调说:“你们跟踪我多久了
”这样一来,在他们眼里,我是惯于此种情形的,这又使他们确信我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蛋。
几分钟后,来了一辆警车。
“坐到后面去,”他们说,“把手放在前排的座椅上,不许乱动。
”他俩分坐在我的左右,这下了不是闹着玩的了。
在警察局,他们审问了我好几个小时。
我继续装作老于世故,对此事习以为常的样子。
当他们问我一直在干什么时,我告诉他们在找工作。
“啊哈
”这下我可看到他们在想,“无业游民”。
最后,我被正式指控,并得到通知下周一到里士满地方法院受审。
他们这才让我走。
我本想在法庭上作自我辩护。
但父亲一弄清事情的原委后,就为我请了一位很不错的律师。
就在那个星期一,我们带着各种证人出庭了,其中包括我中学的英语老师作为我品行的见证人,但法庭并没有传话他作证。
对我的“审判”也并没有进行到那一步,开庭才十五分钟,法官就驳回了此案,我被无罪释放。
可怜的警察毫无胜诉的机会。
我的律师甚至成功地使警察承担了诉讼费。
这样,我没有留下犯罪记录。
但当时,最令人震惊的是我被无罪释放所明显依赖的证据。
我有标准的口音,有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的父母来到法庭,有可靠的证人,还有,很明显我请得起很好的律师。
想到这次指控含混不清的特点,我敢断定,如果我出生在一个不同背景的家庭,并真失了业,则完全可能被判为有罪。
当我的律师要求赔偿诉讼费时,他的辩词很明显地围绕着我“学习成绩优秀”这一事实。
与此同时,在法庭外面,曾经逮捕我的警察中的一个正沮丧地像我母亲抱怨说,又有一个小伙子要与警察做对了。
他以责备的口气对我说:“我们抓你的时候,你本来可以帮帮忙的。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
也许是说我应该做出大发雷霆的样子,并说:“喂,你知道是在和谁说话吗
我是品学兼优的高材生。
你们怎敢抓我
”那样的话,他们也许会向我道歉,可能还会脱帽致意,让我扬长而去。
Unit 2获益匪浅的问题詹姆斯·索利斯克描述了他是如何受他的孩子们能用新方法看待事物的影响而认清创造性思维的本质的。
不久前的一个晚上,在餐桌旁,我的三个孩子——年龄分别为9岁、6岁和4岁——停止了争抢食物,教我关于范式变换、线性思考的局限以及如何重新看待相关的各种因素的知识。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我们在玩自己那套口头儿的“哪个不是同一类
”的芝麻街头游戏。
玩这游戏时,孩子们要看三张画并挑出那张不属同一类的。
我说:“来吧,哪个不是同一类,橘子,西红柿,还是草莓
”老大很快就说出了自以为非常得意的答案:“西红柿,因为另外两种都是水果。
”我承认这是正确答案,尽管有些纯粹主义者坚持认为西红柿是一种水果。
对我们这些从小就不得不吃拌在色拉里的西红柿的人来说,西红柿永远是蔬菜。
正当我准备再出别外一组三个东西时,我4岁的孩子说:“正确答案是草莓,因为别外两种都是圆的,草莓却不是。
”我怎么能驳斥他的观点呢
接着,我6岁的孩子说:“是橘子,因为别外两种都是红色的。
”9岁的孩子不想让弟弟妹妹占上风,说道:“是橘子因为其他两种都长在藤上。
”毫无疑问,这里正发生着什么事儿。
这事儿比争抢食物还乱,比西红柿是水果还是蔬菜还要重要。
哥白尼把太阳视为宇宙中心,重新调整了地心说这一长达数世纪的范式,我的孩子们正做着哥白尼当年所做的事。
鲁宾·马修斯把他的布朗克斯冰激凌改名为哈根达斯,在不变换产品的情况下提高了价格,我的孩子们正在做着鲁宾·马修斯所做过的事。
爱德华·詹纳放弃了寻找治疗天花的特效药,从而发现了能预防这一疾病的疫苗,我的孩子们正做着爱德华·詹纳所做过的事。
他不去研究得了天花的患者,而是去研究接触天花却从未染上此病的人。
他发现他们都患了一种类似天花但比较轻微的疾病:牛痘;这使得他们对致命的天花得以免疫。
他们在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
他们在重新界定他们的问题。
他们在重新表述他们的问题。
总之,他们正做着每位历史上做出过重大发现的科学家所做的事,依据托马斯·库恩在他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所说:他们在改变旧的范式。
但倘若这是学校里练习册上的一个练习,那么没有把西红柿圈出来的孩子全都会被批为答错。
凡没有把问题都解读为“哪个不是水果”的孩子都是错误的。
也许这就说明的为什么世界上最杰出的科学家和发明家中有那么多的人读书时不及格,其中最显著的是职权尔伯特·爱因斯坦,他也许是本世纪最有影响的范式改变者。
这样说,并非是想对学校评头论足。
天知道那有多容易。
这样说,不过是想提醒大家信息的价值实在是有限的。
我提出这一点,是因为我们的社会似乎发展到了这样一个阶段,人们都大声嚷嚷着要求得到更多的技术,要求即刻享用不断膨胀的信息。
学生们必须上网。
你们家必须用数码与环球信息网联通。
企业必须能即时下载大量资料。
但是,除非我们改变范式、重新审视相关的各种因素,否则,信息高速公路就不会给我们带来什么结果。
无论是现在还是最近,我们都不缺乏信息。
试想我们拥有的信息比四面年前的哥白尼多了多少。
但他作出了足以震撼全球的(权作双关语)惊人之举,完全改变了人们对宇宙的看法。
他作出此举不是靠发现更多的信息,而是靠用不同的眼光看大家都看到过的信息。
爱德华·詹纳不是靠积累信息发明了预防药物,而是靠重新表述问题。
当我们开始驶入信息高速公路时,我们所需要的不是更多的信息,而是看等信息的新方法。
我们应该像我的孩子所做的那样,去发现有不止一个的正确答案、有不止一个的正确问题、有不止一个的看大量信息的方法。
我们需要记住:当你只有一把锤子时,你往往把每一个问题都看做钉子。
Unit 3我为什么当老师你为什么要教书呢
当我告诉一位朋友我不想谋求行政职务时,他便向我提出这一问题。
所有美国人受的教育是长大成人后应该追求金钱和权力,而我却偏偏不选择明明是朝这个目标“迈进”的工作,他们对此感到迷惑不解。
当然,我之所以教书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教书轻松。
我做过各种各样的工作借以谋生:机修工、木工、作家,教书可是其中最难的一行。
对我来说,教书是个会令人熬红眼睛、掌心出汗、精神沮丧的职业。
说熬红眼睛,这是因为我晚上不管备课到多晚,总觉得准备得还不充分。
说掌心出汗,是因为我跨进教室之前总是非常紧张,自信学生一定会发觉我其实是个傻瓜笨蛋。
说精神沮丧,这是因为我1小时后走出教室时,确信这堂课上得比平常还要平淡无味。
我之所以教书,也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能够解答问题,或者因为我有满腹学问,非与别人分享不可。
有时我感到很吃惊,学生竟真的把我课上讲的东西做了笔记
这样说来,我为什么还要教书呢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爱校历的步调。
6月、7月和8月提供了一个供思考、研究和创作的机会。
我教书,是因为教学是建立在“变化”这一基础上的职业。
教材还是原来的教材,但我自身却变了——更重要的是,我的学生变了。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有让自己犯错误的自由,有自己吸取教训的自由,有激励自己和激励学生的自由。
作为教师,我可以自行做主。
如果我想要求一年级的学生通过自行编写课本的办法来学习写作,谁能说我不可以那样做呢
这样的课程也许会彻底失败,但我们都可以从失败的尝试中获得教益。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学生提出必须绞尽脑汁才能回答的问题。
我们这个世界有无穷无尽的正确答案来对付拙劣的问题。
何况我在教学过程有时也会想到一些出色的问题。
我教书,是因为我喜欢想方设法使自己和我的学生从象牙塔里走出来,进入现实世界。
我曾经开过一门叫做“在工业技术社会里如何自力更生”的课程。
我教的15位学生读了爱默生、梭罗和赫胥黎的作品,记了日记,还写了学期论文。
但除此之外,我们还办起一个公司,借钱买下一所破旧的房屋,通过整修翻新这一建筑物,我们就自力更生对这一课题进行了一次实践活动。
学期结束时我们把房子卖掉,还清贷款,缴了税,余下的收益分给了参加实践的学生。
所以说,教学使我的工作进程有了规律,使我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教学向我提出了挑战,也给了我不断学习的机会。
不过,我漏下了我要教书的最重要的几个原因。
其中一个原因与维基有关。
维基是我的第一个博士生。
她精力旺盛,孜孜不倦地撰写她那篇论述14世纪一位不知名诗人的学术论文。
她写了一些文章寄给学术刊物。
这一切都由她独立完成,我偶尔从旁略加指点。
我亲眼看到了她完成论文,看到她得知自己的文章被采用,亲眼目睹她找到了工作并获得了在哈佛大学当研究员的职位,并著书论述她在做我学生时萌发的思想。
再一个原因与乔治有关。
他开始学的是工程学,后来他深信自己爱人胜过爱物,所以改学英语。
还有珍妮。
她中途辍学,但是她的同学把她拉了回来,因为他们想让她看自力更生整修旧房这一项目的结果。
我亲眼看到她回来了。
我亲耳听到她对我说,她后来对城市贫民产生了兴趣,继而成了捍卫分民权的律师。
还要谈一谈清洁女工杰基。
她凭直觉了解的事情比我们多数人通过分析弄清的东西还要多。
杰基已经决定读完中学,然后还要上大学。
这些在我眼前成长、变化的人,便是我要当教师的真正原因。
当一名教师意味着做创造的见证人,他目睹人体开始呼吸,开始了生命。
,不再教书,获得“提升”,也许会给我带来金钱和权力。
可是我现在也有钱。
我拿了薪金去做自己乐意做的事:读书、交谈、提问,妣如问:“做个富翁有什么意思呢
”我现在也有了权力。
我有权力启迪,有权激发才智,有权开出书目,有权指点迷津。
还有其他什么权力比这更值得考虑呢
但教书还会带来金钱和权力以外的东西:那就是爱。
不仅是爱学习、爱书本、爱思想,而且还有老师对出类拔萃的学生的爱。
这样的学生走进了老师的生活,他们自己也开始成长了。
爱这个字也许用得不恰当:说是方魔力可能更合适些。
我教书,是因为与开始成长的学生朝夕相处,我有时感到自己也和他们一起开始成长了。
搜集格言
随着时间的推移排列和普通的视觉不可能连接与令人惊讶的快速性的空间和约束名字和事一起,爱默生电话也过去目击自力的需要和坚定不移的守纪到直觉。
这样独立的需要,他认为,为学生是特别伟大的,那么容易地变得威慑由过去的了不起的名字并且读“to相信并且理当如此。
”This不应该是,亦不可能是,如果我们记得什么我们是。
当我们恳切地发现时,因此,然后,我们不可能同意过去爱默生说,我们必须打破与它,无论伟大它的信使声望。
但是过去经常不辜负我们; 经常它协助我们我们的搜寻的适合我们的最高的自已。
对于从前有天才的许多人; 并且,由于天才的人来了更近到是不断地神志清楚的对他的联系对在灵魂,它跟随天才比我们实际上是更多我们自己。
因此我们必须经常后退在更加有天赋的灵魂为我们解释什么我们意味,但是不可能说。
表示的所有至尊胜利,因此,在我们应该激起不是谦卑,仍然较少挫折,但是“one自然写的更新的知觉和同样reads.”So它在旅行或以联络的其他形式与过去的: 我们不可能获得任何赢利或看所有新的事物,除了我们记得:世界是什么,男人就是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