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森祥的远行读后感
生活不止苟且,还有诗与远方《远行,与最美的世界相遇》是著名作家毕淑敏创作的第一本旅行新书。
作者以行走的角度,讲述生命旅程中经历过和为之哭过、笑过的万千风景,用出生地、青春之地、灵魂之归宿三大主题串联起来,绘成最美的心灵地图,带给我们恒久的温暖和坚韧的力量,让我们能在漫长而艰辛的人生旅途中找到更好的自己。
我一直很喜欢读毕淑敏的文章。
她做过医生,行医经历给她的写作奠定了基础,让她有一双当医生的眼睛,有一种对人世充满爱心和悲悯的感情。
由于工作的关系,她常常旅行。
2008年,她买了一张船票,乘船环绕地球一周,虽然由于一些原因,她没能完整地走完这一圈,但她觉得生命中有了这样一次荡涤身心的旅行很值得。
她认为,旅途不仅是行走,更是与自己的心灵对话、与世界温柔相拥的过程。
印第安人有个习惯,当他们的身体移动得太快的时候,会停下脚步,安营扎寨,耐心等待自己的灵魂前来追赶。
累了、困了,就收拾好行囊出去旅行,给心灵放个假。
人不能一味走下去,要驻扎在行程的空隙中,和灵魂会合。
飞驰的速度,变换的风景,奇异的遭遇,萍水相逢的旅人……在本书中,作者记录了很多旅途中的见闻和感受,让我们明白,当我们没有出发的时候,我们不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不知道最美好的地方在哪里。
我们以为它们均在虚无缥缈的远方。
我们期望着与最美好的世界相遇,不辞万里。
阅读此书,就像同一个睿智、风趣而又宽厚的旅伴,畅谈那些与她息息相关的生活历程,带你走进一段充满温暖的时光。
书中写道:“人生最贵重的那场旅行,往往不是收拾包裹去往一个计划好的目的地,而是随着命运,开始一场不知终点的漂泊——从父母怀抱着我的那块土地启程,一路走过青春之地、梦想之地,欣赏完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最后到达永恒的归宿。
”她在后记中说,我们天生是需要去旅行的,感受过全世界的大美,才会珍惜当下。
去远行吧,让自己与最美的世界相遇。
作者在书中呈现了对平凡生活的热爱和对生命的尊重,给我们感动和思考,就像她自己说的:“也许,这就是远方的重要性。
因为它以猝不及防的相逢,悄无声息地教会你什么是人间最宝贵的东西。
”有帮助请采纳(●'◡'●)还有问题可以追问o(* ̄▽ ̄*)ブ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 2000字
读了《十八岁出门远行》,我认为作者可能用象征的手法来描述一个刚刚成年的人走进社会的心路历程。
我想这段成长的路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初期、中期和后期,而贯穿其中的就是象征着理想与追求的“旅店”。
初期的热情,为了遥远的理想而执著。
刚满十八岁的“我”怀着憧憬独自上路。
告别童年,告别过去,是成长的第一步,去寻找自己的未来。
路上,一直问人前面有否旅店,他觉得在旅途中不能没有旅店,就像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觉得人生不能没有理想。
年轻的我们总是带着理想出发,并试图在某个地方找到它。
而中期的疲惫,因找不到理想而困惑。
不断起伏的柏油公路,暗示着将遇到的折磨,爬上高处再滑向低处,如此循环,他始终看不到旅店。
于是,他的热情逐渐冷却,取而代之的是跋涉的疲惫和困惑。
因此,当他看不到旅店时便选择了汽车。
现在他根本不在乎旅店,反正前面是什么地方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只要汽车驰着,那就驰过去看吧
现实的安逸让心灵得到了暂时的满足,就如在平庸的生活中暂得了安逸,完全把自己的理想,抛在一边,不管这种方式是否是自己想要的,不管这样的生活将把自己带到何处。
后期的坦然,他想要的就这么简单。
人总要接受现实,并且在现实中寻找自我安慰,学会坦然。
就像每个在年轻的时候都梦想着将来要轰轰烈烈地干一番事业,但真正步入社会,发现一切都不像自己当初想象的那样,所以只能学着坦然面对。
读这篇小说,感觉是在一个梦境之中,但这个梦有时那么地真实;不知道它具体告诉我们什么,但又在无形中与我们的心灵深处相契合。
笔者之所以选择这篇作品正是被它的偏向于人生哲学的意蕴所触动,也是因为与文中的“我”产生共鸣,觉得像现实中的自己。
《十八岁出门远行》读后感第一次独立出门远行,其实也就是从家庭中独立出来,独自生活。
年轻人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对他人充满了信任,认为世界是美好的,可事实并不是这样。
作者这样写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意义,我认为只是在陈述一种状态。
被教育成看到一篇文章就要解构来解构去的我们,读有些文章就会下意识地去对号入座。
有很多时候写作只是为了诉说,之所以用卡车,司机,苹果,拖拉机,乡下人这些大家司空见惯的东西来写就是为了让人有代入感,很容易就联想到自己十八岁时的情景(也可以说是年轻时候的情景)年轻的时候总会受伤,总会受骗,付出也许不会得到回报。
但我们还是无所畏惧只要有一片可以睡觉的地方就会感到温暖。
它引起了我们的共鸣,小说自始至终充满了种种不确定的、令人难以捉摸的情境,而它所描述的一切又是逻辑、准确无误的。
它用多种可能性瓦解了故事本身的意义,让人感受到梦一样的美丽。
文章中的少年远行时的一切都是单层的,如果我们活在一个多层的世界?逛城堡般的大型商场,到最后总会落得头晕眼花,仿佛误入了吸血鬼的迷宫,在自动扶梯上战战兢兢,不知道自己脚踩的是几楼。
地铁和商厦通过各种道路鬼斧神工的连成一气,地面像被屠宰的鸭子一样掏空内脏,四通八达。
这是人类值得赞颂的奇迹之一:《荷马史诗》里的特洛伊城也不过十来米高。
而如今,高耸入云的城堡式建筑,连同脚下穿行的地铁和地铁站附带的购物点,就仿佛在为那句话做注解:上穷碧落下黄泉。
除了人造的花坛,你已经很难看到泥土的存在。
我们脚踩的水泥地下是镂空的,奔驰着地铁,行走着人群。
大地就像楼层之间的板壁。
户外的树木就像美术教室里的水果一样,快要沦为单纯的观赏品类了。
假期的某个夜晚,我想要观看在电视新闻里被反复提示的月亮,却发现楼宇横七竖八的横在天空之前。
在我观看过的《星球大战》系列电影里,到处是自动化电脑操控的基地,以及动辄高耸入云的楼房--自然,那个时代人们早已普及了飞天摩托艇之类的交通工具。
但那些细节确实容易使人浮想联翩。
向天空蓬勃崛起的高楼,向脚下挖地三尺的地铁。
某一天,我们的世界会变成一座宏伟的大楼,而人们居住在不同的层上。
《西游记》里的三十三重天将会成真:到时,人们在陈述地理名词时会这么说:我要去二十二层坐标AB去买条面包。
或者:我要去十九层坐标CD那里做健身。
世界变成了分层的大楼房,而建筑商负责在大楼房顶端继续搭造,底部继续挖掘。
这座宽宏的巴别塔缜密而宏伟,而人们在巴别塔的腹中生活。
充足的电力会保持灯光亮如白昼,久而久之,人们忘记了阳光和泥土是什么样。
富翁有权买得顶端的建筑,在世界的最顶端露天阳台上晒日光浴。
而穷困的人们则购买地下室,在较低的层次生活,因为那里的房租比较便宜。
那时的世界会变成一个没有地平面的世界,因为人们脚踩的都是高科技复合的坚固材料,而并非泥土。
想象一个无限多层的地铁站吧,除了最顶端能接触到阳光的那些居民,大多数人们会发觉自己像捷克动画片里的鼹鼠一样快乐的生活。
人的适应能力是无穷的,学校的教科书将会指导大家: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穴居…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在地面建筑房子,并依靠管道供应的饮用水生活…现在,人们生活在一个分层的世界里,就像那时生活在一个大楼里一样。
而那时的夫妻们将会这样对话:我们应该把孩子送到12层的幼儿园去。
不,12层的幼儿园要坐轨道列车,还要坐电梯。
况且,12层那里都是贵族孩子。
可是总跟45层的孩子在一起,就毁了呀。
我可是希望我们的孩子将来能做番大事业的。
那干嘛不把孩子送到29层呢,那里可是艺术家居住区哟。
艺术家有什么好的,就是要让他接受良好的教育,将来做金融这行,说不定发了大财,我们还可以搬到顶层建筑去晒太阳哩
说起来,我们还是度蜜月的时候晒过一次太阳呢…那时的世界是明亮的洞穴,楼房会比所有的山脉都绵延得更长。
人们生活在一层层覆盖的房间里,就像夹心饼干里的奶油。
随时随地都会有21世纪人们走在超级购物中心里的错觉--这个世界仿佛白银和玻璃铺就,银光闪闪。
而绿树和泥土,则被封存在玻璃柜里供人观赏。
十八岁出门远行,里面的一切让我重新审视我们如今的生活状态。
我看到了周围拔地而起的楼宇,看到了某座大厦的三楼,某扇窗中与我隔街相望的人影。
那时我想到了但丁的《神曲》,在世界的某一处,存在着天堂与炼狱,他们就像蒸笼一样分层,而贤人与恶人就像其中的肉包子…上帝禁止人类建筑直通天堂的巴别塔。
但那只是《圣经》里的恫吓。
世界会越来越迅速的爬升其高度和深度,而我们只会日渐习惯那些看不见阳光的岁月。
其实一篇好文,能在不同时期让不同的人读它,从而获得许许多多不一样的灵感与想法,就成功了。
ps:亲自己再摘抄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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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城 每一章节内容概括 急需
原创 青春百金买骏马,千金买没人;万金买高爵,何处买青春
无论是白发苍苍的垂暮者,还是牙牙学语的孩子,都是对青春有着憧憬和回忆,因此,我享受着最美好的时光——青春。
初中三年的时光,便是青春第一站。
遥想当年初相见,画面依旧在眼前。
往事历历存心间,可怜而今情枉然。
叹昨是今非,泪涟涟。
与朋友间,你我彼此奋斗过,伤害过,开心过。
然而,却自从踏出那校门第一步开始,你我的距离就开始无法计算,恍若一梦,梦中沉醉过,痛哭过,分离过,而今是在梦中惊醒。
大梦初醒时才发现不管愿与不愿,一切皆然,无法改变。
彼此的决绝。
然,前世因,今生情,来世缘。
一切都徒然。
牵盼的情,烟消云散。
人都说黄金万两易得,知己一个难求。
想你我历经风云变幻,各样的机缘巧合,还是终难逃做纷飞燕。
而我却深深知道,青春不是朱唇红颜,而是坚定的意志,人生便要懂得放下。
青春乃如烈火般,燃断牵连朋友之间的线,如今物是人非,川阅水以成川,水滔滔而日度。
人何世而弗新
世何人之能故
谁也不能久留。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然而青春却放射着那异彩。
德国数学家高斯,19岁用那个直尺和圆规做出了正十七边形,解决了两千多年来的难题,还发现数论中的二次互反律;英国天文学家哈雷,27岁发明月球运动的加速度现象,又发现哈雷彗星的周期;牛顿23岁时,发现万有引力,24岁创立天文学。
我至今才恍然大悟,即使青春经历无数的伤感,途经那不可承受的疼痛,然后再牺牲往后无尽岁月,追忆和缅怀,但这一切切,教会了我许多。
让我知道即使终归面对苍老的脸孔也无法挽回,同时在人生路途中无时伴随着羁绊,但正因为有着这段青春,让我有着无所畏惧的果敢,一路往前,永不回头.,换来我享受着那如初春般温暖的人生。
若永远停留当年的回忆,又怎能度过这繁花似锦的青春
因此我继续增添柴木,任凭这青春之火燃烧得更是旺盛。
上高中后,我决定更为改变,毕竟已经汲取过教训,无论如何是好,送君千里也终须一别,因此我更为珍惜现今每一位同学、朋友,铭记每一刻的感动,我尽可能的去积极参与活动,好在不让青春荒废,不为那终归成为尘埃灰烬的青春找后悔的理由。
如今,青春的烈火已燃烧是起来,而我却知道不能停留落下,毕竟只有不断努力拾柴才可以尽可能的让青春燃烧得更为旺盛。
青春是不耐久藏的东西,我们都站在最美好的时光上,趁短暂的青春逝去,我们应尽可能的让青春燃烧得更为旺盛。
李白一生经历的五个时期是那些
1、辞亲远游开元十三年元725年),李白出蜀仗剑去国,辞亲远游”乘舟沿江出峡,渐远,家乡的山峦逐渐隐没不可辨认了,只有从三峡流出的水仍跟随着他,推送着他的行舟,把他要送到一个陌生而又遥远的城市中去。
2、初进长安封建帝王常在冬天狩猎。
唐玄宗即位后,已有过多次狩猎,每次都带外国使臣同去,耀武扬威,以此震慑邻国。
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玄宗又有一次狩猎,正好李白也在西游,因上《大猎赋》,希望能博得玄宗的赏识。
他的《大猎赋》希图以“大道匡君,示物周博”,而“圣朝园池遐荒,殚穷六合”,幅员辽阔,境况与前代大不相同,夸耀本朝远胜汉朝,并在结尾处宣讲道教的玄埋,以契合玄宗当时崇尚道教的心情。
李白西来的目的是献赋,另外,也趁此游览一下长安,领略这座“万国朝拜”的帝京风光。
他居住在终南山脚下,”常登临终南山远眺。
当他登上终南山的北峰时,眼前呈现出泱泱大国的风貌。
他深感生存在这样的国家是不平凡的,因此颇有自豪之感。
可一想到这兴旺发达的帝国内部己产生了腐朽的因素,他的轩昂情绪又受到打击。
李白进长安后结识了卫尉张卿,并通过他向玉真公主献了诗,最后两句说“何时人少室,王母应相逢”,是祝她入道成仙。
李白还在送卫尉张卿的诗中陈述自己景况很苦,希望引荐,愿为朝廷效劳。
由此,他一步步地接近了统治阶级的上层。
李白这次在长安还结识了贺知章。
李白有次去紫极宫,不料竟在那里遇见了贺知章。
他早就拜读过贺老的诗,这次相遇,自然立刻上前拜见,并呈上袖中的诗本。
贺知章颇为欣赏《蜀道难》和《乌栖曲》,兴奋地解下衣带上的金龟叫人出去换酒与李白共饮。
李白瑰丽的诗歌和潇洒出尘的风采令贺知章惊异万分,竟说:“你是不是太白金星下凡到了人间
” 一年快过去了,李白仍然作客长安,没有机会出任,他的心情有些沮丧。
好友诚意相邀,希望他同去青山之阳的别业幽居,但李白无意前往。
这次去长安,抱着建功立业的理想,却毫无着落,这使李白感到失望并有点愤懑。
往王公大人门前干谒求告,也极不得意,只有发出“行路难,归去来”的感叹,离开了长安。
3、赐金放还42岁的李白得到唐玄宗的妹妹玉真公主的推荐(一说由道士吴筠引荐)到了长安,唐玄宗对李白的才华很赏识,礼遇隆重。
李阳冰《草堂集序》谓:“降辇步迎,如见绮皓(秦汉间“商山四皓”之一)”。
“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
”。
但唐玄宗只让他供奉翰林,做自己的文学侍从。
三年后被唐玄宗“赐金放还” 。
三年长安生活,使李白对朝中种种腐败、黑暗有了更多的认识。
被唐玄宗“赐金放还”,是李白政治生涯的分水岭。
天宝元年(公元742年),由于玉真公主和贺知章的交口称赞,玄宗看了李白的诗赋,对其十分仰慕,便召李白进宫。
李白进宫朝见那天,玄宗降辇步迎,“以七宝床赐食于前,亲手调羹”。
玄宗问到一些当世事务,李白凭半生饱学及长期对社会的观察,胸有成竹,对答如流。
玄宗大为赞赏,随即令李白供奉翰林,职务是草拟文告,陪侍皇帝左右。
玄宗每有宴请或郊游,必命李白侍从,利用他敏捷的诗才,赋诗纪实。
虽非记功,也将其文字流传后世,以盛况向后人夸示。
李白受到玄宗如此的宠信,同僚不胜艳羡,但也有人因此而产生了嫉恨之心。
在长安时,李白除了供奉翰林、陪侍君王之外,也经常在长安市上行走。
他发现国家在繁荣的景象中,正蕴藏着深重的危机,那便是最能够接近皇帝的专横的宦官和骄纵的外戚。
他们如乌云一般笼罩着长安,笼罩着中国,给李白以强烈的压抑感。
与此同时, 李白放浪形骸的行为又被翰林学士张坦所诽谤,两人之间产生了一些嫌隙。
朝政的腐败、同僚的诋毁, 使李白不胜感慨。
他写了一首《翰林读书言怀呈集贤诸学士》表示有意归山。
谁料就在此时,倒被赐金放还,这似乎令李白感到非常意外。
这次被赐金放还似乎是李白说了不合时宜的话。
4、再次远行天宝三年(公元744年)的夏天,李白到了东都洛阳。
在这里,他遇到蹭蹬的杜甫。
中国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两位诗人见面了。
此时,李白已名扬全国,而杜甫风华正茂,却困守洛城。
天宝十四年(755年),安史之乱爆发,李白避居庐山。
那时,他的胸中始终存在着退隐与济世两种矛盾的思想。
永王李璘恰在此时出师东巡,李白应邀入幕。
李白入幕后,力劝永王勤王灭贼,而对于政治上的无远见,他也作过自我检讨。
同在江南的萧颖士、孔巢文、刘晏也曾被永王所邀而拒不参加,以此免祸,李白在这点上显然不及他们。
永王不久即败北,李白也因之被系浔阳狱。
这时崔涣宣慰江南,收罗人才。
李白上诗求救,夫人宗氏也为他啼泣求援。
将吴兵三千军驻扎在浔阳的宋若思,把李白从监牢中解救出来,并让他参加了幕府。
李白成为宋若思的幕僚,为宋写过一些文表,并跟随他到了武昌。
李白在宋若思幕下很受重视,并以宋的名义再次向朝廷推荐,希望再度能得到朝廷的任用。
但不知什么原因,后来不但未见任用,反被长流夜郎(今贵州桐梓),完全出乎意料。
至德二年(公元757年)冬,李白由浔阳道前往流放之所——夜郎。
因为所判的罪是长流,即将一去不返,而李白此时已届暮年,“夜郎万里道,西上令人老”,不由更觉忧伤。
5、重病而逝乾元二年(公元759年),李白行至巫山,朝廷因关中遭遇大旱,宣布大赦,规定死者从流,流以下完全赦免。
这样,李白经过长期的辗转流离,终于获得了自由。
他随即顺着长江疾驶而下,而那首著名的《早发白帝城》最能反映他当时的心情。
到了江夏,由于老友良宰正在当地做太守,李白便逗留了一阵。
乾元二年,李白应友人之邀,再次与被谪贬的贾至泛舟赏月于洞庭之上,发思古之幽情,赋诗抒怀。
不久,又回到宣城、金陵旧游之地。
差不多有两年的时间,他往来于两地之间,仍然依人为生。
上元二年,已六十出头的李白因病返回金陵。
在金陵,他的生活相当窘迫,不得已只好投奔了在当涂做县令的族叔李阳冰。
上元三年(公元762年),李白病重,在病榻上把手稿交给了李阳冰,赋《临终歌》而与世长辞,终年六十一岁。
关于李白之死,历来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总体可以概括为三种死法:其一是醉死;其二是病死;其三是溺死。
第一种死法见诸《旧唐书》,说李白“以饮酒过度,醉死于宣城”;第二种死法亦见诸其他正史或专家学者的考证之说。
说当李光弼东镇临淮时,李白不顾61岁的高龄,闻讯前往请缨杀敌,希望在垂暮之年,为挽救国家危亡尽力,因病中途返回,次年病死于当涂县令、唐代最有名的篆书家李阳冰处;而第三种死法则多见诸民间传说,极富浪漫色彩,说李白在当涂的江上饮酒,因醉跳入水中捉月而溺死,与诗人性格非常吻合。
但是不管哪一种死法,都因参与永王李璘谋反作乱有着直接的关系。
因为李白流放夜郎,遇赦得还后不久,就结束了他传奇而坎坷的一生,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活着 读后感
[活着 读后感]上了余华的 十八岁出门远行 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 读后感。
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
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
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
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
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
越读越有沉重感。
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
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
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
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
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读后感《活着 读后感》。
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
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
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
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
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
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
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
需要有人来耕作。
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
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
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
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 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边城 章回简介 不要多 每章1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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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小说的开篇介绍了小说的主人公:翠翠和爷爷,还有他们的一条黄狗住在名叫“茶峒”的小山城的溪边白塔下。
七十岁的爷爷以摆渡为生,她的外孙女翠翠本是个私生女爹娘早逝,爷孙二人结伴为生,过着平凡的日子。
第二章: 第二章介绍了故事的地点――茶峒,并以白河为导引,引出城内居民们的生活。
同时也描写了驻扎在城里的军人们的生活。
以及这个小镇的和谐和它所体现的商业气息。
那里人们也是很淳朴、浑厚的,即使是那些娼妓。
第三章; 描写了当地端午节的习俗。
这些有趣的事引起了从小在山里的长大的翠翠的兴趣。
第四章: 爷爷带翠翠看龙舟,自己却因为要掌舵而中途离且没有去接翠翠。
单纯的翠翠心里便有了很多奇怪的想法,也第一次接触到了别人,体验到了山外的生活。
第五章: 两年以后,爷爷和翠翠一起过了一个中秋节。
因为鸭子想起了过去的时光。
第六章: 翠翠随着年龄的增大慢慢开始接触到了外界的事情。
但这些事和她小时候的生活却完全不同,发觉外界并不是每个人都是像山里人一样朴实的。
第七章: 翠翠慢慢的长大了,成了当地一个漂亮的女孩,和她母亲一般。
爷爷开始为翠翠的长大而感到担心,不想让翠翠和她妈妈一样也离开自己。
第八章: 节日就快要结束了,却令翠翠久久不能忘怀。
爷爷开始让翠翠掌舵。
翠翠开始注意和她差不多大的小姑娘,看见各种各样的都记在心里,互相比较。
第九章: 顺顺家的老二说要翠翠和爷爷去他们家看船。
翠翠并不认识这个人,只觉得他挺好。
后来才知道他就是很多年前在湖边说翠翠会被大鱼吃掉的人。
爷爷告诉翠翠那人也觉得她很好。
第十章: 翠翠和爷爷去顺顺家看船,顺顺家的老大在众人面前夸奖翠翠。
他们船的时候被乡绅女人叫到座位上去做。
离开后爷爷告诉翠翠老二赞她长得美,翠翠羞得直说爷爷喝醉了。
第十一章: 顺顺家的老大和老二都喜欢上了翠翠,派人来说媒。
翠翠知道后脸红到了脖子根。
爷爷看到这样的翠翠不禁有点感伤。
想起了翠翠的妈妈。
第十二章: 说媒的再次来提亲。
翠翠不敢说自己的想法。
爷爷就猜想翠翠爱老二不爱老大。
兄弟两个知道对方也爱上了翠翠,互相开始竞争起来。
第十三章: 爷爷去接翠翠晚了,翠翠就哭了。
爷爷叫翠翠要坚强勇敢,不要遇到事情就哭。
要学会自己面对事情。
翠翠知道了很多妈妈的事情,爷爷却开始悲伤起来。
第十四章: 翠翠忘不了爷爷说的话,爷爷也没有把昨晚的事告诉翠翠。
但翠翠同爷爷晚上听到的歌声其实是二老唱的,爷爷却搞错了。
便进城和大老吵了一架,但也没告诉翠翠。
十五章: 翠翠和爷爷坐在星空下聊天,爷爷拿翠翠开玩笑,翠翠也笑了,且没有生爷爷的气。
两个人接着聊到了二老。
爷爷就想起一大堆关于二老的事情,心里很乱。
十六章: 大老坐船到茨滩出了事。
老船夫听到吓坏了,这门亲事也就这么吹了。
媒人说爷爷没有答应这门亲事很明智,二老却以为他们家除了这种事是爷爷和翠翠他们分派的。
翠翠听到后很难过。
十七章: 爷爷笑容日益减少了,翠翠也觉得爷爷对她冷淡了,但又不知道为什么。
时间一长,爷孙两个又恢复了很好的关系,并一起掌舵起来。
二老去找可怜哥哥的尸骨,却毫无所获。
翠翠上山采鞭笋,却也只采了一把虎耳草。
十八章: 爷爷知道翠翠不讨厌二老,却不知道二老的近况如何。
二老回来了,要来摆渡,爷爷就让翠翠去掌舵。
翠翠半天才过去,二老就抱怨他们速度慢。
十九章: 人们都在说顺顺家老大竟然淹死在水里,这又触痛了爷爷。
爷爷身体不好,心里却惦记着要到城里去。
后来爷爷得知二老坐船下了桃园,心里很不高兴。
二十章: 翠翠发现白塔在一个雨夜塌掉后,很害怕也很吃惊,就去叫爷爷,但是爷爷已经死去了。
人们知道这个消息后,都来安慰翠翠。
二十一章: 翠翠看着杨马兵为爷爷主持了葬礼。
之后,翠翠就和杨住在一起,仿佛少了个爷爷却多了个伯父。
白塔在人们的集资下又建好了,而二老却可能回不来了。
●简介 《边城》是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
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它以独特的艺术魅力,生动的乡土风情吸引了众多海内外的读者,也奠定了《边城》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的特殊地位。
本书为“世界文学名著”丛书中的一本,由著名作家刘心武主编,配合语文教学,对《边城》这部名著的思想内容、艺术特色进行分析,并附有名家导读、读后感等,有助于提高学生的语文成绩。
●地位与影响 沈从文先生一生写下很多部小说和散文集,但是在他众多的著作之中,《边城》则占据着最重要的位置。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正是《边城》奠定了沈从文先生在文学史上的历史地位。
1999年6月,《亚洲周刊》推出了“20世纪中文小说一百强排行榜”,对20世纪全世界范围内用中文写作的小说进行了排名,遴选出前100部作品。
参与这一排行榜投票的均是海内外著名的学者、作家,如余秋雨、王蒙、王晓明等。
在这一排行榜中,鲁迅的小说集《呐喊》位列第一,沈从文的小说《边城》名列第二。
但如果以单篇小说计,《边城》则属第一。
《边城》被译成日本、美国、英国、前苏联等四十多个国家的文字出版,并被美国、日本、韩国、英国等十多个国家或地区选进大学课本。
●内容精要 川湘交界的茶峒附近,小溪白塔旁边,住着一户人家。
独门独院里,只有爷爷老船夫和孙女翠翠两个人,还有一只颇通人性的黄狗。
这一老一小便在渡船上悠然度日。
茶峒城里有个船总叫顺顺,他是个洒脱大方,喜欢交朋结友,且慷慨助人的人。
他有两个儿子,老大叫天保,像他一样豪放豁达,不拘俗套小节。
老二的气质则有些像他的母亲,不爱说话,秀拔出群,叫傩送。
小城里的人提起他们三人的名字,没有不竖大拇指的。
端午节翠翠去看龙舟赛,偶然相遇相貌英俊的青年水手傩送,傩送在翠翠的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可巧的是,傩送的兄长天保也喜欢上了翠翠,并先傩送一步托媒人提了亲。
兄弟两人都决定把话挑明了,于是老大就把心事全告诉了弟弟,说这爱是两年前就已经植下根苗的。
弟弟微笑着把话听下去,且告诉哥哥,他爱翠翠也是两年前的事,做哥哥的也着实吃了一惊…… 然而此时,当地的团总以新磨坊为陪嫁,想把女儿许配给傩送。
而傩送宁肯继承一条破船也要与翠翠成婚。
爷爷自然是晓得孙女的心事,却愿让她自己做主。
兄弟俩没有按照当地风俗以决斗论胜负,而是约定采用公平而浪漫的唱山歌的方式表达感情,让翠翠自己从中选择。
傩送是唱歌好手,天保自知唱不过弟弟,心灰意冷,断然驾船远行做生意。
碧溪边只听过一夜弟弟傩送的歌声,后来,歌却再没有响起来。
老船夫忍不住去问,到了城里,人们却告诉他:原来老大坐下水船出了事,淹死了……码头的船总顺顺也忘不了儿子死的原因,所以对老船夫变得冷淡。
老船夫操心着孙女的心事,后终于耐不住去问,傩送却因天保的死十分怪责老船夫,自己下桃源去了。
船总顺顺也不愿意翠翠再做傩送的媳妇,毕竟天保是因她而死。
老船夫只好郁闷地回到家,翠翠问他,他也没说起什么。
夜里下了大雨,夹杂着吓人的雷声。
爷爷说,翠翠莫怕,翠翠说不怕。
两人便默默地躺在床上听那雨声雷声。
第二天翠翠起来发现船已被冲走,屋后的白塔也冲塌了,翠翠吓得去找爷爷,却发现老人已在雷声将息时死去了…… 老军人杨马兵热心地前来陪伴翠翠,也以渡船为生,等待着傩送的归来。
傩送也许永远不会回来了,也许明天就会回来。
●思想内容 《边城》寄托着沈从文“美”与“爱”的美学理想,是他的作品中最能表现人性美的一部。
这部小说通过对湘西儿女翠翠和恋人傩送的爱情悲剧的描述,反映出湘西人民在“自然”“人事”面前不能把握自己命运的惨痛事实。
翠翠是如此,翠翠的母亲也是如此,她们一代又一代重复着悲痛而惨淡的人生,却找不到摆脱这种命运的途径。
沈从文通过《边城》这部爱情悲剧,揭示了人物命运的神秘,赞美了边民淳良的心灵。
关于《边城》的主旨,用沈从文自己的话说就是,“我要表现的本是一种‘人生的形式’,一种‘优美、健康、自然’而又不悖乎人性的人生形式”。
《边城》以撑渡老人的外孙女翠翠与船总的两个儿子天保、傩送的爱情为线索,表达了对田园牧歌式生活的向往和追求。
这种宁静的生活若和当时动荡的社会相对比,简直就是一块脱离滚滚尘寰的“世外桃源”。
在这块世外桃源中生活的人们充满了原始的、内在的、本质的“爱”。
正因为这“爱”才使得川湘交界的湘西小城、酉水岸边茶峒里的“几个愚夫俗子,被一件普通人事牵连在一处时,各人应得的一份哀乐,为人类‘爱’字作一度恰如其分的说明”。
《边城》正是通过抒写青年男女之间的纯纯情爱、祖孙之间的真挚亲爱、邻里之间的善良互爱来表现人性之美的。
作者想要通过翠翠、傩送的爱情悲剧,去淡化现实的黑暗与痛苦,去讴歌一种古朴的象征着“爱”与“美”的人性与生活方式。
翠翠与傩送这对互相深爱着对方的年轻人既没有海誓山盟、卿卿我我,也没有离经叛道的惊世骇俗之举,更没有充满铜臭味的金钱和权势交易,有的只是原始乡村孕育下的自然的男女之情,这种情感像阳光下的花朵一样,清新而健康。
作者不仅对两个年轻人对待“爱”的方式给予热切的赞扬,而且也热情地讴歌了他们所体现出的湘西人民行为的高尚和灵魂的美。
●相关读后感 《边城》读后感I 短篇小说《边城》,是著名作家沈从文先生写于1933年的一篇作品,这座《边城》,最为浓郁地飘绕着沈从文先生的湘西风情。
《边城》是我国文学史上一部优秀的抒发乡土情怀的中篇小说,(沈从文小说的代表作)。
它以20世纪30年代川湘交界的边城小镇茶峒为背景,以兼具抒情诗和小品文的优美笔触,描绘了湘西边地特有的风土人情;借船家少女翠翠的爱情悲剧,凸显出了人性的善良美好与心灵的澄澈纯净。
《边城》以清末时期的湘西茶峒地区为背景,以“小溪”渡口为起点,绕山岨流的溪水汇入茶峒大河,展开了旷野渡口少女“翠翠”与山城河街“天保”、“傩送”兄弟的动人爱情故事。
沈从文先生极为优美而流畅的语言文字,如诗如画般描绘了白河沿岸恬静幽美的山村,湘西边城浓郁的风土民情:“近水人家多在桃杏花里,春天只需注意,凡有桃花处必有人家,凡有人家处必可沽酒。
夏天则晒晾在日光下耀目的紫花布衣裤,可做为人家所在的旗帜。
秋冬来时,房屋在悬崖上的,滨水的,无处不朗然入目。
黄泥的墙,乌黑的瓦……” 。
这些充满了自然真朴与生息传神的描写,给人以极美的享受。
随着故事的展开,《边城》描述了河街繁华祥和的码头市井,湘西淳朴厚道,善良笃信的世道民风。
河街虽有“一营士兵驻老参将衙门”,有地方的“厘金局(税收征稽)”,却仿佛并不存在,林林琅琅“五百家”,各处是一片繁忙的劳作、古朴的店铺、悠闲的生活景致。
“船来时,远远的就从对河滩上看着无数的纤夫……带了细点心洋糖之类,拢岸时却拿进城中来换钱的。
大人呢,孵一巢小鸡,养两只猪,托下行船夫打副金耳环,带两丈官青布或一坛好酱油、一个双料的美孚灯罩回来,便占去了大部分作主妇的心了”。
河街上,就连妓女也为世风所感,“永远那么浑厚……尽把自己的心紧紧缚在远远的一个人身上,做梦时,就总常常梦船拢了岸,一个人摇摇荡荡的从船跳板到了岸上,直向身边跑来”。
这些客观生动的描写,反映了沈先生凤凰县生活的深厚基础,当年对“河街”生活细腻的观察,对湘西民俗风情的谙熟,直观与遐想的特写抓住精彩的瞬间,给人以鲜活的生活场景。
“河街”上虽有三教九流,以及“纤夫” 、“船夫” 、“妓女”等生活在最低层的民众,但做为当年“新文化”的杰出作家,也许是为了爱情主题,未提及阶级对立或社会矛盾。
我们虽然仅仅是从文字上了解湘西的那个遥远的时代,未必真悟是什么样的社会环境,但《边城》却是沈先生描述的类似于陶渊明笔下的现代“桃花源”,与当时“争乱”的外世隔绝,从中不难看出沈从文先生对和谐美好社会的向往和追求。
《边城》塑造的主人公渡船少女“翠翠”,是纯洁美丽的化身,是《边城》美好的灵魂:“爷爷”老船夫是淳朴厚道却也倔强的老人,他为翠翠美丽而自信骄傲,为了翠翠嫁一个好人家,他不计地位的贫寒低贱,内心凄苦忧虑与责任自信交错。
前清解甲流落军官“顺顺”凭着一些积蓄经营木船,事业兴旺发达,又因大方洒脱,仗义慷慨,诚信公道,被众举为“掌水码头”一方豪杰绅士。
他的两个儿子“大老”和“二老”受父亲江湖风范教育熏陶,在浪里行船摔打锤炼,皆成为江湖“岳云”式聪明英俊少年。
在渡溪或“逮鸭”的竞技后,兄弟二人心中都是与翠翠一见钟情,深深爱上了美丽的翠翠,“二老”傩送为追求翠翠宁可要条破渡船而不要那座“新碾坊” 。
“大老”天保在与翠翠提亲的一次次混沌不清的“马路” ,“车路”推辞中,决不放弃对美的追求,执着的兄弟二人互明心事后,毅然甘愿站在月夜山崖上为翠翠唱“三年六个月”的歌。
《边城》是一幕爱情的悲剧,看似文字轻松酣畅的流淌,实则笔墨浓晕幽幽的凝重,她的感人正是爱情悲剧的美丽。
沈先生笔下的妙龄翠翠,细腻的再现了一个少女春情朦胧的心里变化,生动的刻画了少女羞涩的恍惚与冷漠。
由于从未有过母爱和做为女性的涉世,心理孤独的翠翠面对痴心爱情不知所措,一次次含蓄埋没,躲避推脱,终于忧郁等待竟是一场悲剧。
山崖上再也听不到天保和傩送兄弟月夜的山歌,天保在漩涡中溺水身亡,傩送悲痛之际又不愿接受家中“新碾坊”的催逼,去了遥远的“桃源”地方。
在这令人心碎的时刻,爷爷在吃了掌水码头“一闷拳”的怨恨后,那个暴雨雷鸣的夜晚,碧溪岨的白塔终于倒塌,翠翠唯一的亲人,辛劳一生的老船夫在睡梦中带着忧虑和期待撒手西去。
翠翠在杨马兵等人述说中,明白了一切,她痛哭了一个晚上,可是那如歌的岁月似白河流水滔滔而去。
《边城》的结尾也挥洒的十分悲壮幽深,意境深沉:“到了冬天,那个圯坍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
可是那个在月下歌唱,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
“…………。
” “这个人也许永远不回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沈先生诗歌般精妙的几笔点缀,给人留下了悠长的惋惜和无限的牵挂期盼。
卷帘西风的上一句
《活着》读后感1 我总以为一个人与一本书的邂逅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缘分,也许拨开书页,看到的是致一的文字 ,然而这些呆板的墨色下掩藏的却是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灵魂,这个灵魂会时常的躲闪,但亦毫不羞怯地袒露着。
其深浅却难以以厚薄来论,因为它们载负全是思想的激流。
我时常思考着一本书的力量,纯粹的文字却冲击了人的视听的感受,如海浪般的震撼人的心灵,撞击人的思想,潜入意识。
《活着》就是这样一本有生命、有感染力的书。
我深深记得初读《活着》的感受,从初始的悠然到其后的凝重,翻动书页的手指愈渐迟疑,我感到心中似乎有一种隐秘的期待——呼唤着一个转折,一个让主角福贵走向幸福的转折,然而,我失望了,作者是那么的残忍与吝啬,我几乎是一路心痛地读到最后。
当我满心酸楚地合上书页,猛然望见封面一袭鲜血般的暗红:刺目一如长长伤口上的血淋淋,却又宛如生命勃勃的涌动;似乎是悲哀,是一抹浓重的叹息,又仿佛一阵热烈的律动……我的泪直直地落下来了。
书中,随着福贵悠长的笑,娓娓道来他的一生。
从一个少爷吃喝嫖赌到终于败坏家业,沦落到为糊口而下地,在跨越抗日战争、内战、饥荒、大跃进、文-革……的年代里,他死里逃生,而家庭却被命运肢解。
他挚爱的亲人一个一个地逝去——老母病死、幼子因抽血猝死、妻子得病先他而去、聋哑女儿凤霞难产而终、女婿被钢板所夹意外惨死,只留下一个小小的孙子苦根,竟也在那个饥饿的年代里,活活噎死。
他布满老茧的粗糙的黝黑的手掩埋了所有的亲人与泪水,终于只孑然一身与牛相依。
他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这应是一个悲剧吧。
然而他淡淡地讲述着,没有大悲大恸,这个被厄运磨砺了一生的人居然嘿嘿地笑着。
在书里作者与读者一样是一个聆听者,他没有评论,甚至没有一声短短的叹息,他只是呈现着,但他想说的都悠悠地说了。
回味的时候,我常常惊讶,这仿佛是看见一绺极纤细的发丝被-逼迫着承受千万斤的重量,然而它却没有断。
这种生命的韧性似乎讲述着人生绝望的不存在。
福贵的人生,仿佛是一株盘剥的冬笋——一层层褪去人生的虚华、一层层撕扯掉人生幸福的依赖,一层层摧毁着人的坚强。
可到最后,白嫩嫩的,却剩下一个人最柔软、最纯净的人的秉性,只剩下人生存在的唯一的理由——活着,为了活着而活着。
活着,执著地活着——已成为一个唯一能描述福贵的形容,也是对福贵的最好的肯定与颂赞。
至于幸福或不幸福,我们无法断言,也许在旁人的眼里,福贵的一生是苦苦煎熬的一生;但在他自己,也许地感受到了幸福。
贺拉斯说: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的生前,葬礼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
《活着》读后感1 读了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之后,开始对余华有点产生兴趣,活着读后感。
课间同学还不停的讨论着。
不知谁说他的小说《活着》很有味道,太好看了。
于是我抱着一丝好奇借了这本书。
10月5号下午,本着无聊便看了起来,谁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着》是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用一天时间对其一生苦难的叙述。
在近四十年里,他经受了人间的很多苦难,面临了与一家四代人的生离死别,他本应该死掉,可他活着,甚至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正如作者余华自己所说的那样: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福贵的不死,让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着,有着自己存在的价值,有着自己活着的意义,有着自己的不死。
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叙述方法,但却有种特殊的渲染效果。
越读越有沉重感。
而这种沉重感并非故事情节本身所造成的。
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于冰冷的语气去描述不寻常的事情。
而这种沉重以至于难以自拔的感觉就悄悄地潜入我心里。
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说余华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
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贵的经历,即小说的故事情节。
然后是作者的写作风格和特点。
直到看到最后,看完了一本书,再回过头来看看作者的简介、别人的评语我又有了新的感觉。
回到本质,我一直在想《活着》的目的何在。
仅仅只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吗。
各种人有各种人的说法。
有人说他只是为了让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
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而还又人说: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
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
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
《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小说的最后写到过了10年,“两个老不死的”———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
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
其实人生就像田地。
需要有人来耕作。
春天播种自己的苦难,夏天则等待自己的苦难,秋天再慢慢的收获自己的苦难。
冬天用苦难去品味自己的苦难。
最后等待来年继续播种苦难,直到收获苦难的希望。
因为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
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
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
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
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
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的---------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