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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廉故事读后感

时间:2016-07-19 14:39

红与黑读后感。

写于连的。

急急急

矛盾的 勇敢的于连于连论在过去还是现在看来,都个悲剧。

于连出生在法国一个普通的家庭里,他从小缺乏母爱,偏偏父亲又是一个蛮横的人,还有一个身强体壮的哥哥,从小瘦弱的于连就这样受尽了父亲的拳打脚踢。

辛酸、孤单的童年似乎就这样给他幼小的心灵蒙上了一层阴影,让他产生了自卑感。

正是因为这样的自卑感,让于连比别人更希望在地位上的平等,他自尊心强烈,这在德瑞那市长夫人要给他做衬衫这件事上可以充分的体现,他是个自尊心多么强烈的人。

在他的成长过程中,他很幸运的遇到了一个拿破仑时代的老军医,并得到了他的爱护。

受这个老军医的影响,在他无微不至的关心和爱护下,于连开始对拿破仑产生了崇拜之情。

波旁王朝复辟时期,贵族阶级对平民的一贯蔑视和压迫,让于连更加坚定了要强大起来的心。

这显然为他后来的所作所为埋了种种一笔,他不喜欢当时的社会风气,尔虞我诈,所以他要有所行动,去改变,他不服输,不认命,他对他的理想依旧执着。

为他这些想法做铺垫的是他卓越的天资和无尽的才华,还有他的野心,他骨子里有一种坚韧的精神在支撑着他。

他的非凡的记忆力让他对拉丁文的《圣经》倒背如流,虽然他根本不信仰任何宗教:明明不信仰神却在神学院立下吃得苦中苦的决心,最终在神学院中出类拔萃:心中无比的崇拜拿破仑,想生活在拿破仑时代,可是在别人面前却要辱骂他,这让他周围的人开始对他有那么几分崇敬。

……这样的于连,到底是真实还是虚伪的

我只知道,这样的他,是矛盾的,他的很多作为,都是无奈之举,都是他的理想在作祟。

他要实现他的理想,所以他不得不虚伪去适应这个本不属于他的社会,这个充满金钱利益的社会,他要生存,要实现他的理想,因此他不得不变成在我们眼中这样一个自私的人。

在于连看到神父能拿到三倍于拿破仑手下大将的收入时,他便决定通过教会来进入上流社会,以便寻找实现理想的途径。

他在德瑞那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的时候,他拒绝与仆人一起吃饭,他要求自己融入上流社会的行列,他的自尊心再次显现了。

他第一次亲吻市长夫人的手时,他觉得自己胜利了,而并不出于爱,但我相信,最后他对德瑞那夫人的爱是真的,真心实意的。

记得于连在审判庭上慷慨陈词:“我没有这个荣幸属于你们的阶级,在你们眼里,我是一个反抗自己卑贱命运的农民,我决不请求你们宽恕,我不要任何幻想。

死亡等着我,它是公正的。

” 至此,于连的悲剧是一个社会的悲剧已经很明显了。

但是他依然勇敢的为着他的理想去努力,尽管方式不对,而不像很多人那样,理想早在他们出生的时候就注定了死亡。

于连的奋斗和悲剧刻画了真实的人性,真实的社会,真实的心灵,这让我们看到了真实的自己。

这个个人的尊严至上的于连,他所有的追求靠的都是自己的力量而不是他人的施舍。

于连最后的死亡,在当时的社会是必然的,他不属于那样的时代,他和他们格格不入,这正是他的悲剧所在。

打个链接:读后感怎么写

小英雄于连的读后感

大意就是小英雄的事迹很让人感动值得我们去学习然后自己怎么去帮忙别人。

祥细的自己想。

这是锻炼你自己的写作能力。

凡事都要靠自己去完成。

朝花夕拾每一章的读后感(10篇),每一章的好词佳句、概括段意(把那段写下来)。

1、《狗.猫.鼠》今天,我又读了一遍鲁迅的《朝花夕拾》.对其中感触最深的是其中的《狗.猫.鼠》.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

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

”我的报仇,就从家里饲养的一匹花猫下手,逐渐推广,至于凡所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而后来却越加巧妙了,能飞石击中他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的他们垂头丧气.这作战继续得颇长久,此后似乎猫都不来近我了.但对于它们纵使怎样战胜,大约也算不得一个英雄;况且中国毕生和猫打仗的人也未必多,随意一切韬略、战绩,还是全部省略了罢. 但许多天之后,也许是已经过了大半年,我竟偶然得到一个意外的消息:那隐鼠其实并非猫所害,倒是它缘着长妈妈的腰爬上去,被她一脚踏死了.” 欣赏鲁迅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这种态度.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2、阿长与〈山海经〉》读后感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

所以,趁这个暑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

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

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

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比如《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3、《二十四孝图》读后感《朝花夕拾》中有一篇叫《二十四孝图》的文章,给我印象十分深刻,颇有感受。

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着重分析了“卧冰求鲤”、“老莱娱亲”、“郭巨埋儿”等孝道故事,指斥这类封建孝道不顾儿童的性命,将“肉麻当作有趣”,“以不情为伦纪,诬蔑了古人,教坏了后人”。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但其中的“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尝粪忧心”令人发指。

先说说那个郭巨埋儿吧。

说是晋代有个叫郭巨的,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为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养母亲,对母极孝。

后来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就和妻子商量:“儿子可以再生,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粮食好供养母亲。

”夫妻遂把儿子抱出,挖坑要埋。

兴好挖出一坛金子来,才免了儿子一死。

郭巨虽有孝心,但杀儿之举,却有违人性,不合儒家“天地之性,人为贵”的人本观念。

看似大孝,其实是残忍。

古有为求神为父母治病舍身的,也有割股肉以解父母想吃肉之念的,今有为父母治病献五脏的,极少有为父母去杀人的。

为了节约粮食,就想把自己的亲生儿子杀了,一则有违老母爱孙之心,二则陷老母于不仁。

所以后来有人把这种孝举,称为“愚孝。

“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4、读《五猖会》有感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因为东关离县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

前夜预定好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陆续搬下去了。

儿时的鲁迅笑着跳着,催他们搬得快些。

忽然,工人脸色变得很谨肃了,小鲁迅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他身后。

父亲叫他把书拿来,他忐忑着,拿着书来到父亲面前。

父亲教他读,“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

”背出来就让他去看会,否则不准去。

这犹如一盆冷水浇在了鲁迅的头上,他读着,强记着。

太阳升得很高了,鲁迅才有把握走进了父亲的书房,梦似的就背完了。

父亲这才答应让他去。

大家同时活动起来。

工人们把他抱起来,仿佛在祝贺他的成功一般,但鲁迅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开船后,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这一切对他都失去了意义。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鲁迅的童年,许多来自儿童的玩性,天真的稚气都被抹杀了。

5、《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独具一格的回忆性散文集,书中写了作者幼时及青年时期的一些往事。

主要以批判当时的社会风气为主,同时也反映了鲁迅思想中恋乡的一面。

它的亮点让我甚至于眼花缭乱,其中最具代表性的要数《阿长与〈山海经〉》。

句句都可以感受到作者对长妈妈的感激之情。

批判类的要数《无常》,《琐记》,《二十四孝图》。

特别是我正在读的这篇《无常》。

鲁迅的《无常》,表现的是当时社会的一种风气,不,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批判。

当时,等级分的很明确,有上等人下等人之说,如果是下等人,就会永远被被人压着,虽然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经常受人欺辱。

而上等人更是可怜,必须把自己伪装起来,生活在欺骗中,生活在痛苦中,所以说是“他们活着,苦着,被流言,被反噬”。

又因为,但是的人都很迷信,认为到阴间就能解脱,所以大家都非常喜欢无常。

想想,这就是可怕的封建社会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唉,真是恐怖

好在这令人恐怖与压抑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回了。

6、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趣。

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

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总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住心中的孩子气,当读书入神时,却没发现学生们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令人回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 文章表现了作者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被父母,家奴管着。

回忆起我的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

小时候,在田野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花一会儿就枯萎了,但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如今,田野上了造起了楼房,而我在紧张的学习之中,因此感受不到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却仍旧向往着,无论现在能否实现。

读过文章后有了许多感动。

虽然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些散乱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一下那个不同年代的童年之梦,和鲁迅一起热爱自然,向往自由。

7、父亲的病》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

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

故事发生在鲁迅年轻时的绍兴城,鲁迅的父亲患水肿,长年无法康复,请了两位诊金高昂的人称“神医”的来看。

开了不少方、用了不少奇特的药,却无一见效,最终父亲还是死了。

而听说那神医还天天坐着骄子,生活好得很。

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的批判。

对于当前社会上坑蒙拐骗的游医,我们要与他们斗争到底。

辨明是非,广泛宣传、共同促进精神文明的时代进步。

8、《琐记》是鲁迅先生的一篇散文,是《朝花夕拾》一书中第八篇文章。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我也很痛恨那些所谓的“中国通”、“支那通”,对中国悠久文化的曲解。

他们简直是对华夏文化的污辱。

当然,那些奇谈怪论是肯定永远不会被我们所接受,也永远应该去抵制的。

文中最有趣之处当数要去日本留学之前的那两条所谓的“经验”,简直是一堆废话,没有一点可用之处,也由此可见中国人当时对一些外国事物的误解。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9、 藤野先生读后感“ 我”将在日本留学,看到清国的留学生头顶上盘着大辫子,顶的学生制帽的顶上高耸起,形成一座富士山。

这生动形象的写出了作者讽刺清国留学生的奇特打扮,不也是揭露了这些清国留学生的附庸风雅、不学无术、思想腐朽的本质么

“我”觉得这“实在是标致极了”,仅仅六个小字,写出作者的感想。

用“实在”来修饰“标志”,就是运用了反语,这才更加的增强了讽刺的力量再深一层的描绘出作者对他们的厌恶。

“我”又到中国留学生会馆里,听到那地板咚咚的响得震天,兼以满房烟尘斗乱;问问精通时事的人,答道那是在学跳舞。

一个中国人,丢弃自己国家的文化,是多么可恶,而且他们这样“学跳舞”,扰乱了别人的阅读与休息呀。

我往下阅读着,看到一位明的遗民朱舜水,可是做着为什么会写到他呢,这我思考了许久:大概因为作者对这样一位具有名族气节的学者产生了仰慕之情吧,更重要的是反映了作者的爱国思想

晚上的蚊子,让作者“两个鼻孔出气”那蚊子的无从插嘴是作者拟人化的,仿佛蚊子也陪作者一起来“热闹”;还不止这些呢,忍耐的还有那芋梗汤呀,虽然自己是没有尝到,可作者已经亲身体验过了,就比如说已变了花心的花儿,,一只蜜蜂知道了,蜜其它的蜂干嘛要去采它呢

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地说,作者在这里采用了寓褒于贬的手法。

有意用“几次三番,几次三番”写这位先生的 啰嗦和固执;有意用“却”“也只得”等词语写“我”的不理解和不情愿。

看起来是“贬”,实际上生动地表现了日本人民对中国留学生的关怀。

往下一看,果然出现了“可疑人物”:藤野先生。

只见他黑瘦,八字须,戴着眼镜,挟着一叠大大小小的书。

一将书放在讲台上,便用了缓慢而很有顿挫的声调,向学生介绍自己道:“我就是叫做藤野严九郎的……。

”后面有几个人笑起来了。

这语言的朴实,便表达了不同人的性格特点,看藤野先生吧,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用了缓慢而又顿挫的声调来和学生们介绍自己。

直到“我”帮藤野先生抄讲义时,我才发现了藤野先生毫无名族的偏见。

当藤野先生把我的讲义发回来时,“我”的吃了一惊是因为看到藤野先生尽然亲自给自己这个外国的学生改讲义;可是也会感到不安,因为讲义中有那么多的脱漏与错误让先生费神了;最最重要的还是感激了,那是藤野先生对“我”的热爱之情呀

虽然藤野先生对“我”如此之爱,但我也会有不满的:翻开讲义的血管图,先生一丝不苟的为我讲解,而“我”却不服气,只是口头上不好拒绝,表示出尊师。

毕业后,在东京快活了一个夏天后。

有一天,藤野先生又用抑扬的声调对着“我”这个呆头呆脑的人问了“我因为听说中国人是很敬重鬼的,所以很担心,怕你不肯解剖尸体。

我现在总算放心了,没有这回事。

”短短两句问候,却把藤野先生对作者的关心之情描绘在了纸上,那么的清晰,又那么的感动。

但藤野先生有时候也会有使人为难的问题,举个例子呀,就是中国的女人是裹脚的。

可是藤野先生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呢?也许这是一个人真的医学研究者处于研究的需要把;“我”是一直对这种缠足深痛恶绝的,所以“我”便难以启齿

看着看着,这一句然我愤恨:中国是弱国,所以中国人当然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便不是自己的能力了:也无怪他们疑惑。

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

这是在考试风波一事使作者的民族自尊心和人格受到极大伤害后写下的一句极为愤慨的话。

这句话不是直接、下面表述作者的愤慨,而是以歧视中国的日本人的心理来写的:在他们看来,贫弱的中国国民是低能儿,分数在六十分以上,是因为老师义漏题,而不是个人能力所能达到的。

这种出于偏见而武断地作结论,侮辱人格的做法引起作者极大的愤慨。

这种愤慨不仅是因个人的人格遭到侮辱,更是民族衰弱在列强面前遇到歧视而产生的悲哀。

所以,这句话表达了作者极强的民族自尊心和企盼祖国强盛的愿望。

再下面,又是一部电影了,那些人们的欢呼“万岁!”,不正是看到了日本枪毙中国人兴高采烈的表现么

而那些中国青年,也幸灾乐祸、麻木不仁这不正是表达了作者对人们精神迂腐的极其沉痛的情感吗

第二年终结了,“我”去寻找藤野先生,他的脸色仿佛有些悲哀,似乎想说话,但竟没有说。

看着先生的复杂的感情,我犹豫的说了一个“慰安他的谎话”:“我想去学生物学,先生交给我的学问,也还有用的。

”可是他,缓缓地叹息了:“为医学而教的解剖学之类,怕于生物学也没有什么大帮助。

”自然的对话,有“我”对先生的感激之情,也有先生对“我”的不舍。

走时,他送给“我的”照片,给“我的”叮嘱,就像一股温泉,滋润了“我”的心。

可是我离开仙台后,不敢写信给藤野先生,觉得无从说起;有时想写,却又难以下笔,后来,竟没有寄过一封信和一张照片。

而“我”也感到后悔了,他一去之后,毫无消息。

但是,“我”为什么都不敢写信呢

是不是对老师就没有感情呢

是不是已经把老师遗忘了呢

不,都不是,因为作者对中国在辛亥革命后依然是黑暗混乱的局面感到失望和不满,而又不愿将这种情绪带给作者敬爱的老师,对良师的期望无以告慰,用一个“竟”字来填补自己的这种无限遗憾和内疚之情。

但不知怎地,我总还时时记起他,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可是做着又怎么会说“但不知怎么地呢”

,我想应该是反衬了作者对藤野先生的感激之深吧

后来,只有他的照相至今还挂在我北京寓居的东墙上,书桌对面。

每当夜间疲倦,正想偷懒时,仰面在灯光中瞥见他黑瘦的面貌,似乎正要说出抑扬顿挫的话来。

“偷懒”是作者对自己严格要求的说法;“抑扬顿挫的话”指藤野先生对“我”乃至对中国寄予殷切希望的话。

最后一句话,给了我很深的印象:使我忽又良心发现,而且增加勇气了,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疾的文字。

这里的“良心发现”就是作者的爱国思想和斗争精神搜到了触动;“增强勇气”则是作者长期遭受反动势力的迫害,一想到藤野先生对自己乃至对中国的希望,便增加了勇气;“正人君子”是我认为最关键的,他讽刺了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而实际上为军阀政客张目的帝国主义封建势力的御用文人

它不就是告诉我们;与反动势力斗争到底,为中国的光明继续奋斗。

10、《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章一开头,作者就用平凡又朴素的语言,记叙了他曾经在茶馆认识范爱农的事。

先抒发自己对他的憎恶,为后文写对他的亲切友善作铺垫。

欲扬先抑的写作手法十分到位,朴素却又不失精练的语言,为我们展现了鲁迅先生对死难者的同学们的一种同情,一种责任感。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文中有一个重要的细节,即对光复后的绍兴换汤不换药的描述。

这其实已埋下了范爱农悲剧的伏笔。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但范爱农心里产生的希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鲁迅其后又用了很多笔墨写光复后绍兴的现实,其实就是在探讨造成他的朋友悲剧命运的原因。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佳句:1.一个人做到只剩了回忆的时候,生涯大概总要算是无聊了罢,但有时竟会连回忆也没有.(《朝花夕拾》小引 ) 2.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能说话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能写字作文了,自然又是一大进步。

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

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狗·猫·鼠>>) 3.我想,这种照片现在是大约未必还有人收藏着了,尺寸太小,刀伤缩小到几乎等于无,如果不加说明,看见的人一定以为是带些疯气的风流人物的裸体照片,倘遇见孙传芳大帅,还怕要被禁止的。

(<<范爱农>>) 4.我总要上下四方寻求,得到一种最黑,最黑,最黑的咒文,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即使人死了真有灵魂,因这最恶的心,应该堕入地狱,也将决不改悔,总要先来诅咒一切反对白话,妨害白话者。

(《二十四孝图》)好句:

满天红云,满海金波,红日像一炉沸腾的钢水,喷薄而出,金光耀眼。

早晨,太阳像个刚出门的新媳妇,羞答答地露出半个脸来。

太阳落山了,它那分外的强光从树梢头喷射出来,将白云染成血色,将青山染成血色。

太阳慢慢地透过云霞,露出了早已胀得通红的脸庞,像一个害羞的小姑娘张望着大地。

灿烂的阳光穿过树叶间的空隙,透过早雾,一缕缕地洒满了校园。

太阳更低了,血一般的红,水面上一条耀人眼睛的广阔的光波,从海洋的边际直伸到小船边沿。

天空被夕阳染成了血红色,桃红色的云彩倒映在流水上,整个江面变成了紫色,天边仿佛燃起大火。

春天,那太阳暖洋洋的,它伸出漫暖的大手,摩挲得人浑身舒坦。

阵阵春风,吹散云雾,太阳欣然露出笑脸,把温暖和光辉洒满湖面。

炎炎的烈日高悬当空,红色的光如火箭般射到地面上,地面着了火,反射出油在沸煎时的火焰来。

没有敢抬头看一眼太阳,只觉得到处都耀眼,空中、屋顶、地上,都是白亮亮的一片,白里透着点红,由上到下整个像一面极大的火镜,每条都是火镜的焦点,仿佛一切东西就要燃烧起来。

晚秋了,太阳懒洋洋地挂在天上,像个老公公露着笑脸在打瞌睡。

深秋的太阳像被罩上橘红色灯罩,放射出柔和的光线,照得身上、脸上,暖烘烘的。

太阳一到秋天,就将它的光芒全撒向人间。

瞧,田野是金黄的,场地是金黄的,群山也是金黄的。

冬天的太阳像月亮一样苍白无力。

太阳正被薄云缠绕着,放出淡淡的耀眼的白光。

太阳一年操劳到头,忙到冬天,就筋疲力尽,几乎放不出热力来了。

和煦的阳光,透过稠密的树叶洒落下来,成了点点金色的光斑。

远处巍峨的群山,在阳光照映下,披上了金黄色的外衣,显得格外美丽。

阳光被层层叠叠的树叶过滤,漏到他身上变成了淡淡的圆圆的轻轻摇曳的光晕。

这时候正是早上八九点钟,明亮的阳光在树叶上涂了一圈又一圈金色银色的光环。

阳光透过淡薄的云层,照耀着白茫茫的大地,反射出银色的光芒,耀得人眼睛发花。

金灿灿的阳光倾泻下来,注进万顷碧波,使单调而平静的海面而变得有些色彩了。

红艳艳的太阳光在山尖上时,雾气像幕布一样拉开了,城市渐渐地显现在金色的阳光里。

那刺穿云块的阳光就像根根金线,纵横交错,把浅灰、蓝灰的云朵缝缀成一幅美丽无比的图案。

太阳刚刚升上山头,被鲜红的朝霞掩映着,阳光从云缝里照射下来,像无数条巨龙喷吐着金色的瀑布。

金色的阳光透过缝隙,洒在褐色土地滋生的小草上。

天空一碧如洗,灿烂的阳光正从密密的松针的缝隙间射下来,形成一束束粗粗细细的光柱,把飘荡着轻纱般薄雾的林荫照得通亮。

太阳泛起火红的笑脸,使朦胧的校园豁然揭去纱帐。

天际出现了一抹紫红色的朝晖,像绽开的红玫瑰。

刚刚起身的太阳呵,精神抖擞,红光四溢,把整个世界照得通亮。

火红的旭日刚刚透出海平面,给美丽恬静的大海抹上一层玫瑰色。

朝阳把它的光芒射向湖面,微风乍起,细浪跳跃,搅起满湖碎金。

忽然,迎面升起一轮红日,洒下的道道金光,就像条条金鞭,驱赶着飞云流雾。

海面上跃出一轮红日,鲜艳夺目,海空顿时洒满了金辉,海面由墨蓝一变而为湛蓝。

金灿灿的朝晖,渐渐染红了东方的天际,高高的黄山主峰被灿烂的云霞染成一片绯红。

太阳在朝霞的迎接中,露出了红彤彤的面庞,霎时,万道金光透过树梢给水面染上了一层胭脂红。

描写高山的好词好句好段 高山 群山 奇山 荒山 山坡 山林 千山一碧 万山丛中 千姿百态 山石壮胆 山明水秀 山清水秀 山高树茂 谷下有谷 青山绿水 青海青山 奇山秀水 峰上有峰 清逸秀丽 寸草不生 耸立云霄 云雾缠绕 奇峰耸立 巍然屹立 山势雄伟 群山簇立 千山万岭 好句 露出云层的群山似岛屿般一簇簇一抹抹的悬浮着。

周围的大山像一幅五颜六色的花布。

山浪峰涛,层层叠叠。

大山黑苍苍没边没沿,刀削斧砍般的崖头顶天立地。

【巴黎圣母院】,【简爱】,【红与黑】读后感(读书笔记)

巴黎圣母院》读书体会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

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

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

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

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

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

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

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

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

自私、阴险、不择手段。

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

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

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

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

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

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

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简爱》读后感难道就因为我一贫如洗,默默无闻,长相平庸,个子瘦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肠了——你想错了,我的心灵跟你一样丰富,我的心胸一样充实

——《简爱》夏洛蒂《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

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

我想,错了。

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

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

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

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

我认为,不会的。

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

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

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

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

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红与黑》读后感《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爱情的描写,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爱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爱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司汤达是善于从爱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爱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后来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爱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爱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可以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爱情.但是,于连的两次爱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写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爱情心理描写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爱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写.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弃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引领我啃完这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辩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爱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爱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爱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爱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爱情.书中两段悲剧爱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爱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要一篇读书的读后感400字左右

《鲁滨逊漂》读后感 《鲁滨逊漂流记》述了主人滨逊在一次航海中不幸遭暴风雨的袭击,除他外,其他人全部遇害。

他被漂到了个荒无人烟的孤岛上。

他的心中充满了无助及孤独,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孤岛上生活下去,但是他却又不断地安慰自己,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克服了无数的困难,把自己的生命延续下去,并且找到了许多生活的乐趣,在他渐渐淡忘要回到文明社会中去的时候,他却得到了获救的机会……在故事中,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努力和在废船上找到的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还饲养了动物,完成了生活基本所需。

他在这个过程中也遭到了困难和挫折,付出了辛勤的劳动。

例如,他那个有两层围墙的房子差不多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才建成的;他在第一次播下大麦和稻谷的时候,由于播种的时候,这些宝贵的存货就浪费了一半;为了挖几个地窖以备贮存淡水,鲁滨逊又辛辛苦苦干了几个月,为了做一个能煮汤的锅,他绞尽脑汁,尝试了多种办法,也失败了无数次,才研究出制作方法;但是,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永不放弃的精神征服了。

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鲁滨逊亲手制成的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他也会因为每一个小小的成功而高兴的无法形容。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内心中的感觉简直不能只用一个“佩服”所来形容,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让我大开了一次眼界,也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只要我们像鲁滨逊一样,在困境面前毫不退缩,有他那种不畏困难的精神,在绝境中有求生的信念,有什么事情我们不会成功呢

又有什么事情能比鲁滨逊的遭遇更糟呢

现在的我们就像生活在温室里的花朵,没有经受过人生真正的挫折,只有经历过磨难,才能成就一个真正坚强的人。

这就是《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的道理。

要两篇600字左右的读后感,谢谢。

随便两篇都行。

1、读《童年》有感最近,我读了高尔基的著作《童年》,书中形象地描绘了主人公阿廖沙悲惨的童年。

阿廖沙父母双亡,而外祖父脾气十分暴躁,只有外祖母疼爱他了。

外祖父不太喜欢他,两个舅舅更是讨厌他。

就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他却走过来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

这令我深深地体会到了当时那个年代的人的丑陋面目。

高尔基的童年跟我们现在比起来,实在是太悲惨了!我们多幸福啊,被父母宠着。

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如果有人欺负你,大人会毫不犹豫地狠狠地教训那个人一番。

而高尔基那个年代呢?高尔基很少有安宁的日子,几乎天天有人伤害他、辱骂他、欺负他。

我也有些想不明白,那些人做这一类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干吗呢?这些毫无意义的事情值得他们去做吗?所以,我们更要珍惜如今美满、幸福的生活。

我们要抓住童年的尾巴,努力学习,千万别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样优秀的学习环境,这样美好的童年生活,我们再不好好学习,那就太对不起父母了。

如今,眼看童年就要走了,迎来的是充满活力的少年,让我们珍惜童年的最后一刻,稍不留神,童年就会离我们远去,抓住童年最后的时光,留下我们对童年最美好的印象吧!2、《爱的教育》,书名使我思考,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 带着这个思考,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去探寻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小男孩成长的故事,记录了他一年之内在学校,家庭,社会的所见所闻,对祖国,父母,师长,朋友的真挚的爱,有着感人的力量.文章中孩子们所表现的更多的是闪光的美德,这正是小说极力颂扬的地方.小说记录了长辈们对孩子的教育和启示,附在日记后面还以第二人称写了他们呕心沥血的教子篇.这本小说在漫长的岁月里,它陪伴一代又一代的孩子成长.可以说,这是一本永远不会过时的书.它用爱塑造人,引导我们永远保持一颗勇于进取而善良真诚的心,爱祖国,爱人民,同情人民的一切不幸与苦难.这本书一出版就受到教育界的重视和欢迎.有夏先生的推崇当然是个原因,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当时有许多教师要求冲破封建主义的束缚,而这部小说给他们塑造了一个可以让他们仿效的榜样——当然,实际上体现的是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理想. 爱,像空气,每天在我们身边,因其无影无形就总被我们忽略.其实他的意义已经融入生命.就如父母的爱,不说操劳奔波,单是往书架上新置一本孩子爱看的书,一有咳嗽,药片就摆放在眼前,临睡前不忘再看一眼孩子,就是我们需要张开双臂才能拥抱的深深的爱.当我们陷入困境,没人支持,是父母依然陪在身边,晚上不忘叮嘱一句:早点睡.读了安利柯的故事,我认识到天下父母都有一颗深爱子女的心.安利柯有本与父母共同读写的日记,而现在很多学生的日记上还挂着一把小锁.最简单的东西却最容易忽略,正如这博大的爱中深沉的亲子之爱,很多人都无法感受到. 如果说爱是一次旅游,也许有人会有异议.但爱正是没有尽头的,愉快的旅游.把生活看成旅游,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读《爱的教育》,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我走入安利柯的生活,目睹了他们是怎样学习,生活,怎样去爱.在感动中,我发现爱中包含着对于生活的追求. 如果爱是奔腾的热血,是跳跃的心灵,那么,我认为这就是对于国家的崇高的爱.也许它听起来很口号,但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这种爱应牢牢植入我们的心田.当读到安利柯描绘的一幅幅意大利人民为国炸断了双腿,淋弹死守家园的动人场面时,我不禁想到我们祖国大地上也曾浸透了中华儿女的血.同样是为了自己国家的光明,同样可以抛弃一切地厮拼,我被这至高无上的爱的境界折服.我不需为祖国抛头颅了,但祖国需要我们的还有很多.爱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不仅仅对个人而言,更是以整个民族为荣的尊严与情绪. 转眼间,我们离开《爱的教育》所记载的那个年代已经很久了,但是爱这种教育的方式却永远不应该远离我们,特别是远离我们这些教育战线上的工作者.我们要全身心的去爱我们的每一个学生,关心他们的成长,为他们的每一点进步而欣慰,用爱的泉水去滋润孩子们幼小的心灵,让孩子们沐浴在爱的阳光中,自由,健康的成长! 《爱的教育》中,把爱比成很多东西,确是这样又不仅仅是这些.我想,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已经完成了对于爱的思考——爱是博大的,无穷的,伟大的力量.是教育中所不能缺少的.3、《红字》是美国小说家霍桑最杰出的代表作,也是整个美国浪漫主义小说中最有声望的权威作品之一.小说的故事发生在十七世纪中期加尔文者派统治下的波士顿,作者从当时的社会现状入手,通过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悲剧来揭露当局对人们精神,心灵和道德的摧残.海丝特*白兰是一个在婚姻上遭到不幸的女人,年轻美貌,却嫁给了身体畸形多病的术士罗杰*齐灵沃斯,夫妻间根本谈不上爱情,后来,罗杰又在海上失踪,杳无音讯,白兰孤独的过着日子.这时一个英俊有气魄的青年牧师,亚瑟*丁梅斯代尔闯入了她的生活,他们真诚的相爱了,度过了一段隐私但热烈的爱情生活.不久,白兰由于怀孕的隐情暴露,以通奸罪被抓,在狱中生下了女儿小珠儿.按照当时的教规,白兰只有交代奸夫的姓名才能获得赦免,否则将受惩罚.然而执行审讯任务的却正是他的情人.白兰宁愿独自忍受任何惩罚,为了把她和丁梅斯代尔之间的爱情深深地埋在心中,她坚强的挺住了.海丝特*白兰受到了惩罚,她必须终身穿着一件绣着红色A字的外衣.字母A代表通奸(Adultery)一词.白兰带着小珠儿离群独居,在郊外偏僻的茅舍中过者孤寂的生活.而用心险恶的前夫罗杰发现了丁梅斯代尔的反常表现,利用牧师痛苦和矛盾的心情,不断地折磨他,终于丁梅斯代尔在他即将升为主教的前夕,当众宣布了自己的秘密,丁梅斯代尔向周围的人们展露了这首爱情的颂歌.当他把自己的胸衣扯开时,一个猩红的A字烙在他的胸前.他在自己的爱人身边离开了人世.海丝特*白兰,他坚强,有毅力,对爱情忠贞不渝.虽然被统治者认为有罪,但她是清白的,纯洁的.她的精神不断上升,成为真,善,美的化身.她的举动是对封建政权与教权压迫下的爱情,人权和自由的充分肯定.丁梅斯代尔最初与白兰产生了炽热的的爱情,虽然他一度退却了,为自己能够隐蔽的安慰,但内心的痛苦并没有因他的安全而平息,相反,越来越强烈.他与白兰的约会,他在枷刑台上的自我忏悔,他们的逃跑计划,以及最后的公开演说,都成为了丁梅斯代尔向着爱情的祭坛一步步走近的脚印.最后他扯开上衣,人们见到了烙在他胸口的红色A字.这个A字实际上是烙在他的心上的,这是爱情的升华.作者用蔷薇花象征美与善,用监狱象征死亡,用一道光,一只鸟……象征丁梅斯代尔与白兰之间的爱情的结晶——小珠儿,使作品充满着一股迷人的魄力.在作品的最后,在白兰和丁梅斯代尔合用的墓碑上刻着这样一句话:一片墓地上,刻着血红的A字.这句话不可谓不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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