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银行员工警示教育观后感
让我既充识到了肩负的使也更清楚地认识到了面临的。
对照先进找差距,反观腐败鸣警钟,我决心在今后要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绩观,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和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坚持公道正派,提高五种能力,不断增强自身的人格魅力,争做一名优秀统计干部。
一、不断提高品质上的感染力。
品质反映一个人的思想品德和精神风貌。
统计干部必须要有好的人品。
首先,要讲政治。
政治上要清醒和坚定,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任何时候都要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区委保持一致,与局班子领导保持一致。
其次,要讲诚信。
时刻对党忠诚,对人民的事业忠诚,做到为人民服务要真,行使权力要正,为人处事要守信用,为公立业要诚实。
第三,心胸要豁达。
统计干部要襟怀坦白,宽厚待人,做到容得下人,听得进不同意见,闻过则喜,从善如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四,要讲情理。
要以人民为父母,视同志为兄弟,关心人、理解人、体贴人,即使批评同志也要摆事实讲道理,以理服人、用真情感染人。
第五,要讲公心。
工作中行得端、做得正,讲党性、顾大局,言忠信、行笃敬。
在统计法的路线上,不为权势所惧,不为钱财所动,不为酒色所惑,秉公办事,刚正不阿。
二、不断提高学习上的坚毅力。
学习是固本之举。
一要勤学习。
这几年局里的学习机会一直很多,关键我们要在真学上下功夫。
勤学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运用辩证的方法来认识、分析、解决问题;勤学党的建设和统计业务知识,加强党性修养和世界观的改造,把党性修养与完美人格培养结合起来;勤学经济、科技、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新知识,做到与时俱进,适应发展迅速、竞争激烈、日新月异新形势的要求。
二要善总结。
近年来,统计局在实践中探索出了许多新方法,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要认真系统地总结。
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完善措施、提升工作,要在总结工作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推进工作。
三要勇于创新。
创新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创新的能力来源于勤奋不倦的学习。
统计干部要从陈旧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的羁绊中解放出来,善于从纷繁复杂的事情中抓住主要矛盾,创新工作思路,在实践中不断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运行机制、载体、途径和方法。
三、不断提高作风上的影响力。
统计干部要用好的作风影响人,就是要培养求真务实的作风。
一要深入基层、深入服务对象中。
我们工作的重点在基层,要经常带着浓厚感情,出现在田头、街头,深入在乡间、车间,把基层的客观环境掌握准,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判断准,把干部群众的实际需求了解准,努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
二要真抓实干。
不能摆盘景,要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不断拓展工作领域,丰富工作内容,改进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机制,不断研究探索统计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积极针对实际困难出主意,围绕干部群众需求想办法,按照工作要求想点子,努力提高工作针对性。
三要务求实效。
要养成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恪尽职守,一心为公,有一种干不好工作就食不甘味、寝不安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要大力发扬勤奋工作、艰苦奋斗的敬业精神,锐意改革、开拓进取的创新精神,不畏艰险、知难而进的拼搏精神,身体力行,埋头苦干的务实精神,做到苦累面前多思得,职务面前多思责,特别在干部工作上,要坚持讲党性、讲政策、讲原则、讲程序,彻底放下私心,忘却私情,公道正派。
四、不断提高廉洁上的自控力。
统计干部尤其要注意廉洁自律。
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纪律。
自觉树立组织纪律观念,正确处理组织与个人关系、民主与集中的关系、自由和纪律的关系,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要经常打扫思想上的灰尘,检查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是否符合组织工作的要求,是否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二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公道办事,照章行事,不搞变通,不走形式,不做跑风漏气的泄密者,不做封官许愿的讨好者,敢于坚持真理,扶正祛邪,主持公道,坚决同各种歪风邪气作斗争。
三要严格自律。
统计干部只有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一身正气,洁身自好,才能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才能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党员干部和群众。
日常生活中要慎微、慎独、慎欲、慎终,管住自己的心,不起贪欲;管住自己的手,不乱办事;管住自己的嘴,不乱吃,不乱说;管住自己的腿,不到不该去的地方,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要清正廉洁,管好自己,管好家人,“守得住清苦,耐得往寂寞”,“不为名利所惑,不为浮华所动”,争做一个统计系统的好干部。
五、不断提高服务上的亲和力。
统计部门被誉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知识分子之家”。
统计干部要树立服务意识,对工作对象要做到三句话:第一句话,真心尊重,以文明的言行举止吸引人。
自己作为一名统计的领导干部,要态度热情、行为端正,衣着整洁、谈吐文雅,做到心里装着职员,心里装着干部。
凡事想着职责,给工作对象以亲切感。
第二句话,真情交往,以随和的交往方式对待人。
做任何事都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而不是以权制人,以势压人。
要把别人“高看一等”化作对工作“更高一筹”的动力,自觉放下架子,甘当小学生,为人处事谦恭、随和,善于和服务对象交朋友。
第三句话,真诚服务,以满腔的热情帮助人。
要想工作对象所想、急工作对象所急,倾注真情帮助他们。
工作上要雷厉风行,能办的马上就办,需要一定时间的列出办结计划,跟踪督查落实,做到扎实认真、效果出色,使工作对象满意,时刻维护统计干部队伍公道正派、工作高效的良好形象。
统计干部塑造特有的人格魅力,需要坚持长期的党性修养和工作实践的磨炼,需要不断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和改造,需要与时俱进地加强自身能力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使公道正派的理念深深地根植于心中。
农行青年员工歧路年华读后感
读后感是议论性的读书笔记,切身体会,实践经生动的事例来阐“读悟出的道理.因此,读后感中既要写“读”,又要写“感”,既要叙述,又必须说理.叙述论的基础,议论又是叙述的深化,二者必须结合.读后感以“感”为主.要适当地引用原文,当然引用不能太多,应以自己的语言为主.在表现方法上,可用夹叙夹议的写法,议论时应重于分析说理,事例不宜多,引用原文要简洁.在结构上,一般在开头概括式提示“读”,从中引出“感”,在着重抒写感受后,结尾又回扣“读”.写读后感一般应做到三点:1、要读懂原文的内容.“读后感”,顾名思义,就是先读后感.因此,读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读,抓住了原文的重要内容,才会写出自己的真实体会.2、写自己体会最深刻的部分.一篇文章叙述的内容很多,要抓住文章中你自己体会最深的内容来写.体会不深,感想不丰富,读后感就写不成功.
企业班组长班前班中班后应做好哪些工作
班前班后会管理 一、班前会 1、认真落实班前班后会制度,从思想上提高, 从行为上进行规范,使职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首先要认识到班前班后会的重要性,不能走形 式;要求员工要认真对待班前班后会并积极参与。
2、班前会内容要详实、针对性强,切忌笼统。
特别是安全管理须高度重视。
班前会作为保证 员工安全的第一环节,必须讲求实效,对危险 点采取具体措施、穿戴好必须符合要 求等。
员工须做到“四清楚”:即工作任务清楚、 现场危险点清楚、作业程序清楚、应采取的安 全措施清楚。
3、安排工作要具体,但不能啰唆,须 有重点且无盲点。
必须清楚和明确工作任务、作业范 围和方法。
班前会工作负责人应把工作任务、安全责 任分配并落实到每个员工身上,对不同工作分 别进行技术交底。
特别是不同地点的工作要进 行合理分工,并确定检查责任人。
4、班组长须解答工作班成员对工作的所有疑 问。
5、工作任务 工作方法 安全事项 其他事项 6、每周至少有2次以上培训。
至少一次制度\\\/标准学习培训,可以针对普 遍存在问题的作业进行专题培训,在提升员工 技能的同时有效预防问题的产生(如因技能导 致安全、质量问题) 至少一次安全专题培训,从 中摘取一个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强化。
7、鼓舞士气,增强凝聚力。
二、班后会 1、班组长须对当班工作情况进行总结。
a.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指工作任务是否按 计划完成,完成质量如何;未完成原因、责任人; b.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哪些不安全因素; c.发现的问题是否彻底整改; d.设备状况; e.现场5S情况。
2、工作评价。
好的方面都有哪些,包括:工作完成、安 全、质量、技能、、发现问题等方面, 应根据制度予以表扬激励,特别优秀的员工应 填报奖惩单。
3、正视不足,对于工作中违章行为、工作怠 慢、组织失误、责任心不强、班组风气等现象 及时提出批评,考核结果进行月度评价,较大 问题向领导提出考核建议。
特别是对于存在的不足要举一反三,制定 有效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避免在以后工作中 犯同类错误。
4、对员工技能差、新员工不能适应工作等问 题,须在班后会上明确指出,并指定老员工予 以帮助提升。
员工存在的心态问题或个人生活问题影响 工作的,应在班后会完毕后及时进行沟通,消除不良因素。
辩论:青年员工在机关工作比在基层工作更有利于成长(银行网点)
第一次辩论,首先建议你保持思路的清晰明快,催眠自己相信自己辩题的正确性。
比较性辩题,首先确立一个评判标准,机关工作与基层工作都有利于成长,但促进一个人的长远发展,才叫做更有利于一个人的成长。
接下来,你就可以围绕机关工作更有利于长远发展来谈,这样就是用可持续的眼光去看问题,层次较高,在你们单位的辩论赛中可以显出个人眼光。
分开来讲论证,首先,在机关工作接触到的是更高层次的领导,就更容易学习领导看问题的眼光与角度,同时也学会了领导如何解决问题,这对自身而言是十分宝贵的财富,而在基层工作,同事水平与自己相当,甚至不如自己,很难学会更多有益处的东西,不利于自己的成长与发展。
这是学习促进发展的层面;第二点可以谈环境与机遇的问题,古今中外与多少人怀才不遇,是因为他们没有很好的在领导或者上司面前表现自身能力,所以抑郁不得志,在机关工作,有更多地机会直接接触领导,向领导展现自身的能力,从而让领导发现自己得以重用,最后让自己在更高的位置上去发挥自身价值,从而利于自身的长远发展
机动车违章记录1108是什么
罚款金额应该是多少啊
1108是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辆未放置保险标志,处罚金额为20至200元不等。
视不同地方而定。
交通违法行为录入电脑后是不能修改的,准确来说:是开具出的现场处罚单是不能再修改,只能作废。
已经处罚了的违章,可以申请查看违章录像吗
一、税务会计的定义及基本职能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相对,以税法法律制度为准绳,以货币为计量单位,运用会计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的一种管理活动。
税务与会计结合而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
税务会计应按照税法规定,正确计算和缴纳税款,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确保在税法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做到不拖不占,迅速缴库。
税务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对纳税人应纳税款的形成、申报、缴纳进行反映和监督。
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记录、计算、汇总,并编制出纳税申报表;税务会计要对纳税人纳 税义务及其缴纳情况,进行控制、检查,并对违法行为加以纠正和制裁。
这种反映和监督,只能在作为纳税人的企业单位里进行,并由纳税人的会计人员去实施。
二、企业税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存在不同方面税务会计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是一门新兴的边缘会计学科。
税务会计作为一项实质性工作并不是独立存在的,它与财务会计一样,同属于会计学科范畴。
它是以财务会计为基础来对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因此,税务会计的资料一般来源于财务会计,他只是对财务会计处理中与现行税法不符的会计事项,或出于税收筹划目的需要调整的事项,按税务会计方法计算、调整,并作调整会计分录,再融于财务会计帐簿或报告之中。
但是与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相比较,其差别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企业税务会计要在税法的制约下操作。
对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方法、处理方法等,企业可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加以选择,按照会计准则核算企业的财务成果,并为企业利益相关人(包括银行、债务人、潜在投资者)提供真实相关的信息,便于他们投资决策。
但作为企业税务会计,必须严格按照税法(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受税法制约,不能任意选择或更改,实际是按照税法来核算企业的收入、成本、利润和所得税的会计核算系统,其目的保证国家税收的充分实现,调节经济和公平税负,为国家税务部门和经营管理者提供有用信息。
例如企业财务会计、管理会计在固定资产的折旧上可在现行财务制度规定的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限总和法等几种方法中选择,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其中一种;在存货核算中,企业可在加权平均法、后进先出法、先进后出法等五种方法中选择,并可对不同种存货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一经采用某种计价方法,就不能任意变更,但企业税务会计只能依照企业所得税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折旧方式及存货核算方法,并需报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
也就是说,企业的经济行为和财务会计核算涉及到税务问题时,应以税收法规为依据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会计制度与税收法规要求不一致时,应以税收法规为准绳,进行必要的调整。
(二)企业税务会计是反映和监督企业履行税务义务的工具。
企业税务会计作为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它对企业以货币表现税务活动的资金运动过程进行系统、全面的反映和监督,具有其相对的独立性和特殊性。
财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财务会计强调遵循会计准则,依照会计制度处理各项经济业务,会计人员基于自身的理解和情况的特殊性,对某些相同的经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出现不同的会计结果,这是会计的灵活性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具有弹性的正常表现,遵循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为使报表公允地反映某一会计期间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允许企业在一定情况下对收益和费用进行合理的估计,对此,在特定时候,财务会计可以考虑币值不稳的因素,如在物价变动情况下,企业通过会计计价方法的选择,寻求能够较为合理的反映物价变动影响的计量模式,而税务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国家税法,企业税务会计应有一套自身独立的处理准则,遵循收付实现制原则,例如房地产税,商品房一经售出,即使购买方未付清房款,房地产商都得按“权责发生制”记入收入;但税法考虑到房地产商支付税款能力,则根据房地产商收到房款来确定纳税时间,即以“收付实现制”作税务会计基础。
同时为了保障税收收入,便于保管,一般不允许企业估计收益和费用。
企业税务会计计算损益的程序和结果与财务会计不同,特别是从经营收入中扣除经营成本费用的标准与财务会计不同。
如财务会计把违法经营的各种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折款从营业外支出科目中列支,即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法则规定不予在计算应税所得时扣除;财务会计把计入管理费用的业务招待费准予在利润结算前扣除,但税法则规定只准予按一定的比例扣除,超过部分应计入所得额计缴所得税。
此外,税务会计坚持历史成本,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变动,更重视可以预见的事项,通过税务会计工作所反映出来的情况,保证企业的税务活动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使应纳税金及时、足额地解缴,防止偷、逃、骗、欠税问题发生,保证企业认真、完整地履行纳税义务,避免因不熟悉税收法规、未尽纳税义务而受处罚所导致的损失。
(三)企业税务会计具有税收筹划的作用。
企业税务会计不仅仅是对税务资金运动的反映和监督,而且能通过税负因素分析等方法,使纳税人更加明确地利用合法手段来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具体地说,是指企业税务会计依据税法的具体规定和自身生产经营的特点,筹划企业的经营方式及纳税活动,使之既依法纳税,又可享受税收优惠,实现企业少交税或不多交税、减轻税负的目的。
例如我国《企业增值税法暂行条例》规定,企业采用现销方式,收到货款或是取得索取货款的凭据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托收承付或是委托收款方式,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企业采用的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可根据企业产品销售策略选择适当的销售收入确认方式,尽量推迟确认销售收入,从而推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使其推迟缴纳所得税,这样可以视同国家提供的无息贷款,对企业而言,这是大有裨益的。
又比如以长期债券投资溢价、折价摊销方法的选择为例。
企业进行长期债券投资时,其溢价或折价的摊销方法可以采用直线法,也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
投资于债券时,每期列作企业投资收益从而增大企业税前利润的债券利息收入为应计利息与当期应摊销溢价的差额或应计利息与当期应摊销折价的合计。
由于采用直线法时,各期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是均等的,故所确认的投资收益也是均等的;而采用实际利率法时,各期溢价或折价的摊销额均逐期增加,故所确认的投资收益则呈逐期减少或逐期增加的变化趋势。
因此,当企业以溢价或折价方式购入除利息收入免税的国债以外的其他债券时,选择直线法摊销溢价或选择实际利率法摊销折价,可以在债券存续期内相对推迟投资收益确认的会计期间,由此减少前期所得税负担,以获得递延纳税利益等等。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的必要性设立企业税务会计,不仅是企业为了适应税法的需要及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需要,它还涉及社会经济生活领域的诸多方面。
其必要性是: (一)会计体制改革的需要。
我国会计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建立一套能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会计信息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而不再具体规定企业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这就使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产生很大的灵活性。
随着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企业财务会计的目标更加明确,即为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折旧使得财务会计目标与税法目标差异越来越大,只有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才能使财务会计按照新的会计制度、会计准则进行核算监督,才能使会计改革见成效。
(二) 健全我国税制的需要。
税制改革是中国的税收体制不断完善,逐步建立了多税种、多环节、多层次的税收调节体系,基本上符合税种健全、税率合理、税负公平的要求,有利于发挥税收征集国家财政收入和发挥经济杠杆作用、调节经济运行的双重作用。
在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合一的体制下,稳定税基、规范缴纳行为、优化税收收入水平的要求和各项复杂的计税工作,不可能在企业会计准则和制度中一一体现。
有时,企业可能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利用税法的不完善,通过直接调整会计数据、修正某业务财务决策等,实现其少缴税的目的,因而,作为纳税义务人,不论其经济性质、组织形式和经济范围,都需要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以适应依法、合理、准确纳税的需要。
(三)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必然选择。
一是有助于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上缴。
企业配置既懂税法、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的税务会计人员,根据税法规定和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计算、申报纳税,及时、准确履行纳税义务。
二是有利分清税企权责,使税务人员从繁杂的财务帐簿、报表检查中解脱出来,利用更少的人力全面高效地履行税务部门应有的职责。
三是有利税制结构的完善。
企业税务会计相对独立于财务会计、管理会计之后,企业税务人员能对企业税务资金系统的运动情况进行潜心研究,有助于国家税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也能使税务部门更容易发现税收征管的薄弱环节及税制的不完善之处,从而加速税收征管向法制化、规范化、公正化的进程,进一步加速税制完善的进程。
(四)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追求自身利益和加强管理的需要。
企业作为纳税人应忠实地履行纳税义务,不得仅以企业一己之利,片面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和纳税额的最小化,企业一方面要认真改造纳税义务,另一方面也应充分享受纳税权利,如有权申请减税、免税、退税,有权请求税务部门解答有关纳税问题。
有权对税务处罚要求举行听证,有权向上级税务机关提出复议。
对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不服时,有权向人民法庭起诉。
对税务干部营私舞弊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或控告。
有权在税法容许的前提下确定企业类型、企业经营方式以减轻自身税负等。
要充分享受纳税权利,必须熟知税法,不仅要熟知税法原理和各税税法,更应精通各税种的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和补充规定等;不仅要站在征税人角度熟知税法,还应站在纳税人角度正确进行有关纳税的会计处理。
由于会计提供的信息往往偏重于财政、税务、信贷等部门的需要,忽略了企业自身对会计信息的需要,不利于企业加强管理的需要。
但是将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在可供选择的范围选择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会计处理程序、方法、,从经济的角度出发,反映企业真实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不必完全遵循税法规定的方法来进行会计业务的处理。
财务会计人员才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管理上,减少不必要的繁琐的核算工作,并适时作出符合企业利益的、明智的财务决策。
(五)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企业经营市场化的重要手段。
首先,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职能已经转换,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会计上体现为利润与税收分别核算,也就使两项制度分离成为必然。
其次,企业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已经趋于多元化,民营、私营企业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力量,二者合一的会计制度对他们更加不适应。
最后,市场经济要求等价交换,国家和纳税人的利益结合点是分配机制,从税收角度讲,两者存在一定矛盾,国家干方百计保证税收收入,纳税人想尽办法少交、不交税,而税务会计的出现恰恰满足双方的要求,在税法允许下,企业争取获得纳税方面的优惠待遇则属常理,况且,如果现行税法中存在某些“灰色地带”,纳税人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避重就轻、避有就无、避早就晚等策略也属合乎情理和法规之举。
当然税务部门在税务实践中,对主动发现、被动发现税收立法、执法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堵塞漏洞。
这样,合理的税务会计制度既保证国家税收要求,又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对经济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六)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为强化国家调控国民经济的能力及提高社会经济效益,我国借鉴国际经验,于1987年开始“宏观会计”研究,试图通过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为国家调控国民经济活动提供信息服务。
令人遗憾的是,该体系至今未把“企业税务会计”纳入其组成部分。
在宏观、微观经济管理人员头脑中,“税式支出”(即国家采取各种途径饶让给纳税人的利益)都是一个模糊的概念。
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仅包括国民收入会计、投入产出会计、资金活动会计、国民资产负债表、国际收支平衡表等部分。
当然,这与企业会计,即微观会计撇开税务资金的流动,从而使占国家财政收入90%以上的税收收入不能依法核算密切相关。
因为税法是根据宏观经济政策和经济发展水平来制定的,因而税法高度地体现了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
而财务会计是根据会计理论和会计惯例进行核算的,体现的是投资者实现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主要是满足微观企业投资者的需要。
由于我国多元投资主体的出现,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此时若财务会计再不与税务会计分离,会计核算继续实行两头兼顾,则会影响会计信息质量,使之不能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企业就可以有较大的自主性,可以在允许的范围内,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处理方法,使其提供的会计信息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而有利于各投资者的决策,也有利于国家的宏观决策。
因此,企业设立企业税务会计也是完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需要。
(七)设立企业税务会计是我国经济与国际接轨的必然要求。
财务会计是一门对外报告会计,要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它必须符合公认会计准则要求,以真实地反映纳税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这就要求不能受随经济形势变化而变化的税法制约,不能随税法的变动而变动,但是又不能按税法的要求来计算和缴纳税款。
解决这一矛盾的方法,只有建立税务会计。
进入二十世纪以来,税务会计逐步完善,受到普遍重视,并发展成为重要的会计学科。
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越来越多,其投资额也越来越大,而我国在国外投资业务也越来越多,为了符合税收的国际惯例,改善投资环境,防止国际避税,维护我国经济权益和企业利益,进一步扩大我国在国际间的经济往来,建立独立的税务会计也是十分必要的。
建立税务会计以后,我国的财务人员才有可能不受税法的约束,缩小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而真正地按照真实、公允的要求提供会计信息。
四、建立我国企业税务会计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方法1.税收制度存在不健全的地方,导致征管与会计核算管理不同步。
1、新税制的实施,难以适应《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原来规定的核算内容。
尤其是目前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并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角色的互换,使企业日常会计核算复杂化。
新税制实施之初,增值税作为价外税的会计处理首次施行。
相当一部分企业会计人员对期初存货处理、含税收入还原、视同销售行为的计税等会计处理方法不熟悉,企业税收会计核算一度出现比较混乱的局面。
在税收征管工作中,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负增值”及低申报问题的大量出现,税收政策又作了相应的改变,国税机关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更加慎重,适当缩小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范围,迫使企业不断改变税收会计核算方式。
加之比如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对收益、费用、资产、负债等的确认时间和范围的规定不同,使得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产生了差异,这些差异包括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要准确核算差异,就要依法调整应纳税所得额等等问题,税务人员通过稽查后,就直接计缴税金,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繁琐性认识不够,未能帮助其调整帐目的处理,从而使其在作帐上无所适从,导致税收核算上的混乱。
2、税收会计缺乏规范的核算的准则。
现行的会计制度对税收会计核算只设“应交税金”一级科目,然后按照各税种分别设置二级科目,比如核算增值税的科目为“”应交增值税“、核算营业税的科目为”应交营业税“等等,而相继颁布的新税种,又只是各个税种相互独立地列明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会计人员只能知道实际缴纳及未缴的的税款,对比较详细的税收情况则无法从帐簿中直接获取,而且难以从统一的文本中比较系统了解和掌握税收会计核算方法。
在税款计缴过程中,难免顾此失彼。
如工业企业在材料购进环节,既要确定购进环节的增值税及原材料成本,又要对应征消费税的产品计算出税法规定的外购环节允许扣除的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不是对所有企业普遍征收的税种。
经常造成计税失误,从而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增大了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虽然掌握会计核算方法是会计人员的最起码要求,但要求企业所有的会计人员都精通税法,显然也是不可能的。
3、税务机关对会计核算人员缺乏有效的监督,影响了税务会计人员的素质提高。
企业在实际的工作中,要配备既懂税收规定,又精通会计业务的专门税务会计人员。
而目前会计人员的管理方式是统一由各级财政部门培训、发证及考核,但在对税收业务的核算中未必能做到税收机关的要求。
主要是税务机关对会计核算工作还缺乏硬性监督。
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7条规定了“企业未按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但对已建立账簿而核算混乱的,仍无法作出规范性的处罚。
更何况企业会计核算管理主要遵循的是财政部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其解释权不在税务机关。
因此只通过一般性的税法宣传和公示公告,告知做好会计的帐务。
我们知道要使企业会计人员系统掌握税收会计核算方法,除了自身的学习外,最好的方法是对税收会计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及考试。
但税务机关又无此权利,这客观上影响了部分企业会计人员税收会计核算技能的提高,影响了税务会计的发展。
4、缺乏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
税收,对国家来说,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对纳税人来说,是必须承担的经济成本。
虽然,税务机关是直属管理,但是其与地方还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地税,因此税务机关能否独立行使税收执法权,无论对政府还是对纳税人,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各级地方政府作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的行为主体,直接参与经济生活,往往对税收的征收管理进行直接干预,使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偏离法治轨道,也影响国家的税收收入。
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方法。
1、税收政策的变动应充分考虑到税收会计核算变更可能带来的后果。
新的增值税实施以后,税收与成本收入直接分别核算,计税方式更加科学。
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后,在认定审查期间停销或停购待票(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企业经营间歇性中断;也有的企业为减少税采用虚假的税收会计核算方法。
这些都应该在今后的税种设计和征管工作中充分予以重视。
2、应建立统一的税收会计核算规范和加速税务中介的发展。
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应尽量保持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的相对稳定。
在此基础上,将各税种所涉及的税收会计核算方法,统一汇编成权威和规范的文本,作为会计教学与培训的必备教材或操作指导用书,并及时补充和完善。
健全的组织形式是保证企业税务会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的必要条件。
由于财务、税务会计的分离,并且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深化和企业竞争加剧,企业财务会计管理加强,专业化要求提高;在税务会计方面,制度体系也日益完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越来越精细,同时在税收征管上更是加强严格执法力度,使涉税业务风险增大。
财务税务会计分离,及它们都向着更加专业化发展,使原来包罗财务税务于一身的“会计人”,越来越难以再胜任一身两职。
这些都自然促使企业涉税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有必要成为一个独立的服务专业,为大中型企业提供税务筹划等顾问咨询,为广大中小企业、个人提供日常税务咨询和纳税申报等具体涉税代理业务。
因此 在大中型企业应设置专职税务会计。
大中型企业涉税事务多,涉税金额大,对企业财务影响重大,设置专职税务会计有规模效益。
至于小型企业和一些业务较简单的中型企业,其涉税业务可以主要通过委托税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为处理。
3、税务机关应重点加强稽查后的调账管理。
在征管工作中,税务机关应根据税前列支项目调整和稽查补退税款所发生的企业应纳税额变化,将调账指导与监督工作纳入征管程序。
要充分应用会计知识,正确核算税收资金,完整地记录税收业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确保税收会计核算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
随着会计电算化的普及,新税种凡涉及会计核算方式改变的,应同步开发出与之配套的计算机应用软件。
针对当前税收会计核算比较混乱的情况,税法制定权威部门应制定出相应的约束范围和处罚措施,使税收会计核算工作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4、建立税务会计需提高人才的综合培养。
税务会计本身属于会计人员的一种,其目标是促进企业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那么税务会计的会计、税务、法律知识综合素质则是税务会计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核心和保证。
一方面要加强税务会计职业道德教育。
以接受教育、自我教育等形式,以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等途径,以观念教育、规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内容,强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帮助和引导会计人员培养职业道德情感,树立职业道德信念,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另一方面要加强税务会计职业道德自律建设。
税务会计职业道德主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自觉性,具有很强的自律性。
税务会计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做到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和强化服务。
要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遵守职业道德。
5、建立税务会计需加强法制建设。
税务会计是新生事物,它是随着经济发展而的产生,那么其相应的法律法规肯定尚未完善,因此建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制定出相关的法律法规。
那么,企业税务会计可能会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税收筹划,甚至税收避税上。
这便对企业管理及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方面要求企业利用制度的形式规定税务会计必须遵循的准则,规定企业的其他管理人员不能为达到某种目的而强行要求税务会计作出违法行为,从而为企业税务会计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这就需要法律法规给其一个说法,即保障其权利不能受侵犯或规范其责任;另一方面要求税务人员要在有法可依的基础上,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减少税务管理上的人治现象。
这不仅可以防止税务机关可能出现的权力腐败,而且可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不因税务机关的滥用权力和越权行事而遭受损害。
法制建设,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就要我们各个部门的长期配合、努力,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务会计作为会计的一个分支,肯定会不断的得到完善。
中信银行信用卡欠款3000,欠了快一年了
1、如果只是暂时还不上,之后能还清的话,只是产生利息和滞纳金而已。
2、但是如果本金透支超过一万以上,经银行催收,仍不还款的,可能要受到刑事处分的。
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9号):第六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
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3、《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交警是否有权搜市民身。
交警肯定有权搜身,交通警察也是警察,同样有执法权的。
虽然各警种职责不同但基本权力都是一样的,如果嫌疑人身上有,难道交警还要站边等刑警来搜身取凶器么
相关法律依据: 一、《人民警察法》第五条 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
根据以上规定,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对有关人员进行盘问、检查。
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 第五十七条 交通警察遇到正在发生的治刑事案件或者根据指令赶赴治安、刑事案件现场时,应当通知治安、刑侦部门,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以下先期处置措施: (一)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控制违法犯罪嫌疑人; (二)组织抢救伤者,排除险情; (三)划定警戒区域,疏散围观群众,保护现场,维护好中心现场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现场处置通道畅通; (四)现场询问,及时组织追缉、堵截; (五)及时向上级报告案件()性质、事态发展情况。
银行案件防范心得体会
通过这次活动,每个员工通过进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训,警钟长鸣,并对照有关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岗位职责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确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将使我们银行违法违规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数量不断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