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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长避短读后感

时间:2019-05-21 03:01

<飘>和<尘埃落定>的读后感怎么写啊?

《飘》读后感 读后感 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发表过的惟一小说就是这部《飘》 。

小说 1936 年问世以来, 一出版便成了美国小说中最畅销的作品,一直畅销不衰,不仅在美国,而且在全世界都受到 广大读者的喜爱。

现已公认是以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爱情小说中的绝佳作品。

其改编的电 影也成了美国电影史上的经典之作。

《飘》描述了乱世中佳人的命运,飘然而逝的美国南方文化,主人公的思想和情感深受 美国南北战争的影响。

战争改变了女人们,她们在战火和硝烟中守护着自己的土地, 她们 勇敢,坚强,不屈服,因为“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其中就有女主人公郝思嘉。

出身于种植园主家庭的她年轻漂亮。

但她从小就是一个与众 不同的女孩, 对南方上流社会那些条条框框有着天生的反感。

她认准了自己的目标就会不顾 一切的去实现它。

在郝思嘉身上,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传统与反传统的冲突在她身上的体现。

一方面,她受不了母亲责备的目光,所以,她在母亲面前总是摆出最好的面孔,行动也最规 矩;另一方面,她似乎每日在学习礼貌,但骨子里却什么也没有学到,她在与父亲相互默契 的配合中,抵抗着来自母亲的道德统治。

母亲的温言软语,加上家中老嬷嬷的唠叨,完整地构成了传统道德秩序的统治;为了对 抗这个统治,她表现出强烈的叛逆。

这是女儿对母亲的叛逆。

这是新女性对旧道德传统的叛逆。

在与妹妹的胜利的争夺中, 在与母亲隐蔽的争夺与对抗中, 她形成了带有绝对性质的对 同性的强烈排斥。

她没有任何女友,她认为一切女人都追求同一个目标——男人,因而都是 她的敌人,其中当然包括她的妹妹。

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

小说最吸引人的地方是郝思嘉的个性以及她的爱情故事。

她的爱情不是充满诗意和浪漫 情调的那一种,而是现实的和功利的。

郝思嘉性格中有的的卑鄙、残忍甚至阴险。

16 岁情场失意后,在她所倾慕之人与情敌 的婚礼上引诱了情敌的弟弟并迅速与其结婚。

她的骄傲、贪婪、虚荣,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 段,在后面的剧情中一一展现。

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 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 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了首位。

为了 300 块陶乐的租金在向白 瑞德骗钱被识破而未果后, 又故伎重演引诱甚至还是她妹妹未婚夫的干瘪老头弗莱, 就只因 为这个干瘪老头有一个小小的木材厂,能够提供她 300 块。

平心而论我也有点同情郝思嘉,对于其“不择手段”式的“自私钻营”,或许那些是她 不得已而为之的权宜之计,都是为了生存。

不过静静想想也确实如此,在郝思嘉所处的那个 动荡变革的时代,一个弱女子根本无法养活一个家庭、一帮朋友也保不住父亲留下的陶乐。

郝思嘉通过用斤斤计较的赚来的钱,通过各种“残酷手段”,换得了自己的新生,换得了朋 友家族的新生。

第一任丈夫的死没有给郝思嘉带来痛苦,她没有假惺惺表现出痛苦,因为她不爱他,没 有办法痛苦,这在人们的眼中可能是没心没肺的表现,但这个就是郝思嘉的真实感觉。

战争 中渴望回到父母身边,但一切都是美好的幻想时,郝思嘉没有倒下,反而坚强地担起家庭的 重任,其中的困难是可以的看得到了,用生活行动诠释的坚强比言论的坚强更具有对比性。

在生活最艰苦的时候对上帝许下誓言, 虽然她对誓言证实的途径让道德的人们不齿, 但这是 郝思嘉的本能作出的反应,没有添加任何掩饰。

女儿的猝死,玫兰妮的死,瑞德的离开,在 一般人可能会崩溃,郝思嘉表现的是明天一切都会好起来,虽然电影要表述的是讽剌,但这 是郝思嘉乐观性格的体现。

另一方面,郝思嘉对待媚兰也是很好的,是极尽关爱的。

可能这其中是出于对卫希礼的 爱而爱屋及乌,但到了后来则完全不是。

这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女人,却达成了一生一世的 友谊,实在是一种奇迹。

虽然《飘》只是小说,但是通过读《飘》,我也对美国的南北战争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 解。

从历史角度判断,北方战胜南方,是一种历史的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但是通过读 《飘》后,我们能看到从道德判断来看,南方奴隶制中也有温情也有情谊,北方对南方进行 的战争从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侵略, 摧毁着南方的秩序和关系, 在某些方面反而激化了白人 和黑人的种族冲突。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自己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它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 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

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 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 《飘》 ,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 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 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 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 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 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 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 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 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 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 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 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 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 当她面对困难时, 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 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 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 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永远充满 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 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 “Tomorrow is another day.” 。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 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 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 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 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 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 迹, 当战争终于结束, 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 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 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 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 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 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 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 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 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 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 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 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 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 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 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首先先简单地介绍一下《尘埃落定》的主要内容。

全文讲述新中国成立之前几十年里,没落土司的中兴与消亡。

通过“我”这第一人称的描述,真实再现了一个特定年代的故事。

老麦其有两个儿子,一个聪明勇敢,理所当然,他被大家看成了 最理所当然的土司继承人。

另一个,是土司和一个汉族的太太生的傻 孩子。

也就是书中的“我” 。

我是一个不受人们关注的傻子。

然而,就是“我”这个人人都认 为这个与现实格格不入的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

“我”的父亲在领土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我们家成为了 土司中的霸主。

而就在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想要得到罂粟种子广泛播 种, “我”却想着要种麦子。

由于过多的罂粟,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 和死亡的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

“我” 开仓卖粮, 不久, 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了空前的规模。

可是,这又引起了我那哥哥仇视的目光,就这样,一场家庭内部 关于继承权的血雨腥风又悄然拉开了帷幕。

后来,在解放军进剿国名 党残酷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倒塌了。

一个旧世界终于尘埃落 定。

和许多读者一样,读《尘埃落定》 ,我把里面的角色分成聪明人 和傻人,即把“傻子”列入绝顶聪明的行列,把“傻子”的父兄等人 列入傻子的行列。

“我”是一个傻子,而这种傻又不是痴呆型的全傻,而是似傻非 傻。

偶尔“我”会表现得相当聪明。

或许正因为“我”是一个傻子, “我”不是那么专断。

或许是“我”对自己的智力也不自信,所以对 下人的意见或建议往往能加以考虑,而这使“我”在下人眼里具有亲 和力,从而无意中提升了自己的威望。

“我”在麦其土司的边境上建 立了一个贸易市场。

这给麦其土司带来巨大的利润,使麦其土司更为 强盛。

由此可见, “我”不是纯粹的傻子。

我认为书中的“我”的“傻”不是真正的傻,是一种不被时人所 认同的正常的土司儿子应有的状态,他的是“傻”为他带来奚落,也 为他避免了许多灾祸。

他有着精明的头脑和超前的意识,但并不想去 改变什么,他维持着旧的制度,也为之注入新鲜血液。

他深知识时务 者为俊杰,使自己的寨子被和平解放,但也在最后的土司制度灭亡之 后失去活着的勇气,任由复仇者杀死自己。

总之,麦琪土司的傻少爷 是一个具有智慧的矛盾体,不是励精图治的改革家。

通观全书之后,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书中的傻子是一种规律, 一串脚步,一个方向,指引人向着爱与幸福生活走去的方向,他的傻 在于忽略了别人都极力想得到的东西:权力、金钱、美色,而他的聪 明也正在于此, 他因为没有这些沉重的包袱而可以发现人内心真正的 想法,可以看到真善美,并以包容仇恨、怜悯弱者的心引领着他周围 的人得到祈盼的幸福。

整本书里,傻子做任何事的出发点无不围绕着 一个字“爱” 。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结合自己生活中的经历来谈谈自己的感悟。

在我们的身边总是有很多的人,看上去有多么的聪明和未卜先知。

他 们叱咤风云洞悉世事,仿佛总是能一眼看穿别人的心思,然后一针见 血地识破周围每个人的小伎俩。

还有些人,自以为聪明,斤斤计较, 为一己之私欲而费尽心机,既处处防人,又处处想着占小便宜,生怕 吃一点亏。

生活中,大家总是会“夸奖”这类人,很聪明,而这类人 通常也很引以为傲沾沾自喜。

他们总是认为自己吃不了亏,别人占不 了自己便宜,而且自己能一眼识破别人,十分有眼光有远见,能为自 己谋得不少福利。

但事实上, 生活中那些神经大条, 不计较个人得失, 大方随和的“傻子”们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机关算尽,且不说会活得 很辛苦没有乐趣,在别人眼中,你的形象也永远不会有多好。

试问, 就生活中的一点蝇头小利和自己的形象与生活乐趣, 这其中孰重孰轻, 难道这么难分辨吗

我们应该学书中的“我” ,忽略掉权力、金钱、美色,没有了这 些沉重的包袱,我们可以看到真善美,给自己带来幸福。

而不仅是做人的道理,从写作手法来说, 《尘埃落定》也带给我 许多的启发。

《尘埃落定》虽说叙述的是历史,但它采用的是第一人称视角, 于是“历史”对叙述者而言,就不再遥远。

“历史”就成为了叙述者 所置身的环境。

失去了时间间隔所形成的“历史感”“我”成为“历 , 史”的体验者,而非追述者。

正是有了“我”这个名不符其实的“傻子”存在,才让小说里种 种怪诞和荒谬成为了故事里激动人心的转折, 才让这曲折繁华落尽的 末代哀歌有了绚丽的光彩,也正是这位傻少爷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 大地和民族,才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士在崩溃之前最后的情景,见证了 两个时代交替的喧嚣和动荡。

但虽说作者选择了第一人称的叙事视角, 却又不甘于限知的束缚, 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使《尘埃落定》的视角具有流 动性。

在这种流动的叙事中,作家更能得心应手地叙事,按自己的理 解书写一段迥异于正史的如尘往事。

这就告诉了我们,选择了一种叙述手法,通常就能够享有它本身 所具有的,其它叙述手法所不能比拟的优越之处。

但与此同时,每一 种叙述手法都会有它自身难以避免的缺陷和不足之处,这个时候,我 们要善于取长补短,扬长避短。

正如《尘埃落定》中,作者使用第一人称,但是第一人称的写作 通常难以避免会有失偏颇,而且会有一种局限于“我”的所见所闻的 缺陷性,但作者在写作中时常从限知变换到全知,从而克服了使用第 一人称写作的局限性。

所以,以后我们写作的时候,也可以根据自己 所需要表达和抒情的内容选择合适的叙述手法和表达手法, 同时要善 于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不要以为叙述手法的缺陷是不能克服的。

《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 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 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 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 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 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 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 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 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 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 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 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 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

这里面的主 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 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 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 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

也许他是个先知, 先知想问题也是不 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 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 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 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 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 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 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

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 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 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 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 就没有恐惧了吗, 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 他也一样, 他是上等人, 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 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 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

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 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 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

那一个个的土司 不就是这样的人吗。

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 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 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 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

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 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 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 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 自己的命该结束了, 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 像傻子一样。

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 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 里面,他更像是水。

傻子是在装傻吗

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 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

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 一种大 智若愚的智慧, 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 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

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

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 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 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高子哲读后感

读后感《三国演义》, 也许大家都听说过中国历史上有一段三家分汉的故事,这段故事不仅此后各朝各代的文人都知道,就连现在的人们也不忘那分汉壮观的场面——这就是“三国”。

说起《三国演义》,大家便会想起胸怀大志,仁义之至的刘皇叔——刘备;想起智谋超群,神机妙算的诸葛孔明先生——诸葛亮;想到英武非凡、忠心耿耿的关云长——关羽;还会想到武艺高强、正气凛然的张飞…… 《三国演义》共一百二十回,回回引人入胜。

无论是“桃园三结义”、“过五关斩六将”,还是“草船借箭”、“火烧赤壁”,无不叫读者拍手叫好。

其中,在读到“诸葛亮三气周公瑾”时,我再一次佩服诸葛孔明的计谋,而为周公瑾虽然才智出众,但因心胸狭窄而气绝身亡感到惋惜。

这是告诫我们做人不能心胸狭窄,更不能瞧不起别人,如果想方设法去陷害别人,自己终会尝到苦果的。

对命运宣战——《愚公移山》读后感 有一个古老的传说,铭刻在世世代代的信仰之中,被华夏儿女乐此不疲地传诵,筑起了无数人孩提时对神幻的向往,融入了岁月沧桑之后的深思熟虑。

“愚公移山”,大智若愚;河曲智叟,大愚若智。

在太行王屋面前,嗤笑讥讽,尽烟消云散于他的一声长叹之中。

自开天辟地之时,太行王屋二山就坚持着他们亘古不变的傲气,阳光的刺痛,黑风的叫嚣,经千万年的沉淀成那俨然肃穆,返朴归真的灰色的山石。

荡涤后的冷漠和孤寂,毫不客气地将黑暗和纡徐推给山那头的愚公的祖宗,压住了他们祖祖辈辈的野心和好战的本性。

平静了几千年,所有人都丢弃了对那个陌生世界的妄想,没有奢望的安静朝拜着面前的两座大山。

突然一天,愚公站起来了,挺着年近九旬的腰板。

他要移山。

移山

这远比他每天的出入迂回要艰难。

高耸入云的太行王屋,其盛气凌人只是岂肯屈服于笨拙的斧锤之下

人生的八十余个春秋都被戏弄于他们的蔑视里,又何必大动干戈,以杯水车薪的资本来挑战这莽莽大山呢

知足则是福。

然而愚公想不通,他不甘把自己与生俱来的勇气乖乖交给随遇而安的苟且手上,他要证明人定胜天。

一锤一敲,挥汗如雨的拼搏,山的气势却毫无动摇,一年的往返,只想将自己的梦想一点一点地堆积于那渤海之边。

日复一日,继而年复一年,山依旧面无表情的矗立在天的前面,他依旧是如此顽固,毫无遮掩的山石紧紧包裹着他的脆弱,或许,他拥有的只有阳光敲击下宠辱不惊的坚强。

烈日的炙热和讽刺,似乎是天帝在讥笑他的自讨苦吃,智叟的冷言冷语,不允许争论的否决了他的狂妄。

可愚公还是争了,他毫不承认自己正在为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浪费生命,因为她从没有怀疑过这些艰辛的汗水在滴入冰冷的山石的那一刻是否后悔过,是否会冲刷掉石头那顽固的外壳,粉碎他的残忍,刺痛他的记忆。

他坚信,一切都是值得的,这是个终会胜利的梦。

愚笨的愚公从没说过什么真理,可这一开口却让他赢来了彪炳千秋的赞叹,永世不朽的流传。

“我死了还有儿,儿死了还有孙,孙还会有儿,儿也还会有孙,孙孙,世世代代,永不会死,山,怎么会移不完呢

智叟哑然,原来他只是这项大工程里的一个小小的角色。

人们终于明白,原来愚公是没有野心的,他用自己的晚年安宁来换取的是一个他永远无缘看到的世界,他的妄想,只是想让后人走上宽广的大道来怀想曾经的王屋太行,曾经有这么一个移山的愚公。

上帝命夸娥氏二背负着两座山圆了愚公的梦。

他眼睁睁的看到了北山阻隔了千万年的柔和的阳光,跳跃着拥抱着这块北山压抑了太久的土地。

一片开阔。

原来山的那头有温润的泥土,有风中摇曳的安谧的小麦,荡着灿烂的满足。

原来世上最动人的事物都是熨贴着大地应运而生的。

山太高了,于是使它不近人情。

故事当然不再以他玄妙的神话色彩使我们联想翩翩。

但我们始终相信这个结局是真实的,完美的。

愚公拿着斧锤向我们诠释了他的人定胜天,成熟给与的慧眼让我们剥析到了这传世神奇下所孕育的精神,那是我们成为万物之灵长的资本。

像山一样执着,坚韧,然后,向命运宣战。

相信落下的汗水终会滋润出一片绿荫,而摧毁山峰的人,只有我们自己。

因为,我们是千千万万个愚公。

我看书向来愣,拿起来就巴不得早点知道结局,于是在休假的日子手不释卷,虽然代价是头晕眼花胃抽筋,仍乐此不疲。

喜欢这本书倒不是觉得她对职场博弈有多大的益处,或蕴含了多么深刻的生存智慧,而仅仅为了一个故事,一个傻女人的苦干奋斗的故事,喜欢杜拉拉,一个有趣的主人公,一个折射出我们打工苦菜花的故事。

天真的相信少说多做的道理,拿着助理的钱干着业务的活,天天加班到9点多。

老板一句话就骗到我:年轻的时候多做一点,可以多学一点,钱不是问题。

到头来才知道,钱永远都是大问题,丧失了谈判的最好时机想翻身就难了。

老板一直都觉得我不一定需要升你的职加你的钱,怎样实现价值的最优化是老板的必修课。

老板常常教诲我们:要使自己成为公司里不可缺少的人,这样你才有资本来和公司谈;如果你只是个可有可无的人,公司根本不会和你谈。

就这样在老板的熏陶下看轻自己的价值,为着知遇之恩而傻干。

老板是个good negotiant 可以把下属撸得服服帖帖的卖命。

但是时间长了,要学得也学过了n次,每个人都难免要做个预算,去计算自身在市场里的平均价值。

如果现有的待遇低于市场平均值,人心浮动在所难免。

不过,Job Hop 不这么简单,找不到好公司不如待在现在的公司,好歹工作环境不错,压力不大,所以可以一直忍耐。

杜拉拉的经历就像是电影重放般,种种苦干后的一无所获,说到痛处让人忍不住有些upset。

只是杜拉拉有一点幸运是她有大老板的赏识,而我们这里没有大老板。

公司结构太简单,看来也未必是好。

杜拉拉曾经的原则也本是我的原则,我越来越怀疑这些原则,只是我喜欢规则,喜欢直接,不懂得伎俩,不会装模做样,所以还没有把它们打翻。

年纪渐大越对生活和工作进行反思,尤其是看了越多的实例越无法安心。

就这样混下去还是去开拓一个新境界

继续目前的日子,打发打发也就是这样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跳出去,则要筑好铜墙铁壁来抵挡未知的风雨。

忽然想到一个不算题外的话,即所谓企业文化。

不晓得我们公司的文化是什么,怎样保持员工的工作热情

靠老员工做lecture 动员

还是该有点别的福利

若上班成为一种负担和痛苦;若空气中凝结的是一种紧张和压力;若老板一面说work and pleasure,一面板着脸孔锱铢必较,我们的热情又该怎样才不被冷却

职业的环境和发展,竟然让杜拉拉这样在每天的地铁里提到了我眼前,不得不看不好好思考。

现在我已经看完这本书,我先是仔细的看了一遍,在过了一遍我认为在书中精彩之处,由此得到以下学得的知识点:1. 当自己对直接上司有意见时,应积极沟通,而不是先考虑越级申诉,这在大企业中是大忌。

2. 面对新的老板,要尽快找到游戏规则。

3. 做任何事要以上级为主,与上级建立一致性4. 积极给上司提供善意的信息5. 和老板谈话之前要理清思路,先想好要占用老板多少时间谈话的主题是什么,内容简洁明要。

6. 摸清老板问话的常见规律,事先做好应对的准备。

7. 干了活,却得不到老板认可的主要原因是与上司沟通不够。

解决方案有: 1) 把每一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和安排简要告知老板,并要求老板如有意见在某一日期前提出,不然按计划执行。

2) 当我遇到困难,想方法自己解决,但要带着解决方案和老板开会。

让他知道困难的背景,在他也认识到困难的严重性的时候提出自己准备的两个解决方案,并告知其分别的优劣势,让他选出最终解决方案。

这样可以让老板了解我的工作中困难的难度,出现频率,我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态度 3) 再大的项目实施过程中,定期告知老板进程,主动地在重要阶段给老板信息,如大事摘要,最后结果。

4) 在与别的部门的上司,或公司的高层工作时,要注意言语清晰简洁,主动沟通,考虑周到,不出现有畸异的内容8. 自己一个明确考虑问题的时间限制,再复杂的事情,到那事先约好的时间点,就要下一个结论,该往哪个方向走9. 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花大部分时间在发挥强项上,做到扬长避短10. 人的注意力有限。

要保证重点11. 要想统一规划,就要有标准12. 标准的制定不仅用来规范作业,更主要的是体现公司的文化13. 谈问题要有完整的事件背景(situation task action result——star)14. 做主管应避免评价这个人怎样,而是把重点放在说这件事是怎么回事。

15. 做老板的得在不同的利益中权衡利害,知道在什么地方要做出妥协,老板做的越大,妥协能力要求越高16. 不可让人感觉个人的能力威胁到公司安全。

主要体现为拉帮结派。

根据以上所学到的知识点,我总结出这样的理论:要想成为好的员工,要做到适应能力强,快速与上级建立一致性,思路清晰,主动快速完成任务并积极汇报工作情况,坚持学习,在压力和困难中快速找到最佳解决方案。

由于杜拉拉在外企上班,里面也有很多的外企中常用的英语单词,在此就不多说了。

看到杜拉拉一个柔弱的南方女子在一家全球500的大企业中打拼的过程,让我明显的感觉到职场上危机四伏,任何一个人在企业中随时都有被炒的可能,要想在企业中有所成就光靠技术和一张嘴皮子是完全不够的,最重要的是要有比别人转的更久更快的脑袋

用一句话概括吧:生活可不是想象中的那么简单最近看《杜拉拉升职记》这本书感触瞒深,良好的沟通,积极的工作态度,重要的是能找块坚实的靠山,在机遇出现时的把握,才是构建真正好工作的条件,当然,所有的元素最好在大型的公司中,否则,一切皆空

回想自己,工作七年。

在若干年后才算是找到自己的方向。

良好的沟通,好像也是到了第三份工作的时候才发现的,之前的工作,只有不愉快和无聊,是自己把好时光给混走了。

现在才明白不知道阿算晚

刚刚看了一个邮件,同事发过来的。

问:30岁的人在思考什么

严肃的问题啊

算下来估计需要360万才够这一生的花费,而且没有包括丰富的娱乐生活。

昨天的时候也跟刚过完三十的同事聊天,同样的感触,30了,日子该如何更好的继续

我再有两,三年的时间也要到达这样的一个日子,如何面对

在5年前的时候感觉机会还是会很多的,没有想到自己荒废了美好的几年时光。

时间不能倒转,我们还是只能继续向前看,分析一下现在的状况,现在公司也算得上是难得的好公司,确实也有相当优越的吸引力,但是对于我真正的发展是充满制约的。

矛盾的继续工作着------有看过该书的朋友可以一起分享一下感受. 第一篇对这个标题,十分注意,丑陋二字显得格外刺眼

为什么我们都不能承认丑陋呢

我只能说只要看过这本书的朋友,都会用两个字形容--“震撼”

04年最畅销的书籍,已经过去了3年,这本书的大部分内容还依稀地印在脑海中,是柏杨老人家20年前的著作,悲哀的是:20年后才真正在大陆出版,或多或少现在的我也是受了这本书的刺激

那年我没有在旅行社工作,选择了在河源做兼职导游,有时间就帮姐姐看管门市,在看店的时候,无聊透顶,就拿着这本丑陋,每天都看 ,一有空就看,我姐姐说我,别老是沉迷这本书,里面写的东西很多很偏激的,担心我看了之后会变得偏激,的确,现在的我想事情,看事物,做人都比先前偏激了许多

事实上,我也比以前要BT

自从看了这本书之后,对整个社会的看法,有着360度的转变

我的姐姐曾经在这本书注释过:中国人从来不喜欢讲真话,爱说谎,因为在中国 ,没有言论的自由,以前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有

也许在外人看来,我身为一个中国人,当别人指责我们的不是时,就要维护自己

但现在,我并不是这么认为

我始终认为,别人好的,就要学习

良好的习惯要发扬光大,不好的陋习就要改正,引以为戒

这并不是说,我看了这本书后,就不爱国,在这里,我要说明,我是一个十分热爱自己祖国的公民

我不得不承认,我接受的教育是地道的中国文化,而我必须承认,我比较容易接受外面的文化早期,我看到中央电视一则广告,不知道现在在电脑屏幕前的你是否有看到过,是濮存晰做的一个节目,口号内容是:迎奥运,数新风,讲文明

反复地看这则广告,我联想到自己有时候带客人出去旅游,看到国内的客人,素质各方面,再结合这本书,真的感慨万千

现实生活中,的确是这样,旅游车上,垃圾成堆

司机的工作负担又重了,虽说,司机开车之余,是有义务打扫,清洁车厢内的卫生,但,全车40多位游客,难度就大多了

开了一天的车,累得够呛

还要那么辛苦仔细的打扫卫生

所以,我是挺支持司机的工作

结果,我终于想到对付游客的一个方法了,一上车,就强调卫生问题,就是只要发现谁的座位底下有垃圾杂物,那我们就封这位游客为本年度最高荣誉奖:垃圾王的称号

请大家互相监督

只要这样说,大伙都自觉了,但最重要附上一句:谢谢大家的配合

去到景点,进景区验票处,不喜欢排队,乱七八糟的秩序,看惯了,无言,大声喊也是无奈到餐厅,明明在车上讲好,10人一桌,是大伙自由组合,结果,还是很多人都找不到坐哪里,唉

酒店分房,说好,是给领队按名字写好房号,方便大家

偏偏就是有些人,到了酒店大堂,担心怕分不到好的房给自己,照抢,有房卡照拿

车上,导游在讲解,偏偏有些客人就很不耐烦说,别说了,吵死人了

连最起码的尊重都得不到,,郁闷

时间观念问题,出来旅游的中国客人,大多数人都是没有时间观念的,说好集中的时间,结果是等一个人,等了一个小时

还有很多很多自己看不惯的现象,都只能默默地承受

朋友,明年的北京奥运,是中华民族的大事,也是国际体坛的盛世,我深信,我也有信心,通过明年的奥运,中国的大多数人,会看到自己丑陋的一面,会有很大的转变,因为有好坏去进行比较了,很多来自各个国家地区的人,不同的文化涌进中国,让国民无条件的接纳,感受,从而看清楚自己许多不足的地方

从此,中国中国也真正有更大的进步

朋友,让我们共同期待吧

第二篇中国人的丑陋,如同阿Q精神一样,基本上是每个中国人都具有的心理特征。

就像我们的脸一样,具有中国特色。

二十年前的书放到现在来写读后感,固然有些过时,毕竟沧海桑田,毕竟物是人非,书中的很多言论已经不适合当今社会现状,但是,还有很多东西没有改变,毕竟是民族劣根性,毕竟是几千年遗留下来的“光荣传统”,不是说改就能改的。

更何况,在这二十年中,又有许多新的陋习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

所以,对于21世纪的中国人,《丑陋的中国人》一书仍然具有深刻的教育意义。

中国人之所以丑陋,我认为其根本原因就是太虚伪,太爱面子,以至于几千年来都没有勇气去面对自身的病症,哪怕有向癌症发展的趋势,却依然蒙着眼睛自诩为“泱泱大国”、“礼仪之邦”,尽一切可能与手段来掩饰自身的缺陷——你说中国有缺点,是因为你生活的环境不如中国,你嫉妒罢了;或者是你担心中国崛起了会吞了你们那可怜的小国,所以想在此之前尽一切办法来打击我们龙的传人的信心而已。

什么宇航员只能看见长城,什么中华民族是和犹太人并列的世界上最聪明的两个民族,说实话我听了真的觉得脸红。

拿这些子虚乌有的东西来自我陶醉,让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极大的满足,从而使得自己在自己的世界成为强者。

很多中国人都听过这么一个笑话,一对父子在坐公交车,坐了一会孩子悄悄的对他父亲说:“爸爸,有人偷钱包。

”这位父亲急忙小心示意孩子不要说话,就当作什么都没有看见。

等到下了车,父亲突然发现钱包没了,就责备孩子不注意帮自己看好钱包,可是孩子却说:“爸爸,我刚才给你说有人偷钱包,你不是不让我说话么,那个人偷的就是你的钱包啊

”真是对中国教育制度的绝妙讽刺啊。

在中国,家长从小就教育孩子“见了坏人一定要躲”的理论,致使现在街上小偷技术含量越来越低,因为偷窃的时候,即使被发现也不会有人上前伸张正义,1VS1小偷的胜算还是比较大的,更何况大部分受害者还是女性。

在国内,大家都是中国人,不帮忙就算了,因为毕竟都是“自己人”嘛,没必要搞得“自相残杀”么。

那出去了总该团结点了吧,呵呵,那只是个美好的愿望罢了。

我有一个在英国上学的朋友,她给我说,在英国,她宁愿和一个有种族歧视的当地人在一个小组作实验,也不愿和中国人在一个组,因为那样至少不用担心因为试验会涉及到自己未知领域而对方却宁可试验失败也不愿透露自己的知识这样的问题。

一个民族,一个国家,要想在世界立足,好的传统是必不可少的。

德国人杀犹太人是因为他们太聪明了,而日本鬼子侵略中国却是发现中国好欺负。

一个日本人是一条虫,三个日本人是一条龙;一个中国人是一条龙,三个中国人是一条虫。

自私,猜忌,迂腐。

有着这么多缺点的民族,怎么前进

就好像是我们那些公路上跑的经过改装的小货车,已经严重的超负荷了。

要想大步前进,就必须甩掉这些包袱。

《丑》就像一面镜子,直接照到了国人的内心深处,那片最丑陋,最黑暗的地方。

柏杨老先生,已经为我们开好了处方,接下来怎么做就要看我们自己的了。

要想从根本上铲除中国人的陋习,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只有以《丑》为鉴,时刻审视自己身上是否还有那些丑陋的毛病。

有则改之,无则加冕。

茶馆,彼此唠家常,谈山海经的地方。

谁能想到它竟能折射出一大社会问题

除非有一位具有独特视角的大师使它“活”起来,否则茶馆平庸无奇,永远不会有更深的意义。

而那个人便是老舍——一位语言大师,他用其独特的视角和手法使整部剧本的语言绽放生命的炫彩。

老舍出生于一北京大杂院中,一户舒姓的满族贫民家。

父亲是护军,母亲靠洗衣赚钱。

父亲早逝之后,生活更为窘迫,但幸运之神眷顾了老舍。

一为慈善家资助老舍上学,使他收到良好教育。

在老舍自身的不懈努力下。

他渐小有成就。

在之后的创作过程中,而是的境遇更是深深影响着他。

而《茶馆》之所以有“小中见大”的特色,与其是平民出身也有密切联系。

同样,老舍的手法也是独一无二的。

其中最突出的一点便是全剧只有三幕,一幕一时段,干警、简洁,也十分容易表现剧情,从清末戊戌维新失败到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再到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与其说是时间变迁不如说是历史变迁。

人物表现年代,而年代又作为人物表现的背景,相辅相成,使小小一茶馆提升到不得不让人用看“历史剧”的眼光评审这部巨作。

其二,尽管茶馆人呆,三教九流植被也不少。

但是几位人物始终贯穿全剧,起着核心作用。

一、王利发(茶馆掌柜)二、松二爷(胆儿小,人却不怀)三、常四爷(正义之士、十分爱国、体格健康)松二爷、常四爷两位茶客与王掌柜交情还不错而在这所谓“热闹”的茶观众,要找出几个掏心掏肺的件阿婆人还真不容易。

听听

说的不是客套话便是奉承话。

我虽不知老舍塑造如此的人物性格有何用意,至少通过这有点人情味儿和有“良心”的三人谈话使人更深刻的体会到世态炎凉啊

发人深思。

其三,子承父业。

这是几句疮痍有待讽刺意味的安排。

剧中一幕幕地时代向前走,衣着也跟着前卫起来,客人的思想呢

简直是幻包装不换内容。

例如,原先看相面的糖铁嘴养一儿子,现竟“升级”为大师。

刘麻子那说媒拉线行当竟让他儿子“发扬光大”变为“花花联合公司”(专给洋人、官员提供女招待与吉普女郎)。

而吴祥子这老式特务到了儿子这辈儿竟改个名儿叫世袭特务。

人哪

为何总在这方面“遵规守矩”呢

老舍,无论您想传达予后人什么,至少《茶馆》让我们受益匪浅。

我不能评说它的优劣,在如此剧你面前,我只有说声:“谢谢

谢谢您留予青少年如此宝贵的财富。

”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去书店窃读,从书中得到了很大乐趣的事,她常常光顾书店,却从不购买书,所以她想方设法地把自己隐藏起来。

藏在人群中或者贴在一个大人身旁。

直到饭店飘来一阵阵菜香,书店的日光灯也亮起来的时候,她才依依不舍地离开。

有时还会为了看完一本书而跑几家书店。

她这种强烈的求知欲和对读书的渴望真令人感动。

《窃读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作者每天放学后急匆匆赶到书店偷偷读书的情景,描绘了“窃读”的独特感受与复杂滋味,表现了“我”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

作者这种对读书的热爱和对知识的渴望,是那么强烈呀

当我读到文章最后一个自然段——这时,我总会想起国文老师鼓励我们的话:“记住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的时候,我浮想联翩,为什么说我们是读书长大的呢

后来,我翻看了资料,终于知道了这句话的意思:吃饭是为了长身体,读书是为了长见识,我们不但需要吃饭,更需要读书,这样才能成为一个身心健康的人。

许多名人也曾经用一些警句提醒我们,像列宁的“书籍是巨大的力量”;歌德的“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这些名言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进。

记得一个星期六,我把所有的作业都做完了,心想:这下,我可以轻轻松松地玩了。

就当我刚要走出家门的时候,爸爸问:“采奕,作业做完了吗

”我得意扬扬地说:“早就做好了,我现在要出去玩了

”爸爸严肃地说:“你现在看书去。

”“老师没有布置看书这个作业呀

”我反驳道,这时,爸爸温和地说:“孩子,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点书,你就会有很多的收获

”听了爸爸的话后,我突然想起《窃读记》中的那个小女孩林海音,她多么爱学习呀

我便回到书房,专心致志地看起书来。

书中真的有很多的乐趣呀

我不禁笑了起来,沉浸在读书的乐趣里。

《窃读记》让我知道了:好书会像营养品一样滋润我们的心田,像朋友一样陪伴我的人生,像钥匙一样为我们打开知识的宝库,给我们力量,勇气和智慧,我们有什么理由不和好书相伴呢

让我们一生都与好书相伴吧

西方哲学史 读后感 人类是一种很奇妙的智慧生物,在酒足饭饱后,面对世界的众多不可知的事物,人类往往充满了求知欲和好奇心。

在其驱使之下,人类一方面通过经验的积累,另一方面通过理性的思考推理,来尝试着解答这些问题和解释一些现象。

这样,一部分解答成为了确知的知识,即科学;另一部分由于时代的局限,不能给出确定的答案,但由于人类对未知事物有着敬畏和恐惧的一面,产生了看似能完美解答这些问题的东西,即神学。

罗素认为,哲学就是介于神学和科学之间的东西,是带着理性的思维去思考科学所不能解答,而神学看似给出了完美答案的问题。

所以“哲学”的人生观与世界观,在罗素看来,乃是两种因素的产物:一种是传统的宗教和伦理观念,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科学的”那种研究。

唯有这两者同时存在,才能构成哲学的特征。

罗素说;哲学是诉之于理性而不是权威(这和文艺复兴时期的新教主观主义是不同的,区别在于罗素诉之于理性,而新教是唯心的。

理性能让人清醒地看到他人的可取之处,而唯心让人傲慢)。

这是我对罗素最欣赏的一句话,有了它,才能让我彻底放下顾忌而去研究哲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说,我的这种心灵安慰也是建立在对罗素的权威上的,但那不是哲学上的。

哲学是研究人类思辩的心灵所最感兴趣的一切问题,在这些问题中,我所最为重视的,是人为什么活着

我所需要的答案,不是原子论那些家伙所认为的机械式的解释,而是目的论的解释。

即当这个问题具体到某个人时,就成了“你为什么活着

”。

当我懂事后,当我懂事后亲身面对了死亡后,在面对死亡后又知道死亡是不可避免后,我就开始不断的在内心中问着这个问题,失去外公的痛不断的刺激着我,让我联想到几十年后我父母的死和最后我的死,我是如此胆小,以致我一想到这个问题便无法安稳入睡。

首先给我答案的是物理学,世界是平衡的,有生就有灭,当这个理论扩大到整个宇宙时,即整个宇宙都有灭亡的那一天,如此渺小的人类,和更加如此渺小的我,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但这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既然人都是要死的,人类也是要灭亡的,甚至整个宇宙都是会归于零的,那么我们现在所谓的奋斗除了养活自己,苟且偷生外,还有什么价值

当然这也是人类期望永恒的一种思想,如果连饭都吃不饱,当然就没有这个问题了。

天体物理给了我一个类似神秘主义的答案。

宇宙是如此的广袤,有着太多人类所称之为科学的东西,它是如此的寂寞,亿万年来是如此的安静(我用了好久时间才适应用“它”来形容宇宙)。

它需要有什么来理解它,来认可它的存在,而人类作为一种智慧生物,承担起了这个责任。

人类根本的责任,是发展科学,是尽可能的去了解这个宇宙的根本。

在这个基础上,我才展开其他的思考。

为了发展科技,在现今的情况来看,只有保持经济的稳定发展才行。

这样,我的思想难免的流于世俗了。

《自信赢得未来》读后感

自信是什么

过去我还真不清楚,可是,现在,我读了《自信》这篇文章,心里对自信有了清晰的认识,而且知道了自信对于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它通过一个小故事告诉我:一个人要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的性格优势与不足,要学会扬长避短有助于形成自己独特的自信心。

法国教育家卢梭曾说过:“自信心对于事业简直是一种奇迹,有了它,你的才干便可以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一个没有自信的人,无论他有多大才能,也不会抓住一个机会。

”自信,就是一个人对自己能够达到某种目标的乐观充分的估计。

拥有充分自信心的人往往不屈不挠、奋发向上,因而比一般人更易获得各方面的成功。

可以说,自信意味着已成功了一半。

然而,缺乏自信的人仍随处可见。

研究显示,人们之所以缺乏自信、甚至自卑,原因很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这完全是后天形成的,与先天无关。

因此,可以这么说,是人们自己把自己搞得没了自信,从而影响了自己的成功与前途。

美国著名心理医生基恩博士常跟病人讲起小时候他经历过的一件触动心灵的故事:一天,几个白人小孩正在公园里玩,这时,一位卖氢气球的老人推着货车进了公园。

白人小孩一窝蜂地跑了过去,每人买了一个,兴高采烈地追逐着放飞在天空中的色彩艳丽的氢气球。

在公园的一个角落里躺着一个黑人小孩,他羡慕地看着白人小孩在嬉笑,他不敢过去和他们一起玩,因为自卑。

白人小孩的身影消失后,他才怯生生地走到老人的货车旁,用略带恳求的语气问道:您可以卖一个气球给我吗

老人用慈祥的目光打量了一下他,温和地说:当然可以。

你要一个什么颜色的

小孩鼓起勇气回答说:我要一个黑色的。

脸上写满沧桑的老人惊诧地看了看小孩,旋即给了他一个黑色的氢气球。

小孩开心地拿过气球,小手一松,黑气球在微风中冉冉升起,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形成了一道别致的风景。

老人一边眯着眼睛看着气球上升,一边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小孩的后脑勺,说:记住,气球能不能升起,不是因为客观存在的颜色、形状,而是气球内充满了氢气;一个人的成败不是因为种族、出身,关键是你的心中有没有自信。

那个黑人小孩便是基恩。

人的一生没有一帆风顺的坦途。

当你面对失败而优柔寡断,当动摇自信而怨天尤人,当你错失机遇而自暴自弃的时候……你是否会思考:我的自信心呢

其实,自信心就在我们的心中

只要你拥有自信,只要你在不如意时想到自信,自信心就是一种立竿见影特效药,定会医治内心的伤痛。

无论你面前是铺满鲜花的幽径,还是荆棘丛生的山谷,你都应勇敢地走下去。

要知道痛苦的进取同样会带来自信,只有信心百倍地去追求、去奋斗、去拼搏,才会抓住幸运的机遇,不会留下终身遗憾。

朋友,相信自己吧,满怀信心地走完漫长的人生之旅吧

读了论语十则,有什么感悟

《论语》让我明白了学习要做到扬长避短,学以致用。

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 孔子说,如果一个人,他“诵诗三百”,《诗经》倒背如流、烂熟于心,但你让他去做一件事情,他却磕磕绊绊完不成,让他去办个外交事物,他却不能顺利地跟人家谈判,那么就算他书读得再多,甚至都背会了,也没有任何实际用处。

  其实这种情况在我们的生活和学习中也经常遇到。

记得我们小的时候经常问大人的一个问题“我们是从哪里来的?”,许多家长的答案可能都不一样。

当我成为一名初中生后,生物课上《人的繁殖》不仅让我知道了人是怎样来的,还让我对自己的身体有了新的认识。

当我遇到再有小孩子问大人这样问题时,我就会用我学到的知识告诉他们,这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这是很普通的常识。

我相信我以后还会有更多的机会学以致用。

而且在学习过程中努力做到扬长避短,发挥自己善于表达的长处。

  在《论语》中,我明白了人要孝敬父母,凡是以孝为先。

子夏问孝。

子曰:“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问老师什么是孝,孔子说,做子女的要尽到孝道,光让父母有吃有喝还不够,最不容易的就是对父母和颜悦色。

让我们看看今天的所谓孝道,在物质条件已经很丰富的年代,让长辈有吃有喝不是什么难事,但是又有几个让能真正做到对父母和颜悦色呢?   我们每个人都体会过在父母身边长大的快乐,可是一旦走向社会,却为什么要到最后才能想到要对父母尽孝呢?这就是“不养儿不知父母恩”。

作为一名中学生对父母的孝道可能就是在生活上和学业上不让父母操心,在各方面都表现优秀,让他们容颜有光,我想这也算是尽孝了吧!   我还从《论语》中明白了仁爱的意义。

我们经常说,关键时刻能够挺身而出的英雄,他平时一定是有储备的。

英雄的行为有时候只在一个瞬间,但是考验的却是他平时的人格。

仁爱就是这样一种日常的涵养,在生死危难关头,使人可以有如此无谓的表现。

  《论语》里始终贯穿的“仁、义、礼、智、信”让我明白了做人的基本道理、让我明白了做事的基本原则、让我明白了大爱、小爱、博爱、让我明白了......该文章《《论语十则》读后感,论语十则读书笔记》来源于出国留学网,网址:

表哥驾到读后感该怎么写

习惯的养成实际上是由我们平时的一些细节开始的,所以细节对一个人的成功与失败也有着密切的相关。

现在我们还只是一名学生,也许体会不到细节对我们的重要性,那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生活中的两个真实事例吧: 以前有一个穷人家的孩子,他的父亲早逝了,由母亲一个人辛苦地养育他。

有一天,他去别人的菜田里摘了一些菜,母亲不但没怪他,还说:“呀,我的儿子真聪明。

”这使孩子很高兴,时间长了,他便养成了偷的习惯,再后来,偷菜这样的事已经不能使他感到满足了,最后的结局毫无疑问——儿子锒铛入狱,此时母子俩抱头痛哭还有何用啊

同样是穷人家的孩子,一个锒铛入狱,另一个却步步高升,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在一家人才济济的公司里,小华显得很“平凡”,所以没人注意到他。

可是有一次,在陪老总和客户洽谈生意时,老总点了一桌的美味佳肴,但客户不为所动,眼看着这桩生意就要“黄”了,老总便开始结账了。

这时,小华坚决提出要打包,而旁边的几个员工心里开始暗暗埋怨他太“抠门”,但出人意料的是原本有点僵硬的气氛开始好转,客户露出了笑脸,并当场决定和他们签约。

因为小华节俭的习惯让他大为赏识,让他觉得这个公司拥有这样的员工,应该是值得信任和肯定的。

小华也因此而受到重用,并大大的被提拔。

同样的出身,不同的结局,这是为什么呢

这两个例子告诉我们,好的习惯可以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惊喜,坏的习惯会害你终生。

古人云:“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

”说的是有了参照物后,才可以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俗话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正因为人生有这样那样的缺陷,不够圆满,才使人有奋斗的目标,上升的空间,而拥有了好的习惯,才会使目标成为现实。

无论何时何地,习惯都在左右着我们。

苏格拉底说“好习惯是一个人在社交场合中所能穿着的最佳服饰。

”一个好的习惯会令你事半功倍;相反,坏习惯只能让你难堪,给你添麻烦、损坏健康或者导致事业的失败。

莎士比亚说得好:“习惯若不是最好的仆人,它便是最坏的主人。

”试想一下,当坏习惯主宰了你的生活时,那它不就是你“最坏的主人”吗

好的习惯我们要继续传承;坏的习惯,我们要正确地面对,勇敢地改正。

我们要扬长避短,不断追求完美,培养优秀素质,做到德业兼修,不断进取,最终成就一番自己的伟大事业,并成为尽善尽美者。

让好习惯成为你的朋友,少一个敌人——坏习惯,你离成功便又近了一步。

做自己生命的主人,不要让坏习惯左右你。

不会写读后感怎么办

一,有一个明确的感受点(也叫引发点、触发点),即扬长避短。

很多时候,读后感能不能写好,往往取决于你有没有找到或抓住这个“感受点”。

二,有引有感,有一些精彩的议论。

三,能联系实际,使观点更有现实依据,更具说服力。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

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

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

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

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

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

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观点句”在文中的位置是可以灵活的,可以在篇首,也可以在篇末或篇中。

初学写作的同学,最好采用开门见山的方法,把观点写在篇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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