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求一篇对刑法学的读后感
开宗明义的《刑法学》,字字句句有指向;言简意赅的《刑法学》,慎重斟酌无商量
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刑法就是法律的底线;如果说其他法律还有告诉才处理或者不告诉才处理的余地,那么除了虐待罪以外,刑法几乎完全没有这样的余地,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告诉,司法机关一样有权力处理。
刑法就是这样的法律,定罪尤其需要谨慎,量刑尤其需要慎重,执行尤其需要严格的法律。
它以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进行痛苦性的剥夺为手段,它以一副冰冷决绝的面容而出现,它以对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严厉惩处为方法,它以恶魔的身姿来把天使的愿望实现
这就是刑法,自始至终铭刻着“底线”两个字的刑法。
刑法是宽容的,罪行法定原则明确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明确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得适用刑罚。
能放且放,得放且放的刑法,在自己残忍甚至是血淋淋的手段面前,退缩着,忍让着,因为它太知道一旦触及自己这道高压线,随之而来的决不是当事人侥幸逃脱的意外结局,而只能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被绳之以法的因果报应。
这一天对犯罪人来说总是来得太早,对被害人来说总是来得太迟,对刑法来说总是迟早要来
刑法是严厉的,我国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要么是自己主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藏匿起足够法定刑的时间自我惩罚,要么是自己被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被司法机关执行惩罚,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喜欢刑法,因为它下达底线的宽容;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赞赏刑法,因为它义无返顾的决绝;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敬佩刑法,因为它为捍卫苍生之太平不惜忤逆心愿舍身举屠刀;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军人多么相象啊,离家正是为了保家,武力捍卫正是为了守和平。
或是: 问:刑罚的目的是什么
答:预防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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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比较赞同西方的刑罚目的论,即“报应刑论”。
其一,刑罚惩罚的应该是犯罪,而从预防论来看我国刑罚的对象却是没有犯罪的人,以此达到威慑、预防犯罪的目的。
惩罚的是未然之罪,是在无罪施行,明显与刑法第5条规定的罪责性相适应原则相违背。
这不是扯吗............... 其二,预防论实质是以在以罪犯为工具,通过刑罚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罪犯是有理性的人格主体,这不是明显违背了人权吗
.....很扯
其三,从司法实践来看。
所谓的以预防为目的而适用刑罚,在我国经多年的司法实践检验也不过如此,特别是为了实现一般的预防而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严打”,并没有有效地遏制居高不下的犯罪和大案要案。
..... 十分扯 因此,呼唤刑罚“报应刑论”的回归,到达刑罚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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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总是拿社会主义刑法怎样怎样之说在那装ABCDEFG
法律书读后感怎么与
如果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那么刑法就是法律的底线;如果说其他法律还有告诉才处理或者不告诉才处理的余地,那么除了虐待罪以外,刑法几乎完全没有这样的余地,也就是说无论是否告诉,司法机关一样有权力处理。
刑法就是这样的法律,定罪尤其需要谨慎,量刑尤其需要慎重,执行尤其需要严格的法律。
它以对犯罪人人身自由乃至生命权利进行痛苦性的剥夺为手段,它以一副冰冷决绝的面容而出现,它以对社会危害性行为的严厉惩处为方法,它以恶魔的身姿来把天使的愿望实现
这就是刑法,自始至终铭刻着“底线”两个字的刑法。
刑法是宽容的,罪行法定原则明确指出: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明确规定:不构成犯罪的,不得适用刑罚。
能放且放,得放且放的刑法,在自己残忍甚至是血淋淋的手段面前,退缩着,忍让着,因为它太知道一旦触及自己这道高压线,随之而来的决不是当事人侥幸逃脱的意外结局,而只能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被绳之以法的因果报应。
这一天对犯罪人来说总是来得太早,对被害人来说总是来得太迟,对刑法来说总是迟早要来
刑法是严厉的,我国刑法追诉时效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要么是自己主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藏匿起足够法定刑的时间自我惩罚,要么是自己被动丧失犯罪之前的一切快乐生活,被司法机关执行惩罚,二者本质上没有区别。
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喜欢刑法,因为它下达底线的宽容;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赞赏刑法,因为它义无返顾的决绝;在所有法律之中,我最敬佩刑法,因为它为捍卫苍生之太平不惜忤逆心愿舍身举屠刀;在这一点上,和我们的军人多么相象啊,离家正是为了保家,武力捍卫正是为了守和平。
法律书籍读后感400字
“法制”一个人人都熟悉的字眼。
我经常会通过电视、报纸、大人们的谈话,知道很多的有关法制的资料,这些资料使我受到了极为深刻的法制教育.俗话说得好:“小时偷针,大时偷金。
”“小时偷油,大时偷牛。
”这就告诉了我们: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打人,骂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你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不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你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理根深蒂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
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青少犯罪率呈上升趋势,便是证明.青少年正处在长身体、长才干的时期,可塑性很强。
作为学生要想让犯罪远离我们,首先应该把主要精力放到学习上,处处以优秀的人为榜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要“慎言行,谨交友”,要听进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教诲,从小养成好的行习惯,不贪图享乐,不看不健康的影视作品,不去网吧那些容易让人沉沦的游乐场所去;要和品质好的同学在一起,相互告诫,相互激励,取长补短,择善而从,见恶而避。
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律己,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
总之,作为一个小学生,要让犯罪远离我们,要付出的努力还将很多,很多。
要与法律作朋友,与犯罪作斗争。
我们要知法、懂法、用法,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才能健康成长,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求《法学阶梯》读后感 ,大学本科水平
《读后感 一、从学阶梯》看罗马法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法学阶梯》只不过罗马法绚丽冰川很小的一角,而且由于自己的学识,在某中程度上或许连这一角也看不清楚,而只是冰雾笼罩下的对冰川的朦胧的感觉而已——甚至不知道这朦胧后面究竟存在什么,但“无知者无畏”或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吧,还是要为自己的感觉留下一点什么,还想对罗马法做出最粗浅的评价。
毕竟这是自己学习法律以来看的最认真的一本书了。
粗浅的几点感觉如下:1.内容的精细化。
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理性思维的产物。
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
而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感性生活的个别正义和普遍规则的普遍正义一直是法学界的主题。
古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遵循的是精细的具体规则和抽象的原则的结合。
在这一点上,对古罗马人的敬佩不再只是停留在感性的道听途说上了,至少从法律的细致和法律的合理性角度来看,我们并不比古罗马人进步多少
在当今的整个学术界、法学界以及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人当中,一方面存在着对法律的僵死的理解,他们需要详而又详的法律法规——但人类理性并没有这个能力;而另一方面,在学者当中,存在着一种玄学的倾向,以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和完美的大写的人,都能够依据简单的道德说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大同,因此追求的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余下的问题被让位于或诉诸于人类的道德良心或者是对原则和理性的理解。
在这方面,应该好好的学习罗马法,至少看到目前为止,罗马法既保留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品质,又不失为世俗而可操作性。
既努力去追求理性的思索,试图函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承认理性的不足,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来补充。
而在法律的发展上,也不是固步自封,而是通过正义乃是“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一主线,除了在传统中寻求法律规则的合法性根据之外,还通过敕令等形式不断地就旧有的法律规则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合理的修正。
在这一点上,与现代的法律发展理论是相一致的。
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学虽然不断地就现有的法律作出自我的修正,但却在很大程度上丢失了传统,并没有对过去中国的法律传统进行很好的继承,或者是对当下正在发生的生活现实的漠视——至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调查民间到底存在什么自足的规则体系,而罗马法中却将民间生活规则不断地上升为法律,如信托制度。
因此,必须注意法律的理性标准和法律的可实施性,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学乃至法律就是“形而上的抽象和形而下的操作的完美结合
”李老师的这一教导将永远伴随我对法学的学习和理解之中,并伴随着自己不断成长
2.表述方式的经验化。
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是罗马法的重要的特点。
不过,由于尚未阅读《法典》,因此还不敢断定是否法律规范(这好象也是现代法律的语言)也是适用这种表述方式。
但至少作为一本法学教材来说,能把复杂的法律理论和规则加以生活经验化,毕竟是一种了不起的事情。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尽要责问我们的普法教育,现在市面上流行的法律类刊物倒是一些《民主与法制》等法律通俗刊物。
(这些读物在倡导法治建设方面究竟起了多大的作用
由于其传播的广泛性,应该得到研究。
)整个《法学阶梯》所阐述的法律原则和规则是如此地复杂,以至于现代法律仍然逃不出其范畴。
但优士丁尼往往用最简单的例子将这种复杂性消解,而使法律又重新溶入现实的个体感性生活中去。
如果从现代意义上而言,这种方式可以很好地解决法律的传播问题。
我们现在也有一些案例汇编的形式,通过案例阐释法理,但这种教材也只能是受过法学专业训练的人才能看的懂。
本来《民主与法制》等通俗刊物可以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但由于其过于注重情节的起伏和跌宕,其小说式的叙述又消解了内在的法律精神,往往起到很大的作用。
现在的《今日说法》似乎在慢慢地尝试着这种罗马法式的方式。
但由于其缺乏系统性——至少应该将某部门法的东西归类分析,也容易由于其松散而消解其内在的作用。
结合第一点特点,忽然又有所思考,法律究竟应该是精细复杂还是简单明了
作为法律职业人来讲,我宁愿是复杂的,至少可以存在知识资源的稀缺状态;而从普通人来讲,我宁愿法律是简单的,因为如此精细和细致的法律,普通人又如何能够事无巨细的了解和运用
除非法律是如此地遵循普通生活准则,是真正的市民法,但法律又如何能够保证每个人的生活规则都得到反映
毕竟,法律是一种普遍正义的诉求,而个人的生活始终遵循的是个人的生活准则,每个人要求的是个别正义。
“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又如何能够实现
因此,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应尽可能地反映市民生活,使得法律能够为生活所用,而不是要求百姓学习法律——百姓永远是无罪的,我们不能苛求百姓能够知晓所有的法律,而只能让我们的法律去适应生活,除非有些规则非改不可(如迷信等)。
3.现代法律制度的导源。
在这一点上,感觉尤为深刻,毕竟自己民法的底子不是特别的好,而通过阅读《法学阶梯》,至少对现代民法的许多制度有了渊源上的理解。
而且有些制度很有启发,比如象财产的分类、信托监护,双重人格、物权的各种形式以及对债的分类和各种债的理解,都有了一些新的含义,关于其具体制度的理解,就把他写在了每天的读书心得中了。
心中朦胧地有一种感觉,似乎理解了罗马法,就理解了西方法律的精髓,而由此又可以与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做一比较性的分析。
4.与中国传统(古代)民法的比较。
即人类生活的相通性。
由于对中国古代民法的爱好或者说是接触,天生地就想拿罗马法与中国传统民法想比较,但由于手头资料的匮乏,或者说是笔记的缺乏,这一比较很难进行。
但总体感觉上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说人类生活具有某种天生的共同品格,法律都是人类基本生活诉求基础的规则的反映,因此在很多地方都具有类似的规则。
等把罗马法好好地研习了以后,尝试着做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文章,看是不是能有所发现。
可以将自己的本科毕业论文和敦煌卷子的有关研究找出来看看,同时结合这边的一些古代契约文书作一比较研究。
二、、读书的方法和治学的方向看完了一本书,而且是用新的方法看书——至少是用电脑做笔记了,而不是在书的边边角角做注释了,这样一来,得总结一下这看书的效果如何。
回过头去看了一下自己做的笔记,还是不是十分清楚,这是技术上的错误,还有待改进。
另外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自己学识的有限,对有关材料的评注并没有能够体现自己的所思所想。
一是自己表达的缘故;二是接触的书比较少,至少对法哲学原著的阅读量或理解程度不够,因此其评注往往是无力的,或者是没有思想的评注;三是民法的底子不是十分缜密,对外国民商法的相关规定没有什么融会贯通,往往就某一制度的评价还得查阅大量的书以后才敢下结论,这样也不可避免地降低了自己对阅读对象的敏感度。
这几方面的问题都是比较严重的,如果一直这么持续下去,就不可能做好一个学者——这是自己努力的方向,毕竟这是做好学者的基本的要求。
就表达的问题,似乎应该增加一些除法学外的阅读内容,比如《随笔》之类的;自己一直以为法学枯燥的语言正消解或萎缩着自己的语言功能,毕竟语言优美的法学文章还身少的。
就知识面的问题,只有增加阅读量了,但应该改变以前的阅读方式,看一本书就是一本书,得有所得,有所进步才是看书,如果只是“泛读”,那或许没有什么收获。
另外,在阅读的方式上,等把罗马法的底子稍微积累了一点以后,可以开始向以前那样阅读——通过一个个的专题形式来阅读,这样对内容的把握或者功利的写作都是一件好事情。
但不能太急,毕竟没有底子的法学研究就象没有根的浮萍,怎么也不可能长成苍天大树的。
对于外国民商法的有关内容,不能再停留在以前的那种理解上,把外国的法典只是作为一类工具书加以运用,应该做下来好好地阅读才不会出现一知半解。
把法典当成专著来读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方法。
但这需要自己的耐力,毕竟后世的民法典不象法学阶梯那么可以有详细的例子让自己充分的理解。
就记这些,以勉之。
谁能发个这些书随便其中一个的读后感给我,其中一个就可以。
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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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字
罗素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对《西方哲学史》进行了通俗化,就诞生了《西方的智慧》。
与其它哲学史不同,《西方的智慧》更着眼于阐述西方哲学发展的前因后果,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休谟、黑格尔、马克思这一系列伟人无疑是西方哲学的亮点,应当成为关注的焦点,但同样应当注意的是,这些人的思想并不是凭空产生的,每个人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走得更高的。
没有黑暗时代的经院哲学,可能就不会有作为西方哲学里程碑的休谟,没有休谟就不会产生康德,没有康德,黑格尔的辩证法就无从说起,没有黑格尔辩证法的扬弃,马克思就不可能提出辩证唯物主义,罗素非常清楚地阐明了这种历史的顺承关系,使人看到的西方哲学不仅仅是一个个亮点,而是一条延绵的长河。
法学专业怎么写读书笔记
读书笔记怎么写呢
写读书笔记通常会是学生最为头疼的作业。
下面就说一下写读书笔记的方法: 读书笔记一般分为摘录、提纲、批注、心得几种,格式及写法并不艰深,心得笔记中的读后感有点麻烦,但只要懂得论点、论据和论证这三要素的关系,就会轻松拿下,因为读后感不过就是一种议论文而矣。
我觉得以失败告终,是因为你学而不用。
很多应用文种只有在将来的工作实践中才能具体应用,而读书笔记属日用文类,应即学即用。
你猜:一定要说到头悬梁锥刺骨和萤囊映雪了吧
再不就要说书山有路学海无涯的话
总不至于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吧
你很聪明,并且对书敬畏而疏远。
电视、卡通书和流行歌已经瓜分了你的心田,可我还想为书开垦出一亩三分地儿。
读书笔记,是指人们在阅读书籍或文章时,遇到值得记录的东西和自己的心得、体会,随时随地把它写下来的一种文体。
古人有条著名的读书治学经验,叫做读书要做到:眼到、口到、心到、手到。
这“手到”就是读书笔记。
读完一篇文章或一本书后,应根据不同情况,写好读书笔记。
常用的形式有: 1、摘要式读书笔记 摘要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时把与自己学习、工作、研究的问题有关的语句、段落等按原文准确无误地抄录下来。
摘录原文后要注明出处,包括题目、作者、出版单位、出版日期,页码等,便于引用和核实。
摘录要有选择,以是否有用作为摘录的标准。
摘录式笔记可分为: (1)索引读书笔记 索引读书笔记是只记录文章的题目、出处的笔记。
如书刊篇目名、编著者、出版年月日、藏书处。
如果是书,要记册、章、节,如果是期刊,要记期号,报纸要记年月日和版面,以备日后查找方便。
例如:庄照:《也谈为谁立传》,《光明日报·〈史学〉》 (2)抄录原文读书笔记 抄录原文读书笔记就是照抄书刊文献中与自己学习、研究有关的精彩语句、段落等作为日后应用的原始材料。
摘抄原文要写上分类题目,在引文后面注明出处。
2、评注式读书笔记 评注式读书笔记不单是摘录,而且要把自己对读物内容的主要观点、材料的看法写出来,其中自然也包括表达出笔记作者的感情。
评注式笔记有时对摘录的要点做概括的说明。
评注式笔记有下列几种: (1)书头批注 书头批注,是一种最简易的读书笔记作法。
就是在读书的时候,把书中重要的地方和自己体会最深的地方,用笔在字句旁边的空白处打上个符号,或者在空白处加批注,或者是折页、夹纸条作记号等等。
这种笔记方法不但对书中的内容可以加深理解,也为日后查找提供了方便。
(2)提纲 提纲是用纲要的形式把一本书或一篇文章的论点、论据提纲挚领地叙述出来。
提纲可按原文的章节、段落层次,把主要的内容扼要地写出来。
提纲读书笔记可以采用原文的语句和自己的语言相结合的方式来写。
(3)提要 提要和提纲不同。
提纲是逐段写出来的要点,提要是综合全文写出要点。
提要可以完全用自己的语言扼要地写出读物的内容。
提要除客观叙述读物内容外,带有一些评述的性质。
另一种提要,是对一篇文章或一本书的内容梗概作简要的说明。
(4)评注读书笔记 评注读书笔记,是读完读物后对它的得失加以评论,或对疑难之点加以注释,这样的读书笔记叫作评注笔记。
例如鲁迅读《蕙櫋杂志》中的一段:清严无照《蕙櫋杂志》:西湖有严嵩和鄂王《满江红》词石刻,甚宏壮。
词即慷慨,书亦瘦劲可观,末题华盖大学士。
后人磨去姓名,改题夏言。
虽属可笔,然亦足以惩奸矣。
案:严嵩篇和岳飞词,有如是作为,后人留词改名,有如是自欺,严先生以为可笔而又许其惩奸,有如是两可。
寥寥六十字,写尽三态。
(鲁迅《集外集拾遗·书苑折枝(二)》) (5)补充原文读书笔记 补充原文的读书笔记,是在读完原书或文章之后,感到有不满足的地方进行补充。
需要注意的是补充原文不是随意地加以补充,而是要围绕中心思想加以引申或发挥。
3、心得式读书笔记 心得式读书笔记,是在读书之后写出自己的认识、感想、体会和得到的启发与收获的一种笔记。
它有如下几种: (1)札记 札记也叫札记,是读书时把摘记的要点和心得结合起来写成的。
这种札记的形式是灵活多样的。
可长可短。
(2)心得 心得笔记也叫读后感。
读书后把自己的体会、感想、收获写出来。
这些读书笔记,可以写读书时的心得体会,也可以写对原文的某些论点的发挥或提出批评、商榷的意见。
写这种笔记,一般是以自己的语言为主,也可适当地引用原文。
(3)综合读书笔记 综合读书笔记是读了几本或几篇论述同一问题的书文后,抓住中心评论它们的观点、见解,提出自己看法的笔记。
上述三种类型的读书笔记,不论采用哪一种类型,目是都是为学习、工作、科学研究和写作服务。
作笔记时开始可采用摘要式,以后读书多了,有了比较,产生了看法,就可以写译注式,至于心得式是更进一步了,它是属于科学研究的范畴。
归纳小结: 作读书笔记不仅能提高阅读书、文的效率,而且能提高科学研究和写作能力。
通过学习和实践使学生充分认识到图书馆的作用,不但学到了知识,锻炼了能力,更激发了学生的探索欲。
在今天高考填志愿的时候,亲戚给我推荐了法学这个专业,我怀着自豪的态度去大学学习,可是对一些专业书籍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如果你对法学专业不感兴趣那就是浪费四年光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