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母亲汪曾祺读后感
读后感: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汪曾祺《我的母亲》 季羡林《那双长满老茧的手》
我的母亲我父亲结过三次婚。
我的生母姓杨。
我不知道她的学名。
杨家不论男女都是排行的。
我母亲那一辈遵字排行,我母亲应该叫杨遵什么。
前年我写信问我的姐姐我们的母亲叫什么。
姐姐回信说:叫强四。
我觉得很奇怪,怎么叫这么个名昵?是小名么?也不大像。
我知道我母亲不是行四。
一个人怎么会连自己母亲的名字都不知道呢?因为我母亲活着的时候我太小了。
我三岁的时候,母亲就故去了。
我对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她得的是肺病,病后即移住在一个叫小房的房间里,她也不让人把我抱去看她。
我只记得我父亲用一个煤油箱自制了一个炉子。
煤油箱横放着,有两个火口,可以同时为母亲熬粥,熬参汤、燕窝,另外还记得我父亲雇了一只船陪她到淮城去就医,我是随船去的。
还记得小船中途停泊时,父亲在船头钓鱼,我记得船舱里挂了好多大头菜。
我一直记得大头菜的气味。
我只能从母亲的画像看看她。
据我的大姑妈说,这张像画得很像。
画像上的母亲很瘦,眉尖微蹙。
样子和我的姐姐很相似。
我母亲是读过书的。
她病倒之前每天还写一张大字。
我曾在我父亲的画室里找出一摞母亲写的大字,字写得很清秀。
前年我回家乡,见着一个老邻居,她记得我母亲。
看见过我母亲在花园里看花--这家邻居和我们家的花园只隔一堵短墙。
我母亲叫她小新娘子。
小新娘子,过来过来,给你~朵花戴。
我于是好像看见母亲在花园里看花,并且觉得她对邻居很和善。
这位小新娘子已经是八十多岁的老太太了!我还记得我母亲爱吃京冬菜。
这东西我们家乡是没有的,是托做京官的亲戚带回来的,装在陶制的罐子里。
我母亲死后,她养病的那间小房锁了起来,里面堆放着她生前用的东西,全部嫁妆--摞橱、皮箱和铜火盆,朱漆的火盆架子......我的继母有时开锁进去,取一两样东西,我跟着进去看过。
小房外面有一个小天井。
靠南有一个秋叶形的小 臀花台。
花台上开了一些秋海棠。
这些海棠自开自落,没人管它。
'花很伶仃,但是颜色很红。
我的第一个继母娘家姓张。
她们家原来在张家庄住,是个乡下财主。
后来在城里盖了房子,才搬进城来。
房子是全新的,新砖,新瓦,油漆的颜色也都很新。
没有什i么花木,却有一片很大的桑园。
我小时就觉得奇怪,又不养蚕,种那么多桑树做什么?都在这三问偏房里和姑妈在一起。
我父亲到老丈人那边应酬应酬,说些淡话,也都在这边陪姑妈闲聊。
直到那边来请坐席了,才过去。
继母身体不好。
她婚前咳嗽得很厉害,和我父亲拜堂时是服用了一种进口的杏仁露压住的。
她是长女,但是我的外公显然并不钟爱她。
她的陪嫁妆奁是不丰的。
她有时准备出门作客,才戴一点首饰。
比较好的首饰是副。
有一次,她要带我们到外公家拜年,她打扮了一下,换了一件灰鼠的皮袄。
我觉得她一定会冷。
这样的天气,穿一件灰鼠皮袄怎么行呢?然而她只有一件皮袄。
我忽然对我的继母产生一种说不出来的感情。
我可怜她,也爱她。
后娘不好当。
我的继母进门就遇到一个局面,前房(我的生母)留下三个孩子:我姐姐,我,还有一个妹妹。
这对于后娘当然会是沉重的负担。
上有婆婆,中有大姑子,小姑子,还有一些亲戚邻居,她们都拿眼睛看着,拿耳朵听着。
也许我和娘(我们都叫继母为娘)有缘,娘很喜欢我。
她每次回娘家,都是吃了晚饭才回来。
张家总是叫了两辆黄包车,姐姐和妹妹坐一辆,娘搂着我坐一辆。
张家有个规矩(这规矩是很多人家都有的),姑娘回自己婆家,要给孩子手里拿两根点着了的安息香。
我于是拿着两根安息香,偎在娘怀里。
黄包车慢慢地走着。
两旁人家、店铺的影子向后移动着,我有点迷糊。
闻着安息香的香味,我觉得很幸福。
小学一年级时,冬天,有一天放学回家,我大便急了,憋不住,拉在裤子里了(我记得我拉的屎是热腾腾的)。
我兜着一裤兜屎,一扭一扭地回了家。
我的继母一闻,二话没说,赶紧烧水,给我洗了屁股。
她把我擦干净了,让我围着棉被坐着。
接着就给我洗衬裤刷棉裤。
她不但没有说我一句,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
我妹妹长了头虱,娘煎草药给地洗头,用篦子给她篦头发。
张氏娘认识字,念过。
女儿经》有,乙个版本,她念过的那本,她从娘家带r过来,我看过。
里面有这样的句子:张家长,李家短,别人的事情我不管。
她就是按照这一类道德规范做人的。
她有时念经:、、。
她是为她的姑妈念的。
她做的饭菜有些是乡下做法,比如番瓜(南瓜)熬面疙瘩、煮百合先用油炒一下。
我觉得这样的吃法很怪。
她死于肺病。
我的第二个继母姓任。
任家是邵伯大地主,庄园有几座大门,庄园外有壕沟吊桥。
我父亲是到邵伯结的婚。
那年我已经十七岁,读高二了。
父亲写信给,叫我们去参加他的婚礼。
任家派一个长工推了一辆独轮车到邵伯码头来接我们。
一人坐一边。
我第一次坐这种独轮车,觉得很有趣。
我已经很大了,任氏娘对我们很客气,称呼我是大少爷。
我十九岁离开家乡到昆明读大学。
一九八六年回乡,这时娘才改E1叫我曾祺--我这时已经六十六岁,也不是什么少爷了。
我对任氏娘很尊敬。
因为她伴随我的父亲度过了漫长的很艰苦的沧桑岁月。
她今年八十六岁。
一九九二年七月十一日载一九九三年第二期一双长满的手——季羡林散文有谁没有手呢
每个人都有两只手。
手,已经平凡到让人不再常常感觉到它的存在了。
然而,一天黄昏,当我乘公共汽车从城里回家的时候,一双长满了的手却强烈地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最初只是坐在那里,看着一张晚报。
在有意无意之间,我的眼光偶尔一滑,正巧落在一位老妇人的一双长满的手上。
我的心立刻震动了一下,眼光不由得就顺着这双手向上看去:先看到两手之间的一个胀得圆圆的布包;然后看到一件洗得挺干净的褪了色的蓝布褂子;再往上是一张饱经风霜布满了皱纹的脸,长着一双和善慈祥的眼睛;最后是包在头上的白手巾,银丝般的白发从里面披散下来。
这一切都给了我极好的印象。
但是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它像吸铁石一般吸住了我的眼光。
老妇人正在同一位青年学生谈话,她谈到她是从乡下来看她在北京读书的儿子的,谈到乡下年成的好坏,谈到来到这里人生地疏,感谢青年对她的帮助。
听着她的话,我不由得深深地陷入回忆中,几十年的往事蓦地涌上心头。
在故乡的初秋,秋庄稼早已熟透了,一望无际的大平原上长满了谷子、高梁、老玉米、黄豆、绿豆等等,郁郁苍苍,一片绿色,里面点缀着一片片的金黄和星星点点的浅红和深红。
虽然暑热还没有退尽,秋的气息已经弥漫大地了。
我当时只有五六岁,高梁比我的身子高一倍还多。
我走进高梁地,就像是走进了大森林,只能从密叶的间隙看到上面的蓝天。
我天天早晨在朝露未退的时候到这里来擗高梁叶。
叶子上的露水像一颗颗的珍珠,闪出淡白的光。
把眼睛凑上去仔细看,竟能在里面看到自己的缩得像一粒芝麻那样小的面影,心里感到十分新鲜有趣。
老玉米也比我高得多,必须踮起脚才能摘到棒子。
谷子同我差不多高,现在都成熟了,风一吹,就涌起一片金浪。
只有黄豆和绿豆比我矮,我走在里面,觉得很爽朗,一点也不闷气,颇有趾高气扬之概。
因此,我就喜欢帮助大人在豆子地里干活。
我当时除了跟大奶奶去玩以外,总是整天缠着母亲,她走到哪里,我跟到哪里。
有时候,在做午饭以前,她到地里去摘绿豆荚,好把豆粒剥出来,拿回家去煮午饭。
我也跟了来。
这时候正接近中午,天高去淡,蝉声四起,蝈蝈儿也爬上高枝,纵声欢唱,空气中飘拂着一股淡淡的草香和泥土的香味。
太阳晒到身上,虽然还有点热,但带给人暖烘烘的舒服的感觉,不像盛夏那样令人难以忍受了。
在这时候,我的兴致是十分高的。
我跟在母亲身后,跑来跑去。
捉到一只蚱蜢,要拿给她看一看;掐到一朵野花,也要拿给她看一看。
棒子上长了乌霉,我觉得奇怪,一定问母亲为什么;有的豆荚生得短而粗,也要追问原因。
总之,这一片豆子地就是我的乐园,我说话像百灵鸟,跑起来像羚羊,腿和嘴一刻也不停。
干起活来,更是全神贯注,总想用最高的速度摘下最多的绿豆荚来。
但是,一检查成绩,却未免令人气短:母亲的筐子已满了,而自己的呢,连一半还不到哩。
在失望之余,就细心加以观察和研究。
不久,我就发现,这里面也没有什么奥妙的,关键就在母亲那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上。
这一双手看起来很粗,由于多年劳动,上面长满了老茧,可是摘起豆荚来,却显得十分灵巧迅速。
这是我以前没有注意到的事情。
在我小小的心灵里不禁有点困惑。
我注视着它,久久不愿意把眼光移开。
我当时岁数还小,经历的事情不多。
我还没能把许多同我的生活有密切联系的事情都同这一双手联系起来,譬如说做饭、洗衣服、打水、种菜、养猪、喂鸡,如此等等。
我当然更能读到“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这样的诗句。
但是,从那以后,这一双长满老茧的手却在我的心里占据了一个重要的地位,留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印象。
后来长大了几岁,我离开母亲,到了城里跟叔父去念书,代替母亲照顾我的生活的是王妈,她也是一位老人。
她原来也是乡下人,干了半辈子庄稼活。
后来丈夫死了,儿子又逃荒到关外去,二十年来,音讯全无。
她孤苦伶仃,一个人在乡里活不下去了,只好到城里来谋生。
我伯父就把她请到我们的家里来帮忙。
做饭、洗衣服、扫地、擦桌子,家里那一些琐琐碎碎的活全给她一个人包下来了。
王妈除了从早到晚干那一些刻板工作以外,每年还有一些带季节性的工作。
每到,正当夜来香开花的时候,她就搓麻线,准备纳鞋底,给我们做鞋。
干这活都是在晚上。
这时候,大家都吃过晚饭,坐在院子里乘凉,在星光下,黑暗中,随意说着闲话。
我仰面躺在席子上,透过海棠树的杂乱枝叶的空隙,看到夜空里眨着眼的星星。
大则圆的蜘蛛网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印在灰暗的天幕上。
不时有一颗流星在天空中飞过,拖着长长的火焰尾巴,只是那么一闪,就消逝到黑暗里去。
一切都是这样静。
在寂静中,夜来香正散发着浓烈的香气。
这正是王妈搓麻线的时候。
干这个活本来是听不到多少声音的。
然而现在那揉搓的声音却听得清清楚楚。
这就不能不引起我的注意了。
我转过身来,侧着身子躺在那里,借着从窗子里流出来的微弱的灯光,看着她搓。
最令我吃惊的是她那一双手,上面长满了老茧。
这一双手看上去拙笨得很,十个指头又短又粗,像是一些老干树的枝子。
但是,在这时候,它却显得异常灵巧美丽。
那些杂乱无章的麻在它的摆布下,服服帖帖,要长就长,要短就短,一点也不敢违抗。
这使我感到十分有趣。
这一双手左旋右转,只见它搓呀搓呀,一刻也不停,仿佛想把夜来香的香气也都搓进麻线里似的。
这样一双手我是熟悉的,它同母亲的那一双手是多么相像呀。
我总想多看上几眼。
看着看着,不知道在什么时候,竟沉沉睡去了。
到了深夜,王妈就把我抱到屋里去,同她睡在一张床上。
半夜醒来,还听到她里拿着大芭蕉扇给我赶蚊子。
在朦朦胧胧中,扇子的声音听起来好像是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去年秋天,我随着学校里的一些同志到附近乡村里一个人民公社去参加劳动。
同样是秋天,但是这秋天同我五六岁时在家乡摘绿豆荚时的秋天大不一样。
天仿佛特别蓝,草和泥土也仿佛特别香,人的心情当然也特别舒畅了。
——因此,我们干活都特别带劲。
人民公社的同志们知道我们这一群白面书生干不了什么重活,只让我们砍老玉米秸。
但是,就算是砍老玉米秸吧,我们干起来,仍然是缩手缩脚,一点也不利落。
于是一位老大娘就走上前来,热心地教我们:怎样抓玉米秆,怎样下刀砍。
在这时候,我注意到,她也长有一双长满老茧的手。
我虽然同她素昧平生,但是她这一双手就生动地具体地说明了她的历史。
我用不着再探询她的姓名、身世,还有她现在在公社所担负的职务。
我一看到这一双手,一想到母亲一王妈的同样的手,我对她的感情就油然而生,而且肃然起敬,再说什么别的话,似乎就是多余的了。
就这样,在公共汽车行驶声中,我的回忆围绕着一双长满了老茧的手连成一条线,从几十年前,一直牵到现在,集中到坐在我眼前的这一位老妇人的手上。
这回忆像是一团丝,愈抽愈多。
它甜蜜而痛苦,错乱而清晰。
在我一生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三双长满老茧的手,现在似乎重叠起来化成一双手了。
我在我眼前不停地晃动,体积愈来愈扩大,形象愈来愈清晰。
这时候,老妇人同青年学生似乎发生了什么争执。
我抬头一看:老妇人正从包袱里掏出来两个煮鸡蛋,硬往青年学生手里塞,青年学生无论如何也不接受。
两个人你推我让,正在争执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公共汽车到了站,蓦地停住了。
青年学生就扶了老妇人走下车去。
我透过玻璃窗,看到青年学生用手扶着老妇人的一只胳臂,慢慢地向前走去。
我久久注视着他俩逐渐消失的背影。
我虽然仍坐在公共汽车上,但我的心却仿佛离我而去。
1961年9月25日
汪曾祺散文读后感300字就够
读书感:(摘抄在后面)(一)在现当代作家里,我最喜欢的是汪曾祺。
在寒假我把他的自选集认真地读了完了。
汪曾祺不同于同时代的作家。
他有两个创作高峰期,一个是四十年代,一个是八十年代。
这两个时代都有很强烈的政治意味,四十年代在歌颂革命歌颂党,八十年代又是对文革的反省,“伤痕”遍地。
在这样强的政治语境下,很多有个人特色的作家作品只能潜伏暗沉。
而汪曾祺的作品却有十分鲜明的个人特色。
在他的小说里我们看不到明显的政治色彩,更多的是他对于生活的描绘。
他描绘的人和事都很活,虽然没有太大的崇高意义,却浓缩了许多小人物的喜怒哀乐。
在他笔下的生活是真实生动的,鲜活的。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是有风骨的,像《岁寒三友》里的三位挚友。
“陶虎臣坏了一只眼睛,还看不出太大的破相,不像一般有残疾的人往往显得凶狠。
他依然随时是和颜悦色的,带着宽厚而慈祥的笑容。
这种笑容,只有与世无争,生活上容易满足的人才会有。
”(《岁寒三友》)还有《鉴赏家》里的季陶民和叶三之间知己般的惺惺相惜。
我还十分惊讶于汪老对民间风俗事物的了解程度。
很多准备远离我们的食物、器物他都能准确地写出,而且写得饶有兴味。
尤其民间的传统美食,写得简直让人垂涎欲滴。
“立春前后,卖青萝卜。
‘棒打萝卜’,摔在地上就裂开了。
杏子、桃子下来时卖鸡蛋大的香白杏白得一团雪,只嘴儿以下有一根红线的‘一线红’蜜桃。
再下来是樱桃,红的像珊瑚,白的像玛瑙。
端午前后,枇杷。
夏天卖瓜。
七八月卖河鲜:鲜菱、鸡头、莲蓬、花下藕。
卖马牙枣、卖葡萄。
重阳近了,卖梨:河间府的鸭梨、莱阳的半斤酥,还有一种叫做‘黄金坠子’的香气扑人个儿不大的甜梨。
菊花开过了,卖金橘,卖蒂部起脐子的福州蜜橘。
入冬以后,卖栗子、卖山药(粗如小儿臂)、卖百合(大如拳)、卖碧绿生鲜的檀香橄榄。
”看着他的文字,真的好想吃啊
他的语言十分流畅,口语化,虽然辞藻不华丽,却能够把活生生的生活图景呈现在读者面前。
“像一只饥饿的鸟,到处飞,想给儿女们找一口食。
回来时总带着满身的草屑灰尘:人,越来越瘦。
”(《岁寒三友》)这寥寥几句就把王瘦吾想发财维持一家生活的强烈愿望给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
活、生动,便是最大的文采。
我同时也很佩服汪老对人世的洞察,世故得天真有趣。
他的文章也因此像一股清风,给伤痕累累的文坛带来了欢愉。
读他的文章时,内心是清透的,它们刮去了疲惫和烦恼,让人欣赏到生活的美。
(二)旅行人长途跋涉,他走到一个庙里借宿。
这是一座怎样的庙宇
“多少日子以来,他向上,又向上;升高,降低一点,又升得更高。
他爬的山太多了。
山越来越高,山头和山头挤得越来越紧。
路越来越小,也越来越模糊。
他仿佛看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人,向前倾侧着身体,一步一步,在苍青赭赤之间的一条微微的白道上走。
低头,又抬头。
看看天,又看看路。
路像一条长线,无穷无尽地向前面画过去。
云过来,他在影子里;云过去,他亮了。
他的衣裾上沾了蒲公英的绒絮,他带它们到远方去。
有时一开眼,一只鹰掠过他的视野。
山把所有变化都留在身上,于是显得亘古不变。
他想: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及至走进那个村子,他向上一看,决定上山借宿一宿,明天该折回去了。
这是一条线的尽头了,再往前没有路了。
”旅行人走过很多路,他几乎用一生寻找他的仇人,一个从没见过的仇人。
他有些累了,有些疲倦了,但有些不想走了:“山呀,你们走得越来越快,我可是只能一个劲这样走。
”于是,他走到山路尽头的庙宇。
其实,也是他人生路的一个归宿。
在这里,旅行人见到住在庙里的和尚。
“蜂蜜和尚”。
庙里只是一个和尚吗
“但是我知道我并不想在这里出家
”旅行人突然喊出这一句话的时候,“他为自己的声音吓了一跳”。
我们也被吓了一跳。
这一刻,我们才知道,庙宇不是一个和尚,这里有另一个和尚。
“这和尚好怪
和尚是一个,蒲团是两个。
一个蒲团是和尚自己的,那一个呢
佛案上的经卷也有两份。
而他现在住的禅房,分明也不是和尚住的。
”一切仿佛有着冥冥的注定。
然后,我们带着这一个声音向上或往下回溯。
“他在心里画不出和尚的样子。
他想和尚如果不是把头剃光,他该有已投多好的白发。
一头亮亮的白发在他的心里闪耀着。
”那一刻,旅行人以为那一头白发,是母亲的。
但是,他不知道,那一头白发也是他的。
另一个和尚,是他。
这是神秘的预兆。
文章结尾有一句话映照了这个预兆:“两滴眼泪闪在庙里白发的和尚的眼睛里。
”为什么流泪
谁流泪
旅行人。
或许他为心中放下没有恨的仇恨流泪。
或许他为仇恨放过他而流泪。
全文涌动着非常强烈的意识流。
疲倦,仇恨,解脱,三者意识相互交织,非常完整地交代了一个故事。
更巧妙地,汪老也用一个镜头的语言,交代了仇人的赎罪。
“好了,到了头:一堆长发。
长发盖着一个人。
匍匐着,一手錾子,一手铁锤,低着头,正在开凿膝前的方寸。
他一定是听见来人的脚步声了,他不回头,继续开凿。
錾子从下向上移动着。
一个又一个火花。
他的手举起,举起。
旅行人看见两只僧衣的袖子。
他的披到腰下的长发摇动着。
他举起,举起,旅行人看见他的手。
这双手!奇瘦,瘦到露骨,都是筋。
旅行人后退了一步。
和尚回了一下头。
一双炽热的眼睛,从披纷的长发后面闪了出来。
旅行人木然。
举起,举起,火花,火花。
再来一个,火花!他差一点晕过去:和尚的手臂上赫然有三个字,针刺的,涂了蓝的,是他的父亲的名字
……”过去与现在交织,复仇者与被仇恨者相遇,仇人与和尚形象重合,执迷者被渡,仇恨情绪终归于虚无,正应和了卷首的庄子之语:“复仇者不折镆干。
虽有忮心,不怨飘瓦。
”(三)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暗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这是陆放翁的诗,与他广为人知的表达报国雪耻之志的诗歌不同,这首诗给我们看到了一个士大夫的日常生活情趣,闲适的心情有一种不被尘世所染的脱俗,就如汪曾祺先生的散文。
汪老是喜爱这首诗的,不如说是他喜爱这种心情,这种心情是具有生活气息的,他想展现给我们的就是他的带着心情的生活。
他对生活的感觉,似乎略有逃学孩子的清闲,世界也就这么大:嘴里叼着的微甜的草根、为了捉“都溜”沾惹了一身的臭芝麻、苗族女孩子娇嗔柔和的“卖杨梅——”声、在窗台上悄悄“吸着水”的绣球花,这就是生活,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艺术,他真实地、切身地享受这种艺术。
他是个别样的作家,他与当今坐在家里或办公室里眼珠牢牢盯住屏幕、手指在键盘上飞舞、神经几近被络绎不绝的电话摧毁的作家不一样。
他的文章、他的书像是被他本人抚摩过千万遍的,字里行间散发出的是木头铅笔的味道,而不是机器的硬冷,我能看到一个健朗的老人用他骨骼突出的手握住铅笔,面带淡定从容的微笑,他细腻动情的笔触时不时地给自己和我们一个小小的惊喜、小小的感动,为了一小盘带着雨珠的洁白的缅桂花,抑或是为了一条从湖心突然一跃而起的大鱼,还是堂倌颇具京腔的一声“收茶钱——”,它们以滋润人心的方式诠释了“绚烂之极归于平淡”的东方古训,《汪曾祺散文集》读后感()。
平平淡淡才是真,平淡是一种生活状态、一种境界、一种认识,大多数人为了摆脱平庸而奋斗,但是那些成功的人在经历了暴风雨也见过了彩虹后,往往不再好高骛远,而是理解平淡、用这种平淡的心境热爱着平淡甚至“平庸”的日常生活。
其实从他的文章里得以体现的闲适之美正是他经历了人事浮沉后所潜心追求的,大美之美固然可畏,但是他给我们看到的是那种能令人会心一笑的小美,美在身边,美在本分。
可惜现在人们大多没有精力和心情去关注这些看似琐碎的美,他们大多脚步匆匆,厚重的镜片竟把人们的心与社会、与自然隔离,太多的金属制品竟把人们的心层层包裹,作者在极力让我们感受美的同时,我分明听到一个慈祥的声音在对忙着赶路的世人们说:“孩子们,慢点走,你们看这朵海棠的颜色,像是哪个大家闺秀的胭脂水不小心从指尖滑落,浸进了花瓣里。
真美。
真美。
”(四)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
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
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
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
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
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
云从树叶中间过去。
壁虎在葡萄上爬。
杏子熟了。
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
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
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
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
——《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
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
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
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
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
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
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
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
——《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
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
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
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
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
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
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五)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
”《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
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
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
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
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
“起!——起!”哎,它起来了。
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
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祝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
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
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
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
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
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忆的散文中,却透着生活的情趣。
如《跑警报》: 跑警报大都没有准地点,漫山遍野。
说是漫山遍野,但也有几个比较集中的“点”。
古驿道的一侧,靠近语言研究所资料馆不远,有一片马尾松林,就是一个点。
这地方除了离学校近,有一片碧绿的马尾松,树下一层厚厚的干了的松毛,很软和,空气好,——马尾松挥发出很重的松脂气味,晒着从松枝间漏下的阳光,或仰面看松树上面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都极舒适外,是因为这里还可以买到各种零吃。
昆明做小买卖的,有了警报,就把担子挑到郊外来了。
五味俱全,什么都有。
最常见的是“丁丁糖”既麦芽糖,也就是北京人祭灶用的关东糖,不过做成一个直径一尺多,厚可一寸许的大糖饼,放在四方的木盘上,有人掏钱要买,糖贩即用一个刨刃形的铁片揳入糖边,然后用一个小小的铁锤,一击铁片,丁的一声,一块糖就震裂下来了……….. 在极度动荡恐慌中,居然能感受到松脂气味、阳光、蓝得要滴下来的天空。
这让我感叹汪的心境何其淡定。
汪曾祺经历过人生的大波大浪。
文-革中,汪曾祺在被打为右派下放劳动的日子里,他认为在马铃薯研究站画图谱是“神仙过的日子”,画完一个整薯,还要切开来画一个剖面,画完了,“薯块就再无用处,我于是随手埋进牛粪火里,烤烤,吃掉。
我敢说,像我一样吃过那么多品种的马铃薯,全国盖无二人。
汪曾祺散文的平淡质朴,不事雕琢,缘于他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即使身处逆境,也心境释然。
正因为有这份超然,他的所作所为便不难理解了。
他是唯一敢于在江-青面前翘着二郎腿、抽烟的人。
其中脍炙人口的“人一走,茶便凉。
”便出自汪曾祺之手。
汪曾祺渊博多识,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
” 我对于汪曾祺的了解,始于读他的一篇文章《多年父子成兄弟》,其中:“儿女是属于他们自己的。
他们的现在,和他们的未来,都应该由他们自己来设计。
一个想用自己理想的模式塑造自己的孩子的父亲是愚蠢的,而且,可恶!另外作为一个父亲,应该尽量保持一点童心。
”这话让我深受触动,父子之间能做到这样少见。
这让我对汪曾祺的文章有了兴趣,于是到书店去搜寻,遗憾而归。
只好在网上断断续续的看。
学校读书协会买了一批书,其中便有《汪曾祺散文集》,书拿到手中,如获珍宝,细读之后,忍不住想写感想。
没有想到,动手写时,却顿顿卡卡总是词不达意,意犹未荆看到极美的风景时,我们总是会感叹词汇的缺乏,似乎任何词语也表达不出此时的美。
读到一本好书,也是这样的感受:任何评价都是多余的,任何词语都不能精确表达自己读后的感受。
微尘见世界,我只能这样说。
(六)这一两个月来,很多很多我仰慕已久却绝不能得见的老人会偶然出现在我的梦里,好奇特,以至于让我觉得如果没有几句话记下我的梦会让我遗恨。
读《汪曾祺文集》后,我梦见那位“可爱”的汪曾祺。
之所以用“可爱”来形容汪曾祺,是因为他的笔触里没有华丽、没有异想不到,即便在生活贫困的年月他也能保持那种特有的风度,用一种几近调侃的调调述说他在抗日战征时期的西南联大读书生涯,每次读及他大学时代的那些小故事,你会产生错觉,会误以为抗日战争时期是昆明城在演习娃娃过家家,不是吗
你看汪曾祺的那些同学,人家忙里偷着乐呢——许多许多的男生在跑警报的时候会手拿着女生喜欢的花生、瓜子,在女生的宿舍门口等候,所以跑警报的时期也是他们谈恋爱的绝佳时候,所谓的“患难见真情”,于是在这千百次的警报中,有些女生发现只有一个是真情的,有的女生则发生多个真情实意的男生,当然他们也会在防空洞里写对联、写诗,好玩吧
但也有不怕死的不跑警报的个例,如一个女生总是趁别人跑警报的时候洗澡,等那些人从防空洞里出来,人人排队洗澡时,她却好逍遥。
还有另一个男生,警报响了他也跑,可他不进防空洞,他来回在路上看,看有没有跑得急跑掉的财物或手饰,当然也偶有所得。
当然,汪曾祺书中不仅仅是那些跑警报的人没有怨言,连十年文革的劳动改造也让他在文字中淡化了哀伤,不信你可以看看他是怎样写老舍在一个寒冷的清晨,一个冬日如何被逼无耐投太平湖自尽的。
其实在大学里就老听爱好文学的舍友提起汪曾祺,在她的眼睛里,汪曾祺的书是通俗易懂的,没有我们所读的哲学书籍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架势,汪曾祺的人是可爱的,尽管著书立学,可是没有学者的讲究,但是那个时候的我一付除了课本其余都不读的懒散作风,让我与汪曾祺擦肩而过。
时至今日翻阅两遍《汪曾祺文集》后,才有了相见恨晚的感觉。
想想,如若早在十年前我有幸拜读,会不会让我人生更积极、更乐观、更阳光些
是呀,日子就是这样的,愁是一天,乐也是一天,为什么不像他一样,每天整装待发时放下生活的重负,淡化郁闷与忧伤,快乐的、轻松的生活呢
其实我很爱汪曾祺的文章,还有另一重意思,我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女子,不但爱美衫、美裙还酷爱美食,但凡我有机会外出,必会想方设法到当地的菜市逛逛,然后带回一堆的特色调味品或干货,比如从成都带回鹃城豆瓣、花椒、核桃花、虫草花,从重庆带回秦妈火锅料和桥头火锅料,从武夷山带回岩耳和红菇,从龙胜带回煲汤的三七根和油茶果子等,把这些个宝贝收集回来,细细研究煮法,用一道道小菜赢得品尝者的赞许和期待,即是我游玩回家对旅途的另一种回忆。
因此,对一个文章中也会提及美食的作者,我便如同面见了知己一般,汪曾祺,您说的家乡出产的高邮双黄咸鸭蛋,西湖糖醋鱼现在还是那时的味道吗
摘抄:我初学写小说时喜欢把人物的对话写得很漂亮,有诗意,有哲理,有时甚至很“玄”。
沈从文先生对我说:“你这是两个聪明的脑壳打架
”他的意思是说着不像真人说的话。
托尔斯泰说过:“人是不能用警句交谈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每当家像一个概念一样浮现于我的记忆之上,它的颜色是深沉的。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以为语言具有内容性。
语言是小说的本体,不是外部的,不只是形式、是技巧。
探索一个作者的气质、他的思想(他的生活态度,不是理念)。
必须由语言入手,并始终浸在作者的语言里。
语言具有文化性。
作品的语言映照出作者的全部文化修养。
语言的美不在一个一个句子,而在句与句之间的关系。
包世成论王羲之字,看来参差不齐,但如老翁携带幼孙,顾盼有情,痛痒有关。
好的语言正当如此。
语言像树,枝干内部汁液流转,一枝摇,百枝摇。
语言像水,是不能切割的。
一篇作品的语言,是一个有机的整体。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我每天醒在鸟声里。
我从梦里就听到鸟叫,直到我醒来。
我听得出几种极熟悉的叫声,那是每天都叫的,似乎每天都在那个固定的枝头。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坐在亭子里,觉山色皆来相就。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她问了我一些问题。
其中一个是,为什么我的小说里总有水
即使没有水,也有水的感觉"——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图书馆的管理员是一个妙人。
他没有准确的上下班时间。
有时我们去得早了,他还没有来,门没有开,我们就在外面等着。
他来了,谁也不理,开了门,走进阅览室,把壁上一个不走的挂钟的时针“喀拉拉”一拨,拨到八点,这就上班了,开始借书。
这个图书馆的藏书室在楼上。
楼板上挖出一个长方形的洞,从洞里用绳子吊下一个长方形的木盘。
借书人开好借书单——管理员把借书单叫做“飞子”,昆明人把一切不大的纸片都叫做“飞子”,买米的发票、包裹单、汽车票,都叫做“飞子”,——这位管理员看一看,放在木盘里,一拽旁边的铃铛,“当啷啷”,木盘就从洞里吊上去了。
——上面大概有个滑车。
不一会,上面拽一下铃铛,木盘又系了下来,你要的书来了。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1948年3月,香港出了一本《大众文艺丛刊》,撰稿人为党内外的理论家。
其中有一篇郭沫若写的《斥反动文艺》,文中说沈从文“一直是有意识地作为反动派而活动着”。
这对沈先生是致命的一击。
可以说,是郭沫若的这篇文章,把沈从文从一个作家骂成了一个文物研究者。
事隔30年,沈先生的《中国古代服饰研究》却由前科学院院长郭沫若写了序。
人事变幻,云水悠悠,逝者如斯,谁能逆料
这也是历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现在已经作为首都图书馆的馆址了。
首都图书馆的老底子是头发胡同的北京市图书馆,即原先的通俗图书馆--由于鲁迅先生的倡议而成立,鲁迅先生曾经襄赞其事,并捐赠过书籍的图书馆;前曾移到天坛,因为天坛地点逼仄,又挪到这里了。
首都图书馆藏书除原头发胡同的和建国后新买的以外,主要为原来孔德学校和法文图书馆的藏书。
就中最具特色,在国内搜藏较富的,是鼓词俗曲。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新校舍大门东边的围墙是“民主墙”。
墙上贴满了各色各样的壁报,左、中、右都有。
有时也有激烈的论战。
有一次三青团办的壁报有一篇宣传国民党观点的文章,另一张群社编的壁报上很快就贴出一篇反驳的文章,批评三青团壁报上的文章是“咬着尾巴兜圈子”。
这批评很尖刻,也很形象。
“咬着尾巴兜圈子”是狗。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祖父年轻时建造的几进,是灰青色与褐色的。
我自小养育于这种安定与寂寞里。
报春花开放在这种背景前是好的。
它不至被晒得那么多粉。
固然报春花在我们那儿很少见,也许没有,不像昆明。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国子监,就是从前的大学。
——汪曾祺《汪曾祺散文》
<汪曾祺散文选>读后感200字
《汪曾祺读本》读后感汪曾祺写的书有许多,小说有:《邂逅集》《羊舍的夜晚》《汪曾祺短篇小说选》……其中《小学生汪曾祺读本》里的《我的家乡》深深地吸引住了我的视线…… 《我的家乡》中汪曾祺写了他的家乡高邮。
文章的大意是这样的:汪曾祺的家乡是个水乡,家乡在京杭大运河的下面,叫高邮。
运河里有着许多的大船;许多捕鱼的鱼鹰;许多造船修船情景;许多我在西堤上跟小朋友玩的趣事;还有许多那里的特产,例如:湖蟹、咸鸭蛋…… 我在看到用鱼鹰捕鱼这段描写的时候,不禁眼界大开,心里也在嘀咕着:竟然还有这种奇特捕鱼的方法。
人们一般都是两条船,一条船有八只左右的鱼鹰排成阵形,捕鱼人把篙子一挥鱼鹰就纷纷跃进水里,叼着一条鳜鱼上来,捕鱼人解开鱼鹰脖子上的金属扣子,它们一条小鱼,它们就会心甘情愿地又跳进水里为人捕鱼。
这种捕鱼的方法真奇特呀! 汪曾祺把高邮的特产写得很有趣,字里行间还包含着深意呢
像这句:江浙一带人见面问起我的籍贯,答云高邮,多肃然起敬,曰:“你们那里出咸鸭蛋。
”好像我们那里只出咸鸭蛋似的
这句话写出了高邮不仅仅出咸鸭蛋,还出了许许多多的人物,如:秦少游,散曲作家王磐,经学大师王念孙、王引之父子…… 顺便告诉你们一个小秘密哦,我妈妈的家乡也在高邮,下次我回去的时候一定要好好地去汪爷爷写到的地方游览一下。
求生活家汪曾祺读后感
我不生,我想生活有幸领到老先生的《生活家》,看了以后,感觉平水,意蕴无穷。
上大学时,瑛老师讲的《受戒》,感觉汪老先生的文章淡淡的,水水的,同时也暖暖的。
后来看了他其他的小说和散文,才知道他喜欢吃,也会吃,而且会做吃食。
我就觉得他真的很会生活,而不仅仅是活着。
在《四方食事》中,各种各样的口味,各种各样的调味品,各种各样的食品都有他的看法和吃法。
有些美味有的人不喜欢,但吃着吃着就爱上了。
如同生活,我们不尝试,不体验,怎么会知道生活的多样性呢
还有你不喜欢的东西,自己可以不吃,但也不要反对其他人吃。
是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求同存异,不要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
生活,应该多种体验,就如作者说的,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要杂一点。
对食物,对文化,对生活都如此。
《五味》一文中,讲到了山西的酸醋。
我们家喜欢吃恒顺的陈醋。
另外就是我喜欢吃酸菜鱼。
而甜食则是南方人的最爱。
记得舌尖上的中国里讲过无锡人爱吃甜食。
我爱吃甜品,吃菜却不喜欢太过甜。
苦味则想到苦瓜,我不爱吃,也不明白为何有水爱吃,好像苦味可以降火。
喝过苦丁茶,居然喝了很久,可能是因为提神醒脑。
咖啡美味,不觉得苦,只觉浓香。
臭则很奇特,皖南臭鳜鱼是徽菜代表,算是拿得出手的硬菜了,而臭豆腐也是路边摊小吃了。
臭味也能这么普及到大众吃食。
辣曾经也是最爱,最近三年因为怀孕加哺乳期,不吃辣,现在也习惯了,不能吃辣了,也不能吃咸了。
口味接近孩子的辅食,基本上吃食物本身的原味。
《故乡的食物》一文中,我有共鸣的是鸭蛋和荠菜。
高邮的鸭蛋的确很有名气,我们这里也爱吃咸鸭蛋,只是我们称之为青皮。
小时候记得家里人会像随园食单上说的,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我们家也是这种切法,基本上配白粥或馒头一起吃。
不过孩子们总喜欢吃蛋黄,蛋白总是大人吃。
让我想到了有的家长能力有限,但她们总是在能力所及的地方,给我们提供最好的。
还有就是我的一个好朋友是淮安人,她就教我用筷子敲破空头,用筷子挖出来吃。
或许都是南方人的吃法,竟有相同之处。
她还给我寄过咸鸭蛋和烧卖,这又让我想起了我的好朋友。
荠菜我们这也有,基本上做包子饺子吃,香味奇特,却很好吃。
有了荠菜馅,其他我都不会选。
不过好像只有清明前可以吃。
我爱吃,却不认识。
有点四体不勤五谷不分。
我和桃桃妈妈曾带着孩子一起去挖荠菜,可是一直不认识。
像我们又不去菜市场,超市又不卖,今年我们又没有认识荠菜。
生活中总是有着小美好,小期待,小确幸,我们不仅仅为了活着,不必辛苦恣睢的谋生,而要有趣的活着,做一个能感受温暖美好的生活家。
《小学生汪曾祺读本》第三编读后感
它像一子,折射出那个社会里人与人之间是金钱关系的本 一封来自美洲的书信,改变了昔逐出家门的“流氓”、“坏蛋”的于勒的形象,他成了全家人翘首盼归的“正直的人”、“有良心的人”了,使原本因家境拮据而无人垂青的二姐终于有了求婚者,使一个小小职员家庭竟充胖子去邻国哲尔赛岛度假,但是当菲利普夫妇发现那个衣裳褴褛的老水手竟然是弟弟于勒时,他们一下子从惊喜的企盼跌入极度的恐慌之中。
生怕孩子们知道这个狼狈不堪的卖牡蛎的老人就是亲叔叔。
他们如躲瘟神,避之犹恐不及。
涉世未深的若瑟夫给了于勒10 个铜板的小费,也受到母亲严厉的斥责。
于勒在兄嫂的眼里又成了“流氓”、成了“贼”。
是什么 原因造成了菲利普夫妇前后截然不同的态度呢
是金钱
只要有钱,于勒就会受到 全家的欢迎 ,菲利普不是总重复那句永不变更的话吗
“如果于勒竟在这只船上那会叫人多么 惊喜呀
”就连人间最纯洁的爱情也会随着金钱而降临,要是没钱,哪怕是手足至亲也会被遗弃。
真是六亲不认啊
当我们撕下那层罩在菲利普家庭上面的温情脉脉的面纱时,看到的分明是“金钱”那既诱人又狰狞的真面目。
19 世纪的法国,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度的时期,资本的不断积累,工业的畸形发展,使两极分化更为严重。
金钱万能的黑云笼罩市井,物欲横流的毒雾弥漫城乡。
金钱成了人们日常 生活中的第一要素,它能使人痴迷、使人疯狂、使人腾达、使人堕落。
对金钱的顶礼膜拜改变了亲情、友情、改变了整个社会,金钱主宰了一切。
马克思、恩格斯提出当时的社会“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别的联系”这种现实使富有正义感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莫泊桑愤然提笔,让读者在金钱离散骨肉的惨状中去体味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
我们有幸生活在处处有真情的社会主义的中国,没有感受到像于勒所遭遇过的那种炎凉世态,我们要把《我的叔叔于勒》这篇课文作为认识资本主义社会的一面镜子,时时告诫自己:千万不要让金钱吞噬了人格和灵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