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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美最后一章读后感

时间:2013-08-08 16:39

绿山墙的安妮第一章读后感

在老师倡导读名著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名著名叫<<绿山墙的安妮.>>。

她那灿烂的笑脸,似一束温暖的阳光吹进我们的胸怀。

她的天真纯洁,让我难以忘怀

,故事是这样的: 在爱德华王子岛上生活着一对兄妹马修与玛瑞拉,他们本想从孤儿院里领养一个男孩做帮手,却因为同情鬼使神差地收养了一个名叫安妮的女孩儿,可就是这一个有着丰富的想象力和夸张的语言的小姑娘,却给这一对兄妹带来了春天般的生机。

故事情节一波三折,引人入胜,马修和玛瑞拉兄妹对安妮发自肺腑的疼爱和无私的付出,感人至深,而安妮纯真善良,热爱生活,坚强乐观的形象更让人掩卷难忘,作者塑造了女主人公安妮阳光灿烂般美好的性格,其中对大自然以及乡村生活的诗意描摹使人神往。

虽然安妮从小失去父母,被孤儿院收养,可是她并没有成为一个性格孤僻内向的小孩,而是整天沉浸在自己美丽的梦幻和想象中。

她想象自己也许是一个国王的女儿,被海盗偷了出来;看到镜子中的倒影,就想象那是另外一个被魔法捆住的小姑娘;听到山谷中传来的回声,就想象那是一个叫维奥莱特的喜欢重复她说话的好朋友。

在她的想象中,顽皮的小溪在冰雪覆盖下欢笑;如果玫瑰会说话,一定会给我们讲很多有趣的故事;她还把自己的影子和回声想像成两个知心朋友,向她们诉说心事……看着安妮的那些天真而充满着美好梦想的话与想象,你会感觉你进入了一个奇妙而甜蜜的通信世界,感受到前所未有的神奇与快乐。

安妮还是一个热爱生活的孩子,她对周围的世界,对大自然的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充满了爱心。

她对亲人,朋友,同学,师长,都怀揣着一颗善良,纯洁,热忱的心。

尽管有时候因为这些和她那丰富的想象力使她闹出了一些天真的笑话,可她却一如既往。

她对知识和学习都有一股狂热的劲头,那种积极向上,拼搏奋斗的精神令人感动。

安妮是一个梦想家,但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她的一个个梦想都成为了现实。

总之,这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感动着一代又一代的小读者。

而“红头发安妮”也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

让我们向安妮那样,乐观向上,用积极的心态微笑着迎接生活中的每一次挑战,越过一个又一个障碍,冲破一个又一个难关,朝着我们美好的梦想奋进吧

小王子每一章的读后感一百字左右共27章

今天在小毛的推荐下读了《小王子》,很惭愧以前没有认真对待过这本书,人有时候就是在不经意间错过了许多事,你所至爱的,往往就在你的身边溜走.正如寂寞,其实许多人和自己是一样的,走着同样的一条寂寞的路,可是却相逢如陌路,没有沟通的机会……第一章:对于孩子,我是那么的喜欢,可是我从来也没有试图或者努力去了解过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想法有时让我感到可笑,然而回味起来却是那么质朴.文中写到:如果你对大人们说:“我看到一幢漂亮的粉红色的砖房,窗户上摆着绣球花,屋顶上落着成群的鸽子……”他们怎么也想象不出这座房子有多么漂亮.必须对他们说:“我看见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此时他们就会叫起来:“多么漂亮的房子啊

”呵呵,我们不得不苦笑,大人的思想真是受了太多的外界影响而失去了本真.作者把这篇文章送给曾经是儿童的大人,其实是送给所有的人,让我们思索无穷.儿童式的看待事物的态度让人感动,尽管也许在现实中它并不管用,可是却让我感到心灵受到的洗涤,我原本也如书中的大人们一样,一天天的离开了儿童时代的我.时间消磨,让人一点一点的脱离自己,到最后完全改变,罗马已早不在罗马……第二章:“我就这样在孤独地生活着,没有一个能真正谈得来的人.”作者曾经这样感慨过,然而孤独不代表没有真正能谈得来的人,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不是这本书不好,是我没有好的机缘得到它.许多人是不知道还有人和他一起并肩战斗罢了:).终究的结果是,寂寞是短暂的,相知是永远的.人和人总是从陌生到熟悉.“我”一开始也是和小王子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但是我不得不依着他的话去做.不可否认,有些人所具有的气质是很独特的,在她的面前,你几乎要忘了自己,你连大气也不敢出一下,因为你不了解,你怕失去……小王子能想到羊需要很多草,能看见画上盒子里面的羊在睡觉,呵呵,“我”那时却看不见,是“我”还没有和他的心灵一致啊.人生的相逢就像两颗美丽的流星,就在那一瞬间,迸出灿烂的光彩……当眼光长远到无际,你不能了解的是自我;当眼光凝固于万物中的一点,你不能摆脱的还是自我.一个人的空间,其实也和小王子的星球一样,很小很小……世界是那么大,自我却是那么小.在你的范围内,你可以做你喜爱的事情、维持你生活快乐的事情,你可以用自己的方式舒展自己的人生,可是你永远无法超越自我.就是自己的思想,“一直朝前走,也不会走很远的……”因为空间就只有那么大.“我”的地方是“很小很小”的.第三章:在“我”看来只是纸张上可有可无的一个“箱子”,对小王子来讲也是也一个宝贝,因为那里面有他的羊,他要时时透过箱子上的小孔来照看它.大人和小孩的区别可能就在这儿,也许你无法理解他的执著,因为你不懂他,你没有和他一样富有纯洁的朴实的原始的人类的思想,甚至你没有孩子应该有的那些丰富多彩的想象力,一句话,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关注自己身边的一些微小的东西.真理也许就在微小之中.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 第四章::)又看到了大人和孩子的差别.人是不是越走越远了……可是分明又走不远,人为什么要绕那么多的圈子呢

说到土耳其的天文学家,我也很同意德克旭贝里的观点,服饰往往决定一个人成功与否.买马人和卖马人所看好的都是马的“迎风”,所谓迎风,就是马的外在表征,高大与否

英俊与否

迎风好的,据说就可以卖到好的价钱.现实生活正是如此,任何一个院子的门卫从来也不会挡住那些来往的奔驰宝马等华丽高贵的轿车,但是如果是三轮或自行车要通过,就要盘查;漂亮女孩总能在各个场合得到比其他女孩更多的照顾:)……例子很多,世风不是在乎真正的内在、真正的心灵,而是在其外表周游.我必须时刻记着:不以衣帽取人,不以外表取人.珍贵的东西是不靠华丽的装饰来表现自己的.第五章:猴面包树本来当然是没有错误的.但对于小王子的星球来讲,它就是可怕的东西.必须不断地梳理,发现一棵,拔掉一棵,如果拔得晚了一点,就会很快长大,把整个星球撑破.这就和我们的一些坏习惯一样,很小的时候如果不注意,长大了就要酿成恶果.恶习的变化和成长总是很快的,人也老的很快,小孩到大人也就是几年的功夫.纠正错误就必须和小王子拔草一样有耐心,有些事情可以推到明天去做,有些像拔猴面包树这样的事情却不能推到明天,否则,后果就会是灾难.不能真正恨恶的人,也就不能真正爱善.一定不能妥协

懒散和不经意已经害了我们生活中的大部分吧.:)而“我”之所以能把猴面包数撑破星球画得那么有气势,画得那么好,是因为有一种急切的心情在激励着我.其实我们早已发现,只要用心,什么都可以成功.一件事情如果你没有做成功,那一定是你对这件事花的时间不够多,想的不够多,想的不够憔悴…… 第六章:“当人们非常苦闷时,总是喜欢日落的.”连小王子也不能例外地有苦闷的时候,甚至一天43次地看日落.这样的日子也许我也有过吧,但是很偶然,我可能独自去看夕阳,但我不会一天看两次,呵呵,我看不到,我也不愿意.苦闷是可以调整的.同一事物,这样想是苦闷,换个角度也许就是幸福.让我们都积极争取做幸福的人群吧.嗯,一起拍拍手吧

转换思维角度也许对人的心情很有帮助.压抑是有害的,苦闷一样.不过正是苦闷和痛苦的压抑,才使世界上产生了许多伟大的思想.如果一个人没有真正的烦恼,他就没有真正的幸福.夕阳是那么美,我们甚至说不出来它美在哪儿,那是一种美的感受,是不能用语言描述出来的.我们用这美,来抵消心中的苦闷.朋友,你呢,是厚积薄发吗

:)微笑让生活灿烂,这大概总是没有错的. 第七章:“如果我认识一朵人世间唯一的花,只有我的星球上有它,别的地方都不存在,而一只小羊糊里糊涂就这样把它一下子毁掉了,这难道不重要

”“如果有人爱上了在这亿万颗星星中独一无二的一茱花,当他看着这些星星的时候,这就足以使他感到幸福.他可以自言自语地说:‘我的那朵花就在其中的一颗星星上……’但是如果羊吃掉了这朵花,对他来说,好象所有的星星一下子全都熄灭了一样

这难道也不重要吗

”此时,任何话语都显得无力.我的感觉很多,很感动却无法去描绘它.感动是因为我进入了他的境界,进入了他的境界我便无法向你诉说,需要你也来,我们一起.是不是人类总有点笨拙

是啊,当一个人有爱心的时候,他看到什么不是幸福的呢

毁灭了他的爱心,其实就是毁灭了他的一切.就是那么微小的一朵花,她又是多么的事关重大……“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我们因为悲伤而哭泣的时候,其实并不知道在哭泣什么,泪水的世界永远是神秘的…… 第八章人们爱自己出过力的东西,越是了解的多一些,感情就深一些,就越有可能产生爱慕之情.爱情与被爱者的缺点无关,呵呵,爱是连同缺点一起容纳的.至少有一点,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她会给你的世界点燃明亮之灯,你觉得生活是那么的有意义,离开她会让人失落和不安……,花懂得爱美,虽然个别的时候还有点虚荣和不谦虚,但并不妨碍给小王子的生活带了很大的变化,使他的星球芳香四溢.花对小王子的撒娇让我想起了恋爱中的姑娘们,不是全部,但总有一部分是这样的,:)爱上一个人原来是很简单的,不需要有什么理由和条件.需要吗

不需要吗

喏,世界就是这样充满矛盾.大家都觉得没有安排好,爱别人的得不到别人的爱,不爱别人的却被人深爱着,彼此相爱的却偏偏要分离,你自己痛苦,你也教人痛苦,而认为自己很不幸的人反而不是最不幸的人…… 第九章:分别总是痛苦的,其实坚强的人背后也有泪水.我们大多数人爱上一个人时,一般是不会轻易说出来的,也不会在人多的地方去赞美她,呵呵,这是错误的.爱需要交流、沟通和互相真诚的信赖.不过在朦胧时期的那种相互试探、心里欢喜和焦渴的心态确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幸福,人不都是这样过来的么

对你发脾气,是因为她确信你值得她爱,除了自己爱的人,还会找别人发脾气么

如今,你却要走,她除了伤心和后悔之外,还能对你多说些什么呢

“祝你幸福吧

”把一个爱人的心里表现的多么彻底.“我要是想认识蝴蝶,经不起两三只尺蠖是不行的.”我不禁惊诧起这枝绝世玫瑰的哲学思想来,原来美好事物的取得都是要经历艰难、承担风险的.你不给予,你也就休想取得.我被打败了,她比我懂得的道理要多得多,可是她为什么要装出娇气的样子呢

只有一个原因吧------“的确,我爱你.”第十章至第十六章:不要那么容易地离开你的爱人,无论你有多少理由,离开或许是一种轻松,但你在旅途中回回头就会发现,自己什么也没有得到.小王子就这么走了.他见识了世界.世界的一部分是权力.世界的一部分是虚伪.世界的一部分是贪婪.世界的一部分是麻木.世界的一部分是愚蠢.世界的一部分是自私.世界的一部分是坚持.世界的一部分是吹嘘.世界的其余部分都是爱慕虚荣.:)呵呵,确切地说,这并不准确,因为我们还有小王子,还有爱,还有很多很多值得赞美的东西.第十七章:我一直怕蛇,不知道为什么,它的狠毒

还是它的灵巧

还是它的冷

于是我一直不懂蛇的诱惑,据说是亚当和夏娃当年也是在蛇的诱惑下偷食禁果的,现在它又出现了,和小王子和善的对着话,不过它总是神秘,总是隐晦.给小王子“我可以送你回家”的承诺也许还是一种甜蜜的诱惑,因为小王子已经懊恼离开自己的花了.可是蛇的出现总是不祥的……第十八章:花草是有根的,人却没有,风吹着他们到处跑……于是,连小草小花也可怜世间的人,真风尘啊.用我们想象的空间吧……:)第十九章::)这是最大的讽刺.重复也许是种无聊,可是世人就是不得不重复着一句一句别人的话语,我不能例外,你也不能例外呵,孤独的声音其实是自己说给自己.有自己独特观点的人是很少.第二十章::)我为小王子无邪的爱而微笑了……,虽然他感到自己非常不幸(因为那朵曾说她是宇宙中独一无二的花在这个园子里就有五千朵),但他还是想着她会咳嗽得更厉害,而且自己还得去护理她.有这样的爱人对你吗

如果有这样的爱人对我,我一定会很满足的:).哈,可是我不会撒娇.第二十一章:狐狸的出现是个转折.而这一章,是最深刻的,感悟最多的,却发现写不出什么,也许是文笔所限,又也许是本来该说的都已经很明白了.人们知道一种道理,却并不容易把它表述出来,也许这就是作家和普通人的区别之所在了.要了解一个事物,就必须花费时间和精力.而当你了解了一个事物的时候,无论它是什么,你都会爱上它.人人都爱自己关心的或者出过力的东西.为什么要了解呢请给一个理由先.需要理由吗

没有了解,就是无知,无知的人,既没有朋友,又没有兴奋与沮丧、欢乐与痛苦……,这就是理由吧.也许只是为了思念,当我看见麦田金黄的颜色时,我就会想起你,想起曾经而且永远让我唯一也让你唯一的人.社会之中,每两个人之间其实都是唯一的,都有属于他们之间的秘密,这秘密也许只是一种默契、或者一种念头、一丝联系,而这已经足够了,自己懂、能理解、思念着,就是幸福的呵.如此推理,人间的幸福其实很多,需要自己发现和了解.感情的生成过程,就在于了解的过程,你投入的时间越多,你爱的就越多.人们为什么怀旧呢

因为旧的东西陪自己的时间长,自己也陪它的时间长.时间缩短了距离,融洽了矛盾,彼此了解、互相熟悉,从而爱不熄……了解和爱的过程,就是驯服吧.当我们走的大街上,来来往往的人群让我们觉得那么稀松平常,季节也一样,云也一样,可是如果是自己的朋友,是故都的秋,是故乡的云,那感觉恐怕也只是唯一的,会让我们思念许多东西.金黄色的麦田让我们旁人也觉得幸福.感觉是那么的重要.因为感觉是靠心灵体会的,而不仅仅是靠眼睛.实质性的东西,往往是用眼睛看不到的.有时候,也不是语言所能表达的.“语言是误会的根源”,虽然说的有点偏颇,却也有一定的道理.不过唯一并不是唯美.珍贵只是因为它的唯一,而不是它的本身有多完美.世界上几乎没有完美的东西,小王子的星球让人觉得那么美好、那么浪漫,可是却没有鸡,于是狐狸就感觉到遗憾,但是它仍然是唯一的,是我们所喜欢的.狐狸像个哲人或者是像个圣人,他懂得驯养,懂得培养感情,懂得流露感情,还懂得寄托思念.他不强留小王子,因为他知道其实小王子和他一样,永远都是心中有你我的,这就很知足了.我们的世界中似乎缺少了一些这样的哲学.人与人的沟通不但困难,理解也困难,真正付出的少,获取却都想很多.:)幸亏没有出售朋友的商店,呵呵,否则现在也不知道我被卖在什么地方了.流浪总是快乐的吧.第二十二章:人的追求无止境.这一句话可以有两种解释.一是人生的境界之追求没有境界,人不应该满足于既有的成绩,而要有不断努力、不断创新、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一是人生要珍惜自己的所有,要知足常乐,因为人生苦短,你不可能得到所有的东西,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好好生活就是了.历史证明,二者能很好结合的并不多.人们为了生活,四处奔波.而大多人在忙碌中不知道自己在追寻什么,也不知道将走向什么方向,甚至连带领别人去一个地方的人也不知道前途在何方……人的命运往往并不掌握在自己手里,许多人坐牢杀头或是直步青云,他自己并不清晓缘由……物质上知足,精神上不断追求.第二十三章:做一件事情,应当考虑好这建事是否是有益于人类劳动的,否则就是白费力气,是自己骗自己的辛苦.第二十四章:真正使星星美丽的是那朵看不见的花;真正使沙漠更加美丽迷人的是你找不见的那口井;真正使房子如着魔般的是那没有人看到过的宝贝……假如我喜欢一个人,使我着迷的是什么呢

应该是她看不见的思想吧,一个人的魅力,是在于她的思想、她的性格、她的外表之外的部分.正如我们沉溺于努力工作和学习,勤劳让我们睡得塌实和甜美,背后的原因却是我们不懈追求的目标——“更好的生活”,也许这个目标是那么遥远,也许永远也达不到,因为更好之后还会有更好,但是它却始终鼓舞着爱生活的每一个人……第二十五章:有价值的东西不是凭借其数量多.轱辘在唱歌,披星戴月寻来的井水是那么的香甜,而这种香甜不是水本身带来的,是磨难、艰辛、跋涉、焦渴之后,在轱辘和绳子的歌唱中自然而生的.假如不在沙漠,这种快乐和香甜大约是体会不到的.第二十六章:一颗美丽的星星在天空划过,凡是已经被他驯服了的,此刻都已没了力量,湿了眼角.第二十七章:故事结束了,现在,我经常就在夜间倾听着星星,好象是倾听着五亿颗铃铛……,我会时刻地想,羊究竟吃没吃了那朵花呢

可是无论无何,我总看到那么多的星星在微笑.一切也许都很好、都很正常……{总评}星星很美丽,因为有一朵看不见的花在上面读完全篇,觉得感触很深刻,这么一篇短短的文章,我却读了它好些遍,并把它推荐给我的许多朋友一起来读,一起分享它带给我们的深思.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里,至少它教我们抛开世俗的眼光,保持一分童稚的纯真,这对于我来说就是一种难得的保持自我的过程,所以我喜欢、我珍惜.我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就像小王子明白他需要的是什么,他为了回他锺爱的玫瑰身边而接受了死神的怜悯.在长远的旅程中,他已经很疲倦很忧伤,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一模一样的人和一模一样的花朵.当我们仰望星空,要为其中有一颗小王子的星球感到欢愉,如果看着遥远的远方,也请微微地在心中带着欣喜,因为那里就可能有一朵花,独一无二被你珍爱的花朵.我们都会被驯养,驯养着温和地爱和被爱,那都给人以很大的自信和快乐

欢乐总是能胜过悲伤.当我们为小王子的花担心的时候,也为它可能的幸福而欢乐着,就让这希望在我们的心中永恒吧.“还有纸箱里的绵羊,虽然我们暂时看不到它,但是可以想象它睡觉的样子,天亮了它还要去吃那讨厌的猴面包树哩

《培根随笔》每一章的读后感,50字左右。

只要15篇。

谢谢亲们了。

培根随笔》读后感 (摘录了4篇)  第一篇  《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第二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培根随笔》为英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和哲学家的弗兰西斯·培根所著。

《培根随笔》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思想家》、《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

”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

”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猜疑》中,培根说道:“当你产生了猜疑时,你最好还是有所警惕,但又不要表露于外。

这样,当这种猜疑有道理时,你已经预先作了准备而不爱其害。

当这种猜测疑无道理时,你又可避免因此而误会了好人。

可见在人生中猜疑,是人的思想在做乱。

  在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深刻的,是《论美》篇。

这是一篇关于“美”之作,语言简洁,内涵土独特,充满哲理性。

“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人生观问题。

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

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

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

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

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

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

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论嫉妒》中,我也领会不少 彼此越了解,嫉妒心将占据越高。

人可以允许一个陌生人的发迹,却绝不能容下让身边人的种种上升的趋势。

一个循序渐进地高升的人也不会招来嫉妒。

因为这种人的提升被看作是正当的。

  嫉妒在人的生涯中是毕竟的道路, 同情心总是医治嫉妒的一味良药。

但有多少人能明白文中的道理呢.?  第三篇  《培根随笔》读有感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

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

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

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

“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

”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

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

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

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第四篇  《培根随笔》读后感  不久前,经朋友推荐拜读了著名学者何新先生翻译的《培根人生论》,读完之后顿觉收益非浅。

《培根人生论》兼有散文、论文和随笔的意义。

它不仅文笔优美而且论述精辟。

用其敏锐的洞察力把复杂的人生问题用散文的体裁写出来,一下让原本枯燥无味的人生理论变得栩栩如生起来,而且写得是如此生动有趣,这确是让我的精神为之一振。

  在《培根人生论》优美且充满睿智的文字的感召下,我一口气通读了两遍,仍觉意犹未尽,便十分想将其推荐给更多的朋友,正谓之\\\\'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

\\\\'但又不免犹豫,因为《培根人生论》这本书中也有些篇章存在着争议。

如《论韬晦》、《论野心》等篇章中叙述的做人之道,实际上是典型的市侩哲学。

《论帝王》、《论贵族》等篇幅中则旨在向君王介绍统治经验和权术。

但毕竟小瑕难掩大瑜,《培根人生论》以一种优美与庄严的韵律,以超人智慧的论述,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广为读者所喜爱。

因而,我认为《培根人生论》的确是值得一读的好书。

  在《培根人生论》之中有许多脍炙人口的篇章如《论读书》、《论美》等,但我印象最深的却是《论时机》。

他在篇中说到\\\\'当危险逼近时,善于抓住时机迎头邀击它要比犹豫躲闪更有利。

因为犹豫的结果恰恰是错过了克服它的机会。

\\\\'  人的一生很多事情是不可能用确定论来准确描述的,但机遇确是成功的首要因素,就人生而言,一生中大的机遇可能十几年、几十年一遇。

大的机遇是历史和社会造成的,因此要想有所作为,一定要善于省时度势,看清发展的大趋势,有良好的洞察力去感知哪里有\\\\'金矿\\\\'。

还有一种机遇是社会造成的,我国生活在六七十年代的人就没有很好的机遇可以利用。

机遇往往是突然地或不知不觉地出现的,有时甚至永远不为人所知、或只是在回首往事时才认识到过去的那件事是个机遇,庆幸抓住了它或者后悔失去了它。

  善于抓住机遇的人应该具有以下基本素质:第一,要随时做好准备,不要机遇来的时候临时抱佛脚。

不仅要尽可能的获取各种各样的广搏的知识,还要尽可能锻炼出很强的创新能力。

我们要取得成功,关键是要有创新能力,而不是光有读书能力。

\\\\'如果时间已使事物腐败,而人却无智慧使之革新,那么其结局将只有毁灭\\\\'(《论革新》)。

有些人非常刻苦,很爱学习,但是遇到新问题总是一筹莫展,这就是创新能力不足。

第二,要从小事做起,认真地做好每一件事。

道理很简单,机遇总是突然地、不知不觉地出现,有时你甚至一辈子也不知道哪个是机遇。

第三,一旦出现机遇的时候,全力以赴,兢兢业业地抓住它。

我国第一个乒乓球世界冠军容国团所说的\\\\'人生能有几回搏

\\\\'就是很好的诠释。

第四,要锻炼出敏锐的洞察力,善于在复杂的情况下发现机遇。

许多学生念书时成绩很好,但后来,有的人成就很多,有的人却一事无成。

关键在于面对新出现的复杂局面时,能否发现机遇。

  机遇难得,然而不可以创造机遇呢

答案是肯定的。

首先,抓住机遇不是被动的,真正聪明的人会创造机遇。

其次,创造机遇要找那种适合自己,到机遇多的岗位和地方去。

据介绍,美国人很喜欢换工作岗位,一生中大概要换四次。

中国人恰好相反,惯性大,干一件事就想一辈子呆在这儿。

换工作岗位有什么好处呢

你不是一锤定终身,你可以多次换,找准最适合自己的、机会最大的地方和位置。

再次,要得到原本不属于自己的机遇,或者让那些属于自己机遇不要失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做人要诚实守信。

有好多年轻人,为了短期利益和行为做假,考试作弊、说假话,就是不诚信,这样做的最终结果是害了自己。

中国某个地方曾经一度是商业非常发达的地区,而现有却不然。

原因很简单,也是缺乏诚信。

第四,要善于与人相处和交流。

交流对一个人的成功很重要。

英国作家萧伯纳说过,\\\\'两个人交流思想和两个人交换苹果完全不一样,交换苹果,每个人手上只有一个苹果,而交流思想,每个人同时有两个思想\\\\'。

如果大家都懂得这个道理,学会与人相处和交流,博采众家之长,那么你就具备了得到机遇的一个非常好的素质。

最后,要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这对创造机遇非常重要。

一旦工作出现问题,要很快调整自己,去做那些容易取得成功的事情。

以上是我对《培根人生论》部分章节的一点肤浅认识,由于水平所限难免存在偏颇。

深望各方予以改正。

提问者评价Thank you ...爱死你了...要不是你...我就完蛋了《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

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

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培根随笔》为英国十七世纪著名思想家,政治家和经验主义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所著.本书分为《论求知》,《论美》,《论善》,《论真理》,《论健康》,《论家庭》,《论友谊》等多篇随笔. 在《论求知》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可以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 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角色,可以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论美》.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本文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形体是一个人的整体形象,体形.颜色指五官相貌,主要是脸部,是局部的.而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是内在美的折射表现,在三者中最高. 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我恍然明白:“噢

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

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

“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最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

”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

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

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

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

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 ,你自己在组织一下语言吧不行我再弄

《谈美书简》读后感(一)

[《谈美书简》读后感(一)]说明:这些“读后感”都是我的语文暑假作业,但我不希望它们最后沦落到堆在老师办公室里,被草草翻开又急忙合上,《谈美书简》读后感(一)。

所以拿来分享下。

《谈美书简》读后感(一)读完《谈美书简》总体感觉就是稀里糊涂,包含了各种不明白。

留下鲜明印象的很少而且也模模糊糊的记不清楚,也许是这本书的内容本身就很乏味或者专业性很强,虽然作者也竭力写得明白清楚而不是趣味,最好能达到“深入浅出”的目的。

但就我本身而言,一个从为看过听过“美学”,压根不知道有美学存在的人,突然读到一本美学大师谈美学的书,总觉得有些唐突,甚至是不知如何是好,难以应付。

可以做个比喻来形象的诠释我的感觉。

看这本书,就像看T台秀一样。

看着各种各样想尽办法创新的时装,却得不偿失的让人看到另类的搞怪,难以接受。

但当你知道这是一位知名大师呕心沥血的作品,你就会按奈住自己的烦躁,耐心品位,试图找到一点可以看的过去的地方。

但当你发现这样也是徒劳的时候,你又看到别人对这些设计赞不绝口,你便会心生疑惑,不得不从其他方面来寻找乐趣以作消遣。

于是你便会将注意力转到主体的庞杂部分,比如你会欣赏模特的妆容、身材、造型,或者聆听秀场的音乐,或者研究T台的设计。

总之,你会找到主体以外出彩的地方,以便使自己感到欣慰,没有白白的浪费时间,但却忽略了作品本身的内容。

读它,需要静心。

在一大堆晦涩难懂的文字中,努力的想寻找到一点能读懂的,能理解作者观点的,但往往是努力与收获不成正比,读后感《《谈美书简》读后感(一)》。

和服装设计师类似,作者也努力的想做到使文章通俗易懂,但却收效甚微。

至少作为万千读者之一的我,确实是在还没弄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情况下就读完了,只留下一些模糊的对美学的认知。

当然,这也不能全怪作者。

或许是内容涉及知识面太广,含盖内容太多,这就对我像我一样知识面狭窄的读者造成了很多的捆扰。

这个问题,即使作者再怎样神通广大也解释不清楚。

比如,书中常提到的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我根本就没接触过,试问,我又怎能理解透彻呢

所以,我还是要多读书,多涉猎些不同领域的知识,也许这样,便可以理解此书的内容。

(当然,这是后话)正如看T台一样,如果我看不出精彩的的,无法理解晦涩难懂的内容,我就会从其他细节方面来寻找这本书的精彩,好鼓励我继续读下去。

作者朱光潜先生,是一位民族责任感很强的人,他对社会学风很是忧虑,也不断鼓励年轻人去打破禁区,为文坛带来清风。

他也确实是个“老实人”经常自我反省,不断思考,不断改正,不断进步。

他这种务实的科研精神,是他的思想精华,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而且,作者在这本书中一直流露出的是谦虚,谨慎的态度。

他的文字也给人一种亲切的感觉,并没有拘人与千里之外的意外,这也是朱光潜先生与其他一些咬文嚼字,拿理论拘人与外,让人心生畏惧的学者的最大不同,这才是真正有学识的表现。

“唯有品质好的人才能写出好书才能写出好书”,所以,从这点上来说这本书也有它的可贵之处。

对于这本书,我没有读懂,所以,也不敢枉加评论。

只希望以此来记录下读它的心情,也算是一种纪念吧。

2011年7月12日  〔《谈美书简》读后感(一)〕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美丽的古文读后感

自己挑吧论语读后感孔夫子曾经说过“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以及“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诸如此类的话,并且还说过“吾十有五而志于学”。

孔子一直活到了七十二岁,五十七年的经历使他仁德兼备,学问渊博,成为冠绝一时的大学问家,大思想家,可谓是震古烁今(不敢说后无来者,也起码是前无古人了)。

以如此身份,当他的高足问他时,他的回答竟然是“朝闻道夕死可矣”,多么令人不可思议

作为一个完全有足够的资本炫耀自己的大学问家,孔子还有必要孜孜不倦的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学习探索中去吗

答案是肯定的。

孔子的特点不是探求天地万物的具体性理,而是探求社会与人生的具体性情。

因为世间万物的客观规律也许是有限的,但是人的具体感情是无限的。

作为有限的“人”,探究的是无限的“人”,这也正是让孔子感到学无止境的原因。

人的性情举止,是处于不断的变化过程中的,每探究出新的内容,就打破了原来的旧的规律。

“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

”孔子把话已经说得很明白,去了解人性,才是最困难的。

而孔子最精辟的论述,也自然而然体现他对人性的入木三分的见解。

陶行知说过,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在这一点上,和孔夫子几千年前提出的主张“仁与德”的观点不谋而合,两人都是伟大的教育家,为什么相隔千年,提出的观点却是惊人的相似

毫无疑问,两人都是把“仁与德”当作自己去不断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断的学习,从而提高自身的修养与品德,这是有必然性的。

为了学习,可以三月不知肉味,这足以见孔子的勤奋,可如果仅仅是勤奋,恐怕孔子就不会如此得到世人的尊敬了。

他的好学表现在方方面面: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这是谦虚;我不如老农,我不如老圃,这是实事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这是一种乐观。

他的学习精神,不仅仅限我们常人的思维:这个是学问,那个不合适。

孔子会以最博大的胸怀,去接容包纳世间万物,这就是我们所不及的。

两千年前的孔子,就是一位具备着各种谋生技能、又具备着对于生命意义有深隧洞见的哲学家及教育家。

他一方面具备着各种礼、乐、射、御、书、数的专业知识,又具备着经营管理政治的理念,又对教育的目标有着明确的方向指引,因着他的众多的知能,他成为中国文明史中最重要的教育家,他的许多谋生技能的知能细节固然没有保存下来,但是他的人生智能的谈话却成了绵延两千年的中国知识分子立身处世的智能宝典,当我们阅读吟咏他的话语之时,每一句话都发每一个人都可以从他的智能中找到自己生命的目标。

这就是孔子的学习

这就是圣人的学习

也许我们这些凡人是永远无法领会万世师表的学习的内涵,但每一个人也许都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新的自我。

2、《大学》读后感《大学》总结了人一生实现远大理想抱负的模式,这就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修身”放在第一位,作为人生的第一大学问。

“修身” 就是我们所讲的“做人”。

一个人只有先学会了做人,然后才能管理好自己的家庭,进而才有能力去治理一个国家,达到天下太平,人民安居乐业。

如果一个人没有 学会做人,连自己的事、自己家庭的事都管不好,那么,他就没有资格去做官、去治理国家,否则,将会给他人、给社会造成损害。

所以说,一个人如果不知道怎样 做人,不管他学富五车,有亿万财富,他的人生最终都是失败的人生。

正如古人所说的:“官品即人品,做官先做人”。

反过来讲,那些懂得做人,具有高尚的人格 魅力的人,则永远被怀念、被学习。

所以,古人说:“才智,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师也”。

大雁南飞就是一个团队合作的过程,是一群志同道合的伙伴互相协作、互相鼓励、直至实现共赢的过程。

它们总是喜欢排成“人”字飞行,在这种结构中,每只大雁翅膀的扇动都会给紧随其后的同伴增添一股向上的力量,支持它们顺利完成长途旅行。

有人这样总结说:一个团队的生命力,不是技术,不是人才,不是资金,而是共同的信念和团结一致的步调。

要做像白求恩一平的“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我们都是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走到这个集体中来的。

这是一种缘分,更是一种机遇,一种在履行管理职责中实现个人价值的机遇。

而集体是我们每个人施展才能和抱负的舞台,是走向成功的载体,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

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豪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就能自觉地把个人 融入集体这个大家庭里,与之同喜同乐,无私奉献,贡献出自己全部的力量。

身体力行去实践。

按照日常对自己的反思以及改正计划,要毫不迟疑地付诸于行动,把自己对做人的点滴领悟,迅速运用到实际工作和生活中,在运用 中学习,在实践中体会,相信一定会有明显的收获。

人生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人生最大的失败是自大;人生最大的无知是欺骗;人生最大的悲哀是嫉妒;人生最大的 错误是自弃;人生最大的法宝是精进;人生最大的礼物是宽恕;人生最大的罪过是自欺欺人。

希望我们都能成为高尚的人、纯粹的人、有道德的人、对人民有益的人,团结携手建设我们的美好明天

3、《中庸》读后感这个学期,读了《中庸》,感觉收获还是很大的。

《中庸》,首先是我们《中国文化概论》课老师推荐的书目;其次,我们国学社本学期的晨读选材也是《中庸》;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以前一直知道《中庸》,想读而又没读。

《中庸》是儒家乃至整个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核心,是几千年来中华民族伟大智慧的结晶。

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写的经典文本,或者是秦汉时儒家的作品,被收录在《小戴礼记》中,后来独立成一书,南宋朱熹又将其分成三十三章。

初读《中庸》,感觉很迷茫,不知其所云,不是因为字难认,相反字很容易,就是意思很难理解。

而以前读《大学》,有很多生僻的古汉字,可是文章意思很容易理解。

但是,我还是坚持晨读,并查阅了一些资料辅助理解。

现在,回过头来,感觉收获还是不小的。

关于“中庸”,程颐说:“不偏不倚叫做‘中',不变不更叫做‘庸';中是天下的正道,庸是天下的定理。

”中庸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

中庸以“诚”和“中”为基本概念,叙述“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学。

故其第一章以“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烛照通篇。

这句话是一个垂示,犹如凤鸟衔至黄帝窗前的“五始之文”(《春秋保乾图》称:黄帝坐于扈阁,凤凰衔书至帝前,其中得五始之文焉),乃是一种瞬间绽现的文采。

是一个自天之命、由微之显、从天命之性到修道之教的过程。

书中说“性”“道”不可须臾离开自身,要从“戒慎”“恐惧”“隐显”“慎独”等方面培养自身的品德,掌握中庸之道,促成中和。

达到中和,则天地万物安处其位,万物便生长发育,生生不息。

“道”源于本身,与自我相分离,而君子要学会反求诸己才能得之。

真正的君子要做到格物致知,去外诱之私,而充其本然之善。

这种自我修养与反省的品质是我们当代大学生所必须有的。

无论遇到什么人或者什么事,不论今后会遭遇怎样的挫折,我们都要学会“反求诸己”,凡事都要从自身找原因,我们应当学习孟子“吾日三省吾身”的品质。

可是,要达到“至诚”的境界又谈何容易呀

特别是我们今天的经济化市场化的社会,达到“至诚”就更加不易。

人性是有很多弱点的,归根结底一“贪”字。

自古贪者都是活得很痛苦的。

而中庸就可以克服人性的贪,从而使人们做到知足常乐。

总之,读过中庸之后,于为人于处世都受益匪浅,受用终身。

4、《荀子》读后感《荀子》全书三十二篇,而以《劝学》为首,非常符合修道的次第。

《劝学》又以“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开篇。

学习是贯穿修道始终的。

没有正确的见地只能是盲修瞎炼。

然而学习又得先有目标。

应该“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这也是教育的根本方向。

这种圣贤教育与功利教育的区别就是“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

”《劝学》这篇最重要的就是讲到了明心见性的方法。

这个方法就是“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有德才能明道。

但德是一切众生所共有的,谓之性德。

然而仅有性德是不行的。

因为众生的性德被无明给蒙蔽了,无法显示其光明清净的妙用,反而显示出污浊的身心世界,令众生枉受轮转六道的痛苦。

只有依靠修德才能使性德的清净光明显示出来。

修德就是积善,积善即是明道的资粮。

善法有世出世间的不同。

这种不同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行者自己的心志之强弱。

所以即使儒家的道,也并不是局限世间的,这种理解是非常肤浅的。

儒家之道行之极处也是可以出世的。

当然,在一切出世法中,佛教是最为高超圆满的。

“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这绝非凡夫之境界。

众生本来是神而明之的,之所以会变成愚昧,实在是性德被障碍的缘故。

因为修德而显出性德,神明不过是性德之用而已,荀子知晓其是自得,非从外来。

“圣心备焉”,圣心即是真心,“备”者恢复也,去妄显真。

荀子所在的时代,佛教尚未传入中国,但绝不可说中国即无悟道者,佛经亦云“一切贤圣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荀子可谓无师自悟,但其之所以能够悟道还是因为其修学暗合道妙。

宣化上人曰成就之后,荀子再谈到了其境界“天见其明,地见其光”。

天地间纯是一片光明,由此可知荀子的证量一二。

最后荀子以“君子贵其全也”作结,勉励后学勿得少为足,当勤精进。

5、《老子》读后感《老子》又称作《道德经》,是先秦道家的基本典籍,相传为战国时期楚国的老聃所作。

老子的言说代表了他对当时政治的反对,和传统政治社会制度的反对。

一、老子对道、德的理解。

老子把天地万物之生的总原理称为“道”,而且老子认为道的作用,是没有意志的,是自然如此的。

万物之所以成为万物的原因就在于道。

《老子》第一章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

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是老子对“道”的一个总的理解。

在老子看来,“道”是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恍恍惚惚的东西。

道,无形无状,是宇宙唯一的存在,“先天地生”,为“万物之始”,是一个终极实在,是万物的根源。

并且在本质上道是不可界定和不可言说的,不能以任何对象来限定它,我们也很难将其特性用语言表达出来。

而老子对“道”的称谓也有很多,包括“无”、“朴”、“一”等。

道是一种无限的、无终止的状态,是一切事物产生的源泉。

“道”不是静止不变的,而是处在永远不停息的,流转与变迁的过程中。

“道”还可以视作阴阳、刚柔等两相对峙的力量、事物、原理之相互转化。

在“有”、“无”这两个概念上,老子认为无是对于具体事务的有而言的,所以无并不是零或什么都没有的意思。

“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老子对于道“无”的外表的形容。

二、老子宇宙事物的变化的看法。

老子认为,事物的变化规律可以用“常”。

“常”具有普遍永久的意思,所以“道”也可以称为“常道”。

而从常道内除的“德”,可以称为“常德”。

而称道为“无”,就又可以称“常无”;称道为“有”,又可以称为“常有”。

老子认为“知常为明”,知道明白“常”的人,依常来规范日常的行为,不轻易为自己谋私利,就可以称为公了。

“知常”指的是依之而行,则又可以称之为“袭明”,或“习常”。

而如果我们不知道宇宙间事物变化的规律,而违背规律,任意而为,是不利于事物的正常发展。

而事物的变化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即当一个事物的发展如果达到了极点,则必然会向事物的相反方向发展。

老子称为“反”或“复”。

所以老子才有“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和“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这样的论述。

老子是道家学派的创始人,他的思想对后世的影响很大。

他对“道”的论述体现了朴素的辩证法。

在为人处世方面,“不盈”、“不争”的思想,对激烈竞争的现代社会人们压力缓解有一定的作用。

6、《离骚》读后感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

《离骚》是一篇具有浓郁的浪漫主义气息的高度艺术性的抒情杰作,它奠定了中国诗歌史上浪漫主义传统的基石,被后世视为浪漫主义的源头。

受楚地巫文化传统的影响,屈原凭借其自由奔放的想象力,以其波诡云谲、变化莫测的神来之笔,将神话传说中的云龙凤鸟、神女天帝,自然界中的香草佳木与现世人间的坎坷际遇糅合错综在一起,在幻想与现实的水乳交融中,创造了一个奇伟瑰丽,迷离缤纷,高远玄邈的艺术世界。

浪漫幻境中的求索既是屈原内心冲突、苦闷的象征,也是他坚贞执着的顽强人格的展现。

对国家真挚深沉的爱和对自我高洁人格的坚持,使屈原始终坚守理想,生死以之,最终以死殉志。

而由其心血凝成的《离骚》,也因此塑造了一个光照千古的不朽人格,千百年来一直影响着中华民族精神和人格的形成。

六朝时人刘勰曾有「不有屈原,岂见《离骚》」的评论,如其所言,《离骚》最震撼人心的就是诗人屈原自我崇高人格的充分展现,这是屈原之前的诗作中所没有的。

透过《离骚》,我们看到的是诗人披兰佩蕙,芳洁清峻的美好形象和刚直不阿,忠贞执着的伟大人格。

面对现实的污浊险恶,屈原清醒地认识到前途的艰险和命运的多舛,但他不愿屈心抑志,宁愿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九死而未悔。

诗人将自然界和神话传说中的花鸟草树随手拈来,妙笔点染,赋予其不同凡响的象征意义,如用佩饰兰蕙表现自己的高洁志趣,用香草美人象征明君,用善鸟芳草代表贤臣,而与之对立的萧艾恶禽则象征谗佞小人,由此大大增强了诗歌的艺术表现力,使全诗都充溢着精采绝艳、绚烂芬芳的审美意境,散发着迷人的艺术魅力。

屈原一心要兴国图强,实现美政,但却蒙冤被谮,眼看自己被楚王疏远,排挤出政治舞台,满腔的爱国抱负即将化为泡影,心中充满了无比的忧愁、悲苦和愤慨,「发愤以抒情」,于是便有了《离骚》这篇震古烁今的不朽诗篇。

7、《逍遥游》读后感一、“逍遥游”——人在天地自然中的精神漫游人教版第四册所选《逍遥游》为《庄子》一书的首篇,主旨是讲人生的境界。

在庄子看来,理想的人生境界就是人生在世能作“逍遥游”。

那么,什么是“逍遥游”呢

先说“逍遥”的语义。

在《庄子》一书中,“逍遥”一词的含义是指一个人在生活中自由自在、悠然自得的精神状态或内心状态。

《庄子》一书中,多次使用到“逍遥”一词,有时单独使用,有时和“彷徨”一词对举使用,但词义始终不变。

如“彷徨乎无为其侧,逍遥乎寝卧其下”(《庄子。

逍遥游》):“彷徨乎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庄子。

大宗师》):“逍遥乎天地之间,而心意自得”(《庄子。

让王》)。

故 “逍遥”的本质是指一个人自由自在、任性适意的人生状态。

其次说“游”。

“游”作为人的主体活动,既可指向人的精神,也可指向人的肉体。

《庄子》一书在使用这个词时也兼有这两个词义。

但庄子哲学是谈人的精神自由的,他关注的是人的精神活动,是要从人的精神自由中寻找人生的出路。

故《庄子》中使用“游”一词时,多数情况下是指向人的精神活动,是指人与自然万物融为一体的“精神漫游”。

“逍遥游”中的“游”也是如此。

“游”是心游,是让心游于“无限时空”中的精神漫游,是让心同“道”、“造物者”、天地自然进行的交游、交往,也就是《庄子。

天下》中所说的“独与天地精神往来”。

在这样的精神活动中,人与自然融为一体,达到了“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庄子。

齐物论》)的泰然状态,从而获得了心灵的自由安宁。

这样的“游”才“逍遥”。

二、“至人”“神人”“圣人”——精神自由的“逍遥”者庄子世界观、人生观的核心是“道”论。

庄子认为,“道”生天地万物,“道”使天地万物生灭流变,无穷无尽。

天地万物(包括人类在内)无论以怎样的形式存在,也无论发生怎样的变化,都是这个“道”运行的结果,也是这个“道”的具体表现,这叫“万物皆出于机,皆入于机”(《庄子。

至乐》)。

“道”的本质特征就是自自然然,无为无不为,无目的又合目的。

人类是顺“道”而生的,所以人的生存,在本质上亦如自然界中的动物植物甚或无生命的天地日月一样,本属自然,无目的又合目的,无所为又是自然天成的。

在《庄子》一书中,“真人”也被称作“至人”“神人”“圣人”。

因为“真人”是依乎天道、顺乎人性自然地活着,达到了至道至性的境地,故庄子又称其为“至人”:“真人”在人世间顺性自然,无为无不为,超凡脱俗,故庄子也称其为“神人”:“真人”是领受了天道自然之精髓的人,在世间生活已无所不通,《说文解字》说:“圣者,通也”,故庄子还把“真人”称作“圣人”。

《逍遥游》中说“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三者名殊而实指为一。

“无己”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无名”“无功”同样是忘我后的任性自然。

这三种状态都是人在体道自然中无为无不为的泰然人生。

唯其如此,“至人”“神人”“圣人”才能“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气之辩,以游无穷”而“无所待”,才能在人生中作“逍遥游”。

8、《秋水》读后感庄子是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争鸣中主张道家学派思想的代表之一。

他写的文章比较浪漫,也非常大气。

下面我就谈一谈学习了他其中一篇著作《秋水》后的一些感悟。

文中的涵义主要是在说明我们人应该以何种心态去处事的道理,即作为人不能怀有“自高自傲”、“贡高我慢”不利的心态。

在《秋水》中也有很多句子可以和现在生活中我们人与人之间关系做对比。

例如:“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善为尽在已”。

这句话的含义即:河伯一向以为他所在的黄河是天下最大的,水势很大,以为天下所有的水全都是流向黄河的,于是自己就非常得意,而导致河伯产生傲慢之心。

其实,这就与我们现实生活中有些情况相同,也是我们常常碰到的事。

当一个人成就了一点事业,或得了一些什么小名利,就会认为自己很了不起,夸大自己的功劳,一自我为中心,然而轻视他人,这正是因为他还没有在外界碰见比自己更厉害的人,所以才会在界内自高自傲。

假如哪天让他到外界去出差或辩论问答,遇见比自己更高一层的人,这个时候就会认为自己还不如他人,所以说我们人,在还没有亲自接触到界外之事时,就不能以为自己很伟大。

因为你一旦看见别人比你更厉害、比你更强大时。

你就会感觉到自己的渺小、微不足道。

我们应该保持“中道”,不能被名利之事所牵引,否则你将会被比你更有见识的人讥笑轻视。

我们只有在“中道”的界线上,才能获得更好的学修。

同样的道理,我们作为一个佛教僧,对于一个邪知邪见深的人,我们不能急于马上给他讲佛法之奥妙,因为这种正知正见可能会令他不但不能接受,反而会认为我们也是魔,令他生气毁谤,这只能等他的因缘成熟了,能够接受真理的时候,我们再去引导他也不迟,这也就是说,当我们要去引导一个人的时候,首先必须观察对方的根机是深、是浅,并且要看他对我们所说的法是否应机,这样才能有所收获。

庄子的《秋水》让我看到了大智大美,道理与思想的引发,也使我的人生能够渐渐趋向一种更高更美的境界。

9、《归园田居》有感好友金铭曾一再推崇,干国祥先生新近上的《归园田居》是其所听过的课当中最好的,此课好到什么程度

用金铭自己的话来说,“课后一小时没有说一句话,当天中饭都没有吃”——因为一直沉浸在课带给他的震撼中。

金铭读课多矣,一般的课自是难以让他有如此的感触,此课一定有其独特之处,我想。

于是从金铭处拷贝干先生的课,等心静下来了,再虔诚地打开聆听。

长假的最后一天,什么事情都没有安排.用过早餐,先做起了预习功夫:找来陶渊明的《归园田居》开始研读,试着对诗有自己的“前见”。

诗不深 ,很好懂。

如何让初二年级的孩子理解此诗的意蕴,这想必是学习此诗的难点,干国祥先生是如何带领孩子们走进陶渊明的诗歌境界的呢

带着这个悬念,我开始了观课。

课的前半部分,干老师由交代背景开始,将《归园田居(其一)》做了解读,让学生明白陶渊明归隐山林的缘由——为了挣脱羁绊心灵的藩篱,回到大自然中,做心灵的主人。

接下来释词,梳句,朗读。

经过了20分钟的稍嫌平淡课堂之后,精彩开始了。

干国祥先生设置了好几层冲突,让看起来有些平淡的课堂,有了波澜。

“这首诗写的是不是一个农民的勤劳生活

”(大意)这一问,将孩子们的认识提升了一层,因为对于孩子来说,这首诗很容易被误读成歌颂农民的勤劳生活。

干老师抓住关键词句,让孩子们明白了,诗所描述的是一个厌倦官场渴望回到大自然的士大夫回归田园的情形。

而接下来的问题,则是本课最为关键的一问:“那么,我问同学们,你赞成他这样的生活方式吗

这样的诗在今天学,有着怎样的意义

”妙哉

此问直接击中了要害。

是啊,在今天,我们学习《归园田居》,究竟有什么意义

干老师不愧为高手,他借助一个八卦图,让孩子们充分选择。

并讨论。

学生开始积极思维,有说学这首诗没有多大意义的,有说有意义的。

经过师生的讨论,孩子们达成了“临时性共识”——陶渊明那种不为世俗生活沾染,追求心灵自由的思想,是值得我们永远学习的。

在此基础上,干老师提到了美国的梭罗和他的《瓦尔登湖》,然后总结出他们的精神境界:清洁思想,朴素生活,后来干国祥先生还“以己证诗”将课推向高潮。

课看到此处,我不禁拍案叫绝

《瓦尔登湖》一书,是我近日正在重读的一书。

读完梭罗的美丽文字,一股清凉的湖水仿佛汇入心间,澄澈见底,将心境荡涤得如一泓秋水,不染纤尘。

梭罗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

”听了干国祥先生的《归园田居》,回想《瓦尔登湖》所描述的世外桃源般的风景,我不由沉思:在我们这个后现代社会里,人类现代文明改造和穿越自然环境之前,是否也该多一些自省与自察

每一个身处繁华都市忙碌在名利场的行色匆匆的人,是否也该多一些追问和反省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归园田居》和《瓦尔登湖》一样,既是属于文学家的,也是属于每个人的,既是属于古代的又是属于现代的。

读一读《归园田居》、《瓦尔登湖》,让身体与豆苗野草亲密接触,让心沾灵染一点湖水的静谧清凉,多一分恬淡与洒脱,少一分浮躁与喧嚣,这不是追逐时髦故作风雅,而是回归自我的必然。

如果人间多几处瓦尔登湖,多几个陶渊明式的“田园”,人类就会多一个安谧宁静的后花园。

10、《念奴娇》感想苏轼的词,不论内容和形式,都不那么拘于一格。

有时放笔直书,便成为曲子中缚不住的句读不葺之诗;有些从内容看也颇为平凡。

正如泥沙俱下的长江大河,不是一道清澈流水。

但正因如此,才能显出江河的宏大气势。

人们可以如此这般地挑剔它,却总是无法否定它。

苏轼这首《念奴娇》,无疑是宋词中有数之作。

立足点如此之高,写历史人物又如此精妙,不但词坛罕见,在诗国也是不可多得的。

他一下笔就高视阔步,气势沈雄: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细想万千年来,历史上出现过多少英雄人物,他们何尝不煌赫一时,俨然是时代的骄子。

谁不赞叹他们的豪杰风流,谁不仰望他们的姿容风采

然而,长江后浪推前浪,随着时光的不断流逝,随着新陈代谢的客观规律,如今回头一看,那些风流人物当年的业绩,好象给长江浪花不断淘洗,逐步淡漠,逐步褪色,终于,变成历史的陈迹了。

浪淘尽——真是既有形象,更能传神。

但更重要的是作者一开头就抓住历史发展的规律,高度凝炼地写出历史人物在历史长河中所处的地位,真是高屋建瓴,先声夺人。

令人不能不惊叹。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上面已泛指风流人物,这里就进一步提出三国周郎作为一篇的主脑,文章就由此生发开去。

乱石崩云,惊涛裂岸,卷起千堆雪——这是现场写景,必不可少。

一句说,乱石象崩坠的云;一句说,惊涛象要把堤岸撕裂;由于乱石和惊涛搏斗,无数浪花卷成了无数的雪堆,忽起忽落,此隐彼现,蔚为壮观。

江山如画,一时多少豪杰——如画是从眼前景色得出的结论。

江山如此秀美,人物又是一时俊杰之士。

这长江,这赤壁,岂能不引起人们怀古的幽情

于是,由此便逗引出下面一大段感情的抒发了。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作者在这里单独提出周瑜来,作为此地的代表人物,不仅因为周瑜在赤壁之战中是关键性人物,更含有艺术剪裁的需要在内。

人间如梦,一尊还酹江月——于是只好旷达一番。

反正,过去如梦,现在也是如梦,还是拿起酒杯,向江上明月浇奠,表示对它的敬意,也就算了。

这里用如梦,正好回应开头的浪淘尽。

因为风流人物不过是浪淘尽,人间也不过如梦。

又何必不旷达,又何必过分执着呢

这是苏轼思想上长期潜伏着的、同现实世界表现离心倾向的一道暗流。

阶级的局限如此,在他的一生中,常常无法避免而不时搏动着。

词坛的新天地就是通过这些创作实践,逐步发展并且扩大其领域的。

苏轼这首《念奴娇》,正是一个卓越的开头。

至今为止,仍然象丰碑似地屹立在中国文学发展史的大道上。

朝花夕拾每章读后感50字

《 狗·猫·鼠》今天,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中的《狗.猫.鼠》。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迅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

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不折磨够就不甘心。

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阿长与<山海经>》描写的是鲁迅家的保姆阿长。

文章生动地塑造了一个非常典型的旧时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形象。

有人比喻这篇文章是鲁迅从记忆土壤中培育出的一朵异常鲜美的“朝花”。

的确,对于这个妇女,鲁迅不但没有避讳写出她的美与丑,反而是怀着真挚的感情怀念她的一切。

不论鲁迅对她是佩服、厌烦、喜欢或是讨厌,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他的感情。

而且我还发现,这个“长妈妈”跟 “孔已己”很相似,同是旧中国的人民,遭遇也差不多,比如他们的名字,都是已经被人遗忘了的,而外号也是随便起的。

可悲的人啊

《二十四孝图》文章讲的是作者忆述儿时阅读《二十四孝图》的感受,揭示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作品对当时反对白话文、提倡复古的倾向予以了尖锐的抨击。

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随便一翻《二十四孝图》,这样的字眼映入眼帘:“卖身葬父”、“埋儿奉母”、“哭竹生笋”。

“刻木事亲”、“埋儿奉母”让人感到冷酷无情;“孝感动天”、“卧冰求鲤”、“哭竹生笋”迷信思想严重;“尝粪忧心”则让人恶心。

孝是应该的,迂腐是愚蠢的,盲从是可悲的,卫道是可恨的。

《五猖会》是鲁迅儿时回忆去东关看五猖会的一件罕逢的盛事。

这篇文章描述了儿时父子之间一场微妙的冲突,“我”对五猖会的热切盼望和父亲的阻难,表现了父亲对儿童心理的无知和隔膜,含蓄地批判了封建思想习俗的不合理。

鲁迅说出了孩子在父母毫不顾及孩子心理时的无奈和厌烦。

在封建统治的社会中,鲁迅生在一个县城里的家境小康的读书人家,遭逢社会变革和家庭的日渐败落。

鲁迅被包围在这种黑暗封建的家庭风习和社会现状。

《无常》描述儿时在乡间迎神会和戏剧舞台上所见的“无常”形象,“无常”这个“鬼而人,理而情”,爽直而公正的形象受到民众的喜爱,是因为人间没有公正,恶人得不到恶报,而“公正的裁判是在阴间”。

从文字来看鲁迅也比较喜欢白无常。

认为他“不但活泼而诙谐”。

而且单单浑身雪白这一点就能在各色鬼怪中十分扎眼,很有“鹤立鸡群”之感。

可以知道在当时的庙会中白无常是个很出风头的角色。

整篇文章都洋溢着作者对活无常的敬佩及赞美之情,先写小时候对他的害怕,和现在对他的敬佩作对比,也拿阎罗王的昏庸和死无常的可怕与之作对比,突出活无常的善心。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我读了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后,十分羡慕鲁迅先生在百草园度过的美好时光。

文中充分描写了百草园给鲁迅先生的童年带来的无限乐趣。

美丽的景色,就让鲁迅先生百玩不厌。

百草园这个乐园仿佛会让读者恨不得马上去那儿饱饱眼福。

这篇文章不仅用百草园的自由快乐同三味书屋的无味作对比,表现了儿童热爱大自然、向往自由的心情,而且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达了鲁迅先生儿童时代对大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情。

《父亲的病》这篇文章十分生动地体现了当时就社会庸医的无能,他们明明知道病已经没法治了还故意蒙骗,看似开的是神丹妙药,其实就是故弄玄虚,使用障眼法,对病是没有一点疗效,搞得家人东奔西走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并且对治病只是忙于应付而草草了事,给人看病都只为的是那些身外之物——金钱。

那时的社会就像鲁迅的父亲一样病重了。

落墨的部分是很令人惊诧的。

“名医”居然对临之将死的人说“不要紧的”果不其然治死了人,却仍然提笔写下百元的药方为死人服下。

荒唐

而那主人仍旧很客气地送他出门。

鲁迅似乎就是在呐喊着,对当时封建、腐败的社会作批判

《琐记》介绍了鲁迅先生冲破封建束缚,为追求新知识,离家求学至出国留学的一段生活经历。

文章从作者切身感受出发,写出了进化论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思想对进步青年的影响。

第九段中说城中唯一的一所中西学堂也成了“众矢之的”。

这也的确说明了封建旧思想的根深蒂固,人们对新思想的不了解、不认同。

令我感受最深的是作者在雷电学堂求学时,校长出了个《华盛顿论》的文题,国文老师竟不知华盛顿是什么。

这也足见当时人们头脑之古旧、思想之老化,人们对新思想的不接受与排斥。

这样的老师,岂不是要耽误学生的学业吗

后面的几段中,也写出了当时一些新文化对青年学生的影响,和老一辈对学习新知识的不支持。

《琐记》可以说是哪个时代社会的一个缩影,很好地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一些现象,是一篇不错的回忆性散文。

《藤野先生》回忆鲁迅在仙台留学时期的生活,记叙了鲁迅与藤野先生的相识、相处,离别的过程和对他的怀念。

鲁迅初到东京时,看到的是清国留学生在饱含中国人的耻辱的上野公园的樱花树下的身影,听到的是留学生们傍晚学跳舞的喧闹。

这让鲁迅甚为厌恶,也正是这样,他去了仙台,在那与藤野先生相识。

藤野先生的衣着模糊,他为鲁迅添改讲义,他就正解剖图,他关心解剖实习,他了解中国女人裹脚。

在这一个个片断中,我看到了那个对学生要求严格的藤野先生,那个对鲁迅关爱有加,毫无民族偏见的藤野先生,那个对科学严谨求实的藤野先生。

这样一位有着高贵人格的老师,也难怪鲁迅说:“在我所认为我师的之中,他是最使我感激,给我鼓励的一个。

”《范爱农》追叙作者在日留学时和回国后与范爱农接触的几个生活片段,描述了范爱农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的遭遇,表现了对旧民主革命的失望和对这位正直倔强的爱国者的同情和悼念。

文中谈到,开始时,两人并非朋友,甚至几次争论过。

但作者回国后,两人再次相遇,就由“敌”转友了。

从此以后,他们几乎成了挚友。

接着,又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使他们成了同事。

但“天下无不散之宴席”,作者与范爱农因工作的原因分别了。

最后,范爱农生活越来越拮据。

一天晚上,在醉酒之后,范爱农失足溺死于河中。

鲁迅对范爱农没有一句正面的赞扬,只是从他的神情“那笑容是从来没有见过的”,从他的行动“实在勤快得可以”表现了革命后的范爱农心情愉快的一面。

范爱农,一位觉醒的知识分子,但是无法在黑暗社会立足,他的内心是痛苦、悲凉的。

简爱第三至四章读后感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也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传世之作。

它成功地塑造了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都采取独立自主、积极进取态度,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小说以其真切感人的情节和细腻传神的笔法深受广大读者喜爱 。

一,苦难的童年 (1___4 章) 地点:盖茨黑德府 人物:瑞德太太(舅妈) 伊丽莎 乔治娜(表兄妹) 约翰.瑞德 贝希(佣人) 阿波特 梗概: 简.爱在出生不久便父母双亡,舅舅收养了她,但不久舅舅也亡故了。

舅妈一直视简.爱为一家人的沉重负担,并极其讨厌她的一举一动。

于是,在舅妈家度过的童年时期,简.爱遭受了巨大的磨难。

最终,在十岁那年,她被送到了洛伍德义塾——

平凡的世界第一部第7章读后感400字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

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

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部长篇,全景式地描写了中国现代城乡生活,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平等人位代表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

他的世界是平凡的,这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

从小处着眼,作者刻画出一个个普通人物平凡的人生旅程,衬托日新月异的时代变迁,反映人们的思想,给人以亲近,给人以启迪。

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

比如说孙少平,我认为孙少平这个人物是全篇文字的主线,通过他的成长和成熟的经历,展现给大家面前的是那个时代整整一代人对生活的憧憬与无奈。

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

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

贫穷曾让许多有理想的人们意志消亡,可在逆境中人们的自卑与懦弱我们没有理由去嘲笑它,相反我们要用另外一种眼光去学会欣赏。

那种战胜自我,重塑信心的渴望中所表现出自卑里的坚强让我敬畏,因为那也是一种精神。

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正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

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

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

他认识到了平凡,也选择了平凡。

  当我费力的打开第一页的时候,就被一个雨雪描写的场面给吸引住了:“…系蒙蒙的雨丝夹着一星半点雪花,正纷纷玲玲的飘洒着…”我喜欢景物描写,给人美的享受,这可能是这本书给我的第一感受,春天到夏天,夏天到秋天,秋天到冬天,冬天又到春天,过度的非常自然,跨越了近10年的季节变化,相同的季节不同的手法描写,让我大览宏图。

  最让我赏识的是,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

……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

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

它应该使我们伟大

什么是平凡

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都该再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

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其中穿插两个字交错复杂的爱情故事。

孙少平是幸福的,因为有田晓霞的出现。

即使他们最终不能到一起,他们都是幸福的。

这也是孙少平平凡生活中的不平凡一点,他遇到了田晓霞。

然而,现实生活中能有多少人能找到自己的真爱呢

对于很多人来说,孙少平的爱情是让人羡慕的。

少安是平凡世界里面写的最成功的人物,我是这么认为的。

真的是把人物形象刻画到了极致。

我甚至感觉少安就是身边的某一位人。

他小时候因为无钱读书而退学,他与润叶的爱情是那么的让人惋惜。

是的,没有浪漫。

少安,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家。

对于家他没有一点点的自私。

为了家里能够维持下去,他放弃了润叶。

尽管书中说他对润叶是一种兄妹之情,但是我们不会忘记他接到润叶给他告白信时他的那种喜悦,甚至抓狂。

润叶这么好的人,少安没有理由不喜欢。

只是我们的少安责任心太强,他在潜意识李认为自己给不了爱人幸福,因此他不敢去谈爱情。

他只有婚姻,没有爱情。

他的老婆必须是能够与他一起撑起这个家的。

再说到少安的事业,可以这么说,少安是一个很精明很勤劳并且思想很先进的人。

在改革开放的浪潮中能够发家致富并不超出我们的意料,他的经历却是几经坎坷,几度起伏。

多么的现实啊,付出才会收获。

有得当然有失,事业上如日中天时他的妻子却病入膏肓。

这又是平凡的世界一大绝笔。

  《平凡的世界》对我的影响也许我现在还无法预测,有一点时肯定的,它给予我一种来自灵魂的震撼。

它改变了青春时期的我。

我的思想,我的行为,我的态度。

真的事无法言语,只记得那段时间自己好像很麻木,就像回到了那个时代,内心充满着各种幻想。

我开始变得多愁善感了,我感觉世界事多么的美好。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

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

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

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童年每一章的读书笔记共12篇200字左右

以下是高尔基《童年》读书笔记一篇和各章节简介:  今天又到了名著推荐的时间。

今天林老师要向同学们推荐的是前苏联作家高尔基的《童年》,高尔基4岁丧父,10岁丧母,他只上过2年学,完全靠自己努力学习奋斗成为了苏联伟大的文学家,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

童年是美妙的,童年是快乐的,童年是幸福的,童年是值得回忆的……而高尔基的童年却是恐怖,悲惨,令人不敢去回想。

就高尔基写的《童年 》这本书来说,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童年》是这套三部曲的第一部,讲述的是高尔基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他跟随脾气暴躁的、日渐破落的小染坊主外公外婆生活的童年时光。

  《童年》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阿辽沙,它的主要内容是讲可怜的阿廖沙三岁就丧父,失去了亲切的父爱,跟着母亲和外祖母,来到了外祖父的一个小染坊。

这是一个充满仇恨,笼罩着浓厚小市民习气的家庭,这是一个令人窒息的家庭。

从此,黑暗的生活降临到阿廖沙的头上。

外祖父的脾气十分的暴躁经常打外祖母和阿廖沙,使阿廖沙幼小的心灵出现了阴影。

阿廖沙的舅舅们为了争夺财产,抛弃亲情,性情暴躁、乖戾、贪财、自私……他们的家里弥漫着人与人之间的炽热的仇恨之雾。

阿廖沙每天过着心惊胆战的日子,只有他的母亲和外祖母疼爱他。

可他的母亲在他十一岁时也去世了……后来阿辽沙又结识了知心朋友——小茨冈,两人无话不谈,结下了深深的友谊.可是,好景不长,可怜的小茨冈被两个凶狠的舅舅害死了.阿辽沙就这样失去了最知心的好朋友.几年后,最疼他的外婆死了,母亲也死了,就被外祖父赶出门靠捡垃圾为生。

尽管作品中描写了那么多目不忍睹的惨事与丑事,整部作品仍然象阳光透过云层一样放射出了乐观主义的思想光辉。

主人公阿廖沙没有被艰辛、痛苦和屈辱的生活所压倒,他满怀信心,奋斗拼搏,冲破种种障碍与不幸,不断探索新生活,这种乐观主义精神使作品在思想内容上带上了积极的色彩。

这本书不仅有严谨的艺术结构,也有出色的人物形象的塑造。

《童年》中高尔基成功地运用了多种艺术手法,塑造了一系列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

残酷自私、阴险暴躁的外公、贪图钱财的舅舅、冷漠无情的母亲、善良慈祥的外婆、快乐能干的茨冈、勤劳能干的老匠人格里戈里、快活可爱的保姆叶夫根尼亚。

这些人物的塑造中婆、外公给读者留下的印象最为深刻。

外婆的形象是俄国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妇女形象之一,她是伟大母亲的象征,也是俄国苦难生活的象征。

她喜欢唱歌、讲故事、跳舞。

她慈爱、善良、刚强,在十分嘈杂和混乱的情况下,也能把人们吸引到她的周围,为艰苦窒息的生活增添了一份欢乐的情调。

书中高尔基通过她的外貌描写、语言、行动以及引用大量民间歌谣、童话、故事等各种形式对其形象进行全方面刻画。

很值得同学们一看,所以林老师要向同学们推荐,希望同学们利用课余时间走进《童年》这部书。

  《童年》各章节简介如下:  第一章  中心人物是外祖母。

她善良、聪明、能干、充满爱心,是千千万万俄罗斯优秀女性的代表,对“我”的一生有着非常大的影响。

本章末尾用充满诗意的美好语言描写了外祖母的肖像和人品,塑造了一个光彩照人的平凡而伟大的人物形象。

年过花甲的外婆跟三、四岁的“我”见面时的第一次“对话”生动活泼,风趣盎然。

早已过不惑之年的高尔基,以三、四岁儿童的口吻、眼光、心理、行为,真实而生动地描写、反映当时的客观现实,深刻而准确地表达自己十分成熟的思想、观点和感情。

语言简洁生动,非常口语化,非常适合人物的口吻和当时的语言环境;情节画龙点睛,人物栩栩如生。

不仅本章,而且全部《童年》,具有这个显著的特点和优点。

《童年》开篇就写得十分精彩。

它可以摘出来绝不止一篇优美的散文。

从译者加的标题就可以大体知道本章内容:一、“外祖母的出现”;二、 “父亲的去世和弟弟的降生”;三、“父亲的安葬”;四、“伏尔加河上的风光”。

《童年》的每一章都是由许多篇这样的优美散文组成的。

《童年》可以比拟为一串珍珠项链,而每一篇散文就是一颗晶莹剔透的珍珠。

比如本章就藏着好几颗这样的珍珠。

  第二章  可以分三大块,也就是三篇优美、精彩的散文。

它们可以分别标题为:“兄弟斗殴”、“凶残的外祖父”、“外祖父来病床看我”。

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祖父。

小说写外祖父毒打外孙们的凶残,令人惨不忍睹,毛骨悚然。

后来他来病床看“我”的情景,又令人觉得此老头儿的身世值得同情,他的精明令人佩服,虽然他的凶狠不能原谅,但也就多少可以理解,特别是在读了第五章他在病中教阿廖沙“我”识字和讲人生哲理以后。

  第三章  分四大块,即由四篇散文或短篇小说组成。

它们也可以有明确的标题。

一、“一双金不换的手”。

伊凡是一把干活的能手,去市场购物时也会替外祖父省钱当小偷;二、“热闹的家庭舞会”,主角是伊凡和外婆;三、“雅科夫的吉他”。

他当然也是舞会的核心;四、“小茨冈的惨死”。

别号“小茨冈”的伊万是本章的中心人物,是外婆的养子,从他生下来被遗弃到他的惨死,写得有血有肉,有情有爱。

小茨冈是个善良、勤劳、能干的小伙子,是“我”童年时最好的朋友。

他的惨死,跟自私卑鄙的兄弟两人直接有关,但根源还在于造成自私卑鄙等劣根性的社会顽症。

  第四章  本章着重写外婆,写她对上帝的虔诚,对人的善良、忠厚,对丈夫的容忍、体谅;写她的聪明,能干,健谈,会跳舞,会讲童话;火灾里指挥若定,火灾后为舅母接生;她是大家庭的好主妇和顶梁柱,是“我”最贴心最亲爱的朋友。

小说中对火灾场面的描写非常精彩。

  第五章  可分上、下两篇:一、外婆和外祖父各自讲述自己的苦难身世。

两人都是早年丧父的孤儿,都曾跟着母亲沿街乞讨,后来也都凭着聪明能干、吃苦耐劳而自立,最后共同挣到目前这种小康家境;二、占更多篇幅的是外祖父教“我”识字和给“我”讲述自己的人生体念和生活哲理。

他对“我”的好奇心有问必答,道理讲得深入浅出,形象生动,透彻明了。

  第六章  写大舅米哈伊尔为了争夺家产带领流氓冲击、攻打外祖父家的暴行。

这不仅深刻地揭露了这个逆子的凶恶嘴脸和丑恶行径,也客观地暴露了千千万万小市民家庭的尖锐矛盾。

在这次父子短兵相接的“战斗”中,阿廖沙“我”担任了火线侦察兵的角色,写得有声有色,相当精彩,可以推出一篇标题为“我注视街上的敌情”的优美散文。

这次“战斗”中善良的外婆由于劝架被醉酒的逆子的钢棍打到了手臂,造成了骨折。

  第七章  也可以分为上、下两篇。

上篇主要写外婆和外祖父各自不同的两个上帝。

外婆的上帝慈悲为怀,赐福人类,主宰一切,洞察万物,外祖父的上帝专横跋扈,法力无边,严厉残酷,人人害怕。

这种对比通过生动的文学描写展现出来,丝毫没有概念化的说教,写得十分精彩,耐人寻味。

下篇主要写街上的所见所闻后的痛苦感受,顺便也重提留在家里的苦恼。

“我”就是在这种家庭和社会环境下生活和成长的。

上篇是写“我”的精神支柱和思想环境,下篇是写“我”家里家外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环境。

两方面都是明显影响我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客观因素。

这显然是上、下两篇合成一章的主要理由。

  第八章  也可分为上、下篇。

上篇描绘了外婆讲童话的情景、本领,还记录下来《隐士和勇士》这篇优美迷人的童话;下篇介绍了“我”的第一个知识分子朋友,一个不知真名实姓、只知外号“好事情”的“外人”和“怪人”,并且着重叙述了他们之间的友谊。

上、下篇之间的内容通过“怪人”听外婆讲童话的场面联系起来。

小说故意用若明若暗的手法,巧妙地让读者心领神会“好事情”和外婆的某种尴尬关系。

  第九章  也可以分成上、下篇。

上篇写“我的好朋友彼得大伯”;小说很重视大人讲故事对儿童的影响。

马车夫就常给“我”讲故事,虽然他的讲故事本领比外婆、外公差多了。

本章最精彩的情节是“我”与三兄弟的友谊。

下篇写“我”和 “三个小少爷”的友谊。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朋友对一个人“心灵面貌“和世界观的形成有重要影响。

小说如实地写了“我”对三个小少爷的好感和羡慕。

外婆支持“我”和三兄弟的友谊,但外祖父、三兄弟的父亲上校奥夫相尼科夫禁止他们交往,甚至马车夫彼得也坚决反对。

马车夫跟“我”因此发生了争吵,这次“争吵”成了联结上、下两篇的纽带。

  第十章  写“我”母亲的突然回家和新产生的家庭矛盾。

一个年轻丧夫、留有幼子、任性好强的不幸女人,在多年离家之后带着痛苦回到替她抚养儿子的、孤苦年迈的父母家长住,由此带来的家庭矛盾和冲突,是不言而喻的。

尤其是她的婚姻大事,过去和现在都是父女矛盾、冲突、争吵、闹架的焦点和导火线。

小说先是详细地写了母亲和“我”第一次见面的情景,接着写了母子之间因为“背诗”而爆发的一次争吵;最后又重点写了父女之间因婚姻问题而爆发的一次大闹架,外祖父气得跪在女儿面前,接着又无故把外婆打伤。

争吵和闹架成了家常便饭;打了再好,好了再打,一家四口就是这样打发日子!  第十一章  主要写母亲回来后的家庭生活,首先是母亲与一些青年男人的交往,虽然用笔不多,写法上也若明若暗,欲说又止;其次写表哥萨沙的逃学和逃跑。

表哥和“我”都是可怜的孤儿,他没有亲母,继母对他不好。

小说对他的逃学写得非常生动具体。

但本章的重点内容还是外婆给“我”讲父亲的身世和父母的婚事。

  第十二章  写母亲再嫁和再嫁后的生活,写“我”的这个“伤心事件”对自己心灵造成的创伤,写这两年里外祖父的家境日益衰落、以至完全破产,搬家不断,住房和生活一次比一次差,几乎真的要上街讨饭了。

“我”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母亲再嫁的事实。

可以说,家庭矛盾主要表现在“我”和母亲之间。

也重点写了上学读书,特别写到一位热爱儿童、循循善诱的教育家。

  第十三章  写外祖父与外祖母分家过日子,写“我”捡破烂为生,写“我”与几个小朋友去河边偷木板卖钱,写这些小伙伴们艰难的生活和彼此的友谊,写母亲的死,最后,写“我”不得不走向“人间”。

所有这些内容,乍看很零乱,但完全符合生活本身的逻辑,因为它们都在写这个家庭的穷苦。

《童年》的悲剧是以母亲之死这悲惨的一幕结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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