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急啊
生而知者之是不存在的,“天才”也是不存在的。
人们的才能虽有差别,但主要来自于勤奋学习。
一文给我的启示是:一个人即使有很高的天赋,但如果不努力学习,也很难取得真正的成就。
仲永的故事是这样的:并非书香子弟的方仲永5岁时便能“指物作诗,立就”,并“自为其名”,且“文理皆有可观者”,因而扬名邑中。
到了十二三岁,才气渐减,“令作诗,不能称前之所闻。
”到了成年,竟“泯然众人矣”。
一个的神童,因为被唯利是图的父亲每天带着四处拜访本县的人,而不让他学习,使得“神童”竟沦为一个默默无闻的“庸人”
这能叫人不扼腕叹惜吗
神童泯然众人,责任在于他父亲,原因是“不使学”。
像方仲永这样的天才,由于后天没有好好学习,尚且要成为普通的人,那么,那些本来就普普通通的人,如果不学习,岂不是连一个普通的庸人还不如吗
所以说:才能来自于勤奋学习
“神童”由于后天不好好学习而沦为“庸人”的,在历史上屡见不鲜;而本来不是“神童”、“天才”,但由于坚持不懈地奋发努力,而成为举世闻名的科学家、发明家的却大有人在。
不是神童,但他终身勤奋学习,很少在午夜两三点以前休息,常常通宵达旦工作,终于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不是神童,中学成绩并不好,大学也是考了两次才被录取,学习也并不出众,后到瑞士一家专利局当了7年职员。
在这7年里,在艰苦的条件下顽强学习、工作,终于奠定了相对论的基础。
不是神童,甚至连初小还未念完但他努力自学,总是以无比坚强的意志和毅力,刻苦钻研自己不懂的问题。
由于他工作时间比一般人长得多,相当于延长了生命,所以当他79岁的时候,宣称自己已是135岁的人了。
不仅在科学上如此,在上也是如此。
不论是谁只要付出和他们同样艰辛的努力,都能取得这样或那样的成就。
作家、等人的成功同样深刻地说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才能来自勤奋学习
伤仲永读后感600字要求提到自己的经历
兄弟还是自己想吧 瞧我 我也是从网上抄的 被老师罚写3000字检查 还是自己写的好 我希望别再出现第二个我啦
字词的解释 伤仲永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
字介 王安石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谥号文,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宋临川人(现为 抚州 东乡县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诗人,唐宋八大家之一(柳宗元 韩愈 苏轼 苏洵 苏辙 王安石 曾巩 欧阳修)。
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官至宰相,主张改革变法。
诗作《元日》、《梅花》等最为著名。
编辑本段原文 金溪民方仲(仲,指在家排老二)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tí)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有些版本为“丐”)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通“攀”】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chèn)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译文 金溪县的乡民方仲永,世代以种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认为这件事很不寻常,渐渐以宾客的礼节对待他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方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达聪慧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 被选入:鲁教版 六年级下册12课文《伤仲永》;人教版 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5课《伤仲永》;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语文教材七年级第一册(初一上学期)第一单元“成长纪事”第4课;苏教版语文7年级下册第5课。
编辑本段注释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于是)就向邻居借笔墨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后署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他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的人感到惊奇,渐渐的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有的人用钱讨取仲永的诗作。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强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的名声相称了。
特殊句式一、省略句:(括号内粗体字为句子省略的部分) ①不使(之)学 ②令(之)作诗 ③受之(于)天也 ④(余)还自扬州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尽净,成为了普通的人。
泯然:消失。
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
然:……的样子 8.还自扬州(倒装句)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从扬州回来。
二、字词解释实词 1.伤:对……感到悲伤 2.民:平民百姓 3.世:世代 4.隶:隶属 5.耕:耕田 6.生:生长到 7.年:岁 8.未:不 9.尝:曾经 10.识:认识 11.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等)。
书,书写(名词作动词) 12.忽:忽然 13.啼:出声地哭 14.求:要 15.异:对……(这里指仲永向他索要书写工具)感到诧异(惊奇) 16.焉:他,代指仲永 17.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8.与:给 19.即:立即,立刻 20.书:书写,写 21.并:并且 22.自:自己 23.为:题写 24.名:名字 25.其:这 26.以:把 27.养:奉养,赡养 28.收:团结 29.为:当做,作为 30.意:意思 31.传:传送 32.一:全 33.观:观看 34.自:从 35.是:此 36.指:指定 37.作:写作 38.立:立刻 39.就:完成 42.其:它,代诗 43.文:文采 44.理:道理 45.皆:都 46.可:值得 47.观:观赏 48.者:……的地方(方面) 49.邑人:同县的人 50.奇:对……感到惊奇 51.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2.稍稍:渐渐 53.宾客:用宾客的礼仪款待他(方仲永)的父亲,宾,名词做状语 54.其:他的,代仲永的 55.或:有的人 56.以:用 57.乞:索要 58.之:它,代诗 59.利:以……为有利的 60.其:这 61.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通“攀”,拉,此指强拉 64.环:四处,到处(全,遍) 65.谒:拜访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从:跟随 71.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2.还:返回 73.于:在 74.令:让 75.作:写 76.称:符合,相当 77.时:时候 78.之:的 79.闻:传闻 80.还:返回 81.自:从 82.复:又,再 83.问:询问 84.泯:完全 85.然:……的样子虚词 86.矣:了 87.之:的 88.通:通达 89.悟:聪慧 90.受:承受 91.之:它,代通悟 92.天:先天 93.之:它,代天资 94.贤:胜过;超过 95.于:比 96.材:同“才”,才能 97.远:差距大 98.卒:最终 99.之:语气助词,可不译 100.为:成为 101.则:就是 102.其:他,代仲永 103.于:被 104.者:不译 105.至:达到 106.彼其:他(彼:他;其:他;同意复合词) 107.如:像 108.此:这样 109.其:不译 110.贤:贤明 111.之:它,代后天教育 112.且:尚且 113.今:现在 114.夫:不译(那些) 115.固:本来 116.得:能够 117.已:停止 118.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119.明道:宋仁宗(赵祯)的年号(1032-1033) 120.先人:这里指作者死去的父亲 121.前时之闻:以前的传闻 122.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的 123.宾客其父:用宾客的礼节款待他的父亲仲永的三个阶段 ①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通悟(幼年) ②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十二三岁) ③泯然众人矣。
(青年,今)编辑本段朗读停顿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
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文章理解题目理解 “伤”,是“为......感到哀伤”的意思[意动用法]。
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强调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伤仲永》选自《临川先生文集》(中华书局1959年版)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的人,人是否能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编辑本段相关古文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① 人之为学,不日进则日退,独学无友,则孤陋②而难成;久处一方③,则习染④而不自觉。
不幸而在穷僻之域⑤,无车马之资⑥,犹当⑦博学审问⑧,古人与稽⑨,以求其是非之所在。
庶几⑩可得十之五六。
若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则是面墙(11)之士,虽子羔、原宪之贤(12),终无济于天下。
字词注释 ①选自《与友人书》,作者顾炎武。
②孤陋:学问和见识浅薄。
③方;地方。
④习染:沾染上某种习气。
习:沾染。
⑤穷僻之域:贫困偏僻的地方。
⑥资:费用。
⑦犹当:还应当。
⑧审问:详细考究。
⑨古人与稽:与古人相合。
稽:合。
⑩庶(sh))几:差不多。
(11)面墙:对着墙壁,即一无所见的意思。
(12)子羔、原宪之贤: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
子羔,即高柴,春秋卫人;原宪,字子思,春秋鲁人。
二人都是孔子的学生。
诗文翻译 人们求学(或做学问),不能天天上进,就要天天后退。
孤独地学习,而不和朋友(互相交流启发),就必然学识浅薄难以成功;长久住在一个地方,就会不知不觉地沾染上某种习气。
不幸住在穷乡僻壤,而又没有(雇用)车马的盘费,还应当广博地学习、详细地考究,与古人相合,来探求学习里边哪是对的哪是不对的,这样差不多能得到十分之五六(的收获)。
如果既不出门(拜师友),又不读书,那就是不学无术的人,即使(你有)像子羔、原宪那样的贤能,也终究无济于社会。
赏析 这篇短文讲了人们求学的道理。
一个人做学问求进取,若不能前进则必然后退。
关于“不日进则日退”这一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一是“独学无友,则孤陋而难成”;二是“久处一方,则习染而不自觉”;三是“不幸而在穷僻之域,无车马之资,犹当博学审问……”紧接着文章从“既不出户,又不读书”去假设,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有“子羔、原宪之贤”也“无济于天下”。
编辑本段读后有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
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
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
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
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
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
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
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
古人说:“业精于勤”。
勤学是成功之母。
勤能补拙。
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
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
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
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
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
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
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
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
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编辑本段文章总结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编辑本段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编辑本段附录虚词用法 一词多义 虚词“之” 1、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
2、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
3、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
4、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
5、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
6、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
7、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
8、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9、受之天——代词,通悟。
10、受之人——兼词,之于。
11、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1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1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1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
虚词“于” 1、 环谒于邑人——到,介词 2、 于舅家见之——在,介词词类活用 1、邑人奇之——对…感到惊奇,形容动词作动词。
2、宾客其父——把…当作宾客,渐渐用宾客之礼对待...,名词作动词。
3、利其然——认为…有利可图,名词作动词。
4、伤仲永——哀伤,惋惜,形容词作动词。
为…感到惋惜。
《伤仲永》
伤仲永王安石作品,选自《临川先生文集》。
这是关于一个名叫“仲永”的神童,五岁便可指物作诗,天生才华出众,因后天自己不要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
文章中心思想:人的知识才能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作品名称:伤仲永创作年代:北宋作品出处:临川先生文集作者:王安石目录作者 原文 译文 注释 方仲永的三个阶段 方仲永生平 文章停顿 文章理解 作者 原文译文注释 方仲永的三个阶段方仲永生平文章停顿文章理解 •读后有感•文章总结 •补充注释•附录 本文被选入: 鲁教版六年级下册12课文《伤仲永》; 人教版七年级下册第一单元第5课《伤仲永》; 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语文教材七年级第一册(初一上学期)第一单元“成长纪事第4课,《伤仲永》(节选前两段); 语文出版社出版语文教材人教版七年级第一册(初一上学期)第六单元23*课《伤仲永》。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晚号半山,.逝世后追谥号“文”,世人称其为王文公,自号临川先生.小字獾郎,晚年封荆国公,汉族,世称临川先生又称王荆公。
临川王安石纪念馆 世称临川先生,江西临川(今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杰出的政治家、文学家、思想家,改革家。
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善于用典故,风格遒(qiú)劲有力,警辟精绝,也有情韵深婉的作品。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现存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江东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又称王文公。
其政治变法对北宋后期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
.与“韩愈、柳宗元、欧阳修、苏洵、苏轼、苏辙、曾巩”,并称“唐宋八大家”。
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pān)仲永\\\/环谒(yè)\\\/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mǐn)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fú)\\\/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yé)
译文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欣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请他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祭拜先父后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王安石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注释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对此感到惊奇,就向邻居借(书写工具)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在诗(后)题上了自己的名字,他的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宗族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有人指定事物让他写诗,仲永立刻完成,其中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县的人都感到惊奇,渐渐地都请他的父亲去做客,还有的人用钱币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前时所听到的相称了。
7.泯然众人矣
(倒装句)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已成为了普通的人。
8.还自扬州(状语后置) 译:从扬州回来。
9.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
译:(他的父亲)从邻居家借来书写工具给他,他立刻写了四句诗。
词语 1.伤:对……哀伤,哀怜 2.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3.民:乡民 4.世:世代 5.隶:属于 6.耕:耕种劳作 7.生:生长到 8.年:岁 9.未:不;没有 10.尝:曾经 11.识:认识 12.书具:书写的工具(笔、墨、纸、砚)。
13.忽:忽然 14.啼:大哭 15.求:索要 16.异:对……感到诧异(意动用法) 17.焉:他,代指仲永 18.借旁近:就近借来。
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19.与:给 20.即:立即,立刻 21.书:书写,写 22.并:并且 23.自:自己 24.为:题写 25.名:名字 26.其:这 27.以:把 28.养:奉养,赡养 29.收族:团结宗族。
收:聚,团结 30.为:当做,作为 31.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32.传:传送 33.一:全 34.观:观看 35.自:从 36.是:此 37.以......为意:以...作为诗的内容。
38.秀才: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9.指:指定 40.作:写 41.立:立刻 42.就:完成 43.立就:立刻完成。
44.其:代指这首诗 45.文:文采 46.理:道理 47.皆:都 48.可:值得 49.观:观赏 50.者:……的地方(方面) 51.邑人:同(乡)县的人 52.奇:对……感到惊奇(奇怪)(意动用法) 53.之:代指仲永的才华 54.稍稍:渐渐 55.宾客:这里是用宾客的礼仪款待......的意思,宾,本文的意思是状语(名词作动词) 56.其:他的,代仲永的 57.或:有的人 58.以:用 59.乞:求取 60.之:它,代仲永的诗 61.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利,认为……是有利的。
其,这。
然,这样。
62.日:每天 63.扳:通“攀”,牵,引,拉。
这里有强要的意思。
(pān) 64.环:四处,到处 65.谒:拜访(yè) 66.使:让 67.余:第一人称代词,我 68.闻:听说,听闻 69.之:它,代这件事 70.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 71.从:跟随 72.先人:指王安石死去的父亲 73.还:返回 74.于:在 75.令:让 76.作:写 77.称:符合(chèn) 78.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时,时候。
之,的。
闻,传闻。
79.自:从 80.复:又,再 81.问:询问 82.焉:语气助词 83.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泯然,指消失的样子。
众人,常人。
(注:不可解释为完全) 84.通悟:通达聪慧 方仲永的三个阶段 ①生五年:自是指物作诗立就 ②十二三: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③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方仲永生平 方仲永(约1020—1040年后),北宋时江西金溪人,世代耕田为生,幼年天资过人,成人后泯为众人。
文章停顿 伤仲永 北宋朝(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文章理解题目理解 “伤”,是哀伤,叹息的意思。
“伤”有三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为仲永这样一个天才最终沦为一个普通人而感到惋惜,第二层意思是为像仲永的父亲这样不重视后天教育,思想落后的人而感到可悲,第三层意思是为那些天资不及仲永,又不接受后天教育,最终连普通人都不如,重蹈了仲永的覆辙的人哀伤。
文体介绍 本文分为三段,先叙后议,属议论体文字。
思想感情 本文通过记叙方仲永才华泯灭的事例,指出了当时不重视人才培养的时弊,强调了后天的学习和教育对人才成长的重要性。
文章的道理 方仲永的通达聪慧,其天资比一般才能的人高得多,可惜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而最终成了一个平凡的人令人感到痛惜,人能否成才,与天资有关,更与后天所受的教育以及自身的学习有关。
要学习,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和对泯灭人才环境的批评。
也对应了孔子的一句话:“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
” 读后有感 读了王安石先生的《伤仲永》,我的感触很深,方仲永这个天才,竟然会最终变为一个普通人,我们对他的遭遇仅仅只有惋惜和同情吗
恐怕还应有一些对方仲永父亲和县人的批评吧,他们为了自己的一些小利益却为社会损失了一个人才。
这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难道比自己的利益更重要吗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应当不只是这个,还有对天才的看法。
天才,顾名思义,从上天那里得到了才华的人。
天才,当然比普通人要优秀很多,只要稍加教育,学习,就能成为一个社会难得的人才。
但为什么方仲永最终成为了一个普通人。
甚至连普通人都不如呢
这是因为他没有接受后天的教育,没有进步,只是原地踏步,而别人却都在努力奋斗,不断进步,最终他只有被超过。
天生的才能固然很重要,但后天的教育也是必不可少的,如果缺乏后天的教育,再好的才能也会被荒废。
反之,一个普通人,经过自己的不断努力,可能也会对社会做出很大贡献。
要得到进步,就应当勤奋地学习。
古人说:“业精于勤”。
勤学是成功之母。
勤能补拙。
近乎智,古今中外的成功者,哪一个是不经历勤奋的学习就得到成就,得到世人的赞扬和敬佩的呢
王献之“用尽三缸水,一点像羲之”,最终成为大书法家。
法国文学家福楼拜的书房窗临塞纳河,因灯光彻夜透明,被船夫当作渔灯,他对天才的认识“天才无非是长久的忍耐,努力吧
”最终他成为了一代大文豪。
他们都并非是天生聪慧。
他们的才能也不一定比方仲永优秀,他们的成功来源于他们的耐心和勤奋。
天才在于日积月累,聪明在于勤学不辍。
一个人,天资再高,如果不勤奋学习,必干不成大事业。
甚至养活自己都很困难;一个人,天资一般,如果能勤奋学习,刻苦用功,必出成果。
勤学是成功里一个不可缺少的内容。
或许我们并不是天才,但让我们现在做起,努力、勤奋地学习,必能干出一番大事业。
文章总结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二百三十四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是暗示其前途无量,而其父贪利导致他才能衰退,后面几笔点出其沦为平庸的原因。
引人深思。
详略处理,有力的突出了“伤”这一主题。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5.幼年时的方仲永有哪些令人称奇的表现(用原文)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附录虚词用法 “之” 1. 忽啼求之——代词,书写工具。
2. 借旁近与之——人称代词,他,仲永。
3. 传一乡秀才观之——代词,仲永写的诗。
4. 邑人奇之——代词,他,仲永。
5. 或以钱币乞之——代词,仲永的诗。
6. 余闻之也久——代词,仲永的事。
7. 于舅家见之——代词,他,仲永。
8. 不能称前时之闻——助词,的。
9. 受之天——代词,通悟。
10. 受之人——兼词,之于。
11.卒之为众人——助词,不译。
“于” 1、环谒于邑人——介词,到。
2、于舅家见之——介词,在。
3、贤于材人远矣——介词,比。
4、受于人者不至——介词,被,引出动作的对象。
自 并自为其名:自己 还自扬州:从。
闻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不能称前时之闻 ——名词,名声 然 父利其然也 ——代词,这样 泯然众人矣 ——形容词词尾 ......的样子 通假字 扳:通“攀”,牵,引 材:通“才”,才能。
古今异义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是:古义:“自是”组合意为“从此”。
今义:判断动词) 或以钱币乞之(或:古义:不定代词,有的。
今义:或许,或者。
) 其文理皆有可观者(文理:古义:文采或道理。
今义:表示文章,内容或语句方面的条理) 稍稍宾客其父(稍稍:古义:渐渐。
今义:稍微。
) 泯然众人矣(众人:古义:平常人。
今义:许多人,大家。
) 词类活用 形容词作意动词 “邑人奇之”之中的“奇”,是“以……为奇”的 意思 “父异焉”之中的“异”,是“对……感到惊异”的意思 名词作意动词 “父利其然”之中的“利”,是“以……为利”的意思 “宾客其父”之中的“宾客”,是“把……当作宾客”的意思 名词作状语 “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中的“日”名词作状语,是“每天”的意思 动词用作状语 “忽啼求之”中的“啼”,原是动词“出声哭”的意思,这里作状语“哭着”的意思 一词多义 自: 1.并自为其名(名词,自己) 2.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介词,从) 闻: 1. 余闻之也久(动词,听说) 2. 不能称前时之闻(名词,名声) 其: 1.其诗以养父母(代词,这) 2.稍稍宾客其父(代词,他的) 然: 1父利其然也(代词,这样) 2泯然众人矣(形容词词尾……..的样子) 宾客: 1稍稍宾客其父(动词,以宾客之礼相待) 2于是宾客无不变色离席(名词,客人) 为: 1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动词,成为) 文言句式 1.判断句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2.省略句 省略宾语 “不使学”中省略宾语“之”,可补充为“不使之学”;“令作诗”中也省略宾语“其”,可补充为“令其作诗”。
省略主语 “还自扬州中省略主语“我”,可补充为“我还自扬州”。
省略介词 “受之天”中“之”后省略“于”,可补充为“受之于天”;“借旁近与之”中“借”后面省去了介词“于”,可补充为“借于旁近与之”。
3.倒装句 “还自扬州”是倒装句,正确的语序是“自扬州还”。
伤仲永的试题
1.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答:说明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的关系,强调后天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答: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既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你对题目是怎样理解的? 答:伤是哀伤感伤之意.仲永,即方仲永,本文的一个神童.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可伤之道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为实例,说明一个人有天分不足诗,唯有后天的教育与学习,才能让人精益求精,更上一层楼,才能够真正成才. 4.你怎样理解文中的泯然众人矣? 答:泯然众人矣一句点明结局,痛惜之意溢于言表,发人深省.再过七年以后,是方仲永的第三个阶段,才能衰竭,成为了普通人. 5.作者主要表达的意思是什么? 答:本文通过叙述方仲永因为父亲不使学,而从神童到成为普通人的变化过程,说明天资固然重要,但没有好的后天的教育,再好的天赋也不可能得以发挥.告诉我们学习和教育对于人才的培养十分重要!
伤仲永的解释帮忙翻译一下
伤仲永目录 一、全文浏览 二、正确读法 三、题目意义 四、注解译文 五、作者简介 六、重点词句 七、教材参考 读后有感 八、历史反例 九、特殊句式 八、历史反例 九、特殊句式 [编辑本段]一、全文浏览 伤仲永 shāngzhòngyǒng()「中小学生必读文言文」 选自《文集》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
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晚步》 小雨轻风落楝花,细红如雪点平沙。
槿篱竹屋江村路,时见卖酒家。
梅花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孤桐 天质自森森,孤高几百寻。
凌霄不屈己,得地本虚心。
岁老根弥壮,阳骄叶更阴。
明时思解愠,愿斫五弦琴。
《谢公墩》 万事付鬼?,耻辱何足论。
《岁晚》 月映林塘淡,风含笑语凉。
俯窥怜绿净,小立伫幽香。
携幼寻新的,扶衰坐野航。
延缘久未已,岁晚惜流光。
《山行》 出写清浅景,归穿苍翠阴。
平头均楚制,长耳嗣吴吟,暮岭已佳色,寒泉仍好音。
谁同此真意,倦鸟亦幽寻。
[编辑本段]二、正确读法 伤仲永 北宋朝()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
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
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
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
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
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编辑本段]三、题目意义 伤,是“哀伤,叹惜”的意思。
伤仲永,即怜惜方仲永这个幼时天资聪颖的神童由于没有好好学习,以致长大后竟成为默默无闻的庸人。
《伤仲永》选自《文集》(1959年版) 文章中心 写仲永因后天不学终于由神童沦为常人甚至连常人都不如的可悲经历,申述之旨。
文章的道理 即使有先天的才能,后天不努力学习,再聪明的人也会不行的,“泯然众人矣”既表达了仲永的现状,又表达了对仲永的失望。
[编辑本段]四、注解译文 译文: 金溪百姓方仲永,世代以耕田为业。
仲永长到五岁的时候,不曾认识书写工具,有一天忽然哭着要它们。
他的父亲对此感到诧异,借邻居的书写工具给他,仲永立刻写了四句诗,并且自己题上自己的名字。
他的这首诗把赡养父母、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内容,传送给全乡的秀才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写诗他能立刻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观赏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此感到非常惊奇,渐渐对他父亲以宾客之礼相待,还有的人用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带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仲永学习。
我听说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跟从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了。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仲永的才能已经消失,完全如同常人了。
” 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远远地超过有才能的人。
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则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能够成为普通人就为止了吗
[编辑本段]五、作者简介 王安石,生于天禧五年(公元1021年),卒于元佑元年(公元1086年),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
宋临川人(现为 上池自然村人),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之一。
在北宋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诗“学杜得其瘦硬”,长于说理与修辞,善用典,风格遒劲有力,警辟精绝,亦有情韵深婉之作。
著有《临川先生文集》。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庆历二年(1042年)登杨寘榜进士第四名,先后任淮南判官、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提点刑狱等地方的官吏。
治平四年(1067年)神宗初即位,诏安石知江宁府,旋召为翰林学士。
熙宁二年(1069年)提为参知政事,从熙宁三年起,两度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推行新法。
熙宁九年罢相后,隐居,病死于江宁(今江苏南京市)钟山,谥号“文”。
其政治变法对宋初社会经济具有很深的影响,已具备近代变革的特点,被列宁誉为是“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 [编辑本段]六、重点词句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奇怪 6.借旁近:从邻居那里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内容; 11.观:欣赏;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相待;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到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听说;知道 28.泯然:消失。
指仲永的才华完全消失,和普通人一样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通悟:通达聪慧 32.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3.固:本来。
34.文理:文采和道理。
35.利:以……为利。
36.可:值得。
37.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8.谒:拜访.环谒:四处拜访. 39.书具:写字的工具,指笔、墨、纸、砚 40.异焉:对此(感到)奇怪 41.彼其:他 42.贤:胜过 43.材人:有才能的人 44.自:回到 45.金溪:地名,现在江西金溪 46.尝:曾经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从邻居那里借来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的诗以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为主题。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可观赏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完全成为平常人了。
[编辑本段]七、教材参考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答案: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解析: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答案: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解析: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
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
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
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编辑本段]读后有感 小时候才华横溢的方仲永,不到二十岁就“泯然众人”了! 读罢此文,我不禁为之而“伤”。
我“伤”愚昧无知、贪图蝇头小利的方父。
由于他的“不使学”,间接地扼杀了一个英才。
我“伤”随波逐流、整日“环谒邑人”的仲永。
由于他“不受之人”,直接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文中所写的方仲永五岁时的表现,俨然是一个神童,但他后来才能丧失,令人惋惜,令人警醒。
俗话说,“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会落后”。
道理再明白不过了———一个人先天的条件再好,后天不琢不学不勤不练,也会成为一事无成的凡夫俗子,方仲永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如果方仲永立场坚定地变“不使学”为“我要学”,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人们不是“伤仲永”,而是“赞仲永”“学仲永”…… 我想,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一定会充分发挥自己得天独厚的先天优势,不断充实自己,厚积薄发,使自己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知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
假如我是方仲永,我会深知“业精于勤,荒于嬉”的道理,把“99%的勤奋+1%的天才=成功”当作座右铭,时刻提醒自己。
即便小有成就,也不沾沾自喜,自我满足,而是更加努力地学习,使自己能“更上一层楼”。
读完《伤仲永》这篇课文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我是一块璞玉,定要尽情地“琢”,使之成“器”;是一块锈铁,也要不懈地“磨”,使之成“针”。
[简评] 本文是一篇读后感,除了感悟深刻独到、语言生动精练之外,它的谋篇布局也是非常出色的,“引”“议”“联”“结”四个环节,环环相扣,步步深入。
第一步“引”:简要地引用原材料,表达了作者的惋惜之情,以引起读者的同感。
(第①自然段) 第二步“议”:从材料体现出来的观点生发开去,分析方仲永沦为庸人的原因。
(第②③④⑤自然段) 第三步“联”:联系现实生活,作者用“假设”组段,提出成才的先天条件和后天努力的关系,突出所阐述的观点。
(第⑥⑦自然段) 第四步“结”:从材料给人启示的角度提出个人见解,总结全文,表达了“勤奋学习,立志成才”的美好愿望。
(第⑧自然段) 该文为同学们写“读后感”提供了范例,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编辑本段]八、历史反例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想君小时,必当了了。
”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编辑本段]九、特殊句式 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伤仲永的译文是什么
金溪平民方仲永,世代耕田为业。
仲永出生五年,不曾认识笔、墨、纸、砚,(有一天)忽然放声哭着要这些东西。
父亲对此感到惊异,从邻近人家借来给他,(仲永)当即写了四句诗,并且题上自己的名字。
这首诗以奉养父母、团结同宗族的人为内容,(他父亲把诗)传送给全乡的读书人观赏。
从此,指定物品让他作诗,(他能)立即完成,诗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同县的人对他感到惊奇,渐渐以宾客之礼对待仲永的父亲,有的人还花钱求仲永题诗。
他的父亲认为这样有利可图,每天拉着仲永四处拜访同县的人,不让(他)学习。
我(王安石)听到这件事很久了。
明道年间,我随先父回到家乡,在舅舅家里见到他,(他已经)十二三岁了。
让(他)作诗,(写出来的诗已经)不能与从前的名声相称。
又过了七年,(我)从扬州回来,再次到舅舅家,问起方仲永的情况,回答说:“(他的)才能已经完全消失,成为普通人了。
” 王先生说:仲永的通晓、领悟能力是天赋的。
他的天资比一般有才能的人高得多。
他最终成为一个平凡的人,是因为他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
像他那样天生聪明,如此有才智的人,没有受到后天的教育,尚且要成为平凡的人;那么,现在那些不是天生聪明,本来就平凡的人,又不接受后天的教育,想成为一个平常的人恐怕都不能够吧? 六、作者介绍 [编辑本段] 王安石尽其才”。
嘉佑二年(1057)即改任常州知州。
提点江南东路(治饶州,今江西鄱阳)刑狱,不久入为三司度支判官。
向仁宗上《言事书》,力言当从培养、使用人才的各个环节着手改革吏治,兼及理财、军事等各方面的改革,实为后来变法的早期纲领或理论雏形。
仁宗赞其文才,拔为知制诰,然对改革不加采纳。
再上《时政疏》(又名《本朝百年无事札》;一说呈于熙宁元年,神宗时,强烈呼吁及时改革,“有为之日,莫急于今日;过今日臣恐有无所及之忧”。
嘉佑八年(1063)仁宗死,不久母丧回江宁守制,离职去。
英宗在位四年,居家不出。
(1021~1086) 北宋大臣。
唐宋八大家之一。
原籍抚州临川(今江西抚州),生于临江军(治今江西清江)。
字介甫,号半山。
父王益,进士出身,长期在今江西、广东诸州县任职,卒于江宁府(治今江苏南京)通判任上,全家举迁后久贫口众”不愿就翰林馆职,其间仅一年任太常寺群牧判官,坚请离京出任东南地方官吏,“得 治平四年(1067)神宗即位吕惠卿与曾布互争失和,神宗权罢新法,愤而辞职凡六次,出知江宁府,离相位而去。
次年二月,复相,终因与神宗不合,变法进展困难,一年不到,再次辞相,出判江宁府,退居江宁半山园。
封爵荆国公。
晚年好佛,闲赋以著述《字说》为娱,仍不忘变法。
元丰八年(1085)神宗死,次年,哲宗改元“元佑”,太皇太后高氏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先后罢免役、青苗法。
次年四月病逝。
谥“文”,故史称“王文公”。
有《王文公文集》、《临川先生文集》及《周官新义》、《诗义钩沉》辑本等传世,余佚。
七、重点词句解释 [编辑本段] 一、词解 1.隶:属于; 2.世隶耕:世代从事农业生产; 3.未尝:不曾; 4.求:要求 5.异:对……感到诧异 6.借旁近:就近借来; 7.与:给; 8.书:写; 9.为:题写; 10.以……为意:把……作为诗的主旨; 11.观:看; 12.自是:从此; 13.是:这、此; 14.就:完成; 15.者:......的地方; 16.稍稍:渐渐; 17.或:有人; 18.宾客:用宾客之礼款待,名词动用(请客); 19.邑人:同县的人; 20.乞:求取,这里指花钱求仲永提诗; 21.利其然:贪图这样(以此有利可图); 22.扳:通“攀”,牵,引; 23.环谒:四处拜访; 24.使:让; 25.从:跟从; 26.称:相当; 27闻:名声 28.泯然:完全消失。
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
29.不至:没有达到(要求)。
30.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31.夫:句首发语词,不译。
32.固:本来。
33.文理:文采和道理。
34.利:认为……有利可图。
意动用法. 35.可:值得。
36.秀才:这里指一般学识优秀的士人。
37.谒:谒见,拜访 二、句解 1.父异焉,借旁近与之。
译:父亲感到十分奇怪,向邻居借给仲永。
2.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译:并且自己在诗上题写上了名字,他以诗把赡养父母、与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作为诗的内容。
3.自是指物为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译:从此只要别人指定东西就能写诗,马上完成,它的文采和道理都有值得看的地方。
4.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译:同乡人感到奇怪,逐渐用宾客之礼款待他父亲;有人还用钱来求取仲永的诗。
5.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译:父亲认为这有利可图,硬拉着仲永到处拜访同乡人,不让他学习。
6.不能称前时之闻。
译:不能与以前所听说的相符合。
7.泯然众人矣
译:仲永的特异之处消失净尽,以成为普通人。
八、人教版教材参考 [编辑本段] 一、整体把握 本文借事说理,以方仲永的实例,说明后天教育对成才的重要性。
文章分两部分:叙事部分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却因其父“不使学”而最终“泯然众人”,变得平庸无奇;议论部分则表明作者的看法,指出方仲永才能衰退是由于“受于人者不至”,强调了后天教育的重要。
文章通过方仲永这一实例说明具有普遍借鉴意义的道理,给人以深长的思考。
本文的语言十分精当。
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
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
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
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对本文语言精当的特点,可以逐词逐句体察、品味。
本文语言平实而又不乏感情色彩。
文章以“伤仲永”为题,写的是可“伤”之事,说的是何以可“伤”的道理,字里行间流露着作者对一个神童最终“泯然众人”的惋惜之情,对“受之天”而“受于人者不至”者的哀伤之情,并以鲜明的态度表明作者的观点。
二、问题研究 1.本文为什么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 本文详写方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这样安排暗含了文章的主旨,是符合作者意图的。
王安石写这篇文章,意在以方仲永为反面的例子,来说明“受之人”即后天教育的重要性。
题目中的“伤”字,就已经透露这一点。
“伤”是哀伤、哀怜的意思。
作者为什么“伤”仲永?因为方仲永天资非凡而“受于人者不至”,最终“泯然众人”。
但这不是仲永自身造成的,不能怪仲永,因为他毕竟是个孩子,不能掌握自己的命运;这是他贪财短视的父亲造成的。
文章在首段叙事中详写仲永才能初露时的情形,有两条线索:一条从叙述方仲永才能的突然显露到声誉日隆;另一条叙述仲永父亲从发现儿子才能到以儿子才能为谋利手段。
这样写的用意:一是说明“仲永之通悟”确实是“受之天”,有先天的因素;另一方面,正是在这个时期,就已经埋下才能衰退的种子,即“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说明仲永未能受到正常的后天教育。
至于仲永长大后才能衰退以至丧失殆尽,则是“不使学”的必然结果,当然不必多说。
叙事部分已经蕴含了所要说明的道理,因此议论部分也不必多说了。
2.“余闻之也久”这句话在本文叙事中有什么作用? 本文叙事采用了见闻录的方式,第一段是“闻”,第二段是先“见”后“闻”,依次写方仲永五岁时才能初露时的情形、十二三岁时才能衰退时的状况和又过七年后“泯然众人”的结局,表明方仲永才能变化的三个阶段。
叙事一气贯通而又层次分明,详略有致而又结构紧凑,内容集中而又意旨鲜明。
这种见闻录的方式还使方仲永与“我”发生了联系,富有生活气息,给人以真切之感。
文章叙事部分按时间顺序把“闻”“见”“闻”三个片断结为一个整体,其中的过渡句就是“余闻之也久”这句话。
此句中的“之”字承前,指仲永才能初露时期的情形;“闻”“久”二字则表明作者长期不在家乡,仅从传闻中得知,尚未见到仲永——这最后一点是暗含在全句话中的。
如果把这一点意思明说出来,则全句应是“余闻之也久而未见其人”。
这样,下文再说“见”就十分自然了。
由此可见,“余闻之也久”这句话,是用一明一暗的两层意思来实现上下文的过渡的。
3.怎样认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 结尾的议论部分就事说理。
作者认为“仲永之通悟”是“受之天”,他的才能衰退的原因是“受于人者不至”,并引发天赋不如方仲永的人如果不“受之人”,结果将更不可设想的感慨。
这段话论说事理,步步推进,辨明了“受之天”与“受之人”的关系,令人深感“受之人”的重要。
作者所说的“受之天”,是指人的天资;“受之人”,是指后天教育。
作者认为,二者之间,后者更为重要,即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是否成才是至关重要的,这一观点无疑是正确的。
这里要注意,“受之人”是说人所受到的后天教育,而不是说人自身的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方仲永因其父“不使学”而根本无从学习,无从努力),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而后者并不在本文的议题之内。
但我们却可以从中受到启发,对我们认识人的天资与后天学习和主观努力的关系不无裨益。
练习说明 一 仔细阅读课文,回答下列问题。
本题引导学生熟悉课文,理清文章脉络,把握作者观点。
1.方仲永的变化经历了哪几个阶段? 第一阶段:“仲永生五年……其文理皆有可观者。
”写方仲永幼年时天资过人,具有作诗才能; 第二阶段:“……十二三矣。
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
”写十二三岁时的方仲永才能衰退,大不如前; 第三阶段:“又七年……泯然众人矣。
”写方仲永又过七年后完全变成一个平庸之人。
2.方仲永由天资过人变得“泯然众人”,原因是什么? 从方仲永个人情况来看,原因是“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贪图小利,目光短浅,而“不使学”。
从道理上来说,原因是作者在后面的议论中所认为的那样,方仲永“卒之为众人”,是因为“其受于人者不至”,即没有受到后天正常的教育。
3.最后一段的议论讲了什么道理? 见“课文研讨”。
二 熟读全文,参照以下示例,注意句中的停顿。
这是一道诵读训练题,重在培养学生掌握句中停顿的诵读能力,但也可以培养理解句意的能力。
1.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2.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3.余闻之也\\\/久。
三 翻译下列句子,注意其中加线的词的意思。
这些句子中加点的词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用法特殊的(“奇”“宾客”“利”),一种是文言常用虚词(“于”)。
1.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
奇:对……感到惊奇。
宾客:以宾客之礼相待,把……当作宾客。
2.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利:认为……有利可图,把……看做有利可图。
3.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
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
于:比。
于:被。
四 △以“由方仲永所想到的”为题,在课堂上即席发言,自己确定发言的角度和观点。
本题意在训练学生确立观察角度、从材料中提炼观点的能力,以及阐述观点的语言表达能力。
要求发言中心明确,层次清楚,语言简练。
限定时间,是要求迅速思考、快速组织语言。
要启发学生从方仲永的事例中提炼观点,不拘一格。
教学建议 一、让学生自己利用课文注释和工具书读懂课文,并独立完成作业,以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教师略加点拨,适当答疑。
二、虽然本课没有要求背诵,但仍要重视诵读。
课文一定要熟读,最好能背下来。
三、要抓住本文借事说理的特点,弄清材料与观点的关系,理解作者的思想观点。
四、注意本文详略得当的写法,揣摩精当的语言。
有关资料 补充注释 1.收族:《仪礼·丧服》郑玄注:“收族者,谓别亲疏,序昭穆。
”《礼记·大传》孔颖达正义:“‘收族故宗庙严’者,若族人散乱,骨肉乖离,则宗庙祭享不严肃也;若收之,则亲族不散,昭穆有伦,则宗庙所以尊严也。
”因此,“收族”的意思是:以上下尊卑、亲疏远近之序团结族人,使不离散。
方仲永的试笔之作“以养父母、收族为意”。
“养父母”,是“孝”的表现,“收族”,是“仁”的表现。
五岁的孩子能有这样的志向,这在封建时代是很了不起的。
因此,难怪人们在赞扬之余,还特地把这首诗送给本乡的读书人去看,让他们来评定。
2.传一乡秀才观之:“秀才”,在唐宋时是对一般读书人的称呼,跟明清两朝经过县试及格的生员不同。
“一乡”,全乡。
这句话应理解为传给全乡的读书人看,不是只给某个秀才看。
3.指物作诗:即作“咏物诗”。
过去训练儿童作诗,常常指定一件物品为题,要求在诗中既能说出该物品的特点,又能借此表达某种思想感情,是作诗的起步训练。
4.明道中,从先人还家:“明道”,宋仁宗年号(1032~1033)。
“先人”,这是对已故父亲的称呼。
按:王安石父亲名益,字损之,天圣八年(1030)曾以殿中丞知韶州(现在广东省韶关市),三年后以丁忧离职还家,王安石(当时13岁)随行。
据此,这次还家当在明道二年(1033)。
宝元二年(1039),王益卒于江宁(现在属江苏省)通判任上。
王安石此文写于庆历三年(1043),故称“先人”。
九、历史宏观主义的参照对比的反例 [编辑本段] 1.莫扎特的父亲也带他儿子从小到全国各地巡回演出,领略各地风光,陶冶情操,签名拍照,其中不乏王宫贵族,达官显贵,也结识了许多技巧高超的民间艺人,流浪琴手,在切磋中进步,可你瞧瞧人家。
2.三国时期的孔融的故事大家都很熟悉吧,一天,一群客人来他们家作客,大家都夸孔融聪明伶俐,只有一个高官不屑,高官说:“小时聪明,大时了了”就是暗指孔融长大后会不聪明,7岁的孔融反诘道:“那你小时候一定很聪明了。
”那高官羞窘交加,跑路了,后来和孔融成了好朋友,并因此成了孔融他爸的晚辈,虽然他们本来是平辈。
十、特殊句式 [编辑本段] 一、省略句:(粗体为句子补充) 1、不使 之 学 2、令 之 作诗 3、受之 于 天也 4、余 还自扬州 二、倒装句:还自扬州 现代语序:自扬州还(状语后置) 伤仲永 文 \\\/ 莫少白 荒诞不经的历史演绎,张冠李戴的唐诗宋词,诗人的嘻笑夸张,名人的冷嘲热讽,文笔的酣畅娴熟,现实的映照反观,风趣的寓庄于谐,使小说颇具可读性。
引子——也是末章 很多年以后,我又看到了王安石。
此刻在我面前的已不是当年意气风发神采奕奕令人瞩目的宰相。
他骑在一头瘦骨嶙峋的小毛驴上,着一身青色的粗布长衫。
稀疏的白色的须发在风中凌乱不堪,脸上如刀刻般的皱纹像一条条蠕动的细小蚯蚓。
眼睛似乎再也很难张开,只能在眼皮沉重的一开一合中隐约看到那一点浑浊。
他已然垂垂老矣。
看到我,他艰难地从驴背上翻身下来,迈着蹒跚的步子走到我面前,干枯的双目里露出些许的欣喜:“你知道方仲永吗
” 我说:“泯于众人矣。
”然后背起锄头走向自家的一亩三分地,留下老人孤独地立在料峭的春风里,凄凉地颤抖。
一 我所生活的那个时代,有一个叫作诗人的群体。
他们桀骜不驯、狂放不羁,曰不食人间烟火;他们对酒当歌、梅妻鹤子,做自由散漫状;他们以贫穷为荣,以奢靡为耻;他们有自己的习惯、礼仪和黑话。
我听说过一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诗人的故事,人们把他因饥饿而呈现出的根根肋骨称作“傲骨”;我听过一个爱发酒疯的诗人的传说,他因看到当朝皇帝形容委琐老婆却倾国倾城而心生嫉妒,于是趁着皇帝请他喝酒的时候大耍酒疯,要皇帝最器重的小弟给他脱鞋,叫那位倾国倾城的妃子给他磨墨,人们把他的耍酒疯唤做“笑傲王侯”。
总之,那时候在我眼中诗人是一种和正常人不同的物种。
所以后来当我成名以后,有人称我为诗人的时候我便会脸色骤变,破口大骂:“你才诗人,你们全家都是诗人
” 诗人作为表象的傲气下面,掩藏的是无限的绝望,那是一种好似陷入泥潭的人做完困兽般的挣扎后的状态。
所以他们急切地想要别人的认可,他们高谈阔论,把原本完整的句子劈柴般剁成整齐的小段以显示自己与一般人不同的有深度,他们一边叫嚣着“贫贱不能移”云云做清高状,一面频繁出入似海的侯门,为肉食者的腐朽生活再添一笔靡靡之音。
在乞讨到一点可怜的酒钱后又一边狂饮一边呼喊“千里马在此,伯乐何在”之类的调子。
诗人的内心充满了矛盾、迷茫与惆怅。
他们的到来是一个必然,也是上天犯了错误后的将错就错。
我在看到这一点的时候,正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和我爹一起锄地。
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爷爷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我爹的爷爷还是老实巴交的农民。
所以生于根正苗红的三代贫农家的我也成了老实巴交的农民,尽管我觉得自己很聪明。
这是不是有点逼良为娼的意思
我已经记不起多少细节了,只知道那天的太阳是可诅咒的。
它像来自地狱的烈火,像吐着阴冷氤氲的无底深渊,像四处播洒恐惧的魔鬼,像蚕食一切无孔不入的瘟疫,像人内心无法填盍的欲望一样可怕。
它要把这一切拥入自己的怀中,看着它们在自己的拥抱下青烟寥寥,直至化作尘埃。
在这毒辣的光和热下,我和爹在自家的一亩三分地里锄草。
老爹真的很厉害,从早晨到现在没有歇息一次。
而我这已经是第五次停下来了。
每一次都不再想动弹。
壶里的凉水早已被滚烫的地面烤热,地头的大槐树也不能再为我遮挡丝毫的暑气。
它早没了早晨的坚挺,枝桠残疾了一般无力地耷拉着。
原本翠绿的叶子也如一个病入膏肓的老人佝偻着背,几只知了趴在树干上有气无力地叹息着。
“嘿,加把劲儿,锄完回家
”父亲又喊起了号子。
他已经锄完了自己的那一块,正迎头帮我。
我仿佛没有听见父亲的话,因为我正在思考关于诗人的问题。
我看看天上那白晃晃的一块,脑袋一阵眩晕,一股可怕的脉动猛然从心底传来,敲打着我的耳膜,敲打着我的灵魂。
然后我抹抹额头上的汗珠,挥动锄头,在大槐树身上刨出一大块白,抓起一块土坷拉在上面龙飞凤舞:“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 我写了一首诗。
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那个时候,当时的感觉仍记忆犹新。
那几分钟就像几个世纪,我完全沉浸在了诗的意境和神韵之中——好吧,也许我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神韵,或者说那首后来给我带来很多麻烦的破诗就没有什么神韵——忘却了外界的存在,忘却了灼人的热,忘却了劳动过后的疲惫,忘却了还没有锄完的地,以至于我爹来到我身后都不知道。
前面说过我爹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属于扁担躺下来就不知道是个“一” 字的那种。
但俗话说得好,没吃过猪肉总见过猪跑。
我爹虽然没什么文化,但诗还是见过的,还见过不少名诗。
所以当他看到我写在树干上的那整齐的四行的时候,不禁惊奇怪万分。
我爹一向很崇拜会写诗的人,不曾想现在自己家里出了一个,而且这个人还得管他叫爹。
当我写出人生中的第一首诗的时候,王安石正在汴京的街头春风得意马蹄急。
王安石。
如今的王安石早已不是当年的穷酸秀才了,身为朝臣,官居重位。
更兼经纶满腹,才华横竖都溢。
一手诗文曾让多少英雄垂泪,美人断肠,游子伤神。
有野史说:早年的王安石屡屡失意,一时想不开,欲投河自尽。
在面对滔滔不绝的连绵波涛之时,心中感慨,乃自言自语:“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说到这里,见一渔翁正唱着渔歌悠然自得地垂钓,又道:“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石虽不才,不敢妄称才高八斗学富五车,也是饱读诗书,无奈人情冷暖事态炎凉,还不如这渔翁潇洒无忧。
”正欲纵身投身河中落个自在,却闻得耳边有人说到:“临川羡渔,不如归而结网。
”寻声望去,正是那渔翁。
王安石见老者红光满面,虽没有仙风道骨,却也是精神矍铄。
正想上前问好,那渔翁却已经划船离开了。
王安石想想老人的话,觉得茅塞顿开,于是放弃了死的念头,重新拾起狼毫,含窗苦读。
还就那老者的话自取别号“临川先生”。
很多年以后,那是一个春天,王安石又来到了那条河边,他沐浴着和煦的春风,回忆起那位荡舟离去的渔翁,感叹自己离家多年,功名未成不说,自身如浮萍般在茫茫人海中漂泊,不知家乡今夕是何夕
王安石心弦触动,欣然挥笔道:“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 汴京。
大约是都城的缘故罢,汴京的景象总是如此的繁华。
各酒店商铺,顾客盈门。
有那来自天南海北的商贩、侠客、旅人在此打尖住店,一时间推杯换盏,觥筹交错,议江湖之事者,话家长里短者,论诗词歌赋者,叙相思之苦者,各得其乐,各有其悲,不在话下;有那媳妇妇人,挑选时兴布匹首饰,争长议短,讨价还价,或因购得心仪之物欣喜,或因买卖不成而惋惜;有那赌馆妓院,早叫小厮粉头立于门前,吆喝呼喊,搔首弄姿,招揽风流浪荡子弟;杂耍卖艺者,各施手段吸引路人;街头小贩,向路人小孩兜售新鲜时令瓜果或新奇小玩意。
一时间车水马龙,摩肩接踵。
又有那小偷泼皮穿梭其间,企图借机窃取他人财物,或撩拨娇艳女子,戏耍作乐。
此时王安石正坐在八抬大轿中翻阅着一大堆请柬,都是请他去签名售书或讲学什么的。
当年一叠文稿只卖了五十文铜钱的王安石现如今已冠上大宋第一才子的头衔,身价更是驴打滚般的上涨。
上个月在苏轼的“学士讲坛”上品了一回唐诗,几张发言稿愣是让各大小书社争得头破血流尸横遍野,一时间洛阳纸贵。
王安石回忆起往昔的蹉跎岁月,想起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展望着美好的未来,忍不住感叹到:“人生啊……”正待接着往下抒情,一封信印入了眼帘。
信是小学时的班主任写的。
王安石一捋胡须,脑海里又回忆起那个穿着青布长衫,微驼着背、面容瘦削的夫子来。
那时候,他总喜欢背着手,摇头晃脑地念着: “铁如意,指挥倜傥,一座皆惊呢;金笸箩,颠倒淋漓咦,千杯未醉呵……”每到这时,他总是闭起双眼,将头仰上去,仰上去…… 老师对王安石近年来所取得的成绩予以了充分的肯定和衷心的祝贺。
同时指出,要再接再厉,力争做得更好。
要始终把国泰民安放在首位,把变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为建设大宋和谐社会尽心尽力。
六:唐宋八大家; 唐宋八大家是唐宋时期八大散文代表作家的合称,即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欧阳修、三苏(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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