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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的窗读后感

时间:2013-09-08 19:08

读钱钟书《窗》有感

读钱钟书的散文需要慢慢的品,仔细得回味,有时候会不自禁的跟着他哑然,也会不自觉地跟着他饱略各种文字的魅力,印象之一是知识渊博。

之二是文字娟美。

之三是智慧的隽永。

“才气纵横,学贯中西”的评价恐怕惟有先生莫属。

说博,无论他写什么文章总能把中西古今的各种知识巧妙的融会贯通,在《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中,弥尔顿的《失乐园》、但丁的《地狱篇》、歌德的《孚士德》,却能与在五百年前的大闹天宫相连“我少年时大闹天宫,想夺上帝的位子不料没有成功,反而被贬入寒冰地狱受苦”,就算忍俊不住,却也要佩服先生的看则是信手拈来而实则表现出惊人的知识广博和语言锤炼功夫。

说美,先生写了《论快乐》、《说笑》、《读伊索寓言》、《窗》简单的寥寥数语却是经典 。

《论快乐》“譬如快活或快乐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乐事的 飘瞥难留,极清楚地指示出来。

所以我们又概叹说:欢娱嫌夜短

因 为人在高兴的时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无聊,愈觉得日脚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别慢。

”“快乐在人生里,好比引诱小孩子吃药的方糖,更像跑狗场里引诱狗赛跑的电兔子。

几分钟或者几天的快乐赚我们活了一世,忍受着许多痛苦。

我们希望它来,希望它留,希望它再来——这三句话概括了整个人类努力的历史。

”《说笑》“真有幽默的人能笑,我们跟着他笑;假充幽默的小花脸可笑,我们对着他笑。

小花脸使我们笑,并非因为他有幽默,正因为我们自己有幽默。

”《窗》“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

刘熙译名说: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

双瞳如小窗,佳景收历历, 眼睛是灵魂的窗户,我们看见外界,同时也让人看到了我们的内心;眼睛往往跟着心在转。

”说隽永,先生的散文,既有学术著作中论述的旁征博引和认识的博大精深,又有语言的风趣幽默和文笔的精炼简洁。

每一篇都能散发每一篇的魅力,而绝无哗众取宠的言论,既没有个人的感叹与牢骚,也从不谈及家事,不以己喜,不以物悲,只将逻辑与聪慧与渊博蕴藏于看似简单的纵论和优美的文笔之中,从而使他的文章立意高远,充满着蓬勃的生命力。

描摹人生,活灵活现;讽刺世态,淋漓尽致,文笔幽默而涵蕴深刻,令人回味不已。

文章大都写于几十年前,魅力却远远超越了时间的界限,只能是让你更加的回味。

在我来说,以前对先生的大名虽有耳闻, 也充其量一篇《围城》而已,而今让自己在假期里从容的欣赏,慢慢的回味,逐渐的深入到每一篇文章的内涵。

尽管每篇文章篇幅都不算长,却耐人回味,绝不是那种读罢掩卷似曾相似的大路货。

散文读后感怎么写--例如说不尽的狗,钱钟书的窗,莫利的门,菱角的喜剧,丰子恺的渐

先看完整文,如看到认为好的句子先抄下来。

等写读后感的时候,就用上。

然后针对摘抄的句子,写出自己的感想。

方式,可以先写感想,再引用文中句子;也可先感想再引用文中句子

《吃饭》钱钟书 读后感 500字

钱钟书《吃饭》一文有 钱钟书先生的随笔(也可称散文),读后余味无穷。

吃饭,乃人之生活的事,又确为平常之事。

然在先生笔下,竟然会引发出那么多的知识和故事来,吃饭是政治家的装点,吃饭与音乐的关系、吃饭与赏花游山的关系等等、吃饭中大有学问,吃饭中有万般气象,吃饭中有高深哲理。

作者如同与你拉家常,就那么慢条斯理地细细道来,诸多人生哲理在作者的娓娓叙述中向读者自然随意地展示出来。

钱钟书先生是大学问家,他的这篇《吃饭》,决无华丽的词藻,像是不经意中信口说出来一样却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一篇短文,具有那么多的知识含,足见作者的博学多才。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题目是讲《吃饭》,但你细细品位(味),这确实又不是纯粹讲吃饭的一篇普通作品,作者讲的是人生、哲学、政治,讲的是历史、是艺术,是怎么做人的道理。

我想,没有文章大家的睿智,没有广搏的哲学社会学知识,是决然写不出如此自然流畅而信息量丰富的文学的。

鲁迅先生论及文章写作,曾有一句名言,叫做:去粉饰,勿作做,少卖弄。

如果用这段话来评价钱钟书先生的《吃饭》,我以为再合适不过了。

全文不用修饰之语,少华丽之辞,即使引用柏拉图等先哲们的故事或典故,也绝无生拉硬扯吊书袋的造作,而是自然贴切,恰到好处。

平淡的生活中含有丰富的哲理,而要把丰富的哲理讲述得平淡率真,让人潜移默化地接收那些内函丰富的道理,需要讲究方法。

像我们这平淡的人生却有着平淡的想不到的收获,不要少看了吃饭这两个字,俗话说的好“人是铁,饭是钢”。

我们生活的一切必须从这开始。

所以我介绍大家都去找到钱钟书的《吃饭》这篇文章去看看,一定会让你受益非浅。

散文读后感怎么写--例如说不尽的狗,钱钟书的窗,莫利的门,菱角的喜剧,丰子恺的渐

选择你觉得特别经典很华丽,修辞手法多,或者很打动你的段落和句子摘抄下来,读后感就写这些话好在那里,修辞手法怎么生动贴切,对你有什么启发

请找出窗中带有哲理性的句子并作赏析,钱钟书写的

读钱钟书<窗>之有感. (2007-08-04 10:49:30) 标签:艺术赏析 分类:半笺幽怀 在中国上世纪的众多学人当中,钱钟书被誉为“最智慧的头颅”。

他的大隐于市,他的治学严谨,他的涉猎广博,无不令人惊叹。

平素深居简出的钱老曾说过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他说:“大抵学问是荒江野老屋中二三素心人商量培养之事,朝市之显学必成俗学。

”如今,几乎所有自称学者的那一类人的书架上,都会赫然陈列着一套钱老的《管锥编》,至于究竟有几人潜心读过,并有所心得,那就不得而知了。

多年来,钱老的学说似乎成为了最为“朝市”的“显学”。

然而,由于这学问的纯真与精道,始终未成“俗学”,这当然也没什么好庆幸的,理应如此。

只不过,很值得中国当今的学人们用心反思一下。

如今的学问,似乎都嫌太“显”,自然也就流于了“俗”。

这又让人记起了钱老的另一句话:“读书人如叫驴推磨,若累了,抬起头来嘶叫两三声,然后又老老实实低下头去,亦复踏陈迹也。

”只可怜当下的读书人大多都如叫驴一般,嘶叫声不绝于耳,肯低下头去“亦复踏陈迹”者,真可谓少之又少。

读过这篇《窗》,再来反思这种“叫驴”似的学问,倒也很是有趣。

钱老把窗的功用写到了极致,妙用也写到了极致。

这便是智慧了。

他说“关了窗好让灵魂自由地去探胜”,这是惟有心境真正平和,一心向学的人才能做到的。

但若钱老今天依然见在的话,恐怕他将那窗子关得在紧,也不能不被四处“朝市”的叫驴似的学问所惊扰了。

所幸的是,好书也如窗扇一般,可以随你去开启,这扇窗里的风景你是可以预想,选择的。

现世的窗子开了,微风进来了,苍蝇蚊子也跟着溜进来,实在可厌。

而这一扇只向心灵开启的窗户,却只容得下清风明白的渗透,不过你也要真的埋下头来,才能将窗子里的风景看得真切,看得透彻。

又是春天,窗子可以常开了。

春天从窗外进来,人在屋子里坐不住,就从门里出去。

不过屋子外的春天太贱了

到处是阳光,不像射破屋里阴深的那样明亮;到处是给太阳晒得懒洋洋的风,不像搅动屋里沉闷的那样有生气。

就是鸟语,也似乎琐碎而单薄,需要屋里的寂静来做衬托。

我们因此明白,春天是该镶嵌在窗子里看的,好比画配了框子。

同时,我们悟到;门和窗有不同的意义。

当然,门是造了让人出进的。

但是,窗子有时也可作为进出口用,譬如小偷或小说里私约的情人就喜欢爬窗子。

所以窗子和门的根本分别,决不仅是有没有人进来出去。

若据赏春一事来看,我们不妨这样说:有了门,我们可以出去;有了窗,我们可以不必出去。

窗子打通了大自然和人的隔膜,把风和太阳逗引进来,使屋子里也关着一部分春天,让我们安坐了享受,无需再到外面去找。

古代诗人像陶渊明对于窗子的这种精神,颇有会心。

《归去来辞》有两句道:“倚南窗以寄傲,审容膝之易安。

”不等于说,只要有窗可以凭眺,就是小屋子也住得么

他又说:“夏月虚闲,高卧北窗之下,清风飒至。

自谓羲皇上人。

”意思是只要窗子透风,小屋子可成极乐世界;他虽然是柴桑人,就近有庐山,也用不着上去避暑。

所以,门许我们追求,表示欲望,窗子许我们占领,表示享受。

这个分别,不但是住在屋里的人的看法,有时也适用于屋外的来人。

一个外来者,打门请进,有所要求,有所询问,他至多是个客人,一切要等主人来决定。

反过来说,一个钻窗子进来的人,不管是偷东西还是偷情,早已决心来替你做个暂时的主人,顾不到你的欢迎和拒绝了。

缪塞(Musset)在《少女做的是什么梦》那首诗剧里,有句妙语,略谓父亲开了门,请进了物质上的丈夫(materiel epoux),但是理想的爱人(ideal),总是从窗子出进的。

换句话说,从前门进来的,只是形式上的女婿,虽然经丈人看中,还待博取小姐自己的欢心;要是从后窗进来的,才是女郎们把灵魂肉体完全交托的真正情人。

你进前门,先要经门房通知,再要等主人出现,还得寒暄几句,方能说明来意,既费心思,又费时间,哪像从后窗进来的直捷痛快

好像学问的捷径,在乎书背后的引得,若从前面正文看起,反见得迂远了。

这当然只是在社会常态下的分别,到了战争等变态时期,屋子本身就保不住,还讲什么门和窗

世界上的屋子全有门,而不开窗的屋子我们还看得到。

这指示出窗比门代表更高的人类进化阶段。

门是住屋子者的需要,窗多少是一种奢侈,屋子的本意,只像鸟窠兽窟,准备人回来过夜的,把门关上,算是保护。

但是墙上开了窗子,收入光明和空气,使我们白天不必到户外去,关了门也可生活。

屋子在人生里因此增添了意义,不只是避风雨、过夜的地方,并且有了陈设,挂着书画,是我们从早到晚思想、工作、娱乐、演出人生悲喜剧的场子。

门是人的进出口,窗可以说是天的进出口。

屋子本是人造了为躲避自然的胁害,而向四垛墙、一个屋顶里,窗引诱了一角天进来,驯服了它,给人利用,好比我们笼络野马,变为家畜一样。

从此我们在屋子里就能和自然接触,不必去找光明,换空气,光明和空气会来找到我们。

所以,人对于自然的胜利,窗也是一个。

不过,这种胜利,有如女子对于男子的胜利,表面上看来好像是让步——人开了窗让风和日光进来占领,谁知道来占领这个地方的就给这个地方占领去了

我们刚说门是需要,需要是不由人做得主的。

譬如饿了就要吃,渴了就得喝。

所以,有人敲门,你总得去开,也许是易卜生所说比你下一代的青年想冲进来,也许像德昆西论谋杀后闻打门声所说,光天化日的世界想攻进黑暗罪恶的世界,也许是浪子回家,也许是有人借债(更许是讨债),你愈不知道,怕去开,你愈想知道究竟,愈要去开。

甚至每天邮差打门的声音,他使你起了带疑惧的希冀,因为你不知道而又愿知道他带来的是什么消息。

门的开关是由不得你的。

但是窗呢

你清早起来,只要把窗幕拉过一边,你就知道窗外有什么东西在招呼着你,是雪,是雾,是雨,还是好太阳,决定要不要开窗子。

上面说过窗子算得奢侈品,奢侈品原是在人看情形斟酌增减的。

我常想,窗可以算房屋的眼睛。

刘熙译名说:“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

”正和凯罗(GottfriedKeller)《晚歌》(Abendlied)起句所谓“双瞳如小窗(Fensterlein),佳景收历历,”同样地只说着—半。

眼睛是灵魂的窗户,我们看见外界,同时也让人看到了我们的内心;眼睛往往跟着心在转。

所以孟子认为相人莫良于眸子,梅特林克戏剧里的情人接吻时不闭眼,可以看见对方有多少吻要从心里上升到嘴边。

我们跟戴黑眼镜的人谈话,总觉得捉摸不住他的用意,仿佛他以假面具相对,就是为此。

据爱戈门(Eckermann )记一八三O 年四月五日歌德的谈话,歌德恨一切戴眼镜的人,说他们看得清楚他脸上的皱纹,但是他给他们的玻璃片耀得眼花撩乱,看不出他们的心境。

窗子许里面人看出去,同时也许外面人看进来,所以在热闹地方住的人要用窗帘子,替他们私生活做个保障。

晚上访人,只要看窗里有无灯光,就约略可以猜到主人在不在家,不必打开了门再问,好比不等人开口,从眼睛里看出他的心思。

关窗的作用等于闭眼。

天地间有许多景象是要闭了眼才看得见的,譬如梦。

假使窗外的人声物态太嘈杂了,关了窗好让灵魂自由地去探胜,安静地默想。

有时,关窗和闭眼也有连带关系,你觉得窗外的世界不过尔尔,并不能给与你什么满足,你想回到故乡,你要看见跟你分离的亲友,你只有睡觉,闭了眼向梦里寻去,于是你起来先关了窗。

因为只是春天,还留着残冷,窗子也不能整天整夜不关的。

钱钟书为何在与杨绛感情好得不得了的时候写下《围城》

杨绛先生写了一部《记钱钟书与<围城>》的书,由湖南人民出版社收人“骆驼丛书”出版。

说它是书,其实只有一万人千字,比起曾经有过和以后还会有的许多“专著”以及洋洋大观的“传记文学”或“文学传记”来,它实在是微不足道的。

但它的确是一本书,不仅因为它是设计朴素、装帧精美的“骆驼丛书”之一种,而且因为它完全可以容纳足可称为“书”的内容:只要放纵想象,“据实构虚”,就可以写出数十万言的传记来。

以杨先生的手笔,也完全可以写得“优美动人”。

但是,《记钱钟书与<围城>》不是传记,尤其不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传记。

杨先生只用了两个小标题:“钱钟书写《围城》”、“写《围城》的钱钟书”,并以她写《干校六记》那种平淡清丽的文风,记叙了《围城》是如何被“捏造”出来的,以及“捏造”它的作者从小就具有怎样的“痴气”。

与“想人非非”的写《围城》的夫婿相反,杨先生不容许自己想象,不作主观的“自我介入”。

她“既不称赞,也不批评,只据事纪实”。

  “据事纪实”本来是传记家的准则,“据实构虚”才是小说家的本领。

但人们却往往把二者颠倒过来,看小说以为是作者的“据事纪实”,写传记则忘记了不可以“据实构虚”,结果弄出无数人间喜剧来。

钱钟书先生对这种喜剧看得多也看得厌了,所以一听说为人作传之类营生便不免产生厌恶的情绪。

  早在1941年,开明书店出版过钱钟书先生一本散文集《写在人生边上》,在开卷第一篇《魔鬼夜访钱钟书先生》里,他就写下一段关于传记的对话:  “你看,人怕出名啊

出了名后,你就无秘密可言。

什么私事都给采访人去传  说,通讯员等去发表。

这么一来,把你的自传或忏悔录里的资料硬夺去了。

将来我若作自述,非另外捏造点新奇事实不

”我问。

  他又笑了:“不料你的识见竞平庸得可以做社论。

现在是新传记文学的时代。

为别人作传记也是自我表现的一种,不妨加入自己的主见,借别人为题目来发挥自己。

反过来说,作自传的人往往并无自己可传,就逞心如意地描摹出自己老婆、儿子都认不得的形象,或者东拉西拉地记载交游,传过别人的轶事。

所以,你要知一个人的自己,你得看他为别人做的传;你要知道别人,你倒该看他为自己做的传。

自传就是别传”。

  半个多世纪的时间过去了,钱先生的话似乎并没有起到醒世的作用,相反的,这类“自传”或“别传”一天天多起来。

久而久之,人们产生一种心理:宁愿将小说当“别传”或“自传”来读,也不妨将“自传”或“别传”当小说或故事来写。

例子之一就是人们对于《围城》的反应。

有人干脆认为,方鸿渐就是钱钟书,仿佛福楼拜曾经说过的“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有人甚至特地拜访过当年和“方鸿渐”一起去“三闾大学”的教授哩。

更有好事者,几乎要根据《围城》写出一部“钱钟书评传”来。

  笔者也是“好事者”之一,也曾经想过能有一部“钱钟书评传”该多好,这样也就不至于再有人翻翻《管锥编》以后问我:“钱钟书是哪个朝代的

”1982年上半年,当香港出版界约请郑朝宗先生写一部有关钱钟书生平和著述的评传时,我因此而极力怂恿。

但郑先生人为所动,他太了解钱先生了。

  最了解钱钟书的,当然莫过于杨维光中了;最熟悉《围城》的写作经过的,无疑也莫过于杨先生了。

正如她自己所说:“好比学士通人熟悉古诗文里同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正因为熟悉,而又“只据事纪实”,才使《记钱钟书与<围城>》给人的印象首先是真实,钱先生“读后也承认没有失真”。

换句话说,杨先生没有把它写成“传记”。

它不是“自传”,也不是别传。

  钱钟书的“痴气”  读杨先生此书,我最感兴趣的还不是“钱钟书写《围城》,而是“写《围城》的钱钟书”。

作为学者的钱钟书,其学识之渊博,视野之广阔,是足以令人惊叹的。

作为作家的钱钟书,给人们的感觉是神秘的。

在不少读者眼中,钱钟书和他的《围城》简直是个谜。

是机智,是讽刺,是幽默,是深于嘲弄,还是深于歌哭的

是希望,是失望,是悲哀,是深谙今世,还是深悲来生的

总之是“神龙般的迷走”。

自从《围城》重印以后,国际国内曾掀起好一阵《围城》热,不管钱先生是“诚诚恳恳地奉劝别研究”它,还是“客客气气地推说‘无可奉告’”,或者“不讲情理”地拒绝求见者,人们还是按照各自的想象和理解去理解和想象《围城》与它的作者。

  杨先生毕竟是女性作家和学者,比起“不讲情理”的钱先生,似乎更能理解读者的心情。

她的《记钱钟书与<围城>》充分地满足了《围城》的爱好者们渴望理解小说与作者的愿望。

她以极简约的笔墨为读者写出了一个真实的钱钟书,一个从小“痴气”旺盛、天生一副作家脾性的钱钟书,并且第一次向我们透露了钱先生创作兴致极浓却只能从事研究或评论工作的原因。

  钱先生于文艺创作有极浓的兴趣,是和他自幼便具有的“痴气”直接相关的,杨先生对此作了非常生动的记述。

钱先生从小爱读书,并且“一辈子钟情于书”,仿佛是命中注定的。

据说他周岁时“抓周”抓了一本书,由此而得名。

他在伯父的庇护下读书,像《西游记》、《水浒传》、《三国演义》这些“正经小说”,家里是有的,他很早就开始“囫囵吞枣”地阅读,尽管把“呆子”读成“皑子”,山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就是猪八戒,但那又何妨

伯父肯花铜板计他向书摊租小说,那是求之不得的事。

那些家中不藏的书,父亲未必让看。

什么《说唐》、《济公传》,什么《七侠五义》,他都看得津津有味,回到家里,还要把刚看过的小说向弟弟搬演一番:  希望可以帮到你  论文时候就写,因年代久远,所以发表日期不详,望老师海涵。

然后在拽点文邹邹的东西  哈哈~

老师都喜欢这样 ~

有关钱钟书写围城的背景

记书与《围  --------------------------------------------------------------------------------  一 钱写《围城》  钱钟书在《围城》的序里说,这本书是他“锱铢积累”写成的。

我是“锱铢积累”  读完的。

每天晚上,他把写成的稿子给我看,急切地瞧我怎样反应。

我笑,他也笑;我  大笑,他也大笑。

有时我放下稿子,和他相对大笑,因为笑的不仅是书上的事,还有书  外的事。

我不用说明笑什么,反正彼此心照不宣。

然后他就告诉我下一段打算写什么,  我就急切地等着看他怎么写。

他平均每天写五百字左右。

他给我看的是定稿,不再改动。

  后来他对这部小说以及其它“少作”都不满意,恨不得大改特改,不过这是后话了。

  钟书选注宋诗,我曾自告奋勇,愿充白居易的“老妪”——也就是最低标准;如果  我读不懂,他得补充注释。

可是在《围城》的读者里,我却成了最高标准。

好比学士通  人熟悉古诗文里词句的来历,我熟悉故事里人物和情节的来历。

除了作者本人,最有资  格为《围城》做注释的,该是我了。

  看小说何需注释呢

可是很多读者每对一本小说发生兴趣,就对作者也发生兴趣,  并把小说里的人物和情节当作真人实事。

有的干脆把小说的主角视为作者本人。

高明的  读者承认作者不能和书中人物等同,不过他们说,作者创造的人物和故事,离不开他个  人的经验和思想感情。

这话当然很对。

可是我曾在一篇文章里指出:创作的一个重要成  分是想象,经验好比黑暗里点上的火,想象是这个火所发的光;没有火就没有光,但光  照所及,远远超过火点儿的大小①。

创造的故事往往从多方面超越作者本人的经验。

要  从创造的故事里返求作者的经验是颠倒的。

作者的思想情感经过创造,就好比发过酵而  酿成了酒;从酒里辩认酿酒的原料,也不容易。

我有机缘知道作者的经历,也知道酿成  的酒是什么原料,很愿意让读者看看真人实事和虚构的人物情节有多少联系,而且是怎  样的联系。

因为许多所谓写实的小说,其实是改头换面地叙写自己的经历,提升或满足  自己的感情。

这种自传体的小说或小说体的自传,实在是浪漫的纪实,不是写实的虚构。

  而《围城》只是一部虚构的小说,尽管读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

  ①参看《事实—故事—真实》(《文学评论》一九八○年第三期十七页)。

  《围城》里写方鸿渐本乡出名的行业是打铁、磨豆腐,名产是泥娃娃。

有人读到这  里,不禁得意地大哼一声说:“这不是无锡吗

钱钟书不是无锡人吗

他不也留过洋吗

  不也在上海住过吗

不也在内地教过书吗

”有一位专爱考据的先生,竟推断出钱钟书  的学位也靠不住,方鸿渐就是钱钟书的结论更可以成立了。

  钱钟书是无锡人,一九三三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在上海光华大学教了两年英语,一  九三五年考取英庚款到英国牛津留学,一九三七年得副博士(B.Litt.)学位,然后  到法国,入巴黎大学进修。

他本想读学位,后来打消了原意。

一九三八年,清华大学聘  他为教授,据那时候清华的文学院长冯友兰先生来函说,这是破例的事,因为按清华旧  例,初回国教书只当讲师,由讲师升副教授,然后升为教授。

钟书九、十月间回国,在  香港上岸,转昆明到清华任教。

那时清华已并入西南联大。

他父亲原是国立浙江大学教  授,应老友廖茂如先生恳请,到湖南蓝田帮他创建国立师范学院;他母亲弟妹等随叔父  一家逃难住上海。

一九三九年秋,钟书自昆明回上海探亲后,他父亲来信来电,说自己  老病,要钟书也去湖南照料。

师范学院院长廖先生来上海,反复劝说他去当英文系主任,  以便伺候父亲,公私兼顾。

这样,他就未回昆明而到湖南去了。

一九四○年暑假,他和  一位同事结伴回上海探亲,道路不通,半途折回。

一九四一年暑假,他由广西到海防搭  海轮到上海,准备小住几月再回内地。

西南联大外语系主任陈福田先生到了上海特来相  访,约他再回联大。

值珍珠港事变,他就沦陷在上海出不去了。

他写过一首七律《古  意》,内有一联说:“槎通碧汉无多路,梦入红楼第几层”,另一首《古意》又说:  “心如红杏专春闹,眼似黄梅诈雨晴”,都是寄托当时羁居沦陷区的怅望情绪。

《围城》  是沦陷在上海的时期写的。

  钟书和我一九三二年春在清华初识,一九三三年订婚,一九三五年结婚,同船到英  国(我是自费留学),一九三七年秋同到法国,一九三八年秋同船回国。

我母亲一年前  去世,我苏州的家已被日寇抢劫一空,父亲避难上海,寄居我姐夫家。

我急要省视老父,  钟书在香港下船到昆明,我乘原船直接到上海。

当时我中学母校的校长留我在“孤岛”  的上海建立“分校”。

二年后上海沦陷,“分校”停办,我暂当家庭教师,又在小学代  课,业余创作话剧。

钟书陷落上海没有工作,我父亲把自己在震旦女子文理学院授课的  钟点让给他,我们就在上海艰苦度日。

  有一次,我们同看我编写的话剧上演,回家后他说:“我想写一部长篇小说

”我  非常高兴,催他快写。

那时他正偷空写短篇小说,怕没有时间写长篇。

我说不要紧,他  可以减少授课的时间,我们的生活很省俭,还可以更省俭。

恰好我们的女佣因家乡生活  好转要回去。

我不勉强她,也不另觅女佣,只把她的工作自己兼任了。

劈柴生火烧饭洗  衣等等我是外行,经常给煤烟染成花脸,或熏得满眼是泪,或给滚油烫出泡来,或切破  手指。

可是我急切要看钟书写《围城》(他已把题目和主要内容和我讲过),做灶下婢  也心甘情愿。

  《围城》是一九四四年动笔,一九四六年完成的。

他就像原《序》所说:“两年里  忧世伤生”,有一种惶急的情绪,又忙着写《谈艺录》;他三十五岁生日诗里有一联:  “书癖钻窗蜂未出,诗情绕树鹊难安”,正是写这种兼顾不来的心境。

那时候我们住在  钱家上海避难的大家庭里,包括钟书父亲一家和叔父一家。

两家同住分炊,钟书的父亲  一直在外地,钟书的弟弟妹妹弟媳和侄儿女等已先后离开上海,只剩他母亲没走,还有  一个弟弟单身留在上海;所谓大家庭也只像个小家庭了。

  以上我略叙钟书的经历、家庭背景和他撰写《围城》时的处境,为作者写个简介。

  下面就要为《围城》做些注解。

  钟书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

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  节全属虚构。

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于,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  人物却全是捏造的。

  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唱。

  两人都读过《围城》,但是谁也没自认为方鸿渐,因为他们从未有方鸿渐的经历。

钟书  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

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  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而为一。

许多读者以为他就是作者本  人。

法国十九世纪小说《包法利夫人》的作者福娄拜曾说:“包法利夫人,就是我。

”  那么,钱钟书照样可说:“方鸿渐,就是我。

”不过还有许多男女角色都可说是钱钟书,  不光是方鸿渐一个。

方鸿渐和钱钟书不过都是无锡人罢了,他们的经历远不相同。

  我们乘法国邮船阿多士Ⅱ(Athos Ⅱ)回国,甲板上的情景和《围城》里写的很像,  包括法国警官和犹太女人调情,以及中国留学生打麻将等等。

鲍小姐却纯是虚构。

我们  出国时同船有一个富有曲线的南洋姑娘,船上的外国人对她大有兴趣,把她看作东方美  人。

我们在牛津认识一个由未婚夫资助留学的女学生,听说很风流。

牛津有个研究英国  语文的埃及女学生,皮肤黑黑的,我们两人都觉得她很美。

鲍小姐是综合了东方美人、  风流未婚妻和埃及美人而抟捏出来的。

钟书曾听到中国留学生在邮船上偷情的故事,小  说里的方鸿渐就受了鲍小姐的引诱。

鲍鱼之肆是臭的,所以那位小姐姓鲍。

  苏小姐也是个复合体。

她的相貌是经过美化的一个同学。

她的心眼和感情属于另一  个;这人可一点不美。

走单帮贩私货的又另是一人。

苏小姐做的那首诗是钟书央我翻译  的,他嘱我不要翻得好,一般就行。

苏小姐的丈夫是另一个同学,小说里乱点了鸳鸯谱。

  结婚穿黑色礼服,白硬领圈给汗水浸得又黄又软的那位新郎,不是别人,正是钟书自己。

  因为我们结婚的黄道吉日是一年里最热的日子。

我们的结婚照上,新人、伴娘、提花篮  的女孩子、提纱的男孩子,一个个都像刚被警察拿获的扒手。

  赵辛媚是由我们喜欢的一个五六岁的男孩子变大的,钟书为他加上了二十多岁年纪。

  这孩子至今没有长成赵辛媚,当然也不可能有赵辛媚的经历。

如果作者说:“方鸿渐,  就是我,”他准也会说:“赵辛媚,就是我。

”  有两个不甚重要的人物有真人的影子,作者信手拈来,未加融化,因此那两位相识  都“对号入座”了。

一位满不在乎,另一位听说很生气。

钟书夸张了董斜川的一个方面,  未及其他。

但董斜川的谈吐和诗句,并没有一言半语抄袭了现成,全都是捏造的。

褚慎  明和他的影子并不对号。

那个影子的真身比褚慎明更夸张些呢。

有一次我和他同乘火车  从巴黎郊外进城,他忽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纸,上面开列了少女选择丈夫的种种条件,如  相貌、年龄、学问、品性、家世等等共十七八项,逼我一一批分数,并排列先后。

我知  道他的用意,也知道他的对象,所以小小翼翼地应付过去。

他接着气呼呼地对我说:  “她们说他(指钟书)‘年少翩翩’,你倒说说,他‘翩翩’不‘翩翩’。

”我应该厚  道些,老实告诉他,我初识钟书的时候,他穿一件青布大褂,一双毛布底鞋,戴一副老  式大眼镜,一点也不‘翩翩’。

可是我瞧他认为我该和他站在同一立场,就忍不住淘气  说:“我当然最觉得他‘翩翩’。

”他听了怫然,半天不言语。

后来我称赞他西装笔挺,  他惊喜说:“真的吗

我总觉得自己的衣服不挺,每星期洗熨一次也不如别人的挺。

”  我肯定他衣服确实笔挺,他才高兴。

其实,褚慎明也是个复合体,小说里的那杯牛奶是  另一人喝的。

那人也是我们在巴黎时的同伴,他尚未结婚,曾对我们讲:他爱“天仙的  美”,不爱“妖精的美”。

他的一个朋友却欣赏“妖精的美”,对一个牵狗的妓女大有  兴趣,想“叫一个局”,把那妓女请来同喝点什么谈谈话。

有一晚,我们一群人同坐咖  啡馆,看见那个牵狗的妓女进另一家咖啡馆去了。

“天仙美”的爱慕者对“妖精美”的  爱慕者自告奋勇说:“我给你去把她找来。

”他去了好久不见回来,钟书说:“别给蜘  蛛精网在盘丝洞里了,我去救他吧。

”钟书跑进那家咖啡馆,只见“天仙美”的爱慕者  独坐一桌,正在喝一杯很烫的牛奶,四围都是妓女,在窃窃笑他。

钟书“救”了他回来。

  从此,大家常取笑那杯牛奶,说如果叫妓女,至少也该喝杯啤酒,不该喝牛奶。

准是那  杯牛奶作崇,使钟书把褚慎明拉到饭馆去喝奶;那大堆的药品准也是即景生情,由那杯  牛奶生发出来的。

  方遯翁也是个复合体。

读者因为他是方鸿渐的父亲,就确定他是钟书的父亲,其实  方遯翁和他父亲只有几分相像。

我和钟书订婚前后,钟书的父亲擅自拆看了我给钟书的  信,大为赞赏,直接给我写了一封信,郑重把钟书托付给我。

这来很像方遯翁的作风。

  我们沦陷在上海时,他来信说我“安贫乐道”,这也很像方遯翁的语气。

可是,如说方  遯翁有二三分像他父亲,那么,更有四五分是像他叔父,还有几分是捏造,因为亲友间  常见到这类的封建家长。

钟书的父亲和叔父都读过《围城》。

他父亲莞尔而笑;他叔父  的表情我们没看见。

我们夫妇常私下捉摸,他们俩是否觉得方遯翁和自己有相似之处。

  唐晓芙显然是作者偏爱的人物,不愿意把她嫁给方鸿渐。

其实,作者如果让他们成  为眷属,由眷属再吵架闹翻,那么,结婚如身陷围城的意义就阐发得更透彻了。

方鸿渐  失恋后,说赵辛楣如果娶了苏小姐也不过尔尔,又说结婚后会发现娶的总不是意中人。

  这些话都很对。

可是他究竟没有娶到意中人,他那些话也就可释为聊以自慰的话。

  至于点金银行的行长,“我你他”小姐的父母等等,都是上海常见的无锡商人,我  不再一一注释。

  我爱读方鸿渐一行五人由上海到三闾大学旅途上的一段。

我没和钟书同到湖南去,  可是他同行的五人我全认识,没一人和小说里的五人相似,连一丝影儿都没有。

王美玉  的卧房我倒见过:床上大红绸面的被子,叠在床里边;桌上大圆镜子,一个女人脱了鞋  坐在床边上,旁边煎着大半脸盆的鸦片。

那是我在上海寻找住房时看见的,向钟书形容  过。

我在清华做学生的时期,春假结伴旅游,夜宿荒村,睡在铺干草的泥地上,入夜梦  魇,身下一个小娃娃直对我嚷:“压住了我的红棉袄”,一面用手推我,却推不动。

那  番梦魇,我曾和钟书讲过。

蛆叫“肉芽”,我也曾当作新鲜事告诉钟书。

钟书到湖南去,  一路上都有诗寄我。

他和旅伴游雪窦山,有纪游诗五古四首,我很喜欢第二第三首,我  不妨抄下,作为真人实事和小说的对照。

  天风吹海水,屹立作山势;浪头飞碎白,积雪疑几世。

我常观乎山,起伏有水  致;蜿蜒若没骨,皱具波涛意。

乃知水与山,思各出其位,譬如豪杰人,异量美能备。

  固哉鲁中叟,祗解别位智。

  山容太古静,而中藏瀑布,不舍昼夜流,得雨势更怒。

辛酸亦有泪,贮胸敢倾吐;  略似此山然,外勿改其度。

相契默无言,远役喜一晤。

微恨多游踪,藏焉未为固。

衷曲  莫浪陈,悠悠彼行路。

  小说里只提到游雪窦山,一字未及游山的情景。

游山的自是游山的人,方鸿渐、李  梅亭等正忙着和王美玉打交道呢。

足见可捏造的事丰富得很,实事尽可抛开,而且实事  也挤不进这个捏造的世界。

  李梅亭途遇寡妇也有些影子。

钟书有一位朋友是忠厚长者,旅途上碰到一个自称落  难的寡妇;那位朋友资助了她,后来知道是上当。

我有个同学绰号“风流寡妇”,我曾  向钟书形容她临睡洗去脂粉,脸上眉眼口鼻都没有了。

大约这两件不相干的事凑出来一  个苏州寡妇,再碰上李梅亭,就生出“倷是好人”等等妙语奇文。

  证处厚的夫人使我记起我们在上海一个邮局里看见的女职员。

她头发枯黄,脸色苍  白,眼睛斜撇向上,穿一件浅紫色麻纱旗袍。

我曾和钟书讲究,如果她皮肤白腻而头发  细软乌黑,浅紫的麻纱旗袍换成线条柔软的深紫色绸旗袍,可以变成一个美人。

汪太太  正是这样一位美人,我见了似曾相识。

  范小姐、刘小姐之流想必是大家熟悉的,不必再介绍。

孙柔嘉虽然跟着方鸿渐同到  湖南又同回上海,我却从未见过。

相识的女人中间(包括我自己),没一个和她相貌相  似,但和她稍多接触,就发现她原来是我们这个圈子里最寻常可见的。

她受过高等教育,  没什么特长,可也不笨;不是美人,可也不丑;没什么兴趣,却有自己的主张。

方鸿渐  “兴趣很广,毫无心得”;她是毫无兴趣而很有打算。

她的天地极小,只局限在“围城”  内外。

她所享的自由也有限,能从城外挤入城里,又从城里挤出城外。

她最大的成功是  嫁了一个方鸿渐,最大的失败也是嫁了一个方鸿渐。

她和方鸿渐是芸芸知识分子间很典  型的大妇。

孙柔嘉聪明可喜的一点是能画出汪太太的“扼要”:十点红指甲,一张红嘴  唇。

一个年轻女子对自己又羡又妒又瞧不起的女人,会有这种尖刻。

但这点聪明还是钟  书赋与她的。

钟书惯会抓住这类“扼要”,例如他能抓住每个人声音里的“扼要”,由  声音辨别说话的人,尽管是从未识面的人。

  也许我正像堂吉诃德那样,挥剑捣毁了木偶戏台,把《围城》里的人物斫得七零八  落,满地都是硬纸做成的断肢残骸。

可是,我逐段阅读这部小说的时候,使我放下稿子  大笑的,并不是发现了真人实事,却是看到真人实事的一鳞半爪,经过拼凑点化,创出  了从未相识的人,捏造了从未想到的事。

我大笑,是惊喜之余,不自禁地表示“我能拆  穿你的西洋镜”。

钟书陪我大笑,是了解我的笑,承认我笑得不错,也带着几分得意。

  可能我和堂吉诃德一样,做了非常扫兴的事。

不过,我相信,这来可以说明《围城》  和真人实事的关系。

  二 写《围城》的钱钟书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从小时候起。

  钟书一出世就由他伯父抱去抚养,因为伯父没有儿子。

据钱家的“坟上风文”,不  旺长房旺小房;长房往往没有子息,便有,也没出息,伯父就是“没出息”的长子。

他  比钟书的父亲大十四岁,二伯父早亡,他父亲行二,叔父行四,两人是同胞双生,钟书  是长孙,出嗣给长房。

伯父为钟书连夜冒雨到乡间物色得一个壮健的农妇;她是寡妇,  遗腹子下地就死了,是现成的好奶妈(钟书称为“姆妈”)。

姆妈一辈于帮在钱家,中  年以后,每年要呆呆的发一阵子呆,家里人背后称为“痴姆妈”。

她在钟书结婚前特地  买了一只翡翠镶金戒指,准备送我做见面礼。

有人哄她那是假货,把戒指骗去,姆妈气  得大发疯,不久就去世了,我始终没见到她。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和堂兄弟的感情不输亲兄弟。

亲兄弟、堂兄弟共十人,钟  书居长。

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  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

钱家人爱说他吃了痴姆妈  的奶,有“痴气”。

我们无锡人所谓“痴”,包括很多意义:疯、傻、憨、稚气、呆气、  淘气等等。

他父母有时说他“痴颠不拉”、“痴舞作法”、“呒著呒落”(“著三不著  两”的意思——我不知正确的文字,只按乡音写)。

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  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

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

也许钟书的“痴  气”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我曾看过他们家的旧照片。

他的弟弟都精精壮壮,  唯他瘦弱,善眉善眼的一副忠厚可怜相。

想来那时候的“痴气”只是稚气、呆气,还不  会淘气呢。

  钟书周岁“抓周”,抓了一本书,因此取名“钟书”。

他出世那天,恰有人送来一  部《常州先哲丛书》,伯父已为他取名“仰先”,字“哲良”。

可是周岁有了“钟书”  这个学名,“仰先”就成为小名,叫作“阿先”。

但“先儿”、“先哥”好像“亡儿”、  “亡兄”,“先”字又改为“宣”,他父亲仍叫他“阿先”。

(他父亲把钟书写的家信  一张张帖在本子上,有厚厚许多本,亲手帖上题签“先儿家书(一)(二)  (三)……”;我还看到过那些本子和上面贴的信。

)伯父去世后,他父亲因钟书爱胡  说乱道,为他改字“默存”,叫他少说话的意思。

钟书对我说:“其实我喜欢‘哲良’,  又哲又良——我闭上眼睛,还能看到伯伯给我写在练习簿上的‘哲良’。

”这也许因为  他思念伯父的缘故。

我觉得他确是又哲又良,不过他“痴气”盎然的胡说乱道,常使他  不哲不良——假如淘气也可算不良。

“默存”这个号显然没有起克制作用。

  伯父“没出息”,不得父母欢心,原因一半也在伯母。

伯母娘家是江阴富户,做颜  料商发财的,有七八只运货的大船。

钟书的祖母娘家是石塘湾孙家,官僚地主,一方之  霸。

婆媳彼此看不起,也影响了父子的感情。

伯父中了秀才回家,进门就挨他父亲一顿  打,说是“杀杀他的势气”;因为钟书的祖父虽然有两个中举的哥哥,他自己也不过是  个秀才。

钟书不到一岁,祖母就去世了。

祖父始终不喜欢大儿子,钟书也是不得宠的孙  子。

  钟书四岁(我纪年都用虚岁,因为钟书只记得虚岁,而钟书是阳历十一月下旬生的,  所以周岁当减一岁或二岁)由伯父教他识字。

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

伯父  上茶馆,听说书,钟书都跟去。

他父亲不便干涉,又怕惯坏了孩子,只好建议及早把孩  子送入小学。

钟书六岁入秦氏小学。

现在他看到人家大讲“比较文学”,就记起小学里  造句:“狗比猫大,牛比羊大”;有个同学比来比去,只是“狗比狗大,狗比狗小”,  挨了老师一顿骂。

他上学不到半年,生了一场病,伯父舍不得他上学,借此让他停学在  家。

他七岁,和比他小半岁的常弟钟韩同在亲戚家的私塾附学,他念《毛诗》,钟韩念  《尔雅》。

但附学不便,一年后他和钟韩都在家由伯父教。

伯父对钟书的父亲和叔父说:  “你们两兄弟都是我启蒙的,我还教不了他们

”父亲和叔父当然不敢反对。

  其实钟书的父亲是由一位族兄启蒙的。

祖父认为钟书的父亲笨,叔父聪明,而伯父  的文笔不顶好。

叔父反正聪明,由伯父教也无妨;父亲笨,得请一位文理较好的族兄来  教。

那位族兄严厉得很,钟书的父亲挨了不知多少顿痛打。

伯父心疼自己的弟弟,求了  祖父,让两个弟弟都由他教。

钟书的父亲挨了族兄的痛打一点不抱怨,却别有领会。

他  告诉钟书:“不知怎么的,有一天忽然给打得豁然开通了。

”  钟书和钟韩跟伯父读书,只在下午上课。

他父亲和叔父都有职业,家务由伯父经管。

  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或和熟人聊天。

钟书总跟着去。

伯父化一个铜  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据钟书比给我看,那个酥饼有饭碗口大小,不知是真有那么大,  还是小儿心目中的饼大);又化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

家里  的小说只有《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正经小说。

钟书在家里已开始囫囵  吞枣地阅读这类小说,把“同呆 子”读如“岂子”,也不知《西游记》里的“呆子”  就是猪八戒。

书摊上租来的《说唐》、《济公传》、《七侠五义》之类是不登大雅的,  家里不藏。

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

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  弟演说他刚看的小说:李元霸或裴元庆或杨林(我记不清)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得弯弯  曲曲等等。

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

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  青龙堰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锤头子;李元霸若进了  《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我们在牛津时,他和我讲哪条好汉  使哪种兵器,重多少斤,历历如数家珍)。

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  连阿拉伯数字的1、2、3都不认识。

钟韩下学回家有自己的父亲教,伯父和钟书却是  “老鼠哥哥同年伴儿”。

伯父用绳子从高处挂下一团棉花,教钟书上、下、左、右打那  四棉花,说是打“棉花拳”,可以练软功。

伯父爱喝两口酒。

他手里没多少钱,只能买  些便宜的熟食如酱猪舌之类下酒,哄钟书那是“龙肝凤髓”,钟书觉得其味无穷。

至今  他喜欢用这类名称,譬如洋火腿在我家总称为“老虎肉”。

他父亲不敢得罪哥哥,只好  伺机把钟书抓去教他数学;教不会,发狠要打又怕哥哥听见,只好拧肉,不许钟书哭。

  钟书身上一块青、一块紫,晚上脱掉衣服,伯父发现了不免心疼气恼。

钟书和我讲起旧  事,对父亲的着急不胜同情,对伯父的气恼也不胜同情,对自己的忍痛不敢哭当然也同  情,但回忆中只觉得滑稽又可怜。

我笑说:痛打也许能打得“豁然开通”,拧,大约是  把窍门拧塞了。

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钟书小时候最乐的事是跟伯母回江阴的娘家去;伯父也同去(堂姊已出嫁)。

他们  往往一住一两个月。

伯母家有个大庄园,钟书成天跟着庄客四处田野里闲逛。

他常和我  讲田野的景色。

一次大雷雨后,河边树上挂下一条大绿蛇,据说是天雷打死的。

伯母娘  家全家老少都抽大烟,后来伯父也抽上了。

钟书往往半夜醒来,跟着伯父伯母吃半夜餐。

  当时快乐得很,回无锡的时候,吃足玩够,还穿着外婆家给做的新衣。

可是一回家他就  担忧,知道父亲要盘问功课,少不了挨打。

父亲不敢当着哥哥管教钟书,可是抓到机会,  就着实管教,因为钟书不但荒了功课,还养成不少坏习气,如晚起晚睡、贪吃贪玩等。

  一九一九年秋天,我家由北京回无锡。

我父母不想住老家,要另找房子。

亲友介绍  了一处,我父母去看房子,带了我同去。

钟书家当时正租居那所房子。

那是我第一次上  他们钱家的门,只是那时两家并不相识。

我记得母亲说,住在那房子里的一位女眷告诉  她,搬进以后,没离开过药罐儿。

那所房子我家没看中;钱家虽然嫌房子阴暗,也没有  搬出。

他们五年后才搬入七尺场他们家自建的新屋。

我记不起那次看见了什么样的房子、  或遇见了什么人,只记得门口下车的地方很空旷,有两棵大树;很高的白粉墙,粉墙高  处有一个个砌着镂空花的方窗洞。

钟书说我记忆不错,还补充说,门前有个大照墙,照  墙后有一条河从门前流过。

他说,和我母亲说话的大约是婶母,因为叔父婶母住在最外  一进房子里,伯父伯母和他住中间一进,他父母亲伺奉祖父住最后一进。

  我女儿取笑说:“爸爸那时候不知在哪儿淘气呢。

假如那时候爸爸看见妈妈那样的  女孩子,准抠些鼻牛来弹她。

”钟书因此记起旧事说,有个女裁缝常带着个女儿到他家  去做活;女儿名宝宝,长得不错,比他大两三岁。

他和钟韩一次抓住宝宝,把她按在大  厅隔扇上,钟韩拿一把削铅笔的小脚刀作势刺她。

宝宝大哭大叫,由大人救援得免。

兄  弟俩觉得这番胜利当立碑纪念,就在隔肩上刻了“刺宝宝处”四个字。

钟韩手巧,能刻  字,但那四个字未经简化,刻来煞是费事。

这大概是顽童刚开始“知慕少艾”的典型表  现。

后来房子退租的时候,房主提出赔偿损失,其中一项就是隔扇上刻的那四个不成形  的字,另一项是钟书一人干的坏事,他在后园“挖人参”,把一棵玉兰树的根刨伤,那  棵树半枯了。

  钟书十一岁,和钟韩同考取东林小学一年级,那是四年制的高等小学。

就在那年秋  天,伯父去世。

钟书还未放学,经家人召回,一路哭着赶回家去,哭叫“伯伯”,伯父  已不省人事。

这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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