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瑛《戈壁日出》赏析
当尖峭冷风遁去,荒原便沉淀下无垠的戈壁;我们在拂晓骑马远行,多渴望一点颜色,一点温煦。
忽然地平线上喷出一道云霞,淡青、橙黄、桔红、绀紫,象褐色的荒碛滩夹,萎弃一片雉鸡的翎羽。
太阳醒来了——它双手支撑大地,昂然站起,窥视一眼凝固的大海,便拉长了我们的影子。
我们匆匆地策马前行,迎着壮丽的一轮旭日,哈,仿佛只需再走几步,就要撞进它的怀里。
忽然,它好象暴怒起来,一下子从马头前跳上我们的背脊,接着便抛出一把火给冰冷的荒滩,然后又投出十万金矢……于是,一片燥热的尘烟,顿时便从戈壁上腾起,干旱熏烤得人喘马嘶,几小时我们便经历了四季。
从哪里飞来一片歌声,雄浑得撼动戈壁——我们的勘测队员正迎向前来,在这里,我看见了人民意志的美丽! 李瑛,1926年生,河北丰润县人。
1949年后一直在部队从事文化工作。
已出版《野战诗集》、《静静的哨所》、《友谊的花束》、《枣林村集》、《红柳集》、《我骄傲,我是一棵树》、《春的笑容》、《月亮谷》、《李瑛抒情诗选》等诗集。
李瑛是位勤奋而多产的部队诗人,他总是以战士的身份和眼光观察、反映生活,不仅直接表现战争和军营生活的诗是这样,就连描写自然风光、农村生活、国际题材的诗作也都充满战士的激情,赋予战士的气质。
诗人具有鲜明的艺术个性,善于抓住人事景物的特怔,运用新巧的构思与凝炼的语言加以表达。
因其往往刚柔相济、雄丽并存,逐步形成寓刚健于细致之中的诗风。
《戈壁日出》为李瑛反映战士生活的代表作品之一,是1961年夏诗人去西北边防采访途中写成的。
诗作以精巧的艺术构思和鲜明的艺术形象,描画了一幅雄奇壮丽的图画。
诗的开头,写骑兵战士在无限的戈壁拂晓行军,“多么渴望一点颜色,一点温煦”,渲染他们盼望日出的迫切心情,接着写大漠日出的景象:“太阳醒来了枣\\\/他双手支撑大地,昂然站起”,而战士“迎着壮丽的一轮旭日”继续前进。
诗人不仅采用拟人化的手法把大漠日出写活了,而且通过艺术夸张,利用人的幻觉,烘托出骑兵战士威武雄壮的英姿。
进而再写日出之后沙漠气候的突然变化和烈日当空的燥热。
“干旱熏烤得人喘马嘶,\\\/几小时我们便经历了四季。
”诗人以敏锐的艺术感觉和精巧的艺术表现,展示种种丰美的意象,并用蒙太奇手法将其组接起来,构成了一幅壮阔的自然奇观。
古往今来,描绘日出的诗文不胜枚举。
如何才能不落前人窠臼而翻出新意?李瑛显然自出机杼。
他以战士的情怀观赏、描绘戈壁日出,得以“发人之所未发”,从而歌颂祖国瑰丽的山川和战士崇高的心灵。
《歌德谈话录》中有句名言:“把握和描绘特殊西是艺术的真正生命。
”诗人抓住沙漠地区的气候特征,并从骑兵战士的独特感受出发,写出有别于山顶、海上、空中观赏日出的奇异景象。
全诗结尾更加出人意外:“从哪里飞来一片歌声,\\\/雄浑得撼动戈壁枣\\\/我们的勘测队员正迎向前来,\\\/在这里,我看见了人民意志的美丽!”将诗篇引向一个更为高远的意境。
戈壁日出的自然景象固然很美,策马前行的骑兵战士与踏歌而来的勘测队员更足以显示“人民意志的美丽”。
诗作意象超脱,别具匠心。
李瑛曾用战士彩笔抒战士感情,写出不少精致的抒情短章。
无论是写戈壁滩上巡逻的骑兵,还是写边防前线静静的哨所和随舰出港的海军战士,都给我们留下人民战士飒爽英武的身影。
盎然的诗意与革命战士的豪情互相渗透,显得优美动人,让人读后感到“既有教育意义,又有美学价值”。
出塞 古诗
出塞 王昌龄 时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
使龙城飞将在教胡马度阴山。
“出塞”,就是到边防线上去戍守边疆。
塞:边疆关塞。
胡马:敌人的军队。
前两行诗意:自秦、汉以来,边疆一直都在无休止地进行战争,月照关塞,自然想到无数征人战死边疆未能回还。
[编辑本段]唐·王昌龄 秦时明月汉时关, 万里长征人未还。
但使龙城飞将在, 不教胡马度阴山。
古诗译文: 1) 依旧是秦汉时的明月和边关, 征战长久延续万里征夫不回还。
倘若攻袭龙城的卫青和飞将军李广而今健在, 绝不许匈奴南下牧马度过阴山。
2) 秦汉以来,明月还是那样照着关塞, 离家万里远征,将士至今没有回还。
如果攻袭龙城的卫青和飞将军李广还在, 就不会让敌人军队越过阴山。
3)还是秦朝的明月和汉朝的边关,到如今多少战士万里出征不见回还。
如果英勇善战的将军们依然健在,绝不会让匈奴的兵马越过阴山。
[注释] 1.出塞:是唐代诗人写边塞生活的诗常用的题目。
2.秦时明月汉时关:即秦汉时的明月,秦汉时的关塞。
意思是说,在漫长的边防线上,一直没有停止过战争。
3.但使:只要。
4.龙城飞将:2003年,初中语文教科书中对“龙城飞将”的注释做出修改:“龙城”指奇袭匈奴圣地龙城的名将卫青,而“飞将”则指威名赫赫的飞将军李广。
“龙城飞将”并不只一人,实指李卫,更是借代众多汉朝抗匈名将。
5.胡马:指敌方的战马。
胡,古人对西北少数民族的称呼。
6.阴山:山名,指阴山山脉,在今内蒙古境内,汉时匈奴常常从这里南下侵扰中原地区。
7. 不教:不叫,不让。
8. 度:越过 [编辑本段]唐·马戴《出塞》 唐·马戴 金带连环束战袍, 马头冲雪过临洮。
卷旗夜劫单于帐, 乱斫胡兵缺宝刀。
题解: 这首《出塞》,除具有一般边塞诗那种激越的诗情和那种奔腾的气势外,还很注意语言的精美,并善于在雄壮的场面中插入细节的描写,酝酿诗情,勾勒形象,因而能够神完气足,含蓄不尽,形成独特的艺术风格。
“金带连环束战袍,马头冲雪过临洮。
”“金带连环”四字,极精美。
“金”字虽是“带”字的装饰词,但又不仅限于装饰“带”字。
看似写战袍,目的却在传达将士的那种风神俊逸的丰姿。
“马头冲雪”的“冲”字,也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动词。
作者不用带雪、披雪,而用冲雪,是要用这个动词传出人物一往无前的气概和内心的壮烈感情。
“金”字和“冲”字,都极简炼而又很含蓄,都为激扬的诗情涂上了一层庄严壮丽的色彩。
在着重外形描写时用一两字透露人物内心的美,使人读后感到诗情的既激扬又精致,没有那种简单粗犷,一览无余的缺点。
“卷旗夜劫单于帐,乱斫胡兵缺宝刀。
”“卷旗”,避免惊动敌人,的是夜间劫营景象。
因风疾所以卷旗,一以见战事之紧急,再以见边塞战场之滚滚风尘。
这岂只为景物描写,作者正以战旗之卷,写出勇士夜赴战场的决心与行动。
卷旗夜战,正是短兵相接了,但实际上只是雷声前的闪电,为下句作铺垫。
“乱斫胡兵缺宝刀”,才是全诗中最壮烈最动人的一幕。
这场“乱斫胡兵”的血战,场面是很激烈的。
“缺宝刀”的“缺”用得好。
言宝刀砍到缺了刃口,其肉搏拼杀之烈,战斗时间之长,最后胜利之夺得,都在此一字中传出。
作者在全诗二十八字中,极为精彩地处理了选材、顺序与如何运用并积聚力量等重要问题。
前三句,只是引臂抡锤,到第二十六字“缺”时,奋力一击,流火纷飞。
读岳飞《满江红》“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深感“缺”字韵押得险而有,得高山危卵之势。
而马戴在这首诗中的这个“缺”字,虽不当韵脚处,却同样使人惊赏不置。
“乱斫”两字虽很真切而且精辟,但,如无“缺”字,则不见作者扛鼎之力。
这一个字所传达的这一真实细节,使诗情达到了“传神”境界,使全诗神采飞扬。
全诗结构紧密,首句以英俊传人物风姿,次句以艰难传人物苦心,第三句以惊险见人物之威烈,结句最有力,以壮举传神。
至此,人物之丰神壮烈,诗情之飞越激扬均无以复加了。
[编辑本段]出塞诗 凉州词 (唐)王翰 葡萄美酒夜光杯, 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 古来征战几人回。
古从军行 李颀 白日登山望烽火,黄昏饮马傍交河。
行人刁斗风沙暗,公主琵琶幽怨多。
野营万里无城郭,雨雪纷纷连大漠。
胡雁哀鸣夜夜飞,胡儿眼泪双双落。
闻道玉门犹被遮,应将性命逐轻车。
年年战骨埋荒外,空见蒲萄入汉家。
从军行 王昌龄 青海长云暗雪山, 孤城遥望玉门关。
黄沙百战穿金甲, 不破楼兰终不还。
关山月 李 白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
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塞下曲六首(选一) 李白 五月天山雪,无花只有寒。
笛中闻折柳,春色未曾看。
晓战随金鼓,宵眠抱玉鞍。
愿将腰下剑,直为斩楼兰。
望蓟门 祖 咏 燕台一望客心惊,笳鼓喧喧汉将营。
万里寒光生积雪,三边曙色动危旌。
沙场烽火连胡月,海畔云山拥蓟城。
少小虽非投笔吏,论功还欲请长缨。
前出塞九首(选一) 杜 甫 挽弓当挽强,用箭当用长。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杀人亦有限,列国自有疆。
苟能制侵陵,岂在多杀伤。
军城早秋 严 武 昨夜秋风入汉关, 朔云边月满西山。
更催飞将追骄虏, 莫遣沙场匹马还。
夜上受降城闻笛 李 益 回乐峰前沙似雪, 受降城外月如霜。
不知何处吹芦管, 一夜征人尽望乡。
塞下曲(二首) 卢 纶 林暗草惊风,将军夜引弓。
平明寻白羽,没在石稜中。
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
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
征人怨 柳中庸 岁岁金河复玉关, 朝朝马策与刀环。
三春白雪归青冢, 万里黄河绕黑山。
雁门太守行 李 贺 黑云压城城欲摧,甲光向日金鳞开。
角声满天秋色里,塞上胭脂凝夜紫。
半卷红旗临易水,霜重鼓寒声不起。
报君黄金台上意,提携玉龙为君死。
陇 西 行 陈 陶 誓扫匈奴不顾身, 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 犹是春闺梦里人。
己 亥 岁 曹 松 泽国江山入战图, 生民何计乐樵苏。
凭君莫话封侯事, 一将功成万骨枯。
边塞诗鉴赏 逢入京使 作者:岑参 故园东望路漫漫,双袖龙钟泪不干。
马上相逢无纸笔,凭君传语报平安。
【简析】在路上遇见回京的使者,请他捎句话给家人不要挂念,这是人之常情,但通过诗人表达出来就深了一层,结句尤让人觉得似含有无数悲辛。
岑参(cén shēn) (约715—770)唐代诗人,原籍南阳(今属河南新野),迁居江陵(今属湖北)。
荆州江陵(现湖北江陵)人,享年55岁.出身于官僚家庭,曾祖父、伯祖父、伯父都官至宰相。
与高适并称“高岑”父亲也两任州刺史。
但父亲早死,家道衰落。
他自幼从兄受书,遍读经史。
二十岁至长安,献书求仕。
求仕不成,奔走京洛,漫游河朔。
天宝三载(744,三十岁)中进士,授兵曹参军。
天宝八载,充安西四镇节度使高仙芝幕府书记,赴安西,十载回长安。
十三载又作安西北庭节度使封常清的判官,再度出塞。
安史乱后,至德二载才回朝。
前后两次在边塞共六年。
他的诗说:“万里奉王事,一身无所求。
也知边塞苦,岂为妻子谋。
”(《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又说:“侧身佐戎幕,敛任事边陲。
自随定远侯,亦着短后衣。
近来能走马,不弱幽并儿。
”(《北庭西郊候封大夫受降回军献上》)可以看出他两次出塞都是颇有雄心壮志的。
他回朝后,由杜甫等推荐任右补阙,以后转起居舍人等官职,大历元年官至嘉州刺史,世称岑嘉州。
以后罢官,客死成都旅舍。
陇西行 作者:陈陶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丧胡尘。
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简析】这首诗是对战争所造成的不幸的控诉,人人读了都感到沉痛
登幽州台歌 作者:陈子昂 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
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注】幽州台:又称燕台,史传为燕昭王为招揽人才所筑的黄金台,故址在今北京市大兴县。
【简析】武则天万岁通天元年(696),契丹李尽忠反叛,武则天命建安王武攸宜率军讨伐,陈子昂随军参谋,到了东北边地。
武攸宜根本不懂军事,陈子昂进谏,不仅没被采纳,反而被贬斥,因此登幽州台抒发失意的感慨。
全诗以广阔的胸襟,慷慨悲凉的情调,感时伤事,吊古悲今,不假修饰,其立意、气势和思想、感情,千百年来一直引起人们强烈的共鸣。
关山月 作者:李白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
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
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
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
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
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注】关山月:乐府《横吹曲》调名。
白登:今山西大同市东有白登山。
汉高祖刘邦曾亲率大军与匈奴交战,被困七日。
【简析】这首诗描绘了边塞的风光,戍卒的遭遇,更深一层转入戍卒与思妇两地相思的痛苦。
开头的描绘都是为后面作渲染和铺垫,而侧重写望月引起的情思。
夜上受降城闻笛 作者:李益 回乐峰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
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
【注】受降城:贞观二十年,唐太宗亲临灵州接受突厥一部的投降,“受降城”之名即由此而来。
但此诗的受降城所在地说法不一。
回乐:县名,故址在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县西南。
回乐峰:回乐县附近的山峰。
【简析】这首七绝是历来传诵的名篇。
霜月、芦笛、乡思,构成一幅思乡图,意境感人。
凉州曲 作者:王翰 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
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
【简析】该诗表现了征战的残酷,又表现了征人视死如归的乐观旷达精神,使人觉得悲怆而又豪壮,是痛苦,也是自我解嘲 凉州词 作者:王之涣 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
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
【注】凉州词:又名《凉州歌》。
《乐苑》称,开元年间,西凉都督郭知运进献宫调《凉州》。
凉州:唐属陇右道,州治在今甘肃省武威县。
诗题又作《出塞》。
首句一作“黄沙直上白云间”,末句一作“春光不度玉门关。
”羌笛:我国古代西方羌人所吹的笛子。
杨柳:指羌笛吹奏的《折杨柳》曲。
北朝乐府《鼓角横吹曲·折杨柳枝》:“上马不捉鞭,反拗杨柳枝。
下马吹横笛,愁杀行客儿。
”其音凄苦。
[编辑本段]【音乐专辑:王月明出塞】 出塞(HIFI发烧唱片)印音乐系列发烧碟 【 专 辑 】:出塞 【创 作 人】:王月明 【出版公司】: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出版年代】:2005年 【唱片编号】:CN-A56-05-377-00\\\/A.J6 【制作软件】:EAC 【专辑介绍】: 著名作曲家王月明经典作品,与数位民族乐器大师携手,演绎荡气回肠的塞外之风. 荣获“全国优秀文艺音像制品奖”一等奖,国际录音水准,24Bit-96khz天碟品质 羌笛幽幽,马头琴低唱,霍去病的八百精骑千里驰骋……荡气回肠的塞外之风, 感悟远离红尘凡嚣外的另一番心境 在大自然面前,我是那么渺小,就好像戈壁上的一粒石子,像随风奔跑的风滚草; 又有时觉得我很大,脑海中喷薄的音符,像无限的苍穹,包围着所有,覆盖了万千。
觉得我渺小,是表面的、形式的,觉得我很大,是想象的、内在的。
不去管它是什么、谁的、或应该是怎么样的,仅仅是我知道的、和我能拥有的,就如此…… ——王月明 印音乐 企划 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发行 北京千思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制作 九洲音像出版公司 出版 作曲\\\/MIDI:王月明 录音:万小元\\\/葛音 混音:万小元 笛子\\\/萧:杜聪 二胡:严洁敏 管子:李宝林 琵琶:张强 马头琴:布仁特古斯 出品人:宋晓红\\\/袁海波 制作人:张春一 项目监制:老锁\\\/王长缨 策划:屈庚喜 制作统筹:黄橙\\\/张春一 HDCD母带处理:香港雅旺录音室有限公司 俞伯伟 【 曲 目 】: 01. 敕勒川 02. 青海青 03. 出塞 04. 玉门关 05. 风滚草 06. 大漠孤烟 07. 古道西风 08. 瘦马 09. 在天涯 10. 明月出天山 11. 广阔的地平线
狼图腾梗概
《狼图腾》,纪实体长篇小说,姜戎著。
《狼图腾》:1971年起腹稿于内蒙古锡盟东乌珠穆沁草原。
1997年初稿于北京。
2003年岁末定稿于北京。
2004年4月出版。
狄戎各族以狼为图腾,高车祖老狼,突厥族狼母,薛延陀祖狼头人,蒙古族以苍狼白鹿为图腾成吉思汗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
中国人性格里究竟狼的成分有多少
有狼的风景会带给你怎样的震撼与冲击
这是一部关于狼的著作,一部对中国历史进行解读的小说,一部可以给包括商界、文化界、学术界带来震撼的作品。
本书由几十个“狼故事”组成。
读者可从书中每一篇章、每个细节中攫取阅读快感。
那些蒙古草原狼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狼的每一次侦察、布阵、伏击、奇袭的战术;狼对气象、地形的利用;狼族中的友爱亲情;狼与草原万物的关系;小狼艰难图腾成长过程――无不使我们联想到人类,进而思考一个个疑问:当年十几万蒙古骑兵为什么能够远征到欧洲进行大屠杀
中华民族今日辽阔疆土由来的原因
历史上究竟是华夏文明征服了游牧民族,还是游牧民族为汉民族输血才使中华文明得以延续
为什么中国马背上的民族,不崇拜马图腾而信奉狼图腾
中华文明从未中断的原因,是否在于中国还存在着一个狼图腾文化
于是,我们发出叩问:我们自诩是炎黄子孙,可知“龙图腾”极有可能是从“狼图腾”演变而来
华厦民族的“龙图腾崇拜”,是否将从此揭秘
我们究竟是龙的传人还是狼的传人
人类社会的精神和性格日渐颓靡雌化的今天,读到《狼图腾》这样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实在是当代读者的幸运。
千百年来,占据正统主导地位的鸿学巨儒,畏狼如虎、憎狼为灾,汉文化中存在着太多对狼的误解与偏见,更遑论为狼写一部书,与狼为伍探微求真了。
求《汉书》读后感1000字左右
一、「过五关斩六将」:当时关羽因为要保护二位嫂嫂及侄儿的情况下,不得已只好屈服于曹军之下,但关羽虽处在曹营下,却无时无刻地挂念的大哥,时时打听大哥的下落,直到有一天关羽终于知道大哥现处在河北袁绍那里,他赶快提刀跨马护送着两位嫂嫂及随行的女眷们乘车,到了东岭关口,因偏将孔秀执意要请示曹丞相之后,此时,关羽已怒火上升,就把孔秀劈成两半,消息传到洛阳 ,虽洛阳守将韩福和孟垣商量对策,但哪里是关羽的对手,两人都被关羽所劈死,像这样,关羽一连闯过五个关口,杀了六员守将, 才渡过黄河,他虽然感到有些愧对曹操,但此时的他只想赶快和大哥碰面,杀了这么多人,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二、「的芦救主」:此时,刘备虽然对刘表的召请,心里感到疑惧,但又不得不去,所以,刘备便带着赵云,跨着的卢,向襄阳出发,蔡瑁装得非常恭谨,到了第二天早上,荆襄九郡四十二州县的文武官吏,开始参加刘备代替刘表主持的「丰年大宴」,赵云非常小心的跟在刘备身旁,于是,蔡瑁又设下计策,把赵云支开,等到酒过三巡之后,伊藉执着酒杯,个人总结走近刘备席前,悄悄地向他说过:「蔡瑁想要杀你,你赶快从西门逃走吧
」于是,刘备立即跨上的卢向西门逃出去,但没想到走不到几里路,前面有一条又深又急的河,此时,刘备只好向急流中跨下去,这时,刘备嘴里喃喃地念道:“的卢,你要救我
”的卢好像是听懂他话似的,奋力窜起来,使刘备脱离了险境。
这二则故事使我受到了启发,(一)是让我感受到关公的重义气,即使大哥在天涯海角,只要有消息,也要把两位嫂嫂平安的送到大哥手上,把自己的生死置之身外,一切以两位嫂嫂的安全为重; (二)是让我感受到人不可只注重外表,认为它是坏的而舍弃它,就像是的卢一样,纵使它是会克主的,但刘备却不在意它,可能是刘备的仁心感动了的卢马,所以,在主人最危急之时,它无克主反而是救了主人一命。
看完三国演义,才感觉到中国文学的博大精深,也感受到作者的写作能力,罗贯中把所有人物都描述的栩栩如生,如:关羽的义、张飞的直、诸葛亮的忠及曹操的奸等……,让读者都与故事的剧情融合为一体,随着故事剧情的高潮而起伏,「三国演义」因为属于章回小说,故事具有连续性,让人有一直想看下去的心理,而且不会觉得枯燥乏味,故事编排得宜,紧张刺激,使人有一种深陷其中,好像自己也处在东汉末年,群雄割据的乱世之中,「三国演义」不仅是在当时有一种象征的功用,也是令一种体制的创新,更是研究明清小说的典范之一,所以,「三国演义」真是一本值得在再看的好书,每阅读一次,就感觉多了一次不同的体验,文学素养也提升了许多。
赤壁之战 我知道了,公元208年,刘表病重,孙权于是加紧时机向荆州进攻;投靠刘表、驻扎新野的刘备也借口抵御曹操和孙权,把所属军队扩充到几万人,并命令关羽于樊口大力训练水军,准备抢夺荆州;刘表长子刘倚为后母蔡氏家族所逼,进驻夏口。
8月,刘表病死,次子刘宗在实力派舅舅蔡瑁兄弟、张允、蒯越等的支持下,任荆州牧。
曹操于是率领大军迅速从叶、宛的小路南下,击败刘备守军,占领新野;刘宗在王粲、蒯越、蔡瑁等人的建议下投降曹操。
刘备企图占领南郡(江陵),依靠那里大量的物资抵抗曹操;曹操得知刘备意图后,自己亲自率领5000精锐骑兵星夜追击刘备,由于大量百姓跟随刘备南下,曹军于当阳长坂为追上刘军,而关羽、诸葛亮已经事先撤退到夏口,刘军大败,刘备、赵云等“仅以身免”;刘备无奈只好改变主意,退回夏口。
曹操取江陵后,又攻取、招降了荆州8郡,受降刘宗水、陆军达10万人;刘备于是派诸葛亮与孙权结盟,孙权在听取了周瑜、鲁肃、诸葛亮的分析后,决定抗曹,并命令周瑜、鲁肃、程普带3万多水军与刘备回合。
11月,曹操率领10余万大军,进攻夏口的刘备;曹操水军在赤壁与孙刘联军遭遇交战失礼,曹操领主力到达后,大军在乌林驻扎;由于水土不服,曹军大量染上血吸虫病。
为了克服曹军不适应水战的缺点,曹操命令把大部分船只用铁索连起来,形成为日后惨败致命的“连环船”。
周瑜、黄盖等人发现连环船有不易躲避火烧的致命弱点,决定利用火攻;通常冬天吹北风,而江南由于气候问题,每年在12月有几天是反常吹东南风;为方便纵火,周瑜、黄盖使出“苦肉计”,曹操被蒙骗上当。
在一个北风转东南风的夜晚,黄盖诈降,成功纵火,曹军大乱,联军乘机进攻;曹军大量烧死、淹死、投降,曹操在亲卫队的保护下,仓皇从华容道逃回江陵;为避免战船落入联军手中,曹操命令放火烧毁其他营寨的所有战船。
同时孙权在南方进攻合肥,曹操无奈命令张辽、乐进、李典星夜驰援合肥;留下曹仁、徐晃守江陵,自己退回许昌。
一年后,曹操命令曹仁、徐晃退出江陵,防守襄阳、樊城,荆州大部分于是落入刘备、孙权手中。
209年,孙权从东线进攻合肥,于合肥为刘馥所挡。
曹操10余万大军,败给了只有5——6万的孙刘联军,主要的原因是血吸虫病的流行和水土不服令北方军队丧失了战斗力,而曹操过于骄傲轻敌是主要的主观原因;而联军充分的利用了各个有利的条件,所以赢得胜利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赤壁之战,曹操的所有水军全部丧失,而刘备、孙权在赤壁之战后实力大大增强,曹操失去了在短时间内统一中国的机会,对后世的影响相当大。
诸葛亮在《三国演义》中的地位就像孙悟空在《西游记》里的地位一样。
地位不地位的我不懂,我就知道这两位都够能折腾的。
然而令我有些意想不到的是: 在《三国演义》靠前近三分之一的章节里诸葛亮都未曾现身。
可卧龙毕竟是龙,一经出现便是包装华丽地闪亮登场。
像是明星炒作一样,三把火烧红了诸葛亮。
三把火烧着的地点分别是博望破,新野和赤壁。
后来小伙子越烧越过瘾,也仗着那个年代消防技术还不成熟,在全书中酿造火灾无数。
终于在后来一次名为七擒孟获的大型反恐行动中玩火玩得有点儿过,给凭借秘密藤甲武器反叛中国的恐怖主义国家“乌戈国”烧了个种族灭绝。
而这次火攻也导致了上天给诸葛亮减了阳寿。
诸葛亮自己也认识到了这一点——“蛮兵如此顽皮,非火攻安能取胜
使乌戈国之人不留种类者,是吾之大罪也”……作为《三国演义》的灵魂人物,诸葛亮的生平自然得到了作者的浓墨伺候。
在此我没必要多做感慨评论,历史上出自各种大师的点评、批注加起来也够好几本《三国演义》了。
我只是想说,让我真正认识诸葛孔明,并为之感动的一段却是出现在他死后很多很多年,《三国演义》全书行将结束的一个章节里。
其时,曾经傲视群雄的曹氏家族日落西山,司马氏集团取而代之,继续扮演挟天子以令诸侯的角色。
另一方,后主刘禅昏晕无道,西蜀江山气数已尽。
魏国前线总指挥,司马昭麾下大将钟会夺取安阳关,挥师灭蜀已成定势。
故事就发生在这个紧要时期。
却说钟会屯军阳安关,连续两天三更半夜听到西南方向喊声大震,致其夜不能寐。
哨兵巡视后却并未发现蜀军半个人影。
次日钟会亲自带兵巡山探知究竟,却遭到了不知自何而来的“亡灵军队”的袭击,众人丢盔卸甲,抱头鼠窜。
所幸全体官兵只是受到惊吓,顶多是跌马摔伤。
钟会问了“地陪”同志才知道,原来此山名为定军山,内有诸葛武侯之墓。
在受到钟会的拜祭之后,在天有灵的诸葛孔明才撤去了“亡灵军队”,并托梦给钟会。
梦中,诸葛亮表示自知西蜀天命已尽,却严肃告诫钟会破川之后不可滥杀平民,伤及无辜。
虽然去世多年,但武侯诸葛还是为了天下百姓的安危,不惜冲破阴阳两界的阻隔,率领无数长眠地下的忠魂冲入敌阵救人民于水火。
这是什么样的境界这是什么样的品德这是什么样的人民的好总理罗贯中是位大师,而大师就是有大师的样子。
虽说这个神话似的故事只是浩荡全书中无关大局的一个小插曲,却把一个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公仆形象塑造得完美无缺——诸葛亮,一个有人性的神。
曹操这个人物带给我的启示。
曹操一生都属于十分大胆型的人物,也是十分奸诈的。
他误杀了吕伯奢一家人,最后明知错了,还要继续杀了吕伯奢,其无情无义至此,陈宫便离他而去,曹操后来说的那句话耐人寻味:“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
但反过来想想,如果当时他不赶尽杀绝的话,吕伯奢若真带了些人过来追杀他,可能曹操会就此退出历史舞台了。
但是奸诈带来的只会是一时的小利,一直是奸诈的话,自然会遭到报应。
后来董承一伙人便刺杀曹操,可惜事败了。
后来陆续都有一些人刺杀曹操,但都因一些意外而失败了,否则这位曹阿瞒也不会叱咤风云了。
曹操给我的启示就是,做人不能太狡诈。
与曹操截然相反的一个人物就是刘备了,他以仁义当先,他热爱百姓。
刘备一生的行为都与曹操相反,曹操奸诈,刘备仁义。
刘备在落难时,还带着百姓逃命,他管理一个新野,或是徐州,都是布施仁政,得到百姓的爱戴。
但不论是曹操还是刘备,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非常注重人才,曹操失了一个吕韦,祭奠时他不哭自己曹家的人,独哭吕韦。
他的谋臣郭嘉死后,他也十分痛心。
刘备则更重视人才了,起初赵云并不是刘家的将军,但他十分器重赵云,几次留他,后来终于归到了刘门下,才使得那个扶不起的阿斗两次脱险。
徐庶被曹操“拐骗”到那边,在送别时,刘备哭着送别,还要砍掉挡在前面的竹林,后来徐庶才又回来推荐了诸葛亮。
刘备三顾茅庐更是成为聘用人才的典范。
所以说,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需要招兵买马,寻找志同道合的人,一同创建事业,这才是成功之道。
与之相反的例子便是袁绍了,照说袁绍与曹操一战的时候,拥有明显的军事优势,但袁绍为人不重视人才,有许多忠臣在身边也不知道。
他如果听忠臣的话,那曹操怎么可能胜得了他呢
而他却听信一些小人的话,致使败给了兵力较少的曹操。
三国演义还让我学到:要善于听取好的意见,忠言逆耳。
曹操赤壁之战为什么会败
我觉得还是因为没有听信好的意见,面对新来的庞统这个外人,他却毫不犹豫地相信了他的“连环计”,而面对另一个臣子对他的忠言,那位臣子大致说的是:“若敌人用火攻,如之耐何
”曹操答的大致意思是:“现在这个季节,不会刮东南风,如果用火攻,那便是烧他们自己的营了”。
这也怪不了曹操,他又不像孔明这个气象专家能知风雨。
但既然有人提了建议,曹操也应该有所警觉呀,不然也不会败了。
另外一次就是刘备在一片靠近水的树林中安七百里连营,早有臣子向他提出建议,说敌人如果用火攻怎么办
但他没有接受,致使后来真的被陆逊七百里火烧连营。
所以,能否正确听取他人的意见,往往决定着事情的最终成败。
关羽。
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
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
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
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
《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
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
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
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
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雄。
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
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
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
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
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
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读书笔记
《上下五千年》——刑罚篇 我写这本书的读后感,不是写什么名人名事,什么历史变迁,而是专写古代的一些刑罚. 具体的刑罚最早是在五帝中颛顼当政时发行的,距今已有5000年左右了,刑罚开始后便开始了封建社会,但官职系统尚未明确. 到了夏朝,因为产生了贫富分化,随之出现了犯罪现象,大禹便建立了各种官职,还加强了刑罚,又制定了税收,建立了第一个奴隶制王朝.当夏朝传到了第十九代王时,出现了五马分尸与炮烙这两种刑罚.五马分尸顾名思义就是用五匹马相对拉扯,把人分成五~六块;炮烙是让人站在烧得通红的管子上行走,最后掉进下面的火炉,活活烧死. 到了秦朝,增加了烹刑:一旦有人敢欺上瞒下,便会被放进一个大缸里,加满水,把人煮熟致死. 汉朝,吕后曾把人砍去四肢,挖去双眼,割掉鼻子,耳朵,还给人吃哑药,最后扔进猪圈.窦太后还罚当官的儒生赤手打野猪,十有八九是去送死. 依照明朝的法律,贪钱一两者可能会被扒其皮,晾于衙门口. …… 各个朝代的刑罚不尽相同,但今日看来,充满血腥与残暴.看来无论何时,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上下五千年》读后感 ——开朝帝王篇 今天,我们来说说各朝的开国皇帝. 首先,我们先说说汉高祖刘邦.说到刘邦,他原来只是一名平民,只因得到县萧何的帮助,做了亭长.一次,他奉命押送一批囚徒去服苦役.途中,刘邦仗义地放了所有的囚徒,其中的十几个壮士留下来跟随他.忽然,出现了一条白蟒,他一剑砍去,把白蟒砍成两段,祭天起义.很快,他的军队发展到八千人,一举攻陷咸阳城,他进城之后,与百姓约法三章:杀人偿命,伤人办罪,偷盗严惩.这时,另一支由项羽统领的军队开到了咸阳旁的鸿门,邀请他来赴宴,想借机杀了刘邦,而刘邦在陈平和樊哙的帮助下,幸运地逃走了.最终项羽在四面楚歌的困境中结束了自己的生命.刘邦称帝. 再说唐太宗李世民:他自幼饱读兵书,到了中年,曾以二千兵马帮助隋炀帝退突厥百万雄师,从此在朝野中一举成名.后来,其父李渊太原反隋,此时的起义军几十支包围了长安城,隋炀帝在内乱中被杀,同时,李渊的起义军最先攻进城里,占领了长安这座古都.而李世民在多年的东征西讨中积累了经验,屡建奇功,出奇制胜,并收服了尉迟敬德,徐世绩(即李世绩),秦琼,罗成还有陈咬金等妇孺皆知的名将.中原土地统一以后,李世民的哥哥李建成与弟弟李元吉却一直想加害他和他的部将.终于,一次在被害中毒又痊愈后李世民再也忍无可忍,召集众将士开始商讨反击的计划.次日,李建成与李元吉刚一进入玄武门边被他拦住,李建成与李元吉拈弓搭箭,但还箭没射出去,便被尉迟敬德带七十名精锐铁骑兵杀死了,这就是震惊朝野的玄武门事变.事后李渊迫于其势力,让位李世民. 又说宋太宗赵匡胤:他从小喜欢摆弄刀枪,二十三岁时曾占卜:当兵可否 不吉.当县令可否 不吉.当太守可否 不吉.当丞相可否 不吉.这时,怒火冲天的赵匡胤占了最后一卜:当皇帝可否 吉!此时的他立即喜出望外,决定去投靠当时非常强大的郭威的起义军,做了一名小头目.很快,武艺高强的他升级成一位将领.后来,起义军解散,他在陈桥起义,只十年不到,就统一了中原. 《花季雨季》郁秀 懂得爱书,才懂得读书 她在接受太阳的召唤,顺从了这大山迷人的诱惑。
在大山面前,她感到惭愧,她为自己王笑天入团事上的犹豫而惭愧,什么时候这股不正之风刮到了她身上
山的怀抱如此广阔,太阳如此灿烂,天空如此浩瀚,这些都是极平常的事物,但是能真正感受到天地之间那份情趣的时候并不多。
何必为一些磕磕碰碰而耿耿于怀,实在应该有“君子坦荡荡”的风度,学会轻视,学会宽容,让欣然明白这些的,与其说是涉荒时王笑天热情的一拉手,倒不如说是跋涉后的一种成长,是大山的一种启示。
“星期天没有什么叫疲倦,疲倦到了星期天也去休息了”。
除自己以外,没有人能哄骗你离开最后的成功。
雨打着窗户,眼前的天空一片白茫茫,不知是泪水模糊了视野,还是雨水溟蒙了世界。
初三毕业,欣然本来可以保送直接上九中高中部,因为她没有深圳户口,学校犹豫着,欣然看出学校的顾虑,主动提出放弃,她不愿意在别人异样的眼光下过日子,在中考志愿表中,她只写下一所中学“九中”。
第一志愿九中,第二志原九中,第三志愿仍是九中,即使陈明这种学生也不敢这么大胆,兰老师看着这份志愿表,又看看欣然毫无表情的脸,知道她要决一死战了,不忍再说什么,谢欣然知道,如果考不上九中,要么停学,要么当高价生,要么回内地,她在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所有的小鸟都向往处面的大千世界,但不是所有的小鸟都能在外面的大千世界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致人而不致于人 没有人生来洒脱,都总是在哭过之后才会感到轻松许多 谁会飞 鸟会飞 鸟儿鸟儿怎么飞
这样飞 张开翅膀满天飞 卷心菜毛虫 卷心菜几乎可以说是我们所有的蔬菜中最为古老的一种,我们知道古时候的人就已经开始吃它了。
而实际上在人类开始吃它之前,它已经在地球上存在了很久很久,所以我们实在是无法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它出现了,又是什么时候人类第一次种植它们,用的又是什么方法。
植物学家告诉我们,它最初是一种长茎、小叶、长在滨海悬崖的野生植物。
历史对于这类细小的事情的记载是不愿多花笔墨的。
它所歌颂的,是那些夺去千万人生命的战场,它觉得那一片使人类生生不息的土地是没有研究价值的。
它详细列举各国国王的嗜好和怪癖,却不能告诉我们小麦的起源
但愿将来的历史记载会改变它的作风。
我们对于卷心菜知道得实在太少了,那实在有点可惜,它的确算得上一种很贵重的东西。
因为它拥有许多有趣的故事。
不仅是人类,就是别的动物也都与它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其中有一种普通大白蝴蝶的毛虫,就是靠卷心菜生长的。
它们吃卷心菜皮及其一切和卷心菜相似的植物叶子,像花椰菜、白菜芽、大头菜,以及瑞典萝卜等,似乎生来就与这种样子的莱类有不解之缘。
它们还吃其它一些和卷心菜同类的植物。
它们都属于十字花科--植物学家们这样称呼它们,因为它们的花有四瓣,排成十字形。
白蝴蝶的卵一般只产在这类植物上。
可是它们怎么知道这是十字花科植物呢
它们又没有学过植物学。
这倒是个谜。
我研究植物和花草已有五十多年,但如果要我判定一种没有开花的植物是不是属于十字花科,我只能去查书。
现在我不需要去一一查书了,我会根据白蝴蝶留下的记号作出判断--我是很信任它的。
白蝴蝶每年要成熟两次。
一次是在四五月里,一次是在十月,这正是我们这里卷心菜成熟的时候。
白蝴蝶的日历恰巧和园丁的日历一样。
当我们有卷心菜吃的时候,白蝴蝶也快要出来了。
白蝴蝶的卵是淡橘黄色的,聚成一片,有时候产在叶子朝阳的一面,有时候产在叶子背着阳光的一面。
大约一星期后,卵就变成了毛虫,毛虫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卵壳吃掉。
我不止一次看到幼虫自己会把卵壳吃掉,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
我的推测是这样的:卷心菜的叶片上有蜡,滑得很,为了要使自己走路的时候不至于滑倒,它必须弄一些细丝来攀缠住自己的脚,而要做出丝来,需要一种特殊的食物。
所以它要把卵壳吃掉,因为那是一种和丝性质相似的物质,在这初生的小虫胃里,它比较容易转化成小虫所需要的丝。
不久,小虫就要尝尝绿色植物了。
卷心菜的灾难也就此开始了。
它们的胃口多好啊
我从一颗最大的卷心菜上采来一大把叶子去喂我养在实验室的一群幼虫,可是两个小时后,除了叶子中央粗大的叶脉之外,已经什么都不剩了。
照这样的速度吃起来,这一片卷心菜田没多少日子就会被吃完了。
这些贪吃的小毛虫,除了偶尔有一些伸胳膊挪腿的休息动作外,什么都不做,就知道吃。
当几只毛虫并排地在一起吃叶子的时候,你有时候可以看见它们的头一起活泼地抬起来,又一起活泼地低下去。
就这样一次一次重复着做,动作非常整齐,好像普鲁士士兵在操练一样。
我不知道它们这种动作是什么含义,是表示它们在必要的时候有作战能力呢,还是表示它们在阳光下吃食物很快乐
总之,在它们成为极肥的毛虫之前,这是它们唯一的练习。
吃了整整一个月之后,它们终于吃够了。
于是就开始往各个方向爬。
一面爬,一面把前身仰起,作出在空中探索的样子,似乎是在做伸展运动,为了帮助消化和吸收吧。
现在气候已经开始转冷了,所以我把我的毛虫客人们都安置在花房里,让花房的门开着。
可是,令我惊讶的是,有一天我发现,这群毛虫都不见了。
后来我在附近各处的墙脚下发现了它们。
那里离花房差不多有三十码的距离。
它们都栖在屋檐下,那里可以作为它们冬季的居所了。
卷心菜的毛虫长得非常壮实健康,应该不十分怕冷。
就在这居所里,它们织起茧子,变成蛹。
来年春天,就有蛾从这里飞出来了。
听着这卷心菜毛虫的故事,我们也许会感到非常有趣。
可是如果我们任凭它大量繁殖,那么我们很快就会没有卷心菜吃了。
所以当我们听说有一种昆虫,专门猎取卷心莱毛虫,我们并不感到痛惜。
因为这样可以使它们不至于繁殖得太快。
如果卷心菜毛虫是我们的敌人,那么那种卷心菜的敌人就是我们的朋友了。
但它们长得那样细小,又都喜欢埋头默默无闻地工作,使得园丁们非但不认识它,甚至连听都没听说过它,即使他偶然看到它在它所保护的植物周围徘徊,他也决不会注意它,更不会想到它对自己会有那么大的贡献。
我现在要给这小小的侏儒们一些应得的奖赏。
因为它长得细小,所以科学家们称它为小侏儒,那么让我也这么称呼它吧,我实在不知道它还有什么别的好听一点的名字。
它是怎样工作的呢
让我们来看看吧。
春季,如果我们走到菜园里去,一定可以看见,在墙上或篱笆脚下的枯草上,有许多黄色的小茧子,聚集成一堆一堆的,每堆有一个榛仁那么大。
每一堆的旁边都有一条毛虫,有时候是死的,看上去大都很不完整,这些小茧子就是小侏儒的工作成果,它们是吃了可怜的毛虫之后才长大的,那些毛虫的残尸,也是小侏儒们剥下的。
这种小侏儒比幼虫还要小。
当卷心菜毛虫在菜上产下橘黄色的卵后,小侏儒的蛾就立刻赶去,靠着自己坚硬的钢毛的帮助,把自己的卵产在卷心菜毛虫的卵膜表面上。
一只毛虫的卵里,往往可以有好几个小侏儒,跑去产卵。
照它们卵的大小来看,一只毛虫差不多相当于六十五只小侏儒。
当这毛虫长大后,它似乎并不感到痛苦。
它照常吃着菜叶,照常出去游历,寻找适宜做茧子的场所。
它甚至还能开展工作,但是它显得非常萎靡、非常无力,经常无精打彩的,渐渐地消瘦下去,最后,终于死去。
那是当然的,有那么一大群小侏儒在它身上吸血呢
毛虫们尽职地活着,直到身体里的小侏儒准备出来的时候。
它们从毛虫的身体里出来后就开始织茧,最后,变成蛾,破茧而出。
点评:这是法布尔的著名作品,通过自己细致的观察,不倦的探索,用细腻的文笔把卷心菜毛虫的历史、食物、生长发育的过程以及它们的生活习性和不同季节的不同工作,把这一类以卷心菜为食的古老的生物群描写得淋漓尽致,让现代读者耳目一新,语言言简意赅,能够让人们既清楚又深刻地了解这一种类,看后受益匪浅。
读书笔记——安徒生童话 喜欢童话倒并非因为留恋童年,事实上除了个别篇章以外,我从来也没有喜欢过安徒生童话。
我印象中,童话是美丽的纯真的,像灰姑娘、睡美人和白雪公主那样的才是童话。
但是,不喜欢的东西有时却反而更加影响人的思想。
有时回首看过去,我也感觉惊讶,无法衡量在我的人生观和审美观建立的过程中,她给予过我多么重要的启迪,甚至可以和武侠、科学作品鼎足而立。
在那个梦想高过一切的五年里,安徒生童话——而不是格林童话——伴随我度过小学二年级开始那些不肯上床睡觉的夜晚。
迄今为止,我也只读过一套安徒生童话,出版时间很早,现在精装的绘有完美彩图的版本,我是看不进去的。
应该说,安徒生童话一直没有给过我优美的感觉,也许是因为那些繁体字的晦涩,或者是铅笔画插图的线条,又或者是仿宋体冷硬的字体,也许,是因为那些故事本身。
我从来也没有觉得安徒生童话是童话,那些故事中所包含的深沉的生活现实和婉转表达出的含义常常让我不寒而栗——也许不过是我自己想得太多了。
但不管怎样,读那些故事时的感觉,无论是带着梦幻的迷茫,还是抱着嫌恶的恐慌,总是难忘。
现在就开始从那篇著名的《海的女儿》,回顾我对安徒生童话的印象吧。
(《海的女儿》是我常常在幻想中——也就是白日梦——不断重复想象的故事,也许就是从这个故事开始,我模糊地认识了爱情的牺牲精神。
因为爱你,所以我敢于去做任何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情,去忍受好像无法忍受的痛苦,去经历超过地狱的苦难。
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另外一个童话中得到加强——那说的是亲情的牺牲精神——那个拥有11个哥哥的天鹅公主用夜半墓地上采来的荨麻编制衣服的故事。
牺牲,是我心目中根深蒂固的伟大的情操。
它所包含的对付出的无限放大和对索取的无限缩小,始终像是遥远的光明,吸引我向它前进。
我不喜欢利他主义这个词,它有很强的目的性,而牺牲却带有一种空旷的灵性,不可琢磨,神圣而洁净。
) 作为值得纪念的读书笔记第一号我选择了安徒生。
对这个家喻户晓的童话王的名字,我有一种特殊的喜爱和怀念。
我的童年非常地寂寞,是埋在书堆中度过的。
父母只要把我扔在图书馆,就可以放心地去工作。
我也很习惯不与任何人说话,只是不停看书的每一个假期。
看起来很伟大的童年生活吧
要不是因为我的记忆力极其有限, 或许我现在已经成了天才文学家呢。
过去的日子随着砂漏一般的记忆力渐渐流失, 我对绝大部分的文字已经没有印象, 但一直以来没有忘记的, 就是蜷在外婆家的沙发上读的《安徒生童话精选》。
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版的这本安徒生实在不能说是适合孩子阅读的书。
字很小,每一个段落很长,而且版画般的插图出奇地严肃、恐怖。
但难得可贵的是,里面的文章没有经过简化,很严谨地翻译了安徒生的原著。
当然,这也增加了阅读的难度, 与其说是在读童话,不如说是在读一本古老的文献。
而我却被这种神秘晦涩的气氛迷住了。
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一个认为《海的女儿》是恐怖故事的小孩, 插图中阴冷的海底和黑发的美丽公主似乎预言了悲剧的结局; 我大概也是唯一一个喜欢《践踏面包的姑娘》的小孩。
喜欢的是故事的结局:踩面包的英格化为一只海鸥飞向太阳,雪白、闪亮。
从那以后,不知为什么,我常常能看到一只飞向太阳的白色鸟儿, 它是那样的坚决而无悔,那美丽的幻觉,总是让我有流泪的冲动。
这本安徒生陪伴了我12年,尽管内页已经发黄磨损, 但每一个故事在我脑海中都有一幅精致的图画, 《野天鹅》中倒影在白云上的影子, 《雪女王》中极光照明的白雪王宫, 《老树最后的梦》从云中看到的乐园美景……都被整齐地列在我的心中,随时都能够取出来欣赏。
现在,我已经不再是只会读书的小孩子,偶尔也会自己写写无聊的东西。
我一直想写出心中的那些美丽画面, 但它们就像仙女莫尔甘娜的海市蜃楼花园,无论怎么努力都没法接近。
后来我才明白,那心中的图画,是我的梦和想象开始出发的地方,而不是我应该到达的地方。
安徒生,永远是我的阅读和写作的起点,而不是终点。
翻开《安徒生童话》,我被书中精彩的故事所深深吸引。
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丑小鸭》一文。
丑小鸭原是一个不知来历、被遗忘在一棵牛蒡底下的天鹅蛋,一只母鸭把他当作一只鸭蛋孵化出来。
他一出生来到这个世界,因为长得丑陋,就处处挨啄、被排挤、被讪笑,成为全体鸡鸭嘲笑对象。
后来一天比一天更糟了,大家要赶走这只可怜的小鸭,连他自己的兄弟姐妹甚至鸭妈妈都开始讨厌丑小鸭。
鸭儿们咬他,小鸡们啄他,喂鸡鸭的那个女佣人踢他。
终于他忍受不了这样的日子,离开了养鸡场。
可是外面的世界也并没有让丑小鸭感到快乐。
他又一次被野鸭嘲笑,被老母鸡、雄猫为难,被女主人用火钳夹,还险些被猎人用枪打死,差点儿被野狗吃掉,忍饥挨饿,这些都成为丑小鸭幼年时候的一部分生活经历。
丑小鸭面对苦难,并没有绝望,也没有沉沦,而是始终不屈地奋斗,这一切缘于他心中拥有一份崇高的理想。
就是这种理想使他克服种种困难,最终变成了一只美丽、高贵的白天鹅。
故事的结局是圆满的,我不仅为丑小鸭变成了白天鹅感到高兴,更为他坚持不懈、满怀希望、不屈不挠、争取幸福自由的精神所深深感动 繁星春水》有感 这是我完整地读过第一篇现代诗文,也是第一次读到冰心的作品,更是第一次读到《繁星春水》这篇动人的大作,读完之后,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忽然在我的脑子里晃动。
这篇文章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我从小就听说的名字——冰心写的。
在小的时候,家人天天跟我讲冰心奶奶的故事,可是我一直都没有机会看她的作品,那时的我还只懂得什么叫古诗,还不清楚现代诗的格律与古诗词的韵律有什么区别。
有一次,我偶然看到了《繁星春水》这篇文章,我才知道现代诗比古代诗更生动上口,给人的情趣更高。
在不知不觉中我便迷上了现代诗。
不信,您就听我说一说《繁星春水》这篇文章吧
我们先看一看这一段话:繁星闪烁着——深蓝的空中,何曾听得见他们的对话
沉默中,微光里,他们深深的互相颂赞了。
短短的几句,却勾勒了一幅清幽、明丽、自然和谐的图画。
而且,作者的想象力是这样的神奇美妙,那冷冷的夜空中无情感的星星尚能互相赞颂,作者十分含蓄地抒发了自己对“人类之爱”的追求。
你们看一句这么短的诗,可以体现出一种这么伟大的精神,想必冰心奶奶在写时,必定苦心思考了一番。
这还不算什么呢,你们再看这几句: 母亲啊
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到他的巢里; 心中的风雨来了,我只躲到你的怀里。
寥寥几句,赞扬了最崇高、最无私的母爱。
她热诚赞美母爱。
对母亲表示了由衷的感激之情。
整体联想自然,读来委婉柔和。
在《春水》中,有那么一段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春从微绿的小草里和青年说:‘我的光照临着你了,从枯冷的环境中创造你有生命的人格罢
’”诗人以拟人的手法,告诉人们革命胜利的曙光已经来临,人们应该热情地去迎接未来的美好的生活,创立自己辉煌的人生。
这也是诗人革命乐观,热情精神的写照。
总之,我觉得冰心奶奶的诗是在茫茫夜空中闪耀着晶莹亮泽的星星,是散落在忘河之滨的点点小花,永远散发出沁人的馨香。
《繁星春水》这篇作品给我的汽笛很大,她告诉我人类对爱的追求,告诉我母爱的伟大,告诉我要乐观地对待人生......这些使我冰心奶奶这种伟大的精神和善良的品性所折服。
《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
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著称。
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
”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
“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
”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
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
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
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
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
“故乡的波浪呵
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
”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
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
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
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
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
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读《繁星春水》有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记叙着人世间所发生的事,我爱世间所有的一切,更爱读书。
读书对我们是有好处的。
在寒假里,学校组织我们上网读书,我读了冰心奶奶的《繁星春水》,感触颇深。
冰心原名谢婉莹,福建长乐人。
出生于军官家庭。
主要作品有《繁星春水》,《超人》,《寄小读者》,《樱花赞》,《归来之后》…… 在冰心看来,母爱是博大无边,伟大无穷的,在诗人的 《往事》中可知。
这首诗是她在一个雨天看见一张大荷叶遮护着一枝红莲,触景生情写下的。
母亲在冰心一生中是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扛大个解放虎骨酒搞活按计划不知从何时起,心中有了一份对诗歌的向往。
于是,带着一种青少年特有的痴狂,遂封堵起了这“零碎的思想”。
忽容置疑,作为些家底一个上学的读书女孩子,冰心是幸运的。
从小舒适的家庭生活及长期受文学熏陶生活环境,使得繁星春水的字里眉间都流露出对“理想生活”的渴望:朴实的母爱,纯真的童趣以美妙的自然都化作了点点滴滴的诗词。
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娇柔的造作,一切都从细微中透出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
“母亲啊
着零碎的篇儿,你能看看么
”这些字,在以前,以隐藏在你的心里。
”《繁星春水〉中很大一部分都是描写母爱的,和悦的颜色,循循渐透,这些都让冰心一直以母亲为榜样。
平凡的母爱让冰心感受到了人的确是“人生唯一可靠的避难所”。
于是,对母爱的颂扬自然而然的就成了诗集的一大主旨。
如果说,对母爱的赞美诗一种深重的流露,那么对童年的歌颂则是另一种心情的独白。
毕竟,繁星纯水中的作品大都由冰心二十岁前写的。
那时候,不能说已经完全脱离了儿时的梦想,一种新近萌发的对新生物的崇高于自信便在诗中潜滋暗长。
让人读后对生民的柔弱或顽强都有一揽天余。
于是,在真切中感受到了活力。
“我从不称自己是诗人”,也许正是这一点,才使读者在尽情领略文学的乐趣时,有不拘谨的向让思想重新达到一个高度的原因之一吧
战马的读后感 400字
读《战马》有感400字今天,我读了《战马》这本书。
《战马》这本书非常感人,告诉我的道理也很多。
《战马》这本书主要内容:农场的夏天,艾伯特骑着乔伊去放羊。
乔伊渐渐熟悉了教区的每个巷子、每棵树叶婆娑的橡树、每扇咣咣作响的大门。
乔伊和艾伯特会在水花飞溅中穿过因诺森特矮林下的河流,还可以以电闪雷鸣的速度飞奔到远处的弗尔尼山的山坡上。
艾伯特不和乔伊说话时,就一直吹口哨或者唱歌。
艾伯特的歌声永远不会拒绝,也永远不会忘记。
乔伊一听见艾伯特吹口哨变跑过去,这样做并不是出于顺从,而是因为乔伊总想和他待在一起。
但是他俩分开了,因为战争开始了……乔伊从一匹脾气狂野、胆小怕事、依赖母亲的马,在艾伯特的驯服、爱怜、照顾下变成了一匹威猛的战马。
我完全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的吸引,把自己完全置于故事里了。
读到难过时,我会跟着伤心流泪;读到开心的地方时,我会情不自禁的哈哈大笑。
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太大了。
我喜欢乔伊的乖巧,和忠诚。
佩服他坚强的毅力,我多么想拥有一匹这样的马呀。
我欣赏乔伊的勇敢,它从树林里开始跑,过了一条小河,穿过空无一人的农庄,不知被多少荆棘拉伤,跃过多少个门槛、沟渠、以及废弃的战壕,又经过几个已被遗弃、满是废墟的村庄,跨过了多少个无人区,又被多少铁丝网拉伤。
可它依旧在跑,他只有一个愿望就是快点回到主人的身边。
乔伊还是一匹勇于克服困难、不放弃的马,由于被铁丝网拉伤,导致伤口感染,可它配合治疗,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生命。
有那么多优点的良马我真的好喜欢。
《战马》是一本绝对不能错过的好书,它呼吁和平,声讨战争,让我们感觉到活着的幸福与快乐
从乔伊的身上同时我还体会到了遇到困难不要放弃,为了梦想,不怕付出的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