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文坚 逻辑学读后感 2000字
当初上逻,也是奔着学分。
然而在逐步的学习过程中,老师的举例,多是涉及到我们现活中的问题,让我觉得,哲学并没有想象中的乏味于枯燥,逻辑与生活并不是完全割裂开来的。
生活离不开逻辑,逻辑也渗透在生活的各个层面。
哲学家喜欢喋喋不休,所以很不愿意沉默,哪怕前面是块“坚硬的石头” ,并没有办法给出进一步的理由。
这样,问题出现了。
在理性的尽头,哲学家要么会给出一个或者几个所谓“自明”的公理—— 这是独断论;要么因此而怀疑一切理由,声称一切都是虚妄——这是怀疑论。
这似乎是大多数人对逻辑的深刻印象。
逻辑学是研究用于区分正确推理与不正确推理的方法和原理的学问。
”正确推理的界定有着许多客观标准,而如果不了解这些标准,也就无法运用它们。
逻辑学研究的宗旨,就是发现并塑述这些标准,使之能够检验论证,把好的论证与坏的论证区别开来。
我知道这才是学习逻辑的最终目的,习得知识并运用到实际活动中指导我们的生活与学习,也算是拥有了一份比别人更睿智的理性,在问题的分析上,我们会更占优势。
因为在某些问题上,主观感官直觉做出的判断也许就是片面的,被蒙蔽的,而在这种时刻就应当辅助以逻辑的敏锐思维,丁是丁,卯是卯,不允许有丝毫含糊的地方。
我认为这是严谨求精的态度. 通过学习,我看待问题的角度和方法都得到了改变。
比如通过逻辑三段论的判断方法,判定一个论证的有效性。
否定后件式,肯定前件式,纯假言三段论等等,都是帮助我们全面理性分析问题的向导。
以我们身边的事情为例,大学中多有辩论比赛,主办方所定下的论题,则是利弊兼有,或是被称作模棱两可的题目,从不同的角度可以获得不同的结论和观点。
据我的观察,在辩论的过程中,辩手多采取偷换概念或者层层嵌套的论述方法,一步步把对方绕晕,以小的意义覆盖大的意义,就如逻辑命题中的某些名词一样,在此句中的意义要小于在彼句中的指示含义。
一般没有经过逻辑训练的人,也许真的会哑口无言,在自己还在诡辩中挣扎的时候,实际上已经输给对方了,因为凭主观直觉上,我们无法推翻别人的断言,或者对其提出反驳,因为没有逻辑的思维,我们是无法抓住出错点的。
如果具备了逻辑的知识,完全可以抓住对方的蛛丝马迹,陷其于自相矛盾、举例不当的尴尬境地。
对方如果采用逐步论定的结论的方法,我们也可以用验证逻辑论证的方法,比如前面提到的否定后件式,看他是否犯了肯定后件的谬误,这样一来,对方想耍思维上的小聪明,对我们来说也不过是黔驴技穷罢了。
还有逻辑作业,我觉得基本上很少有人是真心愿意写的,多是为了学分和成绩吧。
但是在做题的过程中,我逐渐感受到了学习的兴趣,体会到了逻辑的魅力。
老师选的题都是很有代表性的,而且可以使我们在做题的过程中反复复习课上学习的知识点,并以做题的方式进行应用实践,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通过举与原题形式一致的反例来推翻原命题,通过一个生活中大家熟知的常识来推翻看似晦涩的哲学命题,确实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一件事。
学习逻辑的过程亦是发现惊喜的过程,你会惊喜的发现原来你也可以通过知识来推翻伟大学者曾下过的断论,李老师也说过,并不是所有名人的话都是对的,包括伟大的哲学家,我们通过逻辑论证也可以对其提出质疑。
再者,我真的很喜欢逻辑学老师。
声音很有磁性,他身上有种很令人敬佩的魅力,不单单是渊博的学识,还有他的授课方式,他的讲话语调,都让人觉得亲切。
就像一个磁铁,吸引着你在逻辑的海洋中吸取无尽的知识,欲罢不能。
所以说,一个学了逻辑学的人,比之一个从未思考过推理原理的人,其进行正确推理的可能性要大得多。
这首先因为学习逻辑学可以习得许多检验推理的正确性的方法,能够更容易地识别推理错误,从而使这些错误不容易在推理中滞留。
在这些被识别出的错误中,有些普通的推理谬误,或所谓“自然错误”,是只要把它们充分弄清就很容易避免的。
没有逻辑,而只凭主观感觉的分析是自我盲目的情绪与分析的产物。
这种盲目地分析,与逻辑背道而驰。
而我们在生活之路中,需要分析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是无法避免的,所以说逻辑与我们的生活是统一的,也是一体的。
逻辑是关于正确思维的理论,它必然与人类为伴,渗透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逻辑是人们言语交往的工具,是人们求知的方法,是人们理性的支撑点。
我觉得一个民族,如果没有良好的逻辑思维素质,就不可能有健全、成熟的理性,就不可能积极有效地认识世界,也不可能进行成功的交际。
一个没有良好逻辑思维素质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
所以这学期学习逻辑是很必要的,也是十分值得的。
跪求《形式逻辑学》读后感,3000字
我们可以说逻辑学是研究思维、思维的规定和规律的科学。
但是只有思维本身才构成使得理念成为逻辑的理念的普遍规定性或要素。
理念并不是形式的思维,而是思维的特有规定和规律自身发展而成的全体,这些规定和规律,乃是思维自身给予的,决不是已经存在于外面的现成的事物。
在某种意义下,逻辑学可以说是最难的科学,因为它所处理的题材,不是直观,也不象几何学的题材,是抽象的感觉表象,而是纯粹抽象的东西,而且需要一种特殊的能力和技巧,才能够回溯到纯粹思想,紧紧抓住纯粹思想,并活动于纯粹思想之中。
但在另一种意义下,也可以把逻辑学看作最易的科学。
因为它的内容不是别的,即是我们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熟习的规定,而这些规定同时又是最简单、最初步的,而且也是人人最熟知的,例如:有与无,质与量,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一与多等等。
但是,这种熟知反而加重了逻辑研究的困难。
因为,一方面我们总以为不值得费力气去研究这样熟习的东西。
另一方面,对于这些观念,逻辑学去研究、去理解所采取的方式,却又与普通人所业已熟习的方式不相同,甚至正相反。
逻辑学的有用与否,取决于它对学习的人能给予多少训练以达到别的目的。
学习的人通过逻辑学所获得的教养,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因为这门科学乃是思维的思维。
——但是就逻辑学作为真理的绝对形式来说,尤其是就逻辑学作为纯粹真理的本身来说,它决不单纯是某种有用的东西。
但如果凡是最高尚的、最自由的和最独立的东西也就是最有用的东西,那么逻辑学也未尝不可认为是有用的,不过它的用处,却不仅是对于思维的形式练习,而必须另外加以估价
罗辑思维《关系》的读后感什么写比较好
古代有一种人他们明明有一双眼睛可是他们却不看书,他们雇人读给自己听,死磕自己愉悦大家。
我只是有时间就看一下,感觉挺有趣。
逻辑,你认为正确的就一定正确吗
,读后感,发一篇
《狂人日记》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鲁迅的小说代表作之一。
最初发表于1918年5月《新青年》第4卷第5号,是鲁迅的第一篇白话小说,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
它以“表现的深切和格式的特别”(鲁迅语)而在中国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揭开了新的一页。
这篇小说受到俄国小说家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影响。
(天下教育网欢迎您投稿)这是一篇白话日记体小说,包括小序和正文两个部分。
小序主要用文言介绍写作的背景和缘起;正文共有13则白话写就的“疯子”的日记。
小说的主人公是日记的“作者”——狂人。
狂人,从作品的叙述来看他确实是个疯子,他有种种疯子的病症:狂人总是时时害怕着,提防着被人活生生地吃掉,作品具体写出了他的狂态: 首先是反映他的变态心理。
他把平常人的交往如探视、抚摩都看作是吃人行为的一部分。
如“一路上的人,都是如此。
其中最凶的一个人,张着嘴,对我笑了一笑,我便从头直冷到脚跟,晓得他们布置,都已妥当了。
”将别人善意的“笑”理解为暗藏杀机的吃人者的表面文章,完全背离了正常生活的心理轨道。
然后是“狂人逻辑”。
狂人在这种变态的心理下,正常的逻辑必然会被打破,这就造成了逻辑的混乱。
“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今天见了,精神分外爽快。
才知道以前的三十多年全是发昏;然而须十分小心。
不然,那赵家的狗,何以看我两眼呢
”三十多年不见月光,从生活逻辑来说是不可能的,因此是荒唐的。
“他”与“赵家的狗”没有必然的联系,那狗看“我”两眼更是与“我”不相干,但狂人却将他和“那狗”与“我怕”与“月光”的不见都联系了起来,组成一个三段论。
这种将部分前提省略的做法,造成了三段论的不成立。
再次是狂人的呓境。
狂人即疯子,是生活在幻觉世界中的人。
“我想:我同赵贵翁有什么仇,同路上的人又有什么仇;只有二十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
…….” 通过象征和暗示,从作品字里行间所传达出的信息中,我们可以发现,狂人实际上是一个站在时代前列的反封建礼教、反封建家族制度的启蒙者。
这可以从他的思想和行动的种种表现看出来: “凡事须得研究,才会明白”,表现了狂人怀疑传统,研究一切得启蒙者的思想特点;“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是狂人对“吃人者”本质的认识;狂人在“歪歪斜斜的每叶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的历史的“字缝里”,看出了“吃人”两个字,是他对封建礼教的实质所作的历史概括。
作者中所提及的活生生的吃人的事实,则是这一历史和结论的旁证。
虽然狂人把“把脉”理解为“揣一揣肥瘠”是混乱的臆想,但既然古代能够“易子而食”,现实中狼子村能够吃人,为什么自己的大哥不可能吃自己呢。
荒诞的逻辑中自有逻辑的合理性;狂人“踹”了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是对于吃人社会的“经典”“戒律”的蔑视和斗争。
通过“古久”和“陈年流水簿子”的形象暗示意义,将矛头直接指向了保守的传统文化;将来是“容不得吃人的人”,是狂人对未来社会的幻想和规划;“我也未必没有吃过妹子的肉”。
这是对自我的估价和反思,也是对自己前途的绝望。
充满了自我忏悔的精神;“救救孩子”的呼喊是狂人为建立新的社会而进行的实践性探索。
现实中的人,文化中的人,都是有罪的,只有孩子是纯洁的,没有受到吃人文化的污染,因此,要想有一个美妙的未来,就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孩子的身上,就只能赶紧救救孩子。
总之,作品通过狂人的形象,尖锐地揭示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吃人”本质,表现了作者对以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为主体内涵的中国封建文化的反抗;也表现了作者深刻的忏悔意识。
作者以彻底的“革命民主主义”的立场对中国的文化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同时对中国的甚至是人类的前途表达了深广的忧愤。
小说在艺术方面非常具有特色,就是鲁迅所说的“格式的特别”。
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借实行虚,以虚证实。
小说选取狂人作为主角是个十分精心的安排。
在黑暗势力陈陈相因地压在人们头上的那个社会里,一切都已经习惯了,一切都视为当然。
鲁迅有意通过“迫害狂”患者的感受,通过他在精神错乱时写下的谵语,从某些“人吃人”的具体事实,进一步揭示了精神领域内更加普遍存在的“人吃人”的本质,从而对封建是社会的历史现象作出了惊心动魄的概括。
独特的心理描写。
变态的心理,混乱的逻辑和虚妄的幻觉。
等等狂人心理的描写和刻画。
狂人见到所有的人都是像要吃人,就是一种典型的迫害狂患者的心理状态;狂人由女人骂小孩推导出女人要吃人,由女人的要吃人推导出大哥、母亲和自己都吃了妹子的肉,这是典型的逻辑上的混乱。
采用了一些诸如象征、暗示、变态心理描绘等现代主义手段。
第一节:“我不见他,已是三十多年”——比喻黑暗的长久;第二节“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比喻、暗示中国几千年不变的传统文明。
而第六节“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
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象征整个封建社会的黑暗与凶险。
读者通过作品中的这些关键性的词句所包含的象征、比喻、暗示的意义,通过联想可以体会到作品的实质内容。
作者既把狂人写得完全象一个狂人,而作为体现作者意图得艺术手段,他使读者的理解完全超越于这个手段,不仅构思颇见新意,而且结合得又天衣无缝,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除此之外,作品还采用了对照的手法。
正文前面的小序是用文言写成的,它简洁、明了而又清醒;而正文部分是用白话写成的,它抒情,具有很深的心理内涵。
这两者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充分显示了白话文学的表现能力,前面清晰的小序也反衬了狂人日记的思维的混乱和混沌。
逻辑思维人类灭绝的一种可能115读后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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