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关孝心文章的读后感,要有800字,越多越好,那位大哥大姐可以帮帮我,叫我自己去找的不要来,急急急急急
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文 \\\/ 帅呆 (一) 清明节就要到来,我在街道上看到,多个店家都在销售离谱“时髦”的冥品。
冥品出现了许多人们没见过的“时髦新玩意”,多个店家门口都摆出了纸制的盒装西服、盒装微型家电、人民币、纸制麻将、化妆品礼盒、高档酒礼品盒。
最离奇的是,一些店里甚至连豪华的“林肯牌小汽车”、“豪华别墅”、“冥府电脑”、“美丽的小姐、帅哥”都摆上了柜台……看到这些,真令人发指,啼笑皆非
清明节,是我国以扫墓祭祖为主传统习俗比较浓厚的重要节日。
但祭祀用品越来越奢侈化,甚至非常离谱荒唐,已经成为一个急需纠正的社会问题。
我们应该从观念到行为彻底变薄养厚葬为厚养薄葬。
目前,社会上有一些人在祖辈老人活着时经济上不赡养,生活上不照顾,精神上不慰藉,一年半载不回家看看父母老人,更有甚者自己不工作吃住花全是“啃老”,而在老人去世之后,却大张旗鼓,修坟建墓,花钱请来鼓乐队吹打一番,大摆宴席,邀请亲朋好友吃喝一顿,这种做法纯属造势“忽悠”,再隆重的场面故去的人也看不到,花再多的钱故去的人也没享受一点,所以,薄养厚祭的做法是一种不敬不孝行为,不宜提倡。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拥有爱心和孝心的人,应该在亲人在世的时候,给予他们最多的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真正做到厚养薄葬。
这是每一位在天之灵和在世之人的最大愿望。
我们应该大力提倡文明祭祀和环保祭祀,不用那些奢侈祭祀用品,而采用献花、植树等方式寄托哀思。
这样才是最文明和最环保的祭祀方式,每一位在天之灵才会得到真正的安息。
(二) 孝,是我们中华民族的美德。
“百善孝为先”,它简洁,但意蕴深长;它平静,却有着不容质疑的笃定。
千百年来,中华儿女对这句话的认可和推崇,使得“孝道”成为中华民族引以为傲的文化财富,它渗透进普通人的生活中,无时无处不闪烁着温暖的光芒。
“羔羊跪乳,乌鸦反哺”。
动物尚且如此,何况人呢
孝,不是刻意教孩子回家帮妈妈洗脚;不是逢年过节,大包小包程序上的探望;更不是父母撒手后,儿哭女嚎时,流给旁人看的眼泪…… 孝,不仅要养父母之身,更要舒父母之心、护父母之志。
“孝”字中,父母在上,子女在下,表达着父母疼爱保护子女的天性,与子女敬重感恩父母的赤子之心。
“孝”,是会意字,是古人智慧的结晶,这个字上面是老字头,下面是子,说明老一代和子一代是融成一体的,就是孝。
我们中华民族的祖先曾追求这样一种境界:“为天地立心,为生命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一切善行皆从孝起。
孝,是“立人之本”,“人伦之本”,是一切德行之源,中华伦理持续发展的内在基因,是中华文化之特色。
孝是亲情之爱,是生生不息的爱心,是形成个人品德之根源,“道由孝生”,孝乃“德之本”。
可是,现在有很多人对孝道有所迷失,认为自己不需要尽孝。
这些人已经迷失了生命,活在了自己的幻想之中,忘记了自己做人的根。
父母在你子女报恩之时,已经无经济能力、无体格健壮之躯,变成生活上弱者了,这难道不需要你“孝”吗
可在今天,有的人把养老父母当作一种负担和累赘,对父母的“孝”,似乎成了一个奢侈品。
现在“薄养厚葬”并不鲜见。
一些老年人历尽沧桑,把子女们拉扯大,培养成人。
有道是岁月无情,等自己衰老以后,晚景却很凄凉:或住在陋室(地下室),或衣着褴褛,或食不果腹,或生病无人问津,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长辈在世之日,子女不尽到赡养义务,对老人冷言恶语者有之,对老人不闻不问者有之,视老人为无偿劳动力者有之,对老人生活虐待有之。
但当老人去世后,办起“白事”来却十分慷慨,这些大操大办丧事者,或是相互攀比光耀门庭;或是怕人说闲话;或信奉风水,寻求冥冥庇荫;更有借此殓财的。
对待父母长辈,应该是“厚养薄葬”,而不应该“薄养厚葬”。
老人在世时应尽力关心照顾才是真孝,老人生前不照顾,去世后花再多的钱,请再多的客,念再多的经,也是伪孝。
生前孝是真,死后孝是假。
生前孝是为老人,死后孝是为自己。
在老人死后的丧事上下工夫,摆阔气,实在是让人耻笑,让人鄙视,让人唾弃。
薄养厚葬本质上是不孝和无知。
人死不能复生。
于逝者,再怎么风光体面的葬礼也无丝毫的益处。
“风光体面”的只是后人。
俗说“人在做,天在看。
”丧事的大操大办和豪华的祭祖,决不能免除其不孝的罪孽,那么,为什么老人在世的时候怎么不好好行孝呢
孔子在《圣经》中说“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有生也。
”孝,是做人的根本。
“百善孝为先”,孝顺,孝心、孝道,是今天社会转型人际间情感疏离的感召。
小羊有跪乳之恩,乌鸦有反哺之义,我们做人难道不应该有大亲、大情、大义之孝吗
为了世俗间纷纷扰扰的追逐,我们错过了或者遗忘了多少东西
你可能功成名就,财源滚滚,但你是否想起年已迈老的父母,他们身体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健康硬朗
他们面容是否还一如当年的神采奕奕
他们精神是否还一如当年的勃勃抖擞
当年俯下身子给我们当坐骑的后背还会那样的挺拔吗
不,已经十分的佝偻
当年在雨中牵着我们的细手还会那样的温柔吗
不,已经爬满了老茧
他们的心里是怎样的寂寞和孤独
他们的人生是怎样的憔悴与无助
此刻的他们,需要的是关爱,需要的是孩子们围在身旁,哪怕说说话,聊聊天,也是美好的、更是奢侈的,这远是送几个钱币,买几件衣服无法比拟的。
(三) 现在,我们要首先弄清“孝”的本质是什么
这样才会用自己的行动去行“孝”。
“孝”的本质是报恩。
报效父母的生养之恩,父母让自己有了生命,对自己有恩,父母养育了自己,对自己有恩。
为人子女就要报效父母的恩情。
父母之恩,在于让自己有了生命。
如果没有父母赐予自己生命,自己根本不可能有此时的感受,自己根本没有认识这个世界的机会,自己根本不会有此刻的留恋。
父母对自己恩重如山,如果仍不能尽孝,简直是猪狗不如。
总之任何人都应尽孝于父母,不孝之人可以完全等同于死灰。
大多数人都认为孝顺父母,就是让父母吃好穿好,使父母在物质上很富足就够了。
这种孝大多流于形式,很多是孝在了自己心里舒坦,还有部分孝是孝给了别人看,父母收到的实在甚少。
孝顺孝顺,孝在于顺。
如何做到顺,就是发现父母的真实需要,尽力让其满足。
父母的需要大都可以分为三部分:物质,精神,愿景。
物质就是基本生活所需,父母所需要或是喜欢的东西,在物质上满足父母所需。
有些少数父母,完全是拜金主义所需,子女对他们做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子女能够给他们金钱上的满足,可能给其买件貂皮大衣,父母穿了出去,到处告诉别人这是自己儿女给买的,这对于他们就是最大的孝,这就是他们全部的需要,他们不需要其它。
还有部分父母,最大的需要就是有人赡养,那么能够好好的赡养父母,满足父母的最大需求也就孝顺了父母。
精神就是除基本生活外的精神所需,父母需要儿女能够多多陪伴自己,在精神上得到满足。
较多父母对儿女在物质上都无较高要求,只是需要子女的陪伴,这样子女只要抽出更多的时间来陪伴老人,就做到了孝顺,也就满足了父母的最大需求。
父母在精神心理的其它方面有所需要,这就需要自己不断的发现,尽量去满足父母所需。
愿景就是父母的愿望,也可归为精神所需,不过这类所需父母不是为了自己。
大多数父母的愿景都是儿女能够事业成功生活幸福,如果这就是父母唯一的需要那么自己就去努力工作,让父母感到欣慰。
也有些父母的愿景是让子女能够成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那自己就要尽自己的社会责任为社会做出贡献。
满足了父母的最大愿景,对自己的父母也就是最大的孝顺。
(四) 传统的孝道传承到今时今日,有了更丰富的内涵:尊重长辈、不褫夺他们的尊严是孝,做好本职、不让家人担心亦是孝。
从广义上说,公交车上,给年长者让座,搀扶他们上下车,是孝;超市购物,帮身边老人拎下筐,搭乘电梯时顺手的一把搀扶,是孝;匆匆途中,面对陌生老人求助,不嫌他混乱的逻辑、啰嗦的语言,微笑听完,耐心解答,同样是孝。
“孝”是一种道德。
儒家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
俗话说: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孝。
说的是,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不仅是人类的美德,而且动物界也奉行。
“孝”是一种风尚。
一个家庭、一个单位、一个民族、一个社会,都需要好的风尚,都离不开好的风尚。
“孝”不好用法律来规范,只好用道德来约束。
道德力量是国家发展、社会和谐、家庭和睦、人民幸福的重要因素。
“孝”是一种人格。
每个人因人格不同,对“孝”的理解、把握、觉悟和行为也不同。
“孝”应该是发自内心的、自觉的行为,不带目的,不讲条件,不求回报,不受其他所左右。
“孝”是一种心情。
“孝”需要意志坚定,需要不断修养,需要持之以恒。
有时候,“孝”受客观环境的影响,主观心情会发生变化,但这只能是暂时的,调理性的。
作为子女,孝敬父母应该当仁不让,责无旁贷。
作为父母,应该体谅子女,平衡处事,减少麻烦。
因此,孝与不孝,是复合因素的结果。
“孝”是一种报应。
贤文曰:“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
在现实社会中,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凡例无数。
好人一生平安,孝心终有好报。
“孝”是一种能力。
“孝”如血液般凝聚着整个民族,促进着人们关系的和谐,进而带动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小孝治家,中孝治企,大孝治国。
连父母都不会孝敬,连兄弟姐妹都不能团结,怎么能搞好一个团队,怎样能带领一个企业发展,又能凭什么去治理一个国家
“孝”是一种责任。
作为一个有良知懂得感恩的人,该知道人生在世父母为亲。
“无父不生,非母不育”,“人无父母身从何来,人无先祖根从何来”的道理。
我们身边的许多年轻人,他们总认为那是一些发了黄、生了锈的语言,离他们是那么的遥远。
然而,“孝悌”是不会因时间的流逝而改变,它是一种责任;人的一生应该因为担当责任而伟大,因为追求远大的人生目标充实而闪光
孝,温暖才会滋润心田;孝,温暖才会永放光芒。
我们每个人只要真正认清了孝,你才会乐于尽孝。
让我们做好子女这一独特的角色,行好对父母的孝。
我们在尽力做好孝道的同时,我们的生活随之变成幸福快乐。
你还记得陈红的那首歌——《常回家看看》:“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哪怕帮妈妈锤锤后背揉揉肩……”是的,我们要经常带着爱人,带着孩子回家,带着我们那颗尘封了许久的“孝”心…… 敬孝 文 \\\/ 向天平 在中国,自古就有忠孝不能两全的说法。
此话,在市场经济今天的中国尤为突出。
笔者上世纪七十年代离家到攀枝花工作,先是在郊区东方红公社老房子生产队下乡,三年不到考入金江水泥厂工作学钳工,一年半后做党政秘书,然后任支部书记、总支书记、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等职务,也算是公门中人,自然敬孝方面的事,自己做不了主。
用官话说叫以小家服从大家。
我第一次回武胜看望父母是在一九八七年。
几次找领导,终得批准。
考虑工作忙,决定先在西昌玩一天再回家,然后假期满时直接回攀枝花。
就在西昌玩的那天下午,我亲大姐赶到西昌,说我养父辞世了。
那时,交通极不方便,我赶回老家已是三天后的事了。
因为是农历六月,天气很热,养父已入棺了,没有见上养父最后一面。
我除磕了三个头,守了一晚灵外,没有尽到任何孝道。
后来想起这事心里总不是滋味。
历史总是重复着相同的事件,只不过发生在不同人身上罢了,家事也是如此。
今年农历六月十一,是我生母八十六岁寿辰,兄弟姐妹联系,准备一同回去给母亲祝寿。
我因企业改制,到了一家新成立的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的国有企业工作,但为了给母亲祝寿,我将自己手头的工作尽量往前赶,希望到农历六月初能成行。
中国的国有企业就是一个小社会,承担着非常重的社会职能,更何况我负责的部门恰恰是处理改制企业遗留问题、信访问题、稳定问题、法律法规问题的部门,事情繁杂可想而知。
农历已近五月初八,我的工作顺利的进行,到农历六月初完全能抽身回老家休假。
正在我满心欢喜之时,农历五月初九晚上,接到养姐的电话,说养母快不行了。
我问姐,养母脸色如何,回答是挺好,只是不能进食;请阴阳先生看过,也就这几天的事了。
我不相信阴阳先生,自然不相信养母就这几天会走。
于是给养姐说,弄牛奶给养母喝,等我把手中的工作处理完,六月初就回去。
养姐深知公门人的难处,没有强求我马上赶回去。
但我做了应急准备,召开了监管改制企业领导人和部门工作人员会议,将工作分解下去。
农历五月十一早上,起床不久,还没有来得急洗脸,家里的电话响了,养姐声音哽咽着告诉我,养母在十多分钟前走了。
这个消息如晴天霹雳,头晕晕的。
稍事慎定之后,马上将此噩耗通知在攀的兄弟姐妹和在外地工作的女儿女婿。
上班了,我给副手做了工作交待,然后写了假条,准备将二00九年和二0一0年的年休假合并使用,回家处理完养母的后事,过完生母的八十六岁寿辰再返攀。
假条放在老总手里,他看了半天,然后看看我,说:七一马上就到了,下星期一要接受五五普法验收,建设公司七月初要挂牌, 能休这么长的假
我无语,眼睛绿绿的看着老总。
老总并不顾及我的感受,提起笔在假条上写道“同意休假六天”。
其实,我知道,这是老总特别开恩了。
我迅速在有关部门办完休假手续,然后买了当天的火车票,十六点四十踏上奔丧的归程。
第二天中午时分,我回到了养姐家。
养父故后,养母一直住在养姐家。
养姐,不是养父母所生;像我一样,是抱养的。
不过,我、养姐及养母是有着血缘关系的。
我的母亲,养姐的父亲与养母是同父母所生的亲姊妹。
养姐对养父母一直很孝顺。
我在外地工作,对养父母没有一点照顾。
养姐曾是做食店老板的,虽然不算什么大老板,但在我们武胜县飞龙那个小镇上的饮食行业中也算是数一数二。
养姐夫今年四月退休,退休前在乡村小学做教师,任过小学校长。
尽管他们的工作也很忙,仍默默无闻地承担着了赡养养父母的义务,并且从来没有对我表示一丁点儿的意见。
二00九年八月,已经九十一岁的养母,午睡时突然从床上跌到床下,造成腿部骨折。
养姐遍及岳池,武胜求医问药,治好了养母的骨折。
毕竟是九十多老人了,养母骨折治好了后却不愿意下床,怎么劝她也听不进去。
一天三顿饭、屎尿都在床上,这一切都是养姐负责。
养母本来身体就好,活到九十岁,没有生过什么病。
这次摔伤躺在床上后,吃得多,吃得好,身体显得更胖了。
养姐要扶她起来喂饭,真有些困难。
去年国庆,我趁放假的机会,回过一次家,亲眼目睹了养姐侍候养母吃饭的过程。
养母的腿虽然治好了,可在她老年的心里总觉得腿使不上劲,整天躺在床上。
我问她老人家腿痛不痛,她说不痛,也想下床走动,可就感觉无力。
我扶她下床坐了不到十分钟,她就要回到床上去。
养姐要给养母喂饭了。
养姐先是将养母的被子微微掀开一些,让养母的上半身露出来,然后抱着养母向床头移动,一般要抱两三次才能将养母移正坐在床头。
养姐将饭递给养母,养母自己吃完饭,养姐递过餐巾纸,让养母擦擦嘴坐上十来分钟后,又通过几次移动将养母恢复为躺姿。
养母年龄大了,时常出现思维混乱,总嚷着有人推她追她。
这时,她便会出现大小便失禁的问题,弄得满床都是,养姐就更辛苦了。
养母从摔伤到故去这十个月间,养姐尽到了一个亲生女儿也难以做到的孝女责任。
我到家时,养母躺在冰棺里,我想看看也无法看到。
我只是给她磕了三个头表示歉意。
吃过午饭,养姐将养母的后事安排跟我说了。
我当然没有意见,自己没有尽过孝道,这时还能有什么意见呢。
养母的后事按照养姐的安排进行着。
养母不是我们的亲生母亲,又是镇上高寿之人,我们处理养母的后事时,自然得顾及街坊邻居的感受,按照本地的风俗,请了道士和打夜的。
道士将养母、我和养姐及子女的生辰八字集中起来,测算之后,定在农历五用十五早上五时至七时下葬。
我是农历五用十二日中午到家的,按老家的风俗,父母死后到下葬期间,子女不能吃荤、不能洗澡、不能睡觉。
虽然只有三天时间,对于生活有规律的人来讲,确是一种考验。
养母的后事按照道士规定的程序进行着。
道士、打夜唱戏的齐聚灵堂,道士手敲着木鱼,嘴里念着经。
道士累了,休息;打夜唱戏的接着唱起了川戏。
吊孝的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到来,门外放起鞭炮,我和养姐及子女们得规规矩矩站在养母身旁,向来者行答谢礼,然后给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送上茶水、糖果、瓜子、烟和两个碗、两条白色的毛巾,表示谢意。
老家的风俗,高寿死亡之人,一定要给吊孝之人发碗,不然到了亡人下葬后的答谢宴会上,不管这顿宴会在家里办或是餐馆办,碗都会被亲戚朋友、街坊邻居拿走。
因为,亲戚朋友、街坊邻居都想占高寿之人之光,希望自己高寿。
老家的丧事,令人最头疼的莫过于道士。
道士是整个丧事的总指挥,丧者后人必须听从他的安排。
道士在灵堂的香案上摆放着十八本经书,叠在一起足有半尺厚。
道士与打夜唱戏的似乎是一起的,共有六人。
他们有的敲木鱼,有的敲锣,有的打鼓,人人手上有一件乐器。
道士念经时,其他人跟着念,拖声摇摇,像唱歌一般。
他们念一阵经文,似乎累了,停止敲打,道士拿出写有亡母的生辰八字、死亡时辰和我们的生辰八字的文书来念,另外两人轮流跟着磕头捉鱼。
这两人磕头,叫我们跟着磕;两人捉鱼,让我们跟着捉。
他们两人轮流来,一人弯腰,另一人休息,我们则没有休息时间,一直磕头捉鱼。
这样,一直折腾到天亮。
虽然腰酸背痛的,作为孝子的我,没有怨言。
因为这是我对养母敬孝唯一能做的事。
时间到农历五月十四日晚上九时,这是道士明确养母入棺的时辰。
我和养姐及两家的子女辈孙子辈都到场了。
养母属下兄弟姐妹的子女孙子们(包括第五代)也到场了。
我的养父母非常和善,他们曾经照看过姊妹的很多子女,还眷顾过一些毫无血缘关系的人。
我记得我和养姐还小的时候,邻居的三个小孩,经常到我们家吃饭。
上世纪六十年代,任何家庭都不可能有多余的粮食。
别人家的小孩到我家吃饭,要么占用我们的粮食,要么养父养母得半饥半饱。
养父养母宁可自己少吃,也不要邻居家的孩子饿肚子。
有时,我和养姐很有意见,养父养母从不计较,仍然按他们的想法做。
这次养母故去,邻居的小孩在广东东莞得到信息,当天和女儿请假,买不到火车票坐长途汽车赶回来为养母送葬。
他眼睛红的程度不比我们差,跪的时间不比我们短,我很感动,让我真正意义上懂得了爱的真谛。
按道士的要求,必须由孝子孝女亲手将养母送进棺材。
冰棺打开了,养母脸上的钱纸除去。
她的脸显得很安祥,只是比我去年国庆看到的那张脸清瘦了许多。
养母临死前的一个星期内,几乎进不了食。
因为她在等我回去,一口气没落下去而已。
看到养母那张脸,她落气时我虽然没有在她身边,也没有什么遗憾。
因为我是儿子,我和我爱人站在养母头的一方,养姐和姐夫站在养母脚的一头,每人抓住养母背下的垫布一角,轻轻的平稳的抬起,然后,一步一步的移向棺材,轻轻的放下,生怕惊醒了熟睡的养母。
养母的棺材是上好的杉木做的,二米多长,棺底和棺盖、侧墙都有十五公分厚,四个强劳动力抬起很费力。
养母入棺后,她的侄儿们自觉地上前扎棺。
先是扎盖布,一层层地盖,共计盖了八层,然后校正养母的睡姿。
睡姿端正之后,又用青布裹着稻草扎在养母的四周,起固定作用,避免搬运时晃动。
将养母固定后,所有在场的亲人最后一次瞻仰完养母的遗容后,便盖上棺盖。
出殡是在第二天早上五时开始的,发引时(出殡前的祭祀工作),锁喇声,锣鼓声,啼哭声响成一片。
道士振振有词的念着经,至于念的什么,我不明白。
在道士将一只公鸡的血洒向棺材后,请来的八名抬脚(抬棺之人)将棺材移向门外,早已准备好的两根六米多长,直径约十二公分大的木头上固定,然后八人杠上肩出发。
走在出殡出队伍最前面的是放鞭炮和撒钱纸的。
我是儿子,是孝子,走第二。
我手上端的是一个不锈钢盘子。
盘子里面放着养母的灵牌、香、蜡烛、猪肉、水果、酒等物品。
香和蜡烛是燃着的,缭绕的香烟不断的往我鼻子里钻。
更为麻烦的是必须保证蜡烛的火不灭,还要保持与棺材的距离,抬脚快我得快,抬脚慢我得慢;香和蜡烛还得不断的续上。
养姐走在我的后面,她端着养母的遗像,虽然轻巧,但一直端着,也是够累的。
棺材后面是送葬的亲朋好友、街坊邻居。
按照养母的遗愿,不火化,并且要埋回她的老家。
从镇上出发,二点五公里整整走了一个小时。
到达墓地时,已是早上六点半。
用谷草烧过墓地的底层,道士要我脱下衣服下去,倒着走,用衣服扇三次后,将衣服反穿在身上。
墓坑中的草灰清尽,我再将事先准备好的十枚五分硬币,成梅花形摆在墓坑底部。
道士念过经后开始将棺材移向墓坑。
棺材支在墓坑上,抬脚中的一人开始讲四言八句。
什么儿孙做官,读书成就之类的话,讲一句停下来,等养姐给礼信钱,给了钱又讲下一句。
钱是放在棺材上的。
等他们看钱够他们所想的数时,才停止四言八句,开始将棺材落井。
棺材落井后,我和姐家的人全部跪在祭台上,背对着棺材,用手将衣服后襟卷起,然后道士将从家里带去的米撒向我们的后背。
说是谁接的米多,谁会富有。
这一仪式完成后,由我先向棺材上投放三把土,其次我姐及家人投放三把土,然后是其他亲朋好友投土,最后才由抬脚们铲土掩埋。
整座坟起来后,我们依次向养母捉三个鱼之后,葬礼才结束。
这次回家敬孝,是我有身以来,记忆最完整最深刻的一次敬孝。
据道士讲,整个仪式完成,我一共跪了三百八十四次,捉鱼三百八十四次。
故事新编的好词好句和 读后感100字
好词好句:您是贪生怕死,倒行逆施,成了这样的呢
(橐橐。
)还是失掉地盘,吃着板刀,成了这样的呢
(橐橐。
)还是闹得一榻胡涂,对不起父母妻子,成了这样的呢
(橐橐。
)您不知道自杀是弱者的行为吗
(橐橐橐
)还是您没有饭吃,没有衣穿,成了这样的呢
(橐橐。
)还是年纪老了,活该死掉,成了这样的呢
(橐橐。
)还是……唉,这倒是我胡涂,好像在做戏了。
那里会回答。
好在离楚国已经不远,用不着忙,还是请司命大神复他的形,生他的肉,和他谈谈闲天,再给他重回家乡,骨肉团聚罢。
(放下马鞭,朝着东方,拱两手向天,提高了喉咙,大叫起来:)至心朝礼,司命大天尊
……“走是总得今天就走的,”墨子说。
“明年再来,拿我的书来请楚王看一看。
”〔21〕 “你还不是讲些行义么
”公输般道。
“劳形苦心,扶危济急,是贱人的东西,大人们不取的。
他可是君王呀,老乡
” “那倒也不。
丝麻米谷,都是贱人做出来的东西,大人们就都要。
何况行义呢。
”〔22〕 “那可也是的,”公输般高兴的说。
“我没有见你的时候,想取宋;一见你,即使白送我宋国,如果不义,我也不要了……” 故事新编读后感 是鲁迅先生以远古神话和历史传说为题材而写就的短篇小说集包括他在不同时期所写的8篇作品。
这八篇小说分别是、、、、、、、。
外加一篇。
此书主要以神话为题材故事有趣想像丰富。
是鲁迅先生的最后的创新之作里面8篇有5篇写于鲁迅生命的最后时期。
面临死亡的威胁出于内外交困、身心交瘁之中《故事新编》整体的风格却显示出前所未有的从容、充裕、幽默和洒脱。
尽管骨子里依旧藏着鲁迅固有的悲凉却出之以诙谐的“游戏笔墨”这标明鲁迅的思想与艺术都达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具有某种超前性。
在它的很多篇中都可以发现或隐或现、或浓或淡的存在着“庄严”与“荒诞”两种色彩和语调互相补充、渗透和消解。
鲁迅曾说《故事新编》里的全部作品“是神话传说及史实的演义”。
其中《补天》洋溢着赞美亢奋欣喜的调子其画面瑰丽而壮美结构宏大。
虽然女娲补天源于古籍但在此的描绘中多了些许浪漫主义氛围创造了十分奇异动人的艺术画面。
而《奔月》《铸剑》虽然也富有浪漫主义色彩但同时也有着压抑的沉重感。
《铸剑》中关于眉间尺以头与剑托付黑色人报仇的情景以及黑色人混入皇宫施展计策的描写虽然不符合现实的逻辑但也正因为这样获得了令人讶异的感染力加强了浪漫主义色彩却又不缺乏沉重感。
比起《补天》、《奔月》、《铸剑》来鲁迅后期所写的《理水》等5篇历史小说从总体上说浪漫主义色彩稍有减弱。
这主要表现在故事本身的奇幻性不如前期的3篇。
但是在别的方面主要是在穿插现代生活细节方面却又增强了浪漫主义气息。
《理水》、《非攻》、《出关》、《采薇》里有现实中资产阶级学者等类人物的影子有现代生活的某些片断。
如《理水》对大员、学者们进行了古今杂揉的描写“文化山”使读者想到了现实中所谓的“文化城”而“O.K”、“好杜有图”等外语词汇的出现在幽默中隐然指向了半封建半殖民地旧中国的洋奴《非攻》中写墨子在宋国遇见“募捐救国队”这实际上是对30年代国民党反动政府在日寇侵略面前用“救国”名义强行募捐这种欺骗、掠夺行径的影射。
此类例子在《故事新编》里除了《铸剑》其它各篇均有。
而《起死》由于题材采自《庄子》中的寓言故事本身就带有奇异性经改编之后它的浪漫主义色彩愈益加浓更见妙趣。
这篇小说中亦有“自杀是弱者的行为”这样的“油滑”之处。
相对而言后期的几篇中“油滑”之处较多。
鲁迅将他在历史小说中采用的这种穿插现代生活细节的写法称之为“油滑”。
他自谓在《补天》中写了一个“古衣冠的小丈夫”“是从认真陷入油滑的开端。
油滑是创作的大敌我对于自己很不满。
”但后来各篇“仍不免有油滑之处过了13年依然并无长进。
”这就表明在历史小说的创作中鲁迅对自己“油滑”的写法既有不满的一面又有有意无意继续为之的一面。
一直运用了“油滑”的写法正说明这一写法在鲁迅的创作心理中有内在的根据成了他创作心理整体结构中一个不可忽视的侧面。
从大的方面讲从问题的实质讲这与鲁迅杂文中的讽刺艺术包括某些被批判人物的内心独白(出以虚拟)漫画化的人物速写片断(主要以人物的语言表现)等是相通的。
在这一点上鲁迅的杂文与历史小说在创作心理上有着某些相同的依据主体有一种内在的情感与意志张力这种张力促使作家采用漫画化的手法表现被批判对象滑稽可笑的面目以达到强烈的讽刺、批判现实的目的。
以神话、传说和历史为题材的《故事新编》在这方面得到了强化和突出的表现这可以看作一旦离开现实题材时主体的创作心理中一直居于次要地位和潜伏状态的浪漫主义才情被有力地激扬了起来。
其实不论《故事新编》中穿插现代生活细节的具体联想形式是哪种它们都一无例外地是主体在长期的思维与写作中建立了将历史与现实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动力定型的表现。
我们认为这是鲁迅《故事新编》“油滑”问题在创作心理上的奥妙所在!将古今杂揉在一起正是鲁迅思维的宏观性与清醒的现实战斗精神的体现又是鲁迅创作心理结构的一个重要侧面或称之为鲁迅创作心理深层的动力定型。
实际上不仅《故事新编》贯穿着浪漫主义线索而且鲁迅的整个文学生涯都贯穿着一条浪漫主久线索只是它起伏变化行迹不定而已。
通过此书对于鲁迅或多或少有了更多的认识或许浅显但却受益匪浅。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女人是形式逻辑的典范,是辩证逻辑的障碍”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曾经在闲聊动物小说的时候提到过,看过的第一篇沈石溪是《退役军犬黄狐》,那时还小,看到好文章都不会去关心作者是谁;让我终于记住“沈石溪”这个名字的,是后来在《少年文艺》上看到的《少年猎歌二题》。
两篇情节截然不同的故事,但主题都是复仇。
白斑母豹----五岁时,贝腊的母亲在他眼前活生生地葬身豹腹,十四岁时,刚行了成人礼的贝腊迫不及待地端着猎枪去找那头白斑母豹算帐。
母豹刚生产,为了保护孩子,她用自己虚弱的身体堵在洞口,企图挡住贝腊的子弹。
----这和当年的阿妈有什么分别
贝腊决定再给母豹两年时间。
十六岁的贝腊终于又找到了母豹,她已经老迈但绝不愿束手就擒,贝腊没有用子弹一枪结果母豹,他抽出阿妈留下的象牙长刀在肉搏中与母豹同归于尽。
诱子斑鸠----艾丙农的母亲抛夫弃子与一只“诱子”私奔,艾丙农用一只狐狸换了一只诱子斑鸠打算杀死它象征性地报仇。
诱子死到临头突然时来运转,艾丙农同情他身不由己决定放他自由。
但诱子妖异的血液使他非但没有振翅离去,反而又诱惑来一只雌斑鸠向艾丙农邀功。
震惊的、不解的、愤怒的艾丙农终于颤抖着手捏死了诱子,受骗上当追悔不及的阿妈已经在两年前羞愤自尽。
现在看来,这篇算是沈石溪中期的力作,短篇中的杰出代表,文风特点是大量使用无标点多排比长句,以令读者窒息的手段来达到震撼人心的目的,效果么,还是满成功的,至少我是被打动了,心痛的感觉使我很久以后才敢去复习它。
(郑渊洁在《蛇王淘金》里也尝试过同样的写作风格,看来他们两个除了曾经成就非凡,最终晚节不保以外,还有其他的共同点
笑……)好,这下我算是记住沈石溪的名字了,并且印象深刻,可是慢着,我和这家伙才没有缘尽于此呢,大二的时候,RANGE借给我两本他的新作----《残狼灰满》和《疯羊血顶儿》,让我终于彻底地爱上了这个又罗嗦又煽情的家伙,后悔都来不及。
这两本绝对是沈石溪的代表作,又恰好各自表达了沈石溪小说中最重要的两个主题:对强者的拜祭,对生命的礼赞;和对抗弱肉强食的自然法则时,弱者无奈而又壮烈的悲歌。
情节都荒诞离奇至极,断了右边两条腿的残狼灰满和小母狼亲密合作,反而成了威名远播的“双体狼酋”;为了给母亲报仇,盘羊血顶儿磨尖了头上的双角,挑战羊群的世仇----一匹狡诈凶残的黑母狼。
违背常理,不可思议的故事,沈石溪写来却是行云流水,举重若轻,叫人不得不感叹信服。
(所以RANGE啊,不合逻辑,没有科学依据并不能作为《斑羚飞渡》烂的理由,沈石溪笔下荒谬的事情可多了去了……)灰满为了救心爱的母狼黑珍珠,被狗熊咬掉了第二只右爪,成了残狼。
黑珍珠跟着新狼酋肉陀走了,对他没有丝毫的同情和眷恋。
灰满失去了力量,失去了伴侣,只剩下了自由----等死或是自尽的自由。
万念俱灰之际,救世主出现了,曾经受过灰满不经意间滴水之恩的小贱狼黄鼬居然回来送食物给他,还衔来草药治愈了他的伤口,但狼怎么能容忍下半辈子就过着接受施舍、苟延残喘的生活
灰满和黄鼬双体并行,非但恢复了奔跑、捕猎的能力,而且练就了再度蹿高和立体扑击的绝技,夺回了狼酋的地位,重新成了一条顶天立地、出类拔萃的大公狼。
沈石溪用了六十多页来描写灰满重新崛起的过程,浓墨重彩,酣畅淋漓。
灰满的心理从绝望到希望,从自暴自弃到重塑自我;黄鼬的不离不弃,无怨无悔;狼群的跟红顶白……都写得细腻而传神,夺回狼酋地位的那一场狩猎更是惊心动魄----但如果故事到此为止的话,那么沈石溪的水准就比穷聊阿姨也高不到哪儿去了,煽情嘛
灰暗中寻找明朗,绝望中寻找生机,麻木中寻找感情,而且运气很好,大家都找到了。
唉……该怎么说呢
饱暖而思淫欲
春暖花开,发情交配的季节到了。
面对黑珍珠露骨的诱惑,灰满轻易地忘却了她过去的背叛,正当他企图和黑珍珠共效于飞的时候,黄鼬的彻底不合作才让他认清一个原本显而易见的事实----黄鼬也是一头母狼,只是她在过去一年里的无条件合作使她的个人思想和独立人格被完全忽视了,灰满几乎把她当成了自己肉体的一部分,但现在她要灰满知道:失去了黄鼬,也就没有什么双体狼酋,灰满不能行走,不能觅食,连最起码的生存能力都没有,还妄想谈情说爱么
一匹残狼,黑珍珠立刻就会把他再度弃如蔽帚。
灰满屈服了,交易婚姻换来了太平安康,但新的问题随即产生:怀孕的黄鼬担心肚子里的小生命,越来越不愿意在狩猎时,冒险充当灰满的跳板。
灰满明白,双体狼酋的神话终于写到了尽头,既然他不愿意作为残狼苟活于世,那么就得以双体狼酋的光辉形象离开这个世界。
他做到了,他骑在被他撕裂喉管的公原羚被上,傲然坠入深渊。
痛快
求仁得仁
生得伟大、死得光荣
(@_@
~_* ^o^)但《疯羊血顶儿》就是完全不同的另一个故事了。
“血顶儿,奇特而带着某种凶兆的名字。
”血顶儿出生时恰逢黑母狼对大霸岙盘羊群的例行掠食,羊群四散奔逃,惟有母亲用自己产后虚弱的身体挡在了小羊羔和黑母狼之间,母亲的鲜血迸射在他的额头,母性的灵光令他在瞬间成长,他一跃而起,飞奔着逃离了黑母狼的魔爪,从此,他被羊群称做----血顶儿。
幼年的惨剧令血顶儿怀疑自己这个种族自古以来的生活方式,懦弱的羊对于强霸的狼来说,当真不过是一座天然的粮食仓库么
他不愿意按照传统方式去生活,他不愿意自己以后长成了年轻力壮的大公羊以后,看见了狼却只会扔下母羊和羊羔仓皇逃命,他要向狼挑战,他要克服自己孱弱的天性,他要锻炼自己强健的体魄,他要把自己头上华而不实的盘角拉成笔直锋锐的刀剑,作为和黑母狼战斗的兵器。
在头羊绕花鼎眼里,这头行为出格的小公羊十足就是一头疯羊。
但疯羊血顶儿成功了,他杀死了三只小狼崽,把受到重创的黑母狼赶出了大霸岙,他从疯羊变成了偶像羊,他赢得了最美丽的小母羊金蔷薇的爱情----正义战胜邪恶,英雄美人终成眷属,虽然俗不可耐,但我宁愿故事就这样结束,因为血顶儿后来的遭遇,实在是太悲惨了。
自从打败了黑母狼,血顶儿就成了许多年轻小公羊崇拜和模仿的对象,他们学着血顶儿,把双角插进电击石,把尚未盘成的花结拉成笔直的宝剑。
发情期到了,小公羊们仗着头上的尖角和成年大公羊争偶,违背天性的尖角在与同类的战斗中变得意想不到的危险,短短三天,就挑死了七头壮年的大公羊,死亡的阴影笼罩了大霸岙盘羊群,盘羊们无心求偶,羊群面临崩散的危险,血顶儿不得不站出来为羊群清除危险因素。
滚雪窝、短腿、火鼻,他们都是和血顶儿一起长大的好兄弟,是他忠诚的追随者,如今却不得不兵刃相向。
血顶儿头上笔直的羊角,是为了给母亲报仇,为了保护羊群不受黑母狼的残害而铸就的,如今却要成为同类相残的凶器。
事后血顶儿的心里留下了无法愈合的创伤,滚雪窝的血也飞溅上他的额头,母亲的灵光被蒙上了不祥的阴影。
羊群终于稳定下来,交配、受孕、生产,但欢乐祥和的气氛没能持续多久,更大的灾难降临了----黑母狼养好伤回大霸岙报仇来了
黑母狼的复仇目的明确,有备而来,不和血顶儿正面交锋,专挑刚出生的小羊羔下手,祭奠自己没能长大的小狼崽。
已经出生的小羊羔无一存活,尚未分娩的母羊更是惊惶失措,血顶儿疲于奔命,也照顾不了整个羊群的平安。
羊战胜狼的神话破灭了,英雄的桂冠被摘下来了,血顶儿又成了被侧目而视的疯羊,如今还是招致羊群灭顶之灾的祸根。
一直冷眼旁观的头羊绕花鼎决定带领羊群离开大霸岙,和疯羊血顶儿划清界线。
血顶儿被羊群抛弃了,幸好金蔷薇仍忠心耿耿地跟在他身边。
可笑的是,黑母狼才不管绕花鼎的想法呢,她追踪羊群到达螺蛳湾。
失去了血顶儿的庇护,羊群的伤亡更加惨重,绕花鼎只得恨恨地带着羊群又回到了大霸岙。
最终战,血顶儿抱定同归于尽之心,终于把黑母狼堵在了悬崖边,身后有羊群放哨,累极了的血顶儿决定先睡一会儿。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夜幕降临以后,绕花鼎居然带着羊群逼着金蔷薇离开了山脊线,把他拱手送给了黑母狼
血顶儿死后,羊和狼的生活都恢复了正常,黑母狼不再对羊群赶尽杀绝,她每次只狩猎一只,作为必要的食物;羊群的生存压力骤减,数量迅速上升,每次只损失一只老弱病残跑得最慢的羊,对整个羊群而言,损失微乎其微。
黑母狼和绕花鼎达成了共同的心愿,大霸岙盘羊群人丁兴旺,生生不息。
非常讽刺的故事,勇猛无畏的血顶儿无论在天敌和同类眼中都只是一头疯羊,他的良好意愿和不懈努力都无法改变生活固有的轨道,毫无疑问,这是沈石溪小说中讽喻现实,针砭时弊最厉害的一篇。
群居动物想要过与众不同的生活是根本行不通的,要么和其他人同流合污,要么就自绝于尘世,没有第三种选择。
故事中其他的人物,或多或少地,都扮演了把血顶儿逼上绝路的角色。
绕花鼎是“无用的成年人”的典型,庸庸碌碌,得过且过,观念传统,思维僵化,但一旦有人触及到自己的既得利益,则变得分外敏锐和强大,隔岸观火、借刀杀人、卖友求荣……全挂子的武艺,涉世不深的愤怒青年血顶儿如何会是他的对手
羊群中其他的羊则是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的“沉默的大多数”,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见风驶舵,跟红顶白,面对真正的敌人懦弱无能,窝里斗倒比谁都狠。
看似卑微渺小不值得在意,可是居然就是他们的意志在最后给了血顶儿致命的一击----所有的羊在金蔷薇面前集体下跪,所有的孕母羊抬出未出生的小羊羔令金蔷薇无法招架,再深厚的爱情也敌不过自然本能的生存压力。
相比之下,直接杀死血顶儿的所谓“恶势力”黑母狼反而一点都不可恨----她不过是做了自己份内应当的事,为了填饱肚子,她吃羊;为了给自己的孩子报仇,她杀羊;为了自己以后生活的安定,她必须消灭心腹之患血顶儿。
她象征着生活中的客观因素,想要和她对抗吗
好,先看看你自己够不够强,但是,客观事实并不是凭一己之力和热血沸腾就一定可以改变的。
金蔷薇作为女主角,本来就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角色,“除了善良和美丽以外一无是处”,啊~~不不,金蔷薇还是有其可爱之处的,血顶儿清理门户的时候,她主动帮忙,巧施“美人计”,让短腿和火鼻火并,换了神谷薰和夕城美朱(这个讨厌的女人是姓夕城吗
)是不太可能做出这种事来的。
但是,她也不是帝释天或莉娜·因巴斯,她没有在世界存亡掌握在自己一念之间的时候高呼:为了XX,就算全世界都毁灭也没关系
当年曾看得气不打一处来:什么呀,小羊羔死了再生好了,反正不过是量高质次的生命
那些羊和绕花鼎死就死好了
搞搞清楚
到底谁是你老公、谁对你比较重要啊
可是现在,年轻时代的激情和梦想都渐渐褪色,我,不过是那个被毁灭的世界中渺小的一员,既然不希望自己是被放弃的对象,那么,又有什么立场要求别人这么做呢
《疯羊血顶儿》,不是最初的震撼,但绝对是最终的珍爱。
(以上是褒扬,下面偶要开骂了。
)大三的时候花100块钱(那可是偶每个月三分之一的生活费
),邮购了一套十本的《沈石溪文集》,收录了几乎所有的短、中、长篇,集沈石溪数十年创作之大成,物有所值。
遗憾的是,不能说是物超所值,原因在于----为虾米他后来会越写越烂啊~~~~~~~~三部长篇都烂得可以。
《盲孩与弃狗》情节白烂,煽情煽过火,文中各种人与事的象征寓意都太过明显和有针对性,直白得令人无法接受。
《一只猎雕的遭遇》和《混血豺王》更是犯了文人最不可饶恕的过错----自我抄袭
这两篇中最有精彩的情节都似曾相识:失势的雄性忍辱负重,把妻儿托付给另一个雄性----《云豹布哈依》;豺王为了私人感情代替苦豺去送死----《暮色》;原本是天敌的两种生物阴差阳错地狭小封闭空间里面对险恶的自然环境不得不相濡以沫、化敌为友,但狭小空间一旦被打破,这种违背天性的状况也随即结束----《仇恨》、《和平豹》……短篇水准参差不齐,早中期比较出色,后期有够惨,整本《乞丐虎》里,五十多篇只有第一篇《最后一头战象》颇为感人,其他都不忍卒睹,但中篇大多非常出色,少有劣作。
短篇大都从人的角度出发,描写人眼中的动物----宠物、家畜或猎物,借动物的行为表达作者自己的基本道德观念、价值取向,或者站在科研者的立场,探讨人与动物,人与整个自然界的相处之道。
中长篇则完全从动物的角度出发,描写他们在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挣扎求生,从而与其他动物以及人类的矛盾和斗争,主题则更延伸到对人性丑恶面的抨击,对命运、对生命本能的思考,甚至对物种衍生的进化别解。
稍微注意一下,就可以发现,沈石溪走过的创作历程和古龙、卫斯理、郑渊洁非常相似(都是偶深爱过的人哪~~~~~),早期虽然还不成熟有缺陷----沈石溪太“主旋律”、古龙拼命模仿金庸、卫斯理想象力尚未充分发挥、郑渊洁太幼齿----但字里行间掩不住的才华横溢、与众不同。
后期江郎才尽,古龙和郑渊洁剑走偏锋,沈石溪和卫斯理自我抄袭。
(卫斯理后来的东西可以一言以蔽之:都是外星人干的
)但在他们想象力和创作精力都最旺盛的时候,真是天才迸发,佳作频出,再推荐几篇沈石溪中期的杰出作品----《红奶羊》一直被狼抓去做奶妈的羊,狼和羊两种不同的生活方式和价值取向在她心中的矛盾冲突,她试图将两者结合,塑造出善良的狼和勇敢的羊,失败后她生命中全部的理想和希望也完全幻灭,惟有走向飘渺云间的神羊峰去寻找她的梦。
(《疯羊血顶儿》的女生版
笑……)《从非洲来的雌象》造化弄人,一贯生活在母系社会中的非洲雌象介入了西双版纳的亚洲象群,同类的误解、排挤、憎恶、陷害,都来自于她与众不同的力量和观念,最终,她为了在象群中生存下去,不得不向世俗低头,撞断了自己洁白锋利的象牙。
《结伴同行》人老珠黄被丈夫遗弃的母狼乌凤和丧偶的孕豺赤莲在严冬的生存压力下被迫结成了同伴,一起觅食、向猎人和狗报仇、抚养四只幼豺,在春天即将来临时,赤莲为救乌凤死在猎人的陷阱里,乌凤血誓承诺将幼豺视如己出。
从各怀鬼胎的临时搭档,到肝胆相照的生死之交,沈石溪写得未免过于理想化了,可是真的太感人,喜欢~~~~《狼王梦》母狼紫岚为了实现丈夫黑桑未竟的目标,把狼王的理想强加于自己的孩子,扼杀天性、拔苗助长,黑仔被金雕叼走,蓝魂踏进了猎人的陷阱,最后的双毛也狼王争竞中失败丧命后,她又把希望寄托于女儿的后代,甚至干预起她的婚配,最后为了保护她的后代与老雕同归于尽。
可笑复可叹的梦想,令人疯狂的权力欲。
《猎狐》善良的少年放走了母慈子孝的一整窝狐狸,原本以为会遭到父亲的责骂和嘲笑,没想到父亲为他举行了迎接勇敢猎手满载而归的庆典,因为拥有善良之心的人,才是真正的男子汉。
《剽牛》电视台要拍摄佤鲁族的少年剽牛,为了挣钱给母亲治病,少年达依吉忍痛把家里的老牛牵上了断头桩。
导演追求所谓的艺术效果,不许按理蒙牛眼绑牛腿收紧鼻绳,达依吉失败了,非但挣不到一分钱,剽牛台上伤而不亡的老牛还得被烧成灰烬。
他崩溃了,只能坐在地上痛哭,他还是个孩子啊
可就在这时,老牛在他面前跪下,送上了致命的颈脉和软肋。
《淘金少年》田嫂为了给丈夫治病,带着儿子来金平河淘金。
儿子又受了风寒,田嫂不得已向曾经拒绝过的淘金汉狼伯求助,情愿卖身。
母性的光辉唤醒了狼伯内心深处的善良本性,也化解了弃儿牛娃子心灵的创伤。
……沈石溪的笔触温柔细腻,擅长刻画人物微妙的心理活动,伟大的母爱,求生的勇气,追求生命价值的执着,无不写得入木三分,但他笔下的两性关系,却是令人失望的。
这其实不能怪他,他虽然身为男性,却在自己的小说中有意无意地把男性骂得很惨。
有能力的男人多半花心(灰满、红金背《春情》);不花心的呢,顾得了事业就顾不了爱情和家庭(血顶儿、白眉《混血豺王》);没什么事业,甘心为家庭妻儿效力的呢,又都因此而牺牲了(黑宝《红奶羊》、黑项圈《结伴同行》);剩下没能力的就不用指望了,卑下委琐没担当的也有(杰米隆《春情》),大难临头各自飞的也有(古莱尔《红奶羊》),这还算好的,更有大难临头拿女人当垫背的(沦嘎《红奶羊》),这也罢了,求生是生物的本能嘛,最可怕的是,还有嫉妒女人的能力比他强,威胁到他的虚荣和尊严,于是痛下杀手的(布隆迪《非洲来的雌象》)
(简直跟亦舒有得比了,到底是上海男人,懂得体贴女儿家的心----恶~~~偶逃…… Q_Q)大约他是写到后来自己都不好意思了,才总是在故事的结尾设下一点点的希望,《红奶羊》里的神羊峰的象征,《天命》里霜点牺牲亲生儿救活的黑顶,在《结伴同行》里,又让乌凤和赤莲火了一把,创造了独身女人的奇迹。
所以说,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绝对不是“儿童文学”(小孩子如果完全看懂了的话,可要对人类失去信心了),但在大众传统观念的束缚下,他只能在儿童文学期刊上发表自己的作品,影响有限。
想象一下杰克·伦敦的《荒野在呼唤》和《雪虎》发表在儿童文学期刊上罢,那难道不是一件很荒谬的事情吗
不过,倒也不是没有人认识到这一点,《狼王梦》入选了一个叫做“中国当代另类文学”的丛书,听起来好象仍然不对味,不过摆脱了“儿童文学”的局限,也可以算是一种进步罢。
名著读后感
《巴黎圣母院》读书笔记 圣母院里的钟次第地敲响,咚咚,咚咚……沉重地,凄婉地,好像在陈述着一个故事。
那是些浓烈得化不去,深刻得褪不了的形象:独眼的敲钟人伽西莫多,美丽善良的爱斯梅拉达,还有渊博却邪恶的克洛德副主教。
初始,伽西莫多的出场仿佛给我投射了一个丑恶的影象。
他的独眼,他的聋哑,他的驼背,他的巨大和丑陋都让我先入为主地把他当作了大反派。
婴儿时,他是一个人人见了都想把他烧死的丑小鸭;青年时,他是一个表面风光但人人唾弃的“愚人王”。
他的脸仿佛注定了他就是恶魔的化身。
到后来,我才看清他那清澈、崇高的灵魂。
他对像使唤奴隶一样,役使他的克洛德忠心耿耿,这是怎样的一种单纯
他对曾经对他有恩的爱斯梅拉达,用尽全部生命的悉心照料和赴汤蹈火,是怎样的一种如火一般刚烈的爱情
他受尽了人世间的歧视和欺凌,却又满足的,勤劳的当着他的敲钟人。
如此美丽,如此可敬的人性难道在他那丑陋的外表下就一文不值了吗
相比而言,如果说伽西莫多的外表丑陋,那么克洛德的心灵便更加令人鄙视。
一开始,良好的背景让我觉得他是个学识渊博的善良人——他收养了丑陋的伽西莫多,他是人人敬畏的副主教……。
但是当故事的情节愈演愈烈时,我读懂了他精神世界中的畸形。
他不择手段地“爱”,让他卑鄙地,变态地劫持爱斯梅拉达,并且因“爱”成恨地要置她于死地。
这是一种自私的,低微的,霸道的“爱”,充满了病态的“爱”,那不算是爱,只是伤害…… 然而,那书中最美的笔墨都倾注在了爱斯梅拉达身上:她美丽,因为她有一张天真清纯的脸孔;她善良,因为她的内心充满了同情和爱心。
她可以为了保存甘果瓦的生命而嫁给他,她给饥渴难堪却无人理睬的敲钟人送水……她有菩萨一般无人能及的心肠,她有倾国倾城的美貌,她是善与美的化身
怎么能不引起我的思考
人性的层层面面是多么复杂却简单:尽管人的精神世界是双面的,没有完全的丑,也没有绝对的美。
但是,美就是进步的方向,美就是最原始的目的。
就像书中说得那样: “美就是完整,美就是全能,美就是唯一有生命力的东西。
” 当灭灯钟响彻在巴黎圣母院里,所有故事都结束了……但那古老的故事将永恒地被传诵…… 格列佛游记 通过里梅尔·格列佛船长之口,叙述了周游 四国的奇特经历。
但仔细体会,却处处揭露着英国社会的黑暗现实,并寄寓着作者 的理想。
虽然格列佛起初以为小人国与英国毫不相像,但实际上小人国却是英国的写照。
透过那似是荒谬的逻辑,我们看到的是:国王比他的臣民只高出一个指甲,却狂妄 地自命为头顶天的宇宙统治者,以其无常的喜怒决定老百姓的命运。
官吏们也无需 德才兼备,只要跳绳跳得高,就可得到高官厚禄。
小人国的两党以鞋跟高矮为区分标志,这里影射的是当年英国的托利党(即保 守党的前身)和辉格党(后来发展成自由党)两党政治;而吃鸡蛋时是从大头敲开 还是从小头敲开,则指的是天主教与新教(亦称清教,即加尔文教派)之间关于教 会仪式的无稽之争。
为了这一区区争端,竟导致了小人国的内战,甚至殃及邻国。
由于小人国里的警察制度和诬告成风,格列佛不得不逃离那里。
大人国的人无论体力还是理智都超过了那群“小人”;大人国里实行的是理想 化的、有教养的君主政体,国王贤明而正直,经常关怀臣民,法律也是自由和福利 的保障。
在大人国国王的要求下,格列佛向他介绍了英国的社会及制度,他的溢美之词 在国王的追问下破绽百出。
国王对英国存在的营私舞弊、侵略战争和法律不公大加 指责,并指出其原因就在于人心的卑劣自私。
飞岛国的科学家脱离人民与实际,从事不着边际的“科学研究”,尤其是对属 地的居民,更采取残暴的手段:稍有叛逆,就将飞岛驾临上空,阻隔阳光,或降落 到其国土上,将居民碾压成粉。
这里揭露的正是英国对爱尔兰的殖民统治。
格列佛还到了一个魔术家的国度,在那里回溯了古罗马的政治,对比了英国的 制度。
此时,他的思想已从支持君主政体变为拥护共和了。
不过,他还只是赞美处 于“自然状态”下的宗法社会。
如果这种看法还属于“浪漫的倒退”的话,格列佛对智马国的描述,则指出了 文明社会对于人类的腐蚀,表明只有生活在自然状态下的人,才是纯洁高尚的。
这 一观点后来被法国的卢梭发扬光大,成为浪漫主义文学的发端。
智马国的居民分为状似野兽的“雅虎”和有智慧、会说话的智马两类。
“雅虎” 代表了人类的贪欲和败坏,而智马则生活在原始的善良社会。
不言而喻,如果人类 堕落下去,将与动物无异,那是多么可悲啊
爱的教育 你知道,什么才是真正的“爱”么
,如果你对这个问题还感到很陌生的话,那么就请你读一读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吧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意大利四年级小学生 安利柯对社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而引发了感想做的纪录。
但是从中我们能看到很多东西。
在安利柯眼中的世界里,“好人”和“坏人”有明显的区别。
“好人”是善良,诚实,会尊敬他人的人.“坏人”则是会欺骗、邪恶;心 术不正;做错事不知道悔改,只会推卸责任的人。
你看,是不是很简 单
所以我们要用一种更简单的眼光去看别人。
其实人都是善良,纯真和温暖的,用另一种眼光看别人,看社会,这就是《爱的教育》教给我们的. 这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洛马格那的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杂货店的孩子,由于赌博输了钱被奶奶发现了,奶奶语重心长地教导了他,并诉说了如何艰辛地将他抚养成人。
孩子虽然嘴上没说,心里早已被打动。
正在此时,一场噩梦降临,两个强盗闯入家中,一个用刀威胁老人,另一个抢了钱,正当他们离开时,老人认出了其中一个,那强盗立即要杀人灭口,一刀向老人刺去,孩子舍身护住了老人,自己却被刺中。
强盗逃走后,孩子不顾自己的伤,还安慰着老人,最后因失血过多而永远地告别了这个世界。
故事当中有高兴也有忧伤,有懂事也有调皮;有对先生和身边优秀人物的尊重和敬佩,也有对嫉妒者和以强凌弱者的不屑一顾与厌恶。
“在学校里,无论什么阶级的人,都成了平等的友人了。
”;“卖炭者的儿子与绅士的儿子平起平坐。
”告诉人们意大利孩子在学校是如何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地学习与生活的。
书中提到了这样许多感人肺腑的事情:“二年级学生洛佩谛为了救一个站在当街的一年级学生,而赶在车子前面,救出了他,自己却被车子轧断了一条腿。
同学、老师、校长都纷纷称赞他是“牺牲自己的生命而救助朋友的人”。
“一个小男孩因为受别人羞辱而气愤地将墨水瓶丢向欺侮他的同学,不想却丢在了刚走进教室的先生身上。
先生并没有盲目地责怪他,而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弄得一清二楚,并“请”肇事者亲自承认错误。
最使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小抄写员》的故事。
讲的是一个叫叙利亚的五年级学生,为了分担父亲工作上的压力,深夜悄悄地爬起来,替父亲抄写白天没有抄完的稿子,为贫困的家庭换得一点微薄的生活费。
刚开始,他不知情的父亲还以为是自己的抄写速度加快而高兴,可是不久便发现叙利亚上课打瞌睡,功课成绩也从头几名降了下来,不免对叙利亚感到失望。
叙利亚自己也感到很痛苦,不知道该怎么做才好,直到有一天,父亲看见了深夜伏案抄写的叙利亚时,才恍然大悟,父亲一下子把叙利亚抱到床上,满怀愧疚地对他说:孩子,你辛苦了
爸爸错怪你了》”。
还有《扫烟窗的孩子》、《班长》、《穷人》、《虚荣心》、《感恩》、《嫉妒》、《争吵》、《告别》等一些故事都令人潸然泪下。
读了《爱的教育》使我感受到一种纯真的友情,博爱的亲情。
无私的师生之情。
这些都是人间最美的情感。
亚米契斯以一个小学生的名义,通过日记的形式,讲述了他在学校、校外的所见所闻,并且写成一个个很小的故事。
让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份情感。
充满爱心、献身教育事业的老师;对孩子关怀备至、拳拳之心的父母;清纯善良、活泼可爱、见义勇为、心灵高尚的小学生,还有那使安利柯永生难忘的小学校园生活。
它会让你感动,让你读起来就好象在充满爱的海洋里翱翔。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
阳光之爱可以熔化冰雪,春风之爱可以萌发草木,雨露之爱可以滋润禾苗······爱是无处不在的
这就是“爱”真正的含义 让世界充满爱,这就是我们梦想的天堂
《老人与海》。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
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
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
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
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
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
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
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
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己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
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应该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写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飘》读后感 作者:未知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
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
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
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的王子——阿希礼。
她只是把自己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
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
他的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
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
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
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
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
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
在一起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
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
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
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
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她在生命的道路上一路走来,当她面对困难时,她选择迎接,当她面对责任时,她选择担负,可当她面对爱的抉择是,起初,他选择蒙蔽自己,当她终于认清,要面对时,却已为时已晚。
而她,在无能为力时,就会告诉自己,明天是新的一天,明天一切都会好了,Tomorrow is another day。
她在整个故事中,都是个充满生气、充满斗志的人。
我最欣赏的,便是她的这句“Tomorrow is another day.”。
永远充满了希望,充满斗志,永远不会放弃,永远不会绝望。
这份精神,是最值得我学习的。
所以,每当我遇到困难、心情不佳时,我便会告诉自己:“Tomorrow is another day.”。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
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
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
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
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
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起,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
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
他勇敢、执着,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
他想保护斯佳丽,宠爱斯佳丽,照料斯佳丽,让她事事称心,而斯佳丽却拒绝了。
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被阿希礼,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
他的心,死了。
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
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
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
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
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老子心解》 读后感
[《老子心解》 读后感]范曾先生不仅是誉满中外的书法国画大师,同时对诗歌词赋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有不同寻常的研究,《老子心解》 读后感。
自言“略通古今之变”并不足以尽言其才。
最近购得范先生《老庄心解》(09年新版)一书细细读来,深深被先生博大精深的才学所打动,同时被先生对老庄深刻理解而感到心灵上的震撼。
本人对庄子一无所知,不敢妄言;但对老子略知一二,学了范先生的<老子心解>有一种“仰之弥高的深深敬意”。
一老子《道德经》第七十章说:“吾言甚易知,甚易行。
”果真如此
纵观历史:自周秦诸子至今,两千五百多年来《道德经》的注本多多,但真正能看得懂老子所言者甚少。
写出译文者常常不懂《道德经》,弄懂《道德经》的又偏偏常不著于文。
比如当今学者们经常引用的是汉河上公的译本。
他的解释从根本上有悖于老子,在解释第六章之“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
”时说:“言鼻口之门乃通天地元气所从往来”。
太离谱了。
我们把老子这句话的“玄”字先放一放,这“牝之门”无论如何跟鼻口是挂不上钩的。
“牝”字哪有鼻口之意
传说他得道成仙白日飞升大不可信。
后来的王弼比河上公稍有进步,但还是没有真正贴近老子。
近几十年来,一些、甚至一些大盘的哲学家们也费尽心思研究老子,因为老子的著作在哲学界毕竟是一个巨大的存在。
他们常常用已经掌握的理论为武器去框定老子,最终发现老子有一些东西有悖于他们所掌握的理论。
好像是虚无缥缈的,还有一些形而上学的偏向。
思来想去便给老子一个“朴素辩证法”的绰号。
这顶帽子一戴就是几十年。
范曾先生则不同,他认为“我们必须在思维方式上摆脱传统的陋习。
一种此是彼非的概念,不惟在实质上导致了对事物分析的简单化,而且在思辨上极易走上歧途,往往把辩论的对手绝对放于错误的位置上,而自己则通过人云亦云的逻辑推论,来证明自己心中早就认定正确的结论。
”(《老庄心解》19页)他认真研读老子,理解老子,悟老子,用他的话说叫“悟谈”,同时把自己理解的现代前沿科学理论与自己深悟的老子理论加以比较,用自己的心去思考,去体悟,从而得出前所未有的也是最贴近老子的也是最能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
“性之所至,随感而发……。
”这就是《老庄心解》这本书“影响至钜,重版多次”的根由。
二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
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
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道德经》第廿五章)老子讲的道不是上帝,不是神仙。
而是物,这种物它混混沌沌,没有任何声音,没有任何形体;这种物视之不见,听之不闻,搏之不得;这种物,它的上部既不光亮,下部又不阴暗。
这种物,它纷纭无涯不可描述又回到空虚无形的状态;这种物,迎着它看不见头,跟着它看不到它的尾。
(《道德经》第十四章)这一无头无尾,无因无绪,难以形容,难以描绘,没有适当的名字可以称呼它。
故强字之曰道。
所以才有了第一章之“道可道,非常道。
名可名,非常名”之说。
道,到底是谁的儿子
好像在上帝之前它就已经存在着(第四章:吾不知谁之子,象帝之先);道,它先天地生,没有天,没有地,没有银河系,没有太阳系,没有物质,没有生命,没有时间,也没有空间的时候(
这个时候用得可能不准确)就有了它,所以老子又称之为“无”,一切都没有、彻头彻尾的无。
这种“无”老子称之为“无状之状,无象之象”,并把这种阴阳未分的混沌状态用一个数字“一”来表示。
老子为什么这样讲,有根据吗
两千五百年后的今天,老子所言得到了证实。
“照现代天体物理学家理解,这不正是宇宙大爆炸的前兆吗
热大爆炸宇宙学现已被学术界公认为标准宇宙学,根据理论和观测,大概二百亿年前宇宙处于一个浑沌未开的温度均匀、密度均匀和对称性极高的状态。
首先,我应提出质疑的是,当基本粒子都不存在,当然没有物质,既无物质何来空间,又无相对运动,何来时间
现代宇宙学提出的这种宇宙状态,本来就是类似中国哲学上的“无”的概念。
现代宇宙又以在宇宙创生(谁创生了宇宙
)后的1\\\/10(36次方)秒产生粒子,如中子、质子,再过100秒的时候开始产生元素,然后是星汉的形成,银河的运转,太阳系的形成,地球、月球的诞生……这难道不是和老子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又不期而遇了吗
”(范曾《老子心解》10页)前面提到老子哲学中的“一”,在恍惚之境中,由于气的冲和(可以认为是宇宙大爆炸),一分为二,这“二”,就是负阴抱阳的阴、阳二气,由于它们的参合是为三(参,古音可念为三),而生了万物。
这又进一步陈明,宇宙万物之所以能生生不息,是离不开阴阳的谐和的。
“和”是阴阳的交互作用,有无的相生、矛盾的化解、仇恨的泯灭、生命的滋生、男女的欢爱都是“和”,而且是未来大同世界的最崇高的精神。
(范曾《老子心解》12页)范先生虽然不是天体物理学家,但他能把天体物理学家的研究成果跟老子的《道德经》联系在一起来用心去思考问题,用不争的事实说明了老子的“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的道理(道之理),实在难能可贵。
老子曰“反者道之动,读后感《《老子心解》 读后感》。
弱者道之用。
”我们应当向范先生学习,来一个逆向思维,如果能先把自己所掌握的理论,那怕是所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伟大真理轻轻松松地放下,去认真研读老子的哲学,再用老子的哲学框定自己的理论,看看能得出什么样的结论。
古歌云:“道自虚无生一气,便从一气产阴阳;阴阳再合成三体,三体重生万物昌”。
老子在他的《道德经》中反复强调“一”、“无”、“虚”、“道”,那么这个“一”到底有什么用
三1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
(《道德经》第卅九章)也就是说,这个“一”管天管地管神管山谷管万物。
一旦失“一”,天没有清明,恐怕将要破裂;地没有宁静,恐怕将要塌陷;神没有灵验,恐怕将要消失;河谷不盈恐怕要干涸;万物没有生机,恐怕将要灭绝;王侯不使天下安定,恐怕将要失败…..。
所以范先生这样评价老子:“在他大而化之的理论中,却包含了自然大智慧的无穷宝藏,当我们趋近它的时候,会感受到一种宗教般的洗礼,会洗尽那世俗的尘嚣对心灵的污染。
”(《老子心解》80页)2那么人得“一”会怎么样
老子静坐着,隐言忘机,致虚极,守静笃。
排除一切杂念,从头到脚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是空的、虚的、静的,他不止一次体验到道这个东西是恍恍惚惚的。
恍恍惚惚啊其中有象,恍恍惚惚啊其中有物。
深远啊昏暗啊其中有真精,这真精很真实,其中有信息。
这信息没有时间的限制,没有空间的约束,可以从今天上溯到古代,万事万物的称呼不会消除,有了称呼就可以观察到万物的开始。
我是怎么能知道万物开始时的情景呢
凭的就是这个“一”。
瞧,老子并不是故弄玄虚,也没有必要故弄玄虚,他实实在在讲述自己的真实体验,“一”,是他经天纬地无穷智慧的源泉。
同样的话在第十六章也讲过:“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所以才会有“不出户知天下,不窥牖见天道”之说。
有人认为老子那个时代做不到,即使是科学技术十分发达的现在也做不到。
其实真正得道的人是可以做到的。
那么道还有什么用处
3在这里不能不讲讲老子的千古名言“无为而无不为”。
无”这个概念考现今的多种汉语词典,于“无为”词条,大都注解成这样:“无为,是道家的哲学思想。
即顺应(或云顺其)自然,无所作为”。
是将“无为”之“无”字,看成了一个否定词。
这是对老子原文旨义进行了错误理解基础上的误批错判。
二千多年来对这个“无”字争论不休。
当前,也有人认为:“老子的功利心,其实是很重的。
他虽然口头上说“无为”,但心里面想着的却是“有为”,是“以无为求有为”,目的甚至是“无不为”。
所以,我们为什么做人
我们应该做一个什么样的人
”“老子的无是假无,是装孙子......。
而庄子的无是真无,让他当官他不干.......。
”肤浅,太肤浅了
面对全国亿万观众,唉,怎么说好呢
稍微有一点历史知识的人都知道,老子只当了个周朝管理藏书的史官,至今连生卒年月日都不知道。
他既没有四处签字售书,也没有带一帮学生周游列国到处跑官,《道德经》是在他弃官西去隐居路上至函谷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著书.」於是老子乃著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馀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那么,老子的“无”到底什么意思呢
在老子的《道德经》里,这个“无”字多次出现,而且老子也多次对这个“无”字作出解释,“无”就是“一”,“无”就是“道”。
“无为”就是“以无而为”或者“以道而为”。
也可以译成“道为”。
这样老子的“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这句话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释。
所以范曾先生说:“老子的哲学是一座崇山,当你走进老子思维的王国,那里有茂然森林,净琮流泉,云翳翳以出岫,月冉冉而巡天,那是灵动、空明而智慧的天地”。
4老子强调“一”的作用一个十分重要的关键是第三十三章“不失其所者久。
死而不亡者寿。
”老子十分重视生命,“贵身”思想贯穿于《道德经》的始终。
名誉与生命哪一样更亲
生命与财物哪一样跟更贵重
得与失哪一样更有害
在四十四章他连续提出以上三个问题。
他的回答是,过分爱惜自己名誉必定造成精力的很大耗费,过多囤积财物一定导致惨重的损失。
结论是:重视生命才是第一位的,对于名誉、财物不要患得患失,知足知止才能够长久。
他甚至认为:“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第十三章),“故立天子、置三公,虽有拱璧以先驷马,不如坐进此道”(第六十二章)。
老子认为,得“一”之人好比婴儿(第五十五章),“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第二十八章),“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未孩”(第二十章)范曾先生说“如尚未笑的婴儿”。
还是范先生说得对:“婴儿最柔弱,又最有旺盛的生命”。
老子第五十五章是专门描述婴儿的:毒虫不螫他,猛兽不抓他,凶鸟不袭击他,他骨弱筋柔而握固,不知男女交合之事但小生殖器却时常勃起,这是真精之气极其充足的缘故啊。
他终日号哭但声音不嘶哑,这是真阳之气醇和到极点的缘故。
知道真阳之气醇和叫常,懂得常叫明。
反之,增加生活享受叫遭殃。
从心里发出的暴躁脾气叫强。
事物强壮则衰老,这叫不合于道,不合道就会很快死亡。
一个人如果真像老子说的这样修道养德修到“如婴儿之未孩”或者“常德不离,复归於婴儿”的境界,你就是“一”,你就是“无”,你就是“无极”,你就是“道”。
不需要打针吃药四处找保健品,也不会忍受生老病死的折磨,人身这个住所想住多久就住多久;散之则无,聚之则有,死而不亡。
真的登上了“宇宙在乎手,万化生乎身”(阴符经)、“我命在我不在天”的境界了。
〔《老子心解》 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