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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得记背景读后感

时间:2015-09-27 10:20

路得记的故事背景发生在哪个时代

这是对真正认识圣经的人最丰厚的报偿之一。

鲜有像它那样蕴含着采之不尽的宝藏。

你愈读就愈觉得它是一本读不完,也是不愿意合上的书。

虚心的人都会发现从本书所得到的是那样截然不同,就更叫本书的地位特出了。

至于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证据,实在没有比路得记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读者得着的,永远都是最新鲜,最有力的。

——皮尔逊博士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路得记,一首奇丽无比的村景诗。

它一开头就说:「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很明显,本书的时代背境是在士师时候——正如我们说过,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但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记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颗苦药后的凉果,一个酷热跋涉后的凉亭。

我们不大会期望一本如此美丽可爱的路得记,竟是发生在士师的时代吧

读完士师记,就叫我们深信道德败落是当代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翻到路得记,我们看见在墨黑的天空现出了萤光,在全国衰败沦亡之际,仍有尊贵的爱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这无疑是沙漠的玫瑰,废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为之一清。

尤有进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这件事挑出来写成书(可能是基于它与大卫王位的特别关系),我们就很有理由推测同类的事情必不止一两件,其他的只不过没有记录吧了。

就是因为这缘故,麦拉林先生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实情可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糟的。

」 这本小小的传记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出来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叙述的是一个摩押的寡妇对她婆婆——一个希伯来的寡妇——赤胆忠诚的爱,与及她的报偿。

这故事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莹的单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它告诉我们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实,里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稣基督的族谱出现过,莫理逊博士(Dr.James Morison)说得好: 「本故事所牵涉到的关系十分微妙,它若有不尽不实的地方,必会立刻被发觉。

因为整件事与皇室的族谱有关,书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卫王的先祖,它特别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统

大卫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个成员,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这血统还不是很远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们不可能置之淡然的。

再说,皇室内外一定常会谈论,研究这个历史事实,因此执笔编写本书的人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写出有违实情的记录来,任何杜撰的事实或渲染的罗曼史,必然立刻给皇室成员或当时的群众——大卫王的崇拜者——指出来。

圣经中的路得记是怎么解释的

圣经六十六,只有两卷是以女人的名字为题,路得一是以斯帖记。

她们的对比十烈:路得是一个外邦女子,活在希伯来人之中,又嫁给一个希伯来人而成了大卫王的先祖;以斯帖是一个希伯来人,活在外邦人中,又嫁给一个外邦男子而成为一伟大王朝之后。

路得与以斯帖都是非比寻常的女人,但路得记特出的地方,是圣经中唯一以整卷书之篇幅来记述一个女人的事。

路得记是一本爱情故事——一本描述伟大而尊贵的爱情故事,一种越过鸿沟与偏见的爱情,但它奇特的地方倒不是发生于少年男女之间的爱情,而是婆媳之间的故事。

「这是一个发生于两个女人之间的爱情,对我们近代的人可能显得奇怪,但它确是一个年轻的寡妇对她婆婆的爱——一种强烈而尊贵的爱

」 它另一个独特的地方,乃是在那三个重要的人物中——拿俄米,路得,波阿斯,作者在每一个情节中,都特别指出路得过人之处,我们不要忘记,她是一个外邦人,而其他两个(都是十分特出的)却是希伯来人,只要想一想,在希伯来民族那种强烈的排它性中,这种写法绝不寻常的。

作者把一切注意力,都集中在这个摩押女子身上,使她超越波阿斯与拿俄米,甚至超越当时之以色列女子,这并不是作者有所偏袒,实在因为路得之美德像金钢钻一样,光芒四射,是掩盖不了的,作者只是忠实地记录下来而已。

有人作了如下的评语: 「本书对非希伯来人的记载,是十分公平,甚至是慷慨的,就是对其他人也如此,以利米勒离开父家,迁居外邦,路得记没有一言半语苛责,路得的嫂嫂俄珥巴离开婆婆了,作者也没有说不是,反倒写出她本欲留下陪她的婆婆,直至拿俄米催她,她才离去;而对路得,作者其实没有加上任何赞美的说话,他只是把事情的经过忠实地记录下来。

它向我们显明真理

敬拜真神是没有国家民族的界限的,不管你来自什么国家,清洁无私的爱,永远都会蒙神悦纳。

它也指出蒙拣选的子民所享有的特权不是独一的、专利的,它邀请列邦万国的人都来,投在耶和华翅膀下,我们若是信靠她,本来属于以色列人的特权,立刻就会临到我们身上。

还有更特出的是,这个年轻的摩押女子不单嫁了个以色列的丈夫,日后更成为大卫的曾祖母(参四18~22),且在弥赛亚族谱中占一席位。

在弥赛亚族谱中,一共提过四个女人的名字,另三个是他玛,喇合,和拔示巴,这三人都叫我们想起她们不洁的行为,唯独与她们并列的路得,却为她们平添三分光彩。

圣经中的路得记是怎么解释的

路得记论的角度来说,路得记是圣经里为数不为主角的书卷,路得记在旧约中有很重要的地故事发生的背景就在士师记最后一节的时代下,个人任意而行。

在这样的环境下一个家庭因着饥荒的缘故,离开了神所赐福的犹大地,来到了外邦的摩押,在那里他们没有更好,反而相继去世,只剩下3个寡妇,而这个时候婆婆拿俄米才想起回到犹大地,而她给两个外邦的媳妇自由选择的权利,路得虽然是一个外邦人,但她选择跟随婆婆的信仰,因着这份对信仰的跟从,使得她虽然作为一个外邦人,确成为了有福之人,她不单单成为大卫的祖母,更成为神的选民。

这是一个概论其中还有很多细节,希望你仔细读以后可以形成自己的认识,当然同时也要求神赐下属天的智慧,使你明白,愿神祝福你,以马内利。

圣经中的路得记是怎么解释的

研究路得记,需要留意以下几个方面:1. 路得记中的人名以及意思;2. 书中人物背后的上帝的工作(例如书中有很多‘恰巧’等文字……)3. 注意路得记的写作背景年代以及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

4. 留意路得记作者的记录目的。

路得记的故事背景发生在哪个时代

这是对真正认识圣经的人最丰厚的报偿之一。

鲜有像它那样蕴含着采之不尽的宝藏。

你愈读就愈觉得它是一本读不完,也是不愿意合上的书。

虚心的人都会发现从本书所得到的是那样截然不同,就更叫本书的地位特出了。

至于圣经是神所启示的证据,实在没有比路得记展示的更有力,它叫敬虔的读者得着的,永远都是最新鲜,最有力的。

——皮尔逊博士无价之宝总是埋在不显眼之处的,就如在峻岩怪石中会发现奇葩异花,阴霾满布的天空会突然出现彩虹,或是一个远足的人走到山穷水尽疑无路之际,一拐弯就是柳暗花明又一村,这就是路得记,一首奇丽无比的村景诗。

它一开头就说:「当士师秉政的时候……」,很明显,本书的时代背境是在士师时候——正如我们说过,那是一个悲惨的时代,但这本感人肺腑的路得记就插在其中,它如像一颗苦药后的凉果,一个酷热跋涉后的凉亭。

我们不大会期望一本如此美丽可爱的路得记,竟是发生在士师的时代吧

读完士师记,就叫我们深信道德败落是当代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但翻到路得记,我们看见在墨黑的天空现出了萤光,在全国衰败沦亡之际,仍有尊贵的爱和敬虔的信仰的存在,这无疑是沙漠的玫瑰,废堆中的珍珠,叫人心神为之一清。

尤有进者,既有人把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这件事挑出来写成书(可能是基于它与大卫王位的特别关系),我们就很有理由推测同类的事情必不止一两件,其他的只不过没有记录吧了。

就是因为这缘故,麦拉林先生说:「历史中最黑暗的时代,实情可能不像表面看来那样糟的。

」 这本小小的传记是以故事形式表达出来的;其背境是村野的阡陌,叙述的是一个摩押的寡妇对她婆婆——一个希伯来的寡妇——赤胆忠诚的爱,与及她的报偿。

这故事的真实性是不容置疑的,它那晶莹的单纯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明。

它告诉我们一个真实发生过的事实,里面的人物及姓名都在耶稣基督的族谱出现过,莫理逊博士(Dr.James Morison)说得好: 「本故事所牵涉到的关系十分微妙,它若有不尽不实的地方,必会立刻被发觉。

因为整件事与皇室的族谱有关,书中重要的人物都是大卫王的先祖,它特别的地方乃是:皇室中的摩押血统

大卫王本人,以至皇室中每一个成员,和以色列大部分的人民一定深知此事,而这血统还不是很远的事(只有四代),如此奇特的事,他们不可能置之淡然的。

再说,皇室内外一定常会谈论,研究这个历史事实,因此执笔编写本书的人绝对不敢掉以轻心,写出有违实情的记录来,任何杜撰的事实或渲染的罗曼史,必然立刻给皇室成员或当时的群众——大卫王的崇拜者——指出来。

高一必修三语文读本的读后感

1《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代表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典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

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

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

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

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2《笑面人》读后感 他的脸笑,她的心不笑。

不管他做什么,希望什么想什么,只要他一抬头,观众就会看见他狂笑。

《笑面人》的扉页这样描写主人公关伯兰。

关伯兰的脸被塑造出永恒的微笑,成了宫廷阴谋的牺牲品。

掩上书不难想象那张微笑抑或大笑着的脸。

心里掠过一丝悲凉。

那是个罪恶的社会,黑暗的社会,它碾碎了一切的纯真与善良。

让人感到悲,而且愤。

而细想现在的社会也不难找到相同点。

记得在书中看过这样一个故事。

一位职业女性在职场上遇到了的打击,她到处向朋友哭诉。

朋友问,什么事让你那么伤心。

她说,有一位乘客的旅行包丢失了,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帮他联系帮他找,还任劳任怨的。

最后找了一星期终于找到了,我笑脸盈盈地把旅行包归还失主,失主却表情僵硬,还埋怨我工作不负责,找了那么久才找到……朋友说,那你象那样笑一下。

她微微地把嘴角上翘,脸部肌肉机械的动了一下。

朋友问,你就是这样笑的么

她说,是啊,我一直对乘客笑脸盈盈的,可乘客却都冷漠地只用眼睛瞟一下我,我这工作真的是没法做了。

朋友打断她说,你自己对着镜子再笑一下。

她砰砰砰跑到镜子跟前。

半天没了声响。

朋友说,你知道为什么乘客都那么冷漠地对你了吧。

那位职业女性在职场上摸爬滚打,早已练就了一种职业的机械式的笑容,那笑容不会让乘客感到窝心,只会让他们感到自己被敷衍,不被尊重。

自然也就没有好脸色。

本人前不久去派出所做身份证,也着实领教了一番职业微笑的“魅力”。

这便是所谓的皮笑肉不笑吧!在炎热的夏天也让人倍感寒冷。

这个社会一直在高速运转着,速度快得让人忘了其实人与人之间的感情是最主要的。

每个人都为自己的目的而活着。

对外界都是那么冷酷。

停下脚步吧,在你大步往前走的同时你却失去了很多。

停下脚步吧,路边的风景可能比终点的要美,要美得多。

在这个沉默的年代,用我们的善良唤醒沉睡的感情。

让我们象奥嫫一样久久嗷叫。

我想奥嫫是在呼唤黎明,呼唤一个温暖的黎明。

3《奥林匹克精神》读后感 2008年,是鼠年,也是奥运年。

而且这次奥运举办地是我们的首都—北京。

虽然做为高中学生,但是我们还是非常关心奥运大事。

一、勤奋奥运会不仅仅是竞技荣誉,更为重要是和谐发展。

因为比赛只是一个测试,而更为重要的要是看看四年一次的奥运会,你有什么进步。

看看通过你的勤奋能不能超越四年前的你,只是战胜自己的一次体验。

我们课文里读过《敲开世界冠军的大门》里面的容国团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吗

他面对着的是匈牙利老将,可是因为他的顽强拼搏精神,他战胜了敌人,更战胜了自己

使我们中国的金牌越来越多。

可是你们知道吗

成功者的秘诀除了顽强、搏斗、进取更重要是来自勤奋。

不是有一句哈叫才能来自勤奋,不仅是体育,做什么事都离不开两个字—勤奋。

二、梦想一百多年前,参加奥运会还只是一个梦想,直到现在奥运会居然会在中国举行,使我们感慨万千。

我们中国有“历尽沧桑”的早期屈辱、“重获尊重”的迂回抗争,正是因为我们中国人有志气、有梦想

只有梦想和志气的人,才会是最后的胜利者

当然别的国家也有梦想,不然怎么说:“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

”三、比拼有了勤奋和梦想,剩下的就是比拼了。

大家都知道奥运精神就是“更快、更高、更强”,可你们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就是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变得更强。

强中自有强中手,只有不断地比拼,才能发现自己的不足之处。

这也算是比拼的好处。

在此,我希望2008的奥运会将是我们全世界人的一片天

4《我有一个梦想》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语文读本中的一篇演说稿,题目是《我有一个梦想》让我感触非常深。

《我有一个梦想》是1963年8月8日在美国第16届总统林肯纪念堂前举行《黑人解放宣言》100周年纪念活动时基督教牧师马丁路德金作的长篇演说,主要揭露了白人对黑人的残酷迫害,表达了对自由和幸福的渴望以及正义奋斗到底的决心。

《我有一个梦想》是一篇演讲稿,再文中运用了许多的排比句,主要讲了黑人以及作者对自由的渴望,也揭示了黑人在白人心中的地位,读了这篇演讲稿我觉得,我们不应该因为别人的肤色、地位、家境就改变对他们的态度、看法,因为人人生而平等,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即使你出生再一个富裕的家庭也不代表你比人家高,因为你现在的富裕不是你的,而是他人努力的成果,只有通过自己的努力得来的,才是自己的,而出生的穷困人,也不用为了自己的身世而自卑,虽然你的家庭是穷困的,但是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改变现状。

我希望以后我们可以生活在一个不是以人们的肤色、身份、地位,而是以我们的品格优劣来评价我们的国度里生活。

人人生而平等。

5《报任安书》读后感 是一篇千古名篇,司马迁在这封信中,把他对世情的感慨,对人生的悲愤,对专制君主的认识,对理想事业的追求,尽情地倾吐出来,如泣如诉。

慷慨悲凉,理正而辞严,具有很强的感染力。

李晚芳曰:“此篇(《报任安书》)与自序,俱原作史之由。

《自序》重承先继圣,此重惜死立名。

《自序》悲婉,此则沉郁、雄健。

其操纵起落,俱挟浩气流行,如怒马奔驰,不可羁勒,与《史记》之雅洁稍异,是史公另一种豪放激宕之文。

盖因救友陷刑,满肚皮怫郁不平之气,借此发泄。

书中‘舒愤懑’,三字是此本旨,故篇中处处皆愤懑之辞。

纵横跌宕,慷慨淋漓,转折提接虽多,却如一气呵成。

挣眉裂眦而写之,骤读无不为之惋惜。

”这篇千古名篇回顾了司马迁因李陵事件而受刑的全过程,叙述了忍辱著书的目的、决心、毅力,及其极端痛苦悲愤的心情。

文章充满了作者受刑后的无限痛苦与悲凉,但让人读后并不感到,而是感到有一股气势,有一股充满自信的、无坚不摧的、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力量。

尽管此篇是太史公“舒愤懑”之作,但他把带有消极颓废色彩的“感愤伤激”情绪就生化出积极向上、富有创造活力的生命激情。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引古人自况,认为只有那些能够经受得起艰难环境磨炼的人才能做出一番事业来。

在此文中,他写下了一段名言:古者富贵而名磨灭,不可胜记,唯俶傥非常之人称焉。

盖西伯拘而演《周易》;仲尼而作《春秋》;屈原放逐,乃赋《离骚》;左丘失明,厥有《国语》;孙子膑脚,兵法修列;不韦迁蜀,世传《吕览》;韩非囚秦,《说难》、《孤愤》。

《诗》三百篇,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

此人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

及如左丘明无目,孙子断足,终不可用,退论书策以舒其愤,思垂空文以自见。

慕义而死,保持名节;忍辱负重,自奋立名,怎样处理好这二者的界限是很难的。

在《报任安书》中,司马迁提出了一个“人固有一死,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的标准。

司马迁认为仅以一死来对黑暗进行抗争,“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异”,故他在忍辱与生死的痛苦抉择中选择坚强地活下来,并以最大毅力完成《史记》。

并且在司马迁看来,自古迄今的圣贤君子和志士仁人之所以要著书立说,就是因为他们在建功立业的奋斗过程中遭受到各种黑暗势力的打击和无端的迫害,使他们倍受艰难困苦和压抑,精神上承受了巨大的折磨;而这种难言的隐衷和哀痛又无法为人所理解,于是只有通过为文论述来抒发他们内心强烈的悲愤,阐明他们的思想主张,并凭借往事的兴衰成败的轨迹,总结历史的规律,寄希望于来者。

这引起了司马迁的共鸣。

所以他以《报任安书》来明志,说明他要发愤著书,效法古人,把自己全部精力倾注在《史记》著作之中,以成就其“一家之言”。

载于《全汉文》的《悲士不遇赋》也是司马迁受刑后悲叹生不逢时的作品,可与《报任安书》相互补充。

在赋中,司马迁指斥天道微暗,美恶难分,“理不可据,智不可恃”,他的内心充满了矛盾和痛苦。

一方面消极厌世,“委之自然,终归一矣”,认为人总是要死的,追求功利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听之自然;另一方面又坚持理想,“没世无闻,古人惟耻,朝闻夕死,熟云其否”,显然是要追步孔子,死而后已。

这正是司马迁在受刑后于耻辱与名节间挣扎的写照,而最后司马迁选择了隐忍发愤、建立功名之路。

故此赋与《报任安书》正好相得益彰。

司马迁不仅在《报任安书》中提出了“舒其愤”的创作思想,而且以其《史记》的创作实践具体地体现了自己的理论主张。

这种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使《史记》的创作蕴含着作者极其深沉的感慨,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抒情性。

很明显,《史记》写的是历史,但它并不是纯客观的实录,而是饱含着作者强烈的爱憎与褒贬。

司马迁作《史记》,自比于孔子作《春秋》,在写作方法上,力图遵循据传为孔子所说“我欲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的原则。

《史记》写作以叙事为主,是非褒贬一般寓于叙事之间。

顾炎武认为“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

司马迁写《史记》正是通过对历史人物及历史事件的叙述,表现自己的社会理想和对黑暗现实的愤怒批判,并抒发其悲郁之情。

纵观《史记》,可以看到太史公的笔下时常涌荡着一种愤嫉之情,一种沉郁之气。

那种对帝王公侯的贬斥鞭挞,那种对佞儒酷吏的尖刻讥讽,那种对刺客游侠的倾心赞颂,那种对失路英雄及含愤志士的无限同情,都极为鲜明地体现作者的爱憎褒贬。

鲁迅先生称《史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真是精当之极。

何人何事何时何地何 因何果归纳查经法资 料路得记

《路得记》背景 本书记载的事实,发生在士师记(Judges)时代(路得记1:1; 约主前1380至1050年)。

那时“以色列中没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师记21:16)。

”以色列人常背叛神,敬拜偶像,道德低落,一片混乱,常遭外邦欺压。

在那段黑暗时期,神除了选召共13位士师拯救以色列人外,神同时拣选了不受人注意的拿俄米、路得和波阿斯,他们的生命和生活都与信仰紧密结合;尤其是当人背道的时候,他们仍能持守信仰落实于生活中。

整卷路得记中充满爱的故事。

不但有波阿斯与路得的夫妻之爱;也有婆媳之爱,主仆之爱,同乡之爱,对外邦人之爱,对穷人之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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