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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的谏逐客书读后感

时间:2019-05-19 13:25

李斯谏逐客书如何说服秦王

一、 抓住秦王内心的最大欲望,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层层推进,步步升级,最终收到水到渠成的效果。

当时是战国末期,群雄逐鹿,谁都想将天下于自己掌握之中,而秦王又是个强权在握,雄心勃勃的霸主。

所以尽快并吞六国,一统天下,就是他最大的心理愿望。

在这种情况下,凡是有利于达到这种欲望的就容易被接受,凡是违反这一欲望的,就难以立足。

正是从这里出发,李斯就高屋建瓴,始终站在是否有利于一统天下的高度上发议论,把每个层次的落点都建立在这样一个根本利害关系上,“纳客就能统一天下,逐客则可能亡国。

”这就抓住了秦王的心,击中了要害。

这从前面所概括的五段分论点中,可以看得很清楚,这里不再重复。

对这一问题同时还要进一步看到,这种高屋见瓴,环环扣击要害的写法,并非轻重不分,简单重复。

而是由远到近,由轻到重,层层推进,步步升级的。

大体上说来,文章的第二段是回顾历史,也就是道古;第三段是剖析眼前,也就是论今。

第四、五段说到将来,也就是展望,从古说到今,从现在说到将来。

时间推移有一定的顺序。

“道古”是借鉴历史。

“论今”是解释是非。

“展望”是家国命运。

利害关系一步比一步重要。

第二段“道古”的结论是:没有客卿的功劳,就没有秦国的富强。

将统一天下之意留在言外,让秦王思而得之。

没有把弓弦一下子就拉得很紧,以防过猛而断裂。

第三段“论今”中大肆铺陈珍宝、美色、音乐,意在对比,也是用外物与“逐客卿”的矛盾,以引起秦王的思考。

接着作者顺势将笔锋一转,得出“重物轻人”不是“跨海内、制诸侯”的方略的结论,这就直接落到了“统一天下”这个关键问题之上,比前一段更切近要害。

第四段的结论是,逐客就等于“借寇兵而赍盗粮”,削弱了自己而资助了敌人。

这就比单纯说逐客极不利进了一层。

最后一段的结论是,逐客不仅谈不上统一天下,而且有亡国的危险。

这就把逐客的危害引申到了极点。

纵观全文,从没有客卿就没有秦国今天的富强,说到逐客不是“跨海内,制诸侯”之术,再说逐客实质上削弱了自己,资助了敌人,最后上升到逐客就可能亡国。

这样来安排各层次结论,就像爬楼梯一样,不是一步登天,而是步步升级。

这种由轻渐重,渐次进逼的内容结构特点,是符合人的心理接受规律的。

它不仅一开始就避免了耸言高调,突兀冲撞,造成情断弦裂的可能性,而且这样作能使被劝者,在不知不觉中就落入了劝说者的轨道,从而稳妥地收到了水到渠成的效果。

二、用无可辩驳的事实说话。

事实胜于雄辩。

特别是对专横不可一世的君王,用无可辨驳的事实说话,不仅可以启发他从事实中自己得出结论,而且可以避免发生冲撞。

《谏逐客书》的二、三段泼墨最多,主要是摆事实。

第二段一口气铺陈了秦国发展史上的四位君王“以客之功”的大量事实后,用“客何负于秦哉

”一句反问,不用多说,驱逐客卿的毫无道理自然就出来了。

第三段罗列了秦王所喜爱的珍宝、美色、音乐皆非秦国所产的大量事实后,用“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一句接上启下,起“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的用人方针之不合理,也就昭然若揭了。

这里都是采用摆事实,讲道理的方法。

先以大量事实诱导,后以简洁的结论点拨,论据充分,点拨警策,说服力就大大增强了。

用事实说话的“事实”,不是随意拼凑而来的,是经过筛选的。

《谏逐客书》所选择的事实,至少有如下两点是好的:(1)所选事实是被说服者最接近、最熟悉的。

被说服者是秦王,他又想尽快地统一天下。

李斯就用秦国君王怎样很快强大起来的事实为例。

秦王偏爱珍宝、美色、音乐,这些东西就在他的身边,朝夕相处,李斯就专门用这方面的事例作比。

事例的贴近,会使对方利于理解,便于接受,说服力自然就强。

(2)所选的材料是典型的、重要的,如事实很多,不突出那也没有说服力。

如果多而杂,轻重缓急不分,大小主次相混,那也会冲淡事实的雄辩力量。

秦国历史上的国君很多,为什么只选了这四位呢

因为这四个君王在重用客卿、在功业方面是最突出的。

秦穆公是春秋五霸之一。

秦孝公用商鞅变法,在秦国发展中起了关键作用。

秦惠王用张仪连衡政策,打破了六国的合纵,功效十分显著。

昭王用张碌的远交近攻政策,蚕食诸侯,在兼并战争中效果也很好。

既是重用客卿,成就又很大。

因而也就最能说明纳客之利,逐客之害。

第三段选用最罕见的珍宝、美色、音乐为例,也是这个道理。

总之,事例的典型性、重要性,大大强化了说理的根据和份量。

三、正反并论,利害对举,反复对比,透彻有力。

这是一篇论说文,论说文要讲究论说方法,《谏逐客书》的论说方法并不复杂,主要采用正面论述,反面推论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说理。

正面论说,主要是强调纳客之利;反面推论,主要是突出逐客之害。

纳客与逐客,利害两相对照,是非就更明显,利害就更清楚。

如第二段先铺陈四位君王重用客卿建功立业的事实,然后用“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收结,这是正面论述。

说明秦国因重用了客卿,才有今天的强大。

意思已经很明确,本来就此可以打住,但作者又来了一句反问“客何负于秦哉

”引起秦王思考。

接着又用一个假设句“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这一转是从反面来推理。

这样全段就从正反两个方面、利害两种结果,突出了客卿的重要性。

第三段主要运用两重对比来说理,先用大量事实来与逐客卿进行对比,接着又推进一步,用重物与轻人来对比。

这双重正反对比,大大突出了秦王在用人方针上的错误。

第四段先正面论证“昔五帝三王”“不却众庶”,结果无敌天下,从正面启发,这是动之以利。

接着论说“今秦王逐客”,实际上是“借寇兵而赍盗粮”,从反面启发,晓之以害。

一正一反,一利一害,分明而有力。

仔细推敲全文,正反论证中,处处交织着昔与今,物与人,纳客与逐客,利与害,损民与益酬,统一与亡国的多重对比。

这些对比不仅内容是切中要害的,而且对比本身,大大强化了是与非,正确与错误的鲜明程度。

很有警策作用。

四、综合运用铺陈、排比、对偶等修辞方法,造成饱满的气势,加强文章的说服力、感染力。

《谏逐客书》在语言上的最大特点,是铺陈手法的运用和排比句、对偶句的大量使用。

如第二、三段都铺陈、排比了大量事实,读之令人有迎接不暇的感觉。

这不仅使文章论据充实,而且使人感到理直气壮,大大加强了文章的气势。

铺陈要有变化,否则就会使人产生堆砌、繁琐、臃肿之感。

《谏逐客书》的铺陈是注意变化的,这主要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1、角度的变化。

铺陈同类和类似事物时,要注意角度的挪移、侧重点的选择,以突出其特征。

如第二段连写四位君王“以客之功”,就各取一个主要角度:穆公用客卿强调人才来自四面八方,重在广纳人才;孝公用客卿,从思想、政治、经济、军事方面全面论述,重在变法治国;惠王用客卿,以连衡打破合纵,侧重于四面扩张;昭王用客卿,“废穰侯、逐华阳”,侧重于打击豪门。

其实四位君王在重用客卿上,提倡耕战、富国强兵,对外扩张,有许多共同之处。

这里有意避同取异,显得各有千秋。

角度的变化既突出了各自的主要特点,又避免了雷同。

2、句式的变化。

如第三段中,在铺陈大量珍宝时,就采取了多变的句式,铺陈珍宝一共用了两个长句,写了十四、五种东西。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树灵鼍之鼓。

……而陛下悦之,何也

”在这一句中,前面先用七个动宾结构,极力铺陈,而且是肯定性的铺陈。

接着用一个反问句“……何也

”又把前面的铺陈全面提领起来。

下一句是“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西蜀丹青不为采。

”在这里则是先用一个假设句总提,然后连用六个主谓句进行铺陈,而且是否定性铺陈。

这两句都是铺陈珍宝,但一个是先铺陈后反问;一个是先假设,后铺陈;一个是肯定性动宾结构铺陈,一个是否定性主谓结构铺陈。

对美色的铺陈也有所变化,不一一例举了。

总之,由于铺陈中同中有变,变中有同,所以使大量铺陈错综复杂又一气贯通,既恣肆又严谨,读之但觉势如奔马,而又不觉得繁琐、累赘。

3、用词的变化。

如第二段写穆公八方求士,用“取”、“得”、“迎”、“来”四个近义词,实际含义一样。

由于变化就避免了重复。

写惠王的四面扩张,连用“拔”、“并”、“收”、“取”、“包”、“制”、“据”、“割”、“散”九个动词,灵活多变。

第三段写秦王获取珍宝,用“致”、“有”、“垂”、“服”、“乘”、“建”、“树”七个动词,分别与一定名词搭配,贴切自然。

这些都是用词的变化。

与上面所说的铺陈手法的变化相关联的是本文在语言上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排比句的大量运用。

凡是铺陈一般都要用排比句。

如第二段中写穆公四处招贤,写惠王四面扩张,都用了排比句。

第三段中铺陈珍宝、美色,排比句用的更多。

论证中的排比句也很多,自己找。

排比句接踵而来,尤如长江波涛滚滚不断,使文章寓意流长,气势充沛,有很大的感染力。

同时不少排比句中还有对偶的特点,字数相等,词性相属,虚实相映,成双成对,更增加了句式上的对称美和音调节奏感。

如“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国无富利之实,秦无强大之名”;“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泰山不让土埌,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虽然句子很长,也是对偶。

“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很短,但也是对偶。

“弃黔首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等,都是。

总之,本文综合运用铺陈、排比、对偶的修辞方法,使全文句式整齐,文字优美,音节铿锵,朗朗上口,有不少赋的特点。

另外,这些铺陈、排比手法感情充沛,气势贯通,具有极大的感染力和说服力。

因此在阐明中心论点,规劝秦王收回呈命方面起了很好作用。

李斯的文章,表现出先秦散文向汉赋的过渡,对汉赋门径的开辟有一定的影响。

综上所述,由于李斯的《谏逐客书》能抓住秦王统一天下的最大欲望,由于文章采取了让事实说话的办法,由于作者善于运用正反论证和对举的说理方法,也由于铺陈、排比、对偶等修辞手法的运用,所以使整个奏书,内容流利、结构严谨,而且说理透彻,论证有力,语言精彩,音调铿锵,因而产生了极大的感染力、说服力,因而也就说服了秦王。

这篇奏书所以能够流传千古,基本的道理就在于此。

李斯为什么写谏逐客书

《谏逐客书》确乎写得机巧。

韩人郑国为削弱秦国国力、阻遏秦国东扩目的,说服秦王修建水利(即后来的郑国渠),此谓有名的“疲秦计”。

水渠修建中,“疲秦计”被识破,秦王大怒,要将一切非秦国之人驱逐出境,其中包括从六国投奔来的“游士”。

春秋战国时期,为“游说者之秋”,诸侯为图霸天下或保疆拓土,广纳天下贤士,多至“门客三千”,能人志士因此四处游走,为接纳自己的诸侯效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游士”制度开了所谓中国人才流动之先。

李斯就是其中一个游士,本是“楚上蔡人”,投奔到秦国做官,也在驱逐之列。

李斯为说服秦王收回成命,便上了《谏逐客书》。

在《谏逐客书》中,李斯一方面列举游士对于秦国的历史功绩,打动秦王,“使秦成帝业……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以负于秦哉”;另一方面,分析留客逐客的利弊,晓以利害,“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其中名句多多,例如“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等等。

秦王读罢,悚然动容,立即废除逐客之令,恢复李斯的官职,并加以重用,取其谋略,最后一统天下。

由此观之,李斯文才过人,兼为法家之推行者,又精于谋略,辅助秦始皇一统天下,位列三公,按理说其功绩应是历代将相之最,似乎足可以与具有同等职位的周公、召公并列,令人仰慕。

  后来上大学时,翻阅《史记》,读到“李斯列传”,才知当年佩服李斯的念头大错特错,不禁唏嘘。

在太史公司马迁的史实记载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

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

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咎由自取、因果相报,因为其死时所受之“严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议制定用来“役民”的。

李斯在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声誉”,但他的这种“声誉”给法家背上了无法洗刷的历史黑锅。

李斯所作所为,也使其作为秦始皇开朝辅佐重臣的意义化为乌有。

太史公在“李斯列传”文后附有如下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畔,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嫡立庶。

诸侯已判,斯乃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

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  李斯一生确实为恶无数,在文化与制度层面说,就至少有三件大坏事。

第一件,建议秦始皇“焚书坑儒”,剪除百家,独尊法家。

“焚书坑儒”故事是我们熟悉的,但它起意于李斯可能是我们未加注意的。

如果说法家就是李斯所代表的,其品位也就太低了,因为它作为秦朝的制度实践,在李斯的观念体系里,是以“愚民”思想为基础的。

为维护秦始皇的“一尊”,李斯建议剪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即“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并消灭以言论自由为基础的牵制君权的“党与成乎下”,以此为基础推行“令出莫有不行”的法家之治。

我们来看看李斯的上书:“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

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

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益蜀]除去之。

令至满三十日弗去,[黑京]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如此利于君主专制,秦始皇当然乐于采纳。

“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就是这个废除百家维护君权的法家,使得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思想活跃、文化繁荣的局面一旦终结。

中国的文化思想发展由此陷入不自由的困境。

后来儒家兴起之后也唯我独尊,与受过这一历史事件的刺激恐怕不会无关。

  李斯所为第二件大受非议之事,乃是参与“弑长立幼”的事件。

他与内臣赵高合谋,隐瞒遗诏,伪造假旨,害死“刚毅而仁厚”的太子扶苏,把“平庸而荒淫”的少子胡亥推上皇位。

废兄立弟本来并非绝对不可,但是,李斯此举,于私于公却都非受非议不可。

于私而言,李斯为法家推行者,自称“谨奉皇命法令”,却竟然致“传位遗诏”于不顾,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

所以他的法家主张,并非一种一以贯之的体系,而是可行可止的功利手段,与今日所谓“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个境界。

于公而言,废除且杀死一个史载为“仁厚”的继位者,改立其明知的昏庸而荒淫的胡亥,这种做法无论如何都很不合适。

用古人的话说,不仅是不忠,而且更是做臣的“不贤”。

或许有人以为这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所作所为。

但是,从他的这一行为看,完全称不上“政治家”之为。

所谓“家”者必须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是生活在一种向上的独立思想信仰里。

李斯在这场历史事件中表现的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政客”形象。

当地位比他低下的赵高找他商议时,用了两句很优美的诗作论,“秋霜降者草木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建议他在安危不定时,应选择对自己有利者为之,先求一己之安,莫问天下洪水滔滔。

赵高提醒李斯,一旦扶苏即位,必然重用蒙恬,他很可能失去宰相之位。

李斯明知“三者逆天,宗庙不血食”,却终于被“打动”,仰天而叹:“嗟乎

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

”与赵高同流合污,演出“弑长立幼”的史剧。

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就是“违宪窃政”,哪里还有点“法治”的样子

  李斯干的第三件大坏事,乃是建议秦二世推行“严刑酷法”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商鞅、韩非子等等一干人苦心经营的法家,不仅未成为一种根基于人性关怀的学说制度,而是彻底沦落为帝王之术,由“焚书”之“愚民”推进到所谓“严家无格虏”的“役民”。

说出来非常可笑,李斯之所以建议“严威酷刑”,其实是为了“阿二世意,欲求容”,换句话说,为了保全自己,阿顺苟合,出卖灵魂(或许他根本没有灵魂)。

秦二世荒淫无度,他的哲学是人生短暂,如“犹聘六骥过决隙也”,要想尽办法及时行乐,“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

赵高为满足秦二世的心愿,提出了“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的计谋,导致秦国上下人人自危,“当忧死而不暇”。

这时的李斯也因为“恐惧”,竟然也奉献了一出堪称无耻之极的“上书”。

他抨击说,尧、禹这些古代圣君不配为帝王,因为他们不以天下为享乐而是以天下为桎梏,“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一点都不高贵。

他建议,秦二世如要做一个真正的帝王,就应该“己贵而人贱”,推行严刑酷法,督责天下,役使天下。

他歪曲引用韩非子“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名言为此论证,提出一套悖论,说“法修术明,天下乱者,未之闻也”,“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

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

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

”这是什么逻辑

秦二世当然乐于采纳李斯的建议。

秦朝“法家之治”达到又恐怖又可笑的境地:“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

看到这种情况,秦二世非常高兴,称赞严刑酷法好极了,“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正是这样,秦二世在关东群雄并起之际,竟然还能劳民伤财,修建三百里阿房宫。

  李斯的“督责之诚则天下安”的胡说八道,最终被项羽的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一道化为灰烬。

历史已经久远,对李斯为事为人的反思却实在不乏意义。

对于李斯的为事,即他所推行的法家实践的极端荒谬点,我们今天应该比较容易看得清楚。

现代法治必须要以思想繁荣学术争鸣为前提,要建立在维护人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础上,要以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为目的。

而李斯建议的那种以“愚民”为前提、以“役民”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极端反人性的东西,与人类文明根本向背。

对于李斯的为人,认识起来却不那么容易。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弄不好还可能不相信李斯为人彻底失败。

太史公曾说,关于李斯其人,一向流行的比较普遍的见解,往往是“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即李斯似乎还被看成具有“好人”成分。

太史公在《史记》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这种俗见,指出李斯绝非“忠”者,而是一个“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的人。

这种评价非常到位。

对政治生活,李斯确实是完全采取了一种非道德的方式,他的一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气,而是根本就不具有道德勇气。

因为他压根就不具有政治道德感。

为什么李斯这个所谓智谋过人、文采超群的人,竟然一点政治道德也没有呢

答案其实是明显的。

说抽象一些,是他在骨子上存在巨大的人性缺陷,即缺乏最基本的一点人性;说得明白点,是他根本上是个势利小人,可以为实现个人目的永远不计手段。

我们可以猜想他是在沦丧人性中长大的。

所以,早年他在从荀卿学成帝王之术时,就毫不犹豫地踏上势利之途。

他急于去秦国谋官,如此陈述告别老师的理由:“斯闻‘得时无怠’……故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于贫穷。

”到这里,可能还有人不免疑虑,难道李斯真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吗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他的那篇文才激扬的《谏逐客书》,难道也没有丁点人性光彩么

我的回答是,很遗憾

他的那篇《谏逐客书》,也全然没有一闪念的良心。

这篇为“游士”一辩的谏文,并非“惜才”之论,而是“功利”之言说,他的那些机巧的比喻,包括如果不纳外国女子便后宫无“佳冶窈窕赵女”的形象说法,都透着一股浓烈的“利好”气味。

他建议用外国人才,用他自己的表白来说不过是一种“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正是因为这样,在他早期为秦王所用担任长史时,就献出了“买士杀士之计”,对凡为他国所用的人才,建议秦王要么贿买要么杀掉,即“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

好一个人才“超限战”,真是恐怖啊

寻求李斯《谏逐客书》翻译

【原文】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

”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

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

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到今。

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

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

向使四君却客而不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之鼓。

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何也

必秦国之所生而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抉提〖“抉提”二字俱应为“马”旁〗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蜀丹青不为采。

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

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①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

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

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

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

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

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

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

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

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

今乃弃黔首②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

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译文】 秦国的王族、大臣都向秦王政进言:“诸侯各国的人来投效秦国,大多不过是为了替其君主在秦国游说离间罢了,请下令把一切外来的客卿统统驱逐出去。

”当时,李斯也在提名被逐之列。

于是他向秦王上书说: “我听说官员们在商议驱逐客卿的事,臣私下认为这样做错了。

过去秦穆公求士,在西边从戎那里得到了由余,东边从宛地得到百里奚,在宋国迎来蹇叔,在晋国招来丕豹、公孙支。

这五个人,并不生长在秦国,可穆公重用他们,结果吞并了二十个小国,使秦称霸西戎。

孝公推行商鞅的变法之策,改变了秦国落后的风俗,人民因此殷盛,国家因此富强,百姓甘心为国效力,诸侯各国归附听命;又大败楚、魏两国的军队,攻取了千里土地,至今还巩固地统治着。

秦惠王采用张仪的连横之计,攻占了洛阳一带的地方;往西吞并了巴、蜀,往北获取了上郡,往南夺取了汉中,并吞了九夷的土地,控制住楚地鄢、郢;往东占据险要的虎牢,占领了肥沃的土地。

于是瓦解了六国的合纵,使他们都向西事奉秦国,功效一直延续到今天。

昭王得到雎范,废掉了穰侯,驱逐了华阳君,增强、巩固了王室的权力,堵塞了权贵垄断政治的局面,逐步侵吞诸侯,使秦成就帝业。

这四位国君,都是由于任用客卿而获得成功的。

由此看来,客卿们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

假使这四位国君拒绝客卿、闭门不纳,疏远外来之土而不用,这就不会使秦得到富强,秦国也不会有强大的威名。

现在陛下罗致昆山的美玉,宫中有随侯之珠,和氏之璧,衣饰上缀着光如明月的宝珠,身上佩带着太阿宝剑,乘坐的是名贵的纤离马,树立的是以翠凤羽毛为饰的旗子,陈设的是蒙着灵鼍之皮的好鼓。

这些宝贵之物,没有一种是秦国产的,而陛下却很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一定要是秦国出产的才许可采用,那么这种夜光宝玉,决不会成为秦廷的装饰;犀角、象牙雕成的器物,也不会成为陛下的玩好之物;郑、卫二地能歌善舞的女子,也不会填满陛下的后宫;北方的名骥良马,决不会充实到陛下的马房;江南的金锡不会为陛下所用,西蜀的丹青也不会作为彩饰。

用以装饰后宫、广充侍妾、爽心快意、悦入耳目的所有这些都要是秦国生长、生产的然后才可用的话,那么点缀有珠宝的簪子,耳上的玉坠,丝织的衣服,锦绣的装饰,就都不会进献到陛下面前;那些闲雅变化而能随俗推移的妖冶美好的佳丽,也不会立于陛下的身旁。

那敲击瓦器,拍髀弹筝,乌乌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确真是秦国的地道音乐了;那郑、卫桑间的歌声,《昭虞》《武象》等乐曲,可算是外国的音乐了。

如今陛下却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击瓦器的音乐,而取用郑、卫淫靡悦耳之音,不要秦筝而要《昭虞》,这是为什么呢

难道不是因为外国音乐可以快意,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么

可现在陛下对用人却不是这样,不问是否可用,不管是非曲直,凡不是秦国的就要离开,凡是客卿都要驱逐。

这样做就说明,陛下所看重的,只在珠玉声色方面;而所轻视的,却是人民士众。

这不是能用来驾驭天下,制服诸侯的方法啊

【美文赏析】 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6期 龙卫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少时曾学李斯名作《谏逐客书》,见其才气逼人、文思如涌,便叹为观止。

《谏逐客书》确乎写得机巧。

韩人郑国为削弱秦国国力、阻遏秦国东扩目的,说服秦王修建水利(即后来的郑国渠),此谓有名的“疲秦计”。

水渠修建中,“疲秦计”被识破,秦王大怒,要将一切非秦国之人驱逐出境,其中包括从六国投奔来的“游士”。

春秋战国时期,为“游说者之秋”,诸侯为图霸天下或保疆拓土,广纳天下贤士,多至“门客三千”,能人志士因此四处游走,为接纳自己的诸侯效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游士”制度开了所谓中国人才流动之先。

李斯就是其中一个游士,本是“楚上蔡人”,投奔到秦国做官,也在驱逐之列。

李斯为说服秦王收回成命,便上了《谏逐客书》。

在《谏逐客书》中,李斯一方面列举游士对于秦国的历史功绩,打动秦王,“使秦成帝业……皆以客之功。

由此观之,客何以负于秦哉”;另一方面,分析留客逐客的利弊,晓以利害,“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其中名句多多,例如“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等等。

秦王读罢,悚然动容,立即废除逐客之令,恢复李斯的官职,并加以重用,取其谋略,最后一统天下。

由此观之,李斯文才过人,兼为法家之推行者,又精于谋略,辅助秦始皇一统天下,位列三公,按理说其功绩应是历代将相之最,似乎足可以与具有同等职位的周公、召公并列,令人仰慕。

后来上大学时,翻阅《史记》,读到“李斯列传”,才知当年佩服李斯的念头大错特错,不禁唏嘘。

在太史公司马迁的史实记载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

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

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咎由自取、因果相报,因为其死时所受之“严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议制定用来“役民”的。

李斯在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声誉”,但他的这种“声誉”给法家背上了无法洗刷的历史黑锅。

李斯所作所为,也使其作为秦始皇开朝辅佐重臣的意义化为乌有。

太史公在“李斯列传”文后附有如下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畔,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嫡立庶。

诸侯已判,斯乃谏争,不亦末乎

人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

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 李斯一生确实为恶无数,在文化与制度层面说,就至少有三件大坏事。

第一件,建议秦始皇“焚书坑儒”,剪除百家,独尊法家。

“焚书坑儒”故事是我们熟悉的,但它起意于李斯可能是我们未加注意的。

如果说法家就是李斯所代表的,其品位也就太低了,因为它作为秦朝的制度实践,在李斯的观念体系里,是以“愚民”思想为基础的。

为维护秦始皇的“一尊”,李斯建议剪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即“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并消灭以言论自由为基础的牵制君权的“党与成乎下”,以此为基础推行“令出莫有不行”的法家之治。

我们来看看李斯的上书:“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

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

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

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

禁之,便。

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益蜀]除去之。

令至满三十日弗去,[黑京]为城旦。

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

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

”如此利于君主专制,秦始皇当然乐于采纳。

“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

就是这个废除百家维护君权的法家,使得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思想活跃、文化繁荣的局面一旦终结。

中国的文化思想发展由此陷入不自由的困境。

后来儒家兴起之后也唯我独尊,与受过这一历史事件的刺激恐怕不会无关。

李斯所为第二件大受非议之事,乃是参与“弑长立幼”的事件。

他与内臣赵高合谋,隐瞒遗诏,伪造假旨,害死“刚毅而仁厚”的太子扶苏,把“平庸而荒淫”的少子胡亥推上皇位。

废兄立弟本来并非绝对不可,但是,李斯此举,于私于公却都非受非议不可。

于私而言,李斯为法家推行者,自称“谨奉皇命法令”,却竟然致“传位遗诏”于不顾,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

所以他的法家主张,并非一种一以贯之的体系,而是可行可止的功利手段,与今日所谓“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个境界。

于公而言,废除且杀死一个史载为“仁厚”的继位者,改立其明知的昏庸而荒淫的胡亥,这种做法无论如何都很不合适。

用古人的话说,不仅是不忠,而且更是做臣的“不贤”。

或许有人以为这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所作所为。

但是,从他的这一行为看,完全称不上“政治家”之为。

所谓“家”者必须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是生活在一种向上的独立思想信仰里。

李斯在这场历史事件中表现的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政客”形象。

当地位比他低下的赵高找他商议时,用了两句很优美的诗作论,“秋霜降者草木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建议他在安危不定时,应选择对自己有利者为之,先求一己之安,莫问天下洪水滔滔。

赵高提醒李斯,一旦扶苏即位,必然重用蒙恬,他很可能失去宰相之位。

李斯明知“三者逆天,宗庙不血食”,却终于被“打动”,仰天而叹:“嗟乎

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

”与赵高同流合污,演出“弑长立幼”的史剧。

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就是“违宪窃政”,哪里还有点“法治”的样子

李斯干的第三件大坏事,乃是建议秦二世推行“严刑酷法”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商鞅、韩非子等等一干人苦心经营的法家,不仅未成为一种根基于人性关怀的学说制度,而是彻底沦落为帝王之术,由“焚书”之“愚民”推进到所谓“严家无格虏”的“役民”。

说出来非常可笑,李斯之所以建议“严威酷刑”,其实是为了“阿二世意,欲求容”,换句话说,为了保全自己,阿顺苟合,出卖灵魂(或许他根本没有灵魂)。

秦二世荒淫无度,他的哲学是人生短暂,如“犹聘六骥过决隙也”,要想尽办法及时行乐,“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

赵高为满足秦二世的心愿,提出了“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的计谋,导致秦国上下人人自危,“当忧死而不暇”。

这时的李斯也因为“恐惧”,竟然也奉献了一出堪称无耻之极的“上书”。

他抨击说,尧、禹这些古代圣君不配为帝王,因为他们不以天下为享乐而是以天下为桎梏,“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一点都不高贵。

他建议,秦二世如要做一个真正的帝王,就应该“己贵而人贱”,推行严刑酷法,督责天下,役使天下。

他歪曲引用韩非子“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名言为此论证,提出一套悖论,说“法修术明,天下乱者,未之闻也”,“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

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

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敢图

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

”这是什么逻辑

秦二世当然乐于采纳李斯的建议。

秦朝“法家之治”达到又恐怖又可笑的境地:“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

看到这种情况,秦二世非常高兴,称赞严刑酷法好极了,“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

”正是这样,秦二世在关东群雄并起之际,竟然还能劳民伤财,修建三百里阿房宫。

李斯的“督责之诚则天下安”的胡说八道,最终被项羽的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一道化为灰烬。

历史已经久远,对李斯为事为人的反思却实在不乏意义。

对于李斯的为事,即他所推行的法家实践的极端荒谬点,我们今天应该比较容易看得清楚。

现代法治必须要以思想繁荣学术争鸣为前提,要建立在维护人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础上,要以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为目的。

而李斯建议的那种以“愚民”为前提、以“役民”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极端反人性的东西,与人类文明根本向背。

对于李斯的为人,认识起来却不那么容易。

即使到了今天,我们弄不好还可能不相信李斯为人彻底失败。

太史公曾说,关于李斯其人,一向流行的比较普遍的见解,往往是“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即李斯似乎还被看成具有“好人”成分。

太史公在《史记》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这种俗见,指出李斯绝非“忠”者,而是一个“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的人。

这种评价非常到位。

对政治生活,李斯确实是完全采取了一种非道德的方式,他的一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气,而是根本就不具有道德勇气。

因为他压根就不具有政治道德感。

为什么李斯这个所谓智谋过人、文采超群的人,竟然一点政治道德也没有呢

答案其实是明显的。

说抽象一些,是他在骨子上存在巨大的人性缺陷,即缺乏最基本的一点人性;说得明白点,是他根本上是个势利小人,可以为实现个人目的永远不计手段。

我们可以猜想他是在沦丧人性中长大的。

所以,早年他在从荀卿学成帝王之术时,就毫不犹豫地踏上势利之途。

他急于去秦国谋官,如此陈述告别老师的理由:“斯闻‘得时无怠’……故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于贫穷。

”到这里,可能还有人不免疑虑,难道李斯真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吗

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他的那篇文才激扬的《谏逐客书》,难道也没有丁点人性光彩么

我的回答是,很遗憾

他的那篇《谏逐客书》,也全然没有一闪念的良心。

这篇为“游士”一辩的谏文,并非“惜才”之论,而是“功利”之言说,他的那些机巧的比喻,包括如果不纳外国女子便后宫无“佳冶窈窕赵女”的形象说法,都透着一股浓烈的“利好”气味。

他建议用外国人才,用他自己的表白来说不过是一种“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正是因为这样,在他早期为秦王所用担任长史时,就献出了“买士杀士之计”,对凡为他国所用的人才,建议秦王要么贿买要么杀掉,即“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

好一个人才“超限战”,真是恐怖啊

李斯“谏逐客书”能够说服秦王收回逐客成命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根本原因是激烈竞争的环境迫使领导者尊重人才,使用人才。

  《谏逐客书》是李斯的一篇优秀古代公文,是应用写作法定公文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

这里的“书”不是书信,而是上书、奏章,为古代臣子向君主陈述政见的一种文体,是一种臣子向帝王逐条分析事理的公文名称,与表性质类似。

该文能比较充分地体现公文的一些本质属性,正是这些公文本质属性形成了该文鲜明的特色。

  文章先叙述秦自穆公以来皆以客致强的历史,说明秦若无客的辅助则未必强大的道理;然后列举各种女乐珠玉虽非秦地所产却被喜爱的事实作比,说明秦王不应该重物而轻人。

文章立意高深,始终围绕“大一统”的目标,从秦王统一天下的高度立论,正反论证,利害并举,说明用客卿强国的重要性。

此文理足词胜,雄辩滔滔,打动了秦王嬴政,使他收回逐客的成命,恢复了李斯的官职。

    文由四段组成,第一段以秦国历史上四位君主因用客卿而成帝业的事实说明客卿对秦国作出了巨大贡献,为论证逐客的错误提供依据,起句说:“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开门见山提出总的论点,显得非常鲜明有力,明明是秦王下的逐客令,却把逐客的错误归之于“吏”说明作者措辞委婉,十分注意讽谏策略。

接着,文章进行具体分析。

首先由回顾历史入题,从秦始皇十九代祖的穆公到五代祖以下的孝公 、惠文君、昭襄王。

举出四个秦国的先君重用客卿而致富变强的事例,说明重用客卿对秦国有利。

紧接着,又用多种手法加以论述:先说这四个君主的成就,都靠任用客卿才取得的。

这是对前面所述的小结,后讲从这样看来,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

这是进一步地引申和反诘。

又讲当初如果这四个拒绝客卿而不接纳他们,疏远有才之士而不用,这就不可能使秦国国富民强。

这是从反面假设和推论,在列举史实,层层渲染的基础上,又如此腾挪跌宕,反复论证,就把客卿对秦国的重要作用阐述得极为透彻。

在讲了客卿对秦国有利之后,照理下文应当转入主题,论证逐客的错误了;可是,作者在 第二段里却笔锋一转,设了许多比喻,用来说明秦王对不是秦国产的物十分喜爱,对人却持有另一种态度是不对的,此段所设比喻多种多样,意思分为四层: 第一层:“今陛下……何也

这一层以珠宝等物为喻,设问作结:这些东西一样也不是秦国出产的,而陛下却很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

这里只提出问题,不立即回答,但不答自明,显得耐人寻味。

第二层“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赵女不立于侧也” 这一层以玩好、美女为喻进行推论:如果一定要秦国出产的东西才能用,那么,夜间放光的璧玉,犀牛角和象牙做成的器具,郑国和卫国的美女,駃騠这种珍贵的骏马,江南的金、锡,西蜀的绘画原料,秦国都不应当占有和使用了,用来装饰后宫、充当嫔妃娱乐心意,取悦耳目的,一定要出于秦国的方才可以,镶着珍珠的簪子,缀有珠玉的耳环,齐国东阿所产的丝绢做成的衣服,华丽的刺绣所做的装饰就不能进于前,而按着流行样式打扮得很漂亮的赵国女子就不能站在旁边了。

这一层同前一层不同,是从反面说,并分两个小层次重叠错杂出之。

把“必秦国之所生然后可……”的严重危害说得很透辟。

更显出非秦国所出的宝物不可或缺。

第三层“夫击瓮叩缶……适观而矣已” 这层以音乐为喻,进行对比:敲瓦器,弹奏筝,拍打大腿,呜呜呀呀地唱歌,这是秦国的音乐;郑、卫的民间地方音乐。

虞舜时的《韶》、《虞》。

周武王时的《武》、《象》都是别国的音乐。

现在你抛弃秦国的音乐,而用别国的音乐,这是为什么呢

不就是为了痛快于当时,看了舒服罢了。

这回答紧接上文,远承第一层的设问,可说是对第三层的小结,归纳了秦国对物取舍的标准,为下文转入正题做了很好的铺垫。

第四层(今取人则不然——制诸侯之术也) 这层以人和物作比较,指出待非秦之人不如待非秦之物,这样看来,你所看重的只是声色珠宝,所轻视的是人才。

这绝不是用来统一天下,制服诸侯的方法。

这里以成就统一大业作为出发点,说明重物轻人、驱逐外来人才的错误,推论符合逻辑,立意超卓不凡,具有一种高层建瓴的气势和撼动人心的力量。

这段设喻丰富多样,写法灵活多样,运笔酣畅流利,为全文最精彩的部分,前人对此极为称誉,如宋代李涂就说:“中原诸物不出于秦,而秦用之,犹人才不出于秦,而秦不用,反复议论,深得作文之法。

”(《文章精义》) 第三段论述驱逐客卿有利敌国,而不利于秦国。

先从正面说理,指出土地广大粮食就丰富,国家辽阔人口就众多,兵力强盛军士就勇敢。

比喻强调只有胸襟博大开阔,才能包举贤士,广罗人才,下面仍继续设喻申述这个意思,:泰山不拒绝任何土壤的堆积,所以能够成就它的大;河海不挑剔任何细小流水的汇入,所以能够成就它的深;统一天下的君王不排斥前来归附的民众,所以能够显示他的德行。

泰山、河海两个比喻是陪衬,“王者不却众庶”才是本意,由于连类设喻,运用排比,显得很有力量。

接着又深一层阐明此意:地不分东南西北,人才不论来自那一个诸侯国,这就是五帝三王所以能够无敌于天下的原因。

此处以古论今,强调应该不分地域,广揽人才。

下文就落脚说明逐客的危害。

这里不仅运用古今对比,还有敌我对比,提出两种做法,两种结果,以此说明对敌人有利,对秦国的统一大业不利。

论证鞭辟入里,雄辩有力。

第四段 收束全文,进一步证明逐客关系到秦国的安危。

用两句话就总结了前面三段的意思:谈物的部分来照应第二段,以见“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的做法不当。

最后一句照应第三段,阐明逐客对秦国危害之所在,因而从利害关系上立论,抓住了秦王的思想要害,所以极有说服力,这两句还和文章开头提出的总论点“窃以为过”相呼应,具有首尾相连、前后贯通之妙。

这篇文章在论证秦国驱逐客卿的错误和危害时,没有在逐客这个具体问题上就事论事,也没有涉及自己个人的进退出处,而是站在“跨海内,制诸侯”完成统一天下大业的高度,来分析阐明逐客的利害得失,这反映了李斯的卓越见识,体现了他顺应历史潮流的进步政治主张和用人路线。

文章所表现出的不分地域,任人唯贤的思想,在今天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这篇奏疏在艺术上有两个显著特色。

一是善于用比喻。

从而增强了议论的形象性和说服力。

最突出的例子是用秦王取物的态度为喻,来说明秦王对取人应该抱的态度,和不应该抱的态度。

如文中写到:“夫击瓮叩缶……适观而矣已”这形象地说明了秦王想得意于天下,在取人方面也应该弃退秦国那些平庸之辈,而取用异国的贤能之德。

此外,用“泰山不让土壤……故能就其深”为喻来说明“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的道理;用“藉寇兵而赍盗粮为喻来说明逐客是“资敌国”、“益仇”的愚蠢行为,也都很形象,具有很强的说服力。

二是气势奔放,文采斐然。

这与作者多用铺陈、夸饰手法和排比、对偶句子以及多选用华美辞藻有密切关系。

如文中写秦国历史上“四君”因客功而成事的情况,手法铺张,多用排比,对偶句显得文势充畅,并有音节之美。

其中写惠王用张仪之计而在军事外交上取得了成功,就用了“拨、并、收、取、包、制、据、割、散、使、施”等动词,可见辞藻的丰富。

文中写秦王为满足生活享受而取用天下了珍物一段,不仅手法铺张,句式多用排偶,文气充畅,而言调谐美,而且充满了色乐珠玉等方面的华美辞藻,极富于文采。

李斯谏逐客书什么情况下写

在当时秦王嬴政发现帮秦国修建郑国渠的郑国是间谍 听信谗言后 把所有客卿驱逐出境 李斯写下谏逐客书 劝谏秦王收回成命

李斯的《谏逐客书》原文与注释、翻译。

1] 本文选自《史记·李斯列传》。

书,又称“上书”,是用来陈述自己的政治见解或主张的一种陈述性的文书。

《文心雕龙·章表》说:“降及七国,未变古式,言事于主,皆称上书。

”《颜氏家训·省事篇》说:“上书陈事,起自战国,逮于两汉,风流弥广,原其体度,攻人主之长短,谏诤之徒也;讦群臣之得失,讼诉之类也;陈国家之利害,对策之任也;带私情之与夺,游说之俦也。

”可见,“书”这种文体是上行文书,写作对象是国君,内容则是针对时政,陈述己见。

客:即客卿,是指外国来秦担任秦国公职之人。

  [2] 李斯:(前

~ 前208年)战国末期楚国上蔡(今河南上蔡县)人。

曾同韩非一道著名思想家荀况学“帝王之术”,于公元前247年由楚入秦,受到秦王器重,拜为客卿,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发挥了重要作用。

秦统一后,官至丞相,秦始皇采纳他的主张定郡县之制,以小篆为标准统一文字,统一度量衡,焚书坑儒,下禁书令。

秦二世时,被郎中令赵高以“谋反”罪诬陷入狱,后被腰斩于咸阳市。

李斯的文章保留至今的均收在司马迁《史记·李斯列传》中,共有3篇:《谏逐客书》、《论督责书》和《狱中上秦二世书》。

  [3] 缪公:秦穆公,春秋时秦国君主,公元前657年至公元前621年在位,为春秋五霸之一,缪:同“穆”。

  [4]由余:春秋时晋国人,流亡入戎,奉戎国命出使秦国。

秦穆公用计离间由余与戎王,并收他为谋臣。

后由余帮助秦消灭十二戎国,拓地千里。

戎:古代对西部少数民族的泛称。

  [5] 百里奚:春秋时楚国人,曾任虞国大夫。

晋灭虞后,作为晋献公女儿陪嫁的奴仆入秦。

后逃到楚国,被俘。

秦穆公听说他贤能,用五张黑羊皮(当时赎一名奴仆的物品)将其赎回,并任用为相,后人又称之为五 大夫。

宛:楚邑名,在今河南省南阳市。

  [6] 蹇(jiǎn简)叔:春秋时秦国岐(今陕西岐山东北)人,寓居宋国,为百里奚的好友。

经百里奚推荐,秦穆公以厚礼聘蹇叔入秦,任为上大夫。

  [7] 丕豹:春秋时晋国大夫丕郑的儿子。

晋惠公杀了他的父亲,丕豹逃到秦国。

穆公任他为大将攻晋,打下八城,并生俘晋惠公。

公孙支:春秋时秦国岐人,字子桑,寓居于晋。

秦穆公聘其为谋士,任大夫。

  [8] 并:吞并,兼并。

二十:泛指我国西部的诸多小国。

  [9] 孝公: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君主,公元前361年至公元前338年在位。

商鞅:战国时卫国人,名鞅,因秦封他于商,故名。

任秦相十年,先后两次变法,奠定了秦统一六国的基础。

  [10] 惠王:秦惠文王,战国时秦国君主,公元前337年至公元前331年在位。

张仪:战国时魏国人,惠文王任之为秦相,他用连横之计破坏六国的合纵,以便秦国对六国各个击破。

  [11] 拔:攻取。

三川之地:时属韩国,在今河南省黄河以南、灵宝以东的地区,境内有黄河、洛水、伊水,故称“三川”。

  [12] 巴、蜀:当时的两个小国。

巴在今四川省东部,蜀在今四川省西部。

  [13] 上郡:魏郡名,在今陕西省西北部。

公元前328年,惠文王派公子华与张仪攻魏,魏国以上郡十五县献秦求和。

  [14] 汉中:战国时楚地,在今陕西省南部和湖北西北部。

公元前313年,张仪诱骗楚国与齐国断交,次年大破楚军于丹阳,斩首八万,接着攻占楚汉中六百里土地,置汉中郡。

  [15] 包:囊括。

九夷:当时楚国境内的少数民族。

九,虚指数量之多。

  [16] 制:控制。

鄢(yān烟):楚地,在今湖北省宜城县东南。

郢(yǐng影):楚国国都,在今湖北江陵县北。

  [17] 成皋(gāo高):又名虎牢关,在今河南荥阳汜水镇,为古代军事重地。

  [18] 六国:韩、魏、燕、赵、齐、楚。

从:同“纵”,东方六国结成联合战线以抵抗秦国的一种策略。

  [19] 施(yì义):延续。

  [20] “昭王”三句:昭王,指秦昭襄王,战国时秦国君主。

范雎(jū居):字叔游,战国时魏国人。

穰(ráng)侯、华阳君,都是昭王之母宣太后的弟弟,在朝专权。

范雎以利害说动昭王,废除太后、穰侯。

范雎提出“远交近攻”的策略,屡破韩、赵、魏之兵,秦国日益强大。

  [21] 杜:断绝、制止。

私门:相对于公室而言,此指穰侯、华阳君等贵族豪门。

  [22] 向:原先,当时。

使:假如。

内(nà):“纳”的古字,容纳。

  [23] 致:使至。

昆山:即昆仑山,相传昆仑山北麓的和田出产美玉。

  [24] 随、和之宝:指随侯珠、和氏璧。

  [25] 服:佩带。

太阿(ē):宝剑名,相传为春秋时吴国名匠欧冶子与干将所铸。

  [26] 纤离:古骏马名。

  [27] 建:竖立。

翠凤之旗:用翠鸟羽毛做成凤鸟形状装饰起来的旗子。

  [28] 树:设置。

灵鼍(tuó砣):俗称“猪婆龙”,鳄鱼的一种,皮可制鼓,声音洪亮。

  [29] 璧:一种中间有孔的圆形玉器。

楚王曾在张仪的游说下,遣使献夜光璧于秦王。

  [30] 犀象之器:用犀牛角和象牙制成的器物。

玩好(hào):供玩赏的奇异珍宝。

  [31] 郑、卫之女:当时人们认为郑国、卫国多美女,此处泛指各国的美女。

  [32] :(jué tí决提):骏马名。

外厩(jiù旧):宫外的养马棚。

  [33] 丹青:作画的颜料。

不为采:不被采用。

  [34] 下陈:古代殿堂台阶下陈列礼品、站列姬妾的地方。

  [35] 宛珠之簪(zān):用宛地出产的珍珠装饰的发簪。

  [36] 傅玑之珥:镶嵌有珍珠的耳饰。

傅:同“附”,附着。

玑:不圆的珠子。

珥:耳饰。

  [37] 阿(ē)缟:齐国东阿所产的缟。

缟:白色绢。

  [38] 随俗雅化:随着时尚的变化而打扮得雅致漂亮。

  [39] 瓮:瓦器,小口大腹,可用于汲水或盛酒、水。

缶(fǒu否):瓦器,小口大腹,器嘴处与瓮略有不同,可用于汲水或盛酒、水。

这里是指用瓮、缶作为表示音乐节奏的打击乐器。

  [40] 筝:拨弦乐器,形似瑟。

搏髀(bì必):拍击大腿。

  [41] 郑、卫:国名,以盛行新兴民间音乐著名。

桑间:是当时卫国男女欢聚歌唱的地方,后来用做当地民间音乐的代称。

  [42] 韶虞:舜乐名。

武象:周乐名。

另一说,韶虞,舜时的舞曲。

武象,周武王时的舞乐。

  [43] 让:辞让,拒绝。

  [44] 四时:四季。

充美:指生活富庶美好。

  [45] 五帝:传说中的上古帝王,一般指黄帝、颛顼(zhuān xū专虚)、帝喾(kù库)、尧、舜。

三王:一般指夏禹、商汤、周文王。

  [46] 黔首:秦统治者对百姓的称呼。

黔:黑色。

古时平民百姓以黑巾裹头,故称。

  [47] 业诸侯:使诸侯成就功业。

  [48]藉:借给。

寇:敌人,入侵者。

兵:武器。

赍(jī机):送物给人。

  [49] 损:减损。

益:增多。

  【译文】  臣听说一些官吏建议您驱逐所有的客卿,我私下里认为这样做是错误的。

  从前,秦穆公寻求贤士,西面从戎国聘请了由余,东面从宛地得到了百里奚,又从宋国迎来了蹇叔,从晋国求来了丕豹和公孙支。

这五位贤士,都不生长在秦国,但穆公重用他们,兼并了二十来个诸侯国,结果在西戎称霸。

秦孝公采用了卫国人商鞅制定的法令,改变了民间的风俗,人民因此而殷实兴盛,国家因此而富强,百姓愿意为国家效命,诸侯也亲近顺服,俘获了楚国和魏国的军队,攻取了上千里的土地,国家至今太平强盛。

秦惠王采用了魏人张仪的计策,攻占了三川的土地,西面吞并了巴、蜀,北面收得了上郡,南面攻取了汉中,吞并了楚国境内许多少数民族所居住的区域,控制了鄢城、郢都,东面占据了成皋这个险要的关口,割取了肥沃富饶的土地,于是就拆散了六国的合纵联盟,使他们面向西来侍奉秦国,当初所建立的功业一直延续到现在。

秦昭王得到了魏人范雎,废掉穰侯,放逐了华阳君,增强了王室的力量,杜绝了豪门贵族的私情,像蚕吃桑叶那样逐步吞并了诸候,使秦国成就了帝王之业。

这四位君主,都是依靠客卿的力量才成就了功业。

由此看来,客卿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地方呢

如果这四位君主都拒绝客卿而不予接纳,疏远贤士而不加任用,那就将使国家失去了富庶的物质基础,秦国也就没有了强大的名声了。

  现在,陛下您得到了昆仑山出产的美玉,拥有了随侯珠、和氏壁这样的珍宝,垂挂着亮如明月的珍珠,佩带着太阿宝剑,骑坐着纤离骏马,竖立着翠羽编成的凤形装饰物的旗帜,设置着用灵鼍皮蒙成的鼓。

这几种宝物,没有一种是秦国出产的,可是您却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

如果一定要秦国出产的东西才能用的话,那么,夜间能发光的璧玉就不能装饰在朝廷上,犀角、象牙雕制的器物就不会成为赏玩之物,郑国和卫国的美女就不会充满后宫,而各种宝马良驹就不可能挤满外边的马棚,江南所出产的金器锡器就不会被使用,西蜀出产的丹青就不会作为绘画的颜料了。

所以,凡用来装饰后宫的、充作姬妾的、使人心意和耳目感到愉悦的东西,如果一定要是秦国出产的然后才可以用的话,那么,用宛地出产的珍珠做成的发簪,镶嵌着珠玑的耳环,用东阿的丝绸做成的衣服,五彩刺绣的装饰品就不会敬献到您的面前,而那些随着时尚变化,善于打扮自己的容貌艳丽、身材苗条的赵国的美女就不会站立在您的身旁了。

那敲打瓦盆,叩击瓦罐,弹着秦筝,拍着大腿,呜呜地歌唱,使耳朵感到快乐的,这是真正的秦国的音乐;而郑、卫、桑间、韶虞、武象都是别国的音乐。

现在您放弃敲击瓦盆瓦罐而接受郑、卫的音乐,废弃掉弹筝而要演奏韶虞的歌曲,这样做是为什么呢

无非是把使人心意感到快乐的东西摆在面前,总是选取最适于观赏的东西罢了。

现在录用人才却不是这样,不问贤能与否,也不管他的是非曲直,只要不是秦国人就一概不用,来秦国做客卿的就一律加以驱逐。

这样看来,您所重视的是美色、音乐、珠宝、美玉,而所轻视的是人才。

这绝不是用来统一天下、控制诸候的方略呀。

  我听说土地广阔的,生产的粮食就会很多;国家强大的,人口就众多;武器精良的,士卒就勇敢。

因此泰山不拒绝细小的沙土,所以才能成就了它的高大;大河大海不排斥细小的水流,所以才能成就了它现在的深广;做君王的不拒绝众多的百姓,对于民众一视同仁,所以才能使他的德行显明于天下。

所以,土地不论东西南北,人不分异国他乡,一年四季都充满美好,鬼神也降恩赐福,这就是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于天下的原因。

现在您却要抛弃百姓,把他们送去资助敌对的国家;拒绝所有外来的客卿,让他们为各诸侯国成就功业;使得天下的贤士退缩而不敢向西来,止住脚步不敢进入秦国,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借给敌人兵器,送给盗贼粮食”的做法啊。

  物品不出产在秦国,可值得珍爱的很多;贤士不生长在秦国,可愿意效忠秦国的很多。

现在,您要驱逐客卿去帮助敌国,减少本国的百姓而增加仇敌的力量,在内部自己削弱自己,在外部又与诸侯结下仇怨,要想让国家没有危险,那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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