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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散文不朽读后感

时间:2018-12-15 14:06

胡适《我的母亲》读后感

胡适对母亲的爱满溢于全文,这是读后的最大感受。

虽然作者的笔调很平实,并没有过多的华丽辞藻与歌功颂德,但是正是因为它的平实,所以才令此篇散文的光彩持久、柔和。

文章起初,作者将一些童年趣事记忆起来,并将自己作为“先生”的心理活动描写出来,让读者颇觉有趣与熟悉。

小孩子总是有那么一个心理,虽然大人们总觉得他们小爱开他们的玩笑,可是在小孩的心里自己却是很成熟的。

而作者写他小时候的童年趣事则是为了给下文母亲的出场作铺垫。

母亲对“我”的管教,不仅是严格的,也是慈爱的。

“每天天刚亮时,我母亲便把我喊醒,叫我披衣坐起。

我从不知道她醒来坐了多久了。

十天之中,总有八九天我是第一个去开学堂门”,从这便可知道母亲对“我”的严格与母亲生活的艰难,作者从来都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醒来坐在床前多久,可见母亲虽然仁慈温和、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可是在后母兼后婆的身份下,她的生活比一般封建家庭主妇更加地艰难。

因此,儿子就是她的精神与生活的寄托,更是未来的希望。

而在她看来,儿子踏上丈夫的脚步就是最理想的。

母亲对作者的管束最严,“但她从来不在别人面前骂我一句,打我一下,我做错了事,她只对我一望,我看见了她的严厉眼光,便吓住了。

无论怎样重罚,总不许我哭出声音来,她教训儿子不是借此出气叫别人听的。

”回家再关上门好好地教育儿子,这给“我”留足了尊严与脸面,并不是像其他家长一般喜欢在外头教训孩子,给别人看给别人听,以示自己管教的严格。

母亲虽然严格,可是在她心里面却是包容着千千万万的疼爱。

有一次“我”害了翳病,母亲听说眼翳可以用舌头舔去,她便真的用舌头舔“我”病眼。

在当时她根本就没有考虑后果,也没有担心病菌会不会传染给自己。

作为当家的后母在处理家庭的难事和矛盾的时候,总是克己谦让、宽容善待,就算受了多大的委屈多少的脸色,都不曾与他们脸红、吵嘴、闹气,只是再也无法忍受得了就悲泣,让矛盾暂时地和缓下来。

因为作者从心底里同情与心疼母亲,所以他说,“世间最可厌恶的事莫如一张生气的脸;世间最下流的事莫如把生气的脸摆给旁人看,这比打骂还难受”。

是的,打和骂还只是躯体上的疼痛,可是纠结在心里的难受是会让人发疯的。

虽然,母亲待人是最仁慈最温和的,但是对待他人对自己人格的侮辱是绝对不允许的。

譬如那次五叔对母亲的污蔑,“母亲气得大哭,并请了几位本家来,把五叔喊来,她当面质问他,她给了某人什么好处。

直到五叔当众认错赔罪,她才罢休”。

从这可见母亲的刚气与对名节的忠贞。

从这些作者对母亲的回忆可见作者对母亲的爱是多么地深沉与难忘。

作者还说,“如果我学得了一丝一毫的好脾气,如果我学得了一点点待人接物的和气,如果我能宽恕人,体谅人——我都得感谢我的慈母”。

从这便可知母亲在作者心目中的形象与份量。

爱,这是世间最美好的东西,是我们感情中最最宝贵的发自内心的情感,是我们生命中完整的一部分。

如果一个人缺失了爱,那么他的人生就会有无限的遗憾与不堪。

很开心能在胡适平实的笔调中见识了世间伟大母亲的一种,这使我更加地珍惜、感恩现在的生活与所拥有的一切。

胡适散文选读后感2000

大家对胡适此人一定比较熟悉,他1891年12月17日生于安徽绩溪,卒于1962年2月24日,是现代著名学者、诗人、历史家、文学家、哲学家。

原名嗣穈,学名洪骍,字希疆,后改名胡适,字适之,笔名天风、藏晖等,其中,适与适之之名与字,乃取自当时盛行的达尔文学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典故。

他是一位敢于挑战权威言论的文学家,他对孔子和儒家思想等各种言论有着自己独到的看法和理解,在这本书中,我们看到了这位在中国近代史中标新立异人物的许多特别之处,不管是写作手法,还是事件人物选材上都与众不同,他用那朴实无华、简单真实的语言文字,真正诠释了平等、民主、自由的共和理念,他完成了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且提出写文章“不作无病之呻吟”、“须言之有物”等新主张,为新文学形式作出了初步设想,开出了一条新的道路。

书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差不多先生传》,作者用极其新颖、幽默的语言,从侧面真实讽刺了当时中国的阴暗面,这篇文章讲述了一个叫差不多的人的故事,“差不多”认为“凡事只要差不多,就好了。

何必太精明呢

”,他在学堂时认为山西同陕西;在钱铺认为千字差不多就是十字;就是在临死前依旧认为活人同死人差不多,不必太认真……这个故事着实令人吃惊,但这确实是当时的中国社会人们的思想,作者胡适只是用特别的语言真实有力的抨击讽刺了这些,他的言论当时遭到许多人的回击,但他却从未停止过对中国社会思想的改变,虽然这种改变只是微不足道,但其实大大推动了中国历史的进程,他着实是一位令人敬佩的作家。

对胡适和他的文章有了一定了解后,我对写作文的方法又有了新的理解,写文章时首先要注重的就是真实,一定要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这样的文章才有意义,接着还要做到新颖,这样才能让读者有阅读兴趣,能够去看自己的文章,还要有自己的思想,不能总是去模仿别人,当文章真正做到这几点是,我们也一样会成为一个真正的、令人敬佩的先生。

胡适散文精选 :《少年中国的精神》读后感。

没读过,完全不懂但是你是怎么指定我回答的我的兴趣没有文学类啊

关于差不多先生传的一篇鉴赏性文章500字。

先谢谢啦

不是读后感哦~

不是母爱不够伟大,所以我看完这篇文章想起的不是妈妈,只是有些爱更超脱了这些吧。

若说母爱是伟大的,我倒有一丁点儿觉得这是母亲多少有的天性。

可是隔了一辈的人,对待自己的外孙女甚于孙子还亲上加亲,那超过伟大的又是些什么呢

至少在我这未成年的心里,已然是不朽的了。

我从小就和姥姥住在一起。

那时爸爸妈妈忙于工作,三天两头就是值班加班,在我开始记事的印象里,就很少有他俩的鲜活事例。

姥姥不一样。

记得小时候特别喜欢跟着姥姥,穿着她亲手做的大摆裤,紧紧拽着她的手,去逛这逛那。

姥姥也没有多要求我什么,只是让我跟着她,给我买下所有我要的东西,告诉我什么是《西游记》,什么是加减乘除运算,怎么踢毽子、跳绳……现在记起来,那时的我绝对不超过五岁,对姥姥惟命是从。

那时真觉得姥姥太厉害了,也那么会画画哄我笑;我学琴的时候,她曾经陪我一起取过一段时间,后来,她竟然自己也能用僵硬的手指在键盘上摸索出了她很喜欢的一首民歌;她还很喜欢给我讲新闻,激起我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我甚至认为她什么都知道,更是崇拜了。

还有一次我“一口气”病了快一个月不能上学,姥姥居然也就背着我快一个月到奶奶家的干休所(那时我浑然不知姥姥骨质增生疼得厉害)。

再再后来,我长大了,搬离了原来那六十几平米的小破房,住进了现在的高楼。

我渐渐开始回自己的房间睡觉了,尽管她的床上仍是放好为我预留的枕头、被子;我不再让她碰我的琴,觉得她玩琴实在可笑;我更不喜欢再听她讲人生道理、时事新闻,只觉得她罗嗦得很,每次只是“嗯嗯,够了,知道了”应付她。

我甚至开始讨厌她做的饭了,总是新菜隔夜菜混在一起煮……每每我厌烦姥姥了,就开始“撒野”,扔鞋子,砸琴键,摔门……每每这样的时候,姥姥从不在我或爸妈的面前说我什么。

直至有一次我又“撒完野”推门进她房间拿东西,才看见她躲在厕所里拿着毛巾不断地擦着眼泪,由于抽泣的缘故,断断续续地自言自语:“唉,变了变了,白疼她了,还是自己回破房子住好了,成天都快给她当保姆,我图什么好处了

” 但是这样的“撒野”我一直到姥姥离开厦门前才停下来,我又开始感觉到自己是多么地依赖姥姥啊

在机场地时候,我紧紧抱住了她,我没有哭,硬忍了下来,因为我不想再让姥姥为我担心了。

姥姥离开以后,我很自由,有了更多自主的空间,但总觉得少了些什么。

几次姥姥打长途回来,张口就是:“雨雨啊,姥姥今天给你买了……”刚听到这儿,我的眼泪就要掉下来,想着几句久久不敢告诉姥姥的话:早些回来吧姥姥,看不见你我心里有多不踏实呢

朱自清散文 儿女 的读后感

《儿女》是《朱自清散文》中的一篇,讲述的是朱自清先生从青年到中年这一段时间对待儿女的态度的变迁。

  青年时代,朱自清在胡适之先生的一本书中见过这样一条,说世界上有许多伟大的人物是不结婚的;文中还引用了培根的话,“有妻者,其命定已。

”这让他吃了一惊,仿佛如梦初醒。

可是,朱自清19岁那年就已经由家人做主取了媳妇,而且紧接着来了五个孩子。

光天天的午饭和晚饭就如同两次潮水一般,饭前你来他去地催着“开饭”,接着往返抢着搬凳子、争座位,你打我闹;饭桌上你要小碗他要大碗,这个要干饭那个要稀饭,笑声、叫声、闹声阵阵袭来,妻子安慰无效时不得不由当父亲的大声呵斥来征服。

礼拜六、日时常摊开书竟看不下一行,提起笔写不出一个字。

叶圣陶喜欢用“蜗牛背了壳”来比喻他,有些亲戚笑话他“要剥层皮呢

”那时的他正像一匹野马,无法容忍这些家庭的累赘,不自觉地随时在摆脱着。

长子阿九一不见母亲或者见到生人就会哇哇大哭,对于这一点,血气方刚的朱自清十分懊恼,有一回竟特地将妻子骗出去,关了门将孩子按在地上打了一顿。

第二个孩子阿菜两周岁的时候,也是因为缠着母亲的缘故,做父亲的将孩子紧紧地按在墙角落里,直哭喊了三四分钟,后来还生了好几天病。

他曾经给叶圣陶写信,说孩子们的折磨实在无可奈何,甚至想自杀。

这虽然是气话,但从中可以看出朱自清年轻时的确因为孩子的吵闹、顽皮而十分痛苦。

  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少年的锋棱渐渐磨钝了,朱自清对待儿女的态度发生了转变,变得能够忍耐了,并逐步开始反思自己的育儿态度,认为自己从前是一个“不成材的父亲”。

老父亲来信时说起阿九:“我没有耽误你,你也不要耽误他才好。

”就为这句话,他哭了一场,悔恨自己不像父亲一样仁慈,悔恨自己不该忘记父亲如何对待自己和兄弟。

他开始回忆,孩子们年幼时相对于别人家的孩子来说,似乎的确非凡不安静,但这大约是因为自己抚育不得法的原因,从前一味地责备孩子,让孩子代自己负起责任,未免太可耻和残酷。

他开始体会拥有孩子时那正面意义的幸福:“五个月的阿毛张开没牙的嘴咯咯地笑,笑得像一朵正开的花;”三岁的闰儿是个小胖子,“短短的腿,走起路来蹒跚可笑”;因为工作缘故,没有按原来说定的时间将远在扬州与祖母一起生活的阿九和转儿接回北京,心中很是挂念,想着“小小的心儿,怎样忍耐那寂寞来着

”  好朋友丰子恺和叶圣陶等人都非常关心子女的成长,面对他们,朱自清非常惭愧,他渐渐觉得自己对于子女应该负起一定责任。

可是在一个动荡不居的时代,孩子还年幼,很多事情必须交给将来去定夺,但是一代文学大师认为自己此时能做的是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基本力量——胸襟与眼光。

光辉也罢,倒霉也罢,平凡也罢,让他们各尽齐能,只希望自己从此能好好地做一回父亲。

  阅读着《儿女》一文,我似乎看见一位年轻教师逐步走向成熟、稳重,有一根弦一直在我心头响着:作为教师,应少一些急躁,多一些宽容,从小处着手,培养孩子的胸襟与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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