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名人对胡适的评价是怎样的
理性而温和。
这就是胡适先生。
胡适是爱国的,胡适报效之国,并非所谓的某个政府掌控之国,而是中华民众之国。
当这个国家遭受到外来侵略的时候,个人的政治观点与哲学理念是要和国家当时的环境相靠近或者暂时妥协的,因此一个一向坚持自由之灵魂的胡适接受了蒋介石政府的驻美大使之职。
为国家存亡行路万里,演讲百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这样的人格,又有什么可以指摘的
胡适曾说我宁可保持我无力的思想,决不肯换取任何有力而不思想的宗教。
只有超越了党派的隔阂,在坚持自己信仰和主张的同时,尊重别人的信仰和主张,并努力捍卫别人的自由,这样的人才是把自由实践的人,胡适便是这样的人。
中国向来不缺乏热血,亢奋与激进的人,但是惟独缺乏冷静思考的人,中国人的血是热的,总在沸腾着,中国人的火是一点即着而且燎原之势不可收,但是在理性思维上始终欠缺着,泼冷水的人一向是被列入另册的,妄想翻身何其难哉。
胡适曾经抛出的自由主义之旗,被国民党和共产党无情践踏于脚底,二十一世纪给胡适平反。
那么这面沉在水底的自由之旗终将浮出水面,飘扬起来。
先生纪录片写胡适的观后感四百字
胡适于1891年十二月十七日生于上海大东门外。
5岁启蒙,胡适像(胡适公园)在绩溪老家上庄受过9年私塾教育。
早年在上海的梅溪学堂、澄衷学堂求学,初步接触了西方的思想文化,受到梁启超、严复思想的较大影响[5]。
1905年,14岁的胡适到上海梅溪学堂求学。
进新式学校,接受《天演论》等新思潮,并发表了自己编写的白话小说《真如岛》。
之后考入中国公学,两年后又转入中国新公学,并兼任英文教师。
[6]1906年考入中国公学,1910年七月考取“庚子赔款”第二期官费生赴美国留学,因用“胡适”的名字报考,此后就正式叫胡适。
于康乃尔大学先读农科,后改读文科。
1915年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师从哲学家杜威,接受了杜威的实用主义哲学,并一生服膺。
1917年(26岁)夏回国后,任北京大学教授,加入《新青年》编辑部,撰文反对封建主义,宣传个性自由、民主和科学,积极提倡“文学改良”和白话文学,成为当时新文化运动的重要人物。
胡先骕(左)与胡适(右)同年,胡适在《新青年》上发表《文学改良刍议》,主张以白话文代替文言文,所写的《尝试集》是中国第一部白话诗集。
且提出写文章“不作无病之呻吟”,“须言之有物”等主张,为新文学形式作出初步设想。
“五四”时期,与李大钊等展开“问题与主义”辩难;陪同来华讲学的杜威,任杜威的翻译逾两年;与张君劢等展开“科玄论战”,是当时“科学派”丁文江的后台。
胡适因提倡文学革命而成为新文化运动的领袖之一。
从1920年至1937年,主要从事中国古典小说的研究考证,同时也参与一些政治活动,并一度担任上海公学校长。
其间,与《新青年》脱离关系。
和徐志摩等组织成立新月书店。
1937年七月八日,胡适离北平。
十一日,到庐山,得到蒋介石的接见,随后参加庐山谈话会。
八月十三日,被聘为国民政府“国防参政会”参议员。
抗日战争初期,出任国民政府国防参议会参议员,1938年被任命为中国驻美国大使。
在美国及加拿大游历及演讲。
转游法国、瑞士和普鲁士。
十月 三日,由欧返抵纽约。
五日,赴华盛顿就任。
1939年四十九岁,胡适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提名。
在这期间一直担任驻美大使。
1945年四月二十五日,胡适出任国民政府代表团代表之一,在旧金山出席联合国制宪会议。
九月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北平大学校长。
十一月 以国民政府代表团首席代表的身份,在伦敦 胡适(3张)出席联合国教育科学文化组织会议,制订该组织的宪章。
1946年6月1日,五十六岁的胡适由美国动身回国任北京大学校长。
1947年4月,王耀武托季羡林给胡适捎去信,致以敬意与问候,并邀请胡适在方便的时候莅临济南作学术演讲[7]。
旋即得到回信,胡适答应相机来济南与教育界同行们共同研究山东的教育[7]。
1949年一月十四日,胡适赴上海。
三月下旬 在台湾住了七天,参与政治活动和讲学,又回上海。
四月 六日,在上海坐船前往美国。
寄居美国,致力于《水经注》的考证等工作。
后来旅美时,与张爱玲相识,结下友谊;《自由中国》创刊,胡适任名义上的“发行人”。
1950年三月初,胡适到华盛顿出席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会议,被推为该会干事长。
五月十四日,普林斯敦大学聘他担任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为期两年。
九月就任葛思德东方图书馆馆长。
1954年二月至三月,六十四岁的胡适到台湾参加“第一届国民大会第二次会议”,担任“临时主席”,向蒋介石递送“总统”当选证书。
1961年二月,胡适应邀参加朋友宴会,刚抵达就感到身体不适,立即送至医院,诊断结果为冠状动脉栓塞症加狭心症。
住院2月后回家自养,但身体已日渐衰弱。
1962年二月二十四日,胡适在台北参与中央研究院第五届院士欢迎酒会,于会议中突发心脏病去世[8]。
享年72岁。
胡适兴趣广泛,著述丰富,作为学者他在文学、哲学、史学、考据学、教育学、伦理学、红学等诸多领域都有深入的研究。
[9]感情经历在胡适的一生中,除了结发妻江冬秀之外,还有好几个传闻女友。
但胡适最终没有和这些人的某一人走在一起,而是和江冬秀走到了最后,蒋介石评价胡适是“新文化中旧道德的楷模,旧伦理中新思想的师表”。
在这些“绯闻女友”当中,和胡适关系最密切的是韦莲司和曹佩声(又名曹诚英)。
胡适的美国女友胡适与他的结发妻子江冬秀的婚姻是他的母亲一手包办的。
在胡适13岁时,随同父异母哥哥到上海读书。
临行前他的母亲为他订了婚。
未婚妻是邻县旌德的望族江家的小脚千金江冬秀。
胡适本来对这门婚事不感兴趣,可是他对母亲非常孝敬,不敢违背母命,就默认了。
1917年秋天,胡适获得哥伦比亚大学的哲学博士后,应聘为北京大学教授。
同年12月,胡适尊奉母命,在老家与比他大一岁的江冬秀举行了新式婚礼。
胡适在1914年6月的一次偶然机缘,他认识了青年画家韦莲司小姐,并且成为与他交往48年的红颜知己。
在胡适的心目中,韦莲司是个新女性的理想典范。
认为她“人品高,学识富,极能思想,高洁几近狂狷,读书之多,见地之高,诚非寻常女子所可望其肩背”。
[10]胡适与曹诚英第一次见面则是在他与江冬秀的婚礼上。
曹诚英是胡适三嫂的妹妹,被请来为江冬秀做伴娘的。
胡适对这位比自己小11岁的伴娘很有好感,曹诚英也很景仰胡适。
此后,他们开始通信。
1923年4月,胡适到上海参加研究新学制课程起草委员会的会议。
休会期间胡适到杭州游玩,顺便看望已经离婚的小表妹曹诚英。
在会议结束后,便利用北大教授五年一次的休假,再度来到杭州,在烟霞洞的和尚庙租了房住下。
曹诚英以陪伴胡适养病为名,到烟霞洞与胡适同居一室。
三个月后,胡适回到北平,向江冬秀提出离婚。
江冬秀以杀死两个儿子相威胁,胡适便不敢再提离婚之事。
曹诚英也只好将她与胡适的爱情结晶堕胎。
家庭成员胡适与家人合影父亲:胡传,字铁花,号钝夫,清朝贡生,官至淞沪厘卡总巡、台东直隶州知州,后因乙未战争离台,著有《台湾纪事两种》,1895年8月22日病殁于厦门。
母亲:冯顺弟,安徽省绩溪县人。
她23岁守寡,一直守了23年,受尽了人生的痛苦和折磨。
而最大苦痛,莫过于许多亲人的相继死亡。
这23年间,仅婆家和娘家,共死去七个亲人。
妻子:江冬秀,由胡适其母包办,1917年成婚。
在当时自由恋爱风气兴起后,胡适并未像其他青年一样毁掉婚约,而是继续维持,对此,胡在后来的日记中写道:“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
”长子:胡祖望,旅居美国(1919-2005)。
女儿:胡素斐,早夭(1920.8.16—1925.5)。
次子:胡思杜,留在中国大陆,1954年被迫与胡适断绝父子关系,但仍被斗争。
后于1957年反右中自杀身亡,遗体不予保留。
胡适墓旁有其衣冠冢(1921-1957)。
[11]
胡适《我的母亲》读后感怎么写
胡适先生生平 胡适(1891一1962),原名胡洪〔马辛〕,字适之,安徽绩溪人。
为白话文和五四文化的倡导者。
1910年留学美国,入康乃尔大学,后转入哥伦比亚大学,从学于杜威,深受其实验主义哲学的影响。
1917年初在《新青年》上发表了《文学改良刍议》。
1917年获哲学博士学位,同年回国, 任北京大学教授。
参加编辑《新青年》,并发表论文《历史的文学观念论》、《建设的文学革命论》,出版新诗集《尝试集》,成为新文化运动中很有影响的人物。
1919年发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主张改良主义。
1920年离开《新青年》,后创办《努力周报》。
l923年与徐志摩等组织新月社。
1924年与陈西滢、王世杰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
1932年与蒋廷〔fu2〕、丁文江创办《独立评论》。
1938年任国民政府驻美国大使。
1946年任北京大学校长。
1948年离开北平,后转赴美国。
1958年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
胡适一生在哲学、文学、史学、古典文学考证诸方面都有成就,并有一定的代表性。
著有《五十年来之中国文学》、《胡适文存》、《白话文学史》、《中国章回小说考证》等。
胡适一生的学术活动主要在史学、文学和哲学几个方面,主要著作有《中国哲学史大纲》(上) 、《尝试集》、《白话文学史》(上)和《胡适文存》(四集)等。
他在学术上影响最大的是提倡“大胆的假设 、小心的求证”的治学方法。
晚年潜心于《水经注》的考证,但未及写出定稿。
1962年在台北病逝。
老子的《道德经》上曾说过: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说的是什么意思
天地是无所谓仁慈的,它没有仁爱,对待万事万物就像对待刍狗一样,任凭万物自生自灭。
自古以来,很多人都批评老子这句话为阴险、刻薄,看事情太透彻。
因为他们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天地无所谓仁不仁,生了万物,又把万物当刍狗来玩弄。
这是对老子思想的误解和曲解。
这里的“刍狗” ,本意是草做的狗。
狗在古代是普通百姓作祭祀用的牺牲(因为用不起猪、牛、羊等大的牺牲)。
随着社会风气的演变,人们渐渐不再用真的狗,而是用草扎一只狗形来代替(就相当于后来在拜祀的时候,用面做的猪头来代替真的猪头一样)。
刍狗做好以后,在还没有用来祭祀之前,大家对它都很重视,碰都不敢随便碰;等到举行祭祀以后,就把它扔下不管了。
圣人也是没有仁爱的,也同样像刍狗那样对待百姓,任凭人们自作自息。
天地之间,岂不像个风箱一样吗
它空虚而不枯竭,越鼓动风就越多,生生不息。
政令繁多反而更加使人困惑,更行不通,不如保持虚静。
天地生了万物,它没有居功;天地给万物以生命,它没有自认为荣耀;天地做了好事,使万物生生不息,凡是能做的,做了就做了,没有条件。
天地看万物和那个丢掉的草狗一样,并没有对人特别好,对其他的万物特别差,更没有想从万物那里取回什么报酬。
而人之所以对万物差,甚至人帮助了人,往往都附带了条件,希望有所回报,是因为人的自私的观念使然。
所以,老子建议人要效法天地的“无所谓仁,也无所谓不仁”的精神,养成这样的胸襟。
这是老子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真正意思。
出自《道德经》老子第五章: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天地之间,其犹橐龠乎
虚而不屈,动而愈出。
多言数穷,不如守中。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崩山裂石、椎心泣血的汶川大地震之后,《老子》的一句话不胫而走,这句话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人们的理解大概是:“天老爷,你真不仁,竟然如此糟践百姓
”这种理解符合《老子》的原意么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
”出自今本《老子》第五章。
传说中的河上公(有人以为是汉文帝时人)有注:“天施地化,不以仁恩,任自然也。
”“天地生万物,人最为贵。
天地视之如刍草、狗畜,不责望其报也。
”“圣人”句注仿此。
其意是说天地不讲仁恩,只是任自然,将万物看作草和狗。
王弼注:“天地任自然,无为无造,万物自相治理,故不仁也。
仁者必造立施化,有恩有为。
造立施化,则物失其真。
有恩有为,则物不具存。
物不具存,则不足以备载。
天地不为兽生刍,而兽食刍;不为人生狗,而人食狗。
无为于万物而万物各适其所用,则莫不赡矣。
若慧(通惠)由己树,未足任也。
”(据楼宇烈《王弼集校释》,中华书局1999年版)王弼之意,也是以为天道任自然而已,并不加惠于物。
而万物各自有所用,如兽吃草,人吃狗之类。
名满天下的胡适先生,其《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商务印书馆1919年初版)中,有对《老子》这句话的解释,提出了两种说法:第一种,就是王弼说,那就是将仁解释为慈爱;第二种,则作了哲理上的推阐,说: 仁即是“人”的意思。
《中庸》说:“仁者,人也。
”《孟子》说:“仁也者,人也。
”刘熙《释名》说:“人,仁也;仁,生物也。
”不仁便是说不是人,不和人同类。
古人把天看作有意志,有知识,能喜怒的主宰,是把天看作人同类,这叫做天人同类说。
老子的“天地不仁”说,似乎也含有天地不与人同性的意思。
接着,胡适又说:“人性之中,以慈爱为最普遍,故说天地不与人同类,即是说天地无有恩意。
”这就把两种不同的说法统一起来了。
最后,胡适盛推他理解的老子的这个观念,说:“老子这一观念,打破古代天人同类的谬说,立下后来自然科学的基础。
” 1922年,梁启超在《先秦政治思想史》前论第二章“天道的思想”附录二“天道观念之历史的变迁”中,也认为老子的话表现了对天的信仰的动摇,开启了后来荀子的天论思想。
锺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第一编第三章有附文《〈老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解》(商务印书馆1929年初版),对此有所驳正。
云:“吾统观《老子》全书,知其说之出于穿凿,未足据为定论也。
”其下就从三方面来阐述:首先,从语言上来看,所谓“仁者,人也”的说法,是求其语源,不是等义。
“‘人’字乃抽象名词,非具体名词也。
故以人为仁之训则可,而以人易仁则不可。
”而且依胡适之说,也只能说“非仁”,不能说“不仁”。
何况此句之下又有“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之语,总不能理解为“圣人不是人”吧
其次,从《老子》全书来看,“天网恢恢,疏而不失”、“天道无亲,常与善人”,都是《老子》之言。
所以要认定老子打破天人同类的谬说,证据是不足的。
再次,胡适之误,是信了王弼关于“刍狗”的误说。
王弼之说,分刍与狗为二物,说天不为兽生草,而兽吃草;天不为人生狗,而人吃狗。
这里含有天以万物为草芥之意。
实则刍狗是一物。
《庄子·天运篇》载师金之言曰:“夫刍狗之未陈也,盛以箧衍,巾以文绣,尸祝斋戒以将之。
及其已陈也,行者践其首脊,苏者取而爨之而已。
”(意思是:刍狗扎成而未祭献时,用盒子盛着,上面用精美的绣巾覆盖着,尸祝斋戒了来送它到祭坛上。
等到祭献以后,就废弃了,走路的人就践踏着它的头颅和脊背,拾柴草的人就捡起来烧火)“以万物为刍狗”是说将万物看作刍狗,用时尊荣,用后即弃之如弊屣,顺其荣华至衰败的发展过程。
这自然是不讲仁恩了。
应该说,锺先生的说法是比较正确的。
但是,刍狗到底是什么,做什么用,其生灭过程如何
锺先生也没有说清楚,如说刍狗就是刍灵之类。
在其所著《庄子发微》中还展开来说:“以茅草扎作人形,以殉葬,则谓之刍灵;以祭祀,则谓之刍狗。
后世画神像于纸,以竹为骨而张之,谓之纸马,即刍狗之变。
纸马非马,知刍狗非狗矣。
李颐云:‘结刍为狗。
’非也。
……盖自秦以后,刍狗之制已不存。
故魏、晋间人已不知刍狗为何物,而各以其意说之。
不知狗之为言苟也,以其暂制而用之,故谓之苟,岂象狗形者哉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324页) 实际上,“刍狗”就是扎草为狗形,疾疫时用于求福禳灾,此时要文饰妆扮一番。
祈祷之后,侍祭者可享用祭品,而刍狗即便弃置,人踏车轹,随后就将它当做柴草,一烧了事。
我们看汉、魏、晋文献中的记载,就可以明白。
《淮南子·齐俗篇》说刍狗和土龙刚刚做好的时候,用青黄色来文饰,蒙上绮绣,缠着红线,尸祝穿着纯黑色的祭服,大夫戴着礼帽来迎送它们。
等到用完之后,土龙不过成了一堆土壤,刍狗不过成了一堆草芥罢了,有谁看重它们呢
许慎在其下注:“刍狗,束刍为狗,以谢过求福。
土龙,以请雨。
”很显然,刍狗就是用草扎成狗的样子,土龙就是用泥土做成龙的模样。
刍狗是用来谢过求福的,土龙是用来求雨的。
《说山篇》也说“刍狗待之而求福”。
《说林篇》又说:“譬若旱岁之土龙,疾疫之刍狗,是时为帝者也。
”这就说得更清楚了,刍狗的一个大用处,是瘟疫流行之时,用来祭神求福的。
这时,它的位置,俨然是帝王一般。
自然,用后就扔了。
刍狗祭祀之前,位置尊崇,极尽荣华,祭祀之后,立即废弃,车轹火烧,已如上述。
而《三国志·魏志·周宣传》说三梦来展现刍狗祭祀后的三个过程,也很有意思。
说的是周宣善于占卜,有人就故意来考考他,说是梦见刍狗了,周宣说将会得到美食。
不久出行,果然遇到丰膳。
后来又说,又梦见刍狗了,周宣说:“你要小心,会堕车折脚。
”不久,果如其言。
第三次又说梦见刍狗,周宣说:“特别要注意呀,你家将失火。
”家里真的很快遭到火灾。
问的人后来说:“其实我三次都没有梦到刍狗,为什么这么灵验呢
”周宣说:“这是神灵让你说的,和真梦没什么不同。
”问的人说:“我三次都说梦见刍狗,为什么结果很不同呢
”周宣说:“刍狗,是祭神之物。
祭祀初毕,祭品可以分人,所以得到美食。
祭祀结束,刍狗为车所碾压,所以会堕车折脚。
这之后,就要将残碎的刍狗拿去烧火了,所以会失火。
”(宣曰:“刍狗者,祭神之物。
故君始梦,当得余食也。
祭祀既讫,则刍狗为车所轹,故中梦当堕车折脚也。
刍狗既车轹之后,必载以为樵,故后梦忧失火也。
”) 这些材料,将刍狗的形状,所用的材料,用途,生住异灭(借用佛家语)的过程说得很清楚了。
这个过程,是自然的过程。
用时显贵,用后废弃,天地万物,莫非如此。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就是天地并不施仁恩,只是让万物如刍狗那样走完自己由荣华到废弃的过程而已。
下文“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也是这个意思。
这里,并没有糟践百姓的含义。
李伟国先生在《“人定胜天”语义的演变》一文(载《文汇报》2008年7月20日)中,又将《老子》的“天之道,不争而善胜,不言而善应,弗召而自来,繟然而善谋。
天网恢恢,疏而不失”(今传本第七十三章)与“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视作对待着的双方,解释说:“天地不仁,亦犹《诗经》之‘视天梦梦’。
‘天道善胜’,则犹《诗经》之‘靡人弗胜’。
……老子的这些话,应该是申包胥所熟知的,也可视为‘人众胜天,天定胜人’的一个来源。
”将“天地不仁”理解为天地之道闭塞,正理泯灭,虽然有宋代林栗《周易经传集解》卷十二的话“方其未复也,天地闭塞,万物摧残,贤愚易其位,善恶乖其应,若无天理,惟人自为耳。
故老耼氏有‘天地不仁’之说,而申包胥有‘人众胜天’之语。
方此时也,天地之心,何自而见哉”作依据,但林栗这样的理解是在阐述自己的观点,并不合《老子》原意。
《诛仙》中的用法: 萧鼎著名小说《诛仙》中的中心思想,就是道德经中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这本小说里的解释是,天与地是没有感情的,不会理会人间的恩怨情仇,把人间万物都当做操作的狗而已
这句话使《诛仙》成为了06年最有名的网络小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