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求传统下的独白1000字读后感
《传统下的独白》是李敖的作品。
此书虽名《传统下的独白》,实际上是包含了两部分“传统下的独白”与“独白下的传统”。
这两部分都是由相当数量的杂文组成,但这两部分杂文涉及的领域又各有不同。
“传统下的独白”用李敖自己的话说,就是“一点反抗传统、藐视传统的态度”,对他来说却又是“总觉得是个人的独白”。
这部分的杂文都是名副其实的“杂”枣谈男人的爱情、谈女人的衣裳、谈法律的荒谬、谈新旧的交接。
诚然,在这些文章中,李敖先生表现了他异于传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
随手翻开一篇枣《不讨老婆之“不亦快哉”》赫然就是“其一:不须跟人家丈夫比,不须为出息拼老命……快然独于故国山水之上,受台北市警察局管辖,不亦快哉
”、“其一:可使欲嫁我者失恋,不亦快哉
”……这些在被李敖称为“世儒”眼中“离经叛道”,甚至被斥为“A(行为不检)+B(言论不经)=C(大逆不道)”的观点,很多人觉得不以为然以至于深恶痛绝,称之为“狂叛”。
事实上,李敖先生亦无愧于“狂叛”二字。
但李敖之“狂叛”并不是那种嘴上信口雌黄、笔下胡言乱语,姑且勿论其观点是否受世人认同(因为所谓的对错,很多时候是见仁见智),李氏之观点都是经过思考及研究后才提出的,决不是毫无根据的。
好像《长袍心理学》一文,从穿长袍写起,以幽默的笔法描绘了穿长袍的人们的心理枣“维护国粹”、“哗众引蝶”、“饰丑掩陋”……引经据典,妙趣横生,犹以讽刺“十里洋场派”上海帮商贾们最为精彩枣“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住他们那快挥发光的人性”。
虽然,“传统下的独白”这部分的文章多为“嬉皮笑脸”式的,但亦不乏感性的作品。
《红玫瑰》这篇描写往日情谊的作品就是这方面的代表。
毕竟,最令李敖深恶痛绝的还是中国人的“中庸之道”,所以李敖写得更多的还是这方面的文章。
在我看来,孔子所提倡“中庸之道”实际是“修身”的一个标准,要求人们把握适当的尺度,就是海纳百川但又不失之偏颇,结果“中庸之道”经过二千多年的代代相传后,竟被歪曲成“不偏”“不易”,海纳百川变成了视而不见,过分的谦虚又变成了虚伪,广义的“中庸之道”终变为了狭义的“中庸之道”枣中庸无为了,就好像李敖笔下的“无为先生”一样,一生以“无”为典,最终一生无所作为,在他“无底之壑的无间地狱”做他的春秋大梦(久闻儒、道不同,想不到最终也是“殊途同归”)。
对“传统下的独白”,最后还得一提《老年人与棒子》。
这篇文章探讨了三个问题:“老年人肯不肯交出这一棒”、“老年人懂不懂交出这一棒”、“老年人交出的是一条这样的棒子”,作者在这篇文章中表达了对“老年人”的“交棒”问题的担忧,亦不乏对“老年人”“晚年不及早年”的悲哀。
“独白下的传统”与前一部相比,还保持幽默的风格,但无论从内容还是从写作目的上看,都大不相同,据作者介绍是“帮助中国人了解中国,帮助非中国人别在误解中国”,为什么要这样做
因为“中国人不了解中国”。
的确,一部中国史又从何说起
当皇帝的,或忙于嬉戏玩乐,或忙于营建它的铁桶江山,哪有闲暇了解中国;当官的,或忙于媚上请功,或忙于欺压小民,哪有心思了解中国;当小民的,或忙于三餐一宿,或忙于养妻活儿,哪有时间了解中国
偶尔有几人置于此外的,亦不见得有多高明。
标准的中国人犹如此,更遑论“非中国人”了。
“独白下的传统”正是为此而来,采用了与以往史书不相同的方法写中国,“希望受苦受难的人能看得懂又不看得困”。
这从文章的题目就可以看出枣《避讳枣非常不敢说》、《新闻枣报纸像杂志》、《家族枣人越多越好》、《女性枣牌坊要大,金莲要小》……作者从编史、避讳、言论、征兆、音乐、家族等不同的方面写中国传统,写古代中国,写近代中国,的确是一部微型中国史。
“独白下的传统”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是内涵丰富且有根有据的,例如《新闻枣报纸像杂志》,写的是一部报纸的发展史。
从“唐朝开始有一点模样的记载……叫做《邸报》”,一直写到“中国民国制定《出版发》”,其中提及了宋、元、明的《邸报》,到清朝的《京报》,维新派的《中外公报》,西太后时期的《政治官报》,租界的《苏报》,印证了报纸从“杂志式”到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式”从手写到先进印刷的发展历程。
并且文章写得通俗易懂,妙趣横生,间或插入另外一些史实,内容更见丰富。
还有《喝酒枣喝也不行,不喝也不行》写的是酒的历史,也是“酒”字发展的历史,更是一部人的历史枣酒从来没有脱离于人的发展单独发展。
此文与前相比更是图文并茂,引证丰富。
于是,李敖便用他渊博的知识及幽默的笔法完成了这一“似史非史”的微型中国史。
脱离人来谈文章是不现实的,脱离李敖谈李敖的文章更是脱离现实。
因为李敖个人的性格、文风、经历已深深地嵌在本书内,《十三年和十三月》就是李敖的自传,“十三年来的深思默察转变到十三月来的文坛争战”,李敖的人生哲学就是:“能少做一分懦夫,就多充一分勇士;能表白一下真我,就少带一次假面;如果与覆巢同下,希望自己不是一个太狼狈的‘坏蛋’;如果置身釜底,希望自己不做俎肉,而是一条活生生的游魂。
事实证明,李敖是成功的,文战多年,李敖始终屹立于文坛,从一九六三年的《传统下的独白》到一九七九的《独白下的传统》再到或诺贝尔文学奖提名的《北京法源寺》。
而李敖自己亦被西方传媒捧为“中国近代最杰出的批评家”,李氏文风对文坛影响深远枣“狂判品的作者深知写文章的重点是表达作者的意思,只要能达意,‘形式’上不计较,所以嬉皮笑脸,不失为文章,亦庄亦谐,不失为巨作。
”
求读后感
《狂人日记》是一篇反封建的战斗檄文。
小说通过十三则不同年月的日记所组成的艺术画面,正是延续几千年的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所造成的“吃人”社会的象征。
小说中既有赵贵翁、古久先生、老头子、大哥之类的封建统治者,又有如给知县打枷过的,给绅士掌过嘴的,衙役占了他的妻子的,娘老子被债主逼死的,及至狼子村的佃户等一群被统治者,这一群被统治者,虽然处于被人“吃”的地位,却又不知不觉中帮同统治者“吃人”。
这就是狂人说的:“他们的心思很一样,一种是以为从来如此,应该吃的;一种是知道不该吃,可是仍然在吃。
”小孩子的“吃人”是“娘老子教的”。
因此,这篇小说的深刻性并不仅仅表现在它对于封建统治者“吃人”罪恶的揭露,更在于它揭露了几千年来封建家庭制度和礼教的“从来如此”的“吃人”本质。
这种“从来如此”的传统,非但是统治者的“吃人”的理由,而且被统治者在精神上还深受其害,使他们麻木、愚昧,自己被“吃”,却还要帮同“吃人”者去“吃”与自己处在同样地位的人。
狂人也来自吃人的“家族”,他同样肩负着历史的因袭的重担。
但是他开始觉醒了,他敢于挣脱“从来如此”的传统束缚,热烈地向往着容不得“吃人”的人存在的新时代。
他真诚的自省:“四千年来时时吃人的地方,今天才明白,我也在其中混了多年。
”“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当初虽然不知道,现在明白,难见真的人。
”他所发出的“救救孩子”的呼吁,是要把被吃的人群从悲剧中拯救出来,通往光明的未来。
狂人是一个封建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叛逆者。
当然,他还不是新时代的“真的人”。
他看出大哥一伙“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好继续吃人的阴谋。
”却还想“劝转”他的放弃“吃人的心思”。
对吃人者的“劝转”思想,显然是“狂人”思想上的一个局限。
但是,狂人却毕竟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个与封建传统相决裂的真正的叛逆者。
是他发现了封建社会的“吃人”本质,也是他敢于对“从来如此”的“吃人”旧秩序提出怀疑和挑战,同时,又是他喊出了“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的预言,并为此而寻求新的道路。
他反映着经受几千年的沉重封建压迫的人们开始觉醒,开始反叛。
他是凝聚着时代艺术的叛逆者的形象。
在欧洲,意大利伟大诗人但丁,以他著名的《神曲》第一次向人们提示了新时代的思想而成为“新时代的最初一位诗人”。
在中国,给中国人带来崭新时代感的第一篇不朽之作,则是鲁迅的《狂人日记》这篇小说以惊世骇俗的思想和艺术力量显示了历史已由“中世纪跨进了现代”,显示了中国文学已告别了历史的过去而进入了一个新的纪元。
这正如沈雁冰的在《读之呐喊》一文中回忆到当时读这篇小说的感受时说,简直感到“犹如久处黑暗的人们骤然看见了绚丽的阳光”;也如张定璜在《鲁迅先生》中说,《狂人日记》使他觉得:“我们就譬如从薄暗的古庙的灯座底下骤然间走到夏日的淡光里来,我们由中世纪跨进了现代。
2002年12月9日获嘉兴市中学生读名著征文比赛高中组三等奖 我从初中就读鲁迅的《狂人日记》。
那时我不太懂小说的意思,后来几次的老师和同学的话题中明白了。
鲁迅写狂人日子是批判旧时代人吃人的社会。
狂人为人吃人的痛苦与惊惧而发狂。
果然狂人是因人吃人而狂吗
非也。
深悟或隐约而有悟的中国社会人吃人者有之。
中国人是自己吃自己的人。
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令人惊异的是这部中国现代小说史上具有开山意义的作品。
狂人日记最初进入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
狂人发病枣旁人侧目枣家人延医救治枣狂人复原。
这一层的意思凡识字者均可以解读出来。
因为小说的“序”中清楚地交待了:某君昆仲今隐其名.皆余昔日在中学时良友.分隔多年.消息渐阙.日前偶闻其一大病.适归故乡.迂道往访.则仅晤一人。
言病者其弟也。
劳君远道而来视,然已早愈。
赴某地候补矣。
我们所看到的“狂人日记”就是这样一个医学上的病例的记载。
由于鲁迅曾经学习过医学,并且护理过患精神病的家人。
因此这份“狂人日记”模拟得十分真切,详尽。
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遐想。
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枣在这里。
我们就开始了解狂人眼中的世界真相:狂人忽然醒悟“传统”杀人。
吃人的罪恶枣周围人无法容纳清醒者开始对对他进行迫害。
在不同的时代中,不同的读者将会有不同的理解读出现。
对人类整体的批判也并非鲁迅创作时清醒的本意。
但狂人眼中的常人世界却具有广阔的共时性和世界性。
因而其批判便决于仅止于五四前的中国国民而可以延伸到整个人类其批判所指的人类劣根性也不是仅仅消灭“封建文化制度”并可以根除——也许它本就是人类基中根深蒂因的一个分子。
永远无消除,并将在最终导致人类的自我毁灭。
这征兆,我们在今天已经可以看出,可以球毁灭几千次的武器。
每个人都参与其中的对地球的污染.因人类道德论丧爆发出来无法治愈的世界疾病“爱滋病”鲁迅正是因为看到了人类的这种难以根除的劣根性,因此才感到深深的绝望。
“救救孩子”的呼声之后才不是一个“感叹号”而”省略号“,在他看来这呼声俨然如将封建闭在天法打破的铁屋子里的将死之人唤醒。
使他们感到天法解脱的痛苦。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真面现实的勇士。
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
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唤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
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读后感如何写
关于所有的有点难 1、“窈窕淑女,君子好”这千古传诵的佳句,让我第一次认识《诗经》。
阅读之后,不禁被它那清新、高雅、和谐、神秘的气质所吸引,爱不释手。
“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是恋爱中人的典型心态;“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这是一位厌战思妻士兵的内心独白。
“岂不怀归,是用作歌,将母来谂。
”是征人对父母深深的思念;“谁谓河广,一苇杭之。
”是身在卫国的宋国人的思乡之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含蓄地表达出诗人对某种可望而不可求的理想的追求。
“淡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
”生动地展示了一名坚贞不屈的女子誓死捍卫自己爱情的决心;“虽速我狱,亦不女从。
”是一位女性对逼他从婚的贵人的斩钉截铁的答复。
“勿剪勿拜,召伯所说。
”是人民爱屋及乌,对有德政的召伯的遗迹的珍重;“民之罔极,职凉善背。
”是诗人对昏庸腐败的统治的博大、崇高、深沉的忧患。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
”是人民不堪剥削压榨,忍无可忍,幻想投奔“乐土”的诗。
睿智、沉静,是诗人的性格,含蓄,朴素而又精致,是诗的语言,诗人用诗的形式,抒写的却是他们并不平静的心灵。
对爱的自主追求,对自由的渴望,对正义的崇奉……每一种感情都是如此的强烈,如此的真切;每一颗心都是如此的善良,如此的虔诚。
阅读《诗经》,我看不到古时人们的闭塞,愚昧与保守,我看到的尽是爱,智慧,自然,希望与阳光。
一切美好的词汇,美好的事物,美好的情感……充溢着每一首诗。
那么和谐,那么执著,那么崇高,那么圣洁,每一首诗都是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诗都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每一首诗都拥有一个美丽而高尚的灵魂。
昔日雄霸天下的帝国已化为云烟;当年国色天香的罗裙已散入黄土……今天,真正触动我的情感与灵魂的不是几件博物馆里的文物,而是那些经久不灭的人的故事。
一首首清新而高雅的诗,讲述着一个个动人的故事。
我仿佛被带到了遥远的国度,历史又重新展现在我的眼前:恍恍惚惚,若隐若现,神秘而悠远……我仿佛听到了来自远古的声音,隐隐约约,断断续续,仿佛要告诉我什么……也许是历史,也许是故事,也许是未来,也许是别的什么。
爱,自由,正义,是《诗经》永恒的主题,这也是生命永恒的主题。
闭上眼睛,用心静静地聆听,你可以听得到——那来自远古的心灵的呼唤。
2、经典古诗文读后感 “读经典古诗文,做美少年君子”。
多读古诗文能陶冶我们的情操,能丰富我们的知识,我爱读古诗文。
从开学到现在,我又读了不少经典诗文,比如《早发白帝城》、《赠汪伦》等,这些古诗不但让我领略了经典古诗文的美妙,更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而我最喜欢的还是那首富有哲理的《悯农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这首诗,反映了封建社会贫富不均的矛盾和制度的不合理。
读了这首诗,我眼前仿佛出现了在烈日暴晒下的农民们,不怕劳累、不怕炎热,流着满头大汗辛勤锄草、耕地,汗珠儿一串串滴进了禾下的泥土里的情景。
有谁知道这盘中的每一粒米饭,都饱含着农民的劳苦,每一粒米都来之不易啊
我想,大家诵读完这首诗,必定会对粮食的来之不易发出由衷的感慨。
农民伯伯为了让大家吃上香喷喷的白米饭,自己在烈日当空的正午下田给禾苗除草,这是多么感人的举动啊
现在,我们大家的生活都富裕了,很多人们都忘记了节约是这个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他们不知道节约、不懂得节约。
我想大声呼吁:让我们大家都来爱惜每一粒米,不要浪费粮食,那可是农民伯伯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成果啊
让我们大家都行动起来,从节约一粒米开始,从自己的身边小事做起,用实际行动来珍惜我们现在美好的生活。
戒欲 心灵独白
阿甘正传观后感人生就像各种各样古力永远不会知道那一块属于你。
甘母亲的这一理解,向我们阐明了:每一个人的生命轨迹都是存在,而且是独一无二的。
阿甘,正是听着这样的教诲,一步一个脚印地踩出属于自己的生活的奇迹。
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你都会看到: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从天而降,缓缓地降落在阿甘的脚下。
这其实是影片在暗示:这个世界上,如果有人把生命看得像羽毛般纯洁,平淡而美丽,那么,这个人一定是阿甘。
阿甘天生就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但上天又是如此公平,往往,它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的真实。
幼年的阿甘腿有残疾,阿甘的母亲不得不为儿子套上一个笨重的铁架子,以辅助行走。
放学后,同伴们在路上讥笑他,玩弄他,追赶着扔石头。
女同学珍妮喊道:“阿甘,快跑。
”阿甘惊慌,拔腿就想跑,跌倒了挣扎着爬起。
渐渐地,铁架子不在束缚着他,他奔跑如飞。
同伴们追不上他,眼睁睁的束手无策。
这是阿甘人生中的第一个奇迹。
跑得快真是好世界。
凭着惊人的奔跑速度,阿甘进了橄榄球队,以后又进了大学并最终顺利毕业。
不久,他参加了越战。
在越南战场上,阿甘的部队中了埋伏,一声撤退令下,阿甘记起珍妮的嘱咐:“打不过,就跑。
”阿甘于是转头就跑。
他成了唯一幸免的人。
看到这里,观众大概都会发笑。
阿甘如果不是跑得快,就不可能后来返回去救出负伤的战友;阿甘如果不回去拯救战友,那么阿甘也就不是阿甘了。
阿甘因战功显赫而受到总统接见。
这是导演为我们准备的一幕喜剧,但我们却不会为此而觉得夸张,可笑。
有的人常感觉生活负担过重,面前困难重重,因此整天垂头丧气,郁郁不欢。
阿甘的信念这样的单纯,目标这样的清晰,即便先天不足,前有穷山恶水,他也以平常心视之,并最终一一跨过,这并不是说愚人之福,保持这种态度和意志的人,信念能减轻他许多关于生命的重负,而使他达到生命之巅。
阿甘一生中只有一种爱支撑人生,那就是母爱;阿甘一生只爱一个女孩珍妮,除此他永远心如止水;他可以为了纪念死去的战友布巴,而干起自己并不熟悉的捕虾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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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阿甘的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目标的完成,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阿甘的一生中出现了许多奇迹,但这些奇迹没有、也绝不会引导你去羡慕他,你只会欣赏和阿甘一起的那些岁月、生命和历史,体味个中的苦甜,以期“跨越缺陷,完美人生”……Life is like a box of chocolates, Forrest. You never know what you're going to get. 阿甘母亲的这一句话,在影片的开头就用这句话给了我一个深刻的思考:每一个生命轨迹都在不同的地域存在着,而且是独一无二的存在着。
阿甘的生命乐章是不是就是根据这样的话,这样的教诲而一步一步的走着不一样的人生道路
阿甘,从智商只有75分而不得不进入特殊学校,到橄榄球健将,到越战英雄,到虾船船长,到跑遍美国……阿甘以先天缺陷的身躯,达到了许多智力健全的人也许终其一生也难以企及的高度。
这是不是是上帝给我们开的一个玩笑,或者生活原本就是这样的无法预料和无常无规,永远让你使料未及,无法琢磨。
阿甘在影片中被塑造成了美德的化身,诚实、守信、认真、勇敢而重视感情。
在影片中,阿甘是十分纯洁的形象,对于所叙述的一切,影片自始自终都是以一种温情和善意的态度来表现的,甚至还加入了诗意化的成分,这使得影片显得柔和而无伤害性。
在影片的开头和结尾,出现了一个让人深刻的镜头:在广阔的蓝天下,一根轻盈而洁白的羽毛飞啊飞,缓缓地降落在坐在长椅等九路公交车憨厚的阿甘脚下,身边是来来去去的人。
我想,这是影片中的一种暗示,暗示着阿甘的人品的纯洁平淡而美丽。
阿甘的人生,有一半是他母亲缔造的,而另一半是阿甘自己创造出来的。
他注定不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
而上天又是如此的公平——往往会令起点不高的人比天生优越感十足的人更早更深刻地认识到生活中的真实。
阿甘的母亲给阿甘的是一笔精神财富,这样的哲学理论在母亲给他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转化成他自己的东西。
就如他坐路边的长椅上和不相识的路上讲述他的传奇,他在每一个理论前面加上三个字:妈妈说。
妈妈说,人生就象巧克力,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尝到什么味道。
妈妈说,你必须明白,你和你身边的人一样,你和他们并没有什么不同,没有。
妈妈说,我只是告诉自己,当我做一件事的时候,我就要尽力去做好它,比如我这辈子做了你的妈妈,这是我无法选择的事,上帝把你给了我,我的孩子,我就必须尽力做好你的母亲,我做到了。
母亲的教育给阿甘的人生有非一般的触动,或许阿甘的人生在就从母亲教他的第一个单词开始的吧。
或许,这样的影响是耳濡目染的,是深刻熏陶的吧。
有了母亲的引导,然后便是阿甘自己的努力。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
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
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
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阿甘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
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布巴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布巴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
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
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
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故事的最后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看着一片纯白的羽毛飘飞,重回到自己的脚下。
阿甘在生命的每一个阶段,心中只有一个目标在指引着他,他也只为此而踏实地、不懈地、坚定地奋斗,直到这一目标的完成,又或是新的目标的出现。
没有单纯的抉择就不会没有心灵的杂念;而没有心灵杂念的人,大概才能够在人生中举重苦轻。
在很多时候我们常常找不到做一件事的理由,那些不知为何而做的事情总是非常轻易地半途而废了。
人的一生往往就是这样,就象片头和片尾中那片随风飘浮的白色羽毛,大多数时候,我们也许都在随波逐流,这种飘浮没有具体的方向,平淡到令人厌倦。
可是,一个腾挪一个转身,总还是可以由自己控制的,你只须尽力将它做得完满,不要计较你究竟得到了多少,那么,你就可以越飞越高,你会发现,越往高处的地方,越接近天堂,所以我相信阿甘的成功并不是偶然。
没有哪一种生命的轨迹是偶然出现的,它的出现总是遵循着某些规律,准备好了,在一个恰当的时机出现了,就变成了奇迹。
影片里的阿甘虽然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还有那平凡的生命里,突显的不平凡人生。
这样的故事总是让我们感动,然后让我们难以忘记。
或许,在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远以后,我们依然记得那个曾经智障却跑出不一样人生的阿甘。
生命是一片飞羽 ——《阿甘正传》观后感 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生命就是一盒朱古力糖,结局往往出人意料”。
这句话似乎也暗示了生命的结局的无常性。
但影片的主题要表达似乎不是这样屈服于无常的生命。
而是不管命运如何安排你,都要不停地抗争,去追求。
它用了一个大智若愚,敢作敢为,一反传统的阿甘的“跑”来彰现这个主题。
阿甘挣脱原先套在腿上的铁枷后,一旦受到攻击时跑得像风一样的快,我们不妨把它理解为跟命运赛跑。
这时影片里出现了几个旁观者。
那些木然的旁观者似乎无关紧要,但却都是阿甘和命运赛跑的见证人。
这里似乎要通过跑来证明。
影片中有这样一个细节:就是丹中尉坐在桅杆下面大喊,那种痛快淋漓的喊正如高尔基《海燕》里所言:“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充满一种豪迈和冲击力。
他们无所畏惧,所以存留了下来。
所以在捕鱼时收获颇丰。
看到这里同时让我想到美国作家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那个老人,他在捕到大鱼后,以他的体力和那小船是无法和大海相抗衡的,但他不停地抗争,最终到岸上时那鱼只剩下了一副骨架,虽然他和阿甘的方式不同,但表现了同一个主题:要敢同无常的命运抗争,平静地面对生命中每一场风暴,正如阿甘的母亲所言:死也是生命的一个部分。
阿甘在那个站台上讲述着自己不同寻常的故事,但许多人把他当成了白痴,也就是这样一个白痴一样的阿甘在战场上以及生活中用他的善良和诚实影响着周围的人,让他们走向乐观,丹中尉的自暴自弃、堕落因阿甘而改变,珍妮吸毒甚至不可救药,也被阿甘感染了,即使死也是那么凄美。
他发财了不忘朋友和公益事业,他说蠢人做蠢事,其实这些蠢吗
答案不言自明,我们需要这样的“蠢人”他的儿子的确聪明,那么他能继承父亲的优点吗
这似乎也是影片留给我们去思索的。
影片快结束时,珍妮说:“我病了”,在她去世后,阿甘平静地说“她去了”,虽然平静,但他最后在珍妮墓前痛彻肝肠的独白,却是出人意料的,谁也不愿看到这个结局,我们无法接受这样的现实,好人没有好结果,都无可避免的升入了天堂。
于是命运无常这个主题最终得以完整的表现。
那片飞羽从书中飘落了,命运这个主题以飞羽的形式再次进入我们的视野,阿甘对儿子说:“我爱你
”小福利也说:“我也爱你,爸爸。
”命运尽管无常,但有爱就足够了
影片把命运无常的悲剧式结尾抹上了亮色 一片灰白的羽毛,从遥远而未知的天际飘来,在城市上空悠悠地飘荡,它飘过屋顶,越过树梢,穿过 街道,缓缓地滑过汽车表面,最终轻轻落在正坐在巴士停靠站候车椅上的男人弗勒斯•甘的脚边。
他小心翼翼 地捡起那片羽毛,端详了一会,打开手边的箱子,拿出一个本子,将羽毛夹在里面。
送儿子上了校 车之后,阿甘坐在一截低矮的树桩上,面色凝重,仿佛陷入沉思。
镜头缓缓下移,定格在他脚边的那片羽毛。
这时,一阵风将羽毛吹起,羽毛徐徐上升,越飞越高,越飘越远,它舞蹈般地飘荡在丛林上空,然后飘向遥远 而未知的天际。
这是由罗伯特•泽米基斯导演的《阿甘正传》开始和结尾的两个镜头。
在所有电影 中,这两个镜头都可堪称经典。
飘飞的羽毛,在影片中不仅仅是作为道具而存在,而是作为一个隐喻,贯穿了 全剧。
罗伯特•泽米基斯在《阿甘正传》中,以幽默的格调和夸张的手法,和观众讨论着一个严肃而巨大的话 题——命运。
罗伯特以其独特并且极富诗意的艺术表现手法,将命运这一沉重的命题隐喻于一片羽毛,在缓缓 飘来的羽毛中,开始命运这一主题;在渐飘渐远的羽毛中,暂时结束话题,并且让人在影片结束后继续回味与 思索。
只有高超的导演才能创造如此高超的艺术。
我妈妈常说,人生就像一盒巧克力,打开 之前你无法知道会吃到什么味道。
在巴士候车站的长椅上,阿甘开始讲述他的富有传奇色彩 的经历。
命运渺茫而未知,就像飘无定向的羽毛,谁曾料想,一个智商只有七十五的弱智残疾人,一个曾今不 为正常学校所接纳的人,会成为一个大学生,成为橄榄球明星,越战英雄,乒乓明星,国会勋章获得者,甚至 成为亿万富翁。
是不是命运之神特别眷顾这个有些愚笨的甘
如果我们仔细地思考,会发现事实并 非如此。
阿甘虽然不够聪明,但他却按照妈妈说的,笨,是因为有笨的作为,但自己绝不能认为自己笨 。
他努力做好每一件事情。
他从没有刻意地去追求什么,然而成功却在他的毫无功利意识的努力中悄然 而至。
阿甘的成功,除了他的努力之外,和他与生俱来的一些品质也有极大关系。
正如他的诚实赢得了丹中尉 的友谊,他的守信和执着成就了他的捕虾事业和爱情。
有一天,当他醒来时,发现珍妮已经离去, 他开始了一次历时3年2个月14天16小时的跑步。
我决定小跑一下,于是跑到路底,到底之时,我以为到 达镇底了。
我到了那里时,我以为横越了绿弓郡,我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就干脆跑步穿过阿拉巴马,没特别的 原因,我一直往前跑。
我跑到了大海洋,到了那里我想既然跑到这里,索性再回头往下跑。
我到了另一个海洋 ,心想既然跑了这么远,干脆回头继续地跑。
也许这句话能很好地解释幸运之神会眷顾阿甘的原因。
对 于阿甘而言,人生就像是一次没有特别原因的跑步,没有既定的终点,只是不停地往前跑。
正如阿甘在影片中 所言,要往前走就要忘记过去,我想这就是跑步的用意。
与阿甘不同,珍妮和巴布都 有既定的人生目标,有刻意的追求。
所不同的是,一个出于成名的欲望,一个出于热爱。
他们的遭遇,我想, 也许代表着两种不同的命运呈现形式。
你知道吗
我要出名。
做像琼贝丝那样出名的歌手, 我要在空荡的舞台上,只有我的吉他和声音,只有我独唱。
在一个雨夜,珍妮对甘这样说。
珍妮一心想 成为民谣歌手,并且为此不懈追求,然而理想最终还是破灭,沦落为一个餐馆服务员。
在曼菲斯城一个戏院的 舞台上,她独自一个坐在舞台上,抱着吉他,弹唱着《答案在风中飞》,台下挤满观众。
然而,他们都只是为 了观看她的肉体的。
她对生活一度感到迷惘,有一个镜头我印象很深:夜晚的天台上,珍妮站在天台边沿的栏 杆上,张开双臂,试图以一次坠落告别虚无与绝望。
风无情地吹动她的长发和略显衰老的脸,她回头望了望, 顿了一会,最终还是爬下栏杆,无力地落在椅子上,眼泪从她的眼角溢出。
天空中,月亮被乌云遮去。
在影片中,巴布是个有趣的人物。
他的理想就是做捕虾船的船长。
有关虾子的事情,他无所不知。
他成天 挂在嘴上也总是虾子。
第一次见到阿甘,他就和他谈论起虾子。
他说,他打算退伍之后做虾子生意。
巴布想做 捕虾船的船长,然而,他却死在了越战战场上。
也许,这就是命运,谁也无法预知。
影片中,罗伯 斯试图通过丹中尉这个角色,传达另一种关于命运的观点.丹认为,人的命运早已注定,没有一件是巧合 ,都有安排。
人们不应该试图去改变而且也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
丹出身军人世家,祖上几代都为美利坚 牺牲在战场上。
他认为自己应该死在战场上,这是一个军人的荣誉,能从战场上回来-----而且是在失去双腿后- -----完全就是自己的耻辱。
由于这种观点的支配,回到美国后,丹靠喝国家的奶度生,生活混乱不 堪。
后来,在阿甘的影响下,重新燃起对生活的信心,并在管理企业方面展现了他的天赋。
在影片 临近结束时,像观众一样,阿甘站在珍妮的墓前,也提出了这样的质疑:我不知道是妈说的对,还是丹 中尉说的对,不知是否命中注定,还是随风飘零没有定数,我猜想,两者都有,也许两者同时发生。
对 于命运这一命题,谁又能给出一成不变的答案呢
——《阿甘正传》观后感 当雪花与樱花相遇时,冷酷与温暖开始了较量。
雪花想要冻僵樱花,但雪花最终融化于樱花的怀抱,因为“爱”的温度足以融化任何一颗冰冷的心。
在《阿甘正传》这部令人发笑令人忧的影片中,充满了爱的交响。
一个智商只有75的少年,不能自由的走行走,在大街上受尽嘲笑。
这时,那位仿佛玛利亚的母亲说:“你与别人没有任何不同
“她为福利斯争取上学的机会,给他的人生奠定了基础。
“我命中注定要做你的母亲,我就要尽力做好
”她做到了,她的爱是阿甘心中的第一缕阳光。
母亲的爱拨开的一片乌云,而校车上大家的排挤再次封锁阳光。
这时,天使出现了——一位没有幸福家庭生活的瘦小的女孩儿让出了座位,给阿甘封闭的心灵让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珍妮的到来为阿甘的生活注入了新的元素,他与珍妮的一次次交谈与嬉戏都是阿甘以后生活的基础。
在珍妮的鼓励下,他跑出了性命,跑出了荣誉,跑出了人格与尊严。
在军营之中,布巴成了第二个接纳他的人。
他们之间的友情鼓励着对方。
那个执着的捕虾者用言行让阿甘懂得了承诺与梦想。
在枪林弹雨之中阿甘不顾危险,为了救布巴受了伤,硬是将纵队的人员救了出来。
这就是友情的力量,是坚冰被爱融化的见证。
救出队友,是阿甘第一次爱的付出。
无数条爱的溪流汇集成的海洋终于开始向其它的冰封之河注入暖流。
丹上校失去了双腿,终日与酒精为伴,他的凄惨与嫉妒着实令人厌恶。
但在阿甘的启迪下,他走向大海,走出了心灵的阴影,最终有了自己完美的生活。
是阿甘的爱成就了他的人生。
面对堕落的珍妮,纯洁而又朴实的阿甘抛却了一次次不辞而别的气愤,带着身染重病的她与小福利斯回到庄园,使珍妮能够快乐幸福地走完人生的最后一程。
正因为他对珍妮有着深深的爱,才有了片尾的恸哭,才有了那感动世人且充满哲理的话语。
他的爱,让珍妮获得了幸福。
作为一个智商只有75分的人,阿甘用行动告诉我们——上帝从不关心你是谁,他绝不会吝啬地对待有缺陷的人。
同样,天使也不需要拥有过人的智力,朴实而简单、赤诚而善良的心就是爱的源泉。
阿甘就像那片洁白无暇的羽毛,从不询问自己的方向,但他所到之处必定会留下爱的光辉。
因为他曾被给予爱,他懂得付出爱,在他的帮助下,一面用爱的溪流织成的网一点点展开。
于是,爱在人间流淌,幸福在人间释放。
我不禁要问:这一切,怎能不感谢阿甘呢
电影又为何不能复制到生活中来
生活中的阿甘难道不应是每一位公民吗
阿甘是个智商只有75的低能儿。
在学校里为了躲避别的孩子的欺侮,听从一个朋友珍妮的话而开始“跑”。
他跑着躲避别人的捉弄。
在中学时,他为了躲避别人而跑进了一所学校的橄榄球场,就这样跑进了大学。
阿甘被破格录取,并成了橄榄球巨星,受到了肯尼迪总统的接见。
在大学毕业后,阿甘又应征入伍去了越南。
在那里,他有了两个朋友:热衷捕虾的布巴和令人敬畏的长官邓•泰勒上尉。
这时,珍妮已经堕落,过着放荡的生活。
甘一直爱着珍妮,但珍妮却不爱他。
在战争结束后,甘作为英雄受到了约翰逊总统的接见。
在一次和平集会上,甘又遇见了珍妮,两人匆匆相遇又匆匆分手。
在“说到就要做到”这一信条的指引下,甘最终闯出了一片属于自己的天空。
在他的生活中,他结识了许多美国的名人。
他告发了水门事件的窃听者,作为美国乒乓球队的一员到了中国,为中美建交立下了功劳。
猫王和约翰•列侬这两位音乐巨星也是通过与他的交往而创作了许多风靡一时的歌曲。
最后,甘通过捕虾成了一名企业家。
为了纪念死去的布巴,他成立了布巴•甘公司,并把公司的一半股份给了布巴的母亲,自己去做一名园丁。
甘经历了世界风云变幻的各个历史时期,但无论何时,无论何处,无论和谁在一起,他都依然如故,纯朴而善良。
在隐居生活中,他时常思念珍妮。
而这时的珍妮早已误入歧途,陷于绝望之中。
终于有一天,珍妮回来了。
她和甘共同生活了一段日子。
在一天夜晚,珍妮投入了阿甘的怀抱,之后又在黎明悄然离去。
醒来的甘木然坐在门前的长椅上,然后突然开始奔跑。
他跑步横越了美国,又一次成了名人。
在奔跑了许久之后,甘停了下来,开始回自己的故乡。
在途中,他收到了珍妮的信。
他又一次见到了珍妮,还有一个小男孩,那是他的儿子。
这时的珍妮已经得了一种不治之症。
甘和珍妮三人一同回到了家乡,一起度过了一段幸福的时光。
珍妮过世了,他们的儿子也已到了上学的年龄。
甘送儿子上了校车,坐在公共汽车站的长椅上,回忆起了他一生的遭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