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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时间:2018-10-10 00:25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行政诉讼模拟法庭心得体会  学期末,在三位老师细心指导及各位同学的努力排练下我们的模拟法庭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功。

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酒楼老板状告公安局非法查封的案子。

这是一个属于由民事合同引起的治安纠纷,并不像药家鑫等案子那样赫赫有名,因为本身老百姓告政府官员难度就相当大,能开庭审理的也是少之又少。

  当初我们选这个案子的理由之一就是证人多,角色多,能让我们组的每一个成员都参与到庭上审判过程中去。

敲定案子之后,我们一起观看了上届师兄师姐的模拟法庭的视频,从中国法庭节目上也搜集了几个典型的庭审程序进行观看并学习,之后我们开始定角色,准备相关人员的资料。

我们组一共十四个人,共分成了七组,我主要是负责写答辩状。

  开始真的是没有一点思路,就把大二时法律文书老师的课件翻出来重新看了一遍,脑子里才略微有点思路,就那么硬着头皮把将近两千字的答辩状给完成了,真是难以用语言形容那种喜悦。

在资料准备充分之后,我们开始了模拟法庭练习,固定的每天下午一点到五点B座教学楼地下室,近四个小时的练习让我们的进度在众多小组之中遥遥领先。

不断的练习,不断的改进,使模拟法庭显得越发正式及庄重。

就这样,最后在学校模拟法庭开始了我们正式的庭审。

  首先是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入庭,询问并确认到庭情况,然后宣布法庭纪律,接着是审判员、法官出庭,并由法官宣布开庭,紧接着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法定程序。

整个模拟法庭

模拟仲裁心得

模拟仲裁心得体会大学一年半期间,我们法律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

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根据学校的组织安排,在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进行了一次模拟法庭活动。

这一次模拟法庭让我收获良多,在这里我谈谈我参加本次模拟仲裁的心得体会。

我们小组由11人组成。

本次模拟仲裁我担任仲裁员。

在徐江萍老师的耐心指导下,我们知道要想做好模拟仲裁首先就要学会撰写各种法律,于是我们就开始在网上查阅大量案件事实和各种资料,撰写各自的法律文书。

模拟仲裁是我们学院第一次举办的实践课,是我院实践教学的一项很有意义的内容。

我是第一次参加这样的模拟仲裁活动,以前也从未进行过旁听,这次亲身体验一番,才领会到他的真正的益处。

在这次活动中,我作为仲裁员,在开庭的过程中,体会了整个开庭审理的经过,在辩论阶段对案件焦点进行了激烈的辩论。

虽然我们的程序还是有所欠缺,但是我认为我们的准备还是很完全的,在我们的能力范围内,我们都做了精心的准备。

通过这次实践教学,我了解了仲裁案件审理的基本过程,觉得关于仲裁案件方面的法律文书的格式和内容都记忆深刻。

把理论付诸实践才能真正地理解所学的知识,并且融会贯通。

这样的学习方法是很有效的。

模拟演练的时候,所有的同学都很认真,我感觉不是因为这个活动是个表演,真正吸引大家的地方是我们体会了一

2014法庭庭审观后感2000字

法庭庭审观后感 就像曾经说过那样完全只对法律本身的逻辑进行研究是毫无意义可言的一样,我们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除了认真研究理论知识,还应当注重对于法律的实践,通过观看此次法庭审判,让我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和肃穆与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和一个法律人肩负的责任。

为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遂观看了此次的民事诉讼法庭。

参加完法庭后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大体流程,对案件的印象更加深刻,从这次法庭中,我也切实的明白了法庭的审判程序,让书本上的间接印象转换成了直观印象,这对于我的专业学习提供了一个很好的锻炼机会;同时,从此次实践中我也认识到了证据的重要性。

故有以下感想:模拟法庭中的法庭审判程序分成了开庭、、和审判四个阶段。

本次法庭开庭时,书记员先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的到庭情况并请入席,随后宣读审判纪律。

接着全体起立,请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入庭,坐下后,带被告入庭,由审判长宣布开庭。

开庭前书记员也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案情,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和理解整个案件。

书记员宣读法庭程序后,法官和审判员相继入庭以及查明当事人及其他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等。

阶段,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控诉被告人的罪行,要求法院予以公平公正的刑罚。

对于公诉人起诉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有异议,表现出好的反对态度。

接下来由公诉人当庭举证,证据确实不真实并不具有关联性,被告人及辩护人都有异议。

公证人一一举证完毕之后,被告人并无新的证据要提交法庭,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二是举证和质证。

在这个法庭中,当事人双方 通过举证、质证,力求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更大的权利。

这个阶段是最能体现辩护双方的储备及观察力,作为一名律师要先会听,才知道怎么辩。

进入下一个阶段,即阶段。

首先也是由公诉人发表意见。

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意见,公诉人再进行答辩。

阶段,法庭辩论是当事人及其在合议庭的主持下,根据法庭调查阶段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阐明自己的观点和意见,相互进行言词辩驳的诉讼活动。

这是一个重要的阶段。

案件评议和宣告判决,这是的最后阶段,是合议庭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照法律和政策,分清是非,明确责任,做出判决并宣告判决结果,从而解决当事人之间民事争议的阶段。

此阶段,由被告人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及对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作简要的发言。

最后经审判员对事实进行认定,鉴于控辩双方相应意见,予以调解。

到此,这个案件就这样完结了。

程序法不同于实体法,因此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庭的侧重点也在于弄清整个程序,通过这次法庭,了解了民诉程序的实际操作,用法庭的形式把枯燥的程序法学习生动形象化,让我们在练习中学习,记忆。

其中在这次法庭审判里,使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官与律师。

众所周知由于司法活动的特殊性,法官在司法审判中应当忠实地体现国家在处理社会冲突中的特殊的角色职能,这种角色职能要求法官应在“第三方”的角色定位上,在纠纷双方当事人之间恪守中立,并始终在纠纷解决过程中保持中立,平等对待双方当事人。

因此,法官的职责在于居中裁判,使一切社会成员都有权利得到与他人相同的法律对待,真正做到同事同处、同过同裁、同罪同罚,以实现最终的司法公正。

作为一个法官,我认为衡量其是否完成了司法公正的使命的标准是看他是否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来处理各种案件,而法官要想完成司法公正的使命,就必须具有较高的素质,所以我要认真学习,加强自己的专业技能,,为以后的发展奠定基础。

通过观看此案的审理,我也深感的重要意义,它不但提高了司法的公信力,彰显司法的进步,同时体会到只有当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审判结果才能更加公正、公开、公平,才能收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今天的社会是法律统治的世界,是法治社会。

社会发展的规律已经昭示:一个国家在治理社会时,必须把法律奉为治国之法宝或自由的保障,崇法必须也必将会成为国家或公民的一种精神和信念;没有这样的信仰,依法治国就只能是纸上谈兵。

所谓崇法,就是要有一种捍卫正义和公平的精神,具备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当事人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信念,崇尚法律、相信法律、敬重法律。

故拥有崇尚法律的精神和信念是法官必须具备的素质之一。

其次,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优良的法律职业能力和专业适应能力也是必备的素质。

专业知识是从事法律工作的起码要求,是职业能力的基础,在具有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后,所需要做的便是把这知识融入实践中,法律实践经验是一个人理解案件事实真相、掌握案件事实的实质以及找到解决纠纷的合理方式的必要条件。

而对于律师来说,就需要更多的知识补充,专业要达到一定的高度,因此我要走的征程才刚刚开始。

另外,我觉得作为一个律师,辩才也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只有拥有好的辩才,才能把自己的想法、逻辑与思路传达给法官,让法官明白自己的想法,从而为己方证据更大的胜局。

另外,拥有好的辩才我认为还能增强自己的自信心,让自己在法庭上更加才思敏捷,有利于自己的发挥。

当然,律师还要培养自己的调取证据、分析证据和运用证据的能力,在法庭审判中,证据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律师要从各方面去调查取证,并通过法律分析和逻辑分析充分运用证据,尽量避免、减少不利证据的负面影响,强调有利证据的正面作用,来促使案件审理向有利于委托人的方向努力。

我一直的梦想是加入这个职业群体,但此时不得不说有些茫然和无所适从,这可能也是自己必须要经历和面对的,这是我职业的必修课。

因为你要记住:律师不仅要帮当事人打赢官司,而且还要赢的漂亮、精彩

即使这个高度离现在的自己还非常的遥远,但你应该时刻准备迎战这一光辉的顶点

这是一次情、理、法相结合的庭审,庭审中充分体现了公平和正义。

从这次观看法庭审理中,我也了解到了我与一个职业法律人之间的差距,这更激励了我努力学习的信念,我会朝着一个职业法律人的目标而努力。

争取在实践中来完善我的理论知识,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来保障社会的法律秩序能更加地公平公正,让人们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求法院旁听感想

模拟法庭课程总结 作为一名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不但要刻苦学习法律理论知识,还要刻苦锻炼法律实务工作能力,这两者缺一不可。

为此,学校开设了模拟法庭这门课程,它为我们提高这方面的能力提供了现实的途径。

林伟强老师精心挑选了六个真实的案例作为素材,其中刑事、民事与行政案例各两个;同学们分成三个小组,即法官组、公诉组(原告组)和辩护组(被告组),在庭审中同学轮流担任上述角色。

每当庭审结束,除了老师的当场点评外,更为难得的是林老师还邀请了深圳的现任法官到场作点评——肯定成绩,指出不足,确实使我受益匪浅,平时在书本上学到的法律知识,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进一步得到了巩固。

下面是我的一点心得: 一、 基础法律知识一定要扎实 林老师在案例的选择上可以说是煞费苦心。

其中一个案例是原告焦氏夫妇因相片数据损失诉被告新时代摄影中心。

原告方主张孩子的一岁周岁照片是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被告的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理应由被告赔偿5000元精神损失费。

被告辩称,原告与被告达成合同关系,因摄影器材故障导致相片数据损失,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

控辩双方代理人围绕应否承担侵权责任展开辩论,可谓唇枪舌剑,难分伯仲。

该“模拟法庭”既涉及《合同法》,又涉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内容,同时还涉及《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它要求我们必须学好基础法律知识,并且要把它们融会贯通,运用到具体案件当中去。

只有这样,才能做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

二、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证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上,长期以来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其实,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在“模拟法庭”中,我们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庭审前,让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证据交换,开庭前,由书记员向旁听人员及双方当事人宣布法庭纪律,在庭审过程中,按照原告、被告的顺序进行了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询问、发表最后意见等,本次“模拟法庭”中,同学们投入的表现,营造了庄严的法庭氛围,程序的公开、公平、公正,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也让我们更加了解了必要的庭审程序和规则。

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作为原告组成员,担任原告的代理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在其他组员的配合下,较圆满地完成了庭审任务。

在整个活动、学习的过程中,我更加了解了程序对于实体的重要性,真正学到了法院庭审时所必须的程序、步骤,这对于我今后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实践经验。

三、 证据是胜诉之王 在“行政案件二的模拟法庭”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在庭审中证据的重要性,在本次“模拟法庭”中所涉及的案例,是原告周红杰诉许昌县民政局的行政诉讼案件。

首先,原告应当举出:1、周红杰的身份证、户口簿;2、周红杰的结婚证;3、周红杰的离婚证;4、原告第三人周董的离婚协议书;5河南省精神病医院精神病司法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司法鉴定书(其结论为原告罹患精神分裂症,签订离婚协议时正处于发病期)。

被告答辩说原告与第三人周董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效,这就需要举出支持上述答辩的相关证据。

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谁的证据准备充分,谁就有可能掌握主动,最终获得法院的支持,取得胜诉。

那么,应如何准备证据呢

这就要求我们要了解和把握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即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与本案的关联性。

一定要紧紧地围绕着证据的三性进行举证、质证,只有这样,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四、 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搞得非常成功,不论是法庭的布置上,还是法官的服饰上,都十分到位。

因此要感谢学校为我们搭建了这样一个大舞台,为我们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实践机会,让大家受益匪浅。

在指导老师一丝不苟的指导下,在法官组、原告组、被告组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下,模拟法庭课程再现了我国现阶段真实的审判活动全过程,让准备从事法律工作的同学们,获得了一次难忘的实践经历。

总之,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提高了我们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加了我们学习的乐趣。

五、 理论必须联系实际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集中的法律实践场所和机会,让大家跳出格式化的法律条文和理论的框框,在实践中熟悉、掌握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并在具体的运用法律过程中,巩固已掌握的法律知识,促进了理论化、体系化的书本知识转化为具有可感性、实用性、可操作性的具体实践能力,让书本中的理论在实践活动中得到检验。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使大家不仅培养和巩固了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方式,同时还掌握了运用法律解决问题的方法,缩短了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工作的距离,使我们较深刻地体会到理论与实际的差异,对继续学习法律有很大的帮助。

六、 提高了综合素养 综合素养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团队活动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创造能力等。

我们要学会如何在庭前形成法律意见和开庭时进行法庭称述和辩论,这种能力不仅依赖于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而且依赖于对各种相关学科知识的了解和运用。

这次模拟法庭活动使我们深刻认识到法律人不仅要有较高的理论功底,更要有广泛的知识,要有综合素养。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通过模拟法庭这门课程,拉近了法律理论与实务之间的距离。

使我的视野得到了开阔,能力得到了锻炼。

同时也使我认识到自己距离一名合格的法律人还有相当长的一段路要走,但既然选择了前方,就要风雨无阻地昼夜兼程…

大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有关经济纠纷的大学生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经济纠纷)主持人: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商学院模拟法庭。

原本是你出力我付钱的的和谐的雇佣关系,却因为一次不小心的意外工伤,使原告工人张喜寿失去了宝贵的左臂,而张喜寿也就一张诉纸将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原告能否获得被告的赔偿,赔偿的数额又是几何

现在欢迎10级工商一班的同学做精彩的表演。

谢谢

一、法庭准备阶段书记员:请原告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入庭就坐原被告是否到庭

原被告:到庭书记员: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被告诉讼代理人:到庭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2、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像,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3、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4、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5、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6、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庭案件的审判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想法庭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三)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审判员依次进入)(四)(走到审判长面前)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现在可以开庭(回到座位)审判长:谢谢书记员,全体座下。

审判长: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由原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原告:我叫张喜寿,男,1984年11月10日出生,汉族,现住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审判长:由原告委托代理人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原告委托代理人: 我叫周忠平,湖北乾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全权代理审判长:由被告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年龄、民族、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新洲区阳逻街工业园,法人代表人:王瑛,该公司董事长审判长:由被告委托代理人分别向法庭报告你们的姓名,说明你们的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彭红忠,湖北平远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特别代理审:原告,你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没有审:被告,你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没有审判长:经过审查,上述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及委托权限与庭审前办理的手续一致,当事人之间未提出异议,出庭资格有效,准许参加诉讼,现在开庭。

(敲法槌)审判长:依照第40条第1款、第120条的规定,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今天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张喜寿与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

下面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本案由()担任审判长,(),()担任审判员共同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

审判长:下面告知权利和义务根据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以下诉讼权利和义务:1、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2、由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3、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4、双方当事人必须依法刑事诉讼权利,遵守诉讼规则,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擅自发言;5、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6、双方当事人有义务自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并按规定缴纳诉讼费用。

原、被告是否清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原告:清楚被告:清楚审判长:依照第45、46条的规定,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提出回避申请应当在开庭前提出;在开庭过程中得知需要回避事项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并且向法庭说明正当理由。

审判长:原告,对于本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是否提出回避请求

原告: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审:庭审分四个阶段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法庭宣判。

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应该说明理由。

首先由原告陈述事实、诉讼请求及理由。

原告:诉讼请求: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2.2万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3.5928万元、一次性伤残津贴21.12万元、一次性辅助器具费42.24万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880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950元、劳动能力检查费228.22元、交通费500元,合计人民币487056.22元,同时终止劳务关系;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09年2月16日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雇请原告张喜寿到其单位上班,从事清花车间档车工种,约定月工资为1100元,未办理工伤保险。

2009年3月3日13:00时左右,原告在被告清花车间上班过程中,左手上臂不幸被机器绞断,原告立即被送往武汉市普爱医院治疗,住院21天,于2009年3月24日出院,诊断为:1、左上肢损毁,失血性休克;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医院建议继续对症治疗,佩戴义肢,加强营养,注意休息,定期复查。

2009年5月14日新洲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新老社工(2009)第010号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认定为工伤。

武汉市于2009年7月9日作出武劳鉴结字(2009)0780号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审定张喜寿的致残程度为三级,武汉市于2009年7月10日作出《关于对张喜寿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认定张喜寿可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

2009年6月1日武汉艾格美康复器材有限公司作出鄂假肢评估(2009)第15号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备评估意见书,处置意见为:1、可以装配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假肢;2、假肢使用期限为3年;3、假肢维修费为假肢价格的20%;4、初次装配时间需30日,再次装配时间需20日。

从出院至今,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不闻不问,连最基本的生活费都不发给。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您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予以公证的裁决

此致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张喜寿2010年1月7日审判长:原告对诉讼内容有无补充

原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发表你们的答辩意见。

被告:答辩人因原告张喜寿诉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1、被答辩人在本公司工作过程中并未与本企业签订协议办理工伤保险。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本企业并没有义务为没有自愿办理工伤保险的职工提供工伤保险赔偿。

2、被答辩人此次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其本人在工作过程中经验不足、又没有及时询问相关工友注意事项而违反操作导致事故发生,被答辩人在导致事故中存在更多过错,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3、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所求偿的487056.22元不应该由答辩人承担。

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发生事故后已支付了其住院医疗费,并每月800元支付被答辩人三个月的工资薪金。

在被答辩人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答辩人已经尽到了作为企业该尽的责任,而本身在事故中答辩人是主要事故导致方,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4、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应该保留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且答辩人只需支付被答辩人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武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被答辩人的工伤致残等级为三级,按照第34条规定:“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照第33条的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因此答辩人不需要一次性赔偿被答辩人所要求的赔偿金额。

综上所诉,请求贵院依法驳回原告的无理诉讼请求。

审判长:被告对答辩意见有无补充

被告:没有。

审判长:下面就案件事实进行证据审查,由于在庭审前本案的立案流程机构已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并且传达了证据清单,因此在质证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该按照庭前所提交的证据清单的载明序号说明证据的名称以及证据所要证明的对象,其他诉讼参与人在发表质证意见时,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证据效力以及证明效力大小发表。

首先由本案的原告出示证据。

原告诉讼代理人:我方有三组证据要向法庭提交。

其中,第一组证据包括证据1、证据2、证据3,用以证明原告与被告存在劳动关系及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工资薪酬的规定;第二组证据包括证据4、证据5、证据6、证据7、证据8,用以证明原告的此次事故属于工伤且伤残等级为三级,被告应当按照的有关规定对原告进行经济赔偿;第三组证据包括证据9,证明原告经济损失的具体内容。

下面我方将对各组证据进行具体说明。

证据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劳动合同一份,是2009年2月1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上写明:乙方(即张喜寿)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清花车间档车工工作。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2,证人王蓉证言。

证人王蓉清楚的说明“他们见面时甘厂长打电话跟我说要我告诉张喜寿每月工资将近1100元。

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号)张喜寿就开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种是清花车间档车工。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有异议。

对于证据2中的证人证言的采信度存在质疑,请求法官传唤证人王蓉到庭接受双方质证。

审判长:对原告出示的证据,被告无异议的本院予以确认,有异议的待后予以确认。

原告申请王蓉出庭作证,请证人王蓉到庭。

证人王蓉,你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住址

证人王蓉:王蓉,女,1968年10月18日出生,三兴棉纺厂有限公司职工,家住阳逻吴家田。

审判长:证人王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必须对你所知道的事实情况如实提供证言和回答问题,不得作伪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你听清楚了吗

证人王蓉:听清楚了。

审判长:现在请原告代理人进行发问。

原告代理人:你们厂的名称是什么

证人王蓉:三兴棉纺有限公司。

原告代理人:你和原告是什么关系

证人王蓉:同事关系原告诉讼代理人:张喜寿是怎样到你们公司上班的

证人王蓉:今年春节前,我公司全面负责的甘红球厂长对我说要我介绍熟练的档车工到公司上班,说公司缺人。

2009年2月15日我把张喜寿带到公司里与甘厂长见面,因为张喜寿原来做了四年的档车工。

见面后,甘厂长召集档车工开会,张喜寿也参加了会议。

他们见面前甘厂长打电话跟我说要我告诉张喜寿每月工资将近1100元。

第二天(即2009年2月16号)张喜寿就开始到公司里上班,工种是清花车间档车工。

受伤时张喜寿在公司里上了十几天班。

原告代理人:好的,法官,我已询问完。

审判长:现在请被告诉讼代理人进行发问被告诉讼代理人:我想问一下,你和原告除了工作外,平时关系怎样

证人王蓉:平时就是同事关系,但私下关系也还可以被告诉讼代理人:就你了解原告是一个怎样的人

证人王蓉:平时不怎么说话,但工作很老实被告诉讼代理人:那你们俩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呢

证人王蓉:主要是清花车间档车工种被告诉讼代理人:好,我已询问完审判长:原被告双方还有什么需要向证人发问的吗

原被告:没有审判长:证人可以退庭。

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3张喜寿病例,上面显示:“出院诊断:1、左上肢碾压伤:①左上肢毁损伤②失血性休克 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4上写明:“根据调查并依据国务院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认定张喜寿于2009年3月3日在工作中因机械事故所受到的伤害属工作原因所致,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现认定为因工受伤。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方: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5《武汉工伤(职业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书上写明:“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经我委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6《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配评估意见书》,对原告的诊断结果表明原告可以配置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五指抓握)假肢。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7《关于对张喜寿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根据和《武汉市企业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办法》,张喜寿的伤残程度为三级,可以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原告继续举证。

原告诉讼代理人:证据8 劳动能力鉴定费、假肢鉴定费、劳动能力检查费、交通费发票。

共计金额1050元。

审判长:请法警将原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被告对原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被代:有异议。

交通费中到做检查的费用不属于工伤伤残中包含的费用。

审判长:原告还有没有其他的证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有无证据要向法院提供

被告诉讼代理人:有。

中第34条明确规定:工伤人员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原告对被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请被告继续举证。

被告诉讼代理人:证据2原告的工资单显示其每月工资应为800元每月。

审判长:请法警将被告出示的证据提交法庭。

原告对被告方所出示的证据有无异议

原代: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告还有没有其他证据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出示由本庭依职调查的证据。

经原告张喜寿申请,2009年7月9日,经本庭委托,武汉市对原告工伤伤残程度进行鉴定,现在宣读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人姓名:张喜寿,性别:男,年龄:25,身份证号码:420117198411107572 家庭住址:武汉市新洲区阳逻街吴家田146号 用人单位名称:武汉市三兴纺织有限公司 单位地点:新洲区阳逻工业园 根据你(单位)于2009年6月25日向我委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经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对你的伤残情况进行鉴定后提出的诊断意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经我委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如对本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本结论通知书后15天内向本省劳动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申请。

武汉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09年7月9日。

请法警将证据交给原告和被告。

审判长:原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对此证据有无异议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经过法庭质证,本庭对以下证据予以认定:原告出示的三组证据,被告出示的证据1、2。

原被告在事实方面有无补充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

审判长:经过法庭调查,本庭对以下事实给予认定:2009年2月16日武汉市三兴纺织有限公司聘用张喜寿到其单位上班,从事清花车间档车工作,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100元,未办理工作保险。

2009年3月3日13:00时左右,张喜寿在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清花车间上班过程中,左臂不幸被机器绞断,张喜寿立即被送往武汉市普爱医院治疗,住院21天,于2009年3月24日出院,出院诊断为:1、左上肢损毁,失血性休克;2、左颈部软组织挫伤。

医院建议继续对症治疗,佩戴义肢。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的国家标准审定,被鉴定人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等级程度为叁级。

《伤残人员辅助器具装配评估意见书》,对张喜寿的诊断结果表明张喜寿可以配置国家普及适用型三自由度上臂感应手(五指抓握)假肢。

在张喜寿被送往医院后,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支付了其医疗费,并以每月800元的标准支付了张喜寿三个月的工资。

法庭调查阶段结束,下面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根据双方向法庭提交的起诉状、答辩状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基于对事实的认定,本庭认为本案的争论焦点为:1、是否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2、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原告所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金额及赔偿的具体内容。

原被告对本庭归纳的争议焦点有无异议

原告诉讼代理人:没有被告诉讼代理人:没有3、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的规定,现在进行法庭辩论。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应围绕本案争议焦点,结合法庭调查的具体情况以及适用法律方面进行综合性发言。

辩论中应当实事求是,在法律范围内尊重客观事实,以理服人,不应涉及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和进行人身攻击,不得重复发表意见,包括不再重复事实、不再重复证据以及质证意见。

4、审判长:下面由原告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第一个争议焦点“是否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发表辩论意见。

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我方发表以下三点辩论意见:第一,张喜寿是被告武汉三兴纺织有限公司的正式职工,这在上述的证据1和证据2已经阐述,这里不再重复。

公司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公司应该承担其生活保障基本需求。

第二,《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如果有的企业不参加工伤保险的社会统筹,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费用也都要由企业遵照中的有关规定支付。

”根据以上分析,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必须参加工伤保险,遵照给予职工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根据《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由于道路、航运、航空、铁路等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或者职工被派遣出境工作时所发生的工伤,或职工工伤涉及其他民事伤害赔偿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索取伤害赔偿。

获得的伤害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由经办机构或所在单位补足差额部分。

因此,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应该保留原告与被告的劳动关系、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我方针对原告方提出的辩论意见发表以下观点:第一,张喜寿已经认定为三级伤残,不能同正常职工一样在公司车间工作。

如果继续保持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继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会导致公司的利益受损。

第二,我方坚持根据《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第34条规定,让张喜寿退出工作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5、审判长:下面由原被告双方及其诉讼代理人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被告是否应该赔偿原告所要求赔偿的经济损失金额及赔偿的具体内容”发表辩论意见。

首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原告:我方主要有以下辩论意见:第一:根据证据2、证据3、证据5,已经可以证明原告遭受了严重的身体损伤,已经鉴定为三级伤残。

其是在为被告武汉三兴纺织公司工作时受伤,理应由公司承担所有治疗费用,包括配制义肢的费用。

第二:根据原告村委会的调查笔录,原告的父亲中风在床,母亲和两个姐姐都是弱智,属于无劳动能力者,出事前原告的工资是家里的唯一来源,家里十分贫困。

原告因公致残,丧失正常劳动能力,公司应该提供应有的经济保障。

审判长:现在由被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

被告:我方坚持原告费用中到武汉市第一医院做检查的费用不属于工伤伤残中包含的费用。

审判长:被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重复的不用再说。

被告:没有。

审判长:原告有无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没有。

审判长:围绕争议焦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双方无新的辩论,法庭辩论阶段结束。

现在由双方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在最后陈述阶段双方当事人可以简单明确的表明对于本案的处理意见和各自是否坚持诉讼主张的意愿。

首先,请原告方作最后陈述。

原告:自从我2009年2月16日在公司车间上班出事后,家里为了给我治病已经负债累累。

虽然公司垫付了医疗费,但是配制义肢的费用对于我来说实在是太高昂。

公司在我出院后的冷漠态度,对我也造成了很大的精神伤害。

我的父亲今年60岁,中风瘫痪在床。

母亲和两个姐姐都是弱智,我家现居住在吴家田146号一栋三件两层的楼房里,地势低矮,房屋潮湿,年久失修。

为了我今后成家和一家人的生活保障。

我要求用算断的工伤保险金敬爱那个房屋改建成一栋四间七层的楼房。

房屋租金的收入应该基本可以保障全家生活来源。

所以这笔钱关系到我一家人的生存和我的将来生活。

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希望法庭支持我的诉讼请求,做出合理判决。

被告:我认为原告要求我公司赔偿的487056.22元实属不和情理,如此巨大的索要对于我们这个小公司来说是不小的数字

原告在工作中出现事故,我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

如果继续提供其要求数额的保障金,企业利益将受到损害。

而且原告工作中出现事故,也由一部分责任是由于其操作失误导致的,怎么能让公司全部承担后果呢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8条之规定,判决前能够调解的可以进行调解。

原告,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不同意审判长: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本庭不再组织调解,合议庭需要对本案休庭十五分钟进行评议。

审判长:下面宣布休庭,由合议庭进行评议,评议后继续开庭(敲击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合议庭退庭。

(合议庭下) (十五分钟后) 书记员:休庭时间到,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坐定后):坐下。

审判长:(敲击法槌后宣布)现在继续开庭。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原告张喜寿在武汉三兴纺织公司上班期间出现事故,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原告应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致残被鉴定为壹至肆级的,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原告是叁级伤残,因此,被告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新算断工伤保险待遇的请求,本庭不予支持。

原告因左上肢毁损,为了生活需要,经武汉市几湖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因此,本庭支持原告配置国产普及型假肢,因被告未为原告办理工伤保险,因此上述各项费用均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第三十三条、《湖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257号)第三十二条等规定,现在进行宣判:书记员:(全体起立)一、被告支付原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6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0元、劳动能力鉴定费950元、劳动能力检查费228.22元、交通费550元。

二、原告退出工作岗位,被告从2009年6月起按月支付原告640元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在扣除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被告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2009年3月起为原告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双方缴纳各自应缴费用。

四、被告派人与原告一起到湖北省假肢矫形技术中心为原告配制国产普及型假肢,一切费用均由被告支付。

如果需要更换假肢,相关费用仍由被告支付。

五、驳回原告其他诉讼申请。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xx,审判员:XXX 2010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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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程序是相对于程序而言的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理简单的民事案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讼程序。

简易程序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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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宣考试公务员复习题(三套合并)一、单选题1、(单选题)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A.宪法 B.法规 C.党章 D.章程正确答案:A2、(单选题)《宪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 )的原则。

A.能动性、创造性 B.主动性、积极性 C.主动性、能动性 D.积极性、创造性正确答案:B3、(单选题)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负责。

A.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B.上级行政机关C.同级人民政府D.同级党委正确答案:A4、(单选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

A.工人阶级领导 B.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C.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D.少数服从多数正确答B5、(单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国务院实行( )负责制。

A.总理B.国务院全体会议C.国务院常务会议 D.集体正确答案:A6、(单选题)下列国家机关中,属于民族自治机关的是( )。

A.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B.自治区人民政府C.自治州人民法院D.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正确:B7、(单选题)在我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 )。

A.监察机关B.法律监督机关 C.法律检察机关 D.纪律检察机关正确答案:B8、(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 )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B.生产资料公有制 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答案:D9、(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 )是我国的根本制度。

A.人民民主专政B.生产资料公有制C.社会主义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确答案:C 10、(单选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 )的原则。

A.单一制B.议行合一C.民主集中制D.三权分立正确答案:C11、(单选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 )。

A.街道办事处任命 B.居民选举 C.聘任 D.群众推荐上级任命正确答案:B12、(单选题)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 )规定。

A.部门规章B.法律C.行政法规D.民政部门正确答案:B13、(单选题)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 ),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A.自然环境 B.生态环境 C.生态平衡 D.生存环境正确答案:B14、(单选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

A.国家机关 B.政权机关 C.自治组织D.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正确答案:D15、(单选题)区分成文宪法和不成文宪法的依据是( )。

A.是否有书面文字 B.是否具有统一的法典形式 C.是否具有最高效力 D.是否具有严格的修改程序正确答案:B16、(单选题)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 )。

A.民主与专政的统一B.中国共产党的领导C.存在着一个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D.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正确答案:A17、(单选题)权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在于( )。

A.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B.权利是与生俱来的,义务则是由法律规定的C.权利对于一切人都是平等的,义务则因人而异 D.权利应当享有,义务可以放弃正确答案:A18、(单选题)具有中国公民资格的法定条件是( )。

A.出生在中国B.具有中国国籍C.年满l8周岁D.没有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正确答案:B 19、(单选题)公民的概念和人民的概念相比,( )。

A.公民的范围要比人民的范围广B.人民的范围要比公民的范围广C.公民的范围等同人民的范围D.公民的范围与人民的范围完全不同正确答案:A20、(单选题)我国有权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确答案:A21、(单选题)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 )的分配制度。

A.按劳分配B.按需分配C.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D.按资分配正确答案:C 22、(单选题)关于我国宪法的修改,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 ) A.《宪法》没有专章规定修改程序 B.《宪法》规定的修宪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立法法》规定,宪法修正案由国家主席令公布D.《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宪法修改以投票方式表决正确答案:C23、(单选题)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 )。

A.实现共同富裕B.解放和发展生产力C.实现共产主义D.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正确答案:C 24、(单选题)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 )。

A.坚持以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B.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C.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D.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正确答案:B25、(单选题)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党的建设必须坚决实现的一项基本要求,它要求( )。

A.解放思想,实事求是B.全党要用邓小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 C.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D.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发展真理正确答案:B26、(单选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 )。

A.党风廉政 B.民主集中制 C.密切联系群众D.保障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正确:C 27、(单选题)党的各级组织要按规定实行( ),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A.党务公开B.党内民主C.民主集中制D.民主执政正确答案:A28、(单选题)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关于党的( ),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A.重大事项B.人事任免决定 C.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 D.党规党纪制定正确答案:C29、(单选题)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由( )组织实施。

A.干部教育部门B.党委宣传部门C.组织(人事)部门D.纪检监察部门正确答案:C30、(单选题)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加强( )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A.党员的纪律观念B.党的执政地位 C.日常管理 D.党的作风建设正确答案:D31、(单选题)党员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缓刑的,应当给予( )处分。

A.撤销党内职务B.留党察看 C.开除党籍正确答案:C32、(单选题)领导干部违纪往往是从( )开始的。

A.吃喝玩乐 B.花天酒地 C.奢侈浪费D.破坏规矩正确答案:D33、(单选题)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关键是( )。

A.解决建设B.科学发展C.依法执政 D.以人为本正确答案:C34、(单选题)地方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范围有( )。

A.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B.吊销许可证C.所有的行政处罚种类 D.暂扣营业执照正确答案:A35、(单选题)下列行政处罚中可以申请进行听证程序的是( )。

A.吊销企业许可证B.警告C.行政拘留D.劳动教养正确答案:A36、(单选题)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 )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的金额。

A.罚金B.没收财产 C.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无论法院判处何种刑罚,都不能抵扣行政机关的惩罚处罚正确答案:A37、(单选题)《行政强制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 )。

A.行政处罚 B.行政复议 C.行政诉讼 D.行政强制执行正确答案:D38、(单选题)行政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据以执行的行政决定被撤销的,( )。

A.继续执行B.终结执行C.中止执行 D.代履行正确答案:B39、(单选题)甲系消防队员,一日去某百货大楼执行救火任务,赶到现场时,甲看见火势很凶猛,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当队长让其与其他队员扑救时,甲谎称腹痛离开了现场。

甲的行为应属于( )。

A.紧急避险B.正当防卫 C.犯罪行为D.不构成犯罪正确答案:C40、(单选题)行政复议期间,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

A.原则上不停止执行B.应当停止执行C.相对方不应执行 D.可以停止执行,也可以不停止执行正确答案:A41、(单选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以下哪些人员不属于公务员

( ) A.九三学社机关的工作人员 B.基层检察院行政管理人员 C.在企业工作的全国人大代表 D.政协办公厅工作人员正确答案:C42、(单选题)《公务员法》中规定的领导成员的辞职制度中,有一种辞职方式实际上是领导成员对本人失职失误的一种主动追究,请问是哪种辞职方式

(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D.责令辞职正确答案:C43、(单选题)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正确答案:B  :44、(单选题)关于罪刑法定原则及其内容,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罪刑法定原则禁止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B.罪刑法定原则禁止司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但不禁止立法机关进行类推解释C.罪刑法定原则禁止适用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但不禁止适用有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 D.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刑法规范的明确性,但不排斥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正确答案:C :45、(单选题)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 )提出。

A.调查取证结束前B.法庭辩论终结前C.仲裁庭首次开庭前 D.答辩结束前正确答案:C 46、(单选题)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救灾款归个人使用的,( )。

A.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处罚B.以挪用特定款物罪加重处罚C.以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D.以挪用公款罪处罚正确答案:C47、(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垄断法的特征叙述不准确的是( )。

A.反垄断法是调整竞争关系的经济法 B.反垄断法是抑制垄断,促进竞争的竞争政策法C.反垄断法是以反垄断和反限制竞争为内容的狭义竞争政策法D.反垄断法是支持国家资本主义的竞争政策法正确答案:D48、(单选题)刑事案件中的鉴定意见属于( )。

A.言词证据B.实物证据C.书证 D.物证正确答案:A49、(单选题)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是( )。

A.人民法院B.人民检察院C.公安机关D.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正确答案:C 49.1、(单选题)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负责经营者集中行为反垄断审查工作的机构是( )。

A.国家工商局 B.国家发改委C.商务部 D.反垄断审查委员会正确答案:C  :50、(单选题)消费者或者其他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人,( )。

A.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B.只能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C.只能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D.可以向仓储者或运输者赔偿正确答案:A51、(单选题)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在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必须符合( )要求。

A.部颁标准 B.同等情况下其他类似行业的标准C.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D.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正确答案:C  :52、(单选题)房屋拆迁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首先应该( )。

A.编制拆迁计划和方案B.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C.发布拆迁公告 D.申领规划用地许可证 D 53、(单选题)民法中的自愿原则,也是( )原则。

A.意思自治B.自动自觉C.自由独立D.自我确定正确答案:A54、(单选题)公民被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是( )。

A.婚姻关系消灭 B.民事权利能力终止 C.为其财产设立代管人 D.其财产转变为遗产正确:C55、(单选题)下列行为构成对知识产权的侵犯的是( )。

A.刘某明知是盗版书籍而购买并阅读B.李某明知是盗版软件而购买并安装使用C.五湖公司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 D.四海公司明知是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商品而购买并经营性使用正确答案:B56、(单选题)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

A.行政拘留B.财产的查封C.行政机关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D.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正确答案:C 57、(单选题)公务员的权利不包括下列哪一种

( ) A.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有的工作条件 B.参加培训C.自行决定如何处理行政事务 D.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正确答案:C58、(单选题)公务员工资中, ( )是工资结构的主体。

A.基本工资B.津贴C.补贴 D.奖金正确答案:A59、(单选题)公务员法规定的奖励不包括( )。

A.记四等功B.记三等功C.记二等功 D.记一等功正确答案:A60、(单选题)非领导职务应当在哪个级别以下设置

( )A.厅局级B.县处级 C.乡科级D.科员正确答案:A61、(单选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关于挂职锻炼的形式,表述最准确的是( )。

A.上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下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B.在不同地区机关进行交流的方式C.下级机关的公务员到上级机关进行锻炼的交流方式 D.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挂职锻炼正确答案:D62、(单选题)对公务员的考核中,重点考核的是公务员的( )。

A.工作能力B.工作实绩C.思想政治 D.工作作风正确答案:B63、(单选题)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我国公务员职位类别不包括( )。

A.综合管理类 B.专业技术类 C.行政执法类D.资金管理类正确答案:D64、(单选题)下面有关公务员兼职的规定理解不正确的是( )。

A.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在机关内兼职没有作出限制 B.公务员不得在企业兼职C.公务员不得在事业单位中兼职D.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可以在机关外兼职正确答案:D65、(单选题)公务员法要求按照( )方面全面考核公务员。

A.德、效、勤、绩、廉 B.德、能、康、绩、廉C.智、能、勤、绩、廉 D.德、能、勤、绩、廉正确答案:D66、(单选题)下列选项关于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表述有误的是( )。

A.普及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B.增强国家机关科学立法的能力C.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依法办事、诚信守法 D.引导公民学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正确答案:B67、(单选题)《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 )的公民。

A.满十八岁B.有行为能力C.有中国国籍D.有接受教育能力正确答案:D68、(单选题)《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集地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应当使用当地通用的( )语言文字。

A.多数B.几种C.一种或者几种D.普遍正确答案:C69、(单选题)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需报( )。

A.同级人民代表大会B.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县级人民代表大会 D.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正确答案:B70、(单选题)青海省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 )列入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

A.《未成年人保护法》B.金融法律常识 C.基本法律知识 D.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正确答案:C 71、(单选题)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下列选项表述错误的是( )。

A.学校应当通过课程教学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B.学校应当通过专题讲座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C.学校应当通过课外活动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D.学校应当通过网络直播对学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正确答案:D72、(单选题)青海省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对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落实情况实行( )和总体评估考核。

A.部分性 B.目的性C.单一性D.阶段性正确答案:D 73、(单选题)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推行领导干部( )考试制度。

A.专业法律知识 B.任前法律知识C.任中法律知识D.任后法律知识正确答案:B74、(单选题)下列不属于青海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履行的职责是( )。

A.制定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 B.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C.编印、翻译法制宣传教育教材 D.办理法制宣传教育的其他事项正确答案:A75、(单选题)根据《青海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的( )。

A.共同目标B.共同权力 C.共同愿景D.共同责任正确答案:D76、(单选题)青海省扶贫开发应当坚持( )扶贫方针。

A.开发式 B.开放式 C.补贴式 D.普遍式正确答案:A 77、(单选题)下列不属于《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条例》制定宗旨的一项是( )。

A.推进和规范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活动B.加快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C.缩小发展差距 D.实现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正确答案:D78、(单选题)青海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拟定( )国家扶贫标准的本省扶贫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

A.低于B.高于 C.不低于 D.不高于正确答案:C79、(单选题)青海省农村牧区扶贫标准根据( )适时进行调整。

A.群众意愿B.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C.领导决策D.财政资金状况正确答案:B80、(单选题)青海省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 )机制,综合施策,分类指导, 确保扶贫到村、效益到户。

A.覆盖扶贫 B.精准扶贫C.优先扶贫 D.有限扶贫正确答案:B 81、(单选题)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名称,除特殊情况外,按照( )的顺序组成。

A.民族名称、地方名称、行政地位 B.地方名称、民族名称、行政地位C.行政地位、地方名称、民族名称 D.民族名称、行政地位、地方名称正确答案:B82、(单选题)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对( )负责并报告工作。

A.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 B.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C.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常务委员会D.国务院正确答案:A83、(单选题)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后生效。

A.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B.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C.报国务院批准D.一经通过正确答案:A84、(单选题)宗教团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编印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出版( )的宗教出版物,按照国家出版管理的规定办理。

A.内部发行B.公开发行C.限期发行D.限量发行正确答案:B85、(单选题)《环境保护法》中的环境概念指的是哪些方面

( ) A.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B.自然环境与人工环境 C.工业环境与农业环境 D.国内环境与国际环境正确答案:A86、(单选题)《环境保护法》规定,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由( )下达,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分解落实。

A.本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C.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D.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正确答案:B87、(单选题)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该如何处罚

( )A.撤职B.开除处分C.责令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D.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正确答案:D88、(单选题)关于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国家排放标准严格于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B.有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不得再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C.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执行D.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优先执行正确答案:D 89、(单选题)《环境保护法》中直接体现预防为主原则的环境法基本制度是( )。

A.排污收费制度 B.限期治理制度 C.“三同时”制度D.环境事故报告制度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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