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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干部全面从严治党心得体会

时间:2016-10-09 07:16

如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讨论发言稿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重点在“五个推动”上发力、用劲。

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

把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以县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支部为基础,推动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的工作格局。

分门别类建立各层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问责常态化。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推动党规党纪在基层执行。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层分类对农村、城市、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开展集中培训,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

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

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基层“四风”的新形式、新变种,防止反弹回潮。

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健全和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级纪委交叉办案制度,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蝇贪成群”的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监管基层党员,推动严管严治的要求在基层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

根据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不同类型和特点,明确监督管理重点。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基层干部考核、审计、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诫勉问责等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形成严管严治的新态势。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维护基层党员队伍纯洁。

建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在基层加强。

按照“凡有三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就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凡有党的基层组织就应设纪委或纪检委员”的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设置。

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

制定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明确职权、任务、履职方式、工作载体,组织开展好党规党纪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交心谈心等。

建立健全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如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六次全会上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层延伸”,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国理政宏观大势的深刻洞察、对管党治党规律的科学把握。

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积极践行“两学一做”,不断取得管党治党新成效。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打基础、管长远的战略性决策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具有基础性、战略性的地位和作用。

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实现管全党、治全党。

我们党有430多万个党组织、8700多万名党员,绝大部分在基层。

只有把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既管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管住基层党员这个“重要多数”,才能做到上下一起施治,全党一体从严。

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当前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主流是好的,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基层党员干部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易发多发、量大面广。

相对于远在天边的“老虎”,群众对近在眼前、嗡嗡乱叫的“苍蝇”感受更为真切。

这些“苍蝇式”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透支的是党的信用,侵蚀的是党的执政根基。

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基层正风反腐力度,重建山清水秀的基层政治生态,才能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才能为实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保证。

当前,一些基层党组织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党的领导弱化、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领导核心作用不强,影响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实施。

只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把党的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把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着力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必须紧紧围绕“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这一目标,重点在“五个推动”上发力、用劲。

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推动主体责任在基层生根。

把强化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放在首位,以县委为龙头、乡镇党委为关键、村支部为基础,推动县乡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三级联动”,构建以县领乡、以乡带村的工作格局。

分门别类建立各层级党组织从严治党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统筹推进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

把问责作为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严肃问责,推动问责常态化。

深入开展纪律教育,推动党规党纪在基层执行。

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分层分类对农村、城市、高校、企业、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学习党章、准则、条例和系列讲话开展集中培训,推动纪律教育向“神经末梢”延伸,实现全覆盖。

坚持把纪律教育作为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融入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之中,实现纪律教育的经常化和常态化。

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推动正风反腐在基层深化。

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基层“四风”的新形式、新变种,防止反弹回潮。

全面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健全和完善乡镇办案协作区和县级纪委交叉办案制度,探索运用大数据手段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基层腐败问题的力度,着力解决“蝇贪成群”的问题。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执法和办事服务、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扶贫资金项目政策落实、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程项目招投标等领域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取信于民。

从严监管基层党员,推动严管严治的要求在基层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关键是从严监督管理好基层党员干部。

根据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校等不同类型和特点,明确监督管理重点。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对基层干部考核、审计、信访处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教育提醒、谈话函询、诫勉问责等机制,对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形成严管严治的新态势。

严肃党内组织生活,落实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力度,维护基层党员队伍纯洁。

建强基层纪检干部队伍,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在基层加强。

按照“凡有三人以上正式党员的就应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凡有党的基层组织就应设纪委或纪检委员”的原则,规范基层纪检委员设置。

推行农村支部纪检委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人“一肩挑”,企业纪检委员与监事会人员交叉任职。

制定基层纪检委员履职规范,明确职权、任务、履职方式、工作载体,组织开展好党规党纪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教育、交心谈心等。

建立健全各级纪委(纪检组)对基层纪检委员的日常指导、管理、联系和服务制度,健全基层纪检委员发挥作用的考核评价、激励保障机制。

以求真务实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中央已经发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动员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务实的工作作风、有效的工作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基层落地生根。

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要扛起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靠前指挥、亲自推动,相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共同发力,基层党组织要狠抓落实、具体实施。

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严格执纪,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党的每一个组织、每一名党员。

要坚持问题导向、发扬务实精神,从最突出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坚持不懈,攻坚克难,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延伸到基层、落实到基层。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存在哪些方面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

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

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服务中心的重要作用。

要树立发展为第一要务的观念,要明确党建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发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谋作为,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

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业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

要坚持党建工作“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

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负起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其他党组组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

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

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

(三)深化认识,构建基层党建工作新格局。

一是要克服和纠正重经济,轻党建的错误思想,摆正党务与经济行政业务的关系。

要把党建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担负起管党的政治责任,要按照“聚精会神抓党建”的要求,用足够的时间、足够的精力抓党建工作,要把党建工作同行政、业务、经济工作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二是要强化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制。

实行分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努力构建党组织的领导带头抓党建,行政领导重视支持抓党建,党务工作者自觉主动抓党建,从上到下层层抓党建的新局面;三是要切实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

要配齐党务干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放到这个岗位上来,要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干部的行家;四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

党的支部是党的基层管理组织,地位和作用十分重要,最主要的就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使支部活动经常开展起来,通过支部活动把每个党员的教育、管理、 监督工作抓起来,把党员的力量凝聚起来,只有这样党要管党的责任才能落到实处,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发挥。

(四)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

一是抓制度完善。

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切实提高“三会一课”特别是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

要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

同时,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要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各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

三是抓党员的能力建设。

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通过每一级党的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能力来体现,作为基层党组织的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以此来推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实,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意识不强的整改措施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

随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切实部署,中央在深入推进扶贫工作、依法惩治扶贫工作中的腐败现象、强化扶贫开发中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在消除绝对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可以说,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提出,使得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工作有了一种全新的风气。

全面从严治党”是扶贫工作的“定海神针”十八大以来,执纪机构对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方面,采取了针对性的举措。

党内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活环境是指导我们党各项事业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法宝。

具体到扶贫工作来看,从严治党、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扶贫开发工作取得重大成就、确保民生得到改善、人的基本生存权得到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早日实现的根本前提。

基层的扶贫工作是实现共同富裕进而全面奔小康的“最后一公里”,而把握这“最后一公里”的主导者,在于基层的扶贫工作者。

他们既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参与者,又是扶贫工作权力的持有者。

扶贫工作成效的大小,常常要看县乡村一级的工作如何,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也常常出现在这一层级。

纵观中国历史,历朝历代在赈灾款、救济饷银上动歪心思的贪墨案例不胜枚举,国家的根本如同“仓廪”,而这些原本用于救济苦难民众的钱款却被“仓廪”中的“蛀虫”蚕食鲸吞,国家的经济命脉也由此逐步被耗尽。

由此可见,从严治贪、治腐无小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适时强调治党要“全面”、要“从严”,也说明了在扶贫开发领域,基层的党风廉政建设到了不得不抓的地步。

腐败不分大小。

“老虎”会危害党和国家大业,“蚁穴”也可以使“千里之堤”崩溃。

在扶贫领域,级别无论高低,利害无论轻重,只要涉及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就应当一级一级抓,层层严把关。

县、镇不大,村、组不小,监督工作落实到末端,扶贫条件精准到个人,扶贫项目公开透明,政策精准有力,下达明确自觉,扶贫工作才能走好“最后一公里”,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

从严整肃扶贫中的党建问题势在必行今年以来,中央纪委认真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通过开展多轮次、滚动式重点督办,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6年8月,中央纪委公开曝光了9起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某省某县某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甲、村委会原主任刘某乙骗取“以奖代补”项目资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某省某县某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陈某协助他人骗取以工代赈建设资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等等。

这9起案件几乎涵盖了扶贫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腐败行为,其中呈现出鲜明的腐败的基层化与手法的多样化。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强调,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要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

总书记指出,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容不得动手脚、玩猫腻。

扶贫开发工作的背后是隐性的反腐监察工作,因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员,在扶贫任务中掌管着各类政策、各种资源、各项资金,基层的干部在贫困地区的民众眼里,是具有“予取予求”大权的“领导”,他们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贫苦地区民众的“命脉”。

也正是因为这双重角色的作用,使得党的某些领导干部和党员“居高自傲”,将国家的政策当成令箭,造成了在具体的扶贫工作中,政策扶持不均匀、不到位、不公平等现象,从而导致民怨叠起,不利于民族间的团结,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同时也严重地损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而更有甚者,某些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毫无敬畏,随意贪占扶贫资金,有的截留挪用,有的虚报冒领,有的吃拿卡要,有的优亲厚友,有的挥霍浪费,还有的领导干部在扶贫工作中不担当、不负责,甚至严重失职失责。

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本应为贫困群众解难救急,但在一些中央纪委重点督办的案件中,却摇身一变成为“授课费”、“验收费”、“劳务费”,被那些冠着“党员”名义的扶贫官员给搜刮。

从表面上看,这些都是在扶贫工作推进过程中本身存在的制度失灵问题,但是从本质上看,扶贫中腐败所凸显的问题,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已经到了亟须提上政治议程,到了“箭在弦上,不得不发”的地步。

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中坚力量发挥基层纪检监察在扶贫开发中的力量,就应当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论述并将其与扶贫开发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党风问题相结合。

既要建构“不敢腐”的监督执纪环境,又要培养党员干部“不想腐”的思想觉悟。

一是在扶贫户识别过程中,应该坚决支持乡镇级纪检力量和村级监督力量发挥职能作用,行使监督职责,确保精准识别贫困户。

有的地方没有“扶真贫”,把“扶贫”变成了“扶强”。

一些地方对下不认真调研,为了见效快优先扶“大户”,拿扶贫的资金“堆样板”。

有的贫困地区甚至热衷于树典型、造典型。

结果,一面是困难群众热切期盼“雪中送炭”,一面却是扶贫资金被用于给不适当的主体以“锦上添花”,在一些基层的乡镇,扶贫资金成为地方党政干部欺压贫困户的口实,贫困群众难以摆脱“越扶越贫”的困境,这一切都说明地方扶贫不能精准识别贫困户,不能把扶贫的资源与资金的“雨露”泽及最需要帮扶的民众,而纪检监察在这一方面应引起深刻反思。

二是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党内监督。

乡村两级纪检力量应主动有为,从招标到施工到验收,通过全程监督确保工程数量和质量。

并在项目最终验收时,县区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参与其中。

2015年6月,财政部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西南某省某县扶贫办存在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放津补贴、购买办公用品等问题,将问题线索转交中央纪委。

时任县扶贫办主任郝某打着关心下属的旗号,经他审签同意,县扶贫办从项目管理费中每年给13名工作人员每人1000元“验收费”,另外,还给予扶贫办工作人员郭某等16人核桃扶贫项目“验收费”16万余元。

这一新型的腐败表明,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严明党内监督,党内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构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基层的扶贫工作,只有强化党内监督,才能将扶贫工作视为一项正义、有效、切实施行的资源分配活动。

三是精准扶贫关键在农村,开展扶贫工作必须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

比如有些地方针对青壮年多外出打工、村里多为留守老人儿童的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将“接访大篷车”开到田间地头;针对少数民族聚居、语言文字各异的情况,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制作民族语言宣传册;针对村民白天务农做工晚上才回家的情况,有的纪检干部牺牲休息时间,利用农闲时间开展“夜访”。

四是事务公开是前提,要支持村级监委会充分行使权力,做好村级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给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全面整合县级纪工委监察分局和乡、镇、街道纪委力量,以乡、镇、街道为单元设立民生监督组,加强对民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执纪,主动发现问题、查处案件。

有些乡镇与村级建立“民意调查中心”与“民生资金监管服务平台”,将该区域的民生资金项目、发到个人的民生资金补助和领取补助的个人信息全部录入服务监管平台,在平台实时监控,收集问题,组织开展查访核验活动。

这样的做法,能够不断畅通监督渠道,整合纪检工作力量,发现问题和线索。

不断提高信息透明度,通过各种方式增加扶贫资金发放、扶贫政策落实的透明度,让贫困地区的民众更好地监督和了解。

人心齐,泰山移。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征程上,高举全面从严治党的旗帜,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全党智慧、群众力量,才能激发勇毅信心,才能汇聚无穷发展合力,从而把六中全会精神转化成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力量,从而更好提升我党治国理政的新境界。

为什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

首先,要实行好民主集中制。

邓同志曾经指出,不很好地实行党内的民主集中制,国家的民主集中制、人民中间的民主集中制就搞不好。

这句话,是从管党治党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更是从党领导和治理国家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其次,坚持正确、原则的党内思想斗争。

党内思想斗争就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敢于亮剑、发声。

党内思想斗争不是阶级斗争,主要通过自我批评实现自我提高,通过互相批评来帮助党内同志改正错误,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其目标是坚持真理,实现党的团结统一。

再次,必须依靠科学的制度。

如:“三会一课”制度、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生活会的发言登记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干部、党员定期党性分析、县级以上党员干部双重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的调查研究等,这些都是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制度化途径。

在互联网时代,实行这些制度,还可以把“线下”和“线上”结合起来,把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党性锻炼结合起来,真正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有效、管用、全覆盖。

最后,“一把手”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

任何一级组织、部门和单位,“一把手”肩负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把手”要开好局、做好榜样。

即“一把手”要成为善于自我批评和搞好党内团结的榜样,成为善于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的榜样,成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榜样,成为带班子、强队伍的榜样,最终成为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制度的榜样。

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本规定所称推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干部能下问题。

必须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坚持人岗相适、人尽其才,坚持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促使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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