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航空运输的心得体会
航空法的概念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制度,是航空法的基础。
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航空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活动时,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必须统一管理空中航行,以保证空中航行的安全和畅通。
2航空法的发展1784年巴黎市政局发布治安令:未经批准,不得放飞。
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
1919年10月3日签定的《空中航行管理公约》。
1928年2月20日签定的《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
1929年签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
1944年12月7日签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1952年9月11日签定的《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3航空法的形成根据1944年《芝加哥公约》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
后来又签署了一系列世界性多边条约。
此外,还有一批地区性多边条约以及各国之间签定的双边航空协定。
科学技术的进步,喷气发动机的发明大大提高了飞行速度;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航空领域中非法干扰行为的出现,说明航空领域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法律框架和规范。
因此,现代航空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
4航空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国际条约国际习惯国内法及司法判例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ATA)的决议、欧洲民航会议(ECAC)的决议
什么是民航空中安全保卫专业
工作职责:航空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
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承担客舱服务工作。
航空安全员必须在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空警与安全员在飞机上的职责基本上是一样的,区别仅在于身份不同,隶属关系不同:空警是警察,是公务员,航空安全员是航空公司职工。
以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例,目前共有空警近五百名,安全员2000人左右。
在乘客登机前和离机后对客舱进行检查,防止无关人员和不明物品在客舱内。
制止与与执行航班任务无关的人员进入驾驶舱。
在飞行中对收到威胁的航空器进行搜查,妥善处置发现的爆炸物,燃烧物和其他可疑物品。
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事件。
制止扰乱航空器内秩序的行为。
民航安全保卫类监察员具体工作是干什么的呢
航空安全员,又称飞行安全员,指在民用航空器中执行空中安全保卫任务的空勤人员。
不同于飞行警察(空警),航空安全员是航空公司职工。
航空安全员的职责是保卫机上人员与飞机的安全,处置机上非法干扰及扰乱性事件。
部分兼职安全员还要承担客舱服务工作。
航空安全员必须在机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空中安全保卫这个专业怎么样
涉及航空安全方面的法律和法规有很多,都是以民用航空法作为基础制定的。
其他法律规章包括: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管理规定、公共航空运输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航空运输机场航空安全保卫规则、民用机场建设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应急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公共航空旅客运输飞行中安全保卫规则、飞行基本规则等等(涉及的法规有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