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军人交往三个不正当讨论
第一百零七条 军人在对外交往中必须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
第一百零八条 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应当由团以上政治机关与地方有关单位联系并确定,具体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一百零九条 军人参加地方社会团体的组织及其活动,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机关批准。
参加活动后,应当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军人不得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以及有关人员发生联系,不得参与地方大众传播媒介开展的交友活动。
部队三个不正当、严守底线原则、谨慎对外交往
第一百零七条 军人在对外中必须遵纪守法,坚决维护国家和军队的利益。
第一百零八条 开展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应当由团以上政治机关与地方有关单位联系并确定,具体活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第一百零九条 军人参加地方社会团体的组织及其活动,必须由具有审批权限的领导机关批准。
参加活动后,应当及时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军人不得与社会上的非法组织和非法刊物以及有关人员发生联系,不得参与地方大众传播媒介开展的交友活动。
第一百一十条 军人不得与地方人员进行不正当、不必要的交往。
军人与国外、境外人员交往,应当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军人不得收听收看国外、境外的反动广播、电视节目。
第一百一十一条 除工作需要并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
经批准持有移动电话、寻呼机的军人,在办公场所或者参加会议、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应当将移动电话、寻呼机关闭。
第一百一十二条 军人通常不得印制名片。
如因工作需要印制名片,必须经师(旅)以上机关审查批准,登记备案。
军人名片上不得印有部队番号和其他涉及军事秘密的内容。
第一百一十三条 军人不得接受对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礼品馈赠,不得参加地方非政府组织的剪彩、庆典等活动。
第一百一十四条 军人不得经商,不得从事本职以外的其他职业和有偿中介活动。
第一百一十五条 军队单位不得以部队番号、代号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为地方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不正当的服务和保护。
部队三个不正当是什么,军人不正当消费,部队手机管理
部队三正当:是指不正往,不正当消费,不正当娱乐的部队三个不正当。
除工作需经师(旅)以上单位首长批准外,军人不得使用移动电话、寻呼机等通信工具。
经批准持有移动电话、寻呼机的军人,在办公场所或者参加会议、训练以及其他集体活动时,应当将移动电话、寻呼机关闭。
三个不正当
不正当消费,不正当交往,不正当内部关系
军人不正当交往的教训
你好:一 、 必须加强组导。
为开展 “四工定基础一 是认清形势,切实把 “四反”工作摆到重要位置。
当前,随着军事斗争准备的深入发展,敌特活动也更加频繁直接,有的以游客身份刺探我军情报,有的以投资办厂为名设立据点,有的打着宗教旗号进行策反,有的以捐赠科技器材进行窃密, 渠道有的以金钱美色进行拉拢腐蚀。
面对“四反”工作严峻的形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事关部队 “打得赢、不变质”的高度,充分认清做好 “四反”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主动把 “四反”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摆到党委重要议事 日程来议,切实加强对 “四反”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搞好调研,把握 “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要坚持把敌情调研与社情调研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必要的敌、社情档案。
在搞好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分析研究 “四反”工作的特点规律。
既要分析掌握敌人的新动向、新特点,又要分析掌握内部安全防范形势及个别人员的思想状况,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不安全因素,对可能发生的各种问题进行预测,做到未雨绸缪,防范于先,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
三是健全组织,落实“四反”工作责任机制。
部队团以上领导机关要成立“四反”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四反”工作责任制。
由政治机关牵头,保卫部门协调,有关业务处(股)各司其职,定期分析工作形势,探索特点规律,研究制定相应对策和措施。
基层主官是基层 “四反”工作的直接组织者和管理者,要引导他们认真履行职责,把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
要建立基层防范网络,做到排有安全小组,班有安全员,打牢广泛坚实的群众基础。
二须抓好教育引导,构筑开展 “四反”工作的坚固防线一要用主题教育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突出抓好以革命人生观、价值观为核心的主题教育,紧密联系新形势下 “四反”斗争面临的新情况,进一步深化教育内容,坚定官兵的政治信念。
要教育官兵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影响,警惕 “酒绿灯红”和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明辨是非、荣辱、美丑、善恶的能力,过好金钱关、女色关。
要大力弘扬正气,用先进典型教育官兵,认真实践军人道德规范。
要广泛开展健康思想、健康生活、健康成长活动,引导官兵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要用警示教育强化官兵的保密意识。
未来战争,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必然会利用各种手段广泛收集我作战情报。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保密意识摆在突出位置来抓。
要根据驻地敌社情的变化,认真开展以敌社情教育和战时保密教育为主要内容的警示教育,组织官兵观看 “四反”录像片,上 “四反”形势课,使大家及时了解敌情社情动态,了解敌对势力对部队渗透破坏的渠道、手段和特点,认清战时反窃密斗争的尖锐性和复杂性,增强敌情观念和防间保密意识。
三要用法制教育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
战场纪律高于平时、严于平时,如果没有强烈的法纪观念,就很难适应作战的需要。
因此,必须把增强官兵的法纪观念作为经常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
要重视平时的教育,严格落实法制教育制度,把每月一堂法制教育课纳入政治教育计划,定期开展以 《国家安全法》、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法制教育,引导官兵知法、懂法、守法。
要经常组织官兵认真学习领会军委、总部和上级领导机关下发的关于加强 “四反”工作的指示精神,学习政治纪律 “十不准”、行政管控 “十不得”和保密守则 “十不”规定,用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规范言行,增强官兵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三、必须强化安全管理,堵塞敌特渗透、策反、窃密的渠道一要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严格按照 《军队预防犯罪工作条例》五项制度、五项措施,加强对官兵的管理控制,注意把家庭背景复杂、对外交往比较频繁、工作比较消极、思想负担较重的人员作为重点帮教对象,按照 “勤排查、细观察、包到人、帮到底、防反复”等五个环节,耐心做好个别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
二要加强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设施保障。
要强化向科技要安全的意识,做好技术防范工作。
要完善作战室、值班室、会议室、机要室、保密室、军械库、油料库等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设施,增强安全设施抗渗透、抗破坏、抗窃密的技术性能,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安全。
三要严格核心要害部位人员的政治审查。
未来战争中,核心要害部位的人员必将成为敌特分子策反的主要对象。
因此,搞好政治审查,及时发现可疑苗头,消除隐患,是确保部队纯洁可靠的有效手段。
部队团以上单位要成立战时政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参战官兵进行审查。
要按照突出重点、注意政策、边打边审、贯彻始终的原则,搞好政审工作,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政审责任制,确保核心要害部位的官兵绝对忠诚可靠。
四、必须注重军地协作,营造群防群治的环境一是借助地方信息优势,构建军地协作的良好格局。
部队要主动承担起协调的责任,商请地方党政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加大 “四反”工作力度,主动与驻地国家安全机关建立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开展军地 “四反”斗争协作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军地互动、信息互通、资源互用的良好协作格局,掌握 “四反”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借助地方技术优势,提高联手打击的防范能力。
地方安全、公安部门是对敌斗争的专门机关,队伍健全,侦察手段比较完备,技术设备比较先进。
要充分借助地方的技术优势,弥补我们专门力量少、技术手段缺、发现敌情能力弱的不足,对涉密场所、设备的空中信号进行侦察监测,及时消除隐患。
三是借助地方职能优势,形成群防群治的整体合力。
战时开展“四反”工作,既要抓内控,更要重外治。
要主动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建立群防群治网络,发动社会力量对 “四反”工作进行社会综合治理,对提供信息、揭发间谍有功的举报人实施重奖,激发驻地群众参与“四反”工作的积极性。
部队预防犯罪心得体会怎么写
当前,诱发的因素不断增多,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必须在狠抓落实上下功用力气。
从近年来发生的犯罪案件看,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工作不落实。
具体表现在: 一是有的单位预防犯罪工作抓得不实。
有的摆不正预防犯罪与中心工作的关系,重视抓中心工作,忽视放松预防犯罪工作,往往是一边出成绩一边出问题,形成两头冒尖;有的把预防犯罪工作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不放在心上;有的检查指导和蹲点帮带,蜻蜓点水、走马观花,掌握情况靠报告,发现问题靠通报,对部队的真情实况若明若暗;有的不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违背规章制度,盲目蛮干;有的抓工作图出名挂号,往往是重形式轻内容,重部署轻过程,作风浮漂,搞半截子工程;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违法违纪问题,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助长不良风气的滋生蔓延。
二是有的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事业心责任感不强。
有的干部主要心思和精力没有用在工作上,感到年龄到杠,职务到顶,后顾之忧重,分心走神,工作标准不高;有的工作时紧时松,靠上级推动,靠情况刺激,自觉性不强;有的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工作缺乏动力,影响了各级干部骨干工作的积极性;有的执行上级指示打折扣、搞变通、掺水份。
三是一些单位抓预防犯罪工作的思路不够清楚。
有的工作热情高,干劲大,但对预防犯罪工作怎么抓、抓什么,心中无数,路子不清,重点不明,东一榔头西一棒子,工作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工作缺乏计划性,想起什么抓什么,抓到哪里算哪里,不能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有的不能有效地把上级指示与本单位的实际相结合,以会议贯彻会议,以讲话落实讲话,使上级的指示和要求流于形式;有的不善于借助上级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外部的力量开展工作,形不成合力;有的职能部门能参善谋的能力弱,出不了点子,提不了建议,解决不了问题;有的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重视不够,研究不透,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超前性和时效性不强。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针对以上问题,各级要下大力加以解决,切实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落实,确保部队安全稳定。
一要端正预防犯罪工作的指导思想。
各级党委、领导和机关要充分认识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给预防犯罪工作带来严重危害,自觉做到在工作指导上不定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高标准,在工作部署上不搞急功近利、超越基层承受能力的高指标。
要努力改进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把预防犯罪工作提上议程摆上位,坚持求实为本,务实为责,落实为荣。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工作、搞建设,既要考虑当前急需,更要着眼长远建设,多做打基础的工作,为预防犯罪工作积蓄后劲。
要深入了解掌握部队的真实情况和思想反映,在“上情”和“下情”的结合上抓落实,防止出现简单化和片面性,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正确看待部队中发生的问题,牢固树立“汇报问题是党性,发现问题是水平,解决问题是成绩”的观念,不以案件定乾坤,对发生案件的单位要积极帮助他们查找原因,总结教训,制定措施,改进工作,放下包袱,轻装前进。
二要建立预防犯罪工作的有效机制。
要建立和完善预防犯罪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各类人员在预防犯罪工作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哪一级出了问题,就追究哪一级责任,切实以责任制激励责任心。
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进行通报批评、努力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于少一个样的问题,使大家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进有奔头、干有甜头,争有劲头、懒吃苦头,形成人人想预防、级级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要切实解决好基层干部的后顾之忧,在家属就业、住房、子女入学入托等方面多想办法、多办实事。
要把人、财、物向基层和艰苦地区倾斜,努力营造拴心留人的环境。
三要提高抓预防犯罪工作落实的具体能力。
预防犯罪工作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工作,各级领导在抓预防犯罪工作中,必须努力提高谋划能力、协调能力、善断能力和领导能力。
首先,要加强学习。
坚持以“三个代表”的要求为标准,牢固树立“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的思想,充分发扬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不断增强抓好预防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要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以人之长,补己之短。
要把预防犯罪工作结合渗透到军事工作和其他业务工作之中,调动军事、业务干部抓预防犯罪工作的积极性。
要加强对新形势下预防犯罪工作特点规律的研究,提高预防犯罪工作的时效性,尤其是对棘手问题和薄弱环节,坚持长期抓、经常抓、反复抓,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撒手,不见成效不罢休。
要纠正认识上的偏差,不把会议多、文电多、讲话多,等同于指导力度大;不把检查多、考核多、评比多,等同于作风实;不把照抄照转上级文电,等同于落实上级指示态度坚决,自觉坚持形式
三个不正当
不正当交往、不正当消费、不正当内部关系
杜绝两个不正常防止被敌策反心得体会
杜绝两个不正常防止被敌策反心得体会会议指出,市政协党组对市委全会“两个绝对”的决定要学习好,领会好,践行好,以上率下,在学习贯彻和工作实践中作出表率和示范,切实担负起在政协机关和政协委员中贯彻落实市委“两个绝对”决定的主体责任,当好执行者、实践者和推动者,发挥好示范和引领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