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说读后感
爱情的获得需要手腕——读《卡迪央王妃的秘密》后感爱情固然美好,但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拥有,那需要很多条件凑在一起方能水到渠成。
如果没有条件那么就要创造条件。
本篇就是讲述一个过气没落的贵妇如何利用手腕把一个诗人抓住的故事。
不用说抓住诗人太容易,以致贵妇对女友说,“他是个可爱的孩子,刚从襁褓里出来。
真的,这回也象过去一样,不经战斗就会胜利。
”重点是贵妇深知女友以及曾经的情夫出于劣根性会出来阻挠。
他们可不是一群省油的灯,不过贵妇未雨绸缪编造了一段不为人知的秘密迷惑了诗人,当情夫们绘声绘色的如实交代王妃的情史后不出王妃所料诗人果然据理力争,力排众议,极力维护,“德·卡迪央王妃夫人比起男人们来,有一大优点,那就是当人家为她而遇到危险时,她便挺身而出,去救援他们,而且,不说任何人的坏话。
为什么人们中不可以有一个女人玩弄男人,就象男人玩弄女人那样
为什么女性不可以有时也对男人来一下报复
……”女友及曾经的情夫一看这样也打不退诗人也就鸣金收兵了。
这样贵妇的危机解除,与诗人双宿双飞。
巴尔扎克写情是弱项,这个应该是公认的,被人夸的《幽谷百合》也算不得纯写情,更像是哲理小说,主题阐释宗教对爱情中男女的影响。
而本篇避免了写情尴尬的问题,主打马基雅维利主义,因此避免了尴尬。
凡事名篇都有马基雅维利主义的身影。
本篇的核心问题就是两个贵妇在花园散步时的对话,总结起来一句话:她们已到晚秋时节却还想找到在春天和夏天错过了的鲜艳花儿。
巴尔扎克对这类人的心理的描述极其精准,这里的她们指的是上流社会中的那些三十岁的女人。
另外,两个贵妇的这种斗而不破也很有意思。
巴尔扎克写到,这两个当代社会赫赫有名的女人中,有一个要比另一个强些。
王妃比侯爵夫人略胜一筹,侯爵夫人内心也承认这点。
这也许就是她们能保持友谊的秘密。
较弱的一个蜷伏在她的假忠诚里,以便窥伺时机。
所有弱者都知道要长期耐心等待,一旦机会到来,便扑向强者的咽喉,使劲地咬她一口,留下个痛快的印记。
这一手,狄安娜是看得清楚的。
整个贵族社会都被这两位朋友表面上的亲密友好蒙骗了。
看到此时才明白其中道理,但是埃斯巴夫人政治立场上还是保王派,这一点一定要牢记要不然她要搞王妃时就会在她家开会举事时秘密举报抓个现行。
从文本中埃斯巴夫人是知道这个事的。
“……自从你那么巧妙地玩弄了这位大政治家,他又重新对你萌生爱情了。
”题外话,因为《幻灭》、《烟花女荣辱记》是我偏爱的小说,所以谈到吕西安、米歇尔时难免感触良多。
联邦主义者米歇尔一生梦想组建欧洲联邦,不料在六月革命中殒命。
在其短暂的生命中与贵妇有过交集,暗恋贵妇四年。
吕西安更不用说了,已被贵妇载入画册。
而吕西安和米歇尔也有过交集,从朋友到决斗收场。
米歇尔一直看不起吕西安的情妇,还为此叮嘱过吕西安,无非认为柯拉莉出身低微是辆公共马车,而贵妇也是辆公共马车只是因为出身高贵就厚此薄彼,显然有失公允,从对待感情出发柯拉莉更真挚,只是米歇尔看不到而已。
小说读后感
包在偶身上~~~(*^__^*) 嘻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很早以前,就听说过《钢铁是怎样练成的》是一本值得读的好书。
所谓闻名不如见面,前不久,我就读了这本好书。
关于革命一类的书籍看得不是很多,但也涉猎过一些,但是这本书对我影响是最大的。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名叫“保尔柯察金”的青年。
在他十二,三岁时,母亲把他送进了学堂。
保尔的家庭很贫困,母亲在给别人做佣人,哥哥是一个电工,而父亲很早就死了。
所以,进学堂对于保尔的家庭来说是一个非常难得的机会。
但是,因为保尔对于教书先生的不公平,对于教书先生对他的百般刁难感到十分愤恨,因而做出一系列的报复行为。
很快,他被学堂开除了。
由于生活的无奈,母亲把他送到一个饭馆做伙计。
在那里,他工作了一年多,也是在那里,他看到了这个社会的黑暗,这个社会的最低层。
那儿简直就是人间的地狱。
然后,在哥哥的帮助下,他被调到了发电厂做了一个电工。
在那儿,他认识了一个名叫朱赫来的水兵。
在他那儿,保尔接触到了一连串的新鲜事物,关于团组织,党组织以及革命。
一些日子以后,保尔偶然得到了一把手枪,也因为杀了一个敌人,为了逃难离开了母亲哥哥以及生长的家乡。
那个时候开始,他就参加了革命。
以后的八年,他都热衷于革命事业。
虽然只是八年,对于生命来说,太微不足道了。
但是,与某些人的生命比起来,这八年比别人活了三辈子还要珍贵。
一次又一次的病魔缠绕着他,他也一次又一次的克服着。
后来,由于神经遭受破害,导致自己下肢瘫痪,双目失明。
但他还是用他仅有的一点点儿生命写成了一部中篇小说《暴风雨所诞生的》。
对于保尔来说,能写成这本书简直就是一个奇迹。
因为他只读过三年书。
以前写文章,总有几十处修辞有问题,但经过几年的大量阅读书籍,完成了一个对于他来说的奇迹。
当这一本书发表以后,他的生命又重新燃烧起来了。
当然,这本书对于我们现在很多人来说,是有点儿看不懂的,这并不难明白。
因为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这样的精神还是可以延续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呢
就像保尔一样,为了革命的事业坚持到底,无论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挫折都不屈服。
这就是所谓的百折不挠。
当然,现在我们这儿没有战争,但是生活中一样的会出现很多的困难,虽然不大,但我们仍旧需要用我们的精神去克服他们,我很喜欢书中的一段话:“人最宝贵的是生命。
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
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当回忆往事时,他不会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感到羞愧;在临死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经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人应当赶紧地,充分地生活,因为意外的疾病或悲惨的事故随时都可以突然结束他的生命。
”不要惧怕生活。
它就像弹簧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楼主觉得好记得给偶加分哒~啵~(*^__^*) 嘻嘻……
各类小说读后感。
阅读了这本书后,我认识并了解了海伦.凯勒。
她从一岁班就丧失听力,但是她并没有想命运屈服,而是种乐观、奋发向上的态度来面对她的那个没有光明和声音的世界。
她仅仅依靠触觉,成为了通晓5种语言、只是渊博的学者,并且学会了说话,从而能够更好地与人交流,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的奇迹。
她用“忘我就是快乐”来克服生理上的缺陷所造成的痛苦,她的人生态度和她的努力使得她的世界变得五彩缤纷,充满了歌声与笑声。
她的故事与她的精神震撼了我。
同时,也让我对自己的软弱与退缩感到十分羞愧。
我相信我在海伦.凯勒的事迹启迪和激励下,我绝不会向不幸和痛苦屈服并用于向命运挑战。
的确我们太幸运了,我们拥有美好的一切----健全的体魄、良好的学习环境、优秀的老师...... 从今天起,我一定抓紧每一分每一秒,不要让光阴虚度,不要等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 20世纪,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以勇敢的方式震撼了世界,她就是——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度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
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德吉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处处奔走,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被评选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
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挠的心。
海伦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以惊人的毅力面对困境,终于在黑暗中找到了光明,最后又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
要是人把活着的每一天都当成最后一天该有多好啊,那就更能显示出生命的价值,然而人利用时间和享受时间却是有限的如果每个人都可以充分利用每一天的话,那这将会是一件多么令人高兴的事情啊!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人生中的短暂的一刻。
对于的海伦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
现实生活中总是有部分人哀叹命运对于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
殊不知现实社会是靠知识才能生存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
如果我们可以好好学习,让学问把大脑给占据的话,就可以为以后的道路铺上一层石头了
让我们给黑暗的世界带来光明,给无望的世界带来希望吧
让我们看看海伦.凯勒的三天安排吧
第一天,我要看人,他们 的善良、温厚与友谊使我的生活值得一过。
首先,我希望长久地凝视我亲爱的老师,·太太的面庞,,她就来到了我面前,为我打开了外面的世界。
我将不仅要看到她面庞的轮廓,以便我能够将它珍藏在我的记忆中,而且还要研究她的容貌,发现她出自同情心的温柔和耐心的生动迹象,她正是以此来完成教育我的艰巨任务的。
我希望从她的眼睛里看到能使她在困难面前站得稳的坚强性格,并且看到她那经常向我流露的、对于全人类的同情。
” 有视觉的第二天,我要在黎明起身,去看黑夜变为白昼的动人奇迹。
我将怀着敬畏之心,仰望壮丽的曙光全景,与此同时,太阳唤醒了沉睡的大地。
这一天,我将向世界,向过去和现在的世界匆忙瞥一眼。
我想看看人类进步的奇观,那变化无穷的万古千年。
下一天清晨,我将再一次迎接黎明,急于寻找新的喜悦,因为我相信,对于那些真正看得见的人,每天的黎明一定是一个永远重复的新的美景。
依据我虚构的奇迹的期限,这将是我有视觉的第三天,也是最后一天。
我将没有时间花费在遗憾和热望中,因为有太多的东西要去看。
第一天,我奉献给了我有生命和无生命的朋友。
第二天,向我显示了人与自然的历史。
今天,我将在当前的日常世界中度过,到为生活奔忙的人们经常去的地方去,而哪儿能像纽约一样找得到人们那么多的活动和那么多的状况呢
所以城市成了我的目的地。
她祈望拥有三天的光明去感受这个世界,使她熟悉身边的一切,海伦.凯勒想看到的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然而这却只是一个很美很美的梦。
“苦难对于天才是一块垫脚石……”正是苦难铸就了海伦.凯勒坚强的性格。
她作为一个盲聋哑的残疾人却有着超过常人的健康心理。
她用自己的所能感受到的,所能想象到的情景,表达自己对求知的渴望和对人类的真挚热爱。
她以自己的亲身感受告诫他人,健康的心理是人类成功的最基本条件,有健康身体而没有健康心理的人,是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
具有健康心理的人,纵然是身体残疾也不会抱怨命运的安排,不接受和渴求他人的怜悯,他们会凭着自我坚强的毅力到达理想的彼岸。
有位哲学家曾经说过:“勇敢寓于灵魂之中,而不是一副强壮的躯体。
”这正是对海伦的真实写照。
看过的人应该都知道她的不幸.在一般人眼里,如此不幸的人生,还会有什么收获呢?然而海伦却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不但考上了,而且一生中写了14部著作.她还多方奔走,在全美建起了多家慈善机构,办成了一般健全人也不一定办得到的事.珍惜现实,才能拥有未来.这就是珍惜的价值所在,也是生活的辩证法.与海伦相比,我们许多人可能都会感到惭愧.因为我们虽然拥有比她健全的身体,却常常如她所说的那样,犯那种有视觉却看得少的错误.或为已失去的东西痛苦不堪,或为得不到的东西百般烦恼,却偏偏对实实在在拥有的东西不知珍惜,不懂得好好把握. 海伦凭着一颗坚强的心,最终在逆境中崛起,真是身残志不残。
而自我呢,有着良好的条件,却缺乏坚韧不拨的毅力。
因此,这篇文章给我最大的启示是: 一、尽力地完成每一件事。
有位名人曾说过:“什么是不容易
不容易是把每天应做的事每天都坚持做。
什么是不简单
不简单就是把每件事都做得最好。
”请你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假如你只有三天的光明,你将如何使用你 的眼睛
想到三天后,太阳再也不会在你的眼前升起,你又将如何度 过那宝贵的三天
你又会让你的眼睛停留在何处
二、要有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
海伦在巨大的打击以及困难面前,不是怨天尤人,而是以乐观向上的心态去面对,使自己得到信心。
下面有一则故事,也说明了这点。
两个成绩相当的秀才,赴京赶考,半夜赶路时,遇上丧队,与棺材擦肩而过,前者十分担心,觉得这不是一个好兆头。
而后者想:棺材棺材,有官又有财。
于是后者考中了状元。
而前者却榜上无名,这个故事更可以说明乐观向上的良好心态,是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看《诛仙》,竟觉得无法放手,连续看了17个小时,终于听到陆雪琪在黄清殿上,那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
”突然,一股令人窒息的悲哀感觉涌上心头,在命运面前,人真的有选择吗
《诛仙》一开始就表明人永远无法反抗命运。
序章中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诌狗
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
”既然天地对万物都公正无私,它就容不下能超脱尘世,长生不死的“仙”
谁能成仙,谁想勘透天地之隐秘,夺万物之造化,必为天地所不容,遭天劫而灰飞烟灭;所以书中说这世间本是没有什么神仙,因为欲成仙者天必诛之。
剑名“诛仙”,表面上看指的是一把古剑,青叶祖师从幻月洞中得来,却无人知其来历;剑身似石,谁能以石头造出神剑呢
剑是仙家利器、伏魔法宝,却为何名“诛仙”,不称“诛魔”呢
在“诛仙”面前,看起来天下无敌的大魔头们像小孩子一样不堪一击,既然有此剑,怎会有正邪万年之战,邪恶应该早就烟消云 散了。
在我看来,“诛仙”不是人造之物,而是天地所生,授于凡人;其使命不是伏魔,而正是诛仙。
谁能成仙,谁能长生不死,谁能上窥天道,挑战天地的权威,超脱命运的摆布,必被“诛仙”诛之。
也就是说,“诛仙”是天地用来对付敢于对抗命运的凡人的利器,就是天劫。
书名《诛仙》,不仅是指一把古剑,而是指这个故事原本就是要诛灭成仙的人。
我觉得故事中有四个人成仙的资格,普智、万剑一、鬼王 ,还有张小凡,他们注定命运悲惨;普智是得道高僧,一生都在为善,却在满手血腥、悔恨愧疚中死去,德行道行付诸东流,还害了自己心爱弟子的一生,也许不过是因为想到了个或许会长生不死的办法,希望有人能够实践他的宏愿。
万剑一一世英雄,被一群自己舍命守护的人残害,却无人为他说话,最后成为一个不见天日的老头,而苍松也因他而成为人所不齿的叛逆。
鬼王真情真性、雄才大略,却注定丧妻丧女(周一仙语),一生孤独,妻为碧瑶而死,碧瑶或许最终会为救小凡而死在其父亲手上,看来鬼王必会成魔,不得善终。
最后就是我们的小凡,只有他将佛、道、魔集于一身,得窥天书,也许最后只有才能成仙,可是,因其倔强而得佛,致父母惨死,因其恋旧而入魔,致众叛亲离,因其纯善而学道,致爱人长眠。
这一切本不是他所愿,他只愿平平凡凡,却被命运玩弄,何为苦,这就是苦,何为不公,这就是不公。
既然天地不仁,所以决定抗争
四人中,唯有小凡可成仙,所以“诛仙”必诛小凡。
天地将借谁之手诛仙、诛杀小凡呢
只有两个人有这个资格,陆持天玡,林持诛仙,诛小凡于青云山。
陆雪琪,本是九天仙子,嫡落凡尘。
在天帝宝库前,在那个天旋地转的瞬间,她身不由己地飞向死亡,可是,她的脸上,竟没有一丝的伤怀,没有一丝的恐惧。
在鬼厉,不,是在当年 的张小凡面前,她忽然笑了。
苍白的笑容里有从未出现的温柔,在如此凛冽的风声之中,她的唇轻轻开合,凝望着身边的人。
有四个字, 穿过了风声,穿过了鲜血,更像是穿过了岁月时光,在十年间轻轻徘徊,然后,萦绕在他的耳边,回荡在他的深心。
“你,回来吧……”。
在那个明月当空的夜晚,在天玡蓝色忧郁的神光你,她说:“如果可能,我情愿放弃一切,跟你一起到天涯海角。
”在青云山上,她霍然转过身去,背对著这玉清殿上所有的人,向著 那个高大雄伟的殿门之外,向著那片无垠的青天之外的远方,向著远方未知时地方深深凝望
那一眼是怎样的情怀
黄清殿上,有她低沉却似斩钉截铁、断冰切雪般的声音:“我不愿”,我的泪水差点夺眶而出。
这样的女孩,怎可以舍却,怎可以放弃。
然而,不愿,能不为么
天玡与噬魂,本来就是死敌,八百年前是,八百年后也是,这是它们的宿命。
她可以为他去死,却不能摆脱命运的作弄,终于要挥起天玡,也许也是为了他。
真正痛苦的人可能就是雪琪了。
林惊羽,青云门的俊秀,万剑一的传人,绝世资质,重情重意。
张小凡真正的兄弟,不管他是魔,还是仙,“即使将来性命相搏,他也永远是我的兄弟
”这才是真正的男儿,真正的朋友。
但他与小凡似乎也是命运相背,年少时就因一时意气差点杀死小凡,却最终使小凡遇上普智,《诛仙》由此开始。
开来最终能拿起 “诛仙”,斩断摄魂的人必定是他了。
我不知道萧大(或者说命运)会如何安排,但我觉得小凡必定会一定会成融合佛、道、魔而成仙,但他也一定会入魔,迷失本心,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什么正道
什么正义
你们从来都是骗我。
我一生苦苦支撑,纵然受死也为他保守秘密,可是,我算什么…… ”,由他的爱人,他的兄弟拿起天玡、诛仙,为爱人所诛,为兄弟所诛,对他来说,未必不是一种解脱。
这就是反抗命运的代价,人欲成仙,天必诛之。
还有一个人,不得不说,碧瑶。
她是个很纯粹的人,为爱的人生,为爱的人死,永远那么美丽,不带一点怨气。
我猜测,碧瑶必定会醒,但又必定会死,也许是为了救与其父鬼王反目成仇的小凡,而死在父亲手里。
九幽阴灵,诸天神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三生七世。
永坠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她无怨也不悔,在所有人中,她是最幸福的一个。
突然感到悲哀,为了诛仙,为了小凡,为了雪琪,为了碧瑶,为了惊羽,为了这天地终于还是天地,为了爱人终于还是要分离。
我们终究 只是诌狗而已。
第二篇:胸口的那颗朱砂痣,夜半的一缕明月光 —感悟《诛仙》 在传统的武侠小说中浸淫着长大,若非是一位知交的极力推荐,我决不会想到去看《诛仙》 。
《诛仙》——网络大虾萧鼎的玄幻(或者说仙侠)类巨作,凭着奇瑰 的想像,宏伟的气势,雅致的语言,一下就吸引住了我。
在那十数卷隽永的泪与笑里,多少未曾意料到的千回百转啊
其中有情有义:看似无坚可摧的情义后面 却隐藏着背叛,表面的背叛后面又有磐石不移的情义;其中有佛有魔:似铁的佛颜里突现神魔的狰狞,而魔者狠辣的表象下又有多少脉脉温情
谁能忘记改变小凡一生的、普智与苍松间那场波澜诡诘的斗法
谁能从万人往潇洒无伦、笑傲苍生的王者脸上读出鬼王与长眠的女儿独处时,那哽咽的半分啜泣
萧鼎的笔,是清水里的一株红莲,在水墨山水般淡淡的背景下摇曳着的数叶菡萏;没有太多浓墨重彩的渲染,恰似一道清清的浅流,慢慢地汇成一江大川,不经意间就渗入了人的心底。
起首两节的平铺直叙,被奇突起的灭族惨祸推入小小高潮,预示着看似平凡的张小一生的坎坷多变。
如果只是一个祸起-学艺-复仇的 简单故事,流俗的情节很难满足我们已被网络养得万分挑剔的胃口吧
《诛仙》的高明处便在于,把许多武侠小说用滥了的恶善神魔交替一番俗套和庄子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的道家思想融合了起来。
苦苦追寻的真相,一朝揭开,却原来,造化弄人啊
小凡拼却性命只为遵守对普智临终时的诺言,可成就自己一切的师尊竟然就是夺去几百条生命的罪魁。
正道本来是恩义的化身,哪知晓高不可攀的凛然下面,沸腾着几许仇怨
莫说正邪的誓不两立、佛道两家的隔阂,就是青云门中,也有多少解不开的死结。
没有一百年前对万剑一的不公,何来苍松在青云大殿上的临敌背叛
没有苍松为报仇勾结魔教而让正道面对的覆灭危局,道玄又何必动用威力无穷的古剑诛仙
没有垂死的普智同时传给小凡的大凶之物噬血珠和佛门神功大梵般若,当年那无知的村野孩童怎会卷入正与邪的纷争
可是,命运里没有如果。
都说道心如水,佛法慈悲,白道领袖道玄的戾气却让令他宁可错杀、也决不放过。
漫天芒落如雨,天地何等肃杀;诛仙剑下,小凡的命运看似注定
人生一世,因缘宿命,冤冤相报;上一个仇恨衍生出下一个恩怨,就连拥有诺大法力的人,都一样被上天的翻云覆雨手所拨弄。
张小凡本是无辜,也要为环环相扣的宿业偿还。
神佛真是无情物吗
只见那流光溢彩的仙剑,绝不容情,铺天盖地,当头压来,压来~~~~命运,岂能改变
可是...... 是谁,那般温柔地祈祷
“九幽阴灵,诸天神 魔,以我血躯,奉为牺牲。
” 是谁,那般决绝地凄美
“三生七世,永堕阎罗,只为情故,虽死不悔
” 无可抗拒的剑阵诛仙,粉碎了柔弱婉约的身躯;升腾而起的血色,污却了晶莹无暇的容颜。
只为了,古潭里浮起的唯一面庞,风雨里相拥的那一丝温暖。
碧瑶,魔教最有心计和权势的鬼王的独生爱女,为了在诛仙剑下救出爱人,不惜动用最惨烈的厉血毒咒逆天而行,以自己的魂飞魄散来换取情郎的生还。
怪不得啊,萧 鼎给她的兵刃是伤心小花;这凌波的瑶池仙葩将那三生石上一个还未承诺的美丽盟约,尽数空付了痴情咒誓。
伤彻的,何止是小凡的心,也是每一颗掩卷长嗟的心罢
幸好萧鼎的一念慈悲,让碧瑶的金铃摄去她的一缕香魂,留住了半分希望。
从此以后,平凡的青云门弟子张小凡不见了,只有狠辣无情的鬼王宗大将鬼厉,行尸 走肉地活在世间,生存的唯一意义就是寻找失传的摄魂术来唤醒长眠的她。
思悠悠,恨幽幽;怎生消得,狂心乘酒
岁月过往里,平添几多清瘦
魔教的无冕公主就这样成为了鬼厉胸口一颗无法除去的朱砂痣;忆起她,只有伤痛贯穿肺腑吧
但在鬼厉自己都不敢正视的心底深处,其实还有一个尘封的角落,收藏着一缕夜半的月光清辉。
天琊蓝芒的第一次盛放,就将陆雪琪冷若冰霜的容颜镂刻在了心上。
一出场,她就是这样一个高高在上的九天仙子,白衣胜雪,象一轮孤傲皎洁的明月,万众仰望。
法力傲视侪辈,比武台上凌空飘飞、使出神剑御雷真诀的小竹峰门下高弟,也会有凡人的七情六欲吗
故事的开始,陆雪琪的骄傲几乎显得无礼——她对着小凡手中难看的“烧火棍”时和其他人没什么两样,都是讥刺嘲讽,虽然她的高贵气质让她只用眼神表现一 切。
我常想,在什么时候,那身形单薄、似乎没有特别之处的少年却获得了这下凡仙子的垂青呢
是死灵渊下不顾自身安危的相救
是死泽瘴气里才看清彼此、便立即分离的瞬间
还是天帝宝库前,将已成死敌的自己从粉身碎骨里的一拉
一丝一丝的想念,在岁月里叠叠相加。
心头的第一次跳动,也许是在那人还情窦 初开、失魂落魄地恋慕着师姐时,便已悄悄地发轫。
不经意间,共同的患难已象一杯滋润心灵的清茶没有碧瑶的话,同门的金童玉女,也许有个令人遐想的未来吧
即使是正邪模糊的界限,也阻不住陆雪琪冰雪外表下飞扬的灵魂;越是这样看似冷酷的女子,其实越是多情。
就算小凡在古井的倒映里看见的是另一个人的玉容,他对陆雪琪的舍命救助也并不是无动于衷吧
只是通天峰上,诛仙剑下,那另一个她在小凡被师门和命运所弃的时候,拉住了他的手,付出了魂飞魄散的代价。
从此以后,更在何处回头
看完了十三卷《诛仙》,有三处令我泣下沾巾,无法自已:一次是为碧瑶的舍身奉献,却有两次是为了陆雪琪
曾记得,明月夜,小竹峰,有人直把眉峰攒了千 度。
梦里的万般思量,今宵的百次回顾。
天琊出鞘,在无边泪竹里的轻舞啊,争得寂寞几翦
坠入凡尘的仙子,为谁饮泣风露
苗疆的天水寨上,一度并肩而行。
她的脸上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神采,对鬼厉吐露情怀,然后拔剑独舞——表白,只是为了,斩断情丝
痴绝,狂绝......曾经靠近的两颗心,到如今经过多少伤怀叹息,却隔了一道深痕。
她亲手用剑刻下了这深痕,刻在世上,更刻在心上,一口殷红洒落的鲜血,便是明证。
“你这又是何苦
”鬼厉的这句话,又何必再问
忽然在脑海中浮现陈世骧先生为我深爱的《天龙八部》所写题记:“有情皆孽,无人不冤。
”两段情孽,一生一死(虽然一魂仍在),居 然可以用同一阕词来概括: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若说碧瑶之悲,让人悲铭五内、狂歌痛饮才能消解,陆雪琪之悲就是淡淡的,淡淡的忧伤,连绵不绝地刻在眉间心底,无从消解。
小说读后感的写法
读后感的写法,同学们可能都有所了解。
就是写读后的感想、看法。
要求有读有感,读是基础,感是关键。
它的一般结构形式是∶开头读的部分、由读引出观点的部分,中间分析联想部分、结尾回扣总结部分。
根据这一点,读后感的写法,可归纳为四个字∶读,议、联、结。
读要读进去,就是开头读的部分要抓住原文的中心和要点。
“议”由原文引出观点,一般附在读的部分。
联,就是不能只停留在对原文的评论上,要能产生联想,说出真实的感受。
或联系自己,或联系生活中类似的人和事。
,就是说读和感的内容不能完全脱离,在感的内容中应适时地、经常地回扣原文的主要观点和事实,把它们作为感的论点或论据。
“结”就是从说明原文给人们什么启示的角度提出看法,总结全文。
小说读后感的写法与一般读后感的写法基本相同,不同的是在选定感点的时候要注意小说的特点。
可感其环境,感其情节;还可感其人物,感其思想。
当然百感要不离其宗,不能远离小说的主题和人物的基本性格。
如感其环境的,学完<<孔乙己>>之后,那众人哄笑的场面令人难以忘怀,你可以抓住这一点,谈谈孔乙己悲剧的原因,从而更深入一步让人认识到科举制度腐蚀人们灵魂的罪恶。
还如感其情节的,学完<<鲁提辖拳打镇关西>>之后,不仅鲁达三拳打死郑屠那嫉恶如仇的性格给你很深的感受,就是鲁达待金氏父女离开小店之后,搬条板凳坐等两个时辰的情节也令你思绪联篇,那你也不妨写一写,因为这一点尽管不能表达鲁达的嫉恶如仇的主要性格特点,但我们从中可以分析到他的粗中有细,救人救彻的基本性格。
小说的人物是小说中三要素中最重要的要素,可感的东西就更多了,可感其外貌,如鲁迅的<<故乡>>中闰土的外貌,就是一个很容易把握原文重点的材料。
还有<<老扬同志>>中那两斤半的土布鞋,有什么鞋印象会比这更令你记忆深刻呢?可感其语言,如契可夫的<<变色龙>>那奥楚蔑洛夫翻来复去的语言,还如孔乙己的多乎哉?不多也。
等等都可能触动我们的思想。
从而成为我们写作的感点。
可感其心理,如都德的<<最后一课>>,小弗朗士的心理,对于我们平时不太爱学习,缺少责任感的同学来说,就大有可写之处。
还如鲁达从潘家酒楼回来,气愤愤的心理,联想社会上许多见死不救的现象,这不令你深思吗? 小说中的人物 可感的东西还有许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小说作为一种文学作品,还有许多写作上的技巧问题。
我们同学也是学习写作者,写这方面的读后感也是可以的,但注意把握重点,联系实际写自己的体会和感受。
不要写成鉴赏文字或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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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文1《童年》读后感 人人皆知,高尔基先生的自传三部曲是响誉世界的,其中的《童年》一篇,更是堪称佳作,昨天刚刚看完,感想颇深。
全文高度概括了高尔基先生的童年生活,在沙皇的统治时期,一个可怜的孩子阿缪沙很小就失去了父亲,接着失去了母亲,唯一的亲人——外祖父也家道中落,他却仍然怀抱着一颗求知的心坎坷而悲惨的生活,让人感动
看到了最后一句,我放下了书本,心情是那样复杂,为什么一个可怜的孩子,他的童年那么悲哀
为什么他的童年没有一丝欢笑,只是充满了仇恨的悲愤
苏联当时的社会真的那么黑暗吗
然而,我知道,这一切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下黑暗政治斗争的恶果
那是一个弱肉强食的社会,一个暗无天日的社会,一个国家最底层劳动人民永远无法翻身的社会
这是高尔基先生的批判,这是文章以小见大的妙笔
一个黑暗到可以使人变坏的社会,不得让我们胆寒,更觉得社会主义制度的光明,是她让我们能过得如此幸福,她是公正与和平的象征,她是东升的太阳,照亮了华夏大地,暖和了人们冰封已久的心,才体会到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是否应该好好学习,好好珍惜
《童年》中有一节是让我喜欢的,那是关于一位化学家“好事情”的事,幼小的主人公在没有被老文化完全吸收的时候,与一位奇怪的人教上朋友,很明了,这一定会使阿缪沙的外祖父又狠狠揍他一顿,这仅仅因为在当时的社会,不为沙皇服务,就是无所事事,是邪恶的,相信,这会让许多人捧腹大笑,但更多的是思考,当时的社会真理是那么难以接受吗
也许这样的事情太多,为此,有很多科学家都献出了生命,但是明智的高尔基先生为他的这段短暂的友谊表现出了高兴与惋惜。
这也让我知道了,黑暗的存在就是建立在人们的天真与无知上,而人们是否应该主动的去学习,应该知道,拥有知识的人就是聪明的人,也只有遮这样的人可以维护正义与真理
《童年》是一本不错的书,是一本袒露真实的小说,我有想过写一本自己的《童年》,即使不能,我也永远珍藏这本书,因为它绝妙的写作手法,朴实的语言,深刻的寓意都是值得珍惜的
例文2《昆虫记》读后感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十分着迷, 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
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
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
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
《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
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是独自的,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与艰辛。
我仰起了头,这一刻,我非常想仰起我的头,像仰望星空一样,来对待昆虫们存在的奥秘。
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于是,我接着往下看《昆虫记》。
接着往下看,《昆虫记》是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
”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 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
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
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
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当我继续阅读《昆虫记》时,我看到法布尔细致入微地观察毛虫的旅行,我看到他不顾危险捕捉黄蜂,我看到他大胆假设、谨慎实验、反复推敲实验过程与数据,一步一步推断高鼻蜂毒针的作用时间与效果,萤的捕食过程,捕蝇蜂处理猎物的方法,孔雀蛾的远距离联络……一次实验失败了,他收集数据、分析原因,转身又设计下一次。
严谨的实验方法,大胆的质疑精神,勤勉的作风。
这一次,我感觉到了 “科学精神”及其博大精深的内涵。
昆虫学家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
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
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
多么可爱的小生灵
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叹服法布尔为探索大自然付出的精神,让我感受到了昆虫与环境息息相关,又让我感受到了作者的独具匠心和细微的观察。
《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理解问题的深度也将超越以往。
我觉得 《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 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 《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历史小说读后感
在丽江,有足够的时间静下心来读书,经过几个月的阅读,姚雪垠先生的十卷本巨著《李自成》在一个月前读完了。
读完之后,书中巨大的历史信息量和沉重的史实一直让我不能释然,再写读后感之前,还查阅了不少和《李自成》创作有关的文章,其中,《李自成》一书的编辑写的姚老的回忆文章,对姚老创作这部长篇小说的来龙去脉和艰苦过程作了比较详细地介绍。
这才知道,书中对于这段历史进行的创作是完全从史实出发,进行了大量的艰苦地资料搜集、整理工作,这种严谨的创作态度,非常值得敬佩。
因为《李自成》这部书太庞大了,想写读后感,却思路凌乱,不知道该从哪个角度来写,这段时间,因为这个问题一直在困惑。
从少年时代起我就看过《李自成》的第一二卷,一直希望有机会能完整读完。
读完这部巨著是对姚老的致敬,而写读后感,也是对姚老最高的致敬。
一、关于全书的结构 《李自成》这套巨著,是从第一卷《潼关南原大战》开始,自李自成从起义来遭遇的最大失败开始,以李自成的起义战争历史为主线,以明王朝崇祯朝廷面对农民起义和清朝外族入侵和清廷在关外崛起并进驻北京打败大顺王朝为副线,在广阔的中原大地和东北大地,在明末清初战火纷飞、民不聊生的历史大背景下,重现了一段惊心动魄的历史。
小说是按照时间和空间两重结构来叙事的,叙事结构非常严密,在错综复杂的历史事件中,多条线索、多个人物、多起事件同时发生,交错讲述,但并不让读者产生混乱的感觉。
反而因为要关心事件的进展和结局,在姚老的一支生花巨笔带领下,欲罢不能,急于读下去。
以慧梅这个人物的塑造为例,慧梅是李自成部队中的一个普通女兵,是李自成夫人高夫人的亲兵,后来因为政治上和起义领袖袁时中的结亲需要,以李自成养女身份嫁给袁时中,因为袁时中的叛变而死。
从第一卷慧梅出场到第七卷水淹开封之后的慧梅之死,出场跨度达到七卷,而且作者用了大量笔墨去描写慧梅和张鼐青梅竹马的爱情和慧梅出嫁前后激烈的心理斗争,最后又用大量篇幅详细描写了平定袁时中叛乱时慧梅大义灭亲的举动。
这些描写都分布在长达七卷的章节之中,但并不感觉到散乱和漫长,反而在刀光剑影的铁血战争中,更衬托出了慧梅这一人物的鲜明形象。
从小说的结构上来说,作者是有所取舍的。
首先是李自成这一人物,是从他继承闯王称号并经历大败开始塑造的。
对于他的少年时代以及和高闯王南征北战的历史都没有提及。
这样的选材,使得李自成性格的形成缺乏了一定的铺垫。
从全文十卷来看,还是没有很好地把李自成起义失败中的个人性格因素展现出来,尤其是在大顺朝建立后,李自成性格中君权之上的性格从何而来,没有很好地揭示出来。
第二,对于李自成起义最重要的两个伙伴之一“曹操”罗汝才,书中只用很少的篇幅描写了闯曹合营一起战斗的一段时间,对于起义来说,曹营的结盟是李自成能够从众多起义军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因素,因此,对于曹营后来离开李自成,李自成杀罗汝才都没有描写,使得小说在第七卷和第八卷有个较大的断档,形成了一个李自成起义中的一段历史空白,让人读到此处,如同一条大河从百丈悬崖落下,只能望流兴叹了。
第三,关于当时民间、宫廷和战争场面的大量描写,占据了小说的很大篇幅。
比如第七卷关于开封被围的描写,第七卷中关于田妃之死的描写和第八卷宫廷中关于议和的描写无不栩栩如生,但放在一个十卷本中,读到此处,未免觉得叙事冗长和拖沓,使得整部小说的节奏变得缓慢了。
求一篇小说读后感
500 字 - -
没事写什么读后感 还是这中小说 猛龙过江 这本书初读很新颖 在读很委琐 在读很白痴 在读真的是白痴了 没事谁会把这书看4.5遍
文学作品之类的读后感
《老人与海》塑造了一个经典的硬汉形象。
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
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
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
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 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
”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
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
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
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
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
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
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
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
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