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鸦片战争简介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镇党委、政府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年底,在全镇党政机关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以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为指导,集中治理“慵懒散”,突出解决办事效率低下问题,深化正在全县开展的以“从严从紧抓作风、强化执行提效能”为主题的“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境界,提升执行能力,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机关作风明显转变,机关效能明显提升,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治理重点以加强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为载体,以提高干部队伍执行力、提升机关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目的。
重点治理以下问题:1、思想因循守旧,墨守成规,盲目自满,不思进取的;2、工作作风漂浮,工作不落实、执行不到位,实干不足的;3、不敢担当,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没有进展,打不开局面的;4、工作不在状态、积极性不高,工作协调不及时、政策对接不紧密,遇到问题绕着走、有困难工作不去干的;5、干部素质低,对群众合理诉求置之不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6、履行能力不高,专业知识贫乏,办事效率低的;7、违反规定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的;8、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办事环节过多、周期过长的;9、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
三、工作措施(一)、主动查摆整改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市委“十一条”实施办法、县委“十不准”、镇“十二不准”,对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对照治理重点,采取广泛征求意见与自我查摆相结合,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发放调查问卷、主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深入查摆,查摆要实事求是,不走形式。
对查摆梳理出的“四风”问题特别是“慵懒散”问题,要分析问题症结,剖析思想根源,制定具体措施,切实整改到位。
(二)、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对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
围绕年初任务目标和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督查力度,全力推动工作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紧扣全镇重点工程项目、阶段性中心工作,加强对各指挥部、村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推进情况的督查督办,切实以强有力地督查推进工作开展。
严格对重点工程“周通报”、对重大事项及重要事项“月通报”制度,注重在督查过程中找准影响工作落实的规律性问题,分析总结、堵塞漏洞、整改提高,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即时督查、全程督查、定期督查等制度,加大对全镇重点工作,重点指挥部、重点项目时间节点进展情况和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执行“十不准”和机关干部遵守会风纪律、上下班工作纪律等日常行为的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
(四)加强对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专项督查认真执行信访案件备案通查通报制度,以全县信访稳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等工作开展情况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督促解决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推诿扯皮等问题,对集中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进行挂号督查、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并严格责任追究。
(五)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无正当理由不能如期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的,对各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服务差的问题年内查实三例的,对部门之间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后果的,对“评机关、评行为、评窗口单位”居后两位的,对干部顶风违纪被上级督查暗访查实给郭楼丢丑的,对因不负责任导致发生有影响上访案件的,对搞形式主义、履职不力、滥用职权、松懈散漫、铺张浪费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问责,不搞迁就照顾、不搞下不为例、不设“过渡地带”。
(六)强化社会监督1、定期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及“干部作风建设监督员”座谈。
每季度就改进作风工作开展一次座谈,重点了解掌握群众“不满意”因素,督促各级各部门搭建服务平台、优化服务方式,擦亮服务窗口、打造服务品牌,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2、深化开展“双评”活动。
进一步完善评议内容,突出评议服务质量、工作效能、任务落实和工作突破的情况;改进评议方法,征求多个层面评议代表意见,提高服务对象、办事群众在评议代表中所占的比例,并将政风行风、网络问政等群众评价情况与评议结果相结合。
3、深入开展群众满意度随访活动,了解群众对镇党委、政府及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根据电话调查情况,找出差距,改进不足。
(纪委会同组织部门负责)(七)加强制度建设构建作风建设制度体系,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复。
进一步完善涉企一费制、作风建设有奖举报、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绩效考核制、和民生服务等制度,强化《政风行风热线》进社区机制,着力形成作风建设制度体系。
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镇党委、政府成立“慵懒散”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纪委。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加大对“慵懒散”问题的自查自纠力度,敢抓敢管,讲求实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不包庇纵容、不姑息迁就,及时制止机关工作人员中的不良倾向,在抓落实、促发展上见成效。
实行整改落实责任制,对查摆梳理出的问题,要仔细研究,制定出目标清单,主要领导负总责,一级抓一级,逐级督促抓好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镇直各部门、各管区各村要广泛宣传开展“慵懒散”专项治理的重大意义、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及时反映专项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专项治理中涌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曝光典型案例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发挥警示和震慑作用。
(三)加强督导,严格要求。
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摆出的问题,要认真梳理、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方案、研究整改措施,确保专项治理扎实有效开展。
适逢其会同义词
词目:适逢其会拼音:shì féng qí huì词类:成语释义:适:正,恰好;会:时机。
恰巧碰上那个机会或时机。
用法:动宾式;作谓语;指人或事碰到好机会。
出处:清·李汝珍《镜花缘》第七十一回:“戾死树木,也是适逢其会。
”同义词或近义词:会逢其适:原指恰巧走到那儿了。
转指正巧碰上了那件事。
适逢其时:恰巧碰上那个机会或时机。
同“适逢其会”。
适当其时:指恰巧遇上那个时机。
正当其时:正好碰上那个机会或时机。
生适逢辰:适:恰好。
生下来恰好遇上好的时机。
旧指人的命运好。
论述为什么要把执法为民作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社义理念的基本内容包括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平正义、服务大局的领导五方面内容,是一个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构成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完整的理论体系。
一、依法治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除了法律规范之外,道德、宗教等都是调整社会的重要规范,但是新中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告诉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依“法”治国,而非依“人”或其他社会规范治理国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其主要理由在于: (一)依法治国体现了我们党治国理政观念的重大转变 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由于“左倾”错误和封建残留思想的影响,我们党长期存在着“以权代法”、“以言压法”的“人治”思想。
通过对改革开放之后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以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逐步意识到“法治”对国家的重要意义。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将过去“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提法改变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极其鲜明地突出了对“法治”的强调。
1999年,“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正式写入宪法。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标志着我们党坚定不移地选择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治国道路,从而完成了我们党执政治国理念的一次深刻而重大的转变。
(二)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是中国基本国情的要求。
中国是一个大国,各地区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还不是很平衡,且拥有近14亿的庞大人口和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传统,这使中国与英国、法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国情有重要区别。
要有效治理这样一个大国,必须稳定地保持中央的高度权威,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回答和解决地方性问题。
法治不仅可以保证基本规则和政策的稳定性,而且有助于将中央的权威以及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制度化;不仅使问题的处理可以依赖于当代人的智慧,而且还可以借助制度凝结的前代人智慧,并通过各层级之间以及同一层级的各国家机构的有效分工合作得以实现,从而保证了效率和公正。
(三)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只有依法治国,人民才能通过各种法定形式参政、议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才能通过法定程序保证国家的重大决定符合自己的根本利益;才能使自己的一切合法权利和自由得到切实保障,并在受到侵害时能及时获得法律的有效救助。
因此,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必须依法治国。
二、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法律的运行过程包括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四个阶段。
然而这里,我们对于执法为民中的执法应该做广义理解,即其不仅仅包括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执法司法行为,而是指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全部活动。
(一)执法为民的主要内容 执法为民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其主要包括以人为本、保障人权和文明执法三方面内容。
1.以人为本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也是执法为民的根本出发点。
其具体要求为: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执法为了人民;执法依靠人民。
2.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人权通常是指普遍的人类权利,在我国主要指宪法赋予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主要包括:公民的生存发展的权利、政治权利、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与妇女、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权利。
上述公民权利如果遭受到侵犯而得不到救济,势必会极大地损害宪法与法律的威信,所以贯彻落实执法为民必须坚持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
3.文明执法是执法为民的客观需要。
所谓文明执法,就是在行政执法中树立以人为本、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理念,充分尊重行政执法相对人的权益,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执法程序,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管理与服务相结合,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为建设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提供保障。
这也是新时期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所提出的更高要求。
(二)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的体现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其主要体现在: 1.执法为民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落实到执法工作中的必然要求,也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的重要体现。
坚持执法为民能充分体现出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2.执法为民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的具体体现。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一切国家权力的来源。
执法机关作为权力的行使者,只能充当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而绝对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
3.执法为民是法治建设始终保持正确方向的根本保证。
执法为民理念的提出清楚地回答了执法工作“相信谁、依靠谁、为了谁”这个根本问题,鲜明地指出了我国法治建设的社会主义性质,其生命力就在于人民性。
而在当前执法工作中存在诸多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的现象,都违背了执法为民理念的要求。
三、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讲话中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公平正义理念的核心内涵为: (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括平等对待、反对特权、禁止歧视三方面内容。
因为性别、年龄、贫富、身份等个体差异,不可能存在绝对的平等,但是任何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被以同样的标准对待,任何人都不享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公民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
(二)合法合理是公平正义的内在品质 任何组织或个人追求和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只有既合乎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又符合事物的内在规律,才能为社会公众所普遍接受。
故而该内涵具备合乎法律、利益均衡、情理兼顾三方面内容。
(三)程序正当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方式与载体 所谓程序正当,是指司法机关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规定,保证案件及时正确处理,确保公平、效率、人权保障与司法监督等价值目标得以实现。
其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参与、裁判中立、程序公开、程序约束四个方面。
(四)及时高效是衡量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尺 及时高效,要求以公平正义为前提和基础,以最短的时间、以最少的成本投入、最低的资源消耗实现最大程度的公平正义。
即要求做到完善体制、平均成本和提高效率。
我国的及时高效原则主要体现在对行政行为作出的时间限制上,例如: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情况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确有特殊情况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再延长10日。
四、服务大局: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应该反映并服务于经济基础。
服务大局要求牢牢把握大局,紧紧围绕大局,切实立足本职,全面保障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一)服务大局理念的基本内涵 1.把握大局。
现阶段,党和国家工作的大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把握大局要求我们充分认识这个大局,并自觉在大局的指引下行动,其包括把握大局的根本性、统领性、历史性、层次性四方面内容。
2.围绕大局。
这主要包括决策部署以服务大局为目标方向;具体工作以服务大局为基本准则;工作成效以服务大局为检验标准,全面保障服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
3.立足本职。
立足本职原则要求,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过程中,全体执法人员应充分树立大局意识,依法、全面、充分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二)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的体现 1.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必然要求,作为人民意志和国家意志的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治必须按照人民的意志,服务党和国家大局,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和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必要要求和功能体现。
2.服务大局是由法治工作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作为国家的治理方式,法治必然服务于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利益。
3.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经验总结。
五、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坚持党的领导的基本内涵 1.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
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领导,要求我们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的同时,充分考虑中国国情,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2.坚持党对社会主义法治的政治领导。
呐喊的序言
是说的啊 嘉靖三年七月戊寅,朝罢,偕倡言于众,要群臣跪哭宫门,给皇帝施加压力,听从群臣的意见。
呼吁:“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
”①杨慎遂与检讨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人在金水桥南拦阻散朝的百官,胁制众人跪哭谏争,并威胁说:“今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
”
什么是三化建设
一、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合并提出是一组科学严谨的表述 所谓制度,就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也指集团内部人员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所谓规范,就是约定俗成或明文规定的标准;所谓程序,就是事先规定的事情进行的先后次序。
通俗地理解,制度、规范、程序分别回答了“做什么”、“做到什么标准”和“按照什么次序来做”的问题。
三者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联系,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
制度化是前提,提供了规范和程序存在的基础;规范化是手段,体现了制度的有章可循和程序的有条不紊;程序化是保证,保证了制度的严肃性和规范的有效性。
同时,三者又相互渗透、相互作用,有重点又不可偏废。
其中,制度化必须遵循一定的规范和程序作保证才能实现;规范化则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对履行职能进行程序的约束;而程序化则要求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坚持正确的方法步骤和程序设计,使之操作更规范,也需要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三化”之间是一种统一辩证的关系。
正因为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共中央才把它作为一组科学严谨的表述,对新时期的政协工作提出要求。
在日常工作中,各级政协都要密切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具体的制度安排和制度设计,将履行职能的主体、原则、范围、过程等确定下来,变成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并以一系列完整而系统的规范和程序来建立履行职能的秩序。
同时,还要做到这一系列制度、规范和程序,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从这个意义上说,“三化”是政协履行职能的纲领性安排,抓住了“三化”建设,就等于抓住了提高履行职能水平的“牛鼻子”,就会为提高履行职能成效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加快推进“三化”建设有着深刻的现实基础 中共中央顺时应变,深思熟虑,提出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应当说是正当其时,必将推动人民政协在新世纪新阶段进入又一个更好的发展时期。
从当前的政治基础看,中共中央一直十分重视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1995年就转发了《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定》。
近年来,特别是中共十六大以来,共产党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治政、依法执政,不断健全完善民主制度,建议并领导修订了宪法和政协章程,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挥人民政协职能作用做出了一系列法制化、制度化的规定。
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指出:“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强调要“健全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协商的制度。
”这都标志着新阶段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正向着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的方向发展。
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人民政协扎实推进“三化”建设,既是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才能保证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整体部署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从人民政协的实践基础看,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已同人民政协事业55年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
近年来,全国政协和各级地方政协都在履行职能的过程中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政协例会、调研、提案等方面形成了一整套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运转方式,并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支持,出台了加强政协工作或支持政协履行职能的规范化文件,促进了政协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特别是当前各级政协探索提高履行职能成效的积极性普遍增强,广大委员参政议政能力和热情也普遍提高,这都为推进“三化”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实践基础。
只要牢牢把握当前的实践基础,认真贯彻中央推进政协“三化”建设的工作部署,我们相信,人民政协的“三化”建设就一定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三、推进“三化”建设需要着力把握好的几个重要环节 虽然“三化”建设具备了良好的现实基础,但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应当说任务还很繁重,头绪也比较多,迫切需要理清思路,找准切入点,把握着力点,牵头抓总,扎实推进。
首先,要学习理论,总结经验。
推进“三化”建设,必须加强理论学习,深刻领会和把握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要求,将人民政协应尽的职责充分体现到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中,保证“三化”建设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更高的层次上向前推进。
比如,虽然民主监督是政协的重要职能,但地方政协在实际操作中“缺位”、“失位”现象还时有发生,因种种顾虑不愿监督、或因把握不好“度”而不善于监督等情况仍不同程度的存在。
这都需要在理论上加以澄清,将这一职能真正落实好。
加强“三化”建设,还必须从工作实践中汲取动力。
面对各级政协在履行职能工作中大量丰富多彩的鲜活实践,要坚持以关于人民政协的理论为指导,深化认识,及时总结,将其上升到理性的高度,并通过全国政协及各级地方政协之间的经验交流会、协作会等形式,大力推广,互相促进,不断提高人民政协“三化”建设的整体水平。
第二,要搞好政治协商职能的“三化”建设。
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也是人民政协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搞好履行职能的“三化”建设,第一位的是要搞好首要职能的“三化”建设。
人民政协自成立以来,一直注意就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在一些基层,政治协商制度落实得并不够好,真正意义上的政协协商还不多,有的以通报代替协商,有的以个别问题的交流代替重大问题的协商,有的以党派协商代替政协协商,一定程度上弱化了这一首要职能作用的发挥。
因此,通过进一步明确政治协商的主体、客体、形式、程序,按照“三在前”、“三在先”的要求切实搞好政治协商,就理应成为“三化”建设迫切解决的首要问题。
近年来,由于中共济南市委重视、政府支持,市政协一直坚持在每年年初和年中,由市委书记、市长率领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与委员各进行一次高层次的协商,协商主体一般是全年、半年的工作安排和关系济南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
由于这种高层次的协商操作规范,议题实,委员的意见建议有人听,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同商定,每次协商都能取得比较满意的结果。
第三,要抓好制度建设。
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搞好“三化”建设,首要的是抓好制度建设。
近年来,全国政协主动争取中央支持,先后转发或下发了《关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规定》、《提案工作条例》、《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等规章制度,在政协履行职能的实践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今年以来,全国政协又结合修章实践,正重新制定和修订十余项规章制度。
应当说,目前正处于加强政协制度建设的最好时期之一。
我们各级地方政协要抓住机遇,结合自身实践,尽可能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对照履行职能的要求,对现有的制度进行一次总梳理,不足的要补齐,空白的要建立,不适应的要修订,难操作的要具体化,尽快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
比如,每届除第一次全委会外,其它几次是否专门安排、何时安排预备会议
届中调整、增选、补选领导成员,是举手、鼓掌通过还是投票通过?政协委员是否听取同级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都需要用制度予以规范。
再比如,政协的建议案,作为委员辛苦调研、政协常委会或主席会议高层次协商议政的成果,由于没有制度依据,办理起来随意性很大,有的上报后就没了下文,直接影响了其作用的发挥。
针对这种情况,济南市政协目前正着手制定《关于政协建议案办理的意见》,以制度来规范建议案的提出、办理、反馈等各个环节,争取届时在全市范围内实施。
读《四块糖果的故事》有感
许多人都知道教育家陶行知先生“四块糖果”的故事。
他在育才小学当校长时,一天发现一个学生用泥块砸同学。
他当即予以制止,并令这个学生放学后到校长办公室来。
刚一放学,这位同学就等在办公室门口,陶行知立即掏出一块糖果奖励他按时来到这里;接着又掏出一块糖奖励他在不让他打人时能立即住手。
第三块糖则奖励他正直,不让同学欺负女学生,有跟坏人作斗争的勇气。
这时,这位同学哭了,说: “我错了,我砸的不是坏人,是我的同学……”陶先生满意地笑了,随即又掏出一块糖递过去,奖励他能正确认识错误。
那个学生本来做错了事,心想可能要挨训,但陶先生却找出那么多优点,还立即给予奖励,让那位学生一番感动之后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他如果采取的是生硬说教的方式,就有可能让学生产生抵触甚至对抗情绪。
由此可知,教育的方式是大有讲究的。
陶先生的这种激励法还在于其及时性。
他的四块糖果在他每说一个好处后就奖出一个,真可谓奖当其时。
无论是赞赏、奖励还是批评,都是一种精神上的触动,应当立刻去做。
一旦时过境迁,感受淡了,效果上就要打折扣。
其实,这种奖当其时不仅对孩子需要,对于成年人也同样重要。
美国有家名叫福克斯波罗的公司,创业初期在技术改造上遇到难题。
一天晚上,一位科研人员兴冲冲地闯进正在苦思冥想的公司总裁的办公室,说他已经找出了解决问题的办法。
总裁听罢他的陈述,觉得构思奇妙,非同一般,便想立即嘉奖他。
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东西,后来在抽屉里找到一根香蕉,躬身递给了这位科研人员。
这位科研人员十分高兴地接受了。
从此, “金香蕉奖”便诞生了。
用一只香蕉奖励作出贡献的人,在常人看来简直不可思议,但这正体现了教育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方法,即奖励要正当其时。
奖当其时,就是对一个人好的行为或好的方面及时通过物质或精神手段给予激励和强化,从而形成一种推动力,并产生一种示范效应。
这种方法对于任何一个人、一个群体都是需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