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暮色笼罩下的祠堂读后感,急
三”是曹文轩小说《暮色笼罩下的祠堂》里、武断、简单、粗暴头晃脑派教师的代表。
因为一个聪明善思又机灵好问的学生亮子常常问出他答不上来的古怪问题,就认为亮子调皮讨厌。
当他听说亮子要写一本书,要把祠堂推翻时,火冒三丈,对亮子施以了最为严厉的惩罚——将其关到传说经常闹鬼的祠堂里,结果直到放学也没想起把亮子放出来。
夜已经很深了,谁也不知道想象力超级丰富的亮子在这令人毛骨悚然的祠堂里经历了怎样的恐惧与挣扎,只是知道夜里,校长从县城开会回来,发现亮子头夹在窗户铁栏中间,早已哭不出声音,从那以后,亮子失去了那精灵般的可爱与特殊的性格,“脑子出了问题”,眼里也再没有闪亮的灵光。
就这样一个充满灵气的可爱男孩,被这无情的传统教育打压成了一个精神失常的人,这是教育的悲哀。
每当想起六岁的亮子,光着身子在雪地上撒欢地奔跑,想起他那充满个性的独特问题,再看看如今的目光暗淡、神智恍惚、连完整的话都表达不清的少年,怎能不让人痛心和惋惜。
作为小学教师的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赏识教育的重要。
“赏识教育”是承认差异,挖掘闪光点,允许失败的教育,是让孩子舒展心灵,尽展潜能的教育。
如果“三先生”懂得这一教育理念,如果“三先生”能善于发现孩子闪光的智慧,并循循善诱,让孩子尽展潜能,也许亮子的人生会是无限光明和灿烂。
所以,让我们作一个细心、耐心又有爱心的教师,坚决不作“三先生”。
急
求《曙光与暮色》读后感,15号就要交作业了
[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看完这个片子,我看到影评中诸多的嘲笑,忍不住写自己看后感,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
有人说它低俗扭捏变态,或者说作者是个外国的琼瑶,但却不知道,爱上一个帅,又有超能力,又体贴温柔的与自己不同的人,却是每个女孩曾经做过的梦。
有时候他应该是古堡中的王子,有时候他是飞檐走壁的蜘蛛侠,有时候他叛逆桀骜,是个逆子,有时候他手指冰冷,是个吸血鬼。
无论怎么设置角色。
他都是温柔的,帅的,全天下只爱你一个的,多么暴戾却对你无限体贴的,有惊人的才华甚至超能力的,无所不能,却又在你面前卑微隐忍的。
这个吸血鬼,自第一眼见她,或者闻到她的气味,就开始躲闪,又忍不住靠近。
他说,我是唯一猜不出你的心的。
女人都愿意这么假设,男人永远不明白自己在想什么,所以永远追随自己,一旦了如指掌,势必厌倦这样的猜测游戏。
一见钟情,是女人的第一个梦。
他又说,你的味道,是我的个人品牌的鸦片,但是,这个素食的吸血鬼又必须学会忍耐,不去吃掉她,于是连接吻也在小心翼翼,他总说我要控制自己。
这个,不又是女人对男朋友的假设么,爱自己,又很能控制情欲。
这是女人的第二个梦。
他展露阳光下的自己给她,他提前预警说,很恐怖,不料却是美丽的金光闪闪,我们的作者,舍不得把丑陋给他心爱的男主角,完美,是女人的第三个梦。
他带她见家人,全家很喜欢她,专门为她做饭,带她玩棒球,在与狼人决斗之前,他们的父亲说,因为她也是我们的一员,我们必须保护她,读后感《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
这个也是每个女人希望自己能够得到的优待,男方的家庭,把自己当做一员,甚至视如己出。
这是女人的第四个梦。
他强壮有力,任何时候都能保护她。
不论是飞身推车,还是及时现身吓退流氓,还是带着她帅气无比的参加舞会吸引艳羡的眼球,甚至是不会跳舞的她,都可以在他的带领下翩翩起舞,有了他就没有了害怕,只拥有艳羡和满足,是女人的第五个梦。
他背着她,可以飞到树顶,那么高大直入云霄的树端,她如此平凡,却可以因为他而飞了起来,却可以因为他的带领看到更广阔的天地,领略这世界上他人无法领略的美景,这是女人的第六个梦想。
他甚至愿意与她共度一生他尊重她的选择,不愿破坏她原有的生命与生活,她逐渐衰老,他永远年轻,这个,恐怕是女人最大的梦。
作者与诸多女人一样,她将梦一一写出,这是个温情的也值得一看的电影,比那些发誓反映重大问题和人生观的电影更贴近我们,因为这记录了每个普通女人曾经关于男人的梦想,这些梦想在现实中支离破碎,逐显幼稚可笑。
可是在电影里它娓娓道来,深情动人。
〔暮光之城之暮色,转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将暮色渐合改写成600字的散文或写500字读后感
暮色渐合,意味着一段时光,面对这时光的人是黄昏的观礼者,看着天色怎样从白转向蓝——深蓝——蓝灰——灰黑——黑。
这个过程就像一场圣典,一场告别,缓慢而又庄重。
暮色渐合,当我最初读着这四个字时,脑子里浮现的画面却是一个孩子和母亲走在小路上的情景,路的两边是山,山顶是狭窄的天空,夕阳早已落到山外——山间的日头在下午三、四点就看不见了。
母亲挑着担子匆匆地走在前面,孩子跟在身后,跌跌撞撞,有时落下很远——在路边采一朵野花或捉一只蝴蝶,母亲就消失在路的拐弯处了。
母亲看不见孩子的时候会停下担子,大声喊着孩子的名字,“丽敏啊——”,山里便有了更多的回声,“丽敏啊——丽敏啊——丽敏啊——”。
母亲的呼喊总有着不安,有焦急的怒气。
孩子听到呼喊后,心里打一个惊颤,赶紧丢下手里的蝴蝶,嘴里大声应着,向母亲的方向跑去。
那条小路的一头是家门,一头是母亲教书的山村小学。
每个周六和周日的下午,小路上都会走着孩子和母亲,还有越来越深、越来越重的暮色。
那些暮色像一种染料,渐渐渗透在孩子稚嫩的身体里。
很多年后,当孩子回首时,看见的就总是暮色中的一条山路。
暮色的幽暗,也就成了那个孩子童年的底色。
“暮色渐合”四个字是从“山在那里”的博客里看来的。
那里文字的静气是贴合我内心的 。
静的东西都含着几分忧伤。
适度的安静的忧伤,在我看来是一味能给人抚慰的清凉剂,能降祛心灵的浮躁不安。
正如寂静的月色能安抚大地。
复兴之路江山暮色读后感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读后感的意思就说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或几句名言后,把具体的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这就称之为读后感读后感的格式:第一段把书里面的一些主要的内容,加以概括,作者写了些什么,想表达些什么。
第二段选择一个其中比较重要的点,也可以是自己认为重要的一些地方,把它表达出来,切记是要用记得语言最好不要摘抄。
比如说我觉得那些地方写得好哪些地方有隐含的意思,我有什么样的看法。
第三段联系实际的生活,把书里的和生活中的结合起来,抒发下真情的实感,生活中怎么怎么样,我觉得怎么怎么样,我学到了些什么。
做到以上3点,那么这篇读后感基本就出来了当然不一定就三段中间可以自己分,详略得当就好但是结构层次一定要鲜明,读和感结合,重点在“感”上。
读后感通常有三种写法:一种是缩写内容提纲,一种是写阅读后的体会感想,一种是摘录好的句子和段落。
题目可以用《×××读后感》,也可以用《读×××有感》。
?首先事要审清题目。
在写作时,要分辨什么是主要的,什么是次要的,力求做到“读”能抓住重点,“感”能写出体会。
?其次要选择材料。
读是写的基础,只有读得认真仔细,才能深入理解文章内容,从而抓住重点,把握文章的思想感情,才能有所感受,有所体会;只有认真读书才能找到读感之间的联系点来,这个点就是文章的中心思想,就是文中点明中心思想的句子。
对一篇作品,写体会时不能面面俱到,应写自己读后在思想上、行动上的变化,摘取其中的某一点做文章。
?第三,写读后感应以所读作品的内容简介开头,然后,再写体会。
原文内容往往用3~4句话概括为宜。
结尾也大多再回到所读的作品上来。
要把重点放在“感”字上,切记要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
?最后,写读后感的注意事项:①写读后感绝不是对原文的抄录或简单地复述,不能脱离原文任意发挥,应以写“体会”为主。
②要写得有真情实感。
应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感受,绝非“检讨书”或“保证书”。
③要写出独特的新鲜感受,力求有新意的见解来吸引读者或感染读者。
感染读者。
求《曙光与暮色》读后感1000字,或者故事梗概也可以1000字
从主为营养学会会长“润色”个人回忆录,引出了三条在规模上并不均衡的线索:宁伽的奇庄周的逃亡、曲浣的磨难。
这三个故事以不同式拼接,同时又统一在故事的主要发生地——西郊山地。
西郊的苍茫无际中,个家不同年代所发生的部族迁徙、地质考察、劳役纪事、鲁滨逃亡、淘金热等等,都一一呈现于你的眼前。
暮光之城读后感
金角鹿 “放
” 短促突兀,刚硬凶恶。
爆破音,像脆雷,盖过湍急水声,在河谷回荡。
浑身一震,绝对是三四百斤的大家伙。
以前曾遭遇此情境,母野猪黑铁塔似的横踞路上,冲来人一声暴吼,意在喝退入侵者,叫小野猪四散逃避。
声势虽大,不把它逼入绝境,它不跟你拼命,毕竟是带娃儿的母亲。
静待片刻,山林重归寂静。
走了,迅捷无声。
这是它的家园,早预设了逃生通道。
糟糕,野猪是狍和鹿的伙伴,各自以其灵敏感官发觉天敌,及时报警。
这声吼等于拉响警报,方圆数里的动物纷纷走避。
我们此行是专门来听鹿鸣的。
马鹿在白露前后“开声”,持续二十余天。
今日秋分,能赶上鹿鸣的尾声,得多走上三五里,才能避开这声吼的影响。
我二十三岁来长白山,曾亲耳听到过马鹿在林缘角斗的咔咔顶架声。
我五十岁再来,在险桥峡谷,向导让我看一根冷杉倒木,它是被一个老猎手砍倒的。
猎手事先算好树倒的方向,然后距地面五尺处砍倒它,让另一头准确地架在十五米开外的石头上,使整根树干距地五尺横担空中。
干这件事的猎手想得十分长远:三十年后,冷杉树干上会长出长松萝,獐子最喜欢吃长松萝。
那时候,他的孙子长大了,可以在这棵倒木上下套套獐子,取麝香卖钱,獐子学名叫原麝。
可是,三十年不到,由于盗猎猖獗,獐已灭绝。
长松萝是长在松杉类树木上的寄生植物,称“森林胡须”,丝状须长一至三米,垂挂飘荡在原始林中,是森林保湿的天然标志。
由于森林过度干燥,长松萝也大面积消失。
那个猎手万万没想到,人类造孽报应会来得这么快。
獐毛皮灰棕,在长白山鹿科动物中体型最矮小,生活隐秘,极难发现。
“它和梅花鹿都灭绝了,体型最大茸角最值钱的马鹿有指望吗
”向导的言之凿凿打动了我,太想看到野生世界中的马鹿了。
虽已进山,仍半信半疑。
前行数十步,向导在林下阳坡找到一个由碎干枝落叶枯草铺成的浅卧窝,澡盆大小,头南尾北,窝底巢材被压得扁平坚实,摸上去热乎乎的,超大的野猪妈妈,怕有小五百斤。
不由心生惧意,刚才真悬,在人家门口,等于鬼门关。
一旦惹毛了它,老虎都得让三分。
幸亏猪娃们已长到八九十斤,个个机灵精干,逃窜如风,野猪妈妈才卸下负担。
否则,将看到一头状若疯虎的黑家伙闷头直撞上来,让我们尝尝它短粗獠牙和巨大冲击的滋味,它能毫不费力拱倒一堵土墙。
打量四周,几株大云杉拱卫着这张卧榻,四周还横七竖八分布着小野猪的铺位。
刚才,这一家正在秋阳下鼾声大作,却被我们给惊着了。
真想对这个森林女王说声“对不起”。
翻过山坡,眼前一片静静水洼,嗬,后院浴场,野猪太喜欢泥浴了,每天长时间腻在泥水里。
附近还应该有游乐场、蹭痒树和觅食场,好一片丰饶舒适的野猪家园。
绕水洼一周,除了一处处可爱的野猪泥浴卧迹,还有多处狍子的小巧足印,它们来此饮水。
狍蹄迹铜钱大,双蹄像两粒大葵花籽,秀气精致,透出股俏皮劲儿。
哎哟,湿泥中出现一行马鹿蹄印,哇,确实是马鹿印。
蹄印小碗大,轮廓像倒置心形的图案,双蹄瓣顶端略圆钝,似两颗大南瓜子。
由于体重大,蹄印深,显露出威风十足的林中大汉风范。
向导是个采蘑菇老人,跑山四十年。
一眼看出这是头发情期的大公鹿,四百斤往上,饮完水直奔求偶场。
那是长白山北坡最古老的求偶场,去年他还听见马鹿牛吼般长叫。
于是跟鹿迹北行,有它带路,不愁到不了那个深山仙境。
发情期目空一切的大公鹿,在角斗中杀红了眼,见什么撵什么,连误入领地的熊也不放过。
向导说,早年每逢秋季,山上闹哄哄的。
呦呦鹿鸣此起彼伏,鹿角撞击声响遍山林。
偶尔,还能看到大角鹿互相追逐的身影。
十九岁那年,也是这个季节,日头刚卡山,他看见一群小公鹿翻过山梁,个个头顶油亮亮的叉角,像一片落光叶子的小树丛。
晚霞映照下,仿若五彩斑斓秋叶海洋中且沉且浮的珊瑚群。
那群初涉情场的小公鹿统统被凶悍的大角鹿赶出场外,可它们被公鹿的挑战长啸和母鹿的发情气味撩拨得血脉贲张。
观摩种群繁衍大戏的它们,长久地围着求偶场打转,频繁鸣叫,互相顶架,为将来真正的角斗做准备。
这里植被繁茂,水流充沛,是马鹿的世外桃源。
然而四十年过去了,经历一次次盗猎,这里变得如此安静,当年那群茁壮的小公鹿有后代留下吗
这座马鹿求偶场还会响起鹿王的威吼吗
这座山林是马鹿种群艰辛生存史的见证。
其中每一个场景、故事、细节,包括注脚,我都视若珍宝。
途中歇脚时,向导给我讲了一个鹿王的故事: 三十年前,有个林场场长家办喜事。
周围村屯的五个成名猎手不约而至,这五个人平时互不服气,行猎中还暗地拆台。
这回坐同一酒桌,三杯酒下肚,彼此口出狂言,公开叫板。
最终相约第二天一起上山,枪杆子见真章。
进山不久,小径上现鹿群新踪,其中夹杂一头大公鹿两碗口大足迹,是鹿王和它的妻妾群。
望着雪中刨食痕迹和枯木上啃去大半的桦树瘤,猎人知道,雪中觅食鹿群且行且停,很快能和他们会面。
于是,一字排开,持枪跟进。
公平起见,谁见谁打,比眼明枪快。
鲁炮抓阄居正中,走小径稍占便宜,雪薄步轻,先听见鹿打响鼻。
吐噜噜噜噜——觉察危险临近,鹿表达不安并发出警报。
事不宜迟,面前有截枯树桩,鲁炮一脚踏上去,扫到一群灰褐鹿影疾快散开,奔入密林。
小径上只剩大公鹿,它炫耀般昂头仰脖,高抬四肢,睥睨一切地颠颠小跑。
后臀闪动着两团雪白臀斑,一双大叉角摇曳生光,它在吸引猎人,掩护众母鹿脱逃。
好手打鹿不打背后枪。
子弹自后臀贯入,易打炸膛,粪汤外溢,脏内脏丢手艺。
仓促间只能朝后脖颈开火,子弹穿喉,但鹿在颠动,瞄准太难。
想到身边强手环伺,只好一试。
念头及此,鲁炮已出枪——砰。
砰,砰,砰,砰,另外四枪几乎响在一个点上。
鹿应声跄倒,随即挣扎起身,摇摇晃晃逃跑。
大伙儿追到鹿跌倒处,雪地上遗几星血迹和一绺碎毛。
大公鹿中右胁,右边的位置应该是被姜炮打的。
另四枪全走空。
蹄印拐入密林深处,猎手们穷追不舍。
白雪上大滴血迹渐多,陈炮指了指一处雪地留痕,鹿吃雪了。
失血后口渴,估计走不远。
众人打起精神,踏雪声响彻森林。
忽然,一切安静下来,猎手们一动不动,瞪大双眼,呆怔怔看着前方。
二十米开外,鹿倚树站立。
这回看清楚了,这是头八叉角公鹿,高大雄健,足有五百斤。
它目光有些涣散,枪伤在右胁,血淋淋一条弹痕,弹丸豁开肉皮,深深犁出一尺长伤口。
但是,让猎手们惊心的不是鹿,而是它右前足蹬着的那棵一搂多粗的倒木。
外行人看不出名堂,在猎手眼中,倒木中段底部低凹处,杂草后面,现乌黑洞口。
洞口四周,凝结一层厚厚的霜花。
霜花银光烁烁,条条缕缕向四周延伸,那是洞内大动物散发的热气与洞外冷气寒凝而成。
熊仓
他们个个是掏仓打熊的老手,此刻却心口冰凉。
猎行老话:正打熊,旁打猪,后打虎。
猎手们与熊相距二十米,很难一枪击毙冲锋极快的怒熊,装第二弹根本来不及。
所以,掏熊仓打熊,掌枪的主射手身后必须配备第二射手立即补枪,为的是保证猎事成功,同时保护主射手不被熊伤害,此乃猎行铁律。
局势逆转
刚才还在开枪打鹿,现在反过来了,鹿要借熊伤人。
危难当头,必须心齐。
心齐,五条枪是精准的五连发。
心不齐则犯大忌,会出人命。
身处险境,只有打破隔阂,速定主副射手,才能应对险情……可危机从不等人。
咚、咚、咚三声爆响。
大公鹿陡地抖擞精神,奋蹄猛跺倒木。
那是棵干透的橡树,山里人叫响木。
坚蹄跺响木,似重锤敲响鼓。
猎人个个心头剧震,五条枪齐齐举起。
熊紧贴倒木掏洞,又称假性冬眠,洞顶响震,立即惊炸。
它天性护巢,见门口人来,顿时火冒三丈,径直扑出。
猎人在危急中偏生私心,全指望别人打头枪,若打不倒,自己补第二枪保命。
于是当熊吼叫着扑来时,五条枪均未打响。
一切发生得太快,只两三秒,怒熊挟风而至,居中的鲁炮被巨力打翻。
熊当即压上,恶狠狠撕咬,熊低吼和人惨叫响彻森林。
人命关天,四人掐着枪围着战作一团的熊和人打转,却不敢开火,怕伤人。
眼睁睁看着人一动不动,熊飞身翻过倒木逃走,才凑上去。
拽起昏死的鲁炮,急察伤势,全身不见一丝血迹一道伤口,只棉衣被撕烂,绽出大团棉花,原来这是头二十岁往上老得掉光了牙齿的熊爷爷。
老秋时,熊全身要储存十五厘米厚的脂肪层,才能安度六个月冬眠期,为此夏季就开始猛吃增膘。
老掉牙的熊咀嚼困难,膘情单薄,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
再回头找鹿,早已不见踪影,雪地上徒留下一行大步流星奔逃的踪迹。
鹿王盛年斗群鹿获得交配权,又守护群妻生产育儿,智力胆色果然超群。
它知道领地内有熊筑巢,亦知熊威力及习性,生死关头惊熊出巢,打败猎人。
四人轮流架着散了架的鲁炮下山,心头都压着块沉甸甸的大石头。
真窝囊,半辈子打倒猎物无数,没承想败在一只挨了枪子的伤鹿和一头老掉牙的熊手下。
平时个个自认好汉,可关键时刻露怯,骨子里个顶个是怕死鬼,哪像个真爷们儿
这事如果传出去,保准让大伙儿当笑话讲二三十年。
晚秋,原始林最生机勃勃的当数五颜六色的蘑菇。
随处可见的牛肝菌是最大的一个种类:红艳艳菌盖布满鳞片的血红牛肝菌,通体金褐的绒盖牛肝菌,高大醒目亮黄色的厚环粘盖牛肝菌,菌盖似撒满面包渣棕红色的虎皮乳牛肝菌,暖橙色的网柄牛肝菌。
另一种吸引人的是长在倒木上的橙黄的亚侧耳,老百姓称为冻蘑,经深山水土滋养,个个肉厚盘大,小碟子似的行行排排,倒木上仿佛开满明艳艳的黄花。
路边还有形成各种蘑菇圈的花盖菇,半米高的高环柄菇也是深山一景,在低山带十分罕见。
可惜此行不是寻菇之旅,不然还会寻见红哈蟆菌(毒蝇鹅膏菌)等美丽菌类。
向导忽然往林间拐去,前边的大树上长着一坨白玉似的猴头蘑。
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猴头蘑,脸盆大小,洁白润泽,菌须上挂满露珠,一团夹杂湿气的浓郁菌香扑面而来。
可惜,蘑菇的侧面被什么动物咬了一口。
向导指指树下,清清楚楚的马鹿足迹,这里是马鹿的势力范围。
脚下铺满落叶的小径模糊难辨,时不时见棕黑色纤细灰喇叭菌与鹿迹相伴,这是条百年鹿径,也是猎手的行猎小径。
在人迹罕见的深山老林,分布着许多这样的荒僻小路,尤其在人类难以攀登的山涧陡崖,通往涧底的小径时隐时现,那是昔日鹿群下涧饮水踩出的小路。
早在人类进入深山之前,众多兽径早已遍布山林。
和人类社会一样,各类野生动物都有自己的领地和行走路线,像熊径、狼道、狍路,连野鸟都有鸟道和领空,其中包括巡猎、觅食、饮水、求偶、逃生等路线。
同时,它们还有公共社区和交通网,如洗浴场、游乐场、草场、迁徙之路。
马鹿高大行健,活动区域大,是动物界的开路先锋。
鹿群走过之后,野猪、狍子、青鼬、狐、熊、虎等动物纷纷利用,逐渐踩出小道。
后来人类进入山林,沿着这些兽径进入大山深处,采参行猎挖药伐木,动物被赶走或打光,兽径变成人行小道。
嗞唷唷呦——唷呦——呦——嗞哞啊——哞噢——噢——噢嗯哦啊——噢啊—— 远方蓦地响起一声曲折悠长野性四溢的神秘叫啸;一阵疾风中林海松涛的持续奏鸣……我惊呆了,用全部身心去聆听那昼思夜想的长调,它来自原始林深处,在落日前的宁静时刻,仿佛有谁把嘴唇凑在一段弯曲的空心木或一根雕镂的兽骨笛上,吹出一曲北方森林的灵魂乐章。
那是一头站在树荫下的雄伟公鹿,举头向天,全身被一口深长的气息紧绷,粗大的脖子、宽阔的胸膛和抽紧的小腹连成一线,把狂野叫啸送上天空。
眼望发出长啸的南方,我不由自主翕动嘴唇,默默练习那曲曲折折的叫声。
它在距我三华里的某处,精力充沛,每隔一两分钟就叫一声。
正等它再发声时,东北方向,又响起一声雄赳赳的拖长啸叫。
又一头雄鹿
它在回应对方的挑战,叫声毫无惧意,直接干脆。
听声音,它离我更近,两华里不到,连叫声结束后的粗重喘息都听得清。
有了新加入的叫声提醒,我索性随着它的叫声,小声完整地叫了一遍。
没想到,这起伏的旋律中有种魔力,一下子把人带了进去,不由忘情打开胸腔,放声长啸起来。
好一场酣畅淋漓的畅叫,想必我与雄鹿有共同的渴求,全身心融化在叫声里。
于是,三头雄鹿,两真一假,在不同方位,相距数里,此伏彼起,你唱我和。
估计我这头“雄鹿”叫得最卖力,鼓胸膛,憋足气,抻长脖,张大嘴,尽全力吼出壮阔鹿歌。
《在乌苏里的莽林中》的德尔苏·乌扎拉听过老虎笨拙地学鹿叫,诱其前来捕杀。
可怎么听都不像,还是憨犷虎声,逗得老头直乐。
我比虎幸运,因为灵魂中有鹿,早化身心急火燎的雄鹿,用叫声与马鹿互通心曲。
最初的惊喜过后,我开始边叫边揣摩鹿歌含义,渐渐悟出鹿歌分三个声部:声音初起乐段尖细婉转,分明是一种切切倾诉,小男孩难为情的悄语低咛,羞怯中带点埋怨,娓娓细述对母鹿的长久思念。
长长的呦呦声渐上扬,声息绵绵,道出难以掩饰的渴求,表达开始大胆炽烈:来吧,快来相会,和我相爱,幸福在等着我们。
传达出它的殷殷相邀。
当婉转起伏的低吟响起时,转入饱含深厚力道的第二声部。
持续低沉的叫啸放宽并高昂,霸气毕露,牛吼般宏大且具坚实的金属声,是豪气万丈的自我宣言:我是身经百战的角斗士,胸宽体阔,正值黄金年龄,强大犄角能撞碎山岩,蹄声震动大地,能同疾风赛跑,飞身跨越山涧,众多公鹿败在我的脚下。
我拥有水肥草美的领地,养育数不清的子女,我将保护你和孩子生活平安。
随着叫啸渐渐达到顶点,达到第三声部高潮。
它释放出全部气力,宽幅声波像一面无形巨旗,声震四野,直冲云霄,汇成傲视群雄的天地告白:这里是我世代相传的家园,我将打败所有对手,拥有年轻的母鹿群,把热血和生命传给后代……收尾的啸声又转深沉重浊,谁敢来,敢吗
来受死吧。
以直通通的威胁性咆哮结束,再次强调自己走向王者巅峰的决心。
一遍又一遍,反复琢磨猜想体会,最后凝成一句直白的表达:我不是普通的鹿,我是伟大的鹿王
听到这叫声,对手们纷纷不战而退,母鹿们蜂拥而至。
如果出现另一头实力相当的骄横公鹿,一场角斗旋即展开。
“刚
”大力撞击似原木相撞,森林为之一震。
公鹿角斗是北方森林最火爆酷烈的战斗,角斗声惊天动地。
两头公鹿似蛮牛抵角撑地,全身肌腱条棱凸起,血红鼓睛,狂喷鼻息,巨角扭绞,劲蹄蹬踏,草皮四溅。
两头发狂公鹿拼死恶斗。
寒暑秋冬,等的就是这一天。
不怕硬角被撞碎,眼睛被戳瞎,腿骨被顶断,心窝被刺穿。
每十头参战的公鹿,总有两头致残,一头死亡。
年轻战鹿精壮旺盛,癫狂。
战斗间隙,鹿喜欢去泥滩凉一凉滚烫的身子,稀泥浸漫肚皮,如抹上一层乌黑锃亮的柏油。
这些头次上阵的公鹿很可怕,不知疼,不怕败,只求生命狂放恣肆。
无论多暴烈的角斗,哪怕战鹿倒下,那些观战的美丽母鹿似乎无动于衷,只把目光盯在得胜长啸的鹿王身上,温驯地靠拢过去,贪婪地嗅闻鹿王散发大量荷尔蒙的爱液,宣告自己是鹿王的伴侣,急不可待得到鹿王的垂幸。
这样的母鹿多达二十头,群拥在鹿王周围。
鹿王细嗅每头母鹿,实则通过气味分析母鹿是否排卵,抓住只有两天的排卵佳期,及时交配。
西伯利亚通古斯族的一支玛涅格尔人,用一种长约两尺细木哨叫奥来风,能逼真模仿母鹿细锐的长声,引诱雄鹿来埋伏的地点。
女真人猎鹿也有哨鹿术,一直沿用到清朝中期。
两种鹿哨形状不同,前者尖锥状,微弯上扬,形似马刀;后者弯如月,管口粗大,形制与古战场上的号角相似,能发出公鹿般雄浑的低音。
两种号角都可与鹿对叫,诱唤鹿前来。
身处荒野,学鹿声与鹿呼应,是人生中极其珍贵的时刻,世间没有几人体验这样的幸福与狂喜。
叫啊叫,不知过了多久,那个急性子鹿知难而退,不再发声。
剩下我和远处那只鹿还沉浸在舒畅对叫中,直到向导把我从沉醉中唤醒。
“别叫了,来啦
”向导指向对面山坡的冷杉林,“刚过岗梁。
” 夕照洒在树冠上,冷杉林上层闪耀着明亮的金色,像燃烧的火光。
下层被山影笼罩,呈无边青墨色。
马鹿冬毛浓灰杂淡栗,与林影同色,难以辨清,直到一棵云杉的树冠轻轻晃动,才看见那对明晃晃大叉角。
远远望去,好似在海面远行的双桅杆,尽染余晖,灿灿生光,这是深山鹿王的华冠啊。
沁凉山风拂来,隐隐挟着杀气。
它来得快,转眼下至半坡,一半鹿角没入山影,时浮时沉。
文献上说,古萨满神帽上插着一对鹿角,角的分支多少决定萨满的品级,初级三,顶级十五,法力逐级递增,能通神并化身各种自然神祇为之代言。
古人造龙汇聚鳄首鹰爪蟒身鹿角诸野生动物最强大武器集萃,鹿角居头顶。
萨满崇尚鹿角的真正原因是:鹿繁殖在金秋,森林收获季。
雄鹿此时性事活跃无比,鹿王的鹿角象征繁殖与丰收。
萨满借鹿角化身精力无限的雄鹿,意即化身繁殖丰收之神。
回过神来眺望,鹿已下至沟底,身体隐在灌丛长草里,只见鹿角轻轻摇晃径直行来。
雄鹿凭叫声低沉雄厚展示实力,强弱立判。
想必它从我上气不接下气的破锣嗓听出,这是个外强中干的家伙,还想骗母鹿
所以打上门来教训一下这笨蛋。
眼见它汹汹而来,向导拽我一下,示意后退。
是呵,发情公鹿一旦暴怒冲锋,利角能穿透人身把人钉在树上,何况它是个罕见的大八叉,属鹿王级。
最大的鹿角高一米八,宽亦同,重三十六公斤,威武非凡。
暮色愈重,山影如墨。
公鹿仿佛全身没入水中,微微发白的鹿角依稀可见,高举两杆鹿角大旗直逼过来。
眼下,已感到它恣意张扬的杀气。
归途中,想起以往与马鹿遭遇的经历,那是在我最喜爱的散步小道。
二○○八年冬,见雪中有公马鹿阔的大蹄印。
自那时起,年年见它足迹。
于是,便有与马鹿蹄迹一同散步的乐趣。
又特意多次清晨或傍晚在山路徘徊,想跟它见面,一直未如愿。
终于在一个秋夜,去寒葱沟听林鸮夜歌,黑暗中与它遭遇。
那条山谷与散步小道隔一道山冈,我太熟悉了。
进原始林不久,前边传来哗啦哗啦拨动草木声。
听声音,这个大动物与我相距约十米。
惊愕中,前方又响起咚咚咚的大力跺地声,这是蹄类动物恫吓对手的典型行为。
马鹿
个头不小
夜色中,从黑黝黝树丛后传来粗重的喘息。
太近了,它随时会闯过树丛冲来。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根本来不及反应,我僵立在原地。
过一会儿,又响起刮擦草木声,听动静,它正转身离去。
悬着的心刚放下,耳边响起哞的一声大吼,充满愤怒,声震四野,是恫吓声。
接着又是一声,又一声……它在吼声中渐行渐远。
野生动物夜视力超人类五倍,甫一照面已看清人形。
幸亏发情期已过,躲过一劫。
向导打断了我的回忆,在一列火山灰沉积的矮崖下,他面对崖壁感叹:“二十多年没来了……这山洞八成还能住。
” 手电光照中,见崖壁中间隐约有凹陷,其上覆一扇旧松枝捆扎的简易门,十分隐蔽。
不由大喜,这是他曾提到的狩猎洞。
急不可待沿崖壁裸露的树根攀爬上去,挪开小门,眼前赫然黑漆漆的洞口,心中不由欢呼:终于遇到一个完好的狩猎洞
深山中,我见过许多猎人搭建的半地穴式地窨子,可惜都由于年深日久塌陷,无法居住。
地窨子对我有种谜样的诱惑:一直想找个完好的简易居所住上几宿,最好有火炕,能深入体会猎人的日常生活与劳作。
同时由于猎人知晓猎物活动区域,会选择方便出猎的地点居住,我还能观察到野生动物影踪。
有一次,我找到一处建在石崖缝中的老窨子,从洞口厚积的苔藓层判断,怕有五十年了,没敢进去,担心有蛇窝。
这回定有收获。
粗看上去,里面的铁炉、工作台、搁架、烟道、木板床铺、储藏仓等一应俱全,只是全被厚厚积尘覆盖。
细看,洞壁上掏出一排放杂物的小方洞,分别摆放着油瓶、盐罐、碗筷、调料等。
靠边的方洞有纸盒,内有十几发子弹。
再看搁架,上面晾几根干鹿筋,还有一具风干的动物尸体,无头无脚,已剥皮开膛,干肉几乎贴在骨骼上,皱巴巴分不清什么动物。
乍看像狗,但腿细且长,个头亦比狗大,是半大的小鹿胴体。
当时,猎人把它当食物,拾掇妥当后放在搁架上待随时取用。
洞壁上挂一串干朽蘑菇,一碰即成粉末,还挂一副四叉鹿角和一捆未用过的钢丝套。
还有,炉子里满当当的劈柴,黑乎乎的饭锅,看不出颜色的铺盖,半袋子米,简直是个小型狩猎博物馆。
这一切引我好奇,也有重大疑问:洞主人似乎突然遗弃洞里的一切,一去不返。
什么原因让他匆忙离开,这可是个过日子的好手。
根据所有迹象判断,我是猎人离去后第一个进洞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