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沈石溪复仇的熊王读后感
汪曾祺复仇读后感 汪曾祺是迄今为止争议最小的当代作家:他的美学气质、作品的审美价值、文学史意义得到评论界、创作界的一致肯定。
他以散文笔调写小说,写出了家乡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
作品在疏放中透出凝重,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
他的小说《受戒》、《大淖纪事》、《陈小手》都是当代文坛的经典名篇,对于他的小说吸收他的老师沈从文先生的京派小说风范评论界给予了很高的评价,而且他的小说那种淡泊恬淡的田园感受,也让很多读者流连忘返。
我个人就非常喜欢他的小说,比如看过《受戒》脑子里经常会浮现小和尚和一个小姑娘坐在船上的画面,也经常会想到两个天真少年在岸边留下的那一对小脚丫。
还有他的《陈小手》,写一个土匪的老婆生孩子,他接来一个男医生为他老婆接生,母-子平安,然而陈小手抬枪把医生毙掉了,最后一句话是“陈小手觉得很委屈”。
委屈两个字居然道出了一个土匪心中万般的柔情,把这样一个词加在一个恩将仇报的角色身上,小说一下子产生了更加深广的内涵和余韵。
虽然他的小说数量相对较少,但几乎篇篇都很著名 有评论认为汪曾祺是“士大夫文化熏陶出来的最后一位作家”,这和他的出身和成长环境有关系:汪曾祺(1920~1997),元宵节出生在江苏高邮的一个旧式地主家庭,三岁丧母,祖父和父亲对他影响非常大:他的祖父中过拔贡,是前清末科,略高于秀才的功名,必须八股文写得好。
有许多田产,开两家药店和一家布店,但生活十分俭省,一个咸鸭蛋喝两顿酒。
爱买古董字画,是个眼科大夫,看病从来不收钱,爱品茶,爱喝酒,酒后大声背诵唐诗: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道臣是酒中仙。
他的祖父是有点浪漫主义气质和诗人气质的,因为所处的环境,个性不可能得到发展。
他的思想很有意思:“幼读孔孟诗书,思想基础当然是儒家的,他是学佛的,在教我读《论语》的桌子上有一函《南无妙法莲花经》。
他是印光法师的弟-子。
他屋里桌子上放的两部书,一部是顾炎武的《日知录》,另一部是《红楼梦》,更不可理解的是,他订了一分杂志:邹韬奋编的《生活周刊》”(《我的祖父祖母》)祖父这种复杂的思想对汪曾祺有很大的影响,他给人的印象一方面是飘逸潇洒恬淡,但一方面有似乎饱含爱憎,只是不十分外露,他曾说:“我对现实生活感情是相当浮躁的”。
而且汪曾祺自称是:“抒情的浪漫主义者”也和祖父的浪漫气质相和。
他的父亲非常聪明,性情随和,多才多艺,金石书画皆通,而且是个擅长单杠的体操运动员,一名足球健将,和练过武术,作画非常有功力,远近闻名,诗名不大,但会很多乐器,笙箫管笛、琵琶、古琴、胡琴、唢呐等全会。
手很巧,作冥衣,作风筝,养鸟,养蟋蟀。
“我的审美意识形成,跟我从小看他作画有关”(《自报家门》)正是因为有这种家庭文化的修养,汪曾祺也是书法、绘画等无不擅长,而且凭着很好的韵律和音乐感觉,他写了好多京剧的剧本,《沙家浜》、《范进中举》、《杜鹃山》等,还写了一些小诗, “我有一好处,平生不整人。
写作颇勤快,人间送小温。
或时有佳兴,伸纸画放春。
草花随目见,鱼鸟略似真。
唯求俗可耐,宁计故为新。
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
君若亦欢喜,携归尽一樽。
”(《书画自娱》) 而且有熟悉汪曾祺的人描绘汪曾祺的风度,他“左手插兜,右手挥毫泼墨;画累了饮酒,饮够了作画;在女记者的簇拥下,笑谈诗书,调弄丹青,讲笑话;在聚会时自告奋勇高歌。
” 其实士大夫和才子是有所不同的,士大夫往往是取得了功名并在朝为官的有才能的人,而才子则是与才华横溢、风流倜傥和放浪不羁联系在一起,不过汪曾祺自己有一套有关才子的说法,他在《只可自怡悦,不堪持赠君》——《当代才子书系》汪曾祺卷序言里这样说:“才子往往与风流相连,多放浪形骸,不拘礼法,喜欢女人亦为女人所喜欢,才子与佳人是“天生的好一对儿”,“才子佳人信有之”唐伯虎可称才子之首。
” 有这样一句名言:“眼因流多泪水而愈清明,心因饱经忧患而愈温厚。
” 汪曾祺或许就是达到了这种淡泊的温厚,当然这也是一种智慧的象征,顾诚曾说:“北京作协开会,整个会场有一双眼睛最聪明,那就是汪曾祺。
”汪曾祺的小说《皮凤三楦房子》中写修鞋的高大头适合写汪曾祺:“他那从眼镜框上面露出来的眼睛是彬彬有礼的,含蓄的,不露声色的,但又是机警的,而且相当锋利的。
”汪曾祺就是在用这种含而不露的智慧眼光观察着,思考着,但又沉默着。
他在《老年的爱憎》中讲到“通达”,认为这是对世事看得很清楚,很透彻,不太容易着急生气发牢骚的状态。
而且他也区分了通达和冷漠、悠闲,他说“我不是不食人间烟火、不动感情的人,我不喜欢那种口不臧否人物,决不议论朝政,无爱无憎,无事无非,胆小怕事,除了猪肉白菜的价钱什么也不关心的离退休老干部。
”林斤澜在全集出版前言中就说:“他也确有提刀四顾,破口叫阵的时候。
”但林斤澜又说:“淡与不淡都是实情。
”这可能是说汪曾祺的作品给人的阅读感受的确是“淡”的,但同时汪曾祺的血脉又是“不淡”的,汪曾祺的淡泊和通达是一种人生境界,是一个蔼然仁者的风范。
正如他形容自己的恩师沈从文的话: “淡泊不是人的品德,而是一种境界”。
汪曾祺在谈到自己的创作时说:“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希望溶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
”(《晚饭花集自序》) 汪曾祺坦言“我的感情无非三种:忧伤、欢乐和嘲讽”这与他追求的和-谐也是十分合拍的。
三种感情都很温和。
他称自己是“通俗抒情诗人”,他写的清风白水、竹篱茅舍无不带有特定的文化内涵,他曾表示:“我永远都是一个小品作家,我写的一切都是小品,就像画画,一个册页,一个小条幅,我还可以对付,给我一张丈二匹,我就毫无办法。
”这种对“斜,对微末的追求,表达着汪曾祺的民间立常 汪曾祺的笑:“把头歪过一边去,缩起脖子,一只手半掩着嘴,就这样偷偷的笑,那模样象京剧西游记中美猴王捉弄猪八戒得逞之后在一边洋洋得意,乐不可支,愈想愈开心。
” 汪曾祺的文字清新,恬淡,静好,疏隽。
心为那些文字所感动,惊喜溢于言表。
都有些爱不释手了。
好想把那些文字都捧在手掌心,含在口腹内。
含在口中有馨香萦于口齿,捧在掌心,那些文字在掌心化作一汪清水,清水映出一丛摇曳的蒲苇,一只翠鸟从蒲苇中飞出,清脆悦耳的叫声如音乐般美。
苇下的水中鱼儿欢愉的游动着。
清晨的阳光穿过消气射入水中,折射出熠熠的波光,好美的文字哟。
它的美蛊惑了我,让我无法从这画境中走出,我在这幻化的意象中徘徊、游弋,留连于他的文字里,舍不得那清透的水,舍不得那碧色的蒲苇,舍不得那只鸣叫声如风铃般悦耳的翠鸟,还有那早晨柔和的阳光,轻淡的烟霭。
那些文字如诗如画总是让人为之悸动。
汪曾祺,只是这个姓已经含满了水性,充满了水的灵动与清透。
我想其人也应该是水汪汪的。
汪曾祺跟朋友说,他的小说留给一位法国汉学家的印象是满纸都是水。
我觉得一点也不为过。
汪曾祺在我的印象中就是一泓静水且折射出空灵的波光。
汪曾祺的作品也不是第一次读过了,上次公开课写的感想是过了火,但道理却也不曾有过错,只是有些年轻气盛,不愿理解汪先生的文笔类型罢了。
实际上,我同他的文风有很大相似的地方。
比如,若让我随兴而为地写,我也会漫无主题,没有大致框架,却也不觉得如清汤白水一般无味。
我也不知为何,思维散而不乱,也并非有意,只是没有严格的压力,轻松了一些而已。
我以前写作文也是潇潇洒洒,若见无骨而实存于内,上初三之后,周记是很少写了,考场作文一篇接一篇。
也因此不敢信马由缰了。
在谨小慎微地写了一段时间后,只感觉力有余,而心不足了。
感叹下每次作文都是之前写过的再现,痛于心却也不愿因一时快乐而失分,摇摇摆摆下度过了这段时光。
所以谓在初三生活久了会丧失很多东西,比如说文采。
在这段不能任心遨游的日子里,看到别人轻松地写作就会很忌妒,也不在意文笔类型了,只是骂了个痛快! 汪先生写的文章有时散得就如梦境一般,比如《复仇》。
没有大画面的杀谬,只是一些场面细致入微的描写,凭空中竟生出了几分诗意。
他的小说不用一个字一个字地纠缠不清,其实,猛然间一看,几个词语,半阕语句,就象浮出了一幅画一般,根本不用在意每个词的意思,只是体会语境而已。
“丢,莲花上出现一颗星,淡绿的,如磷火,旋起旋灭。
余光霭霭,归于寂无。
丢,又一声。
” 莲花的幽静,星的璀璨,磷火的哀怨,人生的轮回,凭着想象,就可以看到夜的寂寞,却又不乏生机的孕育。
故事也就这样地继续,半读半猜地看下去,让人有些感动的是, “有一天,两付錾子同时凿在虚空里。
第一线由另一面射进来的光。
” 初读无甚不同,却要是懂得了故事之后,一切变的都那么不一样。
这一线代表了屈服,却也同时代表了这隔代仇恨的终止。
光是属于下一代的,当然是一种祈福。
接下来的一类,就是关于改革开放时期的事情了。
经历过那个时代的中国作家或多或少都有写过这个方面题材的文章,如《羊舍一夕》,《看水》,《王全》等,真的没有任何主题和意义,只是在记叙中表达人民对劳动的热情,和人民的淳朴,善良。
鹌鹑蛋评价:总体上看来汪曾祺的散文观与传统的散文观很相似,他没有很明确的散文文体意识,也就是不热衷于划分散文的概念范围;而且他十分强调散文的“用”,强调有感而发,为事而作,讲求见解,看重风骨,注重文采(语言的运用)等。
而且他认为散文是一种见性情,见人品,见功底的文体。
(受归有光的影响非常深: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桐城派的文气贯通也对他有影响)
旧时的地主与农民的生活与关系是怎样的
要专业一点有依据
【地主和农民 】 以前,有个地主有很多地,找了很多长工干活,地主给长工们盖了一批团结楼住着,一天,地主的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有点钱了,他们住你的房子,每月交租子,不划算,反正他们永远住下去,你干脆把房子卖给他们起个名堂叫做-----公房出售
告诉他们房子永远归他们了,可以把他们这几年攒的钱收回来,地主说:不错,那租金怎么办
谋士说:照收不误,起个riben名儿,叫物业费
地主很快实行了,赚了好多钱,长工们那个高兴啊
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城镇了,有钱人越来越多,没地方住,谋士对地主说:东家,长工们这几年手上又有钱了,咱们给他们盖新房子,起个名堂叫做旧城改造,他们把手上的钱给我们,我们拆了房子盖新的,叫他们再买回去,可以多盖一些卖给别人,地主又实行了,这次,有些长工们不高兴了,地主的家丁派上用途了,长工们打掉牙只好往肚子里咽,地主又赚了好多钱。
又过了几年,地主的村子发展成大城市了,有钱人更多了,地主的土地更值钱了,谋士对地主说:东家,咱们把这些长工的房子拆了,在这个地方建别墅,拆出来的地盖好房子卖给那些有钱的大款还能赚一笔,地主说:长工们不干怎么办
谋士说:咱给他们钱多点儿,起个名堂叫货币化安置,咱再到咱们的猪圈旁边建房子,起个名堂叫经济适用房,给他们修个马车道让他们到那边买房住,地主说:他们钱不够怎么办
谋士说:从咱家的钱庄借前给他们,一年6分利,咱这钱还能生钱崽,又没风险,地主又实行了,长工们拿到钱,地主的经济适用房到现在才建了一间,长工们只好排队等房子,直到现在,还等着呢------ 于是,长工们开始闹事了,地主有点慌,忙问谋士怎么办
谋士说:赶紧通知长工们,房子要跌价了,别买了,租房住吧,正好把我们的猪圈租给他们,结果,这么多年后,长工们的钱全没了,还在租房住,直到永远
【地主与农民】( F% V% |, o) w6 @7 {!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在我老家的农村有个名词:庄屋下。
翻译成普通话就是“庄屋” 那儿。
“庄屋”就是当年地主安置佃农(租田户)的房子。
租地主田耕种的农民叫“佃农”。
大多数佃农租一块地耕种,并不是永远租,租定了,再也不变啦。
比如现在北京城郊普遍存在把土地租给外地农民工的现象,外地农民工租到土地之后种蔬菜,自已去批发市场卖,据称种两三亩蔬菜所得比打工强。
每亩土地年租金从四百至六百元不等,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租田合同都是一年一签。
几十年来流行一个别有用心的误导,彷佛佃农要租就租一辈子,爷爷租了孙子接着租,做牛做马也非租不可,一付献了青春献子孙的架势,这是极可笑的恶搞。
租田户是个流动性很大的职业,只要不怕搬家麻烦,家当本来就不多,用不着搬家公司,今年在这儿租,明年可以换过一个地方。
到了一个地方,租田户当然要有住的地方安顿家小。
在农村盖房子需要多年的积蓄,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谁也不会仅为了租种几年田,就盖一栋房子。
所以,地主要盖“荘屋”以广招来。
凡有较为大块的水田须出租的地主,基本上都建有“庄屋”,没有“庄屋”的田是难以召来远客租种的。
土地出租,类似现今在北京上海投资买房,收取房租做投资囬报。
不是说你有房子就一定租得出去,房屋空置的大有人在,房客向房东提出配备什么家具、电器等各类要求也是常有的事;田土亦然,也不是有田就—定租得出去,荒置也大有可能。
出租房子或田地是一种市场行为,会受供求关系的支配。
在地主出租土地时代,我的故乡人口不多,全省不到一千万人,地多人稀,应是承租方市场,庄屋就是承租方市场的反映。
在炼狱时代,我曾多次拿电影上的:收租时带着背枪的打手,凶神恶煞般去收租的地主形象去问农村老人,他们都惊愕地说:从未见过这样收租的。
看来也是,现在若有哪位房东带着打手去收房租,我估计这房子是永远也租不出去啦
出租田地难道不是—囬事吗
市场上也有凶神恶煞般去强收钱的,那是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
收取保护费不是“市场行为”而是“权力行为”,和作买卖完全两码事。
土地出租却是市场行为,是作买卖的—种方式。
在市场中或者有强卖强买的人,但强卖强买的恶棍在市场中永远是极少出现的特例,以市场中有个别强买强卖的恶徒就关闭市场,除了别有用心,不可能作其它解释。
如果因为公交车上有小偷就取消所有公交车,如果因有人不慎被电死就命令人类再不准用电
因为有车祸就砸掉所有汽车,挖掉所有公路
世界上是不是有这种疯子
在中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新朝建政之前,城市与农村边界是模糊的,城里生话的人与农村生活的人之间有着活跃的人员自然交流。
在城里活得太累的人归田,进入悠闲的耕读之家的行列;农村中的无田户不愿做佃农,随时可去城里做农民工,绝对没有“城管”、“暂住证”之类的烦恼。
民国时代,江南的水稻—年只种一季。
以庄屋附近水田为例,每亩大约可年产三至四担稻谷,(那时产量比袁隆平先生的超级稻要低得多)地租即以此季收成结算。
季后特别勤快的还可种罗卜、荞麦、油菜。
这些水稻外的作物无须交租。
租粮又有分成和固定租两类,没有雷打不动的恒租,具体数由当事双方起租时协商。
因为一年的“饭辙”全靠这一季的收成,所以当“小暑”节气来到水稻开始成熟,收割就是一年当中的顶天大事。
方言称收割为“开镰”,即开始用镰刀之意。
开镰之前,佃户会通知田东何日开谦。
在开镰当天,“东家”(即地主)要送给佃户犒劳,而不是相反。
常例起码是每户佃户一斤肉、两壶酒。
大方些的东家还会加例。
稻谷收割后要尽快晒干,否则很快会变质。
晒于时切勿混入石子,否则将严重影响米的质量。
现代机米厂有谷粒和石子的分离设备,可以清除谷物中的石子,所以现在吃米饭很少硌牙。
那时,在农村没有这样的技术,如果稻谷中混入小石子很难清除。
文革时有揭露刘少奇腐化的大字报,说刘在视察时,所吃米饭有专人一粒一粒挑选大米。
我以为其实是在挑米中的石子,而非挑好米粒。
这说明在六十年代的机米技术还未很好解决米、石分离的问题。
唯一的办法是晒干谷物的场地要干净。
最好是用竹编的晒簟把稻谷和地面隔离,那是宽两米多、长七八米的大竹席。
可是这种方法成本太高,在大收割时难以广泛使用。
常用的方法是用三合土做个广场,在上面晒谷子。
较大的地主会在土地较集中的地方专设“晒谷场”,年年都要维修。
) b6 闲季中,有不良习惯的农民常靠睹脾九过日子,也有嫖妓的。
没有不良习惯的,或自行做点小生意,或结伙赶山打猎。
家乡农民极善腌制肉类,腌成之肉奇香无比,现在超市卖的所谓腌制之极品“金华火腿”简直是对传统腌制技术的亵渎。
农民将冬季打猎所得,经腌制后,—串串挂在厅堂廊下,冬天就在此处烤火,腌制品経年可用来待客。
在森林未遭大炼钢铁毁灭性破坏之前,山上有的是野猪、麂子,野鸡。
结伙的农民用一种红色的棉线,据说施以“茅山教”之符咒,则红线所围之范围所有野物将无一漏网
“茅山教”是当地传得神乎其神的的宗教,似乎是道教的—支。
入教要循一个很奇怪的手续,蒸一大桶饭,趁热把饭倒入茅坑,径直走开,不准囬头,真够恶心的。
据说入教后便有了法力,上述红线围山即其中法力之一,比如还可以驱蚊子,农村夏天蚊子极多,但蚊子不叮茅山教徒。
各种法力—时难以尽述,但有一条,法力不能经常使用,会折福折寿的。
最致命的是茅山教徒还有点像修练金先生的专利项目葵花宝典,凡练茅山教者无后代,只是自身享受。
所以修炼者并不多。
合作化之后,农民空闲时间大部被剥夺,再无半年辛苦半年闲的好时光了。
开始几年,到了腊月还可以去赶山。
等到大炼钢铁,山头纷纷秃了之后,赶山的活动就少多了。
再加上人民公社无休止的无效劳动,农民自此坠入深涯。
屠格涅夫父与子读后感1000字
篇一:巴金家读后感 家,可以让你想到什么
家,在人们的眼中,都是爱的代名词,是避风的港湾,是永恒的栖息地,但无论如何形容,家就是一个能给你幸福温暖的处所,它就是爱。
然而,巴金先生的小说中,家却是一个明争暗斗却不见硝烟的战场。
《家》主要讲述了一个旧社会封建礼教的大家庭中所发生的故事,展露出旧社会大家庭所犯下的种种可笑又可恨的恶行。
家是指高家,是当地的首富,全家上上下下共有几十人(仆佣除外),都靠老太爷打下的江山吃饭,而在老太爷的统治下,高家表面看似风平浪静,但却没有发现这个曾经辉煌的名门望族在逐渐衰败,当老太爷刚一离世,这个家族便全都乱了套。
整日吵闹声不断,各种状况不断,都是令人难以想象的。
没有人会相信,曾经外表那么辉煌的金陵高家,内部竟是如此腐朽,不堪一击。
生活在公馆里的每个人现在都感到陌生,感到恐惧,他们想反抗,但他们不敢,也不能,他们凭借自己薄弱的力量是无法将旧社会的牢笼给挣脱的。
所以,现在,他们能做的,只能是唯唯诺诺地将每件事,每一天应付过去。
但事实是残酷的,如果这些向往自由,向往光明的人们不去反抗,那么那些腐朽的旧势力就会将他们吞噬,他们也只能眼睁睁的看见一个个年轻的,青春的生命葬送在这条通往光明的黑暗道路上...... 虽然小说是虚构的,但我相信小说的素材一定是来源于生活,我相信作者是希望用《家》来激励奋斗中的人们的,激励他们能够勇敢地站出
萧红读后感
萧红作品读后感萧红曾经说、我一生最大的痛苦和不幸皆因为我是个女人、另外还有句更著名的话、“女性的天空是低的、羽翼是稀薄的、而身边的累赘又是笨重的。
”我觉得萧红太强调自己的弱者身份了、她一生都在寻找依靠、对一个男人失望后、总是借助另一个男人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她不停地辗转在男人中间、寻找温柔慰藉、事实上每一道伤口都没有愈合、有时疗伤应该是自己默默独自进行、可她不知。
她是我所知道的情商最低的女作家、明明骨子里是个顺从男人的旧式女子、行事却又追求新派、自由到了轻率的程度。
萧红的悲剧在于她性格矛盾不彻底、这从她对王恩甲的态度上能够看出、她先是背弃了婚约、又在走投无路时与其同居、以至于遭始乱终弃。
她的一生就是所托非人的一生。
在怀有萧军孩子的时候、又与端木蕻良结婚、把自己置于无比尴尬的情况。
身边的朋友质问她为什么不能独立生活、她的回答是、“我不管朋友们有什么意见、我不能为朋友的理想方式去生活、我有我自己的方式。
”而她的方式就是将改变命运的希望寄托在男人身上、她太害怕寂寞了、对于生活空有勇气、却无能力。
她天真得让人惊讶、在男人身上吃了那么多次苦头后、仍然没有学会保护自己、也没有得出有意的教训、还固执地相信自己的命运只能受制于男人。
十年奔波、四处迁徙、从未获得片刻安稳、在这乱世中、萧红一心仰仗的全是男人。
同时代的女作家中、只有她的天空是低的、只有她的羽翼是稀薄的、也只有她把自己的人生演成了一场
揭秘欧洲文学中四大吝啬鬼
英国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法国莫里哀喜剧《悭吝人》里的阿巴贡,法国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以及俄国文学大师果戈理小说《死魂灵》里的泼留希金,世人熟知的一般就是这四大吝啬鬼.欧洲文学中的四大吝啬鬼 纵观欧洲文学发展的过程,汇集品目繁多的吝啬鬼群像,其中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的夏洛克,莫里哀喜剧《悭吝人》(《吝啬鬼》)里的阿巴贡,巴尔扎克小说《欧也妮•葛朗台》中的葛朗台,以及果戈理小说《死魂灵》里的泼留希金,堪称为欧洲文学中不朽的四大吝啬鬼典型。
这四大吝啬鬼形象,产生在三个国家,出自四位名家之手,涉及几个世纪的社会生存,从一个角度概括了欧洲四百年来历史发展的进程。
从创作的时间上说,泼溜希金出现最晚,果戈理的《死魂灵》写成于十九世纪四十年代。
但从人物形象的阶级意识上说,泼留希金应列为最早,他是前苏联封建农奴制下的地主。
夏洛克排行第二,他是十六世纪,即封建社会解体,资本原始积累初期旧式的高利贷者。
阿巴公算作老三,他是十七世纪法国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资产者,葛朗台成了老四,他是十九世纪法兰西革命动荡时期投机致富的资产阶级暴发户。
这四代吝啬鬼,年龄相仿,脾气相似,有共性,又有各自鲜明的个性特征。
简言之,泼留希金的迂腐,夏洛克的凶狠,阿巴公的多疑,葛朗台的狡黠,构成了他们各自最耀眼夺目的气质与性格。
一般公认,世界文学领域有四大吝啬鬼:一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二是莫里哀笔下的阿巴贡,三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四是果戈理笔下的泼留希金。
高中语文课本中选载其中三个供中学生阅读,这对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有一定的作用。
英国杰出的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非常成功地塑造了夏洛克这个贪婪、阴险、凶残的吝啬鬼形象。
夏洛克是个资产阶级高利贷者,为了达到赚更多钱的目的,在威尼斯法庭上,他凶相毕露,我向他要求的这一磅肉,是我出了很大的代价买来的,它是属于我的,我一定要把它拿到手里。
象一切吝啬鬼一样,贪婪是其共性。
夏洛克之所以拒绝两倍乃至三倍借款的还款,而坚持按约从商人安东尼奥的胸口割下一磅肉,是因为安东尼奥借钱给人时不收利息,影响了夏洛克的高利贷行业,所以他要借机报复,致安东尼奥于死地,好使自己的高利贷行业畅行无阻,从而聚敛更多的财富。
夏洛克作为典型的吝啬鬼形象,其个性是阴险凶残,当法庭调解让借款人安东尼奥出两倍甚至三倍的钱偿还他时,夏洛克险恶的说:即使这六千块钱中间的每一块钱都可以分作六份,每一份都可以变成一块钱,我也不要它们,我只要照约处罚。
说着便在自己的鞋口上磨刀,时刻准备从安东尼奥胸口上割下一磅肉,凶残地致安东尼奥于死地,而且一味固执,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
这就是夏洛克不同于其他吝啬鬼的个性。
中学生阅读欣赏时,一定要把握其这个个性。
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在他的名著《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形象——葛朗台。
高中语文教材选文时只选其《家庭的苦难》一章中的一部分,并且给选文定名为《守财奴》,守财奴,即看守财产的奴隶,人本应是财产的主人,是财富的支配者,可是葛朗台却成了守财奴,看到金子,占有金子,便是葛朗台的执着狂,金钱已经使他异化。
他为了财产竟逼走侄儿,折磨死妻子,剥夺独生女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不许女儿恋爱,断送她一生的幸福。
作者通过葛朗台一生的描写,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贪婪和吝啬是相辅相成的,吝啬鬼们聚敛财富时都是贪婪,在使用财富时都是吝啬。
象其他吝啬鬼一样,葛朗台既贪婪成癖,又吝啬成鬼。
但巴尔扎克毕竟是大手笔,他笔下的葛朗台作为吝啬鬼的典型性是执着狂,尤其是一个狂字,高度概括了葛朗台的个性特征。
中学生欣赏这个人物形象时,只有抓住狂字这把钥匙,才能深刻领会其典型性。
过了七十六岁的葛朗台老头在看到女儿把玩自己的定情之物金梳妆匣时,竟身子一纵,扑上梳妆匣,好似一头老虎扑上一个睡着的婴儿。
一个纵和一个扑字将老葛朗台贪婪到发狂的形象活化到纸上。
当独生女声明匣子是情人寄存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扑过去想抢回时,老头竟使劲一推,欧也妮便倒在母亲床上。
梳妆匣上镶嵌的金子异化了父女之情,使吝啬鬼发狂。
但抢夺女儿的情物梳妆匣把太太气得晕死过去的现实使葛朗台从癫狂的漩涡中跳出,变得异常清醒,孩子,咱们别为一个匣子生气啦,拿去吧,老箍桶匠马上把匣子扔到床上,并且到自己的密室拿一把金路易来也摔在床上,声称是送给欧也妮的。
葛朗台的大方,搞得太太和女儿面面相觑,莫名其妙。
其中的隐秘只有吝啬鬼自己清楚。
为一只梳妆匣气死了太太,女儿按律将继承家庭财产的一半,那等于要了葛朗台的命,狡诈的葛朗台知道以小失大划不来,便百般讨好自己的女儿,甚至常在她面前哆嗦,装模作样,以亲情为诱饵,骗女儿放弃对亡母财产的继承权,并且常利用女儿对情人的特有感情占便宜。
这些都表现了吝啬鬼个性的另一个侧面——狡诈。
但葛朗台毕竟是拜金狂。
当他到弥留之际,生命力退守在眼睛里时,他能够睁开眼时,竟几小时地用眼睛盯着金子,脸上的表情仿佛进了极乐世界。
当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的圣像,为他做临终法事时,他竟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金十字架抓到手里,这最后的努力送了他的命。
他临终对女儿的遗言是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
一生疯狂地追求金钱,占有金钱,最后被金钱所累时仍竭力呼唤着金钱而走向坟墓,金钱已经使他异化成鬼,一个疯狂狡诈的吝啬鬼。
中学生欣赏这一典型形象时,只有抓住其性格特征——癫狂和狡诈,才能深刻理解其典型意义。
象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一样,俄国文学大师果戈理在他的名著《死魂灵》中也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形象——泼留希金。
中学语文教材选文就定名为《泼留希金》。
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
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
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
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
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
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
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
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壁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欣赏这个人物,首先抓住他的腐朽没落的本质特征和他对自己吝啬之极的个性,才能充分认识作者塑造这个形象的社会意义。
总上所述,高中语文教材所选的三个吝啬鬼形象,其共性都是敛财时的贪婪和用财时的吝啬,但贪吝的特征却各不相同。
夏洛克和葛朗台虽都属于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但前者是高利贷者,后者是资产阶级暴发户;前者贪吝得阴险凶残,后者贪吝得狡诈癫狂。
而泼留希金则是俄国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的典型,与前两个不同的是他竟对自己极端吝啬,以致形似乞丐而实为巨富。
这三个人,金钱都将他们异化成鬼,成了金钱的奴隶。
莫里哀是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喜剧大师,他的创作对一切不合理性的社会导恶现象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吝啬鬼》一剧的情节从古罗马作家普劳图斯的《一坛金子》脱胎而来 。
主人公阿巴贡是个典型的守财奴、吝啬鬼。
他爱财如命,吝啬成癖。
他不仅对仆人及家人十分苛刻,甚至自己也常常饿着肚子上床,以至半夜饿得睡不着觉,便去马棚偷吃荞麦。
他不顾儿女各有自己钟情的对象,执意要儿子聚有钱的寡妇,要女儿嫁有钱的老爷。
当他处心积虑掩埋在花园里的钱被人取走后,他呼天抢地,痛不欲生,活画出一个视钱如命的守财奴形象。
莫里哀擅长塑造概括性很强的艺术形象。
阿巴贡几乎成了吝啬的代名词。
莫里哀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但稍嫌单薄,近于批评家所说的扁形人物。
莫里哀的喜剧大多遵循古典主义的三一律原则,冲突集中,结构严谨。
莫里哀常用闹剧手法来营造喜剧气氛,增强喜剧的讽刺效果。
高中生欣赏这些世界名著,要学会比较欣赏法,把他们放在一起阅读,既认识其贪吝的共性,又分辩其个性,从而完整深刻地领会名著的社会意义,逐渐提高自己的审美能力。
一般公认,世界文学领域有四大吝啬鬼:一是莎士比亚笔下的夏洛克,二是莫里哀笔下的阿巴贡,三是巴尔扎克笔下的葛朗台,四是果戈理笔下的泼留希金。
高中语文课本中选载其中三个供中学生阅读,这对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有一定的作用。
英国杰出的戏剧大师莎士比亚在《威尼斯商人》中非常成功地塑造了夏洛克这个贪婪、阴险、凶残的吝啬鬼形象。
夏洛克是个资产阶级高利贷者,为了达到赚更多钱的目的,在威尼斯法庭上,他凶相毕露,“我向他要求的这一磅肉,是我出了很大的代价买来的,它是属于我的,我一定要把它拿到手里。
”象一切吝啬鬼一样,贪婪是其共性。
夏洛克之所以拒绝两倍乃至三倍借款的还款,而坚持按约从商人安东尼奥的胸口割下一磅肉,是因为安东尼奥借钱给人时不收利息,影响了夏洛克的高利贷行业,所以他要借机报复,致安东尼奥于死地,好使自己的高利贷行业畅行无阻,从而聚敛更多的财富。
夏洛克作为典型的吝啬鬼形象,其个性是阴险凶残,当法庭调解让借款人安东尼奥出两倍甚至三倍的钱偿还他时,夏洛克险恶的说:“即使这六千块钱中间的每一块钱都可以分作六份,每一份都可以变成一块钱,我也不要它们,我只要照约处罚。
”说着便在自己的鞋口上磨刀,时刻准备从安东尼奥胸口上割下一磅肉,凶残地致安东尼奥于死地,而且一味固执,没有丝毫的同情怜悯。
这就是夏洛克不同于其他吝啬鬼的个性。
中学生阅读欣赏时,一定要把握其这个个性。
法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大师巴尔扎克在他的名著《欧也妮·葛朗台》中也塑造了一个典型的吝啬鬼形象——葛朗台。
高中语文教材选文时只选其《家庭的苦难》一章中的一部分,并且给选文定名为《守财奴》,“守财奴”,即看守财产的奴隶,人本应是财产的主人,是财富的支配者,可是葛朗台却成了守财奴,“看到金子,占有金子,便是葛朗台的执着狂”,金钱已经使他异化。
他为了财产竟逼走侄儿,折磨死妻子,剥夺独生女对母亲遗产的继承权,不许女儿恋爱,断送她一生的幸福。
作者通过葛朗台一生的描写,深刻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人与人之间赤裸裸的金钱关系。
贪婪和吝啬是相辅相成的,吝啬鬼们聚敛财富时都是贪婪,在使用财富时都是吝啬。
象其他吝啬鬼一样,葛朗台既贪婪成癖,又吝啬成鬼。
但巴尔扎克毕竟是大手笔,他笔下的葛朗台作为吝啬鬼的典型性是“执着狂”,尤其是一个“狂”字,高度概括了葛朗台的个性特征。
中学生欣赏这个人物形象时,只有抓住“狂”字这把钥匙,才能深刻领会其典型性。
过了七十六岁的葛朗台老头在看到女儿把玩自己的定情之物金梳妆匣时,竟“身子一纵,扑上梳妆匣,好似一头老虎扑上一个睡着的婴儿”。
一个“纵”和一个“扑”字将老葛朗台贪婪到发狂的形象活化到纸上。
当独生女声明匣子是情人寄存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扑过去想抢回时,老头竟“使劲一推,欧也妮便倒在母亲床上。
”梳妆匣上镶嵌的金子异化了父女之情,使吝啬鬼发狂。
但抢夺女儿的情物梳妆匣把太太气得晕死过去的现实使葛朗台从癫狂的漩涡中跳出,变得异常清醒,“孩子,咱们别为一个匣子生气啦,拿去吧”,老箍桶匠马上把匣子扔到床上,并且到自己的密室拿一把金路易来也摔在床上,声称是送给欧也妮的。
葛朗台的“大方”,搞得太太和女儿面面相觑,莫名其妙。
其中的隐秘只有吝啬鬼自己清楚。
为一只梳妆匣气死了太太,女儿按律将继承家庭财产的一半,那等于要了葛朗台的命,狡诈的葛朗台知道以小失大划不来,便百般讨好自己的女儿,甚至常在她面前哆嗦,装模作样,以亲情为诱饵,骗女儿放弃对亡母财产的继承权,并且常利用女儿对情人的特有感情占便宜。
这些都表现了吝啬鬼个性的另一个侧面——“狡诈”。
但葛朗台毕竟是拜金狂。
当他到弥留之际,生命力退守在眼睛里时,他能够睁开眼时,竟几小时地用眼睛盯着金子,脸上的表情仿佛进了极乐世界。
当神甫把镀金的十字架送到他唇边,给他亲吻基督的圣像,为他做临终法事时,他竟做了一个骇人的姿势,想把金十字架抓到手里,这最后的努力送了他的命。
他临终对女儿的遗言是“把一切照顾得好好的,到那边来向我交帐。
”一生疯狂地追求金钱,占有金钱,最后被金钱所累时仍竭力呼唤着金钱而走向坟墓,金钱已经使他异化成鬼,一个疯狂狡诈的吝啬鬼。
中学生欣赏这一典型形象时,只有抓住其性格特征——癫狂和狡诈,才能深刻理解其典型意义。
象莎士比亚和巴尔扎克一样,俄国文学大师果戈理在他的名著《死魂灵》中也塑造了一个吝啬鬼形象——泼留希金。
中学语文教材选文就定名为《泼留希金》。
作为吝啬鬼,夏洛克和葛朗台虽个性不同,但都有贪婪吝啬的共性,都是处心积虑地聚敛财富的资产阶级代表。
而果戈里笔下的泼留希金则是俄国没落地主的典型,是俄国封建社会行将灭亡的缩影。
虽然贪婪吝啬三者如一,但腐朽没落则是泼留希金的个性。
他实为富豪却形似乞丐,这个地主蓄有一千以上的死魂灵,要寻出第二个在他的仓库里有这么多的麦子麦粉和农产物,在堆房燥房和栈房里也充塞着尼绒和麻布、生熟羊皮、干鱼以及各种蔬菜和果子的人来就不大容易,然而他本人的吃穿用度却极端寒伧。
衣服很象一件妇人的家常衫子,且沾满了面粉,后背还有一个大窟窿。
头上戴的帽子,正如村妇所戴的,颈子上也围着一种莫名其妙的东西,是旧袜子?腰带还是绷带?不能断定。
但决不是围巾。
他的住室,如果没有桌子上的一顶破旧睡帽作证,是谁也不相信这房子里住着活人的。
他的屋子里放着“一个装些红色液体,内浮三个苍蝇,上盖一张信纸的酒杯……一把发黄的牙刷,大约还在法国人攻入莫斯科之前,它的主人曾经刷过牙的”。
泼留希金虽家存万贯,但对自己尚且如此吝啬。
对他人就可想而知了。
女儿成婚,他只送一样礼物——诅咒;儿子从部队来信讨钱做衣服也碰了一鼻子灰,除了送他一些诅咒外,从此与儿子不再相关,而且连他的死活也毫不在意。
他的粮堆和草堆都变成了真正的粪堆,只差还没人在这上面种白菜;地窖里的面粉硬得象石头一样,只好用斧头壁下来……泼留希金已经不大明白自己有些什么了,然而他还没有够,每天每天聚敛财富,而且经他走过的路,就用不着打扫,甚至偷别人的东西。
这就是泼留希金的所作所为。
欣赏这个人物,首先抓住他的腐朽没落的本质特征和他对自己吝啬之极的个性,才能充分认识作者塑造这个形象的社会意义。
总上所述,高中语文教材所选的三个吝啬鬼形象,其共性都是敛财时的贪婪和用财时的吝啬,但贪吝的特征却各不相同。
夏洛克和葛朗台虽都属于资产阶级的代表人物,但前者是高利贷者,后者是资产阶级暴发户;前者贪吝得阴险凶残,后者贪吝得狡诈癫狂。
而泼留希金则是俄国腐朽没落的地主阶级的典型,与前两个不同的是他竟对自己极端吝啬,以致形似乞丐而实为巨富。
这三个人,金钱都将他们异化成鬼,成了金钱的奴隶。
莫里哀是十七世纪法国古典主义喜剧大师,他的创作对一切不合理性的社会导恶现象进行了辛辣的讽刺。
《吝啬鬼》一剧的情节从古罗马作家普劳图斯的《一坛金子》脱胎而来 。
主人公阿巴贡是个典型的守财奴、吝啬鬼。
他爱财如命,吝啬成癖。
他不仅对仆人及家人十分苛刻,甚至自己也常常饿着肚子上床,以至半夜饿得睡不着觉,便去马棚偷吃荞麦。
他不顾儿女各有自己钟情的对象,执意要儿子聚有钱的寡妇,要女儿嫁有钱的老爷。
当他处心积虑掩埋在花园里的钱被人取走后,他呼天抢地,痛不欲生,活画出一个视钱如命的守财奴形象。
莫里哀擅长塑造概括性很强的艺术形象。
阿巴贡几乎成了吝啬的代名词。
莫里哀笔下的人物性格鲜明,但稍嫌单薄,近于批评家所说的“扁形人物”。
莫里哀的喜剧大多遵循古典主义的“三一律”原则,冲突集中,结构严谨。
莫里哀常用“闹剧”手法来营造喜剧气氛,增强喜剧的讽刺效果。
中国通史 读后感 2500字
版本一:读有感 中华民族拥有五千年延绵不绝的历史传承,强大的凝聚力和生生不息的生命力是中华民族历劫不衰,必将复兴的坚实基础,并造就了每一个中国人的精神气质和生命底蕴。
历史蕴含着一个民族世代的兴衰更替,以及透过事件表象所饱藏着的成败之道与内在规律,以历史作为审视现实的一个视角,从历史中汲取智慧营养,是每一个中国人所必须正视的课题,学习历史具有极高的现实意义。
然而关于中国历史的书籍浩如烟海,如、、及各类野史可谓多如牛毛。
但是宗史著旧式的观念、晦涩的文字以及浩繁的卷帙,对我们来说无疑是一道与历史隔绝的鸿沟。
而则突破了古典模式,以“章节体”编纂为代表体裁。
叙述内容的重点已由王朝转向国家,由传统“贵族精英”转向社会民众,由政治、制度扩展至文化、经济、社会、宗教、美术,大都不再以“褒贬人物、胪列事状为贵”。
章节体裁的逐级分编、分章、分节列题形式,有利于叙述内容自由剪裁、有机编织的灵活优势,较之传统分卷更容易表述作者的意向和内容叙述的内在逻辑联系。
懂得中国的历史,才能使我们无愧为中国人,才能对我的民族、我们的国家有信心,才能是我们拥有中国人应有的优越感,但是正如先前所说,中国的历史书籍多如牛毛,又多以古文为主,对我们这些对古文向来不怎么“感冒”的人来无疑是一味难咽的苦药。
以白话文的形式对中国历史进行阐述,对我们来说无疑是送来了一场及时雨,滋润我们那早已干涸的历史细胞。
中国的兴衰成败,五千年沧桑流变.自中华文明在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勃兴,仡今已有五千年.我们有过沉默,也有过辉煌;当然,也有过上百年的屈辱,沉默使我们奋进,辉煌使我们自信,屈辱使我们清醒。
在我们古中国,有着无数的英雄。
说到秦始皇,无人不说他是一个暴君,但谁又能否认他不是一位英雄呢
是他,统一了我们中国,是他修筑了世界八大奇迹之一的雄伟的万里长城,是他,建筑了呀是世界八大奇之一的兵马俑,也是他建筑了规模宏大的阿房宫。
这些事,在当时的百姓眼里,是一个苦不堪言的结果,都认为他是暴君,而在我们21世纪人的眼里,则是一个伟大的英雄。
远古虽然已经逝去已久,而他们所创造的奇迹却留了下来,他们的事迹都记在了人们的心里。
虽然他们可能当初并未意识到。
《中国通史》浩如烟海,可就一点,如智慧来自实际,英雄从平凡起步等入手,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更能做好。
当然,作为尝试未尝不可。
我们不是搞历史的,不许对中国的历史有细致入微的理解与独到的见解,然而我们却不能容忍对我国历史的无知,《中国通史》对中国历史进行一简要描述,对于增加我们的历史文化素养还是很有帮助的,就我个人认为还是值得一看的。
版本二:自从阶级的产生与建立以来,人类就步入了政权的建立和破坏之中。
罗贯中曾言: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题记 我个人认为,封建社会的两大辉煌成就是:中央集权制度和科举制度。
中央集权制度是全国的政治军事外交经济都依据中央的意识,即封建社会皇帝的大权独揽,掌握大臣百姓的生死大权,维持其封建专制统治地位。
在其建立之前的周朝,天下处于“士,大夫,诸侯,天子”的统治利益链,故后来儒家提出“修身,养性,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生之道。
孔子也提出“大同”思想,游说列国,建议鲁国等国君恢复周朝的安邦之道,孟子提出“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的治理理念。
中央集权制度建立以后,使分封的诸侯邦国的意识形态和文化祭祀礼仪,都能够统一到中央,也为后来的秦王嬴政统一整个中华民族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科举制度的创立,为读书人打开了一扇实现个人抱负和奉献国家的大门,从一定程度上,打消了国人造反的念头,并且从表面上,为每个百姓实现人生的价值提供了公平正义透明的平台。
维持中华民族2000多年的这两大制度,仍然在发挥这它的巨大作用,形成了国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学而优则仕”的封建观念。
远古时代,是华夏文明的传说岁月。
历史上出现了很多的领袖能臣。
伏羲,华夏文明的始祖,初演,把原始社会华夏儿女对于龙的崇拜和未知世界的迷惑,用八卦的样式,推演自然和人生的相命,以至于后世我国很流行巫蛊之术(把一个人的生辰八字写在此人的木偶上,然后用针刺等等,此人就会遇到灾难疾病而死),特别是汉武帝时期,宫廷争宠,很多妃子皇子被卷其中而死。
典型的例子就是中,王道婆用巫蛊之术陷害贾宝玉和王熙凤,幸亏有通灵宝玉护体。
祭祀礼仪,巫蛊之术,最终演变成为儒家。
黄帝,作为中华民族的象征,授民狩猎耕作制作简易的生活必须工具。
维护着整个华夏文明的文化脉络,现代人也每年都会去黄帝陵去祭拜黄帝。
尧舜禹时期,随着原始居民对农业的重视,黄河的绝提,对大量农田的淹没,历史推出了这三位伟人。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资料生产工具,贫富差距的扩大,生产关系也在发生变化,人类自私的本性就暴露出来了。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度过了漫长的远古原始社会,人类前进的步伐,迈向了奴隶社会。
随着大量的古迹遗址被挖掘和考古人员的考究,夏朝是华夏文明有历史记录的第一个王朝。
奴隶,作为奴隶主的私有财产和生产工具,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劳动密集型才产业的发展,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夏历,天文,地理,数学等,为后来中华文化的发展提供了夯实的基础。
商朝,殷商文化基因,司母大方鼎等青铜器的制作工艺,让后人敬畏。
正如今天的商人。
周朝,有很多的值得回味的人和事。
文王拘而演周易。
文王的温文尔雅,民请缨之心,万世流芳。
周公旦,肱股之臣。
还有周厉王时期的国人暴动,周幽王为博得褒姒一笑而烽火戏诸侯。
春秋战国,是一个中华文明多产的历史时期。
春秋笔法,百家争鸣;战国七雄,逐入中原。
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提倡“无为而治”归隐山林,不问世事。
他们的等,就是这种消极入世,积极出世的反应。
他们的文章充满了对立辩证的思想。
如“道可道,不可道;名可名,不可名”。
而与老子其同时代的孔子,面对天下伦理道德的沦丧,礼崩乐奎,游说列国,阐述治国安邦之道,提出“仁义礼智信”,劝告君王实行他的仁政思想,一部,令万世敬仰。
孔子学生3000,72贤士。
战国时期,尔虞我诈,生灵涂炭。
秦穆公,齐桓公等粉墨登场,管仲,商鞅,范蠡等文臣中流砥柱。
秦朝经过几代国君的呕心沥血,终于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横扫六国而称帝,从此,中国社会步入了漫长的封建专制社会,皇帝为九五之尊,天下大权独揽,享有三宫六院,3000佳丽身居宫闱,皇帝本人就是天下最大的地主。
始皇帝在统一六国,免除了百姓的连年战争之苦上,建立中央集权制度,维护整个华夏文明的一统,功不可没。
但是,他焚书坑儒,大兴土木(修长城,建陵寝)迫使大量的儒士和普通百姓卧死屠刀和劳累之下。
陈胜吴广起义,算是“官逼民反”的最原始的案例了。
项羽的刚愎自用,刘邦的老谋深算,楚汉之争,最终以刘邦建立汉朝而告终。
汉武帝时期,国力强盛,对匈汝作战,告别先祖的和亲妥协政策。
自古以来,中原就和匈汝,鲜卑,女真等少数民族部落发生战事,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
司马迁,记录了黄帝---汉武帝之一漫长之史,史家之绝唱,为中华文明的传承至关重要。
东汉末年分三国,以魏蜀吴为代表的三国寒士阶级,最终被司马家族建立的晋所取代,政治混乱,民不聊生,浪花淘尽英雄。
魏晋南北朝,更是一个以竹林七贤为奠基的时代,他们崇尚玄学,沉迷酒药用于排解内心的挣扎和痛苦。
嵇康的(金庸在《笑傲江湖》借鉴此曲),王粲登楼,刘伶醉酒等,他们内心渴望被社会所用,但黑暗的统治阶级,却不能接受。
隋朝,在宇文化及等人的推动下,登上了历史的舞台,但是,一个搜刮民脂民膏,荒淫无度的皇帝和他所代表的王朝,注定是短暂的。
虽然隋炀帝杨坚力主下修建的京杭大运河,促使了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但是腐朽的封建统治者并没有借鉴秦汉灭亡的历史教训。
胡人唐朝步入了历史的门槛,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碰撞,给自给自足的农耕文明注入了生机。
唐朝诗歌,踧踖,陶瓷远播海外。
通波斯,日本,册封国高丽等互通音信往来。
唐朝GDP更是占据全世界的80%,唐朝妇女更是以胖为美,女权运动也很先进。
但盛极必衰,没落的封建贵族阶级,并没有顺应时代潮流的发展。
五代十国,南北割据,作为历史的一个过渡时期,在后唐主李煜的一声《虞美人》之下,赵匡胤陈桥兵变,以和平方式,赢得大宋江山,杯酒释兵权,直到南宋的靖康之变,岳飞惨死风波亭,大宋苟延残喘,水浒英雄,也在施耐庵笔下,化为历史的阴影。
蒙古铁骑,从遥远的草原挥师而下,扩疆开遍。
历史总是在重复着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历史规律。
大明王朝在史学上的成而下,扩疆开遍。
历史总是在重复着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的历史规律。
大明王朝在史学上的成就是朱棣动土兴建紫禁城,并慢慢的,中国的政治中心移师今天的北京。
还有就是派遣郑和七下西洋,开启了我国和南洋各国交流的先河。
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顺治,康雍乾盛世,直到道光光绪帝的1840年,中国迈开现代史的步伐。
弱肉强食的竞争社会,《进化论》的学说的创立,告诫国人必须面对全球化的挑战。
《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一个个华夏民族的屈辱史,世界是平的,并没有什么“天朝上国”之梦,我们的发展必须和全世界的发展联系起来。
孔子云:有朋至远方来,不亦乐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