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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书读后感1000字

时间:2014-09-17 16:55

名著的读后感 1000字左右

》我最初看“老人与海”之后,只感叹了一句,人最终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征服了什么; 但是,我现在再看的时候,却有另外的感受。

老人与海的挑战,进行了不屈不饶的征服,但是你是不是想过,人是不是在不屈不饶的制造问题,然后再去解决他,到底这世界最后谁征服谁,征服了之后做什么,为什么要征服而不是…… 中国古代文化的内涵,在与亲和力,而不是征服的力量,参加过美国人的英雄思维,就是强调征服的力量,但是失明后的他,开始思考征服的意义,所以才有老人和海;美国在越战里的结果,是越战里的老人,人类的生存意识是海,如果盲目的强调一个生命对另个生命的征服和占有,即使进行着不屈不饶的过程,结果只有所写的,老人空着手回航:“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被打败的,你尽可以把他消灭掉,但永远不会打败他”, 人如此,其他的生命呢

很多东西,在名著里都是留下很多东西的,思考思索是所有作家的天性和责任,我爱作家和文人,爱一切在生存的压力下不放弃思考的人们。

一个简单的故事,一个平凡的老人,一条普通的,在茫茫大海上发生了看似平凡而又不平凡的经历。

也许没有大海,就没有鱼;没有鱼,也就没有渔夫,同样也就没有折断不平凡的经历了。

正因为有了大海,才让渔夫钓上了一条,但却在海上拖了三天三夜才把鱼杀死,但又遭到了鲨鱼的袭击,贼后的结局可想而知,这条只剩下了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一切的肉体都不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一个躯壳,一个没有灵魂的躯壳,任人摆布,但是谁又愿意去操控它呢

它只不过是一堆毫无利用价值的骨架。

然而,一个悲剧性的故事里,却折射出一个“英雄人物”——老人。

连续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在别人眼中他是一个失败者。

因为作为渔夫,捕不到鱼,还能算是真正的渔夫吗

而可贵的还是他却能在第八十五天决心驶向远方的大海去钓鱼,那种“之”的勇气,难道不令我们佩服吗

不论是鱼叉,小刀,短棍。

一次次被鲨鱼带走,但他始终用尽一切手段进行反击,什么也无法摧残它英勇的意志。

一句“我跟你奉陪到死”,夹杂在大海的咆哮声中,回响在我耳旁。

一个人把生命都压了上去,与敌人做殊死的博斗,能不算英勇吗

我想鲨鱼正是宇宙间一切破坏性力量的化身,而老人正是正义的使者。

在人的一生中都存在这股破坏力量,人生是不停地循环着的,喜剧的落幕,不就是悲剧的上演;悲剧的落幕,也就意味着喜剧的再度登场。

老人将大马林鱼杀死看似是完美的结果,但同时他还在“酝酿”这自己的悲剧。

鲨鱼的袭击,就是应得的报应。

一个人生活在世上总是有所追求的,无论追求的东西是好,是坏,追求的手段是正义,还是卑劣;也许能够得到就是最好的结果吧。

在充满悲剧色彩的全文中仍有一丝亮点,那就是孩子。

孩子带回了老人失去的青春,使他找回了自我。

如果每一个人都拥有一分童心,一分天真,那么世界不再总是灰色,就算当时你享有的是最后的晚餐,也不会忘记在饭前洗手,饭后漱口了。

回想起文中老人的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不正道出了本文的主题吗

人真的是很奇怪的动物,为何有勇气面对死亡,却没有勇气面对失败呢

难道失败真的如此可怕吗

冷冷的海风里夹杂着一股血腥,也许人真正害怕的可能是这些吧

描写了15世纪光怪陆离的巴黎生活。

小说中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一群性格鲜明生动、极富感染力的人物形象,人物之间错综复杂的矛盾纠葛和悲惨命运扣人心弦。

小说中使我感触最深的是小说中的两个主人公:和。

这两个人物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使人触目惊心。

刚满16岁,她美貌绝伦、纯真善良,能歌善舞。

她整个人的灵魂都是美好的。

她有一只聪明绝顶的小山羊,小山羊那活泼可爱的形象时时在我眼前浮现。

她俩;合并起来,就像一幅多彩多姿的风景画。

她们是美丽的化身。

但这颗年轻火热的心却被腐朽的社会所禁锢了。

原本她应有美好的未来,但最后她却以16岁的热情在这个世界消失了。

每当想到这个人我都觉得很惋惜。

我感叹命运对她的不公与不敬。

同时我也看到了她坚强、忍辱负重的良好性格。

形貌异常的丑陋。

文中对他的到“那个四面体的鼻子,那张马蹄形的嘴巴,那只被茅草似的棕色眉毛所堵塞的细小左眼,那只完全被一个大瘤所遮盖的右眼,那上下两排残缺不全,宛如城堡垛子似的乱入遭的牙齿”,把这一切综合起来看,我觉得他真是一位恐怖的野蛮人,我认为这世上不会有这么残缺的人吧。

但人不可貌相。

却有着一颗美丽、纯洁、善良的心灵。

他喜爱;如同守玉般保护她。

对爱斯梅拉达的种种厌恶,他毫不在乎。

我认为这是他最大的弱点,这也是由于社会的制度所造成的。

她试图使爱斯梅拉达远离一切伤害。

但个人的实力是很有限的,最终他还是不能保护好她,也只好选择殉情。

这两个人的悲惨命运使我触目惊心。

看到这两位相继被社会所遗忘,我的同情心又升起来了。

我讨厌社会偏见邪恶势力。

同时又联想到了我们当今社会。

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消除了压迫与剥削,各族人民互帮互助,促使我国更加繁荣昌盛。

我觉得我们这个社会是美好的,今天的幸福生活是来之不易的。

上天对待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但更大的成就需要我们的勤劳与创造。

从爱斯梅拉达和卡西莫多的爱情悲剧,我也看到了世间的悲剧。

他们两个共同拥有了纯真善良的性格。

但外貌上的巨大差距使他们格格不入。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最大的悲哀,我为他们两个的殉情怀有太多的感慨。

,它教会我要学会坚强。

《巴黎圣母院》,它教会了我要有一颗纯真善良的心。

1000字读后感 读一本好书

一本好书就象一盏明灯我们前进的道路,给我们诸多启示。

《自发是这样一部励志佳作,它涵盖了勤奋、忠诚、敬业、自信等内容,是指导我们正确对待工作和学习的一位良师益友。

当读完《自动自发》后感觉受益非浅,对工作有了更多的认识。

什么是自动自发呢

自动自发就是没有人要求你,强迫你自觉而出色的完成自己的事情。

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工作呢

是一味推脱拖延还是积极主动,是做工作的奴隶还是做自己工作的主人

我相信每一个人都会做出自己正确的选择:认真工作做自己的主人

做自己工作的主人首先要做到:对待工作勤奋认真。

如果你永远保持勤奋的工作态度,你就会得到他人的称许和赞扬。

同时我们也知道:每一份成绩的取得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不付出艰苦的努力是永远不会有成功的。

马克思曾说过:“在科学的大道上,没有坦途可走,只有不畏艰险勇于攀登的人才能最终到达成功的顶点。

”勤奋工作是实现理想的基础,贪图安逸会使人堕落,无所事事而退化。

勤奋工作还会给我们带来真正的乐趣。

同时还因为工作给予我们的要比我们为之付出的更多。

如果将工作视为学习经验的机会,那每一项工作中都包含着许多个人成长的机会,比如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自己的社会经验,提升自己的人格魅力。

很多杰出人物所具有的创造能力、决策能力和敏锐的洞察力是他们在长期工作中积累和学习的。

在工作中他们学会了了解自我,发现自我,是自己的潜力得到充分的发挥。

有所施必有所得。

当我们尽职尽责,坚持不懈的努力工作,终将有获得回报的机会,每个人的努力都不会白费的。

其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还要求我们要敬业。

敬业就是尊敬自己的职业,把工作当成自己的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当把敬业当成一种习惯时,就能从中学到更多知识,得到更多经验,能从全身心投入工作中得到乐趣。

做事善始善终,一丝不苟是工作追求的最高境界。

敬业会带来双赢。

再次,做自己工作的主人,对待工作要忠诚,要自信。

忠诚就是工作时真诚负责,尊重学生。

工作时对自己要自信。

正如书中所言:这个世界为那些具有真正使命感和自信心的人大开绿灯。

无论出现什么困难,无论前途多么暗淡,他们总是相信能够把心中的理想变成现实。

自信使我们决心更坚定,自信使我们意志更坚强,它给我们思想以力量,给我们克服困难的勇气,促使我们立刻采取行动把可能变成现实。

名著读后感1000字。

3篇。

悬赏。

苏菲的世界,哲学入门级的书

1000字读后感

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作者:(俄)马克西姆·高尔基。

类型:自传\\\/现实。

本文作者:愿咸与恒。

高尔基的自传三部曲,没有经过太多的文学加工,所以有时候觉得比较像日记。

童年:故事一开始,主人公阿廖沙的父亲就死了,随后跟着母亲和外婆来到了外公家生活,外公是开染坊的。

这个家庭并不和睦,空气中充满了敌意,两个舅舅没事儿就殴打他们的妻子,一个媳妇被打死了,另一个媳妇生产的时候死了。

阿廖沙不喜欢外公,因为外公毒打过他,两个舅舅为了争夺家产手足相残。

在这种让人压抑得喘不过气来的生活中,阿廖沙只有和外婆在一起的时候才感觉到温暖和关爱,如果没有外婆,阿廖沙觉得自己生活不下去了。

后来,阿廖沙的母亲去世了,之前她再婚过,当然继父对阿廖沙并不好。

阿廖沙就要到“人间”去谋生了。

在人间:最初的经历是在鞋店当学徒(受虐待的事情我就不多说了),后来到了外婆的妹妹家里当学徒,主人是个绘图师。

这一家人挺有意思,明明衣食无忧,但是天天就是没事儿找事儿,互相折磨。

最后阿廖沙逃出来了。

然后他去了轮船上面当洗碗工,又见识了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三部曲主要就是说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的)。

下诺夫德罗哥,苏联期间曾被称为高尔基。

当然还有人世间的种种罪恶,似乎每一个人都要被生活逼得崩溃,于是他们靠折磨侮辱他人来取乐,每一个人都生活的那么浑浑噩噩,得过且过。

但是阿廖沙相信,即便生活在这样肮脏的土壤,也有一些人坚持自己的美好和原则,最想光明的生活。

因为有两位好心的太太的帮助,借给他书籍,阿廖沙爱上了读书。

可谓是废寝忘食。

他狼吞虎咽,书中的世界那么美好,而现实世界却那么残酷。

当然阿廖沙还会思索,学而不思则罔啊。

后来阿廖沙觉得这种生活真是没有意义,没有希望,出路又在何处呢

他决定去上大学。

我的大学:虽然他只有十六岁,但是在很多方面感觉自己心里已经老了(我也有这种感觉)。

来到喀山,现实很快粉碎了他的梦想。

其实高尔基上的并不是真正的大学,而是社会大学。

同时也初步接触了革命。

后来,阿廖沙得知自己的外婆去世了,是被“啃老族”活活拖垮的。

阿廖沙很伤心,因为童年时代自己的精神支柱就这样消失了。

而与此同时,生活上的种种不如意,人生的困厄找不到解决的方法都让阿廖沙觉得生无所恋,于是他决定自杀。

于是他买了一把手枪,幸好它对人体的构造不是太了解,所以没有打中心脏,不然我们就看不到这部三部曲了。

经过了这个事情,阿廖沙回过头来发觉自己真的很幼稚。

经过了几年在不同地方的见识,他又踏上了新的旅途……其实自己看的时候不是很喜欢,因为叙事结构太松散了,不像一般的文学作品那样有一种贯穿始终的线索。

似乎只是不断地记述一个又一个人物,一件又一件的事情。

但是这里面真正的意义在于重现了那种底层生活,诚然反映底层人民生活的文学作品并不少,但是我从来没有像三部曲这样感到这么压抑,因为经过文学加工的人物和事件往往过于传奇。

但是三部曲里面却不是这样,每一个人都是那么真实,善无善报,恶无恶报。

每一个人都在生活当中苦苦挣扎,找不到希望,因为没有得到过公正而自暴自弃。

即便是阿廖沙的外公,我相信他也是爱阿廖沙的,但是生活总是那样地折磨人。

让他所有的情感都被耗尽了,也就变成了一个残暴吝啬的老人。

但是阿廖沙说过,哪怕山重水复,到处泥泞找不到出路。

但是不管用什么,总会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

求一篇关于哈利波特书的读后感,一千字以上,高中生的,别太弱智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一)  在我读二年级的时候,我看过一套特别有意思的书,那就是一到七部,现在我准备与大家分享一下这套书里的故事以及看完这套书的感触。

就在哈利波特11岁生日即将来临之际,突然出现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

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却都被撕掉了。

  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

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

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

  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

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

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

)。

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

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

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

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  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二)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

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

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

当我读完第一本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和第三本,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

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

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

在读和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

当读完最后一本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

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

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三)  幻妙的场景,奇特的魔法,有趣的事情,一直都以无法阻挡的魅力吸引着我。

《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有些文人会认为这是一部粗制滥造、用来消磨时间的小说,但我反而觉得它是一部励志小说。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哈利波特,一位有着特殊身份的男孩,他的出生是个奇迹,他的成长时刻被魔法界关注着,走在路上,所有的人都会议论纷纷,眼中充满着异样的目光,有崇敬,有讶异,哈利波特的心情也由此变得十分复杂。

他极其想知道自己的身世,了解当时所发生的事,他想弄清一切,他不想再承受这些目光,有时候他就想,他和正常人一样该多好。

  跟随着主人公,我们一起开始探寻他的身世之谜。

偶然,也是必然,哈利被送到了魔法学校,校园生活丰富多彩,他拥有两个好朋友,一位仁慈的校长,他们共同经历了生活中的不顺心、艰难险阻,他们一起哭过,笑过,烦恼过,也曾出现分歧,甚至要面临友谊破灭,但是他们最终依然互相依靠,同生共死,哈利波特也学会为自己身份的特殊而感到骄傲和自豪。

非常羡慕哈利.波特能有如此不平凡的经历,同时更加期待能拥有如他们一般纯洁的友谊,若能如他一样活着,人生将会变得非常精彩!  电影哈利.波特系列被翻拍成电影,吸引了大量人的眼球,魔法学校的背景设置在英国的苏格兰爱丁堡,城堡的唯美的风景深深得吸引着我,哈利波特与他的朋友之间超越性别界限的友谊,独特的风土人情让我让我无限神往!因此我便深深记住了英国这个国家!迷恋哈利波特的那段时间,出国留学网开口闭口都与英国有关,总是会情不自禁关注英国的消息,并且将自己的梦想提升了——去英国留学。

在向父母自豪的宣布了这个消息后,父母嗔笑道:“崇洋媚外!”那时候对父母的话还不以为然,还总是抱怨自己的国家有多么保守,总是达不到自己所谓的要求,但渐渐地,从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我发觉中国人是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们的,中国有着5000年的博大精深的历史,它有涵养,古人的流风遗韵总归是正确的,需要我们传承下去,而不能因为外国风土人情的流入,而忘却了自己国家的文化。

我们现在的首要任务,是把中国的文化学好,学活,我们哪样都不比别人差!  我这才发现,从一开始,我的梦想的立意便是错误的,不是为了成为外国人而去外国,不是一味的模仿,而是要去学习,去参考,把他们好的方面学回来,回国之后,加入自己的构思,为国家建设奉献力量,打造独一无二的世界强国——中国!  哈利波特读后感1000字(四)  哈利波特,一个勇敢的优秀男孩,深受大家的喜爱。

他,曾经一人面对过那个令世人恐惧的连名字都不敢提的黑魔头——伏地魔,面对了不止一次两次,而是八次!他所表现出的心中无我,只求大家——巫师界未来的幸福,是令人崇敬的。

  哈利,从一岁起,父母就死于伏地魔手下,自己却因为母亲的爱而活了下来,并且使伏地魔丧失了法力,化成了人不人幽灵不幽灵的东西。

这个从小无父无母的孩子,寄养在了他妈妈的姐姐家里。

在这个家庭里,虽说他们从未虐待过他,但也从没让他舒服过多少。

直到他十一岁,收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入学通知书时,一切都变了……  在霍格沃茨学习的这几年,哈利结识了伙伴罗恩和赫敏,得到了韦斯莱家的热烈欢迎。

在霍格沃茨,他才真正感受到了什么是真正的家,懂得了真正的快乐。

  几乎每一年,他都遇见了伏地魔,有时是真实的,有时是梦中的。

而每次,哈利都能死里逃生,摆脱伏地魔。

终于,在他十七岁的那一年,他克服了重重困难,销毁了魂器——伏地魔的六个灵魂;现在,伏地魔只剩下一个灵魂了。

在霍格沃茨,他同伏地魔展开了殊死较量,并极为潇洒地取得了胜利,赢得了老魔杖。

  而真正令我震撼的,不仅是哈利面对伏地魔所表现出来的勇气,更多得是他不求虚荣,不爱施行权力,而是关心快不快乐。

他在校长办公室里,用天下第一老魔杖,修好了自己以前的魔杖——因为,他认为,使用自己的魔杖会让他更加快乐,这套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感慨。

  哈利具备了伏地魔所没有的许多东西,信任朋友,便是其中一项。

真心信任一个朋友,朋友就会给予你极大的帮助。

就拿哈利波特来说吧,若没有罗恩给予他的鼓励,若没有赫敏给他的帮助,哈利是绝对不会消灭所有魂器,最后打败伏地魔的。

  哈利,是靠什么打败的伏地魔?其中不仅包含了长辈的爱,更多的包含了哈利的勇气——如果哈利胆小,那么,他就不会去想着消灭伏地魔,而是会接受长辈们的保护。

由此可见,勇气是极为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没有勇气,就不会成功。

  伏地魔,他只想着去征服世界,心中只有残酷,好象他认为,只有权力才能说明问题。

如果他真是这么认为,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其实,快乐比权力更重要!伏地魔利用老魔仗,只想着去征服世界,最后当然没有实现愿望;而哈利,利用老魔杖修好了自己的魔杖,得到了永久得快乐。

  让我们都来做一个勇敢,快乐的人吧!结交一个帮助你的真心朋友,彼此互相信任,共同成就祖国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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