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世界名著《飘》的读后感。
读《飘》遐思----》读后感 我不得认,自己读的书确实,尤其是名著、世界名著。
校时,匆匆地读《茶花女》、《红与黑》等,也许是由于文学素养的浅薄,或是世界观的差异,它们并没有带给我多大的震撼。
暑假时,友人推荐我读一下《飘》,当时还记得她很神秘,开玩笑地说了声:“读完了,你会改变你的择偶观呦
”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看完了它,很惭愧自己像老牛走路似的看书速度,却也不敢恭维自己看得有多精。
读完后,心里有股淡淡的惆怅感觉,朦胧中,总觉得自己身上依稀有思嘉的身影。
读完《飘》,它确实给了我很大的震撼,更唤起我对过去的懊悔。
同时,对书中的描述的人生、友情、爱情,我也感触颇多。
关于人生的善与恶,我不敢妄加评论,因为,毕竟我走的人生路还不及三分之一。
十六岁的我,想法也许是很幼稚的。
《飘》中女主人公思嘉·奥哈拉并不是传统观念的好女人,她有着迷人的外貌、聪慧的头脑、坚强的内心、果敢的行为。
同时,她也骄傲、贪婪、虚荣、追求实际,甚至曾经有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她渴望爱情,不顾一切世俗观念,勇敢地追求自己的爱。
但当感情和现实利益相冲突时,她毅然将经济需求放在首位。
如果说我佩服思嘉,那我更衷情于瑞德,因为我也同样的崇高自由,他的豪放不羁,他的现实,他的勇敢,都传神地说明了他在乱世社会中成长的一个人才,是在乱世生存与发展的强者,强者应适应任何一个社会,这也成了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
在经济社会中对精神的取舍,在面对新生事物时,是适应还是回避
思索过后,相信我们会有更多的启发
谈到友情,虽然在《飘》中,作者并没有极力去描写友情,但媚兰对朋友的这份友情仍然是让我羡慕不已。
记得桑费有句话:“朋友有三种:爱你的朋友、恨你的朋友、忘记你的朋友。
”我想媚兰就是那种爱思嘉的朋友。
她对思嘉感恩、感激,甚至为了她可以去死,她的真心在临死前终于让思嘉明白她是她唯一的真正朋友。
在人的一生当中,谁能没有朋友
有几个真正的朋友便成了人一生最珍贵的东西。
对待朋友,最好也是最真的办法--那就是真心
读完了整本书,我也摘出了最喜爱的两句话: “美貌并不能使人高尚,衣着也不能使人尊贵。
”--警告贪慕虚荣的人。
“我向来不是那样的人,不能耐心地拾起一些碎片,把他们黏合在一起,然后对自己说这个修补好了的东西跟新的一模一样,一样东西破碎了就是破碎了一一我宁愿记住它最好时的模样,而不想把它修补好,然后终生看着那些碎了的地方”。
一遍匆匆的略读,并不能体味多少真谛,也许,等我再读几遍时,会有更多的收获吧。
王子与贫儿的读后感。
急需5篇,一片3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美国著名作家写的代表作品——。
故事是这样的:在很久以前的一天里,故事的两位主人公王子爱德华与贫民汤姆在同一时间出生了。
虽然是这样,但他们的身份却是天壤之别。
一个是衣衫褴褛的贫民汤姆,一个是王位的继承人爱德华。
在他们十三岁的一天中,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汤姆和爱德华戏剧性地对掉了角色。
由于他俩长得像,所以无人认得出来。
汤姆在宫里待的时间长了,学会了应付和使用权力。
而由于他小时候在“垃圾巷”生活,知道一些人民的疾苦,所以废掉了很多残忍的刑罚;而爱德华在社会底层受尽了苦难,亲身体验了人民的痛苦和不平以及官员们的盛气凌人。
还是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再次与汤姆互换了角色,登上了国王的宝座,废除了王法,制定了新法,最终成了一位受人爱戴的新国王。
我认为汤姆在十三岁以前一直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当上王子纯粹是一个偶然。
这本书上说得对,贫民想拥有一个王子的荣华富贵,却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自由;而王子希望拥有自由,但也不愿意放弃自己的荣华富贵,这说明人在任何时候都有一个奢望,就拿汤姆和爱德华来说,汤姆在他十三岁以前,是一个乞丐,虽然没有钱,但他却能自由玩耍,幻想能当上王子,拥有荣华富贵,可他当了王子之后,便觉得自己被囚在一个黄金做的“笼子”里。
虽然享受荣华富贵,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但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思念在“垃圾巷”的自由时光。
当真正的国王爱德华如自己的心愿,喘着破烂不堪的衣服,像汤姆以前一样,到处流浪。
虽然这样,我觉得他们这样弄拙成巧。
因为爱德华贫困潦倒,所以尝尽了人生中的辛酸苦辣,因此从中受益匪浅:因为过着与老百姓一样的生活,所以发现了政治弊端,这对他统治国家是大有益处的,况且,我还认为汤姆和爱德华都很善良,因为如果王子不善良的话,汤姆也不会进宫,更不会引出这一系列的事情。
而且汤姆当了王子后,废除了许多残忍的法律,释放了许多无辜的犯人。
好人有好报,最后王子终于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也成了一名皇帝的顾问。
读了这本书后,我想到了以前从未想过的: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使自己的生活十全十美,做什么事都有利有弊,因为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你拥有了这样,就必须放弃另一样。
而且,我还感受到人不论是在荣华富贵中,还是在贫困交加中,都要本着一颗善良的心,为大家,为别人做好事
路遥的《人生》的内容概括、400字感悟
向我们展现的是一个年青的农村小伙子一年的人生经历,高中毕业后回到农村当起了小学教师,他在这块贫瘠的土地上满足地生活着,可是因为村长的儿子高中毕业没事做取代了他的位置,他回到农村当农民,在痛苦煎熬的时刻,村里最漂亮但没有文化的女孩巧珍走进他的生活。
内心由彷徨转为宁静。
这一切因为叔叔的调回使他返回城里。
同原来同学亚萍相见。
亚萍与原男朋友分手而不顾一切追求,在都市生活中,加林与巧珍差距越来越大。
最后放弃了巧珍,与亚萍好上了。
加林走后门被揭发。
加林又不得不回到农村,但巧珍已成为人家的新娘。
但一切都悔这晚矣。
童年一篇前往尼日尼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高尔基所著的《童年》,书中形描绘了主人公沙悲惨的童年。
阿四岁时就失去了父亲。
不久,他跟着母亲瓦尔瓦拉和外祖母乘上轮船,来到尼日尼的外祖父家。
小阿廖沙看到,在这个家庭里,没有亲情和温暖,人与人之间弥漫着敌意和仇恨,有时候小孩子就成了他们发泄愤怒的对象。
有一天,小阿廖沙被外祖父的一顿暴打,失去了知觉,一连在床上躺了好几天,还得了一场大病。
从此,小阿廖沙就开始怀着不安的心情观察周围的人们,不论是对自己的还是别人的屈辱和痛苦,都感觉十分敏锐,一颗幼小的心灵开始忍受着巨大的煎熬。
更使小阿廖沙感到悲哀的是自己最敬爱的母亲。
他和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自然是毫无地位和尊严可言。
有一次,母亲忍不住向外祖母哭诉道:“要不是阿列克谢(阿廖沙),我早就离开这了——而且立刻就走。
我再也忍受不了这种地狱般的生活了……”终于,母亲因为不堪忍受这种毫无尊严的生活,丢下了阿廖沙,离开了这个家庭。
从此在周围冷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一个人让阿廖沙感受到了一点疼爱和温暖。
外祖母成了小阿廖沙最知心,最亲近和最信赖的人。
当然,在这个污浊的的环境里,也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
列入那些乐观,纯朴和放浪的茨冈人,还有正直,宽厚的老工人格里戈里。
每逢节日的晚上,雅科夫就会弹起吉他,弹奏出动人心弦的曲调,外祖母也会跳起欢乐的民间舞……这一切,使小阿廖沙既感到了一些欢乐,同时又感受到了一丝前程微茫的忧愁。
外祖母给阿廖沙的影响是那么深刻。
她为人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相信善良总会战胜邪恶。
作者用自己童年的亲身经历告诉了读者,无论环境多么恶劣,生活多么艰难,总有一些善良美好的人,只要怀着一颗向上的心,在龌龊的环境下也能培养出健康,正直的心灵
余华活着读后感
《活着》读后感在过的所有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带给我最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
“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
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
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
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
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
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
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
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
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
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
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
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