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是什么意思?求大神帮助
子曰:“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 孔子说:“侍奉父母,[如果他们要干错事,]就要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地劝说。
如果他们不愿听从自己的意见,还是要恭恭敬敬,但不能违背道理,为他们操劳,也不要怨恨。
” 大学者朱熹曰:“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
几,微也。
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
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 使徒保罗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西3:20) 我主耶稣基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太10:37) 张国堂说:“如果你父亲叫你作的事违背了耶稣基督的教训,则你不可听从你父亲的命令。
因为你不可爱你的父亲过于爱住耶稣基督。
莫从父之恶,这也是孝。
因为你如果你不从父之恶,你仍然是义人,你就能为你父亲向天主上帝祷告;如果你从了你父亲之恶,你的祷告就无效,你就不能为你父亲祷告了。
因此,不从父之恶,是孝。
当然,绝大多数父亲不会叫儿子作恶,但也有恶人作父亲叫儿子作恶。
” 张国堂说:“托克维尔说:‘每个人都是其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最高裁判者。
’天主上帝赋予每个健康的成年人以自由意志,同时赋予他必要的智慧来管理他自己的私人利益。
因此,作父母的不应该干涉成年儿女的信仰、婚姻和事业。
作父母的也无权支配儿女的财产。
” 张国堂说:“父母应当慈爱,不可为顾自己的面子而使儿女受屈,更不可为顾全自己的面子而牺牲儿女的幸福。
”
论语中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开头是什么
【原文】 子曰:“事父母几谏①,见志不从,又敬不违②,劳而不怨③。
” 《论语·里仁篇》 【注释】 ①几:轻微,婉转。
②又敬不违:仍然恭敬不触犯他们。
③劳而不怨:操劳而不怨恨。
劳,操劳。
【翻译】 孔子说:“侍奉父母,他们若有过失,要婉言劝告。
话说清楚了,却没有被接纳,仍然尊敬他们,不要违逆对抗,继续操劳而不怨恨。
” 【解读】 后人批评儒家文化,打倒孔家店,其罪责之一,即愚忠愚孝。
其实不对,儒家,强调其孝,因为孝乃仁之本,“仁乃治国之本。
”但绝不强调愚忠愚孝,儒家文化主张“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荀子》)。
”父母有过错,微谏,慢慢说服,说服不了,仍然恭敬不违。
有事,晚辈代其劳,有酒食长辈先吃,并且做到“劳而不怨”,儒家文化对长辈的劝谏讲究的是和风细雨,润物无声,温柔敦厚,不要求急风暴雨似的劝谏方式。
清儒将其编入《弟子规》:“亲在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
”父母长辈有过错,和颜悦色,柔声细语,反复劝谏,悲泣相随,责罚无怨。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原文引申点是什么?
【译文】 孔子说:“事奉父母,(如果父母有不对的地方),要委婉地劝说他们。
(自己的意见表达了,)见父母心里不愿听从,还是要对他们恭恭敬敬,并不违抗,替他们操劳而不怨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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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是什么意思?
子曰:“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 孔子说:“侍奉父母,[如果他们要干错事,]就要和颜悦色、轻言细语地劝说。
如果他们不愿听从自己的意见,还是要恭恭敬敬,但不能违背道理,为他们操劳,也不要怨恨。
” 大学者朱熹曰:“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
几,微也。
微谏,所谓‘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也。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所谓‘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也。
劳而不怨,所谓‘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熟谏。
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也。
” 使徒保罗说:“你们作儿女的,要凡事听从父母,因为这是主所喜悦的。
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恐怕他们失了志气。
”(西3:20) 我主耶稣基督说:“爱父母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爱儿女过于爱我的,不配作我的门徒。
”(太10:37) 张国堂说:“如果你父亲叫你作的事违背了耶稣基督的教训,则你不可听从你父亲的命令。
因为你不可爱你的父亲过于爱住耶稣基督。
莫从父之恶,这也是孝。
因为你如果你不从父之恶,你仍然是义人,你就能为你父亲向天主上帝祷告;如果你从了你父亲之恶,你的祷告就无效,你就不能为你父亲祷告了。
因此,不从父之恶,是孝。
当然,绝大多数父亲不会叫儿子作恶,但也有恶人作父亲叫儿子作恶。
” 张国堂说:“托克维尔说:‘每个人都是其自己的私人利益的最高裁判者。
’天主上帝赋予每个健康的成年人以自由意志,同时赋予他必要的智慧来管理他自己的私人利益。
因此,作父母的不应该干涉成年儿女的信仰、婚姻和事业。
作父母的也无权支配儿女的财产。
” 张国堂说:“父母应当慈爱,不可为顾自己的面子而使儿女受屈,更不可为顾全自己的面子而牺牲儿女的幸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