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私的基因 读后感
当断断续续托好几天才把这本书看完的时,说实话已经把一时觉得很有趣的东西忘得差不多了,但还是有很多东西值得去写一片读后感的.[自私的基因]一书唤起了我对认识自身的渴望,它远离寻常人生的科学和我们自己密切相联.现代生物学告诉我们,即便是我们的子孙后代,事实上也无法真正延续我们自己.我们的身体只是一群彼此协同也勾心斗角的基因组所暂时构建以延续它们自己的机器,在生物界甚至不是构成我们自己的基因组而仅仅是基因,按照有性生殖的模式,我们的子代事实上只能继承我们基因组的一半,数代的传递之后,我们同子孙之间的亲缘关系同任何一个陌生人之间可能就已经相差无几.[自私的基因]告诉我们:基因的天职是复制,而动物只是它们的生存机器、运载体.每个运载体——动物个体的寿命是有限的,而基因的寿命却不因个体的死亡而终结,个体完成职责后就被抛弃在一旁.有机体只是DNA制造出更多DNA的工具,即鸡只是鸡蛋为了再生鸡蛋的一种途径.基因的另一个天然特征就是自私.如果它不自私,而是利他主义者,把生存机会让与其他基因,自己就被消灭了,所以生存下来的必定是自私的基因,而非利他的基因.因此,基因是自私行为的基本单位,也是发生在生命运动各层次上的自私行为的原因.依此观点,我们生活的算是很悲哀……然而事实上并没有这么严重,因为在人类社会中,代代相传的更重要的东西是文化传统和观念,是它们将人群凝聚在一起.所以道金斯说应该通过教育来实现这个公共的理想.虽然基因的自私性通常会导致个体行为的自私性,但有时也会导致个体的利他主义行为.达尔文在其进化论中把自然选择的对象视为物种的个体,按其适者生存的观点,则无法彻底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而道金斯认为,自然选择的基本单位不是物种,也不是种群或群体,甚至不是个体和染色体,而是作为遗传物质基本单位——基因.在基因的层次上,则很容易解释动物的利他行为.道金斯列举了很多例子,他对这些利他行为的解释绝大部分是很令人信服的.道金斯在[自私的基因]中向我们阐述了这样的观点:自私是生命的最基本特征,生物的大部分行为和性状,都是为了提高自己的适合度,或者说是提高某个控制这种性状基因的适合度.连生物的利他行为,其出发点也是为了自己的利益.即:帮助别人是为了别人能帮助我.虽然整本书所阐述的观点很有说服力,语言也比较通俗易懂,但毕竟作为学术性的东西有点过于纯粹,我们可以不完全相信甚至崇拜它,但绝对可以在某处受点启发,用新的视角去窥探很多也许不曾被注意的东西.
基因革命,读后感。
粗线条提炼、把历史写薄,都需要“大言”,需要俯瞰历史的气度与指点江山的魄力.然而问题的另一面是,对象越大越难以把握,因为你必须具备更完备的知识框架和足够的文化存量,这就为“大言者”设置了越加弘博的前提条件.而与宋代以前的情形不同,在21世纪这个知识爆炸的时代,任何一个学者都是狭陋的,都不可能实现知识的全覆盖.能做的只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里概括,否则会时而显露知识的罅隙,留下硬伤.举本文中的一个例子:说南唐李后主在亡国被俘押解到汴京之前,“从政远不及吟咏”,事实上李煜在汴京仅生活了两年即死去,他的词作主要还是此前创作的.当然,被俘至宋使他的心境发生重大改变,他那些情感深挚的代表作得以产生,但这不等于他此前没有吟咏.而且还恰恰相反,或许正是由于南唐词人们,包括李璟、李煜父子,终日只知道吟咏风花雪月,才造成了南唐的迅速灭亡.至于文中把词说成是“这个倒霉皇帝所奠定的那种文学样式”,就不仅完全忽略了词体发展始于隋唐兴于五代所走过的漫长路途,一笔抹除了从李白、温庭筠到冯延巳和《花间集》的众多词体探路者,也割断了文脉.意识到“大言”之难,为我今后从学设置了警惕的路标. 然而当我从“文脉”的本意在于“脉”出发,品读完了余文以后,却惶恐地感到,或许是我错误地理解了余先生对于“文脉”的定义!人家原本不是把“文脉”解释作“文学衍生”的脉络或脉搏,而应别有他意,否则不可能出现我上述那么多问题.原来问题的症结点在于余先生强调的是“等级构成文脉”.原来他不是在文学的长河里搜寻鱼群迁徙的痕迹,而是在比较哪条鱼最大!梁山泊英雄排座次、大学排名录、富豪榜是世俗爱好的做法,用在文化上自然也可区分大树与细草,但却与文脉无关.你完全可以在文学品相上区分等级,例如把先秦诸子分成孔子、孟子为第一等级,老子、庄子为第二等级,韩非子、墨子为第三等级,别人也可以见仁见智地作其他区分,但你却无法把文脉分成等级.尽管你可以说文脉到了唐朝呈现得最为旺盛,因为有了李白杜甫王维白居易李商隐杜牧,你却无法说唐朝文脉的第一等级是李白杜甫、第二等级是王维白居易、第三等级是李商隐杜牧…… 当以文学人物的“吨位”为坐标来排序时,恰恰是舍弃也就割裂了文脉.
我渎了《神奇的基因》这本书后,我的读后感是:
基因的故事读后感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源泉,更是智慧的结晶。
《基因的故事》是这样一本科普书籍,告诉我们许多令人不可思议的科学奥秘。
漫漫书海,是知识的海洋;新华书店,更是读者的天地。
我是这儿的主顾,是这儿最衷心的读者,但这次来,我却只是为了完成一向暑假作业,敷衍的读完《基因的故事》。
这本书的名字给我的第一印象就不好,所以我并未放在心上,一派不屑于顾的样子。
我对新华书店很了解有专门为这些必读书目放置的地方,很显眼,找起书来自然很快。
就像一阵旋风一样,我的手中已经握住一本书——蓝色封面的,上面还有几个像细胞一样的生物的《基因的故事》。
由于我对这本书并没有什么好感可言,所以我对待他的态度很不好,直接不屑于顾的去看它的页数。
嘴里漫不经心的哼道:“切
只有100多页,这么少,看完好了
”我先看了序幕,咦,好像不错呀,我有点惊喜。
再看看内容,第一章就吸引了我:孟德尔的豌豆实验与达尔文的故事实在太好看了。
接着,我就开始陶醉于书香之中,他的语言精炼,简短有力,又有许多对内容的议论,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本书,爱不释手,达到了“天人合一”的境界,似乎完全在受其熏陶,受其科学的灌溉。
时间飞逝,一本书我竟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被我“啃”完,回想刚才目光的游移之快,思想的活跃,这效率实在是太高了,不禁长吁一口气,顿感口干舌燥。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体会读书的乐趣,感悟书中的魅力。
细细回想,真是感触颇深。
孟德尔之所以能提出对达尔文的反对证明,原因不正是他坚持不懈,探寻真理的科学态度吗
豌豆一年只生长一次,孟德尔是在数千颗豌豆中做的实验,如此多的数量,也许还不止,如果是你,你会坚持下来吗
或许这个数量就把你吓得望而兴叹了吧,但你要知道,伟人不是说来就来的,也许他只是比你多花了数十倍的努力与汗水,比你更有毅力,更能坚持,加上对真理的渴求。
六年级语文遗传和基因读后感
《自由的基因——我们现代世界的由来》(作者: [英] 丹尼尔·汉南 本书讲述了在英国怎样诞生了个人主义的文化,并且不断发展推动了工业化和现代资本主义的进程,而这套文化借助英语又传承至美国,逐步扩展到所谓整个盎格鲁圈的故事。
作者讲述了自然法较罗马法的优势,岛国形成议会制的独特优势,再从查理一世到华盛顿,《大宪章》到《独立宣言》,光荣革命到独立战争 ,其中都有自由思想和精神的光辉与传承,同时随着欧盟对英国越来越大的影响,作者也深切担忧形成自由制度的土壤正在逐步被吞食。
读后感觉语言确实对于生产力提升有一定的帮助,象英语就更加有利于知识传播;适度的自由确实有助于解放生产力,这在我国也是有先例所证明; 无论历史上多么强的国家,在新的形势变化中都必须反省过去,立足当下,思考未来。
唤醒你的幸福基因读后感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是要让自己成为发展型教师成为教育活动的研究者,创造快乐。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你想让教师的劳动能够给教师带来乐趣,使天天上课不至于变成一种单调乏味的义务,那你就应当引导每一位教师走上从事教育科研这条幸福的道路上来。
”文中举了著名特级教师魏书生的例子,介绍魏老师仅用六年成为特级教师的成功秘诀,就是“边学边研究”。
人们从事某项劳动大概有两种方式:一种是重复式,一种是科研式。
重复式就是用同一种方式日复一日的做事情,没有思考和提高,虚度光阴。
而科研式则是千方百计地想比昨天干得更好、更巧、劳动效率更高。
这句话打动我的不是“千方百计地干得更好、更巧和劳动效率更高。
”,而是“昨天”这一个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