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问;法律援助的民事案件法院是否收取诉讼费
法律援助只是诉讼代理方面的援助,诉讼费要减免的话要单独向法院申请,并且符合规定的条件,如经济困难等,要经过审批。
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定是怎样的
对方不愿意协商,作为受害人只能想法院起诉,你可以选择委托律师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但法律援助是有条件的,具体条件如下:【申请法律援助须知】一、法律援助的对象:1、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刑事被告人。
2、公民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
3、刑事诉讼中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被告人,因经济困难需申请法律援助的。
二、经济困难的标准:经济困难标准参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两倍执行。
三、申请法律援助的范围:1、请求国家赔偿的;2、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3、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4、残疾人或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请求侵权赔偿的;5、请求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的;6、请求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赔偿的;7、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8、主张因见义勇为、志愿服务等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9、离婚诉讼;10、继承诉讼;11、办理(2)(3)(4)(5)(7)项的公证事项。
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的经济困难救助证及一般经济困难对象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时,不受上述法律援助范围的限制。
请问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否可以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
只要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公民就可以向法院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以下是相关规定: 《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前款规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项作出补充规定。
公民可以就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事项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咨询。
法律援助中心一般援助哪些案件,它的直结管理部门是谁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
中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
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
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哪些民事案件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能够申请法律援助的案件一般都是涉及生活保障的案件,比如涉及社保,抚恤金,救济金,赡养费,劳动报酬这类案件,另外一个条件必须是弱势群体,比如家庭经济困难的,或者是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等,这两个条件都必须满足才能申请法律援助.比如即使你的案件属于上面提及的,但是你本人经济情况较好,那么也不大可能申请到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