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安石变法读后感200字
北宋时这场没有硝烟的政治斗经散去,孰对孰错,孰善孰恶于后人评判。
古语说榖既破碎,乃大其辐,事已败矣,乃重叹息,其云益乎
”是说事情的败坏已经到了一定程度,即使再努力,再惋惜,亦是无补于事的。
北宋的积弊确实是到了一定的地步,不过历史又不能假设,我们也不敢设想王安石或彼时某个人的变法成功会如何,但是单就王安石变法过程来看,这种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今天我们再看这场惊心动魄的变法运动,其经验和教训对于当今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改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变法,实为变人,变人心。
法由人定,变法易,变人难,变人心更难。
历代变法更制者,成功如商鞅、吴起,也终难逃身死名灭的命运,而在反对派如此众多而势力雄厚的北宋时期,王安石的失败却也在情理之中。
所以变法更制、革故鼎新的第一要义其实是人,“人和”是功业成败的第一要务。
在法制草创时期,人的作用是要远远大于法,而在法制建立并稳定下来之后,人的作用便弱化,坚强而公正的法制能够承担大量的社会治理成本,无论贤愚,若依法制,定能将社会治理好,这便是法制的基本功效,也是变法的基本路径。
但是王安石的变法首先忽略的就是这一点,其固执的性格和短浅的见识导致其将对变法持异议的大臣全部打成反对派,为自己增加了无数的敌人,而事实上这些敌人中的大多数恰恰本可以成为变法派最亲密的战友。
而诸如吕惠卿、曾布之流却借变法之机谋求个人政治上的擢升,最终也令变法派内部矛盾重重,以致相互攻讦,终至分崩离析,变法失败。
毛选第一卷第一篇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是:“谁是我们的敌人
谁是我们的朋友
这个问题是革齤命的首要问题。
”我们也可以借用来说,这是变法改革的首要问题。
这是其一。
第二个涉及到人的因素就是主持变法者并不是北宋的最高统治者,神宗仅仅是变法的支持者,在家天下的朝代,变法的风险却要神宗来承担。
这就难怪神宗总是在变法的关键时刻犹犹豫豫,不能坚定,终至反对变法派得以贬黜而不失实权,对于变法形成依旧强劲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反对力量。
因此如果变法改革者不是最高权力的执掌者,或者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对于变法改革没有迫切的希望,对于变法的风险没有明确的认识的话,变法事业的主持者与支持者之间就有隙可乘,变法集团内部的分裂会导致变法的最终失败。
王安石变法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例子,张居正的改革也是。
反对派批评王安石的变法过于激烈,他们认为北宋“积弊不可遁除”,这首先是一个变法的方式问题,是变法的速度快慢问题,是暴风骤雨式的改革,还是渐进式的改革
毫无疑问,王安石选择了前者。
各项法度在仅仅几年之内便颁布施行,虽采用先试点然后推广的方式,但是推广后发现的大量问题在试点时并未发现并得到更正。
新法在实施过程出所产生的大量问题被反对派借以作为阻碍变法、攻击王安石的证据,这一方面使新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正和完善的政治环境丧失,导致新法日益僵化,问题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也使变法派集中于对反对派的斗争,彼是我即非,彼非我即是,意气用事,忽略了对新法本身问题的发现和及时更正,降低了新法的生命力。
另一问题也属变法的方式问题,即变法纯属从上而下的主动变革,既缺少自下而上的动力,也缺少上下的互动。
老子说“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无为而又无往而不胜,他说的是一个身先和身后的问题。
在变法的问题上,很多新法确实是来源于基层的经验,但是主张强力推广的却是中央的变法派,这样就把新法的责任主体全部集中到中央的变法派上来,目标明确,一旦有任何问题,所有的斗争矛头便全部对准中央变法派,所谓“有的放矢”,不败是不可能的。
设想一下,如果王安石能够多思变通,做好政策与思想的引导,舆论的宣传,氛围的制造,做变法的强力支持者,充分发挥地方变革和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充当变法的排头兵,而中央变法派仅仅是居于幕后、运筹帷幄之中,做好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工作,做好变法人才的选拔工作和培育工作,并且做好长久变法的打算。
或许变法大业不会在十几年间艰难建立而又一朝遭变而轰然倒塌,古语说,欲速则不达,此之谓也。
温总理在答记者问的时候引用过这三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
”这未必全是王安石的话,但是展现了王安石这类变法者的精神,积极进取而又充满自信。
我们说莫以成败论英雄,王安石的功业在当下的时代或许仅仅是在争议中存在着,但是在中国通过不间断的改革过程中,在广大人民对公正幸福生活的期盼和无数利益既得者对改革推进百般阻挠的博弈中,明智的政治家会重新选择王安石的变革精神,保证中国这架庞然大车向着历史和未来的最深最远处隆隆而又稳稳地驶去。
斯人已去,其神长存
百家讲坛王安石变法观后感
1\\\/什么都不想,先读。
读的时候,把你觉得写得好、触动你的地方记下来。
有感想的地方,顺笔记下更好。
2、如果读懂了。
就写。
不要选太大的题目,如XXX读后感等。
抓住最触动你的一点,起个标题,把作者的写作手法、思想表达、词语推敲讲清楚即可。
选一个小点主攻,反而容易讲透。
3、如果没读懂,搜搜看别人读完是怎么想的,以及老师、评论家都是怎么分析的。
看几篇,再把文章读一遍。
然后回到第二步,写读后感。
苏东坡传读后感800字左右
苏东坡传读后感800字左右 苏东坡传读后感800字左右(一) 在林语堂笔下的苏东坡,可谓是几千年来才一出的奇人,他曾这样评价过文坛的巨子:“李白,一个文坛上的流星,再刹那之间壮观惊人的闪耀之后,而自行燃烧消灭,正与雪莱,拜伦相似。
杜甫则酷似弥尔顿,既是虔敬的哲人,又是仁厚的长者,学富而文工,以古朴之笔墨,写丰厚之情思。
苏东坡则始终富有青春活力。
”“苏东坡虽然饱经忧患拂逆,他的人性更趋温厚和厚道,并没变成尖酸刻薄。
” 纵观苏轼的一生,在才华毕露的背后,几度升迁的辛酸却只有他独自品尝。
他一生为官,一生清廉,一生都在和大文豪,大政治家王安石斗智斗法。
至于王安石的变法究竟是对是错,我们暂且不管,但要和当朝的得宠人物,位高权重的宰相相逆而行,用一颗博大的心斗那种善于剪除异己,心胸狭窄的小人,在封建的宋朝,也许真的是需要一番勇气的。
类比苏子由苏东坡的同胞亲弟,在才华上,可能不及苏轼的十分之一,更或是百分之一。
但是他一生平平安安,妥妥当当,官职也扶摇直上,最终也能够安享晚年。
说道底,在于苏轼面对,面对错误,有敢于提出,敢于批评的态度。
也许是富贵荣华,安宠荣辱在他看来,只不过是一己的私欲,这是十分卑微的事情,他的人生,他的奋斗目标是定位在百姓生上的,他的双眼,更多关注的是他们的愉悦或是疾苦。
只要他认为变法脱离了实际,与救百姓于水火发生了抵触,他就要反对到底,甚至于在他管辖的州府里,这些所谓的强国措施
苏轼一生经历概括
[《贰心臣》读后感]《贰心臣》读后感2011-02-07 18:47我觉得这是我看过觉得为数较少的第一人称BL小说,毕竟第一人称你怎么写H?写出来叫人怎么看?看过一些用第一人称写H的,写得我情何以堪啊
这个穿越过来的主角,虽然有轻微的汤姆苏症状,但是不严重,《贰心臣》读后感。
文章中没有想其他小说一样,重复主角那惊人之貌,也没有老是说每个人都是美男子。
虽然有提及相貌,但是很少没有让我感觉到恶心。
文章中引用了很多的诗词,或直抒胸臆,或豪情万丈。
虽然是引用但是足以见作者的文学功底,要说是抄的,那我说作者全部抄于新华字典。
很喜欢这样古风味浓的小说。
看着主角的帝王心术,那些手段让人虽然是看多了,但是不得不说作者真的只是有点汤姆苏。
看其他穿越过来只要成为皇上了的,都大刀阔斧的进行改革,然后把现代的一些政策和自己所知道的中国古代史中有益的东西都放到了自己的王朝上,这可能吗?为什么不考虑一下实际情况?就像王安石变法一样,你能说它不好吗?但是就有人在反对,为什么?因为变法损害了一部分人的利益,读后感《《贰心臣》读后感》。
你说损害你利益的事你能支持吗?要在一个国家实行新政是件相当困难的事,因为这难免会伤及部分人的利益。
你说在古代腐败的官僚队伍中实行新政,那是何其困难的事。
所以我拜托那些没有脑子的作者再也不要写什么轻易穿越就革新的文了,浪费时间,还浪费电啊
每当我看到这种小说,直接就阉了它,看都懒得看下去。
虽然五王爷弑君的那段有点不可思议,但是后面经作者做一番分析有觉得还是可以接受的。
主角的捭阖之术真的是很强大的,你要想让三个优秀的男人同时爱上他事件多么多么需要心思的事啊
更何况三位美男子都是和他有仇的,而且有两个是深仇大恨啊
很喜欢这样的文章,结尾是3P对吧?是3P啊~ 〔《贰心臣》读后感〕随文赠言:【这世上的一切都借希望而完成,农夫不会剥下一粒玉米,如果他不曾希望它长成种粒;单身汉不会娶妻,如果他不曾希望有孩子;商人也不会去工作,如果他不曾希望因此而有收益。
】
王安石变法苏轼被贬是什么情况。
苏轼在仁宗朝时就主张改革,但他不同意王安石的“激进”措施,因此对王安石变法进行了批判和抵制。
他对王安石变法的批判,概括起来可分为“前批判”(推行新法时期)和“后批判”(变法失败后)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前批判”时期,从历史和现实的结合上分析批判王安石新变法的弊害。
熙宁二年(1069)春季,苏轼从四川老家免丧回到京城,正值王安石推行新法,他连续三次上书神宗全面批评王安石新法。
他先在《议学校贡举状》中指出王安石的《贡举法》:“或曰乡举德行而略文章;或曰专取策论而罢诗赋;或欲举唐室故事兼采誉望,而罢封弥;或欲罢经生朴学,不用贴墨而考大义。
此数者,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
”苏轼建议皇上诏令有关部门“试之以法言,取之以实学”。
神宗读后赞叹不已,立即传旨,召见苏轼,征询意见。
苏轼坦率指陈:“臣以为,以陛下生而知之的秉赋,不患不明,不患不勤,不患不断,但患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
”这明显是针对皇上起用王安石等一大批变法派骨干、不顾百姓利益推进新法所作的批评。
从王安石的《贡举法》内容来看,不能说不是教育制度上选拔人才的一项改革。
但是从他后来重用吕惠卿、章惇等一大批政治投机分子的结果来看,他的《贡举法》确实是为了招揽变法人才,从而为他的变法失败埋下了隐患。
接着,苏轼不顾“渎犯天威”之罪和王安石的打压,又连续两次《上神宗皇帝书》,全面抨击王安石新法的弊害。
苏轼认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实际上是夺取原来的户部、度支、盐铁三司的权,另外任用一批新人来推行变法。
用现代语言的说法,就好像“文革”期间用“文革小组”取代国务院、中央书记处一样。
苏轼一针见血地指出:“制置三司条例司,求利之名也。
六七少年与使者四十余辈,求利之器也……故臣以为消谗嬺以召和气,复人心而安国本,则莫若罢制置三司条例司。
”苏轼大胆指出王安石新法就是“与民争利”,必须撤销其变法机构。
撤销变法机构,就是从根本上取消王安石变法。
苏轼认为《青苗法》就是政府放贷赚取高额利息。
地方官吏为多放青苗钱以邀功,强迫借贷交息,百姓苦不堪言,必须立即取消《青苗法》。
苏轼认为《农田水利条约》只规定“功成则有赏,败事则无诛”,会让那些投机取巧的“浮浪奸人” 肆无忌惮地从中牟取国库和人民的财富。
苏轼认为《雇役法》的弊端在于:原来不负担差役的女户、未成丁户都要按定额的半数交纳役钱(即所谓“助役钱)会加重一般老百姓的负担,会使那些贪官污吏,“庸钱不除,差役仍旧,使天下怨毒”。
苏轼认为《均输法》“亏两税而取均输之利”的做法,不仅不能增加朝廷收入,相反为推行《均输法》而“设官置吏,簿书廪禄,为费已厚”,会增加国库的开支,加重百姓的负担。
其他,诸如方田均税法、保甲法、裁兵法、将兵法、保马法、军器监法等,苏轼也都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
且不说王安石“新法”中是否含有合理的成分,且不说苏轼对新发的批评是否完全正确,但就其批评的内容和立足点、出发点来看,都是为了体恤民生,减轻人民的负担,解除百姓的疾苦。
这时的苏轼仅仅是一个官小位卑的文职官员,他明明知道神宗把“变法”当成“富国”的头等大事,而王安石又是权倾朝野的重臣,这些奏状不仅仅是对王安石的抨击,也是对神宗的批评。
“渎犯天威”是要杀头的。
若无大智大勇和舍生忘死的心理准备,那是不可能做到的。
苏轼被排挤出京城以后,并没有停止抵制王安石变法,他用自己亲眼看到的事实向朝廷反映变法后的真实情况,申述自己的观点。
熙宁四年(1071)十一月,苏轼外放到杭州任通判时,亲眼看到王安石变法给人民带来的灾难,再次《上神宗皇帝书》,他说:“天下莫危于人主也。
聚则为君民,散则为仇雠,聚散之间,不容毫厘。
故天下归往谓之王,人各有心谓之独夫……人心之于人主也,如木之有根,如灯之有膏,如鱼之有水……木无根则槁,灯无膏则灭,鱼无水则死……人主失人心则亡。
”苏轼认为,民心的得失是国家兴亡的头等大事,得人心者为“王”,失人心者为“独夫”。
苏轼把皇帝比作“累卵” 、“木” 、“灯”和“鱼”,而把人民比作“太山” 、“根”、“膏”和“水”,如果处理不好,“累卵”就会坍塌,“木”就会枯死,灯就会熄灭,鱼就会干死。
这实际上是针对王安石“敛财伤民”的变法宗旨和遭到民怨的结果而进行的再批判。
熙宁七年(1074),苏轼移知密州,亲眼看到百姓不堪重赋,走投无路,沦为盗贼。
他又上书《论河北京东盗贼状》:“民不堪命……冒死而为盗则死,畏法而不盗则饥,饥寒之于弃市,均是死亡,而赊死之于忍饥,祸有迟速,相率为盗,正理之常。
”他建议皇上“上不尽利,则民有以为生,苟有以为生,亦何苦而为盗”。
这实际上也是对王安石变法的后果所进行的揭露,希望朝廷停止变法,给人民一条生路。
苏轼还坚决反对变法派三司使章惇提出在“河北京东”实行“榷盐”的主张。
他在《上文侍中论榷盐书》提出:在河北、京东千万不能实行“榷盐”,必须让祖祖辈辈靠煮盐为生的“小民仰以为生”。
他指出,如果实施“榷盐”,只能“失民而得财,明者不为。
况民财两失者乎
”这是对王安石变法中的国家垄断政策提出的批判。
元祐元年(1086),苏轼在中书舍人任上,又写了《乞不给散青苗钱斛状》。
他在奏状说:“熙宁以来,行青苗、免役二法,至今二十余年,法日益弊,刑日益烦,盗日益炽,田日益贱,谷帛日益轻,细数其害,有不可胜言者。
”因此,他建议朝廷“所有已请过钱斛,候丰熟日,分作五年十料(即十批、十次)随二税送纳。
或乞圣慈念其累岁出息已多,自第四等以下人户,并与放免。
”这就是说,废除《青苗法》后,农民所欠官府的钱粮,允许分期分批归还,四等以下的贫困户应该全免。
苏轼的这份奏状,为朝廷是年八月宣布废除《青苗法》画上一个句号。
第二阶段为“后批判”时期,从王安石变法失败后直至苏轼逝世之前,苏轼用变法以来“伤民”的铁证对变法进行清算和再批判。
哲宗元祐初年(1086)宣布废除新法。
但是,苏轼并没有停止对王安石变法造成的严重后果所进行的清算与批判。
元祐四年(1089)三月,苏轼出知杭州。
他经过调查发现,王安石变法的“后遗症”十分严重:一是“市易欠”,杭州尚有112户没能收回他们在神宗朝时抵押的屋业田产。
二是“盐欠”,神宗朝时所欠的官盐钱,杭州尚有422户无力偿还。
三是“酒欠”,神宗朝的酒务官吏,诱骗百姓“以产当酒”,杭州尚有404户欠官家酒钱13400贯。
四是“绢欠”,神宗朝官吏将“不看上供”(残次品)的绢,通过“赊货”和“假借官势”等手段,致使杭州百姓尚有282户“贫民下户”余欠8200余贯钱。
这四种“积欠”压得百姓喘不过气来。
为此他给朝廷写了《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招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的奏状。
另外,他还在给朝廷的十多份奏状中,列举“熙宁中”(即王安石推行新法期间)饿死上百万人的事实批判王安石变法造成的严重后果。
(本文第二部分已经作了论述,不再赘述。
)元祐七年(1092)五月十六日,苏轼知扬州,再次上书朝廷《论积欠六事并乞检会应招所论四事一处行下状》,揭露了地方酷吏勒索、敲诈百姓的凶残嘴脸和暴虐行为。
一个月后,苏轼又写《再论积欠六事、四事札子》上奏朝廷。
苏轼在杭州、扬州给朝廷写的有关除免“积欠”的一系列奏状,除了为民请命外,也是对王安石变法造成的严重后果所进行的清算与批判。
直至苏轼被贬岭南,仍然“九死岭南吾不悔”,坚持“以民为本”的政治主张。
他在海南写下《论商鞅》一文,借批评商鞅用过度、失度、无度的反人道、反人性的“流血刻骨”的强硬而残酷的办法来推行变法,并联系宋朝的社会现实,明褒司马光,暗贬王安石“阴夺民利”导致“破国亡宗”的严重后果。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苏轼坚持“以民为本”的一贯性、坚定性、原则性、求实性,苏轼是一位真正的、彻底的“民本主义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