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柳笛和榆树的读后感是什么
这篇课文写的是作者回忆儿时在北方农村做柳笛、吹柳笛和尝榆钱的欢乐情景,表现了童年生活的无比幸福和快乐.
蜕变榆树开满了洁白的花 400字 读后感
(一) 很喜欢夜空,喜欢天黑。
但是不喜欢有灯光的黑夜,因为觉得会失去它原有的感觉。
现在再次仰望夜空,觉得心疼,也感到很可惜。
我想,也只有停电时才能看到真正意义上的夜空吧。
每次天黑都想躲避。
却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在害怕什么。
真是讽刺。
(二) 我是个性格变化无常的孩子,常常把事情放心里,喜欢在黑天时闭着眼睛想事情。
但是越想就越觉得疼,明知道很疼但还是忍不住去想。
恶性循环。
但早已经习惯了。
然后,疼到麻木。
榛树和榆树读后感
以下是读后感写作方法: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大体上分为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由读而引出感,这开头部分就好比一条醒目的标语或引子一样,先交待清楚读了什么书,有什么感想。
一般来说,这一部分要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千万不要绕圈子、卖关子、遮遮掩掩,而是要用肯定的语气概括地说出感受是什么
简单但明确,不含糊,这样就可以了
不必展开来说。
第二部分,具体谈感受是什么。
我们读书看报阅读文章都有一个过程,都需要一段时间,而我们的感受也是在这个过程、这段时间内一点一点产生的,感受由浅到深,感受由心而发、发自内心,因此要自然真实,有感而发,不要无病呻吟,虚假不实,这样才能感人,打动读者。
写法上,可采用夹叙夹议的形式,“叙”就是把感人的故事情节或人物形象或词句叙述出来,“议”就是抒发自己的感受,要有层次地把自己的感情一步一步地推向顶点,得到升华。
叙述是简述,抓住要点,不要照抄原文,但可以引用原文句子,不过不能太长,否则就有凑字数的嫌疑,再者,这样也影响文章的结构。
第三部分,把感受落实到自己的现实生活中去,联系生活中的事例来谈感受,因为“感”的目的就是要指导我们的实际行动,要不就毫无意义了。
具体说来,就是把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所作所为和文章中感动自己的人或事情做比较与对比,找出差距,找出不足,树立学习的榜样。
第四部分,文章的结尾,要对全文内容做个收尾总结,可以进一步抒发理想或希望与祝愿,把全文的情感升华到顶点。
开鲁大榆树古榆园心得体会读后感怎么写
开鲁古榆园旅游景区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城西20公里的大榆树镇,处于内蒙东部区旅游精品线路中。
开鲁古榆园始建于1985年,2002年扩建
读《榆树》有感(作文700字左右)
城市的某一个暴雨天里,突然就想到家乡的老榆树来。
那个时候啊,我还住在小村里,夹在城镇的胳肢窝下,恬淡而安乐。
大大小小的庭院也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一处风景,而我家的那棵榆树,变成了我记忆苍穹的永恒。
在我还小时,父亲母亲翻新了庭院,腾出一块空地来种些花花草草。
却不料在墙角的一处狭缝里,钻出一株小苗来。
绿茵茵的,很是招人喜欢。
那时,天蓝蓝的,我还小小的,陪着小树苗一起长大。
染红了房屋的夕阳起了又落,落了又起。
日子悠长而安乐的走着。
我渐渐的褪去了婴儿肥,渐变的清晰,会跑会跳会闹会笑。
小树苗也长大了,父亲告诉我那是株榆树。
我细细的观察,吓了一大跳。
那那里是一棵树啊
榆树是喜阳的,可那里阴暗潮湿,它只好拼命地向有光的地方延伸。
他扭曲着,向左侧扭着,一边枝叶茂密一边稀稀拉拉的。
同邻居家那笔直的榆树相比,简直是丑极了。
父亲要将他砍掉。
却不料转眼间就来了雨。
父亲放下手中的斧子,说“正好啊,说不定这一晚上啊就断了,那更方便的啊
”
求5篇读书笔记 350字
读书笔记书名:《精灵鼠小弟》作者:【美】E.B.怀特 任溶溶 译页数:1~100页主要人物:利特尔先生、利特尔太太、斯图尔特、乔治、野茉莉、玛加洛。
好词:情愿、湿嗒嗒、黏糊糊、顺溜、恼火、震惊、苍白、震天价响、无影无踪、明媚、时光、咯咯笑、哇哇大叫、尖厉、舒舒服服、大摇其头、咆哮、气急败坏。
好句:1、他穿一套蓝色哗叽西装,打一条白色领带,领带上沾着橙汁。
2、乌云一下子抹过太阳,把它遮住,让大地笼罩在阴影里。
3、风转西南,大海翻腾。
气压表下降。
4、斯图尔特向前看积聚起来的暴风雨,但是除了顶峰雪白的灰色大浪,什么也看不见。
5、接着他回过头去看,很高兴地看到莉莲号离开了,漫无目的,偏离了航线,在整个水池乱转。
6、我来自曾经长满高高麦子的田野,我来自长满浓密蕨草和蓟草的牧场,我来自长满绣绒菊的硒鼓,我爱吹口哨。
7、它说着用轻快地步子,一蹦一跳地走了。
8、斯图尔特脚在上头在下落到湿漉漉、黏糊糊的垃圾里,足足有两英尺深。
9、吃饭的时候,利特尔太太请它吃一个小蛋糕,蛋糕顶上散满了种子。
10、这座城镇比一切城镇都漂亮:一座座房子是白的,高高的,一颗颗榆树是绿的,比这些房子还要高;一个个前院宽大可爱,一个个后院矮树丛很多,值得一看;一条条街道斜着向下,通往一条小河,这条小河静静地在桥下流过;一块块草地连着果园,一个个果园连着田野,一片片田野连着牧场,一个个牧场爬上山头,在山顶上消失,但见这边美丽的天空无边无际——就在这做比一切城镇都漂亮的城镇里,斯图尔特停下车来,要弄口菝葜汽水喝喝。
读后感:我觉得精灵鼠小弟斯图尔特虽然人很小,虽然遭到别人的嘲笑与歧视,虽然活脱脱像一只老鼠,本领却很大。
他不像有些人一样,一碰到困难就退缩,永远不能正大光明地去跟困难战斗。
鼠小弟斯图尔特呢,在那些人退缩的时候,早冲过去把困难打得落花流水、一败涂地了。
精灵鼠小弟像只老鼠,可是他的家人却很重视它,因为他是这家人的宝贝。
利特尔太太的戒指掉到下水道里了,斯图尔特沿着利特尔先生给的线爬下去,把金戒指给捡了上来;钢琴的琴键不合适了,斯图尔特钻到钢琴里面,用力一搬,钢琴的琴键就完好无损了。
总而言之,斯图尔特简直就是他家的命根儿子。
斯图尔特也很重视友谊。
他认识了小鸟玛加洛,与它结成了好朋友。
玛加洛因利特尔的猫野茉莉、年轻漂亮的安哥拉猫和短毛马耳他猫,还有一只波斯猫、一只花斑猫,还有一只豹猫,想把玛加洛吃掉。
一只鸽子给玛加洛扔了封信,告诉玛加洛有猫要袭击,玛加洛便逃跑了。
斯图尔特知道了后,非常伤心,开着迷你小小隐形车去找玛加洛了,这是什么
这就是友谊
斯图尔特知道玛加洛之前救过他的命,就不顾一切地离家出走。
斯图尔特还是一只乐于助人的鼠小弟,在找玛加洛的路上,他帮了一家学校当代课老师,赢得同学们的佩服和尊敬。
一路上,他帮了许多人,可是,老天爷没有顺着斯图尔特的意思来,把斯图尔特和一个比他小一点儿的姑娘的见面会给破坏了。
斯图尔特失败了一次,又迎着重重困难去找玛加洛了。
我觉得,斯图尔特这种“为帮助别人活着”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塔克的郊外》上星期,我看了两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和它的续集《塔克的郊外》。
《时代广场的蟋蟀》发生在纽约的时代广场,讲的是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一只蟋蟀的友谊。
内容很有趣,讲的是蟋蟀柴斯特生活在康涅狄格州,因为贪嘴跳到了一个野餐篮里,被带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
在那里,柴斯特冒着被踩扁的危险躲在角落里,轻轻地叫着,被一家报摊的小主人白利尼发现了,就把柴斯特当宠物收养了。
白利尼给柴斯特买了一个蟋蟀笼子,让柴斯特呆在笼子里。
柴斯特和报摊的常客——呆在水管子里的老鼠塔克和野猫亨利结成了好友。
因为柴斯特的“歌声”很美妙,塔克决定让柴斯特多跟收音机演奏,成为歌唱家。
再这几个朋友一次次的聚会里,柴斯特从收音机里学到了好多歌曲。
可是,就在柴斯特要一举成名的时候,睡在钱上的塔克把钱给吃了。
于是,白利尼的妈妈以为是柴斯特给吃的,一气之下,就想把柴斯特赶出报摊,却被白利尼和他的爸爸劝住了。
可是,白利尼的妈妈却要蟋蟀“赔钱”。
闯了祸的塔克羞愧万分,把它“一辈子的积蓄”全部拿出来,放到报摊上。
白利尼的妈妈认为家里有一只会“变钱”的蟋蟀,就把柴斯特留下了。
柴斯特经过几个星期的训练,终于回了收音机里的全部歌曲,收获很大,也讨了白利尼老妈的喜欢,她就让柴斯特不停地演奏。
柴斯特唱啊唱,越唱声音越大,越唱越好听,把路过时代广场的人们都被吸引到了报摊前,报摊的生意立刻红红火火的。
当然,柴斯特就变成了白利尼一家最重要的人物。
好景不长,到了九月,柴斯特开始想家了。
于是,在柴斯特举行了“告别演唱会”之后,便在好友的帮助下回到了康涅狄格州……《塔克的郊外》主要讲的是:柴斯特回到康涅狄格州了以后,它的朋友们都非常想它。
在一个夜晚,一只名叫“约翰”的知更鸟落到水管前,给了亨利和塔克一封信,是柴斯特写的,大概内容是康涅狄格州将面临一场大灾难,柴斯特希望它以前的两位“经纪人”——塔克和亨利,去康涅狄格州帮帮那里的动物。
在约翰的带领下,塔克和亨利顺利地抵达康涅狄格州,它们终于知道要发生什么了:原来,人类打算把康涅狄格州的荒野建成城市,这样,动物们就没有家了
动物们心急如焚,只好把塔克和亨利叫来了。
接下来的几个星期里,塔克和亨利根本就没有顾得上想办法,因为在这几个星期里它们发生了许多事情:先是亨利被收养成了家猫,然后是柴斯特和塔克遭遇洪水,还有去看孩子们抗议修建房子。
终于,在它们和花栗鼠哈里一起去逛以前农夫房子仓库的时候,塔克发现了一本圣经。
它突然想出了一个主意:这里有一个小镇叫“海德雷小镇”,因以前有一个伟大的人物叫“约瑟夫·海德雷”而得此名。
刚好,这本圣经的主人也叫约瑟夫,它就发动整个草原的动物行动起来,把约瑟夫的后面加上“海德雷”三个字的字母,并弄出一块牌子来。
它们辛苦工作了一个星期,把牌子搞好了。
在隆重的“海德雷日”,亨利故意惹怒了大狗鲁夫,把鲁夫和其他人引到了洞窟里。
理所当然,大家发现了牌子和圣经,就以为这片地曾是海德雷的故乡,就立刻停止了建设。
荒野上的动物们都觉得塔克是救命恩人,就把它们的家叫做“塔克的郊外”……读了这两本书,我觉得作者真是异想天开啊
老鼠和猫怎么能坐火车,而蟋蟀,又怎么会跟着收音机听音乐并演奏呢
我真想有一天能去美国,能亲眼见见康涅狄格州啊
《拇指牛》这个故事发生在八角城。
故事主人公叫冯小梨,住在离八角城二十公里的星星谷里。
冯小梨家养了一只乳牛,叫黑白花儿。
一次,冯小梨偶然经过八角城,听到了一条消息:小蝌蚪幼儿园的娃娃们喝牛奶中毒啦
于是,他就想让八角城的人喝上黑白花儿的好奶。
冯小梨想法子想破了大脑,就是没有人相信他没有往牛奶里放东西。
没办法,他就把黑白花儿一起带到八角城,现挤现卖。
八角城的人相信了牛奶里面没放毒,就都来买牛奶。
不一会儿,牛奶就全卖光了。
第二个星期天,冯小梨又早早地起来去八角城买牛奶。
刚挤到一半,一个“三只眼”闻声赶过来罚款了。
冯小梨只好答应市民们在城外蝈蝈桥上卖奶。
他只在蝈蝈桥上卖了三回奶,就没人来买了。
第三回卖完奶的第二天,星星谷就发生了一场严重的山林大火。
黑白花儿冲进火海里救出了好几个小孩儿,自己却下落不明。
冯小梨一家很伤心。
然而,一天半夜,冯小梨听到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召唤他,于是醒来一看,啊
原来是一只小小的拇指牛
原来黑白花儿在火海里炼成了小小的拇指牛。
捏三下拇指牛的左犄角,拇指牛就会在瞬间变成两米多长的大牛;捏三下大牛的右犄角,大牛就会在瞬间变成小小的拇指牛。
有了拇指牛,冯小梨卖牛奶就方便多了
不久,拇指牛的事情就传遍了八角城。
一是因为拇指牛的来历非常与众不同,二是因为拇指牛的牛奶可以治好绝症
八角城里一个哑女朋友小荆喝了几次黑白花儿的牛奶后,竟然能说话了。
另一个做了冯小梨“老顾客”的小女孩姜甜莉的爸爸妈妈喝了黑白花儿的牛奶后,一个胖不了的长胖了,一个瘦不了的变瘦了。
而且,姜甜莉的爸爸也改掉了马虎的毛病,她的玩具设计师妈妈也可以设计出更好玩的玩具了
黑白花儿神奇,它的牛奶也非常神奇。
作者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就算到了纳米高级时代,也不可能有一只拇指牛和那种奇异的牛奶的
读书笔记——一对兄弟昨天,我看了张天翼的小说——《大林和小林》。
大林和小林是一对兄弟。
他们的父母在他们未成年之前就去世了,他们便出去靠打工为生。
大林非常想成为一个富翁,而小林却想平平淡淡地过生活。
刚打工不久,他们就被一个怪兽追散了。
大林通过狐狸警官包包蒙骗国家大富翁叭哈,当上了叭哈的儿子,改名叫“唧唧”,并如愿以偿当上了富翁。
而小林,被卖到蛮不讲理的咕噜公司当做金刚钻的工人。
从那以后,大林过上了享福的日子,从矮个子变成了比姚明还高的高个子,从小瘦子变成了跟热气球一样胖的大胖子,脸上的肉可以堆成小山。
他整天呆在他“爸爸”的家里,永远有人伺候着,吃饭有人把饭喂到他嘴里,有人扶住他的嘴巴一上一下嚼东西,有人用木棍子一戳把东西戳进肚子里,甚至有人替他说话、唱歌、做作业,无所不有,不会独立做事情。
小林却呆在咕噜公司里挨老板四四格的打骂,就连吃饭、睡觉加起来只有三小时。
正因为这样,小林的意志力变强了。
一天,小林在仓库里找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鸡蛋,把鸡蛋砸开,居然变成了一个小女孩
这个小女孩乔乔告诉小林他们,只要是在咕噜公司里工作的小孩们,到了最后还是免不了要变成鸡蛋,被四四格吃掉
大家非常着急。
最后还是乔乔想出来了一个办法:用小林的铁球往上抛,抛到一百丈高的时候落下来,如果砸中四四格的话,就可以把他打死,大家就自由了
他们把四四格打死了。
大家正在跳舞庆祝的时候,二四四格又出现了。
砸死了二四四格以后,三四四格又来了。
末了,三四四格叫来了怪兽,大家分开逃,还是有几个小孩被怪兽吃掉了。
小林和乔乔一起跑,跑到火车站,火车司机中麦收养了他们。
小林吃苦的一段时间内,大林却天天受表扬,大家把他捧上了天。
大林非常骄傲,最后却在前往京城的时候出了事故,掉进了茫茫大海。
他游啊游,游到了富翁岛,最后却因为贪心而死在富翁岛上。
小林却当了一个火车司机,靠开火车维持生活。
他和乔乔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这是一对很平常的兄弟,他们的想法不同,所以结果不同。
我们应该向小林学习,把大林这个事情当作一个教训
书名:《第七条猎狗》页数:1~100页好词:毛骨悚然、轻描淡写、鬼哭狼嚎、不无同情、冒名顶替。
好句:走了约五百米,果真有一条乱石沟,怪石嶙峋,阴森恐怖。
我紧张得浑身冒起鸡皮疙瘩,我不能再等了,只有下手为强了。
感受:我觉得作者实在是太大胆了
他既然敢一个人披上狼皮去狼洞
如果是我的话,我早就回家睡大觉了。
妈呀,作者干披上狼皮去狼洞,他不怕怕吗
不愧是男的呀,胆子那么大
那只黑母狼也太会掩饰了吧,不承认作者是它自己的丈夫,还装的那么像,靠作者来觅食、生存,最后却还准备把他给吃了。
不过它最后没有吃他,这表示这黑母狼还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家伙
春天的小草发芽了作文300字
春天来了,小草发芽了,小树戴绿帽了,大山穿上了绿衣裳,啊!好美啊!他们都像睡醒了似的。
是蒙蒙的小雨把他们叫醒了,它们慢慢地长出来了,绿绿的,在土里站着可真好看呀!嫩嫩的小草长满了山坡,是春天把小草都救活了,那些小草成片荡着绿。
好像整个世界都变成了绿色。
有一天,我和同伴们放风筝,忽然看见有一片绿绿的草,我们就观察起来,小草露出了像丝线一样的小芽,嫩嫩的、黄黄的,透露出一股股的水汽。
他好像刚刚醒来,仿佛大声地喊:“春天来了!春天来了!”别的小草也生伸起了懒腰,他们都在欢呼。
这时,有一株小小草向另一株小草说:“喂!大家好,既然都醒来了,咱们就举行一场破土大赛”。
很多小草都跳了起来,然后他们就大比起来。
早出来的芽儿,狠命地向周围挤着,几乎听到“刺刺”的响声;没有出土的,看样子要用上吃奶的劲儿,顶啊顶,那种贪劲儿真惹人好笑;还有没有挨到地面上的,伸长了脖子,扎呀扎……忽然有一株刚刚新出来的芽儿,细的像针,红得像血,嫩得人不敢去碰。
那株小草伸出头来,东看看,西看看,慢慢地他就从土里爬出来了,看到了比赛的热闹劲儿,就咧着嘴,不住地笑着!我们见了都笑得连嘴都合不上了,我们观察了一会儿,然后把这个故事讲给别的孩子们听。
从那时起,我就越来越喜欢观察事物,把什么都拿来仔细观察一番,我并且详细记录了很多材料。
可爱的榆林春夏秋冬的一片作文,不少于300字。
1、思想感情诗篇生动地描写了诗人归隐后的生活和感受,抒发了作者辞官归隐后的愉快心情和乡居乐趣,从而表现了他对田园生活的热爱,表现出劳动者的喜悦。
同时又隐含了对官场黑暗腐败的生活的厌恶之感。
表现了作者不愿同流合污,为保持完整的人格和高尚的情操而甘受田间生活的艰辛。
2、原文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
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
开荒南野际,守拙归园田。
方宅十余亩,草屋八九间。
榆柳荫后檐,桃李罗堂前。
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
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
户庭无尘杂,虚室有余闲。
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3、原文注释及译文注释⑴适俗:适俗韵:适,指逢迎、周旋;韵,是指为人品格、精神气质。
所谓“适俗韵”指的是逢迎世俗、周旋应酬、钻营取巧的那种情态。
⑵尘网:官府生活污浊而又拘束,犹如网罗。
这里指仕途、官场。
⑶三十年:吴仁杰认为当作“十三年”。
陶渊明自太元十八年(三九三)初仕为江州祭酒,到义熙元年(四○五)辞彭泽令归田,恰好是十三个年头。
⑷羁鸟:笼中之鸟。
池鱼:池塘之鱼。
鸟恋旧林、鱼思故渊,借喻自己怀恋旧居。
⑸南野:一本作南亩。
际:间。
⑹守拙:守正不阿。
潘岳《闲居赋序》有“巧官”“拙官”二词,巧官即善于钻营,拙官即一些守正不阿的人。
守拙的含义即守正不阿,可解释为固守自己愚拙的本性。
⑺方:读作“旁”。
这句是说住宅周围有土地十余亩。
⑻荫:荫蔽。
⑼罗:罗列。
⑽暧暧:暗淡的样子。
⑾依依:形容炊烟轻柔而缓慢地向上飘升。
⑿这两句全是化用汉乐府《鸡鸣》篇的“鸡鸣高树颠,犬吠深宫中”之意。
⒀户庭:门庭。
尘杂:尘俗杂事。
⒁虚室:闲静的屋子。
余闲:闲暇。
⒂樊:栅栏。
樊笼:蓄鸟工具,这里比喻仕途、官场。
返自然:指归耕园田。
这两句是说自己象笼中的鸟一样,重返大自然,获得自由。
译文少年时就没有迎合世俗的本性,天性原本热爱山川田园生活。
错误地陷落在官场的罗网中,一去十三个年头。
关在笼中的鸟儿依恋居住过的树林,养在池中的鱼儿思念生活过的深潭。
到南边的原野里去开荒,固守愚拙,回乡过田园生活。
住宅四周有十多亩地,茅草房子有八、九间。
榆树、柳树遮掩着后檐,桃树、李树罗列在堂前。
远远的住人村落依稀可见,村落上的炊烟随风轻柔地飘升。
狗在深巷里叫,鸡在桑树顶鸣。
门庭里没有世俗琐杂的事情烦扰,空房中有的是空闲的时间。
长久地困在笼子里面,总算又能够返回到大自然了。
4、诗人简介陶渊明(约公元365年—公元427年),名陶潜,字元亮,号五柳先生,谥号靖节先生,入刘宋后改名潜,东晋浔阳柴桑人(今九江市人),东晋末期南朝宋初期诗人、文学家、辞赋家、散文家。



